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安全规程

2022-07-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变电站安全规程

解读《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

编制背景

电石在生产过程中会有高温、乙炔、一氧化碳、粉尘等诸多职业危害因素存在,且其属于遇湿易燃物品,遇水会放出乙炔及大量热。乙炔的爆炸极限为2.1%~80%,属易燃易爆气体。因此,在电石的生产过程中,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等事故多发。另外,电石炉生产需要消耗电能,若设备绝缘性不佳,则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为给电石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7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文件精神,编制了GB/T 32375—201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并为标准制定了相关原则:一是要有先进性,逐步实现电石的安全生产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二是要有可淘汰性,使电石生产行业中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被强制淘汰;三是标准要有可实现性和改进提高性,确保70%以上电石生产企业通过严格管理和技术改进达到标准要求。

行业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国内电石企业共有255家,产能达到4 500万t/a。其中,技术装备水平高、节能环保效果显著的密闭式电石炉产能达到3 552万t/a,占总产能的比重提升至79%,内燃式电石炉比重较2014年下降了5%。“十二五”期间,我国电石生产和消费持续增长,2011—2015年产量和消费量年均增长10%以上,见图1。

目前,电石行业在生产安全方面存在5个问题:一是产能过剩局面难以改变。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电石产能有效发挥率仅为58.9%。在建项目逐渐投入市场,对原本已供需失衡的市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二是小型内燃式电石炉仍占有一定比重,特别是12 500 kVA及以下的内燃炉还有66台。我国内燃式电石炉生产管理操作比较粗放,仍有大部分企业存在人工上料现象,给生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三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个别岗位仍以农民工为主,人员流动量大。四是行业亟需加强组织培训工作。在行业急剧发展过程中,虽然装置规模和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企业对此进行的正规培训不足,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技能、实践经验等方面仍驾驭不了先进的设备装置。五是行业标准不完善。近年来,我国电石行业发展迅速,大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到实际生产当中,但相应的设计、管理、安全等标准缺位(或正在制定),电石行业涉及乙炔、电石、一氧化碳等多种重大危险源,且人员密集度较高,安全形势严峻。

标准概要

GB/T 32375—201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适用于以石灰、炭素材料为原料,采用矿热炉进行的电石生产。该标准规定了电石生产过程中各岗位的安全技术要求,主要由以下9部分组成:前言、范围、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材料安全技术要求、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技术指标、电石生产各涉及岗位的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程、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等。

技术论证

工艺介绍

电石生产方法有氧热法和电热法2种。目前,企业大多采用比较成熟的电热法生产工艺,即让生石灰和含碳原料(焦炭、无烟煤或石油焦)在电石炉内,依靠电弧高温熔化反应生成电石。主要生产流程是:原料加工、配料,然后通过电石炉上端的入口将混合料加入炉内,在电石炉中加热至2 000℃左右,发生以下反应:CaO + 3C → CaC2+CO↑

熔融状态的电石从炉底出炉口流出后,经冷却、破碎后作为成品进行包装或作为化工原料使用。

装置介绍

电石生产使用的主要装置是电石炉,生成电石的电化学反应就是在电石炉内完成的。电石炉主要由炉体、电极、变压器及其短网、出炉系统、尾气净化系统等组成。按照炉体构造的不同,电石炉可以分为开放式、内燃式以及密闭式3种。

开放式电石炉 2005年,国家颁布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2014年对其作出修订),要求开放式电石炉必须依法淘汰。在随后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中,开放式电石炉也被列为淘汰类生产装置。目前,国内的开放式电石炉已经全部被淘汰。

内燃式电石炉 内燃式电石炉在炉面上增加了吸气烟罩、排烟气管道、烟囱以及烟气处理等装置,从而大大减少了炉面热辐射和烟尘排放。因此,相对于开放式电石炉,其粉尘及各种有害气体的直接排放量也大大减小,工人的操作环境得以改善,安全生产水平较开放式电石炉有所提高。内燃式电石炉在我国电石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五”期间,内燃式电石炉就成为很多电石新建项目的首选设备,产能总量因此迅速增长。内燃式电石炉在国内电石产能中的比例一度超过90%。近几年来,随着密闭式电石炉的不断推广,内燃式电石炉的产能比例才有所下降,但在2009年仍然高达65%。

密闭式电石炉 密闭式电石炉的特点是在炉体上加装炉盖,将电石炉整体密封起来,炉盖上装有自动加料管,装置运行时与空气隔绝,炉面上不发生燃烧现象,热能损失较小,产生的一氧化碳、氢气可以收集起来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生产化工产品。20世纪80、90年代,为提升电石炉的技术装备水平,我国从挪威艾肯(Elkem)公司引进了7台25 500 kVA的密闭式电石炉及其配套设备。通过对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逐步开发出符合我国电石行业实际的密闭式电石生产技术,密闭式电石炉的关键装备和成套设备也已经完全实现国产化,《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颁布之后,密闭式电石炉的产能快速增长,在行业总产能中所占的比例也不断提高,已经从2006年的8%增长至2015年的近80%。

实施建议

GB/T 32375—201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按照电石安全生产的过程,结合电石行业的特点,详细规定了电石行业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以及原材料安全技术要求、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程、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标准的实施中,应着重注意以下10个要点:

1.为使产品中硫、磷含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原料岗位安全技术要求中规定了要严格控制原料中硫、磷含量。

2.标准对电石生产过程的主要安全指标提出了量化规定,规定了保护氮气含氧量≤1%、贮存电石设备内乙炔含量<0.5%、操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30 mg/m3、噪声<80 dB。

3.在原料破碎、输送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中,结合本岗位情况对设备启动前、运行中、巡检过程等环节明确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4.电极糊岗位安全技术规程针对本岗位特点,提出了两“不得”一“不能”,即加电极糊时不得同时接触两相;不得将整块电极糊直接加入电极筒内;电极糊装桶时不能高出桶身。还提出电极糊块度<10 cm和做好生产记录的要求,并规范了电极糊加装和测量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5.电炉操作岗位是整个电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安全管控岗位,标准严格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要求,规定了电极压放过程的要求及电极压放周期、压放量。

6.标准明确规定了电炉送电前的检查内容:系统绝缘情况;料管插板情况,确认各料管是否顺畅;清除炉面杂物;水冷套上压紧螺盖,没有碰加料柱;各加料管杆板不相连;各通水部位阀门打开,出水畅通;炉气烟囱畅通。

7.标准明确规定了何种情况应停电处理和何种情况应紧急停电。

8.针对密闭炉的特点,标准规定了密闭炉安全运行中炉气压力、密封性下料管充氮气保护、料仓料位及炉气净化系统运行的要求。

9.根据各种容量电炉的工艺情况,规定了容量为12500~40000kVA电炉对应的电极工作长度。

10.标准还对电石生产过程的出炉、冷却、破碎包装、贮存等岗位的操作作了规定。

结论

GB/T 32375—201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和实施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44号)的具体体现。该标准规定了电石生产过程各岗位的安全技术要求,完善了电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为电石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指明了工作方向。

本标准的编制使我国电石行业安全生产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可提高电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水平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电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

编辑 招嘉虹

作者:焦阳

第2篇:变电站安全技术规程

变配电站(室)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的变配电站(室)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二、主要危险源

序号危险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易引发事故

1 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

造成短路、打火等故障,引燃周围易燃物。火灾

2 油浸电力变压器渗漏油、油温过高

同时超温报警装置失灵,遇电火花。火灾

3 未按要求对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测,

变压器保护接地失效,人员违规操作。触电

4 维修时操作不当,人员接触未放净静电

的电容器的电极。触电

5 绝缘安全用具未经过定期检测,绝缘性能

不符合要求,人员使用时发生漏电。触电

6 人员未经过培训掌握电气作业技能,作业

过程中处理失误。触电

7 在电气作业活动中未严格执行两票制度等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造成电气事故。触电

8 非自愈式的电容器维护不当,严重膨胀变形,

且保护装置失灵。爆炸

三 、依据的法规标准

序号法规标准名称适用章节 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三、

四、

六、七条

2GB 5005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第二章

3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3.1.4-

9、3.2.7-113.3.1-74GB 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第二章、4.2.7,4.2.9、

5.3.1-5.3.

55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11-

13、6.16-

23、8.2、8.

4、

10.6-1

1四 、管理要求:

1.高/低压配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人员应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及内部上岗证;在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还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按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分别从事相关作业。

*

2.及时更新及保存各厂区高压供电系统图、高压和低压电力配电图及继电保护控制图、各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高低压变配电设施的平面布置图、土建设计、设备安装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及时更新和保存变压器室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及贮油池和排、挡油装置的土建设计、设备安装竣工图。

*

3.保存降压站、中央变电所、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的接地网络和接地体设计施工的地下隐蔽资料;保存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

4.保存各种试验和测试记录,包括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和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的本周期预防性电气试验和测试数据(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等项目),保存期至少3年。 *

5.变配电站(室)须建立登记制度,进入变配电室人员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作业环境和设备要求:

6.变配电站(室)不应设置在多尘、水雾、有腐蚀性气体、地势低洼或可能积水的场所;站(室)内无漏 雨、无积水;独立变配电站(室)位置与有爆炸危险生产装置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 m,与普通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 m;变配电站(室)周围应有安全消防通道,且保持畅通。

*

7.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拦裸导体至地面,10 KV应为2.7 m;35 KV应为2.9 m;屋外配电装置场所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 m的围栏;屋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拦裸导体至地(楼)面,10 KV应为2.5 m,35KV应为2.6 m;所有遮拦、围栏、阻挡物、屏护和外壳等装置,应满足机械强度及稳定性、刚度和PE连接可靠的要求。

*

8.变配电站(室)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门应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9.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通向变电室外部的门和窗、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空洞、架空线路及电缆进出口线路的穿墙透孔和保护管等敞开部位,均应加装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或其建筑材料,网孔应小于10 mm×10 mm。

*

10.变配电设备所在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明敷线路通过;裸露的带电体上方不应敷设照明线路、动力线路、信号线路或其他管线;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

11.变配电室内高、低压配电柜的操作和维护通道应铺有符合标准的绝缘垫或绝缘毯。*

12.变配电站(室)应配置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模拟板或操作模拟显示屏。

*

13.变配电站(室)应配有适合扑灭E类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

14.高压配电设施应挂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变压器室、车间内及露天变压器安装地点附近,应设置标明变压器编号和名称、电压等级的标牌,并挂有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

15.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室,应装设强制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应在低位区安装缺氧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器,并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

16.油浸电力变压器应安装在独立的变压器间,建筑耐火等级应为1级、变压器间的门应能向左右各打开180°,不应开设窗户;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后壁、侧壁的最小净距,1000 KVA及以下为0.6 m,1250 KVA及以下为0.8 m;与门的最小净距,1000 KVA及以下为0. 8 m;

1250 KVA及以上为1 m;高压侧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7 m的固定遮拦,固定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 mm×40 mm,移动栅栏应选用非金属材料,高度不低于1.7 m,栅栏最底栏杆至地面的间距不应大于0.2 m,其安全距离不变;栅栏或遮拦的门应装锁。

*

17.油浸电力变压器应设置有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

18.设置于变配电室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 m的固定遮栏,遮栏网不应大于40 mm×40 mm;变压器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 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 m。

*

19.箱式变电站变压器应在专用房间内采取可靠的通风排烟和降温散热措施。

20.室内高压电容器装置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当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电容室门应向外开。

*

设备要求:

21.变配电站(室)的高压配电装置应是具有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防止带地线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和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的成套设备。

*

22.所有瓷瓶、套管、绝缘子应安装牢固、清洁无裂纹、无放电闪络痕迹;母排应清洁整齐,间距合格;相序包括N排、PE排标识应明显,漆色无变色或变焦现象;接点连接应良好,无烧损痕迹;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母线温度应低于70℃,在端头不应有温度过高形成的变色现象。

*

23.变配电设备、变压器和电容器等运行在允许范围内;计量、指示仪表显示符合实际情况;安全连锁装置、继电保护、灯光信号等显示正常有效,无异常气味和声响。*

24.电力电容器外壳无膨胀变形,外壳温度不高于60℃;充油电容器外壳应无异常变形,无渗漏。

*

25.油浸式变压器上方的防爆隔膜完整符合要求,吸湿剂无明显受潮变色;变压器不渗漏油,游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油温指示清晰,上层温度低于85℃,具有超温报警装置的,应确保完好有效;冷却设备完好。

*

作业活动

26.高压变配电设备和变压器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 m以内;室外不应接近故障点8 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

27.变配电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检修应执行“工作票”,停电、验电、接地等作业时,应悬挂标示牌;进行低压带电作业、高处作业的,应设监护人。

*

28.配电装置的正常倒闸操作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并设监护人;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先进行

操作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补填倒闸操作票;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应遵循送电时从电源侧往负荷侧送;停电时顺序相反,送电时先合刀闸;后合带有灭弧装置的开关(断路器、接触器等),停电时按顺序相反的技术原则,并应先在操作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

检查(测)及维修:

29.变配电站、室内的配电设施有人值班时每班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无人值班变配电站(室)的配电设施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当变压器存在严重缺陷、雷雨季节、变压器过负荷运行等特殊情况时,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查。保存日常运行记录和检修记录,保存期至少3年。

*

30.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检测周期按国家和地方相应标准执行;其中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每半年由供电部门或其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验,保存记录。 *

31.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检修时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需供电部门的上一级电源停、送电时,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报请供电部门审批;应保存检修记录。

32.配电变压器停止运行一年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由供电部门或其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33.高压配电装置及设备,应1-3年请当地供电部门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保存试验报告;试验内容至少应包括高压开关柜、避雷器、高压电缆等。

*

34.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定期检修应根据设备的质量、已运行的时间、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负载和绝缘老化的情况、历次试验分析结果等确定周期并保存检修记录。一般宜3 年~5年作一次定期检修。

*

35.变配电设备维检修时,应在被检修设备的两侧和可能来电的各侧的醒目位置悬挂相应内容的标示牌。

*

应急处理:

36.制定变配电站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发生电气打火、漏电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主管部门处置。

37.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应立即关闭前级电源开关,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使触电者与电源相互脱离,并立即根据触电情况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38.如发生电气引起的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扑灭E类电气火灾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上报。

第3篇: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变电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l) 变电站 ( 所 ) 安全管理制度 1. 值班制度

a. 不准单人值班 , 值班人员不准参加检修等其他工作。

b. 在值班时间要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 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

c. 设备检修后 , 值班人员要到现场进行认真检查 , 无误后方可送电。

d. 值班人员应熟知系统和运行方式。

e. 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 ,值班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 , 但事后需尽快报告领导。

f. 对所有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 ,

不得损坏。

2. 交接班制度

a.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轮流表和时间进行值班 , 未经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替换,值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 15min 到达交接地点。 b. 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c. 经共同检查认为无误后 , 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d. 应交接而未交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e. 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酒醉或因有思想情绪等不适于工作时 , 应拒绝交班并报告领导。

f. 未经正式交接手续及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时 , 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 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g.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 , 禁止进行交接 ,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接。 h. 值班人员应交接下列事项。

ⅰ. 当时系统的运行方式 , 变动部分及事故处理情况。 ⅱ. 设备运行情况 , 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备用设备情况。 ⅲ. 设备和线路正在检修或试验的工作情况。 iv. 保护装臵和自动装臵的变动情况。 V. 上级的指示及传达的命令。

vi. 当班值班未完的工作 , 包括没有执行的操作命令。 ⅶ. 一切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ⅷ. 站内所设的安全用具及仪器工具是否完整。 ix. 现场环境卫生。 3. 巡视检查制度

a. 变电站设备正常运行时每6小时巡视一次。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洗熄灯巡视;每次断路器跳闸后要对相关设备进行巡视。 b. 巡视重点 : 已存在的缺陷 ; 已处理的缺陷 ; 运行中的设备状态。

c. 巡视时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d. 单人巡视不得越过遮栏 , 若需要越过遮栏时 , 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e. 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kV 及以下安全距离为 0.7m, 10~35 千伏为 1m 。

f. 巡视完后 , 应将巡视时间、地点和所发现的设备缺陷 , 分别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簿内 , 并向值班长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2) 现场操作规程 1. 操作制度

a.变配电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为依照命令执行 , 并按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票 , 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签章。

b. 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 , 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 ,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

c.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 , 进行倒闸操作的规定如下。

i. 对于操作人员一次只给一个任务 ( 包括与改变接线方式有关的一系列操作 ) 。

ii. 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 , 值班长为操作监护人 , 值班员为操作人 , 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的正确性 , 并给操作人朗读操作内容 , 操作人核对编号无误后执行。

ⅲ. 对监护人发布的命令有疑问时 , 应停止操作 , 经重新检查认为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iv. 刀闸不允许带负荷操作 , 当油开关拉开后方可拉开刀闸 ,送电时应先合上刀闸而后合上油开关。

v. 回路中未设臵油开关时 , 可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合上或拉开仪表用变压器。

〃合上或拉开母线与其他设备的电容电流。 〃合上或拉开下列容量的无载电力变压器:

lO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37OKV〃A ;22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56OKV〃A; 35KV 及以下 , 容量不超过 10OOKV〃A 。

若需合上或拉开 22KV 及 35kV 的无载变压器 , 应使用三相刀闸。

d. 接到操作命令时 , 应认真执行。先审查工作票内容 , 再填写操作票 , 经审查后方可操作 , 严禁延时停送电。

e. 操作完毕后 , 会同工作负责人 , 再次检查已拉开电源的刀闸位臵、标示牌、接地线是否正确 , 并亲自用手触摸已停电的设备 , 指明带电设备的位臵和注意事项 , 然后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f. 检修完毕 , 值班长、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 , 看有无遗留物 , 是否清洁等 , 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g. 工作终结 , 值班人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无问题后 , 依次拆除安全措施 , 恢复常设遮栏 , 得到命令后 , 方可送电。 2. 停送电须知

a. 通过油开关控制的设备、线路的停电工作 , 必须先将油开关拉开 , 再拉各有关刀闸 ; 送电时先合上刀闸 , 再合上油开关。 b. 没有油开关的控制设备、线路停电 , 先将负荷侧刀闸全部拉开 , 再拉电源侧刀闸及保险。送电时 , 先合电源侧总刀闸及保险 , 再合上负荷侧刀闸。

3. 停送电前的安全组织措施

a. 停电

接到停电命令后 , 由值班长填写操作票 , 做好下列工作。

i. 监护人和操作人必须了解操作范围和顺序。

ii. 拉闸杆、验电器、接地线、扳手、遮拦、绝缘于套、绝缘鞋、关闭钥匙等齐全并详细检查。

ⅲ. 正确执行操作票所列各项内容 , 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b. 送电

i. 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的位臵。 ii. 接到工作票 , 值班长填写操作票 , 核对无误后执行操作。 iii. 检查交直流保险器及操作电源 , 操作把手应在掉闸位臵。 ⅳ. 检查继电器信号应为正常位臵。 v. 检查接地装臵必须全部拆除。

vi. 检查主变压器二次侧开关在断开位臵。 ⅶ. 收回工作票应填字。

ⅷ. 送电操作 , 待用电单位申请后进行。 (1) 电气装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在运行中的电气装臵上工作时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a. 在电气装臵全部停电的工作 , 是指室内所有装臵 , 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 , 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 , 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臵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 , 通至 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 10OOV 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 在电气装臵部分停电的工作 , 是指电压超过 10OOV 的装臵 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 , 但有 10OOV 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 , 或通到邻室共用的 100OV 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 有超过 100OV 电压 , 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c. 在电气装臵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 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b. 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 , 而且工作量不多 , 时间不长 , 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 , 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

i. 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臵等。

ⅱ. 注油和取油样。

ⅲ.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 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 在电气装臵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 1OKV) 。

ⅳ. 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c. 不停电工作 , 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 , 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 , 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 : 与 6KV 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 0.7m; 与 10~35KV 的带电 设备的距离不小于 1m 。

d. 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 , 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 , 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e. 不停电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 一人执行 , 一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 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 , 方准进行工作。

f. 不停电工作 , 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 , 则须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 ( 如网罩 , 斜立挡板等 ) 与导电部分隔开。3. 凡在电气装臵上进行工作 ,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应有负责人的命令 ( 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 ) 。 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

i. 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

ii. 在高压配电装臵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

iii. 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 , 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b. 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 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 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视构拉合刀闸及开关 , 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5. 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 , 使用绝缘柄夹钳 , 并站在绝缘台上 , 并应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6.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 a. 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 b. 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 , 修理门; c. 悬挂警告牌 ; d. 更换灯泡等。

7. 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臵上的停电工作 , 也应视为带电工作。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 , 为防止突然来电 , 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 , 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 , 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8. 站内配电装臵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形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 : 电压在 1OKV 及以下不得小于 1.5m电压在 1OKV 以上的不得小于 3m 。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9. 工作中所有“人”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 , 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 , 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 , 应派专人扶持梯子 , 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10. 高空作业传递物件时 , 应使用绳索吊传 , 禁止上下抛掷。 11. 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 , 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12.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3.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臵上工作 , 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a. 断开电源后 , 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 , 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b. 在一经合闸 , 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 ,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 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 , 可以放回”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c. 部分停电时 , 施工地点与 6KV 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4m, 与 35KV 及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6m, 并装设遮栏 , 悬挂“止步 , 高压危险 !”的警示牌。

d. 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臵部分进行验电 , 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 , 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e. 验明无电后 , 立即装上接地线 , 并三相短路 , 悬挂“在此 工作 ,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 , 应详细检查。不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4. 在电气装臵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5. 对于每一事故 , 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 , 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4)运行及维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刀闸及母线 a.正常运行时母线与刀闸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70 ℃。如超过70 ℃时 , 应采取措施 , 防止温度继续升高 , 并查出原因 , 进行解除。

b.

绝缘电阻 :35KV 不小于 200OMΩ,6kV 不小于 100OMΩ. 正常情况下的巡回检查每6小时进行一次 , 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d. 刀闸允许操作范围:

i. 绝对禁止在带负荷情况下进行操作 , 只有在油开关拉开后 , 才能拉刀闸 , 在刀闸合上后 , 才能合油开关;

ii. 可以用于合上或拉开空载的变压器及电压互感器。 e. 当刀闸拉不开时不得强行拉开。 2. 油开关

a. 油开关检修后须经过专业人员验收才允许投入运行。

b. 贫油式开关必须将网门锁好后 , 方准投入运行 , 在运行中绝对禁止打开网门。

c. 运行中的油开关每6小时检查一次。

d. 油开关在切除故障三次后 , 需进行内部检查。 e. 油开关合不上闸的原因: ⅰ. 操作电压过低 ; ⅱ. 操作保险熔断 , 操作回路线路元件故障 ; ⅲ. 操作机构失灵。

f. 油开关继电保护自动掉闸回路不准断线运行。g. 油开关缺油不准带负荷断开。

ⅰ. 如双回路供电时 , 将该缺油开关负荷移到另一回路上 , 切除该油开关进行处理。

ⅱ. 如单回路供电时 , 必须切断用户负荷后 , 才可断开此油开关并进行加油。

h. 如油开关发热不正常 , 应对其进行监视 , 如温度继续升高 ,

应按事故处理。

3. 仪用互感器

a. 绝缘电阻允许值 , 一次线圈绝缘电阻如有显著下降 (20%) 应请示主管工程师, 否则不允许投入运行。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不小于 lMΩ 。

b. 正常运行时 , 每 4h 检查一次。发生短路应详细检查。电流互感器在过负荷超过 10% 时应随时检查。

c.

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时 , 应特别注意 , 不得使其开路。 4. 电力变压器a. 变压器必须按铭牌规定条件运行。 b. 变压器电压允许变动± 5%, 但额定容量不变。 c. 变压器不允许长期过负荷运行。

d. 当变压器过负荷时 , 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 ,并同时考虑变压器回路中电流互感器、仪表继电器保护的过负荷问题。

e. 变压器在投人运行前应测量电阻 , 并与上一次记录比较 ,如有显著下降 (30% 以下 ) 应立即报告主管工程师。

f. 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先将保护装臵投入运行。 g. 变压器运行时每 6小时检查一次 , 特殊情况随时检查。 h. 下列情况应进行停电操作 : ⅰ. 当出现强烈而不均匀的噪声和内部不断的放电声时 ; ⅱ. 当环境条件相同而油温高 10 ℃时或上层油温超过 85 ℃并继续升高时 ;

ⅲ. 当油枕向外喷油或安全膜爆破时;

iv. 由于滴油致使油面下降到指示计最低限度以下 , 瓦斯继电器小窗外也看不见油面时 ; v. 油的颜色骤然变化 ; ⅵ. 在套管上发生很大的裂纹和破坏 , 并有闪爆现象时。 i. 变压器一次开关掉闸经检查有关设备 ( 如变压器、油开关、母线等 ) 未发现故障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j. 当充分证明变压器一次开关掉闸确是瓦斯继电器误动作造成时 , 方可准许将瓦斯继电器退出运行 , 变压器可不经内部检查而合闸使用 , 并报告主管工程师。

k. 正常运行时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85 ℃。有强力通风油冷的变压器 , 上层油温不超过 55 ℃。如上层油温不超 35 ℃ , 而负荷小于额定容量 , 可不开风扇。

l. 变压器着火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ⅰ. 切断电源 ;

ⅱ. 在盖上着火时 , 应立即打开下端放油截门 , 使油面低于着火的地方 ; ⅲ. 只准用沙子、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 不准用水灭火。

2. 一般事故掉闸信号发生的判断如下。

i. 变压器正常负荷下 , 上层油温较正常油温高出 10 ℃ , 如检查结果证明冷却通风装臵良好 , 温度计无损时 , 则应考虑是变压器内部故障。

ⅱ. 瓦斯继电器动作 , 有下列几个原因 :〃滤油或加油、冷却系统不严密致使空气进入变压器 ;〃温度下降或漏油使油面降低 ; 〃变压器内部故障或有短路现象 , 产生少量气体 ;〃变压器修理后 , 油中空气分离太快。

ⅲ. 瓦斯继电器动作性质可由内部储存的气体判断:〃无色而不可燃的是油中分离出的气体 ;〃黄色气体是内部本质故障 〃白色气体是内部低质故障 〃黑色气体是内部铁心故障 ; iv. 开关掉闸后判明保护装臵信号动作的原因如下:〃过电流保护装臵信号是外部产生短路;〃差动保护装臵信号动作是变压器内部线卷或引出线上的多相短路和层间短路。 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

a. 凡与继电保护有关的高、低电流及电压回路应经常维护。 b. 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臵及仪表应加铅封 , 只允许专门负责人员开启。值班人员要对铅封的完整负责。

c. 在运行方式需要改变时 , 由主管运行的工程师通知有关部门对保护装臵进行相应的调整。 d. 继电保护装臵每班清扫 , 清扫时严禁金属物碰触配电盘。 e. 所有二次线回路装臵的清扫工作 , 应在开关停电下进行。每年清扫两次。

f. 继电保护装臵的检查项目 : i.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至继电保护装臵的交流二次回路 ; ii. 跳闸及合闸线圈至继电保护盘的直流接线回路 ; iii. 继电器的机械部分及其辅助装臵的试验和外部检查 ; ⅳ. 用工作电流及电压试验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 ; V. 由继电器带动的指示灯、信号电路。 g. 继电保护装臵和系统自动装臵的动作情况: i.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以及辅助装臵的记录情况 ; ii. 可熔保险器及导线的绝缘检查 ; iii. 定期检查开关传动机构的动作情况 , 当操作电压为额定值时施行;

ⅳ. 所有继电保护装臵 , 均需备有专用的记录簿 , 记录该装臵的技术数据及检查试验结果 , 并注明检查试验人员的姓名及试验日期;

V. 继电保护装臵二次回路接线的变更应由主管工程师批准 ,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改接线 , 并做好变更记录备查。

h. 运行中的仪表和继电保护装臵 , 每年应校验一次。如保护装臵动作不正确或失灵 , 要及时进行调校 , 并将结果记人继电保护记录簿。 6. 电力电缆

a. 发现电缆头有漏电 , 绝缘胶有裂纹时 , 必须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 并立即报告值班长或电气负责人。

b. 电缆线路的工作电压 , 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 15% 。 c. 电力电缆的电缆头分夏秋两季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 , 平时要加强观察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主供电缆的绝缘预防性试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d. 电缆允许的连续最大负荷应按规定标准或做温升试验来确定 , 电缆芯的允许温度是:电缆额定电压 3kV 及以下时允许温度为 80 ℃ ,6kV 为 65℃,20~3OkV 为 50 ℃。

e. 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标桩 , 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 在埋有电缆的地面上严禁堆放重物或栽树等。

f. 埋入底下的电缆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i. 10kV 及以下的电缆不少于 0.7m; ii.20~35kV 的电缆不少于 1m。

g.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 i. 10kV 及以下高压电力电缆相互间 15~20cm,100OV 以下的低压电力电缆 ( 包括操作电缆 ) 相互间 10~15 厘米 , 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之间 1m;

ii. 电力电缆与通讯电缆相互间距 5m;

ⅲ. 1OkV 以上的电缆相互间 2.5m 。

7. 电力电容器 a. 电容器在运行中每班应检查一次 , 观察是否有漏油鼓肚现象 , 是否有烧断分保险现象 , 自动放电装臵是否正常 , 室内温度是否过高等。

b. 发现电容器三相电流有很大的不平衡或运行电压超过额定电压 1.1 倍时 ( 如制造厂规定有过电压运行标准应按其规定执行 ), 应立即报告主管运行工程师 , 以便及时处理。

c. 电容器室内温度不得超过 35 ℃ , 否则加强通风或与电网断开。

d. 电容器额定电压在 100OV 以上者 , 必须用油开关或负荷刀闸进行操作。

e. 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容器禁止带负荷合闸 , 电容器切断电源后需经 3min 方能重新合闸 , 以保证安全。

f. 电容器与电源断开后 , 虽经放电电阻自动放电 , 但在接触电容器导电部分时 , 仍应将各个电容器单独放电。

g. 单独保护电容器的保险丝容量不得大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 倍。

h. 巡视电容器所发现的故障及其原因等 , 应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8. 防雷及接地装臵

a. 避雷针、避雷器、接地装臵必须按设计规程安装、施工、投运 , 禁止接近避雷设施。雷雨后 , 应对避雷器及有关设施进行检查。

b. 如发现防雷及接地装臵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 , 应立即报告运行工程师 , 同时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c. 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 , 损坏的避雷设施及时更换 , 不合格的接地装臵必须及时修复。

d. 每年至少测量 -次接地电阻 , 其最大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接地网及保护接地 4Ω, 避雷针 20Ω 。 e.防雷设备应按规定的日期投入或退出运行。 9.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a. 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i. 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 , 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ii. 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保持± 5% 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 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 , (单格为2V)应保持在 2.1~2.2V 范围 , 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 1.8V 。

iv. 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 15~40 ℃范围内 , 最低为 10 ℃。

V. 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 1.215 土 0.005 。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 ,15 ℃时应为 1.215, 温度每升高或降低 1 ℃ ,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 0.0007。

vi. 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 , 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 10cm 及以上时 , 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若电解液在 15 ℃时 , 相对密度大于 1.215 时 , 则应补加蒸馏水 ;〃在 15 ℃ ,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 1.215 时 , 则应补加电解 液 , 不得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 , 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 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 , 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 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 , 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 , 保证畅通 , 室内通风良好。

b. 蓄电池的充放电

i. 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全容量放电 , 按 10h 放电率进行。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 1.8V 时应停止放电。

ii. 在放电期间 , 每小时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 , 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 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 , 停止 lh 后 , 立即进行充电。充电开始应用蓄电池经常充电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 , 当蓄电池有明显 气泡出现 1h 后 , 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 , 直至充电结束。ⅳ. 具备下列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经充足电 , 可停止充电: 〃正负极板已强烈冒出气泡 ;〃蓄电池电压上升至 2.5~2.7V, 在此范围内 2~3h 不变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 2~3h 不变 , 并达到规定数值。 v. 蓄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 , 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

〃蓄电池在完全放电以后 , 由于某种原因 , 未能及时充电 , 停放时间 1~2 天及以上 ;〃蓄电池停放一个月以上未使用 ; 〃蓄电池放电电压在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以下 ; 〃长期放电电流过大。ⅵ

. 个别蓄电池有下列情况时 , 应对其进行充电: 〃电池电压降低、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小 ; 〃电解液有不纯物落入;〃将极板取出检查 , 或抽出电池内的沉淀物以后。vii. 蓄电池组除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外 , 还应对调整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充电 , 以防调整电池极板硫酸化。

c. 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i. 极板间短路:〃 故障特征:充电时电压始终不升高 , 有时为零值;充电时电解液温度特别高 , 上升快 ; 充电时电解液的相对密度不能上升或几乎无变化;放电时很快就降至极限电压以下。

〃发生原因:杂物落入电池内 ; 阳极板弯曲与阴极板接触 ; 极板的脱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积过多 ; 铅条脱落。

〃 处理方法: 必要时拆开 , 并更换弯曲严重的极板或将弯曲的极板设法压平 ; 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 ; 去除铅瘤及其他异物。

. 极板硫酸化〃现象 : 正常负荷放电时 , 极板上有效物质都逐渐变成微小结晶的硫酸铅 , 如能及时充电 , 完全可以还原成原来物质 ; 蓄电池的内部自放电 , 或因硫酸过浓而产生硫酸铅结晶 , 及时充电可还原 ;粗粒硫酸铅 , 由于放电后未及时加以充电 , 电解液浓度太高 , 相对密度太大 , 或长期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下 , 使硫酸铅往往难以还原 , 结果有效物质充满硫酸铅 , 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质脱落或极板弯曲。 〃处理办法: 用均衡充电法。极板硫酸化程度较严重者 , 可在电解液内适当地增填蒸馏水 , 使液面较规定为高 , 然后(根据容量)用 55A 电流进行充电 , 待开始冒出气泡 , 停充半个小时 , 再将充电电流减少 1/2 继续充电 , 如此重复进行直至恢复正常为止。 iii. 蓄电池有效物质脱落

〃 故障特征:电解液内发生充电沉淀时 , 有褐色物质自下部上升 ; 电池容量减少。

〃 发生原因:极板质量不好;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 , 极板有效物质因膨胀降低附着力而脱落 ; 充放电过于频繁或过充电、过放电;电解液过浓或质量不好 , 有杂质 , 使极板生盐或产生局部作用 ; 内部短路。 〃处理办法: 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 ; 沉淀物过多 , 须另换新极板。

iv. 电解液弄脏〃故障特征 : 充电时各个电池电压较低 , 但整个充电过程中 , 都均匀上升 ; 自放电情况严重 , 充电后在搁臵时间电压降落过快 , 产生局部作用 ; 电解液颜色及气味不正常 , 并有浑浊及沉淀 ; 充电时电压低 , 并在液面上产生泡沫。 〃处理办法 : 彻底清洗内部 , 并更换新电解液。 V. 安全操作

〃一切有关的硫酸作业 , 都要两人进行。在充注、调配电解液时 , 应戴保护眼镜、胶皮手套 , 穿胶皮靴 , 围胶皮围裙 , 并准备一定数量的 25% 苏打水 , 以备硫酸溅在脸上、手上或衣服上时马上洗涤。〃在配制硫酸溶液时 , 要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 , 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充电前应开启通风机。在充电时 , 要经常检查。充电完还应抽风一段时间。连续浮充电方式运行时 , 发现蓄电池由于过充电而沸腾 , 要开启通风机。

中节能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

110KV变电站

第4篇:变电站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

二、主要危险源

序号

危险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易引发事故

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

火灾

油浸电力变压器渗漏油、油温过高

火灾

未按要求对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测,

4

的电容器的电极。

触电

绝缘安全用具未经过定期检测,绝缘性能

6

过程中处理失误。

触电

在电气作业活动中未严格执行两票制度等

8

且保护装置失灵。

爆炸

、依据的法规标准

序号

适用章节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

第三、四、六、七条

3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

5

GB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6.11-13、6.16-23、8.2、8.4、10.6-11

1.高/低压配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人员应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及内部上岗证;在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还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按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分别从事相关作业。

2.及时更新及保存各厂区高压供电系统图、高压和低压电力配电图及继电保护控制图、各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高低压变配电设施的平面布置图、土建设计、设备安装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及时更新和保存变压器室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及贮油池和排、挡油装置的土建设计、设备安装竣工图。

3.保存降压站、中央变电所、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的接地网络和接地体设计施工的地下隐蔽资料;保存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4.保存各种试验和测试记录,包括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和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的本周期预防性电气试验和测试数据(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等项目),保存期至少3年。

5.变配电站(室)须建立登记制度,进入变配电室人员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作业环境和设备要求:

雨、无积水;独立变配电站(室)位置与有爆炸危险生产装置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

m,与普通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

m;变配电站(室)周围应有安全消防通道,且保持畅通。

7.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拦裸导体至地面,10

KV应为2.7

m;35

KV应为2.9

m;屋外配电装置场所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

m的围栏;屋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拦裸导体至地(楼)面,10

KV应为2.5

m,35KV应为2.6

m;所有遮拦、围栏、阻挡物、屏护和外壳等装置,应满足机械强度及稳定性、刚度和PE连接可靠的要求。

8.变配电站(室)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门应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9.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通向变电室外部的门和窗、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空洞、架空线路及电缆进出口线路的穿墙透孔和保护管等敞开部位,均应加装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或其建筑材料,网孔应小于10

mm×10

mm。

10.变配电设备所在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明敷线路通过;裸露的带电体上方不应敷设照明线路、动力线路、信号线路或其他管线;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11.变配电室内高、低压配电柜的操作和维护通道应铺有符合标准的绝缘垫或绝缘毯。

12.变配电站(室)应配置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模拟板或操作模拟显示屏。

13.变配电站(室)应配有适合扑灭E类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

14.高压配电设施应挂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变压器室、车间内及露天变压器安装地点附近,应设置标明变压器编号和名称、电压等级的标牌,并挂有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15.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室,应装设强制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应在低位区安装缺氧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器,并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16.油浸电力变压器应安装在独立的变压器间,建筑耐火等级应为1级、变压器间的门应能向左右各打开180°,不应开设窗户;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后壁、侧壁的最小净距,1000

KVA及以下为0.6

m,1250

KVA及以下为0.8

m;与门的最小净距,1000

KVA及以下为0.

8

m;1250

KVA及以上为1

m;高压侧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7

m的固定遮拦,固定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

mm×40

mm,移动栅栏应选用非金属材料,高度不低于1.7

m,栅栏最底栏杆至地面的间距不应大于0.2

m,其安全距离不变;栅栏或遮拦的门应装锁。

第5篇:110KV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 在操作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高压电工作业规程。

二、 严格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三、 严格贯彻执行塔城供电公司电力调度命令。

四、操作人必须熟悉设备的状况、位置、性能、电压等级;并在操作设备前,对设备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仔细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并在设备前等待2~3秒后,再进行操作;

五、操作人员使用工具对设备进行操作时,应认真检查工具绝缘有无异常,电压等级是否与操作设备的电压相符;

六、停电后每台刀闸和开关及开关柜都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牌式,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

七、 10kv配出开关柜停电检修时,打开后门后要对负荷线放电,然后挂接地线。

八、 注意事项

1.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许短路。

2.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许开路。

3. 六氟化硫开关气压表低于0.45值时要补充足气体,指示值低于0.40值时不许操作并向塔调汇报。

第6篇:35kV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变电站安全操作管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二、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站运行规程。

三、必须熟悉变电站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四、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五、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六、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七、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八、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九、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十、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十一、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十二、严禁带负荷停送隔离开关,停送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开关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十三、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十四、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十五、变(配)电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漏雪现象。

十六、值班人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供配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

(3)了解上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迅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开关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十七、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有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导电排的授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十八、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做好录音和记录。

(2)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定时抄表并填好记录。 (3)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十

九、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倒闸。受令人复诵无误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模拟操作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十、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的接地开关。 (5)应封线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6)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二十一、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二十

二、停送电倒闸操作按上述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刀闸)时,在室内先拉开中间相隔离开关(刀闸),在室外先拉开顺风隔离开关(刀闸)。合闸时与此相反。

二十三、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必须将梢:合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在有电的设备上验电并确认验电笔正常后,再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先接接地端,后将地线的另一端对检修停电的设备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二相短路封闭地线。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①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②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③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①在合闸即可将电送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加锁;

②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二十

四、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二十

五、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二十六、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完好状态。 (2)台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二十

七、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二十

八、低压馈电开关操作如下:

(1)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时,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台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二十九、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十、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三十

一、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三十

二、发生事故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后再进行报告。 三十

三、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处于完好状态。 (2)台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入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三十

四、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

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三十

五、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三十

六、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三十

七、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第7篇: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

1、变电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按章作业。

2、变电所遇有操作,设备异常及事故要在值班人员及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电工人员协助。

3、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按工作票执行,按操作票操作。

4、 变电所值班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和事故处理均按规程规定执行。

5、值班巡检时,必须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停送电操作:

1、变电所停送电必须凭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用户或检查人员,当用户或检修人员交回工作票时,方可送电。

2、停电进由负荷侧到电源侧,先停油开关,后拉负荷侧隔离开关,再拉电源侧隔离开关。送电时由电源侧至负荷侧,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再合负荷侧隔离开关,再合油开关。严防误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刀闸。送电前必须拆除所有接地线,并仔细检查有无防碍送电的其它物体。

3、变电所由上一级变电所管辖的开关柜,必须得到电力调度员的允许或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将发令时间记入操作记录本中,特殊情况例外。

4、变电所的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并记入操作记录本。操作前监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先核对模拟图,与现场是否相同,确实无误码后,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无误后依次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中打勾,全部操作完后,要进行复查,填写操作票结束时间,并向调度员汇报。

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票应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先编号后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注明“作废”字样。

6、变电所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主值监护副值操作。要做到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要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做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雷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要有防护措施。

7、尽量避免在高峰负荷、恶劣天气和交接班时进行倒闸操作。

8、每次接令或汇报操作任务时应互报姓名。

9、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在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允许写一张操作票。

以上规定如有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抵触时,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凭“电工合格证”操作。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3、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6、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做好记录。

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8、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人担任监护。

9、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0、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1、在即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2、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3、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4、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以上规定如有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抵触时,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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