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商合同

2023-01-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连锁加盟商合同

连锁加盟

大家好!我是连锁加盟栏目的责任编辑夏伟。本栏目旨在为广大中小投资者和项目经营者搭建一个互动平台,力求让大家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有需求兴趣的读者,以及有连锁加盟项目需要发布的商家,请跟我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029-82372258820810991366924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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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记醋吧

荣记醋吧既有花色醋饮,又有以醋为主制作的醋美食、醋制套餐、以醋为酒基调制的鸡尾酒(醋),并且还将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丰富的产品加上幽雅的环境,浓厚的文化氛围,使醋吧成为继酒吧、茶吧、咖啡吧之后的又一大时尚消费场所。

在荣记醋吧是见不到通常的红白酒类,只不过酒饮料换成了既美味可口又调养身心和美容养颜的醋饮料。主打的品种当然是琳琅满目的醋饮,但与家用烹饪的醋完全是两个概念。这里的醋饮可分为杂果醋饮、冰醋饮,橙、荔枝、柠檬醋饮等数十个品种,还有用纯天然材料制成的养颜醋、美容醋、保健醋等。在“荣记醋吧”的连锁店里除了出售醋饮料外,还有风靡香港的时尚饮品、港式甜品、咖啡等系列,还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加其他的文化服务内容及各种娱乐活动,以扩展盈利空间。

总部地址:361022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台商投资区新嘉路219号(兴旺广场R12号)

电话:0592-7923575(24小时)6587656 (兼传真)

联系人:罗小姐张先生

网址:www.醋吧加盟.com

枕心枕意家居

南京枕心枕意家居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先进机器设备和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倡导“质量至上,至诚服务,务实创新”十二字的产品理念,开拓进取;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以不断开发高科技健康睡眠产品为己任,服务于大众。公司拥有自身品牌---枕心枕意。

主要产品有太空慢回弹枕,天然乳胶枕,草本植物枕,特殊材质枕,情感功能枕,舒适家居枕,婴儿、儿童、学生枕等十二大系列三千多种产品。本公司长期致力于高科技枕头以及绿色环保家居枕头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各个环节,是您身边的真正枕头专家!

总部地址: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0号

电话:025-86884418(8线)

传真:025-83684428

旗舰店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47号

Email:acul@sina.com

炭行天下

源自台湾的炭行天下,克服了炭产品在实际应用中易受污染,易于饱和,使用寿命短,缺乏保健功能,外形不美观等不足,融高科技与时尚艺术为一身,特聘香港、日韩等雕刻大师精雕细琢改变外形,将其塑造成一个个艺术摆件、挂件等装饰品,居家、汽车内均美观大方,人见人爱。

“科技、时尚、环保、艺术”,这是人们形容炭行天下最常用的关键词。炭行天下独占环保与时尚艺术两大领域广阔市场。“炭行天下”作为知名特色专营品牌,为支持广大创业者,特于本行业首次推出“零费用整店输出计划”,即包装好店铺经营所有要素,特别适合中小投资创业者。投资3万,15天即可开店成功。

“炭行天下” 中国连锁事业管理总部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汉二路武汉市中心百货写字楼12楼

贵宾专线:027-82667273(32条线) 82855888

传 真:027-82841566邮 编:430022

网址: http://www.txtx168.com

怪难吃餐饮

重庆朱灿•怪难吃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中西式食品技术开发、传统饮食文化与现代饮食科学营养研究、发扬传统美食文化的事业机构。公司成立于2002年,具有完善的项目开发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和单店营运体系,成立了由高级企划师和三名中国烹饪大师组成的专家顾问团。凭借自身强大的市场内驱力和运营网络系统,率先导入CIS体系,同时聘请资深食品专家,经过上百次市场调查,数年潜心研究,借鉴西方美食文化秉承传统美食精髓、除弊纳新,新推产品一问世,所到之处都出现排队购买的火爆场面,爆发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专为小额投资者、下岗工人、打工仔量身定做了小本创业计划。

载止目前,全国已发展一千六百多家加盟商,并取得了加盟十家成功九家的骄人成绩。公司将打造中国炸串烧烤第一品牌为己任,计划在2010年加盟店达到2000家。

加盟热线: 02358250277 58250868

总部地址:重庆万州孙家书房路141号

网址:www.gnc.cn

第2篇:加盟连锁企业的三大人才管理

许多正欲加快发展的加盟连锁企业老总最近向我抱怨,现在发展最大的困难不是资金而是人才。由于人才跟不上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品质下降、执行力弱、士气低迷、业绩下滑。其实,加盟连锁企业的人才发现、培养和价值挖掘还是很有讲究的,只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因事提前做好准备,就能够顺畅地达成企业发展的目标。

首先是对于加盟连锁企业而言,什么样的员工才算“人才”?我问过一些老板,答案五花八门,有的说是有业绩就是人才,有的说是踏实做事的才是人才,还有的说会忽悠才是人才等等。没有一个合适的标准,自然也就“不识人才真面目”了。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员工才算人才呢?其实答案很简单:能胜任自己工作岗位的就是人才。

例如对于超市而言,不管是收银员还是促销员,不管是仓管主管还是采购主管还是店长课长,只要他胜任,就是对本企业至关重要的人才。

加盟连锁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人才团队结构相对要复杂一些,总体上分为三大类:一类是自身员工人才团队,二是加盟商团队,三是储备及培养团队。这三个人才队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就是说要既有正规军——自身人才团队,也要有游击队——加盟商团队,还要有军校——人才储备及培育团队。

成功的加盟连锁企业应当有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胜任岗位的员工队伍。所以,培养和提升员工的胜任力是企业进步的唯一通道。那么,从哪些方面来判断员工的胜任力呢?以下有五大指标:1、习惯于找方法而不是找理由或借口;2、树立结果意识;3、拥有创新思维;4、主动自发做事;5、忠诚和负责任。这五大指标既是判断员工是否具備胜任力的标杆,也是企业选用人的标准。

同时,由于未来的竞争将不仅是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竞争,更是学习能力的竞争,所以,加盟连锁企业应该更看重学习能力强的人,并提倡相互学习、终身学习的企业文化,以此将企业建设为一个学习型企业,使之成为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因素。

那么,如何看待经销商团队呢,他们也是人才吗?当然是。只是要有两个前提:一是经销商是一个团队且要经过筛选具备胜任条件,二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使经销商在加盟连锁企业总部提供的良好的培训基础上,能很快的自立和成长。千万不要给钱就让他做加盟商,如果不能胜任,宁缺毋滥。因为无法胜任就必然无法执行,无法执行就无法成功。

对于加盟连锁企业快速发展面临的较为严重的人才瓶颈问题,许多企业开始想办法挖人或“借”人。短时间有一定效果,但长期而言有两大弊端:一方面大幅提高了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急需的人才数量仍是严重短缺。所以,储备及培养团队的模式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如国内享誉盛名的茶叶产业一条街——马连道,就有许多的茶叶经营商家聘请茶叶专家和茶叶专业毕业生加盟。而其中大有深意的是,(北京)福建省企业家协会茶叶分会会长高展生近日亲赴昌平,以行业协会会长身份与高校畅谈合作事宜,这是第一次行业协会集体出面,无疑为保证北京茶叶行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所以,对于加盟连锁企业的人才管理可以用三句话概括:一是未雨绸缪,提前规划,做好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工作,既解燃眉之急,又解后顾之忧;二是选用并提拔胜任的员工;三是筛选并培育一批胜任的经销商。

作者:吴建斌

第3篇:加盟连锁创财富 钟山魔术成品牌

当2007年春天来临的时候,钟山魔术玩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接受,面对市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王国平总经理本着把实惠,利润让给加盟商的原则,确保开办一家,成功一家。他的目的很简单,希望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每个加盟商都能通过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走上致富之路。

2007年1月28日上午8:30分,由绍兴文理学院电视台、绍兴快搜网、绍兴魔术玩具商行、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一期加盟商民间魔术真人秀在绍兴韦博国际英语学校的教室里拉开了序幕。许多加盟商及魔术学员一起参加了整个活动。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现场不但有专业的魔术师进行魔术表演,而且魔术师还教会学员一些互动魔术,之后的学员遂个表演让大家真正感受到了此次活动“魔术生活化、生活魔术化;感受魔术魅力、享受快乐人生”的快乐主题。在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不同的形式感受到魔术的魅力,是什么力量让这些人们如此痴迷?是魔术本身的神奇,是人的好奇心。

眼望天空,我们无法想象苍窮的宇宙有多大,放眼大海,我们无法感知浩瀚的海洋有多广。可是近在咫尺的神奇魔力魔法,人们却想看个究竟,这就是魔术的神奇力量。魔术的精彩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和不可思议”, 它有着十分广泛的认知群体和巨大的消费市场。对于未知奥秘的好奇,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基本特性,这是人类的普遍心理。魔术店的兴起正是得益于人们的猎奇心态,这也是魔术艺术商业化最大的卖点,魔术店一经推出,必然在当地产生轰动效应,它正好符合现代商业基本要素棗好奇心理、益智消费。

也正因为如此,义乌钟山魔术玩具的王国平总经理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创建了以开发、设计、销售、生产为一体的企业经营体系,主导产品有魔术、整人、电人、智力、恐怖、电动搞笑系列等新奇玩具,是国内产魔术玩具最早的一个企业。目前有800多个品种,只要是市场上有的魔术玩具,钟山魔术里面都有了,而且很多同类的产品都是经过精心设计,无论是品质还是效果都是国内的一些同类产品无法比的。产品自营出口远销全国各地,深受消费者的青睐。最近又开发出100多个魔术玩具,质量上乘效果一流。

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不但为政府分担帮助弱势群体致富,而且带领着许多人走上了成功创业之路,同时也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在会场踊跃资讯加盟的人们把王总围个水泄不通。很多加盟商是在《现代营销》、《百姓创业》、《新财路》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后,对此产生兴趣,不远千里到义乌钟山魔术实地考察,他们对钟山魔术产品深深吸引,也被钟山魔术把实惠让给加盟商的政策而折服。

2006年元旦刚过,沈阳的史军立在媒体上看到针对义乌钟山魔术玩具的报道后,经过深思熟虑,通过电话对义乌钟山魔术玩具的初了解后,就来到义乌考察,当他看到王国平时就被王总那豁达而有坚强的性格所吸引。史军立想通过春节这段黄金时间营业,他组织好了货源,春节前,第一家魔术玩具店在老家沈阳正式开业。魔术玩具的出现给这里的人们带来了欢乐,前来选购的人络绎不绝。比如大变金钱、魔术扑克、音乐马桶人、益智玩具、魔法幻影系列、整人玩具、恐怖玩具;会载歌载舞的向日葵……等等这些都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小店天天顾客盈门,充满了笑声。

生意的火爆出乎史军立所料,正值春节的黄金季节,史军立抓住这个大好时机,请了十多名放假的学生带上魔术玩具深入社区,当众给人们演示。这种“现炒现卖”的宣传和推销方式快速拉动了销售,只几天工夫,不仅小店门庭若市,加上外卖每天的营业额达到了2000多元,最高时3000多元,当月盈利就达到3万元。

宁夏的加盟商张琳大学毕业后,一直为找工作而奔波,张琳应聘过几家公司,但都不很满意,先后辞了职。在家呆了半年,张琳一直想自己创业来满足自己创业的心理,也一直为找不到好的项目而发愁。张琳一直关注着各个财经类媒体里所报道的新产品、新项目。2006年,张琳在媒体上看到了《抢占传统玩具制高点钟山魔术玩具走俏》的报道后十分兴奋。同时也看到了这个行业的巨大发展前景,她明白,市场制胜的关键就是要有源源不断的新产品的上市。她之所以选择钟山魔术玩具就是因为她看到了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是以开发、设计、销售、生产为一体的经营体系,加盟钟山肯定没有错!经过一番努力,张琳加盟的钟山魔术产品店开业了,生意象张琳预想的那样出奇的好。现在张琳在银川又开了两家直营店,一家开在学校集中的街区,一家开在银川的步行街。张琳的成功加盟经营使她获得了迈向成功创业的第一桶金。

张琳说:“未来还有很多我不能把握的东西,还有很多的风风雨雨,可是也会有美丽的彩虹。只要心里充满激情,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就是充满希望的,是幸福的。”

同样从湖南到深圳打工的杨宏文,最初在一家电子厂工作,由于他工作上勤勤恳恳,不久就升做了车间里的班组长,两年的工作让杨宏文积蓄了一些储蓄。当他看到很多同学相继离开公司自己去发展的时候,杨宏文的脑海里也时常萌发着自己创业的理念。一天杨宏文无意中在网上(www. zsms.cn)看到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的网页,杨宏文就被网页上的魔术产品及优惠的加盟条件深深吸引。杨宏文经过思想斗争决定大胆加盟,他选择在厂区比较集中的街区开店,他想这里打工的年轻人多,一定有市场。杨宏文到钟山魔术经过培训后,熟练的掌握了几种魔术戏法,当杨宏文的小店开业后,太多喜欢魔术的人们把他这小店围得满满的,他们不仅对许多新奇的产品感兴趣也时常切磋魔术“技艺”。 杨宏文的小店不仅成了人们的快乐乐园,也成就了杨宏文的创业之本。

杨宏文说:“魔术已经给人们留下太多的悬念,开店生意必然火爆。”

湖南常德的黄放是2005年8月在义乌市与王国平签订了四级市场加盟协议,他回到常德后,总部又从店址选择、人员培训、营销策略等方面为他进行了详尽的指导。开业那天,黄放的“黄放魔术玩具店”一开业便人流如织,许多年轻人,中小学生纷纷光顾,就连比较保守的老年人也来到魔术玩具店,一探究竟。李长军当天的收入高达2000多元。仅用两个多月的时间,李长军就收回了当初投入的成本。

魔术产品是一种有别于一般性商品的技术产物,是具有创新的特殊性商品,有着极高的附加值,一件成本几元钱的魔术用品,其市场价值在几十元以上,在魔术行业内这是心照不宣的秘密,开魔术专卖店是在经营一种文化、技巧、知识,其利润回报是其它任何艺术门类无法比拟的。当2007年春天来临的时候,钟山魔术玩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接受,面对市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面对层出不穷的加盟商,王国平总经理本着把实惠让利给来自全国各地加盟的加盟商,把巨大利润让给所有的加盟者的原则,确保开办一家,成功一家。他的目的很简单,希望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每个加盟商都能通过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走上致富之路。

最近钟山魔术将以最优惠的倾斜政策,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强力扶持100家样板店,总部将以极大的资本和人力投入,打造先进的国内主体营销网络平台。这种以客户利益为第一位的加盟方针以及总部对加盟商强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使钟山魔术玩具商行的加盟速度一路飙升,截至2007年春,加盟店已达150多家,销量达1000多万,成功的加盟商比比皆是!

如果说王国平带给加盟商的是成功,那么,他的产品成功打进了世界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超市则是更大的成功,面对这可喜的成绩,他并不满足,他希望随着外贸订单的增加,把“钟山魔术”打造成享誉国际的魔术玩具知名品牌。

义乌钟山魔术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鲇溪新村八幢一号门二楼

财富热线: 0579-85454450

投资顾问热线: 0579-85454075

小灵通: 0579-8357916583616400

手机短信:13282912818

传真: 0579-5454153

网址:www.zsms.cn www.moshu.cc

E-mail: zsmscn2006@yahoo.com.cn

作者:秦 渝

第4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自由连锁加盟合同范本

“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笃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约:

第一条 社团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约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笃守本合约,诚实地从事经营,烧烤小吃车。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布局;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办署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货真价实商品的诚信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施用“C公司”徽记举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施用“C公司”的商标举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夺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拟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策划并举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1元店加盟;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养训练;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施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施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施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处所施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施用方法,要按照总部的指定举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施用或揭示时,事前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施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举行。

3、登记的商标,加盟苗颖竹荪鹅 房子车子不是梦,仅限本合约以内施用,不得在合约以外施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布局。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均由总部进货。

2、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的承认。

第六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冷饮加盟,在将总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差别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前得到承诺。

第七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约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八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承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九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的承担时,加盟店必须以分外用场为由,承担特别配送费,关于国内各大小航空招聘的条件(可能会有略微差别请大家见谅)。

第十条 承担特别费用 总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举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承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汽车扮饰加盟。其承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议: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养训练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须要时,必须以文字表达形式,征得总部的承认。

(1) 不得 以任何形式 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得违反国度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的事项。

(2)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类;

(3)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4)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瓜葛;

(5)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约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瓜葛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6)其他由总部等禁止的事项,9元饰品加盟店。

第十三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实实施本合约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要以文字表达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回复并加以实施。

第十四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加盟者的排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排除本合约。在此环境下,应在3个月前以文字表达形式向总部提出预报。 第十六条 总部的排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有权排除本合约:

(1)缺少本合约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约、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掉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举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的更改劝告,单身汉子个房事小技巧,或不予以确实的回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承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笃守支付刻日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施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举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瓜葛等,总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社团、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十元饰品店,总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担当给产业状况带来变化,总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担当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环境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排除本合约。

第十七条 终结合约的处理

1、排除本合约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遏制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约所行使的权利,冰激凌加盟;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牌等,还要将总部提供兴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牌等上交总部,所需费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核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及其他瓜葛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暖锅加盟,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环境下,撤掉、取消这些个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承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举行并承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排除合约以后,也要严守本合约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八条 合约时间

本合约的刻日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冷饮加盟,8岁女孩的遗书~!看完后有人会不哭吗。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约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九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约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面所说的加盟合约书的内容,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 店。

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约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代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保证金 元,甲方收到加盟保证金 元。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盟合约以及依据加盟合约签订的缔约书,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印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总部:

(甲): 盖印 加盟者:

(乙) :盖印

年代日

第5篇:连锁加盟合同

(一)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

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d、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

1、

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

1、

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

四、

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

1、

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三)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 ,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 ,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 ,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 ,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 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 "××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 ,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 ,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第6篇:连锁药店加盟合同

篇一:连锁店大药房加盟店合同 药店加盟协议

为了开拓药品零售市场,进一步提升 “ ”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连锁体系,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济南仁民大药堂有限公司 店,同意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徽、采购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 。 乙方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元整/年(每月 元),保证金 元整(保证金为无息)。 乙方承诺:在加盟经营期间每年在甲方的进货量不少于 万元。

第二条: 有限公司 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店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以外。

3、在本合同终止解除之后。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时,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有降低甲方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设立加盟店管理机构及督导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听取意见,检查乙方遵守协议的情况;乙方同意接受管理,以便解决涉及经营管理模式及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等方便问题。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标识及装修风格,营业必须的服装、包装物、销售凭证、信息管理系统等。费用按着成本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范围内的自主决定,报甲方备案。如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需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其办证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严格按照gsp标准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甲方应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还应每年以《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不定期抽查乙方,如发现其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项大于10%,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乙方分店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必须安装使用公司统一的软件;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规,甲方向乙方开放库存系统,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私自采购药品,按照零售价的300%-500%进行处罚;

如私自采购被药监部门查处,则甲方按照药监部门对乙方处罚金额的300%-500%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统一采购并配送乙方。 第八条: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药品,按照“进价+费用”的原则进行现款结算。除因药品质量外,原则上不予退。个别药品在一个月内配送,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药品,甲方审批通过后可以调换。在正常营业期间,乙方根据分店的经营情况定期向甲方报送药品配送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将公司已有的药品定期配送到乙方;对于配送地点较远的乙方,乙方自行到公司按配货计划购买提货或公司代为运输。

乙方对配送的药品根据配送单进行逐批的质量验收,并签字存档作为验收记录保存。

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甲方可以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公司购买,乙方保证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公司向分店推选进货品种,品目;分店按公司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公司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分店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公司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条:品牌使用费和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以后每年在下一年度合同日开始前1个月缴纳下一年度品牌使用费用。逾期(限15个工作日)未交加收10%罚金。

乙方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能按国家法规和药监部门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甲方对乙方的处罚金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须在10日内补足。 第十一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解除合同: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导。

2、没有完成年度进货任务。

3、违规私自采购药品拒绝处罚或私自采购2次以上的。

4、不按期缴纳品牌使用费。

5、保证金扣除未及时补足。

6、有影响“”形象,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7、有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合同:

1、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不论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撤除甲方的一切营业象征,交还或注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甲方如遇重大变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返当年剩余时间品牌使用费用,无需承担乙方其他损失。

在乙方办理好上述事宜通过甲方审批后,甲方将在三个月内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四条:会员管理

1、会员卡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乙方负责。

2、乙方开发的会员资料每月统计并交与公司。 第十五条:守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公司按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

2、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乙方对守密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论处。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公司和其他加盟义务。

第十七条:纠纷报告义务

1、门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公司。

2、如门店营运中发生纠纷,公司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乙方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乙方应遵从公司决定。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 起至 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公司同乙方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第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法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篇二: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第一部分 总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食药监(2014)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xxxx“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 (地址),设立xxxx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 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

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 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

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

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

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xx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 盖章 )(盖章、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2010年月日篇三:医药连锁加盟协议 “药房加盟合作协议” 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年 月 日签署于: 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2) 甲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与药品交易服务; 乙方作为合作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有意与甲方合作利用“xxx药房开展商品销售业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甲方在 省 市的分支机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01条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项下,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或指明,有关概念作以下定义: 01.01-01 法律法规:指可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01.01-02 药房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药房网已经发布 的或将 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及服务条款;所有规则 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01.01-03 商品 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用 品等

01.01-04 保密期 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届满 的期间;

知识产权 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第02条 第03条 第04条 01.01-05 本协议正文项下凡提及本协议,除非另有说明,应解释为本协议及其修改和补充; 01.01-06 本协议正文条款标题仅为方便理解而设,不应在任何意义上构成对其项下内容的任何限制或扩张解释; 合作原则和框架 02.01-01 甲方依据本协议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品牌 在省 市为药房会员提供商品销售及配送服务,并根据本协议收取乙方品牌加盟费; 02.01-02 乙方按照药房命名要求进行企业相关证照的更名并按药房标识要求更换(装修)门头; 02.01-03 乙方必须具备医药零售药店或医药连锁公司经营资格方可加盟xxx药房; 02.01-04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前30天,在收费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签协议; 商品定价 03.01-01 “药房商品按药房统一定价标准制定各级会员的销售价格; 03.01-02 乙方独有的品种由乙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自行确定商品销售价格; 03.01-0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组织销售推广活动,乙方同意在保证自身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根据活动要求调整商品销售价格; 订单处理

04.01-0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省市的会员的网上订单分 配给乙方;

04.01-02 乙方应指派专人处理订单并在订单下达后24小时内完 成配送并按药房要求在系统中做好订单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04.01-03 如乙方因库存问题无法满足此订单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 客服人员;第05条 第06条 第07条 第08条 04.01-0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定当地的配送及配送收费标准并按此标准进行配送及收费; 04.01-05 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完成配送,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按每单20元扣除; 价款结算 05.01-01 乙方所在城市的订单只提供网上支付方式(在网站上进行具体说明),商品销售价款网上支付的款项(指网上支付的订单)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根据本协议在每月5号前完成对账后支付给乙方,由于代收、代付及资金往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05.01-0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和税金支出均应自行承担; 甲方权利义务 06.01-01 乙方在使用药房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药房应及时作出回复; 06.01-02 甲方对乙方在业务范围内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 乙方权利义务 07.01-01 乙方应协助甲方的市场发展计划、方案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相应岗位的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07.01-02 乙方有权利使用药房提供的系统处理药房内部管理事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07.01-03 乙方承诺自己在使用药房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房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乙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服务费计付

08.01-01 连锁加盟服务费元/年(壹万元/年); 08.01-02 质量保证金元(壹万元)第09条08.01-03 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清相关款项之日起叁 年,乙方的付款方式为年付,具体方式如下; 08.01-04 乙方应在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第 壹 年的连锁加盟服务费用、质量保证金共计 11000 元(壹万壹仟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 账号:; 08.01-05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10.04条款所约定方式付清第 贰 年的加盟费用 壹万元整 ; 08.01-06 乙方应在 20年月 日前按本协议10.04条款所约定方式付清第 叁 年的加盟费用 壹 万元整 ; 08.01-07 如乙方未按甲方按上述约定付款,此协议将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08.01-08 甲方在收取上述费用后,在一周内向乙方提供收款凭证;08.01-09 双方协议终止后,甲方应自协议终止日期始3个月内按本协议要求将质量保证金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08.01-10 以上所有的时间计算均以相关款项到达甲方约定账户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计算 声明与保证 09.01-01 甲方与乙方相互声明并保证如下: 09.01-02 声明人系依据其本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

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承担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之必要能力和资格; 09.01-03 不存在任何未向本协议他方披露的、导致本协议无效 或部分无效、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中止、意外终止之事项; 09.01-04 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意外风

险增加的诉讼、仲裁、行政或刑事违法或被处罚之事件或争议;第10条 第11条 第12条

09.01-05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如下: 09.01-06 其为所在零售经营企业; 09.01-07 其拥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许可、证书、执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有关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09.01-08 其切实了解、理解并将严格遵守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法律法规; 09.01-09 乙方在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重大违规、处罚记录; 知识产权 10.01-01 乙方确认,以下权利属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 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名片、广告内容中使用“药房的文字标识及相关的图形标识; 10.01-02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侵犯或可能侵犯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保密 11.01-01 任何一方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取或了解到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未公开文件、资料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均属对方商业秘密;11.01-02 保密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复制、修改、使用、向第三人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对方商业秘密, 通知与送达 12.01-0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或其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或传真号码送达对方:

第7篇:加盟连锁合同

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加盟连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即连锁权授予者,乙方为加盟者即连锁权被授予者。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密切合作、共同发展,保持良好关系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缔结本合约:

一、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乙方经甲方授予商标使用权后,可以经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作为加盟连锁店使用“青岛东远吞餐 饮有限公司”的商标公开营业,期限为三年。否则乙方不准以任何方使 用“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的商标。

二、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三年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不再退还),及履约保证金陆万元(如合同缔结之后无任何纠纷甲方归还乙方保证金),甲方授予乙方加盟“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证。另外自第一次授权以后,如因国家规定对餐饮连锁店收取有关管理费等费用时,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签约后 ,乙方应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设计和规划,并委托甲方 进行该加盟店的设计、装修、设备器材布置和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 乙方支付。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可提出建议方案,供甲方参考。甲乙 双方对设计装修工程等事项另签协议。

四、 乙方在开业前,负责招聘加盟店的外场、厨房、吧台等有关人员, 并组织前往甲方指定场所接受甲方进行的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乙方负

责培训人员的来往交通、住宿费用和在青岛以外的城市培训的甲方教 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 乙方开业后1至3个月期间,由甲方派出外场、吧台、厨房等 业务骨干进行有偿业务支持。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人员的每月业务服务 费和食宿、来往交通费用。若之后乙方需要甲方人员留下继续支持 经营指导,其指导服务费双方需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支持.

六、“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授权 3 年期满以后,双方每 二年续签一次授权协议 ,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 2年的商标授权使用 费,其金额为 : 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2万元,300平方米— 500平方米3万元,500平方米以上 4 万元。

七、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当地市场、商圈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规划在所属"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的编制布局区域内 , 原则上以方圆路程3公里左右为最短距离 。一般情况下 在乙方 3公里路程以内 ,甲方不再自行开设或者授权他人同样的权力开设“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 。

2、甲方对乙方拟租用房屋的环境 、结构等情况 , 可提出指导和 建议。乙方应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对乙方营业所需用的设备器材和有关物品原料应提供清单 ,并及时供货。其售价为全国“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价 格。详见明细表.4、 甲方负责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但需收取一定成 本费用。

5、 甲方负责提供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贵宾 并收取成本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 、尊重甲方派往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并支协 同其工作。在经营管理中乙方不得损毁“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准将甲方的内部文件和情报信息擅自提供 他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本店的营业面积 不 准擅自扩大或改变本店营销的品种范围,应保障“青岛东远吞拿 餐饮有限公司 ”品牌形象。

3、乙方对甲方规定提供的主要物品原料和器材不得自行购买 , 自行购买出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果乙方以“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名义自行自费从事 广告宣传活动和印制各种消费券、打折券等,均应事先将其内容、方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应以不损害“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形象和经营管理为原则。

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借、租卖、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 营业地点变更和签约代表人变更等重要事项 ,均应事前经过甲方同意 。否则以乙方违约论处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万元。

6、乙方应接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 限公司 ”贵宾卡,并不得私自制作自己的贵宾卡、优惠卡。因为贵宾卡属于全国通用。

7、 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房屋租赁和向有关部门办理 装修工程的申报 验收以及开业经营所需的全部手续、费用及相关事宜。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

九、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解除本加盟合同。乙方经营严重亏损 , 虽经甲方支持协调仍无法改善经营状况,或者申请停业破产 、或强制执行 、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与甲方来往时。拖欠甲方债务或严重损坏甲方利益 ,以劝告仍不履行责任义务时。

十一、甲、乙双方均遵循相互信任 、相互理解 、相互支持的原则。 对于本合同所订事项甲乙双方均应以善意方式认真负责的实施 ,尽事 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8篇: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公司

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联营(合伙)协议

(合同编号:LY

)

甲方: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开设**公司连锁专营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或称为本协议(包含双方签署的各项合同附件)。

—————————————— 第一条 联合经营 ——————————————

1、甲方是代理经营各类汽车销售的专业企业,拥有丰富的汽车和客户资源、拥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人才储备,**公司连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2、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联营(合伙)合作伙伴,在约定区域联合经营**公司连锁店(以下简称“门店”),使用**公司统一品牌和标志,在经营过程中自愿完全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开展联合经营活动,完全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3、本协议期限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根据本协议满足提前解约或终止的条件除外;

4、门店股权和出资比例按照:甲方 51% ,乙方 49% ,甲乙双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

****公司

的经营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债务不以出资金额为上限,为无限责任;后期门店经营需要继续补充出资的,甲乙双方继续按此比例出资;

5、甲乙双方出资形式均以现金出资,首期合计出资总额为 元(大写),其中甲方出资 元(大写),乙方出资 元(大写),乙方出资资金须于 年 月 日前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6、乙方有权核查并监督门店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权参与、监督门店的日常工作,有权随时查阅门店各项财务和业务资料,甲方不得无故拒绝;

7、门店选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由甲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法人;

8、联营区域: 省 市 (市、区、县) (镇、乡);

门店地址: ,实际使用面积: 平米;

9、本协议委托甲方对外代表门店开展各项经营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门店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门店承担;

10、甲方负责门店统一的装修设计、施工、负责统一的物料采购和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门店员工由甲方负责进行全面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

12、乙方须充分利用本人的有效资源开展业务,为门店销售提供各项支持,但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标准统

一、形象统

一、流程统

一、服务统一,最终实现长期的互利共赢,乙方须主动监督门店人员各项工作,但是不得直接参与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13、甲乙双方的出资、门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取得的门店财产,均为门店财产,联合经营期间除非约定情况外,一方不得请求分割;

14、在联合经营过程中,所有账目均走甲方流水,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市场人员、内勤人员等工资奖金由甲方承担,不计入门店经营成本;乙方(或乙方安排的人员)可参与门店的监督和协助工作,但不领取工资;

15、门店盈利是指门店一定时期内全部收入扣除门店人员工资、奖金、水电、宣传、税收等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此为门店利润分配的重点,以出资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16、甲方向乙方按 月度 提供门店财务对账单,并于门店开业两个月后,根据门店盈亏情况 每三个月 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没有利润则不分配;

****公司

17、门店对外进行担保、贷款、抵押、改变工商登记现状、改变经营场所、处分不动产等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否则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

18、甲乙双方约定此联营(合伙)门店股权不得出售或者转让,且原则上不再引进其他联营合伙人,如一方要求引进其它投资人或者出售股权,必须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19、甲乙双方约定门店业务模式、业务流程、运营管理、经营产品(汽车和衍生品)、人员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监督和利用自身资源为门店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20、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一方在门店的财产份额时,被执行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友好办理提前终止协议的财产结算事宜;

21、本联营(合伙)协议采取单店合作形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开立新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名称或标志;

22、乙方用于联营店投资经营的资金须为本人合法所得或其它途径合法拥有;

23、门店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车源及指定的衍生产品,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它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品牌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24、甲方根据门店可供展销车位数量提供适量车源供门店销售,门店经理负责展销车辆的看管及日常维护工作,车辆交付门店后造成的损失由门店承担,计入门店成本;

2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展销车辆保证金,双方约定每辆车 万元(大写),车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6、乙方须完全认同甲方制定的购车付款政策、贷款政策、质保政策、促销政策、金融保险方案等,不得干预门店人员的正常工作;

27、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车辆价格、销售流程开展车辆销售,不得随意变更或要求门店工作人员变更;

28、门店须按照甲方统一提供的车辆销售合同样本进行洽谈签约,车辆销售的各类钱款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及时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29、门店内物料原则上由甲方按照采购价统一成本价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特殊情况甲方和乙方可以安排专人就近采购,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公司

30、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为联营(合伙)关系,共同承担门店经营过程中相应法律的责任;

31、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或门店名义缔结合同、作出承诺,使甲方蒙受损失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使用“**公司”字样商标、标识作为其公司名称或公司的组成部分;

32、双方如有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即可视为违约,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向另一方提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的所有损失;

33、联营(合伙)门店作为甲方连锁加盟发展模式中的其中一种模式,甲方向门店颁发该店铺的“特许经营许可证”作为门店连锁经营的依据;

34、本合同中其它规定不明确或者需要变动的条款,甲方将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 第二条 特许权及市场管理 ————————————

1、门店取得甲方特许经营授权后,甲方授予门店在指定区域内享有以下权利: ⑴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公司专卖店”或“**公司”等门店名称; ⑵以甲方连锁加盟店的名义经营甲方车源和甲方提供的各类衍生产品; ⑶在**公司连锁加盟店的装修、装潢上使用甲方商标和相关标识; ⑷以**公司连锁店的名义开展汽车销售、衍生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 ⑸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折页、写真、喷绘等物料开展业务;

⑹除上述五条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范围使用或要求门店员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乙方与甲方成功联营(合伙)后,门店将享受甲方的区域市场保护,甲方将不在该店有效辐射区域范围内发展新的连锁加盟店;

3、甲方有权利对门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要求,促进门店经营,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乙双方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侵害“**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均有义务通知对方,

****公司

并一起合作加以阻止;

5、为保证门店形象的全国统一性,甲方将进行统一形象策划(统一商标、统一形象、统一员工服装、统一广告)、统一提供车源、统一价格、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等;

6、门店须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合同、单据、赠品、宣传单页等物资;门店在当地所有广告(含固定广告:如墙体广告、门头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车体广告、招牌,软性广告如杂志、报纸等)需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乙方不得私自投放有损**公司品牌信誉的宣传广告;

7、在乙方擅自干预联营(合伙)门店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 第三条 车辆的订购与交付 —————————————

1、门店店长以书面订单或其它通讯形式向甲方公司订货,传真件、订单照片、聊天记录等视为有效订单,甲乙双方必须认可店长的订单有效性;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现有库存车辆资源,主动调配车辆供门店销售,乙方必须认可甲方的配货行为;

3、门店收货后,店长应于现场进行验收签字,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无误(注:隐藏的明显可分辨的缺陷视为车辆本身问题);

4、车辆交付门店后,由门店负责车辆的完整与安全,如产生的损失计入门店成本;

5、车辆往返门店的运输费用计入门店经营成本;

6、其它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根据约定方案执行。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1、甲方保证“**公司”的品牌形象合法拥有,甲方保证所提供车源合法正规;

2、甲方保证可供销售的车源充足,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做出合理调拨调整;

3、甲方对门店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义务协助处理或提供处理建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门店通知公司可供销售的最新车源及衍生品;

****公司

5、甲方保证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及时对乙方及门店员工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 6.甲方有义务主动维护乙方的合理利益和确保门店在一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

7、甲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

8、甲方有义务不定期派员到门店相关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协助和督促门店更好的开展经营活动;

9、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车辆售价、返利标准、销售方案做出调整;

10、甲方有权对门店员工进行临时工作调配,对优秀员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员工直接辞退;

11、甲方须就市场和公司最新消息与乙方进行及时沟通,并协助乙方遵守公司最新要求。

————————————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乙方有责任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协助门店开展业务,并完成双方的既定的销售目标;

2、甲方统一策划的大型促销和宣传活动,乙方必须积极开展和配合;

3、乙方不得擅自要求门店提价、压价或变相提价、压价销售,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司品牌形象,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本合同为单店联营(合伙)协议,乙方不得私自开设新店;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积极协助进行问题整改;

7、乙方应积极参加并协助甲方为门店相关人员或客户进行的业务或车辆知识培训;

8、乙方不得擅自发布广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有义务在不违反法律和不侵犯第三方利益情况下,向甲方提供与市场和服务有关的竞争对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同类竞争产品类型、品名、价格和竞争力分析;

10、乙方对违反法律及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合同约定应得的利益损失;

11、乙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并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公司

—————————————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

3、一方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一方出现失踪、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偿债能力、在联营资产中个人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等类似情况出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5、一方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联营门店造成重大损失、有欺诈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协议,并以协议书面解除日联营门店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4、若发生地震、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依据本条款终止的,双方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及时结清各项费用,遭受不可抗力破坏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行为,且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情况发生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6、门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经营场所调整、拆迁、资金链断裂、经营执照被吊销等重大变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门店中销售非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车辆及衍生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随时解除本合同;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商号、商标、商业形象等有关的一切无形资产;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侵权责任;

9、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或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不予支付未支付的销售返佣等款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七条 续约及合同到期后财产处置——————————

****公司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重新签订联营(合伙)合同;

2、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不再同意续约,则合同到期后将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以到期门店财产按出资比例开展财务清算与结算工作;

4、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本联营(合伙)协议、另一方要求继续经营门店的,则以合同终止时门店财产开展财务清算,继续经营方按对方出资比例给予退出方对应的货币补偿;

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须积极进行财产清算、展销车辆移交、客户档案移交、银行保险等材料移交等工作;

7、本合同终止后,待各项财务结算完毕、物品和资料移交完成后,基于本协议形成的联营(合伙)关系正式解除。

——————————————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须尽最大努力保守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模式、价格信息、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利用掌握的甲方公司经营模式、产品和客户信息,开展或与他人联合开展类似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经双方加盖印章或签字,乙方首期应出资资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5、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江苏苏州吴中区,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公司

6、如甲、乙双方之后签署类似协议条款,则以最后签署的协议为准,之前条款自动终止执行。

★ 特别约定:甲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加盖甲方公章方视作有效协定,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做出的任何口头承诺或发出的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协议、合同、备忘录、授权书、承诺、支持政策等)对甲乙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一律无效。

甲方: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中国 江苏 苏州 吴中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公司

终端管理规范考核细则

为了统一**公司终端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终端标准,特制订以下门店细则,要求各终端认真参照并严格执行。

——————————————— 第一条 店面形象 ——————————————— ⑴ 车辆陈列区域划分合理明显,道具运用合理规范; ⑵ 所有展示车辆必须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如果无损立即清理; ⑶ 车辆试乘试驾后回来后,要立刻恢复展销原样; ⑷ 展销车位地面及附近区域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堆积; ⑸ 公司主推车型要展示在明显位置,重点推销; ⑹ 车辆陈列注意色彩和风格搭配,做到自然和谐; ⑺ 橱窗展示应常换常新,及时更换车辆信息; ⑻ 根据营销活动及季节变化营造店内氛围。

——————————————— 第二条 卫生标准 ——————————————— ⑴ 门窗玻璃洁净无污渍,门前地面整洁卫生无垃圾,门头、外柱无破损; ⑵ 店内地面清洁,无脚印和污渍,墙面清爽无污渍斑点; ⑶ 收银台、洽谈桌、沙发、饮水机等干净无灰尘; ⑷ 店内广宣用品无污损、破损、缺失等情况; ⑸ 仓库物料分类摆放,无安全隐患;

⑹ 卫生间、杂物间干净无异味,保持清洁用具干净、摆放整齐。

——————————————— 第三条 灯光标准 ——————————————— ⑴ 各类灯具准时开启,无灰尘、无损坏;保证店堂光线明亮,局部灯光保持特殊亮度; ⑵门头灯光须保证亮度和照射时间;

⑶营业时店内灯箱打开,并保持明亮,灯箱片褪色及时更新。

——————————————— 第四条 员工形象 ———————————————

****公司

⑴ 员工招聘须经过严格筛选,优先选择具有汽车销售经验的导购人员; ⑵ 销售顾问上岗前须经过公司培训,熟悉汽车知识,掌握销售方法和流程; ⑶ 工作中要求统一工装、统一佩戴胸牌;仪容仪表符合规范要求,遵守店纪店规; ⑷ 实行三声服务:欢迎声、介绍声、道别声; ⑸ 做到微笑待客、耐心服务、标准流程执行标准;

——————————————— 第五条 宣传形象 ——————————————— ⑴ 吊旗、吊牌、POP、写真等宣传物资及时挂及时撤、整齐无破损; ⑵ 标牌、易拉宝、价格签定位摆放,整齐无污损; ⑶ 资料册、宣传册要及时更新、方便取阅; ⑷ 促销活动宣传物资做到丰富有特色; ⑸ 在销售区域内积极开展广告单页发放工作。

备注:公司将对以上规范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于优秀门店进行奖励表扬,对于落后门店进行批评,并要求整改。

甲方: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9篇:连锁店加盟合同

加盟店合同

加盟店地址:

加盟商姓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商):(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贸易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加盟,就有关加盟商特

许加盟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权利金——乙方为甲方加盟商,因此获得甲方所授予经营管理行销与必要技术,

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授权契约书,并于签约时一次支付于甲方之金额。

4、品牌保证金——为确保乙方日后诚信履约,需缴纳于甲方之品牌保证金,日后除甲

方依约办理外,于合同届满、解除,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无息返还,如乙方有违约,

或造成甲方之损害时,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合约期限

加盟商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加

盟期满,乙方在原加盟期内无任何违约事件,乙方务必于一年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申请签定

加盟续约合同,本合同可依约延长一年,品牌保证金转至新合同中。

第三条 门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电 话:传 真:邮 编:

第四条 特许加盟收费内容及细则

1、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全额特许加盟金万元,加盟期内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甲方退还加盟金。乙方需在支付全部款项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开新店,特许加盟金可从优,并按前期加盟金90%支付甲方。

2、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品牌保证金万元/年,乙方如有违反本

合同相关品牌保证金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品牌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商圈规划、门市设备及装潢规范

1、甲方提供加盟商的商圈保障,以区、城镇、商业街为规划,甲方同意乙方在开设加盟店,甲方承诺在()或半径公里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加盟店,

如果开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2、乙方加盟店必须悬挂招牌,若擅自更改内容、颜色的,

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软盘)

3、甲方免费为乙方评估开店位臵,免费为乙方店内装潢进行设计,若乙方需要。甲方

可提供标准作业规划,及代请施工队,费用由乙方承担。

I

第六条 着装、营业时间规定

1、同意加盟店所有服务人员上岗时必须穿规定的服装服务顾客,以提升整体企业形象。

2、同意每天营业时间不低于每天10小时。

第七条 商品价格等规定

1、加盟商必须纳入我司的连网管理系统,每月收取1500元的后台服务管理费用,我司

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产品自由采购权。

2、委托甲方统一采购商品,以联合采购进货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价格高于乙方采购之价格,乙方可介绍厂商给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让利于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个别加盟店销售,则可自行采购,但需向甲方申报备案,以服务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3、 针对甲方公布的商品目录及促销商品进行订货及定价销售,零售价可在会员价和正

常价之间浮动。如乙方任意削价出售,而扰乱整个加盟系统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 实行款到发货结算。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如有残、次之

商品,可作退货处理。在辅导期三个月内,甲方接受无残、次的商品退货或换货。辅导期结束后,甲方有选择地接受乙方的退货,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用品一个季度内退换,童装20天内退换,童装必需整手),对甲方同意试销的商品仍可在试销期结束后退给甲方。

第八条 商品营业

1、应以独立法人之工商登记及本合同相关的营业项目,以取得合法的从事营业行为,

并于开业前检附相关文件给甲方;乙方所营业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内取得合法营业证照后始得正式营业。

2、 应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务项目及营业形态对外经营,乙方不得任意变更。

3、 必须独立承担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有关行政处罚费用。

第九条保密

1、乙方就合同内容的业务数据、商品价目、操作规程、技术、知识等任何类似文件和数据均作为商业机密,负保密之责任,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十条 促销、广告、执行及费用

1、双方同意的整体促销及广告计划均委托甲方统筹办理。

2、如需自行进行促销广告活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广告所产生的费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参与者共同承担。一家店无力在媒体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广告,加盟共同参与可降低成本,增加广告力度。

第十一条 教育训练计划、执行、费用

1、应于经营加盟店开业前,依甲方安排对加盟店店长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2、 甲方派辅导人员赴加盟店实地培训,乙方应负担辅导人员的车资、餐费、住宿、

等费用。

3、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续约

合同期满六十日之前,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约。乙方若无违反所有合同内容,则甲方须同意订定续约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权利,但以不增加费用为原则。如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增加费用时,需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期满时仍有未订定新合同,甲方将终止授权业务。

第十三条 违约、违法、损害、赔偿

1、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

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2、 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3、 乙方应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规范和服务公约(附)

第十四条 加盟店迁移、转让、退出

1、店租约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须迁移时,乙方必须于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办

理相关迁移事宜,迁移店位臵须报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开店,以免造成商圈重复。

乙方如未依约通知甲方导致影响乙方权益时,概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方可转让,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受让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加盟店转让给受让

人时,甲方将收取转让加盟金10%作为业务辅导费用。转让期只能为原加盟合

同的剩余时间,续约应另签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

同时与甲方结清货款和品牌保证金,加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责任承担

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 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不另行催告,经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1、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双方不再协议续约的,加盟商应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归还相关文本、加盟手册及内部资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的,甲方将品牌保证金100%退还给加盟商。

2、擅自将加盟合同受权书转让第三人时,或未经甲方许可授权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开店、或停止营业、或未依甲方规定使用企业识别系统(CIS)、制作物、或违反竞业禁止之约定、或保密义务时。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为时。

4、违反法律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重大形象商誉之行为时。

5、乙方或其负责人逃避、失踪、限制行为能力或财产上发生困难,导致票据拒绝往来,破产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财产,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机关为停止营业、营业之处分时。

6、其它违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项,经限期(30日)催告补正而未补正时,乙方依前项约定终止合同时,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规定时,则选择没收品牌保证金,取消加盟商资格,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另有损害时须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 合同附件

1、同书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习俗、诚信原则公平解决。

2、同书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件手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管辖

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石狮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公章)(签字)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

签订日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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