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2022-09-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乡安监站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本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建立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督促辖区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执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决定,负责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安监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帮助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台账和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负责人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会议应有专用记录本、专门记录员,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例会主持人是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参会人员是辖区各单位负责人和乡干部、安监站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是厂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一般不得代会。

四、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扣减该单位年终考核分。无故缺席2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例会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总结全乡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布臵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例会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一、目标

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二、登记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法人)名称、所有制性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参数,数量、分布、周边情况等;

3、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4、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整改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6、生产经营单位简易平面布臵图。

三、登记措施要求

1、每半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每年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进行分类归档,历年的基本情况实行装订存放。

**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召集有关职能单位,组织对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单位行政正职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行政副职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三)乡安监站专(兼)职人员每月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监督检查,专职每月对2家/次重点经营单位、4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兼职每月对1家/次重点经营单位、3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当场通知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或逾期不改的,应报请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七)接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现场进行核实、督察,确实存在隐患的,要当场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乡镇安监站、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事故发生单位、乡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六、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七、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者,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乡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一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乡安监站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对本单位内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乡安监站登记备案。

5、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7、对重大(重点)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并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

8、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乡安监站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9、乡安监站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本辖区单位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全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区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单位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

八、逐步引导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单位安全管理行为。在单位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单位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到事故发生后救援组织严密,救援及时、有序,各项保障充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三、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具备条件的也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六、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各行政村、辖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三、具体责任追究:

(一)乡安全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5、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工作的;

6、对事故调查不认真配合,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二)企事业单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

4、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认真排查治理的;

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8、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

9、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

10、事故发生后,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四、对需给予责任追究的机关单位责任人处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等处分;对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经济处罚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乡镇 信访各项制度

**镇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委书记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信访具体工作。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信访案件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信访制度

(一)**镇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为了保持我镇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镇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2.镇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3.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4.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5.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事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6.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7.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9.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二)**镇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1.信访办公室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么,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得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结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下达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镇党委的检查和监督。

**镇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重复到省、市和区上诉的;

进京或到省、市、区群体上访,事先没有预报,控制措施不力,事后不按要求到现场做工作的;

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不给上访群众出具《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对群众上访和可能出现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上报,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在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露秘密,使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二、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和出现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视其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三、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四、本《制度》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信访复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本镇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复查及复核范围

1.上级部门交办,要求进行复查的信访件; 2.区信访局交办,要求进行复查的信访件; 3.本镇认为要复查的信访案件。

二、复查时限

自受理复查之日起,15日提出复查意见,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报上级机关。举行听证会,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

三、复查要求

1.复查事实是否调查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可靠,适用法律是否合法,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2.复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经复查后,发现事实不清、或定性不当,程序不符合的,要提出纠正意见。

4.信访人对复查后的本镇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告知其持本乡镇书面答复的调查处理意见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区信访局申请复查。

5.本制度由本乡镇负责解释。 信访制度预测排查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每月对辖区内来访或来信2次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久拖不决的缠访户,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关键人物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局和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群众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2.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以及结案信访时限、落户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镇信访办要逐件督办指导。

3.镇信访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或在重大会议、节日、活动前对解决苗头性、隐患性的情况,以及转办的重要信访问题进行督察,超前工作,及时处理解决。

4.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对群众政党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落实,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事项,以及突发性事件,镇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

5.加强信访协调,仅仅依靠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其它部门问题的信访,要请示党委、政府确定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对不属于我镇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群众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联系办理。 **镇信访分线报案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镇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按分工范围协同抓的信访工作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1.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分管职责内的信访工作; 2.分管职责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市、省以上等重大信访案件,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确认后,由分管职责领导进行包案办理,亲自约谈、亲自阅办;

3.对涉及各部门、各村范围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市、区级等信访案件,由各部门、各村负责人进行包案办理;

4.各部门、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推诿、延误; 5.对包案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做好整理备案工作。

第3篇:乡镇各项工作制度

中共陈青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制 度 汇 编 1

党委工作制度

一、党委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工作会议,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工作。

二、实行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每人分包联系一至二个基层党支部,切实指导党支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党员活动的开展。

三、坚持党建工作检查监督制度。每季度末,负责党务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要组织好有关人员对全镇党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抓好党的建设各项活动的落实。

四、建立党建工作岗位责任制。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它党委成员都要按照分工,负起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年底考核干部时,要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考核。凡确定的党建工作没完成或完成不好的,不得评为优秀。

五、建立镇党委、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初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本镇党建工作的实际,拟定基层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内容,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典型。半年进行初评,

2 年终总评,及时总结经验,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

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委会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每年七月中旬,为 上半年财务公布日,翌年一月中旬为下半年公布日。

二、在公布日内,村委会向村民详细公布帐目。

三、财务公布内容包括:预决算情况;农民“两工”使用及以资代劳金收取情况;村干部工资及资金使用情况。

四、镇政府要对村委会张榜公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以促进本制度的执行。

五、对公布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镇纪检部门要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并进行认真查处。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自觉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在下村工作时,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接受烟酒招待,否则如数交纳伙食费。

三、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机关食堂吃份饭,实行领导对口陪客,杜绝一客多陪,禁止大吃大喝。

四、不准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各种礼品、馈赠、宴请,因多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物如数上交,由办公室处理。

五、不准无偿调用公车办私事,上下班不准车接车送,不准用公款或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六、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不准用公款建造超标准住房、装修住房。

七、不准利用本人可及亲属操办喜忧事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公物送礼;不准利用职务索要礼品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八、不准违反规定借欠公款;不准购买手机和违反规定安装私人电话;不准用公款、公车旅游;不得借参观、考察、学习的名义游山玩水。

九、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安排在所属或下属单位担任需要回避工作职务。

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一、检查和监督本村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执行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各项决定,抓好廉政建

4 设。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向村党支部和镇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三、受理群众对党员、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根据情况及时向镇纪委反映,协助进行调查,在党委和上级纪委形成决议后,认真贯彻落实。

四、及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

五、协助党支部监督村务公开。

廉政监督员职责

一、经常了解和掌握本村民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完成村委中心工作情况,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负责收集本村民组的意见及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村委会廉政监督组反馈。

三、发现本村民组党员的违纪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及时上报村级廉政监督组,并协助上级纪检、监督机关对本村民组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了解和掌握本村民组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党委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凡涉及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其他涉及全体性的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凡属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每个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按分工抓好落实。

三、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党委内,书记和委员平等,研究问题时,应让班子成员首先充分发表意见,而后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作出决定。即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避免对重大问题长期议而不决。

四、党委召开重要会议,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通知有关人员。党委成员对某个议题有异议,应在会前对会议主持人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五、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要实行表决制度,表决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根据所讨论问题的性质,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凡涉及到与会人员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的提拔、使用、奖惩等问题,本人应主动回避。

六、研究干部问题,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研究,报上级党委审批等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准把个人的意见当做组织的意见并以组织名义向上级党委推荐干部。

七、研究讨论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行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报上级党委裁决。

八、党委会必须有专人(一般是党委秘书)记录。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而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会前要根据本镇中心工作或党委班子中存在的问题,确立重点议题,会议议题于召开前两天通知党委成员。党委主要领导或负责组织、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意见,将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提前一天报告县委组织部、纪检会,邀请派人参加会议。

三、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若有事外出

7 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写出书面发言报告,委托其他成员代为传达,受委托人应当将生活会有关情况及时向委托人传达。

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敢于触及问题,揭露矛盾,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五、对于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委要及时进行认真分析、归类和研究,制定出整改措施,逐步抓好落实。

六、会后五日内将生活会原始记录、综合情况书面报送组织部。

目标任务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运行机制,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层次分解到人。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成立考核组,党委书记负责,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考核。汇总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做好全面记载。

三、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凡属全年性任务,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考核,年终考核总评。属于集中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活动结束后对新时期工作及时进行考评。

四、奖励先进。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扬,也可给予物质奖励,获县以上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镇再进行一次性奖励。连续三年获县以上先进的,对主要责任或负责人重奖。农村党支部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在上级下达增干指标时,支部书记优先推荐聘为国家合同制干部。

五、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含行政村)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调整。

六、干部职工年内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不得评先评优,并酌情扣发工资。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待岗或解雇。是领导干部的,报请县委组织部就地免职。

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制度

一、镇、村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自觉置身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二、坚持民主监督。镇成立由人大副主席、老干部、老党员、群众、知识分子代表组成的民主监督小组。负责基层干部群众对党委政府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组织一次调查了解,半年组织一次民主测验,包括评“庸人、懒人、馋人、

9 赌人”。对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及时向有关组织和个人反馈,涉及到镇领导干部不便反馈的要向县委组织部作好汇报。

三、实行回复监督制度。对于基层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领导干部的个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纪检部门负责对问题调查核实,通过与信访人谈话、复函等方式认真负责的对反映出的问题做出解释和答复。

四、坚持领导个人重大问题谈话制度。对于犯明显错误的干部,党委政府要及时进行谈话,对于不适应现职工作需要调整的人员,调整前或调整后要及时谈话,对于能够正常开展工作的干部、职工,也要注意进行谈话。

五、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个人违法违纪,工作中出现失误,个人建房、买卖私房、收受馈送礼品;家属、子女、亲属调入本单位工作,亲属提拔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涉及家庭主要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等,要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正科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向县委作好汇报。

镇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一、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有关情况。

二、预算内资金的来源,运用和结存及预算执行情况。该入库的是否足额入库,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随意购买控购物品等违纪现象。

三、预算收支情况,各种集资、收费、罚款以及支出使用是否合理,有无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及乱支乱用现象。

四、决算收支是否真实。

五、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流失。

六、在任职期间的重大工程投资和其他重大经济活动。

七、任职期间借支单位公款及单位办公用品的归还情况。

八、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其他经济问题。

党委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和发展新党员工作;机关和村干部的调整,任免及奖惩;制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措施;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重大财务开支事项和重大项目投资;多数委员认为,必须由党委会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二、决策程序:首先召开书记会,在主要领导内部对议题进

11 行沟通,初步达成共识;而后,召开党委会,对会议议题共同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作出决策。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决议,或请上级组织裁决。

三、与会人员:全体党委委员及需要列席党委会其他人员,但列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四、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与会人员必须超过全体人员的半数,如需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必须超过三分之二。

五、对会议决议要做好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并责成党委办公室或督办负责监督检查。

六、需要保密的决议,全体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严守机密,如有违犯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党委涉及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应先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而后召开党委扩大会,不得用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

第4篇:乡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一、党委议事制度

(一)议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情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按照镇党代会的决策和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处理镇党委的日常工作,协调人武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议事要求

1.党委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酌情增减。

2.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党委办公室主任应将会议议题收集整理交主持人,并通知各位委员作好准备。

4.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要互通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在充分听取和发表各自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5.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6.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

7.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情况,如有违反将追查并严肃处理。

8.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党委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各司其责。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学习组由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正、副镇长组成。

2.中心学习组每月学习一次,每次学习一天以上,由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并准备好学习材料。

3.重点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知识。

4.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学习与调研、自学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每天自学一小时以上。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都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 1 篇以上调研文章和 1 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

三、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由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如党委书记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镇长负责主持,其他党政班子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会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2.会议主要研究制定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和下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等。

3.会议召开之前,办公室主任应预先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参会者应将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方案,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

4.党政班子会议原则上半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

推后召开。

5.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加强纪律观念,提高会议效率。

四、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镇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参加,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

2.与会人员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会上与会人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会后要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作书面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

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二)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 1 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镇直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干部谈话,每年至少 1 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单位和蹲点村委干部谈心,每年至少 1 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六、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全体镇机关干部和站所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一天以上,学习由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组织,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

2.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决议。

3.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集中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每天自学一小时以上,并认真做好笔记(每人每年不少于 1 万字),

撰写体会文章不少于 1 篇。

4.凡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因事下乡或出差必须提前请假。

七、机关考勤制度

1.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制度,并实行点名,点名时无故未到但散会前到场以迟到处理,散会前无故未到的以旷工一天处理。

2.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扑火、抗洪(旱)、计划生育、“两违”清理、生猪治理、禁烧稻杆以及其它公益性(如搞卫生、协助后勤等)活动,凡无故不参加者每次以旷工一天处理。

3.平时上班,全体干部职工要静下心来,沉下身去,主动下乡进村,及时了解驻点村情况,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各项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玩电脑游戏、扑克、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发现一起按旷工处理并全镇通报,若被上级效能办查处所有后果由个人承担。

4.镇纪委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脱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一般干部请假 1 天内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 1 天以上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要有请假条,请假条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交办公室留存。外出开会出差等,都应向办公室报备并向主要领导汇报以便联系。

6.节假日实行带班值班制,如遇特殊情况取消休假,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休假期间镇政府制定值班表,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须经带班领导同意。无故不值班者,视旷工 3 天处理。

7.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 8:30 前打卡,每周一在例会上通报并兑现处罚(含平常会议等)。凡迟到一次处 5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 100 元罚款,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的,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县管单位考勤情况将于年底函告主管部门。

八、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支付各项经费,从严控制支出。

2.坚持镇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签字,并说明用途,物资采购、修理费等应提供相应的原始附件,方可呈镇长统一审批报账。镇长的费用发票由书记审批。

3.上级下拨和向下拨付的各种专项经费和财政预算外的收支经费,必须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先由有关单位或人员写出申请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查核准,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审定拨付。

4.账务处理及时规范,经费收支情况要分类建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报表。

5.严禁白条入帐和公款私借。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且项目填列齐全、完整才能报账;对因公出差确需预借差旅费的,必须经镇长批准后才能借支,所借差旅费须在当事人出差返回五天内办理财务结算。

6.小车的各项费用支出,要分车辆、分项(修理和燃料两大类)记入财务明细科目,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7.各类收入累计超 10000 元的即时转入银行账户,财政会计每月对报账员库存现金进行盘点。

8.办公等易耗用品,先申报统计,再集中采购。采购必须经分管领导和镇长批准,需按政府采购程序的按程序办理。

9.设立镇财务内部审计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在每年 2 月份以前对上财务收支进行稽核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九、财产管理制度

1.机关的所有财产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记入固定资产帐。个人借用的财产,由各人负责保管,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干部职工调动必须先到办公室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然后办理调动手续。

2.添置材料物品一律要验收入库建立明细帐,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出库时必须严格领用手续,严禁多领、冒领,对不符合领用手续的,管理人员应拒绝发放。

3.各办公室和宿舍财产需认真保管,如有遗失、损坏由使用人或保管人赔偿。

十、接待工作制度

1.来客一律在镇机关食堂接待,逐步实现镇机关、站所在外零接待。

2.需在外面用餐的(重要来客和外商等),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3.坚持对口接待,不搞一客多陪。认真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4.所有接待(含站所业务接待)须报请书记或镇长批准,《公务接

待清单》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书记或镇长签字。“两单一票”(清单、菜单、正式发票)齐全,接待费用方可报销。

5.站所在镇食堂接待来客,所用经费在所属单位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实行额度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超支。

十一、卫生制度

1.爱护公共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瓜果皮、纸屑,生活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

2.值班干部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书记、镇长办公室和接待室、会议室、卫生间的卫生,及时整理报夹。

3.干部职工要经常搞好本人住房和办公室的卫生,同时要做到爱护机关院内卫生,保护花草树木。

4.保洁员每周至少打扫 2 次机关院内及办公楼走廊卫生,办公室对卫生情况进行督查,按保洁员管理办法执行奖惩,确保干净整洁。

十二、办公室工作制度

1.做好公文处理

(1)发文。起草领导交办的各项公文,经分管领导核稿后,交主要领导签发,同时做好文字核对工作,以免出现纰漏。

(2)收文。凡上级来文须及时收文,并按要求递送领导传阅、传批。

2.搞好各项督查

(1)加强对干部考勤情况的检查。

(2)督促村委和站所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督促各站所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3.搞好信息报送

(1)及时向县“两办”报送重要信息,宣传镇里的成功经验或好的做法。

(2)收集村委和站所工作动态及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搞好来访登记。为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对群众反映的事项登记后,及时送分管领导阅处。

十三、文书打印制度

1.原则上镇机关及站所的文稿一律在机关打字室印制。村组来打印材料实行有偿服务。

2.打字员要熟练操作程序,精心爱护打印机件,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打字室打印文稿。

3.打字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守秘密,节约文纸,确保机件安全和室内整洁,任何人不得用打字机玩游戏或随意摆弄机件。

十四、公车管理制度

1.小车主要保证书记、镇长工作用车。

2.科级干部因工作需用消防车必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消防车主要用于扑火、抗洪抢险、征兵集训、计生集中活动、突发事件处理和接送较多人员开会用。

3.司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小修自己动手,大修在定点厂检修,零件购置,实行以旧换新,所需费用按审批程序报告,经领

导批准后方可更换。300 元以上修理和购置零件费必须列出清单,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人员一同结账并出具证明。

4.车辆加油必须使用公务卡(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并要有税务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5.司机要服从领导,听从调度,及时出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持文明行车,不开情绪车,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驶安全。

6.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假制度,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单位上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7.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检修,确保清洁卫生,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好车子的所有证件,不得遗失,因保管不善造成证件丢失,其补办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8.严禁擅自出车,否则一切费用不予报销,且追究司机的经济和纪律责任,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司机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承担。

十五、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保持廉洁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和《国家公务员条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3.秉公尽职,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家属、亲友牟取私利;不得向基层和企业索、拿、卡、要,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在

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捞取好处、得回扣、开假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和未经领导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准支付,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挪用公款、拖欠公款,严禁公车私用。

5.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真正做到廉洁、高效、务实。

十六、值班制度

(一)周末、节假日值班

1.干部、职工按值班表安排值班,实行全天候值班制。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

3.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人员,做好来访记录,就姓名、身份、事由等情况询问清楚,一般来访人员由值班领导负责接待,特殊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4.值班领导负责监督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组织值班人员(尤其是晚上)到院内及周边巡查安全保卫等情况,及时锁好大门。

5.镇管辖区内如发生意外情况,值班领导要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向主要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要打扫好大楼及院内卫生。

(二)便民服务大厅及办公室值班

1、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

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一次不在岗扣 50 元。

2、办公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搞好卫生,做好群众来访、客人接待、值班电话接听、晚上锁门等工作,发现一次不在岗或未搞卫生等情况扣 50 元。

十七、食堂管理制度

1.做到干净卫生。案板、刀具、餐具等要认真清洗,厨房要经常打扫,当天的饭碗等餐具要做到当天清洗,发现一次未清洗扣发责任人50元;饭菜内发现异物及厨具未清洗干净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年内达到 6 次的扣发当事人当年工资的 20%。

2.做到准点开饭,不无故推迟或提前用餐时间。

3.食堂餐具一律清点造册登记,由管理员和炊事员全权负责保管,若造成损失,则照价赔偿。如正常破损,经办公室人员验证方可报销或报废。

4.管理员购买的菜、米、油、盐等须经炊事员核实数量和价格并在单据上签字,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交镇长签字报销。发现管理违规现象,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食堂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十八、监督执行制度

1.成立“镇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机关领导和纪委书记为责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汇集情况。

2.每月上旬办公室汇总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责任副组长在干部

例会会上进行通报,并交办公室具体执行。

3.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员工的年终考核范围。

第5篇:乡镇团委各项工作制度汇总

共青团??乡团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乡团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书记的作用,规范各项管理,促使我乡团委工作互相联系,高效运转,经过藏桂乡团委研究,根据藏桂乡实际情况结合实际,特制定藏桂乡团委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个团支部必须在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县团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经乡团委批准后,由各团支部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二、乡团委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团支部书记参加的联席会议,村团支部开展活动农忙时每月召开一次由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农闲时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由参加会议人员向乡团委汇报每月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本月工作重点,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主要工作任务。

四、各团支部要认真记录并把会议精神传达有关人员,对联席会议上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研究,履行职责,积极完成。

五、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乡团委应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六、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人员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扣分。

共青团??乡团委团员培训管理制度

加强乡团委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团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为了全面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经乡团委和乡党校研究,根据藏桂乡实际情况结合实际,特制定藏桂乡团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县团委和乡党校的职务引导乡党校的直接指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组织广大青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单位的决定文件和各种实用技术,提高广大团员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期间各参与者必须认真完成学业,并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随时接受乡党委的检查。

三、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教学纪律和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尊敬教师,遵守课堂纪律,爱护教学设备。

共青团??乡团委团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各团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

二、在册团员必须按月缴纳团费,团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团费应按自动退团处理。

三、团支部每季度向团总支上缴团费,团总支每半年向乡团委上缴团费。

四、团员缴纳团费情况,各团支部半年应公布一次。

五、团费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集体研究审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干部培训,学习材料,团内表彰等方面,不能挪为它用,更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共青团??乡团委团员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青年、团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团员学习,经乡团委研究,根据藏桂乡实际情况结合实际,特制定藏桂乡团员学习制度。

一、每个月利用开会时间集中全体团支部书记进行政治学习。

二、利用每个星期五党团活动日,各团支部组织本支部的广大团员进行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

三、学习记录由各团支部的组织委员记录。

四、参加学习的每一个团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违者不能评为优秀团员。

五、 每次学习情况由团支部书记写出书面报告报乡团委。

第6篇:乡镇党政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2、办会制度

3、分文处理制度

4、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5、文印管理制度

6、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7、印鉴管理制度

8、信息报送制度

9、网站管理制度

10、保密制度

11、督查制度

12、公务接待制度

13、财务管理制度

14、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6、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7、请示报告制度

18、学习制度

19、值班制度 20、考勤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与议题有关的办、室、股、班负责人出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会议纪要》。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办公室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内部管理、干部人事安排、重大财务开支、工作奖惩,以及主任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办公室专题会议。会议由乡长或主任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根据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会议纪要》。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乡党委、政府指示,讨论部署乡党委、政府有关决定、决议,研究筹办乡党委、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对乡党委、政府党委会决定事项和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中要求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

3、每周例会。会议由书记、乡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所站负责人参会,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会议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办公室下设室、办、股、班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通报本周工作打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事务。

(二)办会制度

1、全乡性会议

(1)根据参会人数确定会场。

(2)根据会议规模、档次和领导要求,合理布置会场。 (3)认真执行会议签到制度(会前签到),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

(4)会议通知由乡党政办负责,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直接通知到其本人,其他参会人员由乡党政办公室通知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由所在单位办公室通知到其本人。 (5)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2、会议材料

乡党代会、人代会等大型会议,乡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办公室组织成立起草小组进行调研起草;部门性会议,乡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部门负责起草,乡党政办公室组织相应的人员修订,并审核把关后,送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报乡党委、政府领导审定。

(三)分文处理制度

1、公文起草

(1)一类文稿,即:乡党代会、人代会、乡党委、政府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上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乡党委、政府工作总结等,由乡党政办公室组织调研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2)二类文稿,即:乡党委、政府领导在部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对口联系工作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起草。

(3)三类文稿,即:乡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总结,需上报或下发的专项性文稿,由分管的主任、副主任组织相关室、办、股、班负责起草。

(4)起草公文主旨要明确、内容要单

一、条理要清晰、阐述要简洁。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

2、公文审核

(1)乡党委、政府文件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文稿,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人员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乡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常规文件,由副主任归口组织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主任审定。

3、公文签发

(1)乡党委、政府文件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2)领导未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特殊情况下要经请示领导同意后补签)。

(四)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1、文件办理和传递做到准确、及时、有序,文件管理和保密做到严格、安全、高效。

2、签收文件

(1)认真检查文件密封是否完好,件数与文件清单是否符合,如发现文件包装严重破损,件数不符,不得签收。

(2)签收文件要求签文件全名,注明日期(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3)文件拆封后,对照文件清单查对文号、份数、序号,重要文件要逐份逐页查点,若有不符,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处理。

(4)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逐件进行收文登记。 (5)文件清登后,装订文件处理签,及时送交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注的意见,迅速分送。

3、分发文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进行,分发时严格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办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传阅登记、签名、注销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坚持催阅(退)制度。

5、对收进和发出的秘密文件进行清理、清退。

(五)文印管理制度

1、文印室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打印、复印文稿实行领导签批登记制度。打印或复印消耗20页(10张)以上纸张的,必须填写文件材料打印、复印登记表。

3、文印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维护好机器设备,保持清洁。机器需要进行维修或购置耗材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主任批准后进行维修、采购。

4、外单位及私人资料,未经允许严禁在文印室打印、复印。确需印制的,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根据市场价收取印制费。

5、文印室收取费用价格:打印4元/页,复印0.3元/页。

6、文印室管理人员应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复印文稿。

7、文印室实行成本核算制度。

8、文印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软盘,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好的印刷版和作废的印刷件,不得随意将文稿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六)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做好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各种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认真做好档案管理中的防盗、防火、防湿、防虫、防毒、防尘等工作。

4、档案借阅要求在办公室内查看,若需借出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及时收回借出的档案,要认真检查,发现损毁、涂改,应追究借阅者的责任。

(七)印鉴管理制度

1、乡党委、政府印鉴由乡党政办公室专人管理和使用。

2、使用印鉴必须经乡党委、政府领导签字或口头批准(文件用印除外),并进行登记后方能使用。

3、印鉴不准外借或授托外单位使用。

4、不得随意携带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鉴外出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人保管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八)信息报送制度

(1)全面反映我乡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2)全乡各级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安排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3)各级各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新举措、新情况、新问题。

(4)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社情民意。

(5)一些需要引起乡党委、政府领导、上级党委机关重视的问题,以及需要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和领导报送的其他信息。

(6)领导的重要活动及重要讲话。

2、信息工作要求

(1)信息工作坚持真实性、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的原则。

(2)突出“快、实、新、深、特”。

(3)加强信息需求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年初向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下发信息报送要点,以及不同时期信息工作的重点和要求。每季度末通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信息采用情况。

(4)《武定信息》每月不少于3期,《武定内参信息》、《武定信息快报》根据情况适时编制并按要求积极向州委办公室信息科上报信息。

(5)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执行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对信息考核分数较高的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信息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分数较低的进行通报批评。

(九)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上网内容以政务信息为主,信息选择必须有利于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开展网上办公,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理新上网内容。

2、网上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3、上网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保密制度

1、凡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发和转送的秘密文件、电报、资料、刊物,一律由乡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

登记、编号、呈请领导签批、送阅。任何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签收和拆封。

2、涉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传达学习,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传阅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传达范围和借阅的,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办理阅文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及时清退。

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涉密材料。外来查阅涉密材料必须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

4、复印绝密级文件必须经产生密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机密、秘密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复印,复印件视为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5、不准将密级文件、统计资料、秘密载体带入公共场所和用不符合保密规定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不准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严格执行国家秘密集中统一销毁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互联网,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涉密”。

(十一)督查制度

1、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督促检查并反馈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3、督促检查并反馈报告乡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4、定期和不定期通过电话、发文、会议等形式,通报督查工作的办理进度、质量和效果等情况。

5、年终对整个督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报告。

(十二)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公务接待事先必须报经主任批准,方可接待,未报告或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的,费用自理。

2、公务接待除党政办公室指定可记账的接待点外,在其他接待点接待不准记账,必须现金结帐持发票给领导签批后,到乡财务室报销。

3、接待用餐标准

(1)接待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大方”的原则。在接待中原则上只提供本地白酒,接待中一律禁止私自拿烟。 (2)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杜绝客少主多的情况发生。

4、接待住宿标准

(1)县级以上领导:乡标准套房或同等标准。 (2)县级以下领导:乡接待室或同等标准。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经费开支由乡长审批。

2、报销单据必须注明开支内容、单据数量、金额,并符合支出范围和规定标准,经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后,由乡长审批后报销。

3、因公出差确需借款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在返回后的3日内凭正式发票经主任签字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到财务室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编制收支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必须按月、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编制好会计报表。

(十四)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是指办公室内部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有关附属设备等。

2、办公设备要合理配置,精心管理,充分使用,做到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办公室各项工作。

3、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备,科学使用,办公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各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共用。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乡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4、办公设备的购置

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乡党政

办,经乡党政办验核,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购买。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必须认真清理,登记入账。

5、办公设备维修

办公设备已过保修期出现故障时,首先由党政办公室内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故障仍无法扣除的,经乡党政领导审批后,由乡党政办或设备使用的各办、股、室负责人指派有关人员到设备厂家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邀请相关技术员维修。

(十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室内部日常办公所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笔(水笔、铅笔、圆珠笔、毛笔等各种办公用笔及其笔芯等)、纸(印刷纸、复印纸、公文纸等各种办公纸)、本(工作日记本、稿笺、文件夹、档案袋、信封等)、其他(软盘、计算器、订书机、剪刀、小刀、尺子、橡皮、胶水、大头针、曲别针、图钉、纸杯、茶叶等其他办公耗材)。

2、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用品,科学使用,因旧陋简。各局、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专用。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乡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3、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党政办副主任、经主任审批后,由乡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核销。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办、股、室负责人到乡党政办统一领取分发,乡党政办应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记录。 (十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车辆用油严格执行填写加油单制度。驾驶员根据行程所需油量填写《白路乡派车加油单》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加油,否则,所加油料费用由加油者自理。乡内车辆用油一律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需进行维修的,先由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凡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不在指定地点维修的,不予核销,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出车前不认真检查,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生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交通事

故的,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公车原则上不允许私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因擅自公车私用出现责任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十七)请示报告制度

1、乡党委、政府和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报送乡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一律交乡党政办处理,不得直接交乡党委、政府领导。乡党政办对请示、报告进行登记、初审后,根据请示、报告的内容及情况,送分管领导阅批。确需乡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由分管领导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重大事件、重特大案件、灾害事故,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请示、报告,做到一事一报。

3、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严格工作程序,不越级请示报告,不越权办理事务。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4、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八)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会议精

神和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办公室机关业务等知识。

2、学习时间

每周日上午,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站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个人自学。

3、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日集中学习采取领导组织学习和室、办、股、班负责人及干部职工轮流组织学习等方式进行,组织学习必须使用普通话。

4、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时,除因事、因病、下乡、出差外,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部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每周日的学习,实行会议考勤管理,由乡党政办负责点名和清点人数,记录参会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九)值班制度

1、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双休日由乡党乡领导班子轮流带班,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其间:上班时间办公室干部职工全体在班,双休日和下班后专人值班。节假日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负责办公室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协调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的值班

工作,接待、疏导来访客人和上访人员,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所掌握的机密文件和重要情况向无关人员讲述和透露。

4、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凡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公务员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二十)考勤制度

1、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下班不得提前离开,提前10分钟离开的,视为早退。

2、上班坚持考勤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监督、登记、汇总,每月初在职工例会上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3、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开会、出差、下乡,向乡党政办报告,并向说明去向。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到办公室说明的,必须用电话告知。乡党政办要认真作好记录。

4、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5、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补假条),凡未经批准或没有假条而擅自离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扣除相应的工资,在职工例会上作书面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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