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2-10-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乡镇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是该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际行动。

《办法》共6章24条,现已正式施行。

明确第一责任人

《办法》首先明确了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即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其次,《办法》率先引入尽职免责机制,即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经查实已经履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并全面落实了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或者免予追究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工作成效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

此外,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统筹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乡镇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办法》要求乡镇政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安排必要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编制、修订乡镇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督促隐患查改等工作;推动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等。

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同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职责的同时,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并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

物业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此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办法》要求应当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同时,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保障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行不受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将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全文:

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的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按要求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地区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组织工作督查指导,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第二章 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向下一级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部署消防工作,向上一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统筹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快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消防事业共同发展。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绩效管理等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消防工作成效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

(六)每年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约谈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八)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九)按照國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保障工作。

(十)推动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及技防、物防措施,提升消防工作科技水平。

(十一)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推动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主要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支出。

(三)及时编制、修订乡镇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督促隐患查改等工作。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应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传统村落及名村应建立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机制。

(五)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做好无物业服务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自防自救工作以及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推动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四)、(五)、(六)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第八条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本办法履行同级别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三章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保障消防工作经费。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部门并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评级评星的重要依据。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职责的同时,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并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

(一)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并保障消防车辆通行,协助封闭火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

(三)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的行业消防安全,加强对社会消防公益组织、消防志愿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扶持指导。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五)自然资源部门配合编制消防专项规划,依法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消防站用地,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并监督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并做好住宅小区的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内河流域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八)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等单位(场所)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九)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审批或管理的行业消防安全,协助做好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统计工作。

(十)应急部门对主管的行业领域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管,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质量违法行为;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订及修订工作;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十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監督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人防部门负责人防系统内修建的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十一条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督促检查行业消防工作,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在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中,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技防水平。

(三)科技部门负责将消防安全科技纳入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四)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六)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

(七)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八)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军休军供等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十一)国资委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二)体育、粮食等部门负责加强体育类场馆、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三)宣传、广播影视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协助监督管理印刷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四)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

(二)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指导和监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电力行业管理部门依法督促电力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勤联训联动机制,负责救援现场电力切断、保障等工作。

(四)燃气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等相关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五)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互联网信息部门负责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

(六)气象、水利、地震部门及时将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

(七)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有关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其职责,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检查,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障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四)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按要求和频次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建立微型消防站和专(兼)职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九)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宣传教育能力。

(十)发生火灾事故,应当及时提供单位相关真实情况和资料,全力协助开展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十一)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保障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行不受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第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設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五章 责任落实、追究与容错

第十八条 对消防工作职责不落实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对本级部门或上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实施约谈:

(一)消防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建设等任务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

(二)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严峻、问题突出的。

(三)其他应当约谈的情形。

第十九条 对消防工作职责履职不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予以问责:

(一)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要求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

(四)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二十条 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经查实已经履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并全面落实了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或者免予追究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乡镇消防安全制度

关于印发XX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双节”及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抵御火灾综合能力,改变消防工作的薄弱现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其村、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到本单位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XX乡(镇)村民防火公约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村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1、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村消防组织的管理,杜绝违法违章行为。

2、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3、村民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出口。

4、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5、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6、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气设备

7、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护。

8、如若发现有着火点请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XX乡(镇)人民政府 XXXX年X月X日

第3篇: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层、打牢消防工作基储促进乡镇、街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办发126号)要求,区政府出台了乡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贯彻《消防法》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南川”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完善消防安全服务网络体系,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水平。在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雇用一名合同制消防员,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委会消防工作小组。

二、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一)建立健全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是乡镇政府的非常设议事机构,其主任由乡镇政府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担任,其主要任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乡镇可以单独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也可以依托综治办办公。并应该做到“六有”。

(三)建立健全村(居)消防工作小组。村(居)消防工作小组为消防工作自治组织,由村(居)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区域的防火自救工作。

三、明确消防工作职责

乡镇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是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检查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四、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管理制度《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乡镇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单位,部署来年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乡镇政府应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针对本辖区薄弱环节和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和上报公安消防支队或抄送公安派出所。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每年的119消防日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平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对市民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讲解,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四)建立基础台帐。主要内容为:辖区基本情况,包括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工作会议记录、纪要;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指导意见》出台后,区政府将把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内容,凡工作不落实、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能评“先进单位”、“平安乡镇”。乡镇政府也应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对办公室人员实施量化考核,并与评选先进和个人福利待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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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乡镇社区、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

XXX乡(镇)社区、村庄消防安全

多户联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由居委会主任、村长(支书)任主任,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辖区内自然村消防工作,并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50户以上自然村应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本村开展防火工作。

二、消防工作室内配备必要的文件、资料柜,办公桌以及办公用品,悬挂张贴农村消防建设示意图、消防组织网络图及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村委会的消防工作职责)。

三、50户以上自然村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和邻近自然村之间建立联防义务消防队,具体负责实施本自然村和邻近自然村的防火、没货、消防宣传等工作,队长由村(组)长担任,人员明确分工,义务消防队人数不低于10人。

四、制定乡规民约、用火用电管理、夜间巡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柴草推放、义务消防队训练、演练及奖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消防大队负责对农村义务消防队骨干的培训工作。然后由农村义务消防队骨干对农村义务消防队每季度进行一次训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六、建立防火工作档案(消防检查、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做好村(居)日常消防工作记录,制定灭火预案。

七、在自然村进出主要路口、村民活动场所(村老人会)等部位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村民防火公约和消防警示牌,村内设置不少于5处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每季度组织全村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做好激励。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及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轰动期间组织村民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灭火演习,提高辖区村民自防自救能力、

八、配备火钩、火叉、消防梯、消防水桶必要的灭火器材工具。其中,试点村消防器材配备数量:30户的不少于8具,30至50户的不少于12具,超过50户的不少于20具,并合理布局。要有效利用天然水源,无天然水源的村应设一个不低于2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塔)、定期清理,确保消费用水,每家每户在户外设置一个容量不少于1立方米的水池货水缸、有条件的村结合饮水工程安装消火栓、配备水带、水枪和手抬机动泵。

九、审批宅基地要考虑消防安全,保持防火间距,控制建筑耐火等级。

十、对辖区内村民住宅及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规范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严禁“三合一”现象,注意防火安全。

十一、协助公安消防、派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及时总结、开展村安全评比活动,全面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XX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5日

第5篇: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文秘助手()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xxxx年,全镇消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目标,按照“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二个规划,加三个力度,抓好四项工作”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社会火灾预防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全镇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宽松的消防安全环境。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建立政府主导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我镇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2、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法人代表和其他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

3、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切实贯彻国家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抓住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依托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引导和推动农村尽快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三十户以上连片村寨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模式,尽快建立由政府抓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抓下属单位的联动消防机制。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全镇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发挥其消防安全主力军作用,并接受区公安消防队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

城区各社区、办事处、村及三十户以上连片村寨、乡镇农村等建立专职、兼职、志愿和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提高自防自救力量和能力。

三、加三个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1、加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提高单位抗御火灾能力为重点,加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上半年开展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7月份炎热季节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第6篇:乡镇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XXX镇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XXX市各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XXX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们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室所主任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经发办,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此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为确保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共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XXX余份,横幅XXX余幅,宣传标语XXX余条,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到各个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并通过火灾案例纪实片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镇实际,把消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首先建立了一支XXX余人的志愿消防队伍,配置了一台消防车,其次在全镇范围内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

四、开展检查整治,努力降低消防安全事故

为努力做好防范工作,我们在抓好消防宣传教育的同时,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整改。通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责任制,努力把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升了全镇防范火灾能力;在下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做好秋冬节防火工作,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力度,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〇一四年XX月XX日

第7篇:乡镇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2012年,在区委政府、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我乡消防安全工作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确实加强领导,狠抓队伍建设与制度落实,确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乡基本情况

××乡地处保山坝东北部,属半山半坝乡镇,辖区面积52平方公里,东与瓦渡乡、南与河图镇、西北与板桥镇、水寨乡接壤,辖6个村委会,32个自然村,97个村民小组,13个乡直单位(驻乡单位)。2012年底,全乡共有26985人。是省级革命老区,省级历史文化名乡。乡内有将台寺、五岳庙、四方街、宝鼎寺、卧牛寺、××寺等8个粗放旅游景点;有变电站、××中学、古戏台、营门口加油站、兴茂木业等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加快全乡的发展,是全乡干部群众根本的任务。同时全乡党员干部也充分认识到抓安全也抓发展的观点,千方百计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一是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

第 1 页 共 5 页 副组长,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全面加强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切实落实了消防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方针。二是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年主要经济社会考核指标中。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全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分析研究,并与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乡2012年消防安全责任书》。三是乡党委政府按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干部晋职、晋级、干部奖惩挂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并实行乡一名班子成员挂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考核承包制,积极开展“平安消防”创建活动。

(二)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源头预防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乡所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为切实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是从源头上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结合“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我乡组织“平安××”宣讲团,从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入手,利用街天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将宣传消防安全工作贯穿于平安宣传全过程。以党员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全乡群众,鼓励学校、村组、老协会积极参与,努力使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课堂,团队活动、老协会文娱表演、村组群众会议等相结合。并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标语、消防演练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在“11.9”消防日来临之际,我乡认真组织各村和相关乡直单位

第 2 页 共 5 页 认真开展了防火安全宣传,全乡共张贴发放防火宣传挂图和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制定了“××乡平安信息”报告制度,对消防安全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实行了有奖报告。通过以上工作,使防火意识和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观念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将以往消防安全工作从被动处理,转变到主动加强源头预防、积极预警处理的工作机制上来。(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的基础上,我乡各村委会在村庄建设过程中已完善了部分消防栓、消防池的建设,为灭火救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在政府机关、各村委会、部分单位组织建立了8支志愿消防队,在落实人员、完善制度的同时,对有条件的机关志愿消防队、××村委会志愿消防队、育德联合社志愿消防队配备了机动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设备。制订并完善了《××乡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在全乡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乡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四)认真落实督导制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为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我乡每季度及重大节庆期间都认真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共娱乐场所、乡直各单位、各村、旅游景点进行检查,有火灾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消除隐患。全年我乡共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5次,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人员在路口设卡,严禁带火种上山,杜绝火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干旱季节和农

第 3 页 共 5 页 村收割季节期间做好用火、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一年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火灾发生,确保了火灾情况的基本稳定。

三、面临的形势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乡未发生任何火情火警,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乡的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的素质、群众意识仍然相对落后,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自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公共消防设施落后,消防栓不配套,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配置的消防器材老化,数量不够。

2、消防队伍装备不足,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的要求。

3、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种种原由的制约,仍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道路乱堆杂物,影响消防通道和用火、用电不慎等情况经常存在,使得农村火灾隐患突出。

4、加油站等部分企业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存在的问题突出,火灾隐患严峻。

5、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督促不够,存在隐患较多。 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配齐消防装备,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 4 页 共 5 页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3、群防群治,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制定农村集镇建设的消防规划,搞好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消防的基础工作。逐步解决消防道路、消防水池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农村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要抓好农村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200户以上的村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抽水泵、消防水带、水枪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三是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及民俗特点,组织力量开展防火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和帮助各村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一方平安;四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检查,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了解消防管理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早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以此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4、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促进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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