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1

去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等国家10部门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今年4月至6月,国家10部门将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验收。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我乡将在6月份接受国家10部门的抽样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以全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切实做到“五个确保”,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力争在今年6月份国家10部门的检查验收中过关。为全面改善全乡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围绕“五个确保”(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确保有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确保有村规民约,确保有资金投入机制)认真开展工作。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广大农户利用旧筐、旧桶、旧袋等自备户用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集中和减量,每社要因地制宜,配建垃圾收集池(点)1处,每个村建垃圾分类减量池1处,在村级活动阵地设果皮箱1个,政府机关大院、卫生院及学校各设置果皮箱1个,租配垃圾收集运输车1辆,对公路沿线,特别是学校、政府机关、卫生院的原有垃圾箱(池)进行逐个改造和修缮,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大垃圾收集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垃圾收运设施的整洁完好。其它村社可采用就近就地进行卫生填埋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垃圾暴露和露天焚烧。

(二)配齐充实清扫保洁队伍:各村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2名责任心强、热衷环保的群众担任村庄保洁员,对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分类和有序堆放,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各支部、村委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三)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村委会与农户在月底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乡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召开乡村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部署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并广泛宣传,按照验收工作内容及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平台,快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5月30日),全面启动整治活动,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围绕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配备充实村级清扫清运人员,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收集完善治理工作软件资料等工作,确保有效治理面达到90%。

(三)接受验收阶段(6月—?),查漏补缺,巩固垃圾收运设施、清扫保洁队伍、村规民约、再生资源回收点,资金投入机制的“五个确保”成效,接受国家验收。

(四)巩固成果阶段:(验收完成),梳理集中治理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清扫分类,村收集整理,乡运输,县处理”的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动员推进会,安排部署全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照目标任务,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的办法,分解落实责任。同时,加大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和检查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驻村干部要沉下去,帮助村社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单位和村社要结合乡上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本村社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同时乡上要整理完善补充近年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形成专门卷宗迎接验收现场查阅。所有迎检工作务必于5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村社要按照工作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乡人民政府严格督查,督办和检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和村社,要严格进行问责。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巩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优化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5〕207号)以及《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川爱卫会〔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和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58号)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创新管理,实现农村垃圾环保、集约化的处理,农村环境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与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主要目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卫生乡村创建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到2017年底,完成6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90%,全市85%的行政村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

到2018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除部分高寒边缘地区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

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2%,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17个。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二是加快改造农村户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农村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式”、“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大对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改厕后续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体系建设;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村居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市治理办牵头,市爱卫办、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四)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到处是白色塑料袋。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配合)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6年4月30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务必要明确目标、权责清晰;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让农村居民支持、理解、参与治理活动。

(二)集中治理(2016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工作计划,根据农村垃圾治理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同时,将通过区县自查和随意抽查的方式,对集中治理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初见成效。

(三)巩固完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结集中治理成果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推广做法,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务求工作取得实效,持续维护农村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强化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垃圾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务必把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五包、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垃圾的治理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各单位还应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卫生村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四)保障经费,建立机制。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考核,保证实效。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垃圾治理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建立半年报制度,每年7月中旬报半年总结,年底报全年的农村垃圾治理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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