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022-06-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要求抓紧制定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专门规划,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推进“阳光工程”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

城固县职业农民成为技术领航人 陕西省城固县首期职业农民培育(蔬菜方向)结束后,参加培训的90名学员通过理论考试、实践操作等各项考核认定,拿到了城固县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这批获证的学员,如今已成为当地农村的实用人才和创业人才,他们从改变种植技术等各方面提升了城固县农业技术含量,带动了当地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获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微信课堂”开讲 如何让学生在课下也能向老师提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三团农广校2014年农学班班主任陈江玲利用微信群发和QQ群聊的方式组建的“微信课堂”定时发布农广校教师授课内容,同时会在学员实践中遇到难题时为学员在线答疑解惑。三团农广校的“微信课堂”以喜闻乐见、不拘一格的教学形式,使学员随时随地了解学习内容,成为农广校常规课堂外一道亮丽的风景。

海南省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 2014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年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陕西省今年将培育万名职业农民 陕西省将投资3000万专项资金,对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和农科类大中专毕业生5类职业农民进行培育。力争到2015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到2020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0万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万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万人,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5万人。

科技特派员成职业农民先锋队 科技特派员指经程序选派,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我国科技特派员已经发展到72万人。该制度有助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一制度在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方面是一个世界性的突破。“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已写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扶持奖励办法出台 近日,山东省郯城县印发《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完善了郯城县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政策扶持体系,对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极大的激励与促进作用。

福建将在全国率先设立中职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 福建将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鼓励教师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日前出台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在国内首次将中职校教师最高职称从副高(高级讲师)提至正高,为福建中职校教师的职业发展打开了向上的空间。

广西今年秋季起对所有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 从广西教育厅获悉,为扩大职业教育吸引力,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对所有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面免除学费,不分城乡;对中职毕业升入高职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以及服兵役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减轻职校学生经济压力。广西对所有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据初步估算,将惠及40万名中职学生。

青岛修订中职生实习管理办法 青岛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青岛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中职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责任、报酬、安全等方面细化了实习期间的管理、要求和责任。突出维护学生的实习权益和保证学生实习安全两个方面,要求学校和实习单位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即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实习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等。

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覆盖青海省 2011年秋季学期起,青海省在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在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同时,对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给予补助。随后,青海省政府印发文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一、二年级学生国家规定的教材,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如今,“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惠及全省80余万名学生,让更多的农牧区孩子圆了上学梦。

福建中职学校打破壁垒 招聘能工巧匠不再受限 福建省出台新规,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不受人员学历、身份限制,由学校采取直接考核或简捷有效测评方式聘用,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江苏正式启动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 江苏省计划到2015年,所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立起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到2020年,全省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应专业基本建立起相衔接的课程体系,提供“一条龙”式的教育服务。

吉林省出台加强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各高职院校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统一规划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师培训等项工作;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学资源效益最大化;开展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培养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规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重新系统设计、构建以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目标的新型课程体系。

天津出台教育督导条例 《条例》在六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明确了教育督导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及职责;明确了督学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教育督导活动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明确了教育督导意见的产生程序和结果应用;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和被督导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都将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第2篇: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

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至1∶50000。

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和计算宗地面积,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使用勘丈法等其他方法已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变更登记时,应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并计算宗地面积。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

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七、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九、妥善处理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

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十二、规范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查整理和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凡是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缺失资料以及不规范的,尽快补正完善;对于发现登记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各地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标准,统一规范管理土地登记资料。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

要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等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政策。

第3篇: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其生活幸福感,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留守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了学校在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妇联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关爱服务载体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优化了留守儿童的成长氛围。综治组织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各方力量,为留守儿童创造了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共青团组织实施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促进了留守儿童的品行培养。关工委组织悉心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注重结对帮扶,为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做出了贡献。社会各界共同协作,奉献爱心,初步形成了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但是,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给予广大留守儿童多方面的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各自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切实把留守儿童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留守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主导,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加快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教师。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水平。

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在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地方组织实施的营养改善项目中,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结构,切实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还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解决好留守儿童在校吃饭问题。

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充分考虑留守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地区,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为留守儿童上下学提供交通条件。对于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提供校车服务,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优先乘坐。

四、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

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注重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纳入各项活动。

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在举办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推进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支持、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其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家庭责任监督制度、减少父母同时长期务工、督促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等形式,强化留守儿童父母监护责任,逐步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缺失问题。

五、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和村组,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通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个别留守儿童生病无人过问和照看的情况。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鼓励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推广“代理家长”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关爱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教育部门要协助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实施好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公益项目。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要主动承担关爱留守儿童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发挥所属基金会的作用。加大妇联组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力度,深化结对机制,加强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工作常态化,动员更多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关爱留守儿童。

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第4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下,20*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围绕增粮增收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三个转变”,坚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扩大农村劳务开发,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了粮食恢复性增产,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逐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多年少有的好成绩,呈现出持续健康的好态势。

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爬坡和攻坚阶段,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尚未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仍然不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较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稳定任务较重,保持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今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推进产业化、全面建小康”的总体思路,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大力推进农村“三个转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着力于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发展措施进一步落实,有效经验进一步推广,农业投入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确保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0元以上、粮食生产增产30万吨以上的目标。

一、改善增产增收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抓好大中型水利重点项目,继续开展亭子口水利枢纽等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在建的紫坪铺水库、大桥灌区一期工程、武都水库3个大型项目和都江堰等8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继续搞好病险水库整治。抓紧实施产粮大县和中小型水库万亩以下灌面渠系配套等项目,搞好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新增有效灌面20万亩。促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加快丘陵地区红层找水工程和农村水电建设。实施“沃土工程”,加快中低产田土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粮田20万亩。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应*到15%以上。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岷江、沱江、嘉陵江水系的小流域污染治理相结合,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对“户办工程”给予补助,走政府补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受益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新路子。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提高森林和草地覆盖率。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稳步推进退耕还林,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搞好水土保持、退牧还草、湿地保护和沙化治理。狠抓农村道路建设。增大投资,调整投入结构,特别要加大对丘陵地区县乡公路建设的投入,注重出行条件极差的贫困落后乡村的道路建设。动员引导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修建农村道路,对农民自愿投资投劳修建规划内乡村道路给予适当补助。合理使用以工代赈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继续开展“六小工程”建设。加大农村通信、广播、电视和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后续建设。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强化农村环境污染及小流域污染治理,结合养殖大户、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着力抓好沼气能源建设,逐步改善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

(二)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国家和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可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由业主或农民承包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使用。对经营性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各级政府要鼓励业主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构建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增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提高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省财政今年新增支农支出预算9500万元。市、县财政也要增加支农投入。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用于增加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市场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检测检验、病虫害快速防治等体系建设和农村职业教育、科普教育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投入议事制度,统筹整合不同渠道的政府性农业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聚合导向作用。财政对乡村建设的投资和补助项目,要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评估等办法,确保项目质量、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信贷资金投入农业的比重,保持农业贷款增长率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实施《金融服务“三农”四川行动计划》,加强银企合作。信贷资金与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有效配置。探索新的抵押担保办法,推广土地承包权和林产经营权质押、动产质押、物权抵押、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联保、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等方式,缓解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困难。推广农业保险,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积极探索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行bot等运作方式,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建设农业基础设施。

(四)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着力支持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良种繁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物技术研制开发的支持力度。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及龙头企业为主要载体,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各类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实施星火富民和粮食丰产两大科技工程。组织实施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推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专家+协会+农户”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落实转化资金,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加快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扩大“农民科技110”覆盖面,逐步解决农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

二、继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五)切实抓好粮食生产。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确保粮食安全。继续抓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国家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启动增粮示范工程,推进“川粮优化”工程。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加快良种选育、引进和推广应用,改善品种结构。要在粮食等农作物灾害防治、土壤改良、培肥地力、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粮食单产。继续实施“三百”、“332”增粮增收工程,加强农技、农机、信息、气象等协调配套服务,提高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办法,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比例提高到50%,落实小麦、水稻良种补贴和先进适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生产质量。完善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严格控制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限制化肥出厂价格。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六)大力发展畜牧业。以培育发*的畜牧业为目标,积极推进畜牧业向优质高效型、外向型、集约化、产业化方向转变,实现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50%以上。优化畜牧业结构,发挥川猪优势,大力发展牛羊草食牲畜和小家畜禽,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发展精深加工。抓好“畜禽良种工程”和建立“畜牧科技示范园区”、科技养殖示范户工作,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和应用技术推广步伐,扩大畜禽良种化、标准化饲养规模,提高产出能力和养殖效益。加快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和兽药生产体系。抓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实行严密的预防、监控措施,确保畜牧业持续发展和畜禽食品安全。继续抓好“三州”少数民族地区“人草畜”三配套工程建设的深化升级工作。

(七)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提质增量的总体要求,加大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合理规划实施特色产业带建设,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重点围绕优质粮油、畜牧、果蔬、中药材及水产、林竹等优势产业,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农产品基地,提升特色产品的品质和生产能力,努力打造一批有鲜明特色、上规模的知名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把基地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从“第一车间”抓起,增加优质、专用原料生产,带动农户调整农产品结构。强化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建设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加快推行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提升原产地特色产品的附加值。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质量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督,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八)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作为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农民就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小城镇、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协调解决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督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适应新形势,明晰新思路,创新体制和机制,增强内在活力,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水平

(九)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使其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带动农户的规模*到1000万户。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贷款贴息,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技术的引进、改造和创新。农业发展银行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要给予更大的贷款支持。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强化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切实解决龙头企业原料收购资金紧张的问题。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退税政策和增值税完善政策。选择部分省级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带动作用突出的大型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产品档次、运行机制、带动能力等方面再上台阶。积极支持中小龙头企业发展,在做强、做大的进程中形成规模宏大的龙头企业群体。

(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三民”、“四自”原则,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鼓励探索创新,多样化发展。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多层次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发展,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其联结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户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探索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减免有关税费,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信息、市场、人才等服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强化培训工作,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健全民主管理、利益联结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加强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特别是跨地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组建区域性的农产品销售中心、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要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发展社区综合服务社,积极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开展农产品连锁配送经营。支持农产品营销大户、营销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流通主体的发展,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加强跨区域联合与协作,延伸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支持“四川农经网”等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产品购销信息平台。年内举办一次优质农产品博览会。

(十二)创新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合同、订单收购,完备契约手续,提高履约率,形成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倡导采用利润返还、二次结算让利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后续效益。积极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托管共营等多种形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逐步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带动功能。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确保农民利益,促进自身发展。

四、扩大农村劳务开发,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十三)完成千万农民工培训任务。把劳务培训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长期战略,今年实现培训500万人次的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结合,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培训与开发劳务品牌结合,逐步打造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与务工地再培训和外派劳务培训结合,扩展培训网络。各级财政要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发培训券、报账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多种所有制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培训,特别要发挥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今年开展一次农民工技能比赛活动,促进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十四)开拓劳务市场。坚持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并进,扩大就业领域。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做好历次劳务洽谈会协议、订单的追踪落实和续签增订,筹办“川浙”劳务洽谈会,探索劳务输出与经贸合作联动发展的新途径,提高有组织输出比重。努力开辟海外劳务市场,扩大国际劳务输出。启动劳务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劳动力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清理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障碍,规范劳务市场,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工就业率。

(十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标准及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依法实施有效监察。有关部门要把民工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等纳入企业年检内容,严厉惩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司法援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驻外机构维权救助网络,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在维权救助方面的积极作用。着手制定四川省农民工维权救助的地方性法规,把农民工维权救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十六)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尽快制定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依法保护、妥善协调土地承包方和受让方的权益,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尊重和保障农户拥有承包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坚决杜绝违背农民意愿、用行政手段推行土地转包、土地集中和租赁经营的做法。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要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政策,千方百计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要把经营城市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补偿失地农民。

(十七)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在落实中央关于农业税税率继续降低和免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税政策的基础上,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征收农业税及其附加。

着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度撤并乡镇。对规模较小、乡镇政府驻地相距较近的相邻乡镇,政府驻地难以形成经济、文化中心的乡镇,当地绝大多数干部群众要求撤并的乡镇,环县城乡镇,重点镇的城镇建设规划范围涉及到的乡镇,原则上应予以撤并。合理撤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依照村民自治和有利于发展的要求,确保以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基本政策不变,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在大多数村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撤并。转变乡镇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精简行政编制,减少领导职数。综合设置党政机构或只配备必要的助理员。乡镇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合理设置职位,确定职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领导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或兼职,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遵循行政区划设置、基层政权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法定程序规范运作,稳妥实施。认真解决好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同时,要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负担后,“一事一议”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村民自治办法进行,只能用于村内公益设施建设,不能超越农民承受能力,不能超出筹资筹劳使用范围,不能变为固定的收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每年筹劳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其中筹资部分不超过15元。筹资筹劳的使用必须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检查,防止负担反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坚持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规划,量力而行,分年实施,坚决杜绝变相向农民摊派或采取以加重农民负担的方式进行资金配套。继续坚持乡村报刊征订资金限额规定。合理确定水费收取标准。妥善处理发展与化解债务的矛盾,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化解乡村不良债务。

(十八)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搞好增资扩股,广泛吸收城乡居民、企业法人等入股,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加强改革期间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严惩逃废债行为,强化资金运用的监测管理,确保改革平稳运行。进一步创新信用社支农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手段。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放,适当放宽小额信贷的抵押担保政策,积极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

(十九)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在继续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发展和规范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进行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实粮食省长负责下的市(州)长责任制,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市场稳定。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领导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十)提高促进发展的统筹力。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实行正确的政绩考核导向,把做好“三农”工作的绩效和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把对“三农”工作有深厚感情、富有开创精神、执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党政领导岗位上。今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培训,提高统筹城乡发展、驾驭“三农”工作的能力。加大政策执行力,确保农村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督查,注意纠正政策落实中的偏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完善并强化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项职能,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十一)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统筹区域发展。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帮助不同地区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完善城镇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产业聚集和人口吸纳功能。年内召开一次丘陵地区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推广试点示范区经验,促进丘陵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其逐步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增强自我发展活力,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联动。

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搞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移民扶贫、卫生扶贫“五项扶贫工程”,同时抓紧完成“三州”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坚持“整村推进”扶贫计划,新村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增加收入的扶贫项目。将当年信贷扶贫资金总额的20%投到扶贫重点村内,对贫困村的农户增收项目给予直接到户到项目支持。加大社会扶贫对口帮扶工作力度。全年解决15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6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其中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70%。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比例,不断改善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一费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扩大农村职业高中教育,加强对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加大对职业技术学校的政策扶持,办好农广校、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乡镇农民文化学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职业技术教学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预防保健,特别是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建立健全县乡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切实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深入开展文化先进乡镇、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万村建设”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探索县级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制度。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关心基层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农村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本领。大力宣传表彰基层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十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营造和谐的环境。党政主要领导要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正确分析、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水利重点工程移民补偿、道路建设土地补偿、合作基金兑付、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妥善解决伤残军人、烈属、农村“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关心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时落实救济资金和物资。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5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5年是我县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整体推进、快速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根据农村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转轨加快的新形势,面对农民增收难、财政运转难和乡村债务化解难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奋斗目标,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攻方向,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切实抓好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培育、小康住宅示范、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科技推广应用五大重点。

经济指标是:在2004年基础上,农业增加值增长7%;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以上;力争农村乡镇财政收入稳中有增。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制约农村发展的结症是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打破这一体制关键在于加快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发展。要着眼于以工带农,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坚持农业城乡统筹,产业化经营。

1、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一是以提升棉花产业化水平为目标,主攻优质棉生产。坚持因地制宜,区域化布局的原则。棉花生产高风险区的东片乡镇要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控制棉花种植规模。高度重视棉花品种多、乱、杂问题。实行种子准入制度,严禁种子无序经营、无照经营和私自引种,对过时、质劣的品种必须坚决淘汰。农业技术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引导,组织好主栽品种的统供服务。二是继续把发展草畜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针对养殖大场效益不高,品种改良步伐缓慢等突出问题,主攻草畜平衡,突出品种改良和舍饲精养,狠抓流通周转和疫病防治,促进草畜产业效益提升、快速发展,显著提高畜牧业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县上将制定具体的扶持办法,多方筹措资金继续扶持草畜产业发展。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大场大户成果。对近两年建成的规模养殖大场,要有步骤地进行企业化经营方式的改造,积极探索推行统一管理、入股承包经营,切实加强技术指导、饲料配售和疫病防治服务,防止经营效益滑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鼓励发展家庭适度经营和规模小区集约经营,重点扶持发展养殖专业村、专业组、专业户。按照“1881”养殖模式(每户养羊100只〈或30只多胎基础母羊〉,种草8亩,修建标准圈舍80m2,实现1万元家庭养殖收入),年内力争扶持发展1000户养羊大户。对养牛大户、养猪大户、养鸡大户以及特禽养殖大户都要给予扶持。要狠抓品种改良工作。坚持引种、改良和繁育结合,立足现有的大场大户和规模小区,健全牛羊改良服务体系,强化改良指导服务。技术业务部门要合理确定并大力推广优质饲料配方、饲草桔杆综合利用、舍饲科学喂养、畜禽杂交组合等技术规程。三是按照“因地制宜,优质高效”的原则,主攻新特产品品牌开发。要充分发挥西片乡镇食用瓜和优质葡萄的生产优势,努力在规模生产、病害攻关、储藏保鲜和宣传营销上求突破,尽快做大“瓜州蜜瓜”品牌,努力提升棉花生产水平、扩大瓜菜制种规模。突出东片乡镇酒花、甘草、大蒜和小麦、玉米制种优势,努力提高特色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围绕南线旅游开发,积极引导发展特禽、特产养殖,开辟新的增收渠道。

2、大办龙头加工企业

龙头加工企业是增强农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农村支柱产业的关键,也是连接工业与农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纽带。按照大小项目一起抓,内外项目一起引和乡乡都有200万元以上的加工项目,各个部门都积极参与抓项目的要求,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开辟财政增税、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通过招商引资、扶持能人和凝聚内力,加快棉仁蛋白、圣华棉纺、银狐棉业、50万头只牛羊肉加工等重点续建项目建设,争取新上蕃茄酱加工厂、织布厂等千万元以上的加工项目,力争建设一批与骨干企业配套的中间企业。引导关联性项目、上下游企业和与之配套的服务业尽可能向瓜州工业园区集中,培强做大产业集群。

3、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围绕发展品牌农业的目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实行模式化耕作、规程化生产、系列化服务,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扩大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对具有传统优势的棉花等产品,要加强质量管理,杜绝掺杂使假,实行分类采摘、分级收购、分等加工、统一包装、优质优价。县上将制定出台《棉花收购加工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采棉管理和原棉收购交易秩序。通过抓质量创品牌,打开农业走向市场的通道。

二、加强科技推广工作,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充分发挥科技对推动数量农业向质量农业转变的关键作用,集中全县农业技术力量投入科技推广工作。棉花生产积极落实“三改一加强”(改良品种、改良品质、改进耕作制度,加强田间管理)措施,大力推广矮、密、早、膜、匀综合技术,引导农民落实好以五大整枝、化促化控、“二虫两病”(棉铃虫、棉蚜虫、黄萎病、枯萎病)防治为重点的田间管理措施,努力实现“一增两提高”(增加单产、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草畜产业重点狠抓温精授配、胚胎移植、舍饲精养、疫病防治、秸杆青贮氨化技术;瓜产业重点狠抓品种改良、病害攻关、储藏保鲜等技术的运用;葡萄、甘草、酒花、蔬菜等产品生产,重点抓好标准化、无公害种、管技术的操作应用。关键技术要同科研单位联合攻关,力争取得突破。要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新技术、新模式快速推广中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科技培训经常化、技

第6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各乡党委、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总目标,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目标,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1、明确新农村建设点建设任务。着力抓好52个新农村建设点,各乡要按照“五新一好”的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2、搞好建设点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各地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搞好“六改、四普及”,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3、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方面补助资金的同时,坚持量力而行,多渠道筹措资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不改变资金基本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整合各种支农、涉农资金,捆绑用于新农村建设。县四套班子成员要在所联系的乡分别挂1个新农村建设

点,县直各单位要分别帮扶1个新农村建设点。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地到建设点指导,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门人员驻村帮扶,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县新村办每季度分别对各单位结对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评。

二、彰显特色,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5、加快科技兴农步伐。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确保主要产业、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1%以上。提高对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确保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全县机耕和机收作业水平分别达92%、83%。

6、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春耕备耕,优化品种结构,全县粮食播种面积万亩,其中优质稻比重达96%以上。重点发展乌鸡、信木红心柚、

树莓、茶叶、绿色大米等优势产业,建立优势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满足龙头企业加工需要,,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布局,新增树莓5000亩、信木红心柚亩、铁观音茶亩;乌鸡确保增养1000万羽。全县着力推进“十个特色农业生产区”建设,即以河上、郭圩为核心的优质粮食生产区;以六家桥、河上、石庄为核心的乌鸡生产区;以河上、许坊为核心的生猪生产区;以白露、巴山为核心的信木红心柚生产区,以河上、三山为核心的铁观音茶叶生产区;以航埠、六家桥为核心的树莓生产区;以巴山、石庄为核心的商品蔬菜生产区;以桃相、山源、礼白为核心的竹木生产区,以山陂为核心的黄桅子生产区;以孙露、白坊为核心的果蔗生产区。重点抓好十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十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招商引资、激活民间资金和争取上级支持等途径,扶持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深加工型龙头企业,全县力争

年内实现新增市级龙头企业2—3家,省级龙头企业1—2家。

7、努力提升农产品品位。大力引进优质良种,全面推广良种良法,力争全县2—3个无公害生产基地报批成功。叫响乌鸡品牌,乌鸡搭台,经贸唱戏,举办“乌鸡节”,开展乌鸡养殖能手评选、乌鸡绝活表演、乌鸡秀大打擂台等活动。大力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全县新增生态畜牧养殖小区2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个。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力争建设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兽医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兽药市场管理,严厉监控、监测家禽家畜药物残留。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确保种禽场、规模养殖大户防疫密度达到100%。

三、挖掘潜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8、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我县农民增收10%的目标,即达到6300元,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确保农业增值

增效。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鼓励和支持

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支持小城镇尤其是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发展。着眼富民兴县,积极培育支柱产业,着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9、改善务工农民的就业环境。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途径和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建立健全工资保障金、最低工资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10、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认真抓好新一

轮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实施,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完成重点村150人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扎实推进产业化扶贫,确保40%以上的重点村实现“一村一品”。积极稳妥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确保完成300人移民搬迁任务。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力争财政扶贫资金比上年增加10%,发放扶贫贷款300万元。

四、夯实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狠抓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小微型水利工程,推广农业节水设施和技术。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狠抓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狠抓生态保护和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抓好农饮安全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

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气象、水文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安全。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年内新建农村公路80公里,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底69%以上自然村通电话,农村电话普及率达到33%。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切实抓好县农经网的建设和管理。

12、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一大四小”着力打造一个特色、二个亮点工程:一个特色是在山上推广有经济价值的特色树种,如六桥乡栽种桉树、闽楠;孙坊镇栽种油茶、泡桐;李庄乡栽种泡桐、闽楠等树种。二个亮点是:一是着力打造八临线、宁抚线两条省道及省道旁65个可视村庄绿化亮点;二是打造县乡公路沿线20个自然村绿化亮点。做好“三个规划”毛竹林恢复规划。全县bnp毛竹增产剂与竹腔施肥规划任务30万亩。油茶规划。加速油茶产业化建设,

从到五年内,全县栽植油茶林4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6万亩,创办及扶持省级油茶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一个以上。山相生态公园建设规划。 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开展采砂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13、加大“三农”投入和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引导要素资源切实向“三农”倾斜,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新增财力继续重点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不折不扣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推

广良种良法,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实现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将财政补贴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在全县扎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挪用、截留、贪占支农资金的现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到位。

五、统筹兼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4、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力度,在普通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覆盖面。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开展好“三下乡”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加大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县计划生育

率为78%,人口出生率控制在‰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提倡健康文明的丧葬文化,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15、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逐步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由劳动和农业部门牵头,科技、科协、扶贫、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党校、技工学校、具备条件的农村初中和农函大等培训资源,采取向上争一点、部门筹一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改善和完善其教学培训条件,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和新型科技培训。力争全县参加务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达万人次,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的农民达1万人次。

16、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入的规定。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将符合条件

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1 2 下一页

第7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意见

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对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根本任务,强调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不仅事关长期稳定,而且关乎长远发展,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意见。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入和乡镇职能的逐步转变,过去的乡镇执政方式和农村工作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工作方法,提高执政能力,更好地做好农村工作,增强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的转轨和农村市场的变化,我县多年培育而形成的产业优势和财源优势受到影响,乡镇财政增长乏力,农民增收依然困难,实现2005年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克难奋进,坚持“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矢志不渝地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强烟、优姜、壮畜、兴竹、稳粮”思路,做好“药、水、游”三篇文章,抓住农村产业建设、山水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三个重点,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扶贫开发,着力培育特色林业,完善服务职能,整合优势资源,实施强村大户带动,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目标任务是:发展烤烟10万亩,稳定黄姜10万亩,蚕种发放5.5万张,饲养生猪50万头、羊25万只、牛8.5万头、鸡160万只;补栽青竹4万亩,新栽拐枣1万亩,狮头柑1万亩,以金银花为主的零星中药材2万亩,橡子10万亩;粮食年播种面积达到75万亩,总产达到14万吨;建成百强村69个,培育大户1万户;扶贫开发新布点重点村25个,确保在建的12个顺利通过验收。农业总产值增速达到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120元。

三、工作重点

(一)稳定提高粮油生产能力。抢抓粮油价格持续上扬机遇,引导农户在抓好主导产业的同时,在川道粮食高产区域和产业多年重茬地块适当扩大种植面积,确保全县农民人均种好一亩基本农田,狠抓优良品种药剂拌种、精量播种、平衡施肥技术推广。尤其在中高山要注重抓好玉米地膜覆盖、洋芋玉米间作套种和玉米营养钵增产技术推广,提高复种指数,实现粮油增产,促进农民增收。

(二)着力提升产业经营水平。烤烟生产要按照巩固老烟区、适度发展新烟区和适度降低海拔的基本思路,及早抓好冬季翻地、烤炉改造、轮作倒茬三个环节,落实明年种植地块,主攻生产技术,完善配套服务,积极研究趋利避害措施,提高质量,增加效益。黄姜产业要以建设国家级规范化种植基地县为目标,坚定做优做大黄姜产业信心,抓好“安姜3号”高皂素优良品种推广,压缩一般品种的种植,加快向适宜区域集中,以黄姜加工企业为依托,建设高皂素含量种源基地和加工原料基地。蚕桑产业重点加强现有桑园管护和老劣桑园的改造,增加亩产叶量和发种量,提高张产量;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每乡镇抽出3—5名干部组成专业技术队伍,专门从事先进技术推广和蚕室蚕具配套,抓好要素流转,主攻大乡(镇)大村大组大户,构建支撑、服务、落实、扶持及激励保障机制,奋力实现蚕桑大县目标。畜牧产业主攻猪禽,稳定牛羊,坚持大户圈养和农户散养相结合,突出抓好“千户百只”家禽饲养工程,推广林下养鸡技术,发展高山生态畜牧业,加强防疫配套服务,提高总量,增加出栏。加快培育蔬菜产业,浅山川道区域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大棚蔬菜;高山区域要利用海拔、季节和气温差异,瞅准市场供应空档,重点发展高山反季蔬菜。抓好金银花等中药材的发展,培育后续产业。壮大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生产,稳定产销关系,提升产业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林业。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要求,坚持生态立县,科学规划,快步发展。以汉江旬河两岸、公路沿线、集镇周边、荒山荒坡生态脆弱地块为重点,以生态、经济效益兼容的青竹、狮头柑、荷包杏、拐枣、橡子、金银花作为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院落绿化、流域治理、装扮景点的主导树种。加大封山禁牧力度,坚持改造、管护和新建并重,坚持工程造林,培育优质壮苗,严格技术标准,集中项目资金建立精品特色林业示范点,确保造一片林,绿一面山,成几个产业,富一方群众,实现产业建设、生态改善双赢,使特色林业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提高劳务经济水平。以提高技能、挖掘潜力、增加收入为目标,突出抓好岗前培训、品牌塑造、中介服务、权益保障基础工作,建立教育部门抓职业培训、人劳部门抓技能培训、农业部门抓技术培训的劳务培训体系,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塑造旬阳人“技精业专、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品牌,提高知名度,扩大劳务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做到成建制输出,改变散兵游勇式零散输出为能人带动有组织地输出,建立稳定的劳务基地,范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发扬“敢创敢干”的创业精神,积累资本、技术、经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鼓励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实现输出一批劳务,发展一方经济的目标。全县稳定输出劳务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2亿元。

(五)稳步推进扶贫开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思路,积极推行政府统筹、项目集中、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办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村而异地开展主导产业开发型、基础设施带动型、技术培训扶持型、文明新村引导型的扶贫重点村建设。坚持“群众自愿、有土安置、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抓好生态移民工作。继续开展“千人扶贫、万人脱贫”结对帮扶活动。同时要做好扶贫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扶贫,扩大低保救助面,积极推行并户帮困,解决好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问题。

(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突出新能源推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乡村道路养护三个重点,抓好“圈、厕、沼、灶”多位一体、水利项目、人饮解困工程建设,全年建成户用沼气5000口,节柴改灶1.7万口,在维护管理好原有水窖基础上,在适宜区域新建水窖5000口,建设人饮工程20处,解决1万人的饮水困难。同时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毁工程恢复,每个乡镇抓坡改梯示范点2—3个,每个点30—50亩。坚持抓好通达工程,搞好乡村公路养护和提等升级,保障晴雨畅通。抓住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事业投入机遇,积极争取支持,抓好中小学校排危和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狠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扩大信用村镇创建,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坚持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与和决定村组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对干部实行监督;坚持完善村民自治,发挥村两委会的职能,积极为群众谋利;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抓好农村稳定,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职能转变。根据新形势对基层政府角色和工作的定位要求,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紧紧扭住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公益事业、改善发展环境、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调整机构设置,整合干部力量,改进不合适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建立精简效能、保障有力、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培养企业管理型、市场中介型、科技服务型复合干部队伍。特别要围绕当前主导产业发展,调整干部力量,因事设岗定人,依岗定职定责,实行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归位,行政干部抓点示范,注重发挥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两个方面作用,加快干部分流,优化干部队伍。

(二)加大资金投入。围绕农业产业建设、资源开发和公益事业发展,积极协调信贷投入,加大信用村镇创建力度,扩大诚信贷款范围。各涉农部门要对接中央1号文件政策导向,结合部门特点,积极对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涉农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带1—2名干部专抓项目资金争取,并纳入考核。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对涉农资金既要归口管理,又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科技服务。各涉农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 主导产业建设,结合各自职能,全力抓好科研攻关、技术培训、物资供应和关键技术推广普及,实行一个产业一个部门包抓,一批技术人员指导服务,一套考核奖惩办法,将技术人员定到村组,任务夯实到人头。采取部门联产业联经费,技术干部联薪联服务,确保每个产业都有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把示范样板作为科技宣传和推广的主阵地,要求各级干部大抓点,抓大点,技术干部要抓好科技示范园,乡镇干部抓好产业示范田,村组干部抓好科技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围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服务组织,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挥现有的协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作用,扩大会员,完善机制;鼓励干部租地发展产业,承办各项服务实体,有条件的乡镇站所可成立各类农产品经营公司,创建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组建各类营销队伍,开发外地市场和销售基地,帮助农民搞推销;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产销大户,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带基地、促销售的作用;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后续产业培育,积极推进“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实施强村大户战略。强村大户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是农村工作的有力抓手。对照建设成果,选准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调动各类生产要素投向强村大户建设,继续实行县直部门联村帮建制度,加大政策支持、科技服务和物资扶持,强化措施落实,加快建设一批成效明显、辐射力强的强村大户,引领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六)强化督促考核。针对农村工作特点,结合乡镇实际,突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两个重点,抓住产业建设这个核心,合理设置考评项目指标,进一步修订县对乡镇考核办法,坚持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平时督促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县对部门工作考核办法,突出抓点示范和重点工作项目的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以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发活力,鼓舞干劲,加速农村经济发展。

第8篇: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

各市档案局、民政局、农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发[*]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农业、农村档案是我国农业发展历程及农村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村民自治活动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是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和档案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档案、民政、农业以及涉农部门积极配合,我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截止*年底,全区乡镇建档率达100%,其中89%的乡镇机关档案室达到合格档案室等级标准,村级建档率已达96%。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经费的落实、档案资源建设及建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

各级档案、民政、农业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二、加强协作,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发展

各级档案、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新修订的《*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和计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研究部署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强调切实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下达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计划和任务时,强调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同步检查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级档案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农业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检查、调研、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努力创建齐抓共管、合力推动 “三农”档案工作发展的长效协作机制。民政、农业、水利、林业、气象、土地、科技、卫生、文化、交通等涉农部门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涉农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和检查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形成的科技档案,必须将一套档案副本交有关乡镇或村委会保管利用。

民政部门要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乡镇建设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中,列入农村工作考核内容,推动乡镇档案工作及村委会建档工作正常开展,为农村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农业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档案的管理力度,加强和完善县乡村科技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的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多渠道采集农业生产技术及产、供、销信息,充分利用农业农村档案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推动农业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

三、健全机制,强化乡镇档案工作职能

乡镇档案工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乡镇要有一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要为乡镇档案工作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库房、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做到明确档案工作的归口部门,配备专(兼)职档案干部,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乡镇档案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乡镇机关、基层农业单位、村委会档案的保管、监督和指导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村档乡管”,即由乡镇集中统一保管所属行政村档案。

要注意收集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政权建设、小城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文件材料。建立以乡镇档案室为主的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为农民有效用档提供方便条件,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四、常抓不懈,推动村级建档工作

村委会(行政村)建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行政村必须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要保证档案工作必须的经费,有条件的要设立档案室,条件有限的要有档案专柜,确保档案的安全。条件好的行政村,要建成档案、图书、资料、科技信息合一的综合档案室。

要进一步规范村级档案的管理,制定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制度,并执行到位,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委会换届时,有关人员应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或销毁。行政村撤销、合并时,应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流失。

要将农村基层党群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工作、农业生产活动、土地山林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丰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五、加强指导,提高农业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创新服务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的总体要求,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任务,结合实际,找准档案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划,并不断去发展和完善;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乡镇、村干部及农民的档案意识;要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逐步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由局限于乡镇村建档工作向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转变,实现“三农”档案领域的拓展。

加强规范化管理。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发的有关乡镇档案工作、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村级档案工作的标准和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按照《*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标准》、《*合格档案室标准》、《*村级档案管理示范村标准》要求,开展乡镇、村档案管理升级达标目标管理活动,使农村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档案部门要针对我区农村基层档案人员兼职多、流动性大等特点,以通俗简明实用、因地制宜的方法,采取专题培训和集中辅导的形式,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或分片辅导各村档案人员整理档案,提高农村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各县(市、区)档案部门要开展乡镇村档案归档情况年检工作,推动乡镇村规范建档,保证乡镇村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效性。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集中整理和年检工作(检查上一归档情况)结合起来开展,使建档工作稳步开展。

培育推广典型。各级档案部门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乡镇档案工作,要以抓乡镇机关一级的档案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乡镇机关档案管理职能;重视抓好乡镇撤并过程中的建档工作;农业科技档案工作,要以县级农科部门为重点,做好建档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三级网络建设;在村级建档工作上,要以先进村为重点,建立村级档案管理示范村,以他们为示范,引导、带动其它村建档。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通过联系点的示范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新动向,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

建立农村民生档案。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兴农业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国有林权改制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活动产生的文件材料、科技资料和特殊载体(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资料的归档和利用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经济联社、专业合作社、规模养(种)殖户等新经济组织的建档及开发利用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9篇:关于召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筹备意见

关于召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

会议的筹备意见

一、会议时间:2010年2月20(星期六)日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县行政中心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县、乡镇农业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县上抽调下乡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全体工作队员,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农村信用联社、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宁夏银行中宁支行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建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韩志荣主持,会议议程主要有4项:

1、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永锋宣读《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2、颁奖: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3、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左新波讲话;

4、表态发言:(1)组织部;(2)住房与城乡建设局;(3)农牧局;(4)林业和枸杞局;(5)水利局;(6)鸣沙镇;(7)大战场乡;(8)县农村信用联社;

5、会议小结。

五、会议材料:

1、会议通知、主持词。

2、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表彰决定;

4、县长讲话;

5、《2010年全县枸杞产业发展安排意见》;

6、《2010年全县林业生产安排意见》;

7、《2010年全县畜牧生产安排意见》;

8、《2010年全县硒砂瓜生产安排意见》;

9、《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意见》;

六、职责分工:

1、会务由政研室牵头负责,党办、政办配合做好会场布置(会衔、签到、茶水服务、花卉摆放)、会议通知、表彰决定、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起草、材料收集发放、奖牌、荣誉证书制作、奖金发放、礼仪人员。

2、县委办负责起草主持词;

3、政府办负责起草县长讲话及农口部门5个安排意见的审定、印制。

七、奖励金额共计:40.55万元

一、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奖(46个)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奖(15个)

①先进乡镇(3个)

一等奖:石空镇奖励现金6万元;

二等奖:恩和镇奖励现金4万元;

三等奖:鸣沙镇各奖励现金2万元。

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奖(6个):各奖励现金8000元 余丁乡、新堡镇、宁安镇、舟塔乡、大战场乡、白马乡 ③样板片(3个):各奖励现金5000元

恩和镇安滩片、鸣沙镇新义滩片、余丁乡金沙片

④样板骨干沟道(3个):各奖励现金2000元

石空中大路沟、新堡公路横沟、宁安镇中河沟

2、特色产业发展先进乡镇(11个)

一等奖 大战场乡喊叫水乡宁安镇 各奖励现金1万

二等奖鸣沙镇石空镇舟塔乡 余丁乡 恩和镇 各奖励现金0.8万元

三等奖新堡镇白马乡徐套乡 各奖励现金0.6万元

3、硒砂瓜市场营销奖(6个)

一等奖 中宁硒砂瓜生产营销协会奖励现金1万元 二等奖 中宁县天景山硒砂瓜生产营销合作社中宁县沙洲硒砂瓜产销专业合作社

各奖励现金8000元

三等奖 中宁兴亮硒砂瓜产销专业合作社

中宁鸣沙西瓜生产经营合作社中宁县发富专业合作社

各奖励现金5000元

4、特色产业发展先进村奖(11个):各奖励现金2000元 朱营村白马湖村创业村鸣沙村河滩村田滩村三道湖村金沙村石喇叭村 白圈子村 徐套村

5、枸杞统防统治先进奖(3个):各奖励现金2000元 宁安枸杞统防统治科技服务公司

大战场乡枸杞科技服务公司

绿康统防统治公司

二、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个人奖(87名)

1、农田水利建设先进个人(28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张贵安张学敏白生宏李文君马月媛崔学汉范永伟张俊海卡学荣叶维东王吉军仝智普王文科吴波田维荣丁良忠曹立鸿吴鸣涛何宝贵石凤兰潘文耀张学义邱斌王维莹邹良云杨宝银张春源张学海

2、种养加工营销大户先进个人奖(37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刘军祥富民合作社枸杞种植

王自贵杞乡生物公司枸杞种植

党玉海绿康物产公司枸杞种植

朱彦华早康公司枸杞加工

周佳奇

雍跃文

马学武

龙生泉

刘天敬

陈立庆

张明

陆伟

徐斌

吴建立

马再熬

肖自力

王岳飞

周志和

郎建宁

马汉杰

马彦虎

陈玉锁

马少辉

于永军

王福山

王永存

王进先

红枸杞商贸公司乐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红集团宁夏宁海土产公司中宁新福星公司舟塔乡上桥村舟塔乡舟塔村大战场乡鸣沙镇二道渠村新堡镇吴桥村鸣沙镇长滩村鸣沙镇长滩村喊叫水乡新庄子村白马乡白马村舟塔乡喊叫水乡上流水村大战场乡石空镇石空村舟塔乡大滩村石空镇枣二村舟塔乡舟塔村宁安镇石桥村鸣沙镇鸣沙村枸杞加工 枸杞加工 枸杞营销 枸杞营销 枸杞营销 生物环保养猪及销售 生物环保养猪及肉牛养殖 生物环保养猪 生物环保养猪及肉牛养殖 生猪营销 肉牛养殖 奶牛养殖 种鸡、种猪养殖 硒砂瓜种植 硒砂瓜种植 硒砂瓜种植 硒砂瓜种植 硒砂瓜营销 硒砂瓜营销 设施温棚种植 粮食种植 粮食种植 苹果种植

尹保和白马乡彰恩村苹果种植

蒋金保恩和镇恩和村苹果种植

田维宁中宁县清水河林场苹果种植

王新云中宁县轿子山林场苹果营销

李自斌中宁县轿子山林场苹果营销

麦吉成白马乡白路村苹果营销

耿天珍石空镇高山寺村红枣种植

周自刚石空镇高山寺村红枣营销

张红芳中宁县林场苹果苗木种植

刘林俊鸣沙镇李滩村红枣苗木种植

3、优秀村干部奖(22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白生宏石空镇王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自和石空镇高山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田兴海徐套乡原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兴福徐套乡红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征白马乡白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文俊白马乡白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吉承鸣沙镇黄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生孝鸣沙镇五道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耿占顺新堡镇刘营村村委会主任

张金龙新堡镇新堡村党支部书记

崔学汉恩和镇华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耀斌恩和镇秦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康俊庭舟塔乡康滩村党支部书记

李彦文舟塔乡孔滩村党支部书记

周国福宁安镇新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兴忠宁安镇古城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进忠余丁乡石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学锋余丁乡余丁村党支部副书记

李志强大战场乡唐圈村党支部书记 问耀峰大战场乡大战场村党支部书记 马宗兴喊叫水乡马塘村党支部书记 马伟林喊叫水乡白圈子村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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