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2022-12-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汛期安全检查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汛期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于2010年8月至10月对2008年以来我省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有序展开,不断深入。一是统一部署。6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危险路段整治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五个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吕祖善省长、金德水、王建满副省长十分重视,分别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予以积极配合。二是赴市县实地检查。8月,省人大常委会刘奇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市及萧山、鄞州、诸暨、义乌、磐安、常山等县(市、区)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分门别类地召开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电动自行车协会、保险业协会代表等不同主体参加的座谈会30余次。实地检查衢州、常山、磐安4处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考察金华绿源电动自行车公司、绍兴客运中心、杭州车管所等单位,查看衢州市交警管理工作档案和执法案卷。在衢州专程慰问了高温下执勤的交警。各地对执法检查工作都做了充分准备。三是召开公听会。为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拓宽公民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渠道,9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听会。公听会设置公民普遍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严重违法行为查处等四个主题,同时也允许公民就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问题自由展开,直接听取了16位陈述人和11位旁听人的意见和建议。全国30余家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这是我省首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引入公听机制,使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具有探索意义。会后,省公安厅等单位对公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处理,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四是组织网议。9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组织浙江社科院的学者和长期从事电动自行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务专家,在浙江在线与网民互动,回答相关问题,共同探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渠道。五是组织专题座谈会。组织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保监局、省交通厅等部门就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强制保险、危险路段整治等3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六是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就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督办,走访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在舟山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代表接待日活动中,与提出该建议的代表作了反馈。七是加强沟通协调。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部门就执法检查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得到大力配合,推进了工作。此外,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还就基层交警污染补贴等两个重要问题向省主要领导作了书面反映。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成效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在驾驶人、车辆、道路迅猛增长,各类矛盾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009年,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六大重点领域之一,这在我省安全生产历史上还是首次。2008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各类会议,根据不同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各级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实行责任倒查,有力地推进了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连续六年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了“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其中事故死亡人数从每年8000多人一直往下减少,按同口径比较,6年净减少2351人,2009年已下降到5689人。

(二)多方筹集资金,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2009年以来,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反复研究,起草了《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救助基金的管理体制,确定了基金的来源和适用范围,规范了基金的使用程序和监督机制。2010年7月,省政府通过《试行办法》并印发各地。在此期间,省财政厅等部门,经过多方努力,筹集了2亿8千万资金(包括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的4545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为建立覆盖全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体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这标志着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机制正式形成。

(三)积极建设道路安全设施,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全省各地将源头管理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根据我省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特点,对全省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进行了实地排查,并每年对10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100处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挂牌督办。2007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17.8亿元,完成了11189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护栏增设。通过对全省危险路段的大力整治,全省事故多发点(段)发生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2009年比2008年分别减少1099起和467人。2008年至2009年,我省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也大幅下降,道路通行安全性明显提高。

(四)严字当头,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我省每年新增驾驶员70余万,截止2010年7月底,全省共有1055万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为加强驾驶员资格管理,全省各地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对违规驾校或者教学质量不达标的驾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改。严格执行考试标准,强化实际道路考试,实行夜间考试,提升新驾驶人技能,经统计,全省一年驾龄以内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由2004年死亡1361人减少到2009年593人。各地普遍将重点车辆驾驶员和容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和危险化学品车作为重点车辆,纳入严管范围。各地严把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资格关,依据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1906名持外省籍驾驶证在我省从事重点车辆驾驶的驾驶人进行驾驶技能测试,确保每一名重点车辆驾驶员都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金华、衢州将严管重点车辆驾驶员延伸至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绍兴市客运中心在下属客运车辆中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将车辆的驾驶全过程纳入监管,对驾驶过程实行动态考核,有效防止了驾驶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省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超限、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200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62.5万起,吊销驾驶证8414本,行政拘留40513人次。2008年杭州“5·7”交通事故发生后,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突出对这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各地开展了为期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查处、加大路面执勤密度等方式,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扭转了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4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6人。为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查处,省公安厅针对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常发、高发、易发的特点,于2008年8月出台了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严禁、严查酒驾,坚持对超速违法车辆进行跟踪监管,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人,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自去年8月以来,全省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71起和102人,降幅达到38.17%和39.53%。

(六)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全省各地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省公安厅与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十二家厅局联合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利用网上互动、巡回宣讲、文艺巡演、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交通守法利己利人、交通违法害己害人的社会氛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既全面展开,又突出主题。为加大对禁酒驾的宣传力度,在全省各地持续开展了禁酒驾专题宣传,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酒后不开车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省各地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加强对记满12分驾驶人、发生事故驾驶人、主动要求减分驾驶人及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从2008年至今年6月,全省有67111人参加了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省通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减少近40人。

三、“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方面还走在全国前列,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与社会的深切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存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之中,细数或有数十之多。此处结合本次执法检查的五个重点内容,概述如下:

(一)从全省范围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工作还刚刚破题。《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为全省建立基金工作提供了制度化保障,但市县做好相应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绍兴、衢州等市未设立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绝大多数县(市、区)基金设立工作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已设立基金的市均由财政部门负责救助基金管理,没有成立单独的机构。此外,还存在基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杭州、金华等地虽设立市级救助基金,但基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成为社会热点和突出难题。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领域法律、情理和利益纠结,稳中有乱。这在省人大举行的执法工作公听会上是最热门话题。一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电动自行车67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有350万辆,占电动自行车总数的52%。主要是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为迎合消费者的需要,对安装限速装置的达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提高车辆最高速度。二是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绝对数大幅上升。2008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923起,2009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5437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骑车人本身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93%。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绝对数总体上呈大幅上升之势。因电动自行车不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一旦电动自行车违法肇事造成交通事故,受害方经常无法得到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三是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度加大。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同时还有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套上电动自行车的“马甲”流入社会,管理部门人力有限,无法实行有效管理。另外,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认为国家限速标准本身不合理,产生很强的“规避”和“抵触”心理。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成为一个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综合体。

(三)农村康庄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缺口巨大。近年来,农村地区康庄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乡村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公路里程大幅上升,但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易滋生交通安全隐患。另外,我省江河纵横交错,山区较多,公路多沿江沿河沿山建设,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增设和危桥改造等工程任务十分繁重。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还有7059公里乡村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没有治理,欠缺资金在20亿以上。由于危险路段多在欠发达地区,一些县市配套整治资金难以及时到位,要求省里投入更多的补助资金。

(四)对重点车辆和特定驾驶人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大量外省籍货运、客运车辆、外省籍驾驶员在我省从事交通运输业,由于车辆、驾驶员资格不在本省年检、年审,对该批车辆、驾驶人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一些车辆、驾驶员将交通运输作为谋生方式,认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费时、费力,对参加安全教育存在抵触情绪。同时,对多次严重违法驾驶员、具有吸毒史的驾驶员缺乏日常长效监管手段。

(五)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与公众的期待还有距离。随着民主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有的部门和一些执法工作人员管理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公信力受损等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妥善有效处理一些复杂交通违法行为和轻微交通事故,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此外,各地普遍反映,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在农村更为明显。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意见建议

我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次或数次执法检查。如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对外省籍驾驶人员管理等问题,皆需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为此,我们根据本次执法检查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社会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议各级人大和政府在现有条件下着力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工作。此项工作已有良好开端,适宜一鼓作气奋力推进。省政府要率先推进省级救助基金的落实工作,要把救助基金建立运行情况,纳入到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工作中,督促市县政府加快建立救助基金的进程,力争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形成比较完整的省、市、县三级救助基金体系。要尽快成立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整合现有救助基金,尽快将每年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的相应资金拨付给各市县,为市县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监管,防止基金被挪用和冒领。

(二)积极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电动自行车具有使用方便、废气零排放的特点,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的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我省电动自行车生产总值达280亿,已成我省重要产业之一。由此决定了对电动自行车不能采取一禁了之的态度,重点在于管理,出路也在于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面对现实,积极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一要积极建议国家对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进行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国家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将最高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标准,沿用至今。该标准是否合理,引起社会广泛争论,需要予以必要的回应。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细致研究,辩证分析,提出具体建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由国家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最终调整或者不调整,都算是对社会的回应,有助于统一思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打下基础。二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首先,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目录,符合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允许上路行驶。其次,对生产企业新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和已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速装置的固封措施,使之不可拆卸、不可调节,待达到国家限定的速度标准(国家标准变化则从其变化)后,允许登记并上路行驶。此项工作规模浩大,利益攸关,建议相应举措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宁可慢些,也要好些”。第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擅自拆解固封装置等改变电动自行车技术性能的行为。第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检查。无论是本省无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还是外省上牌的速度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与此同时,认真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实施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经常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更要从严查处。而在这方面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三要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教育,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自觉使用安全头盔等防护装备,提高自身安全性。四要在全省推广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自愿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我省长兴、金华等地已有相关实践,提高了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风险保障能力,建议对相关经验加以总结并推广。此外,在电动自行车管理过程中,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继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省各地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中的权重。各级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门资金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山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补助的力度,缓解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压力。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一线交警执勤条件。要在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做到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裁量合理,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依托路面监控系统建设、智能报警系统建设、交通信息分析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精确化、科学化。要持之以恒地抓好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关心基层执勤交警的疾苦。这次执法检查中,大家普遍反映,基层交警主要在路面执勤,长期忍受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粉尘污染,普遍患有呼吸道疾病。建议各级政府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交警的执勤条件。

(五)适时修改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从执法检查情况看,省实施办法基本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但实践中反映较多的多次严重违法驾驶员、具有吸毒史的驾驶员缺乏日常长效监管手段,电动自行车管理和醉酒驾驶的处罚缺乏力度等问题,确实需要更明确的法律制度规范。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与国家立法相衔接,适时修改我省实施办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作者:傅颂恕

第2篇:汛期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发电分公司汛期安全

大检查自检情况报告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下发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运行)企业2013年汛前安全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桂水电力司管【2013】40号文件精神,龙胜发电分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总带队分别对公司11座电站及水库进行地毯式安全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总体情况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发电分公司是2011年12月29日由原桂林伟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龙胜发电分公司合并而成。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玉龙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开董事会后由龙胜发电分公司接管。龙胜发电分公司目前管辖11个电站:仙洞一级电站、仙洞三级电站、西江坪电站、大发电站、榕岩电站、李江一级电站、李江二级电站、思陇、田寨电站、南山二级电站及在建设中的南山一级电站。截至2012年年底公司在役及在建的发电总装机96240千瓦(没包括玉龙公司两座电站)。资产总额达到11亿元,员工总数为190人。 代管玉龙公司后发电总装机115740千瓦,员工总数为222人。

二、完成各电站防洪预案编制工作

龙胜雨水来得早,龙胜公司非常重视电站防汛工作,专门安排生产技术部编制各个电站的防汛预案,3月15日前完成了对南山

一、二级、李江

一、二级、仙洞

一、三级、西江坪、榕岩、大发、思陇、田寨电站的防汛预案编制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邮寄到集团公司水电管理部备案,为各个电站的安全度汛提供科学依据。

三、防汛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汛期龙胜公司编制了汛期相关文件、水库安全度汛管理办法、防汛工作奖惩办法及防汛办公室工作等制度和水工机械运行等规程,并下发到各电站,为各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奠定基础。落实公司本部汛期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电站汛期值班制度。

四、防洪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龙胜发电分公司根据龙胜汛期来得早这一特点,特别重视防洪应急演练工作,专门成立公司兼职应急队伍,并于2013年3月27日在榕岩电站举行公司兼职队伍、电站运行人员联合演练,通过本次演练提高了公司应急抢险队伍及电站运行人员的防洪应急能力,也为公司今后在汛期如何保证电站安全度汛奠定基础。

五、防汛物资落实情况

2012年公司为各个电站配备了部分防汛物资,根据集团

公司《关于下发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运行)企业2013年汛前安全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桂水电力司管【2013】40号文件要求,公司各电站的防汛物资不能满足要求,安监部统一列采购计划,于近期将防汛物资配齐,统一配送到各电站。

六、隐患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水库蓄水检查组对龙胜公司检查各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共有18项,要求在4月份之前完成整改的共8项,其余的10项要求在12月底完成整改。公司职能部门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8项隐患进行整改; 剩下的10项隐患还没有整改,但已经做到了“五落实”。

七、存在问题

由于龙胜发电分公司新收购的电站比较多,人员素质与集团公司要求悬殊,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电站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有待加强;

2、有些电站没有备用电源;

3、电站设备简陋,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4、目前正值雷雨季节各电站防雷设施还没有进行校验;

5、个别电站防汛物资挪作它用。

八、整改措施

1、加强对电站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加强对各电站

的安全管理;

2、向集团公司争取增加相关电站的备用电源;

3、对设备简陋,特别是保护部分欠缺的电站进行改造;

4、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聘请有资质的试验公司进行防雷试验,避免出现要排队等待科技公司前来试验的情况出现。

5、对防汛物资挪作它用的电站进行教育,制止今后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并要求补齐。

桂水龙胜发电分公司

2013年4月10日

第3篇:汛期检查自查报告

秦安县2015年汛前检查工作

自 查 报 告

根据天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汛期防汛和河道管理转型检查的通知》(天旱汛指发„2015‟1号)要求,按照“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防汛指导思想,我县高度重视,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争主动。防汛办结合水利局工作安排,组织专门人员,从年3月20日开始对辖区内的防汛工程进行全面详细的自查,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我县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县年汛前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汛前检查情况

2015年,我县根据省、市防汛工作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抗旱防汛指挥部认真开展了汛前大检查及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截至目前,防汛减灾责任措施已全面落实,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正常,防汛值班值守正常进行。主要情况如下:

1、落实责任人责任

全面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全方位防汛责任制。针对今年县、乡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使防汛领导尽早明确,提前介入,力求防汛工作主动。县防办与17乡镇、苏峡水库及重点防汛单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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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更换了损坏的自动雨量站3个、无线广播预警设备8台套,清洗清理了太阳能电池板、简易雨量器筒的浮尘、垃圾等,保证了县级预警平台运行正常。县政府已拨付系统运行经费10万元,用于系统平台的数据通讯及站点维修,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防汛减灾工作中发挥作用。

5、河道防洪治理

汛前,水务局投入资金40万元、各类机械设备60台次、人员130人次对影响行洪的垃圾、便桥、沙场等进行了专门整治。整治活动共拆除历史遗留沙场3处,拆除河道便桥4座,回填土方5.3万立方米,平整河道14.3公里,清运垃圾2000多吨,设立安全警示牌64个,关停全部沙场,保证今年汛期河道排洪通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防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通过检查发现,当前防汛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1、防汛意识淡薄。由于近年来我县未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加上近年来通过除险加固许多水利工程防洪能力有较大提高,部分干部群众思想麻痹,防汛意识淡薄,以至各项防汛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2、防汛物资储备不足。一是防汛物资储备量小且种类不全,如发生较大险情,防汛物资可能不能满足抢险需求。二是部分地方防汛编织袋过期失效或已消耗不少,急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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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煤矿汛期地质灾害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

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

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以及相关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荥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6 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荥安监〔2016〕16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于2016年6月3日对煤矿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排查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3.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贯彻学习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4.排查矿区范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排查矿区范围内是否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6.排查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等情况;

1 7.排查范围:矿区内工业广场、矸石场、煤坪、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井口、办公楼、宿舍楼、瓦斯抽放泵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

二、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煤矿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阙书洪

副组长:廖文利、王德光

成 员:孙家祥(生产副矿长)、奚红伟(机电副矿长)、郑冬成(通风副矿长)、刘直(机电副总工程师)、欧和平(通风科长)、任永东(安监科科科长)、梁永志(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曾显发(机电运输科科长)、陈绍国(生产技术科科长)、向文双(采煤队队长)、赵家林(掘进队队长)、李孟(机电队队长)、刘述伦(运输队队长)、刘学顶(通风队队长)、杨建(瓦斯抽放队队长)。

三、排查工时间

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排查时间:2016年6月3日。

三、排查的分工及检查路线

1.一组;牵头阙书洪、参加王德光、刘直、奚红伟、孙家祥、欧和平、任永东、向文双、赵家林。

2.一组检查路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所→矸石场→ 2 煤坪→工业广场→主斜井→主要通风机房→物资库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瓦斯抽放泵房。

3.二组:牵头廖文利,参加陈绍国、曾显法、梁永志、李孟、刘述伦。

4.二组检查路线:办公楼→宿舍楼。

四、检查情况

1.煤矿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开展工作。

2.煤矿落实汛期值班人员值班、巡视检查防汛及地质灾害等不安全因数。

3.煤矿编制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4.排查时,未发现目前有矿区范围内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5.排查时,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牢固完好,无裂隙、裂缝、沉降、隆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若遇大暴雨,洪水流经矿区排洪渠,出口有堵填现象。

2.应急物资准备不足。

四、整改措施

1.由运输队长刘述伦组织人员清理矿区排洪渠出口,在2016年6月4日前整改完成,由王德光复查验收。

2.由任永东清理应急物资,制定采购计划在2016年 3 6月10日前补充应急物资。由孙家祥复查验收。

四、防范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矿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和地质灾害对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职工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预警预报,以防为主,落实责任人,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要求我矿点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煤矿的防灾部署工作。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查巡,切实抓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排除险情。

(三)加强监测,严加防范。加强监测地质环境,密切关注矿区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可能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可能受灾的地点要及时划出警戒区域,防止职工伤亡。进一步做好煤矿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工作。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加强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要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遇恶劣天气,情况严重的,立即停止煤矿井下作业,撤出人员。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4日

第5篇:学校汛期安全自查报告

小学汛期安全自查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提高我校应对洪涝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确保我校安全度汛,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汛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排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检结果报告如下:

一、 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上庄小学召开了中上庄小学校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并结合我镇学校的实际,讲清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丝,学校要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大家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 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督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又分别成立了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按照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上庄小学校实际,制定并与学校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加大了对各学校及全体教师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及各项活动管理,并实行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在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各组织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三、 认真检查,督促整改。

(一)学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涉及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排查,具体工作如下:

1、 校长率领后勤人员,检查了教学楼内及各班教室门窗、电路及照明情况。各班照明灯和走廊灯都能正常使用,各班教室门窗完好。

2、 校长率领后勤人员检查了办公的用电、防火、防盗情况,督促教职工注意安全用电和防火安全,防盗安全。

3、 后勤人员检查了学校厕所、围墙、标志物、旗杆、教学楼外饰、门窗等处。经检查都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4、 后勤人员检查教学楼内消防设施、应急灯、安全通道等,应急照明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

5、后勤人员检查了学校的饮用水情况,水质水源合格,饮用水质量无问题。

6、 校长率领教导处人员检查了微机室、图书室、实验室、这些教学辅助室的管理都很到位,都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做,无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濒临上庄河的各个村庄的学生都在回家路上路过小河的现象,放学后及双休日家长管理空缺大,极易造成学生安全事故。

2、学校周边普遍存在水沟,大雨后学生回家容易趟水,自救能力差。

3、上庄小学厕所为D级危房,在大雨时,容易漏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宣传,同家长签订学生校外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校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以不同形式、新颖的内容加强防溺水、触电等安全教育。

3、学校要积极行动,注意观察,确保雨季到来前能修的修缮,不能维修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观察使用。 我们将继续加强以防溺水、触电安全为重点的汛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做实,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利益。

小学

2013年5月20日

第6篇:汛期校舍安全自查报告

焦家小学

汛期校舍安全自查报告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校对汛期学校校舍安全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 校舍:北教学楼为新建教学楼,经查无异常情况;南功能楼经过维修无发现异常情况。

2、 厕所:正常。

3、 围墙:正常。

4、 排水设施:校园南排水沟部分堵塞。已清理。

5、 用电线路:南楼后墙各种线混杂。已清理。

20

13、

5、30

第7篇:汛期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 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项目部接到“通知”,立即进行了防汛安全部署,自始至终坚持从严、从细、从实,高标准、严要求,并始终把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于一切的位置抓紧抓好,确保安全渡汛。现结合我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工程特点,总结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重点

接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后,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并开展了如下工作:

1、成立了防汛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项部经理任组长,由安全总监、技术总工任副组长,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等为成员。

2、对安保部编制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确保“预案”切实可行。

3、项目领导亲自带队的防汛值班工作,并严肃防汛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夜间值班,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人员在岗,防范到位。

4、与大足县防汛办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施工所经过河流、水库的雨情、水情信息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施工单位通报,确保信息通畅、预警准确、指挥科学、应急有效。

5、严格落实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研究制定了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重点,并将其整改重点传达到

一、二工区,要求各工区认真学习落实,整改重点如下:

(1)、对现场电工人员进行汛期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全员雨季施工用电的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

(2)、对各种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两级漏电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每月检测一次绝缘电阻,阻值达不到规定要求立即停止运行,严禁使用,漏电保护器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并做好各项测试记录。

(3)、电缆接头要有防雨防潮措施,防止因雨水浸泡造成短路触电事故。低压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

(4)、对水稳拌和站设备、临时贮油点、配电房、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5)、加强防汛抢险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

(6)、对生产、生活区排水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雨水顺利排出。

二、隐患排查、专项检查

项目部于 6 月 5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了防汛安全检查。各工区严格按《通知》精神执行,并对防汛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健全完善防汛安全生产设施。各工区落实了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更换、安全责任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各工区均达到了《通知》要求。

三、总结 通过防汛安全检查活动,项目部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我项目部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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