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集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1

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xx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20xx]50号)和《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20xx]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xx市xx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 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

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

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2

为准确掌握全市粮食库存情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2〕29号)要求,我市认真贯彻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概况

市辖四县、一市、四区和三个开发区,土地面积达1.1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750万人。辖区内粮食企业多,涉及中储粮直属企业、中粮集团企业、省旅游(粮食)集团企业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3月末存粮近100万吨,其中中央储备粮储存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库存检查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做好检查准备

一是组织机构建立到位。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县两级粮食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我市成立了以市粮食局局长任组长,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省农发行营业部、巢湖市农发行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业务开展工作。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及办公室。二是宣传动员广泛深入。3月22日,市召开了库存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市)区也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三是业务培训稳步推进。市、县(市)区都按照《库存检查实施方案》及库存检查工作规程要求,对参加库存检查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全市共分阶段组织培训2次,县(市)区共组织培训5次,市、县(市)区共培训清查人员及清查骨干500多人次。四是工作对接衔接有序。我市辖区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多。辖区内共有直属库3个,市级农发行2个,市粮食局主动与央企、省属企业做好对接,进行沟通,确保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自查工作

我市自查工作从3月26日开始到4月8日结束。在这一阶段,县(市)、区粮食局认真督导企业开展自查,全市各企业都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据粮食品种、性质、质量、数量、储存方式,从仓廒、堆囤、收购码单、保管囤(卡)开始,自下而上,认真核对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银行资金帐,并完成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的填写,为普查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对全市71家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调查。自查阶段全市共组织动用人员近1000人。

(三)全面做好普查工作

我市普查工作从4月9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为了做好普查工作,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进行,全市共抽调60人,划分6个普查小组,每一个小组由一名县粮食局副局长带队,成员从市、县粮食局及直属企业和农发行中选调,按照一组2名财务、2名统计、3名实物的人员配备,另外每组还配备1名市局督导员,市局督导员由市粮食局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负责督导工作开展。二是坚持普查原则。全体参加普查的人员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不遗留一个仓廒、不落下一吨粮食,确保普查面达到百分之百。三是保证普查质量。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检查时点,以3月25日为全市检查时点;统一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步骤一个不缺,环节一项不少;统一检查方法,即六个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开展工作;统一普查时间,要求各组确保在4月18日之前完成普查任务,4月21之前完成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上报任务。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体抽调参加异地普查的同志晚上不回家,吃住在县,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把工作做细、做实,并要求谁查谁签字,谁查谁负责,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同时严格保密纪律,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落实了库存检查保密措施。

(四)严格规范普查程序

在普查工作中,各普查小组认真对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一是查看企业自查底稿,各普查小组到企业后首先听取企业自查情况汇报,然后认真查看企业自查底稿。二是分组开展工作,实物组逐仓逐堆进行丈量,查看仓库各种帐卡,通过感官鉴定存粮质量,并准确记录原始数据;财务组、统计组按检查的要求,对财务帐、统计帐进行检查,确定帐帐、帐实、保管总帐与分仓保管帐(卡)是否相符。三是进行对照比较,依据丈量数据算出粮堆体积和存粮实际数量,与帐面库存数字进行对照比较,确定是否帐帐、帐实相符,判定存粮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四是填制工作底稿,依据原始数据正式填制各种检查底稿,相关人员签字。五是搞好数据汇总,依据检查结果,对各个库点检查数据进行汇总。

二、清查结果

普查企业共55家,其中:中储粮直属库3家,中央企业2家,地方国有企业50家。

(一)粮食库存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3月25日,全市辖区内粮食实际总库存98.77万吨。其中:

1、中央储备粮54.7万吨,其中:

稻谷442226吨,分别:2011年产191883吨,2010年产98813吨,2009年产119577吨,2008年产31953吨;

小麦85026吨,分别:2011年产29880吨,2010年产33006吨,2009年产3674吨,2008年产18466吨;

玉米19783吨,分别:2011年产9469吨,2010年产10314吨;

2、地方储备粮19.2万吨,其中:

稻谷159481吨,分别:2011年产126815吨,2010年产16164吨,2009年产14502吨,2008年产2000吨;

小麦32432吨,分别:2011年产28432吨,2010年产4000吨;

3、商品粮库存21.2万吨,其中:

稻谷99202吨,分别:2011年产82866吨,2010年产7411吨,2009年产8876吨;

小麦83159吨,皆为2011年产;

玉米25348吨,皆为2011年产;

大豆4112吨,皆为2011年产。

4、国家临时储存粮36937吨,全部为2010年产最低收购价小麦。

另外为外省代储粮食13249吨(小麦10974吨,稻谷1149吨,豆粕1126吨),全部为商品粮。

通过核对保管帐,分仓保管帐及实物检查,认定我市辖区内储存的粮食数量账实相符。

(二)统计帐检查情况

1.核对企业粮食库存统计报表

普查组检查了最近3个月粮食统计报表。经过检查,上下级统计报表的库存数据一致,没有存在错报、漏报、虚报、重复统计和数据修改等方面的问题,前后期统计报表的库存数据相互衔接,各期粮食库存数量不存在异常变化,表内数据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

2.核对粮食库存账账相符情况

检查时点“企业统计账面数”和“会计账面数”一致。

3.核对粮食账实相符情况

统计帐与实物测量计算的数量核对,账实一致。

(三)银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对应的核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辖区内库存金额能与农发行贷款科目反映的贷款余额相符,符合国家政策性贷款规定,商品粮贷款无违规现象。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此次检查了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备粮的费用补贴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政策性补贴能基本拨付到位。没有发现拖欠和挪用现象。

(五)中央储备粮轮换情况

我市辖区内3家中央储备粮直属库,2011年轮换计划264838吨,其中小麦35580吨,稻谷226258吨,玉米3000吨。我们根据中储粮分公司轮换计划文件下达的内容,核对了储备粮轮换进度报表,检查了储存企业储备粮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执行情况等,2011年已完成轮出264838吨,轮入232742吨,轮出未轮入32096吨,没有超过架空期。相关的账务资料及原始凭证与轮换粮食的批次一致。

在账账核对、账实核对的基础上,我们查阅了与储备粮轮换的有关粮食购销合同及发票、出入库单、收购凭证、运输凭证、资金往来凭证等,管理规范。储备粮轮换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中等(含)以上质量。储备粮轮换业务统计处理准确。

(六)储备粮安全情况

在储粮安全管理工作上,绝大多数企业能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确保储粮安全。目前全市储存的粮食粮情稳定,未发现气味异常、霉变、发热、虫粮、高水份粮等问题;粮食感观鉴定储存安全,质量良好。

(七)粮食仓储管理情况

普查组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对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商品粮仓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仓房具有代储相应资格。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实现“一符四无”,领导重视,仓储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做到“有粮必有人管,管粮必保安全”,落实安全储粮、安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储粮科学化水平较高,保管人员业务素质强。对入库的粮食严把三道关,“一振、二吹、三扫”,确保入库粮食质量良好。

目前机械通风储粮达100%,大部分仓实行“双低”压盖储粮,储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八)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抽查情况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我市普查组还调查了71家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共存粮193202吨,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一致。普查组上门实地调查了我市辖区内11家重点企业。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方面,个别企业还存在安全隐患,极个别站点灭火器失效。

二是仓房设施方面,许多仓库还是五六十年代的“苏式”仓库,达不到储粮安全保管的基本要求。

三是仓储管理方面,基层极少数国有粮食企业站点不符合储粮条件,已要求立即整改。

四是代储资格方面,巢湖个别中储粮代储点储粮超过代储资格认定仓容量。现正在申报、整改当中。

五是庐江直属库应加快中央储备粮集并进度,便于储备粮管理,会统计处理帐务应同步。

四、建议

(一)建议国家加大对基层国有粮库(站)建设的投入。

当前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困难较多,仓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投入有限,建议政府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以改善仓储条件,确保粮食安全。

(二)适度提高储备粮补贴标准

由于物价上涨,特别是人工成本上升较大,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现行标准偏低。去年中央储备粮补贴标准已提高,建议省市县也要尽快提高补贴标准。

(三)充实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力量

《粮食法》颁布后,中央储备粮可能会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监管范围,这样地方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管力量就显得不足,这次检查组的同志都是从全市企业抽调出来的业务骨干,有些县市人才匮乏,检查组年龄结构偏大,尤其是实物检查人员,都是近50岁的老同志。建议尽快建立库存检查工作人才库,充实监督检查力量。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按在地原则报送表的规定

建议中央、省属企业按在地原则向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报表,检查时连企业地点都不知道的情况就不会出现。

(五)进一步理顺关系,切实建立有效地监督检查模式

应积极探索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央企、民营企业的监管模式,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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