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贷个人贷款

2022-10-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你我贷个人贷款

次贷危机与国内房地产贷款风险

[摘要]在美国次贷危机不断延续、中国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的复杂形势下,关于我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评判和化解,成为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的一个关键问题。国内房地产贷款与美国的次级贷款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内房地产贷款风险的生成与次贷危机的成因也截然不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基本上是可以承受的,有效管理国内房地产贷款风险,不仅需要商业银行自身努力,而且要求我们在外部治理方面,加强房地产贷款市场的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融资体系。

[关键词]次贷危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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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次贷危机成因的再认识

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关于这场1927年大萧条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人们进行了多层面的分析与反思,市场机构和政府也都采取了一系列拯救措施。然而,随着贝尔斯登倒塌、10余家美国地方银行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被政府接管、美林被收购以及雷曼兄弟的破产,次贷危机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尚远未出清。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导致了次贷危机的爆发,难道这仅仅是经济周期性的宿命?

(一)经济人都是理性的吗?

市场经济是风险经济,但知易行难。现实中,观念上的认知经常难以转化为行为上的理性,人们经常忽视或漠视风险的存在。理论上,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但是,在市场繁荣的境况下,人们往往会失去理性,只“趋利”而不“避害”,导致市场机制经常会失灵。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市场经济难以介入的领域——人性。次贷危机从兴起到崩溃整个过程,将盲目、贪婪以及恐惧等人性最丑恶的一面暴露的淋漓尽致。

其实,从历史维度看,这从来就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2001~2006年是次级抵押贷款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此期间非理性的市场充分暴露并放大了贪婪、欺诈、无知和恐惧等人的天性。稍加回顾,就会发现:一批又一批无知、资质明显不合格的借款人奋不顾身地投入到“淘金”的行列,以求广厦千万间;越来越多肆无忌惮的经纪商涌现出来,通过修改、隐瞒、欺诈等手段帮助借款人获得贷款,以获得高额的手续费;美林、雷曼、贝尔斯登等以金融创新著称的大型金融机构更是为逐利勇于购买任何抵押贷款并将之证券化,在创造出庞大市场的同时,放大了市场风险,不负责任地抛弃了创新的初衷;一向以公正客观为原则的评级机构在狂热的市场下贪婪地追逐私利,谁出的钱多,谁的债券评级就高,在公司债券评级中注水敷衍,成为这次金融灾难的帮凶;而金融监管机构在狂热的市场中也失去了理性,放任了市场的自发作用,放松了对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的监管。综观次级抵押贷款的整个流程,在长长的资本链条中,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对利润的追求和对风险的漠视。次贷危机告诉我们,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环境下,经济人并不总是理性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有300%的利润,就有人铤而走险、敢冒杀头的风险。

(二)金融创新是天使还是魔鬼?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由此,人们总是看到金融创新的积极效应,但对其负面效应估计不足。事实上,在金融监管不当的情况下,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通常会在规避某种风险的同时,又会造成甚至放大另外一些风险。金融创新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次贷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创新“魔鬼”面的暴露。

本世纪初高科技股泡沫破裂之后,为稳定市场,美联储启动了一个漫长的降息程序,低利率和充足的资本使得房价一路攀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大的投行和金融机构积极致力于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贷款证券化。众所周知,在以证券化为核心的结构金融理念产生后,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便打开了“潘多拉之盒”。经过投行的包装,任何资产(即使是质量很差的资产)都能卖出去,从早期的垃圾债券到现在的次级按揭贷款,都曾经得到了市场的青睐。2001年以来,次级抵押贷款这种质量欠佳的资产,引起了投资巨头们的浓厚兴趣,它们首先买下这些贷款,然后通过复杂的技术和模型将之打包证券化为次债CDO,信用评级后发售给全世界的投资者。笔者认为,无论如何进行包装、打包、重组、过手,次级抵押贷款的质量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如果小规模地以此类资产进行创新,既可以满足那些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也不会给市场带来大的风险。但是,如果规模失控,必然会带来“过犹不及”的风险膨胀。这次次贷危机的爆发,充分给予了印证。

第二,贷款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在提高房贷资产流动性的同时,也拉长了信用链条,增强了风险辐射,其中最大风险来自于维持“收益链”的流动性风险:对于那些“只放贷,不吸存”的贷款机构,它们必须经常短借头寸以维持周转;而投资银行也必须筹集短期资金“以小博大”;对冲基金则更需要借助信贷杠杆放大资本实力进行投资。在整个资金供应链中,最薄弱的是次贷的借款人,除了已抵押的房产外,他们几乎一无所有。一旦房价和利率发生颠覆性“逆转”,这些“不合格”的借款人就会交钥匙走人,贷款不佳的质量就会暴露,资产支持证券将突遭降级,CDO价值应声缩水,次债市场突然凝固。这时,次债持有者们既不掌控实物资产,又弄不清CDO包中的资产,而且购买CDO的钱还是借的,避险的CDS又索偿无望。在这种情况下,惟一选择是争相抛售债券、赎回基金,危机由此而爆发。

第三,随着技术与模型的复杂化,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通过创新创造出数以万计的新型结构产品,目前同时在线交易的银行中间业务交易性产品多达两万余种。这些创新产品不仅让投资者难以理解,而且设计者也说不清其真实的风险收益结构。由于金融创新过于追求产品技术的完美性,脱离了与现实风险收益的联系,很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几何式增长。尤其是,现实中大多数交易者对于交易产品隐含的风险并不清楚。它们只是过分信任了那些有着良好市场形象的产品创新者。比如,次贷危机爆发以前,雷曼兄弟公司在固定收益产品的设计、交易和管理领域具有业内公认的权威和垄断地位。雷曼公司的标准就是行业的最高标准,任何复杂的交易结构和产品设计一旦贴上雷曼公司的标识,就成为免检的产品,具有无条件过关的公信力。然而,雷曼兄弟破产了,难道金融创新的神话没有破灭吗?

(三)金融发展模式究竟应如何选择?

理论上讲,金融发展模式主要有二:一是数量扩张型模式;二是风险管理型模式。鉴于银行业的高风险行业本质,数量扩张型模式早已被金融机构所抛弃,风险管理型模式成为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在风险管理型发展模式下,金融机构无论开展怎样的业务,无论进行怎样的业务创新,都会将风险的承受度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而不是业务规模的大小,甚至不是利润的多少。

从这次次贷危机爆发的情况看,大多数金融机构基于对宏观经济向好发展的良好预期,背离了风

险和风险管理的原则,不适当地选择了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模式。从次级贷款证券化的流程看,为了创造更多的业务规模和市场需求,每一个环节都倒逼上游环节放松风险标准,以供应更多的产品。如果最终所有的贷款都会被下家收购,那么,借款人的问题、经纪商的问题都将变得不重要,所有人都只有利益,而无需承担风险和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大型金融机构不但没有在让“所有人承担责任”问题上发挥自己的影响力,相反,作为最大的逐利者,它们也放弃了自己的风险原则。那些新创造出来“投资新星”,行为策略更是大胆、激进,在这个高风险的市场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于素以保守、稳健著称的银行家们来说,贷款证券化的“魔力”太有诱惑力了。因为,只要能够完成贷款,然后将贷款证券化销售出去,就可能获得利润,而且,贷款的风险也会被转移到买家那里,银行不再为贷款能否收回而担心。所以,银行实在没有必要仔细调查借款者的资信能力。

事实上,自从有了贷款证券化以后,银行的风险意识大大下降,银行的经营模式开始由风险管理型向数量扩张型回归。笔者认为,对于数量扩张型模式的弊端,每一个交易主体都是有所认识的,也都知道应该承担风险,但是,在非理性的市场环境中,每个交易环节的利益相关者究竟应该承担多少风险,是不明晰也不透明的。在市场向好的情况下,风险已成为最次要的考虑因素,金融机构更多是考虑赚了多少钱,而不是承担了多少风险。这样,只有发生了系统性风险,人们才发现了财务报表上的亏损。由此可见,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都不能忘记自己所处行业的特质——高风险,都不能选择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模式。

(四)如何理解金融全球化的好处?

关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好处,素有争论和分歧。但是,毋庸质疑的是,发达国家从金融全球化中得到的好处远远高于落后国家。借助于金融全球化,发达国家既可以从落后国家得到金融资本、金融市场和巨额利润,也可以向落后国家转嫁金融风险,缓解自己的风险压力。特别是对于像美国这样的金融发达国家,金融全球化的好处更不待言。笔者认为,就美国经济金融精英的智慧而言,他们事前完全能够预料到次级抵押贷款所蕴含的风险及其后果。也正是由于他们对次级抵押贷款所蕴含的风险及其后果有着充分的认知,所以,通过华尔街的金融创新,通过金融的全球化,将其中的风险转嫁到全世界。最终的结果是,美国生病,全球吃药。次贷危机尽管给美国的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是,我们也应充分看到,最大的受害者不是美国,而是正在推行金融全球化的新兴市场国家。

理论和已有的金融危机都表明,金融全球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必须从各国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现实出发,任何超越现实的金融自由化,必然会陷入金融危机的深渊。因为,对于新兴市场国家来说,鉴于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和落后的风险管理水平,他们总是缺乏应对高风险游戏的本钱和技能。如果他们过早介入发达国家设定的游戏赌局,多半会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他们不能打着推进金融全球化的旗号来诱骗新兴市场国家,更不能把他们的游戏规则强加给新兴市场国家。如果发达国家要求新兴市场国家以同样的程序、同样的节奏、同样的标准推进金融自由化,既不公平、不负责任,对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也很危险。次贷危机表明,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推动新兴市场的金融自由化,不符合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规律,也是非常不安全的。就新兴市场国家的现实而言,金融的全球化主要是直接资本(实业资本)的自由化,而不是虚拟资本(金融资本)。对于这次无故受伤而成为危机埋单者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对金融全球化是否有了新的认识?

二、国内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及其程度

美国房贷危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使许多人士担心国内房地产贷款市场的风险,而房价的持续低迷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的不断绷紧,更进一步加重了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忧虑。笔者认为,国内房地产贷款市场整体上是健康的,贷款风险的程度在可容忍的范围内。

(一)国内房地产贷款与美国的次级贷款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国内房地产贷款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房地产贷款市场稳健运行的市场基础,尽管国内房地产市场最近二、三年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非理性问题,但市场的基本面及其经济贡献还是不容否认的。(1)在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下,同时基于城市化、工业化和住房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内房地产业在一段时期内保持较快发展是合理的。(2)鉴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与财富的增长、住房体制改革、城镇化、人民币升值、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务结构转型等众多积极因素的影响,房地产价格频繁发生剧烈变动的可能性不大。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某些开发商因资金链紧张而对个别楼盘降价35%,这种短期的价格下跌不是系统性的价格变化,而是开发商现金流暂时困难下的无奈之举。(3)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还属于政府主导性市场,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调控能力,能够密切跟踪市场发展动向,以稳定房价为基调,及时出台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健发展。近期,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措施,这意味着房地产价格剧烈下跌非空间并不大。由此可见,我国房地产贷款市场发展的基础是比较稳健的。

其次,相对于美国次级贷款市场,国内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的运作规则比较规范、健全。(1)国内银行对住房按揭贷款制定的条件比较严格。银行在贷款审查时,除了要对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职业、年龄、信用状况(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已经联网)进行严格审查外,还要求提供担保和收入证明等资料。而且,按揭成数普遍在7成以下,没有零首付产品。而美国对次级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本身信用质量要求不高,给予的按揭成数高达8.5成。(2)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方面看,国内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群体主要是中高收入人群,具有较强的还贷能力,每月还款额在收入中的占比不超过50%,而美国次级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大多为中低收入者,每月还款额占其收入55%以上。(3)在贷款定价方面,国内银行大多以浮动利率定价,还款条件重设的贷款较少;而美国次级按揭贷款大多以浮动利率定价,还款条件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重新安排,即前几年按较低的固定利率供款(甚至只付利息),以后按浮动利率还款,这种制度安排在利率上升期容易引发还款危机。

第三,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房地产贷款市场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一般认为,与发达国家的先进银行比,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技术都存在较大差距。但是,也应当看到,近些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特别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能力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体制、方法和技术已逐渐成熟。(1)在风险意识方面,目前国内银行的风险理念已经确立起来,传统的

漠视风险、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增长的粗放式经营理念有了实质性的改观。(2)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近些年国内银行在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经验基础上,都花了很大的代价对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了再造和建设,对贷款审批的权限、贷款审批流程、贷后管理要求以及风险的报告路线进行了清晰界定,从根本上弱化了贷款审批环节道德风险的滋生。(3)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方面,国内银行都纷纷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和风险管理技术,贷款审批的定量化、模型化程度大大提升,贷款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显著提高。当然,在住房按揭贷款方面,许多国内银行的审贷方法还是传统的逐笔审贷方式,离国外先进银行的那种选择群体、排斥个体的批量化审批方式还有一定距离。但是,正是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审贷方式,保证了对住房按揭贷款真实性的有效审查。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以及住房按揭市场的运行与美国存在很大不同,这些不同既体现在技术层面,更体现在制度层面,从而决定了我国房地产贷款与美国次级贷款有着本质区别,住房按揭贷款依然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

(二)国内房地产贷款风险的生成机制

与股票市场一样,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最容易引发泡沫的市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中国家,概莫能外。因此,房地产市场历来就被视为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市场的风险属性决定了房地产贷款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当然,分析中国房地产贷款风险,不能仅仅止步于市场的风险特性。造成我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1 房地产业定位的不适当。自从1998年政府出台政策用房地产业拉动内需以来,房地产业被定位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史,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只有凭着传统的制造业和新兴的信息产业,才支撑了其现代化发展的故事,目前尚未发现哪个国家凭借“盖房子”把国家带进现代化的神话。支柱产业是指能够支撑、拉动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美国以往的支柱产业是铁路、钢铁、石油、飞机和汽车制造业,现在是航天、信息产业。日本的支柱产业是汽车、电子、光学和计算机产业。我们将房地产业定位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危害和风险是比较大的。

首先,房地产业发展带动的只是煤炭、钢铁、建材等行业,而这些行业都属于高能耗的产业,它们的发展将带来巨大的资源、环境问题。其二,将房地产业定位于支柱产业将延缓我国现代化进程。标志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是其产业制造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从国际经验看,那些真正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是依靠工业化奠定的国力基础,如英、法、德、美。而那些只靠倒卖别国原料或产品,以投机致富的国家,很快便退出了历史舞台,如葡萄牙、西班牙。如果我们把房地产业这个仅能直接带来短期利益的产业冠以“支柱”之名,那么真正的支柱产业将被忽视,导致支柱产业“空心化”,这样的经济运行模式将影响真正支柱产业的发展和消费结构的升级,难以保证我国的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三,房地产业的支柱定位,将导致腐败的滋生和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使和谐社会建设面临巨大的政治难题。我国房地产业已经出现的囤积居奇、圈地待涨、捂盘惜售比比皆是。一些地产商、地方官员、专家学者和个别媒体专刊构成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尖锐的社会对立,埋下不安定的种子。其四,将房地产业定位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将导致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化。在土地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支柱”的定位将导致需求的不适当增长,特别是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游资有可能进行投机和恶性介入,进而助长房地产业的失控。

2 房地产发展的泡沫化。银行贷款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其风险的生成主要源于房地产业发展的泡沫化。约翰·卡尔弗利(2006)认为,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因素包括:从需求角度讲,主要推动因素是低利率、低失业率、上升的收入、增加的移民以及人们对未来价格增值的预期;从供给角度讲,新的建筑物受到规划和区域划分的限制,建筑房屋需要耗费时间,这些因素拉动房价上涨。就我国情况来看,近些年某些地区的确出现了房地产的泡沫化现象,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收入的持续上升,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支配,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房地产价格长期的抑制,以及人们对未来价格上涨的预期,等等。

中外经验和教训都表明,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及其破裂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徐滇庆(2006)总结认为,房地产泡沫的危害表现为:破坏稳定的1宏观经济环境,不利于长期投资项目,不利于建立一个有效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社会生产效率,降低了社会资源尤其是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占用了大量资金导致了工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扭曲了劳动力资源的配置,阻碍工农业的发展;助长地下经济和非法活动;加大贫富差距和国民收入不平等;败坏社会风气,重投机,轻生产;破坏金融秩序,导致银行危机。约翰·卡尔弗利(2006)认为,房价的任何程度的下降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财富和信心,减缓消费支出,从而削弱经济,导致经济衰退。历史上,无论是日本、中国台湾、泰国、英国和美国的房地产泡沫,还是香港、海南的房地产泡沫,泡沫的破裂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银行危机。所以,房地产业的畸形快速发展所引致的房地产泡沫是银行贷款风险的直接导因。

3 银行贷款的不审慎。从行业属性看,房地产业和银行信贷具有天然的关联性和互动性。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包括银行业在内的大量的融资支持和推动。另一方面,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往往会将房地产业作为信贷业务的重要拓展领域和利润增长点。从我国房地产市场与银行业发展的历史轨迹看,房地产业与银行业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关系,并在互动中保持了快速的发展。然而,每当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出现了投资过快增长或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人们就会指责银行系统放贷过多,房地产贷款风险也会成为焦点话题。原则上讲,银行为了获取利润,避免倒闭,是不会过多放贷的。只要银行在自身及管制者可接受的范围内,银行的房地产贷款究竟放多少,应该是无可指责的。但是,银行也会犯错。泡沫期间,银行管理人员在房价快速上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整个经济体系欢欣鼓舞的影响,而没有从严把紧信贷闸门,而被不断吹大的房价泡沫的美丽幻影所迷惑,给予一批急功近利的开发商和投机炒房者过于宽松的贷款,允许一些人去购买他们本来没有能力购买的土地和房屋。现在,国内银行都在进行经营战略转型,纷纷将个人资产业务特别是个人按揭贷款作为业务转型的重点领域。然而,现实中,任何一家银行要获得某一楼盘的按揭贷款,必须首先向开发商提供开发贷款。这样,无形中将开发贷款与按揭贷款捆绑起来,助长了贷款规模的放大,既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也为银行

贷款风险的生成埋下了伏笔。

4 房地产贷款抵押物的高估。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流程规定,办理房地产贷款业务,首先要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传统的做法是由抵押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的抵押价值,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目前银行更加倚重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作为贷款数额的衡量指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房地产估价机构承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抵押人欲多借款、少出抵押物,所以,抵押人希望高估抵押物;一些相关的中介公司、担保公司、律师受利益驱动,也都希望估价公司在评估抵押物价值时高估;而银行方面则希望估价机构能够公正客观地确定抵押物的现实价值,以有效防范抵押物估价风险。现实中,以抵押贷款为目的估价中,委托方大多数是抵押人,估价机构是为委托方服务并收取佣金。为了不失去客户和受利益驱动,一些评估机构不恰当地迎合了客户不合理要求,随意提高评估价值,形成银行贷款抵押物的价值高估风险。

(三)国内房地产贷款风险程度究竟有多大

2008年年初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各种迹象都暗示着房地产市场风险正在向银行系统传导。8月中旬,银监会向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深圳、宁波等七省市银监局发出了《关于开展重点地区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的通知》,显示出监管当局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尚未对银行的贷款造成较大影响,基本落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内。

首先,截至目前,房地产贷款在银行贷款中所占比重并不高,房价下跌尚难以对银行构成太大威胁。据统计,2007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约4.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总余额约18%(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分别占总余额的6.76%和9.99%)。2008年6月末,全国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为5.2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总余额的17.04%。从房地产开发贷款与其投资总额比较来看,该比例在2005年达到31.38%的高峰后,逐年下降,2008年降到14.11%。从购房贷款占房地产销售总额比来看,2008年上半年的比例已经由2007年的30.25%降至21.45%。若按2007年7622亿元的购房贷款总额进行分析,即使出现所谓的断供现象,对银行的威胁也不会太严重。以上数据说明,银行资金介入到房地产的程度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对于房价下跌,银行短期内仍具备一定的承受能力。

其次,从理论上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程度是与按揭贷款的成数相关的。如果按揭成数为首付比例为30%,那么房价下跌30%后,银行的按揭贷款将受到损失。对于开发商贷款,房价若下跌10%,银行的贷款将可能受到损失。但是,这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8月中旬,银监会向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深圳、宁波等七省市银监局发出《关于开展重点地区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的通知》,测试结果显示:如果房价下跌20%,个人房贷不良率将大幅上升;如果房价下跌超过40%,个人房贷不良率将上升约40%。目前,尽管个别城市出现了断供现象,而且一些开发商将个别楼盘的房价降低了35%,但是,从整体上看,特别是前10大城市的房价降幅并不大。尽管在房地产市场萧条的背景下,这些贷款的违约风险有所加大,但经验表明,自主性购房者的贷款非常稳定。对于自住需求的购房者来说,即使房价大跌,有正常收入的购房者一般不会断供而让银行拍卖自己的房产。

第三,房地产贷款风险真正来自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目前房地产贷款风险主要集中在开发商贷款,而不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于开发贷款来讲,只要开发商将房子建好并销售出去,贷款就不会出问题。但是,如果因资金链断裂无后续资金造成房子未建成形成烂尾楼,此时银行贷款的风险较大。目前的确有些开发商的资金链已绷的较紧,尤其是中小开发商。但是,短期大面积房地产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的。开发商只要放弃暴利想法,加速销售回笼资金,银行贷款的风险并不是很大。实际上,相对于个贷,开发贷款一般期限较短,随着楼盘落成,开发商通过售房回流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开发贷款由此转变为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实现这一步,开发商就可以获得资金,银行贷款就能转危为安。

第四,在从紧货币政策格局下,大多数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采取了“弃劣保优”、“弃小保大”的策略,而且从上下游两个方面加强了对贷款风险的控制。如招商银行在半年报中表示,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该行对房地产相关贷款实施审慎的放贷原则,房地产开发贷款占比由年初的6.41%下降至年中的5.81%,相应不良率也从年初的3.78%下降至2.73%。就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而言,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风险也可以控制。即使开发商贷款收不回来,形成不良贷款,由于开发贷款一般会以相应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所有权作抵押,银行会通过拍卖处置开发商所抵押的项目楼盘来保全资产。

第五,从商业银行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看,目前有足够的能力化解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是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非常高,2007年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已经达到161家;二是银行业的整体资产质量都比较高,不良贷款率已下降到8%;三是从风险覆盖上看,各家商业银行目前的拨备覆盖率比较高,大多数银行超过了110%,有的银行超过了200%。所以,现有的拨备水平能够缓冲房地产贷款不良率的升高,能够覆盖未来的信用风险。

第六,房地产市场在我国是由政府所掌控的市场,这与美国等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近期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出台政策措施救市,这表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不会有大的萎缩,未来房地产市场将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也将得到有效控制。

当然,如果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全面、持续的大幅度下跌,商业银行的房地产抵押品价值、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损失叠加,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引起其他相关行业发生大幅度逆转,那么,对银行业的贷款的影响是严重的。

三、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

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引致的惨重后果表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易于泡沫化的市场,房地产贷款一旦出现风险,通常会带来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不仅对于一国的经济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世界经济金融运行也会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维护经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是当今世界每个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从我国情况看,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不仅需要商业银行自身努力,而且要求我们在外部治理方面,加强房地产贷款市场的环境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融资体系。

(一)加强房地产贷款市场环境建设

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质量,也取决于相关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与信用制度环境也有着较

大关系。即是说,房地产贷款市场环境的优劣,决定着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大小,加强房地产贷款市场环境建设,是有效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首要环节。

建议一:准确定位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次序。从国际经验看,国家战略设计是有序的,中国现代化发展到底应该先工业化、信息化还是先城市化?美国的房地产业是二战后才开始发展的,日本房地产的发展源于上世纪90年代。美、日经验表明,房地产业的发展应该在一个国家的制造业发展之后,即在国家工业化完成之后。当国家有充裕的财力,民间有足够的财富后,发展房地产业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方可实现社会繁荣和稳定。我国现在还远没有完成从农业化向工业化和信息化转型,人民也没有实现普遍富裕,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房地产业无疑显得太早,属于“抢道”。既不利于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现代产业的建立发展,也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国家现代化的实现。

建议二:建立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供求矛盾,尤其是以大户型和非住宅商品房为主的高端房地产供给与中小户型、商品适用房为主的中低端房地产需求之间的错位供求结构性矛盾,近几年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如扩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提供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优先满足一些自住需求,有限满足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限制奢侈性需求,促进了供求结构的逐步优化。但是,目前不少城市的廉租房、解困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存在覆盖面小,定位不清等弊端,其保障功能还不能有效发挥。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

建议三:加强对银行贷款规模的控制。一般而言,没有大量银行贷款的介入,房地产泡沫是不会膨胀的。所以,政府和监管当局加强对银行的管理和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在繁荣时期,限制银行放贷速度是一个富有成效的方法,对房地产泡沫而言更是如此。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包含两个方面:反周期资本金标准和稳健的准备金提取制度。前者要求银行在经济繁荣时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当经济脆弱时保持较低的资本充足率。而现实中,银行倾向于采用正周期资本充足率,即在经济繁荣或泡沫时期采用较低的资本充足率,经济衰退和泡沫破裂时采用较高的资本充足率。稳健的准备金提取制度也是以反周期的方式运作,要求银行在经济环境好的时候,提取更大比例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当经济脆弱时,提取较少的准备金。当然,这里涉及到税收问题,需要金融监管当局、商业银行与税收当局进行协调。限制银行放贷速度的一个更直接的方法是对贷款与抵押物价值的比率进行规定,即提高按揭贷款的成数。

建议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规范市场信息传递机制。国外研究表明,个人资信状况是影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并且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全国的联网程度和数据录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持。

(二)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着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具有过高的依存度、房地产信贷风险过于集中等等问题。要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必须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支持体系。

建议五:建立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支持体系。一是建立住房抵押贷款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专门的国家住宅贷款保险公司。一方面对商业银行提供存款保险;另一方面对低收入家庭或特定群体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通过该机构使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得到最高的住房贷款。二是由政府出资成立专门的证券化机构。该机构的业务包括两方面:一是承担类似于美国抵押银行的角色,购买、持有、组合或转让金融机构的住宅抵押贷款,促进全国住宅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二是推动抵押贷款证券化创新,提高住宅金融运作效率和资产流动性,解决商业银行住宅抵抗面临的利率、市场和期限匹配风险,间接促进居民住宅福利水平提高。

建议六: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模仿新加坡建立起来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住宅保障机制,该制度目前运作逐渐出现效率低下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明显支持不足的同时,公积金却有大量积存,沉淀资金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究其原因,包括覆盖面低,公积金贷款程序复杂,管理机构腐败等方面。由于公积金制度运用比较成功的都是小国经济,对我国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复杂的大国来说,其效果值得深思。

建议七:提高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比重。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比例不超过2%,尤其是通过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上进行融资更加困难。只有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为不同类型房地产企业提供相适合的融资渠道,才能真正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建立多层次房地产融资体系,一是要大力鼓励和帮助房地产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引导和规范,使其满足不同层次股票市场的上市要求;二是要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开启债券融资的正常渠道,国家要出台鼓励发行公司债券的措施,吸引社会剩余资金投资房地产业,具体包括扩大债券发行主体、推行房地产债券利率市场化、健全房地产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等;三是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如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融资租赁、海外融资等等。

建议八:建立房地产金融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对于房地产业发展,政府最担心的就是房地产金融会出问题,连累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从各国经验看,房地产权益由于具有特殊的稳定性和现金流特征,往往是金融衍生产品最关注的领域。通过改革创新,要使住宅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除了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住宅收益证券化,还包括基金产品、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金融工具,使之有利于分散银行信贷风险,解决流动性和短存长贷等问题,形成一套持续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三)完善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

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无论表现形式如何,最终将落在商业银行的身上,所以,商业银行能否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能否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贷款风险。

建议九: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自主性管理。目前商业银行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的主要措施,基本上是执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自身主动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的手段和能力显著不足。比如,对于市场风险的防范,利率主要由央行确定,贷款发放比例则简单套用监管部门的要求,很少对客户的风险水平进行全面的评测。比如,针对住房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要求申请贷款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开发贷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5%。信用风险的控制也存在同样的特点。比如,要求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5%,开发项目要求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等等。这些控制措施都是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政策要求,商业银行的自主性防控措施较少。笔者认为,要有效地防范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除了遵守监管当局的有关规定外,一是要加强房地产抵押评估,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贷款评估制度;二是要通过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类型的产品,提高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流动性;三是通过联合保险公司,将抵押贷款购房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化;四是加强对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竣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各个阶段风险的控制,根据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建议十:健全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管理机制。首先,加强个人按揭贷款中的购房用途管理,区分自住房与投资房的按揭贷款,强化投资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审查力度,商业银行应对不同用途的贷款采取差别化贷款利率和按揭成数,对投资性按揭贷款适当提高利率和按揭成数等措施进行风险补偿。其次,确定适当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偿款能力。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逐步将贷款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指标纳入违约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之中。第三,要加强定量分析。在经过多年的数据积累,数据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得到优化的基础上,应用模型对宏微观指标与住房贷款违约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管理奠定理论基础。

作者:葛兆强

第2篇:汽车金融公司个人车贷违约风险成因研究

[摘 要]在当前快速发展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上,汽车金融公司作为贷方始终面临着违约风险,特别是在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增大了违约风险的可能性。本文主要研究汽车金融公司个人车贷的违约风险的成因,包括三个方面:个人角度的成因,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的原因,外部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个人车贷;违约动因;违约风险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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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 言

我国的汽车金融曾在1998—2003年出现“飞速发展”,但是,由于车价不断降低和征信体系的不健全,违约情况大量出现,2004年前后汽车金融信贷业务急剧萎缩;2005年至今,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已经先后成立了十几家,汽车信贷业务又开始快速增长。随着信贷体系的逐步建立和风险管理的加强,个人汽车贷款的违约发生率得到很好的控制。然而个人车贷违约风险仍然是汽车金融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2 个人车贷违约的动因

为了研究个人车贷的违约动因,本文假设:①消费者进行贷款效用决策时是理性的;②消费者的违约行为完全是有意识的行为,而非不可抗因素造成;③由于法律体系和个人征信制度的存在,消费者违约需要付出违约成本(法律制裁和信用记录污点;抵押贷款中,当消费者违约时,抵押品将会变现),这种负的效用为违约成本效用u1;其效用减少量为u0;④选择违约而使得持有货币的收益效用为u2;⑤违约属于风险行为,本文认为违约的借款者属于风险爱好型的;其当前财富效用为u(w),则当前财富效用期望值为E[u(w)];当前财富期望值的效用为u[E(w)]。

根据杰森(Jensen)不等式,对于任何一个随机变量w和任何一个严格凸函数u(w)而言,总有E[u(w)]

即财富期望值的效用和持有货币收益效用的总和小于当前财富效用期望值和违约成本效用的总和。个人违约效用曲线如下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借款者违约发生的影响因素包括:

①违约成本大小。这种成本的存在使得个人违约的效用减少,减少有意识的违约行为发生。

②货币的收益效用。因为持有货币可以用来进行投资增值,违约所得货币会产生收益,即货币的收益效用关系到违约的收益效用。

③违约效用减少量。作为对违约的惩罚,包括罚款,法律程序以及信用的不良记录会使得违约成本增加。

④作为风险爱好者的违约行为发生还存在一种财富效用影响,即财富效用期望小于财富期望效用。

3 个人车贷违约风险成因

3.1 个人角度车贷违约风险成因

第一,购车者本身的道德风险。即本身没有固定的收入,无足够还贷能力,先将车辆贷款到手,根本不考虑今后还贷的问题。道德风险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普遍存在,道德风险使得贷方的损失概率增大。

第二,收入预期的变化。与购车者相关的政策、工作环境或生活条件发生变化,如减员、退休等,令购车者降低甚至失去支付能力。与购车者收入预期变化最密切的就是工作环境的变化,不同年龄段、不同学历和不同社会阅历的人,其工作稳定性有很大差别。对于一个工作并非很稳定的购车者来说,一旦工作上发生不好的变化就会直接降低其还款能力。

第三,预期过高。购车者过高估计了自己及家庭的长远支付能力以及收入预期增长水平,导致无能力偿还贷款本息。收入预期估计需要结合个人的工作经历、社会人脉、学历等因素综合考虑,简单的根据现在收入来估计未来往往就会造成误差。

第四,代理购车。购车者本人不具备购车条件,而由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出面购车和签订贷款合同,当拖欠本息面临追讨时,双方互相推诿,使收贷困难。

第五,汽车经销商的优惠政策诱惑,使得消费者盲目贷款购车,还款能力不足就会导致违约。奔驰金融会不定期的推出贷款购车优惠,如18个月免息产品,24~60个月的低息产品。有些客户原本不打算贷款购车或者暂时没有足够资金,会受到零息和低息的诱惑,参与到贷款购车中来。这部分人后期可能会存在还款能力问题。

3.2 汽车金融公司主体角度的违约风险成因

(1)代理环节考察

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通常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材料通过经销商或者金融顾问提交,经销商或者金融顾问直接面对借款人,因而掌握借款人的材料中所反映不了的信息以及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然而经销商为了更多地销售车辆,往往会将不符合借款条件的顾客也介绍给汽车金融公司,甚至进行材料造假。金融顾问作为汽车金融公司的直接员工,收入来源主要是业务提成,这就会出现金融顾问为了增加业务量而放松对顾客申请材料的初审。经销商、金融顾问为了自身利益帮助隐瞒重要信息的故意行为,使得贷款方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

(2)审批环节

第一,个人车贷审批环节的信息不对称。车贷审批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个人拥有的关于自身资信与还款能力的信息明显多于汽车金融公司,这种差异体现在信息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造成这种原因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借款的个人对于自身信息的刻意隐瞒,包括详细的收入、资产、信用记录等。特别是非善意的借款者更会以欺骗手段伪造个人信息来获得贷款。其次,信息传递渠道同样成为制约信息对称的重要因素,汽车金融公司对于借款个人的资信获得仅仅局限于银行收支记录、个人提供材料以及央行信用数据库。再次,对消费者的资产收入、社会活动以及信用状况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了解,仅仅依靠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对消费者进行信贷资信审查是不全面的且非持续的,更无法有效地追踪其未来的收入变化。从汽车金融公司自身来说,获得完整的个人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成本,面对为数众多的借款者,这样的信息成本会给汽车金融公司造成运营成本的大幅提高。同时,对于这种信息的分析运用能力同样造成汽车金融公司信息不利的地位。

第二,信用评估内容不全面。个人车贷信用评估所需要的信息应该包括的内容,需要由个人车贷信用评估的内容来规定。个人车贷信用评估内容可由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两部分组成。反映还款能力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拥有的房产、其他有形资产、收入水平和稳定性、无形资产、个人资产构成,风险状况等;反映还款意愿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受教育程度、从业情况、历史信用、家庭婚姻状况、社会竞争能力等。

个人车贷信用评估的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设置一定要恰当、科学,能比较全面、系统和科学地反映出评估对象的信用状况。由于限制因素较多,汽车金融公司主要关注的个人资信内容为:收入、年龄、婚姻状况、历史信用、拥有的房产资产等,对于信用评估的内容上没有具体细化和系统化。

第三,信用评估方法缺陷。汽车金融公司的信贷审批完全由分析师决定,然而分析师的专业素质高低与个人偏好都会造成对贷款风险的意见存在差异,违约风险可能在审批环节被忽视。另外,个人征信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全面评估借款人的资信,贷款资料的填报内容主要以借款人申报为主,很难考证借款人资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汽车金融公司的个人信用评估不能过多依赖于分析师的定性分析,还需要建立个人信用的定量评估方法。

(3)贷后管理缺失

贷后管理有三层意义:维护客户关系、获取补偿收益和及时发现及化解风险。贷后管理对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业务来说是必要的,是其降低违约损失的重要手段。但汽车金融公司内部的资源十分有限,难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去跟踪了解成千上万客户的实际情况。普遍的做法是将贷后的家访和评估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公司,但这又会出现代理风险问题,即代理方未必按照汽车金融公司的要求去做好贷后审查工作。这一矛盾决定汽车金融公司的贷后管理不能及时发现所有风险问题,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违约风险的发生。

汽车金融公司通常只有贷后违约发生时才采取行动,一般采取回收车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购车者还款,但是抵押物的二级市场缺乏,抵押物的处分很难做到按市价出售,贬值问题使得抵押物不一定能补偿消费者的欠款,这就给汽车金融公司的贷后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

3.3 外部环境所致的违约风险

(1)汽车市场结构变化

近年来随着市场不断扩大,每年有近百种新款车型投放市场,大量新车低价上市进一步加剧新老车型市场竞争,现阶段供求关系仍是决定汽车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供给略显宽松是近年我国汽车市场的主要特征。如下表所示。

另外,据统计2001—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达9.9%。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大幅提升,已成为拉动汽车消费的主要力量。

新车型的不断上市,车辆配置的不断提高,加之社会富裕人数越来越多,爱车族贷款后不久就想拥有更新型的同类或者其他车,但二手车市场的不完善使得旧车很难出手。贷款车辆通常以车辆本身作抵押(有些加保履约责任险),这时其很可能不愿履行合同义务。

(2)价格变化

由于市场车价的不断下跌,使得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所买的车辆不断地贬值,借款者将车拿到二手车市场上出售可能还抵不上其所余的贷款额。在这种情况下,若借款者是以所购车辆作为其贷款的抵押物(或投保了履约责任保证保险),其很有可能不愿再继续还款,任由贷款人处置自己的车辆。另外,有些借款者收入上升比较快,在借贷消费后不久就具备了换车的能力,或者购车后不久由于新车型诱惑导致其想换车,同时如果车价再不断下跌,其借款又是以所购车辆抵押的并投保了履约责任保证保险,再加上汽车二手车市场的不完善,其也很有可能不愿再履行合同义务。

(3)政策及法律约束不到位

对于贷方来说,为了获得更多业务量和配合厂家促进汽车销量,往往会出现放松贷款条件,给存在信用问题的客户授信。经销商为了获利有时甚至会帮助客户造假信息骗取贷款,隐瞒客户真实风险状况。就消费者来讲,其违法与违约行为可分为两种情形:①申请购车贷款时,隐瞒将车用于经营的目的,而以消费使用目的申贷,在购车后使用过程中可能由于经营失败或困难,而无法偿还贷款。②贷款买车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贷款期间的车辆保险,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消费者需支付高昂的修理费,从而有可能促使这些消费者不愿继续履行借款合同。

当前的中国汽车金融市场法律和制度还很缺乏,对于贷方的监管措施还不完善,同样对于消费者的法律约束也不够,个人征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制约个人的违约行为,但是还不足以有效限制违约行为。

(4)贷款客户关系及竞争所致的违约风险

贷款金融机构为了保持贷款的长期需求,实现其长远利润极大化目标,倾向于通过贷款来培养与客户的关系,采取以贷款量的扩张为特征的激进的贷款策略;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关系使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获得的利润日益减少,削弱了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汽车金融公司一般是为集团汽车品牌服务,其贷款通常会对老客户给予优惠。例如,奔驰金融的客户如果第二次购车贷款且之前贷款还款及时,那么只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即可,而且可以享受保险和车价打折优惠,即使是申请购买价格更贵的车型,一般也会很顺利通过审批。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的促销式的贷款方式,往往以增加违约风险的方式进行。

当前的汽车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形成竞争局面,通常商业银行为发展多家合作伙伴,业务面也比汽车金融公司要大。同一款车子客户可以有两种贷款选择,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就奔驰金融来说,其竞争对手包括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几方为了争抢市场份额,采取不同的优惠措施来吸引客户,如果更多的竞争者进入,最终的结果将是利率不断降低,使得贷款机构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会促使贷款机构降低利率来促进销售量,进而弥补利润的降低带来的损失。超额信贷供给的结果是降低了借款人的贷款边际效用,贷款条件进一步降低,这势必降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不良贷款发生。

4 结 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汽车金融公司的个人车贷违约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汽车金融公司本身的原因,还有外部环境的原因。清晰地认识这些因素的影响,有助于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来有效地管理个人车贷的违约风险。

参考文献:

[1]梁转平.汽车金融信贷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06(6).

[2]谢如良.我国个人信用及其治理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6(6).

[3]王志伟.个人汽车消费信贷违约问题研究[J].财政金融,2005(5).

[4]Lyn C.Thomas.A Survey of Credit and Behavioral Scoring:Forecasting Financial Risk of Lending to Consumer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orecasting.2000,(16):149-172.

[作者简介]李勇,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研究方向:证券市场与金融投资、产业经济;任军,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证券投资。

作者:李 勇,任 军

第3篇: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之法律初探

摘 要:随着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出现违约行为,还款率逐年降低,这给后续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埋下隐患,因此通过法律规制来保障助学贷款还款的顺利实施刻不容缓。本文将对贷后管理困难进行原因剖析,并提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法律制度构建措施,旨在以法律之维解决违约问题、保障贷后还款顺利完成。

关键词:贷后还款;助学贷款合同;法律规制

一、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立法的现实必要性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1999年开展至今效果颇丰,无数贫困大学生得益于这一政策,极大的保障了贫困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也为国家的科教兴国战略的实行提供了前提条件,可谓是利国利民。

但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不完善甚至空缺等原因,这一工作的开展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许多大学生出现还款违约行为,一些银行也因风险过高不愿意发放贷款,使银行发放无息贷款、财政给予银行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提供银行风险补偿金、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还款这一助学贷款实行的良性循环被打破。也就意味着,银行只能获取一定数额的风险补偿金,但这部分的补偿金就现实而言远不能达到发放的贷款数额,银行要承受承担高违约率带来的高风险,这与商业银行运作本质存在很大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贷后还款进行管理,是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性措施,而任何涉及经济的活动均需要法律支持和约束,因此只有制定和完善与助学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此,有关人士指出:“此项工作启动不够理想,进展缓慢,究其原因,除具体操作技术问题外,缺少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保障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为了保证助学贷款的顺利进行, 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以规定和保护助学贷款的发展”。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动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以制度保证助学贷款有序地进行。

二、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困难原因剖析

(一)受助学生个人因素——根本原因

之所以要加强对助学贷款贷后的管理,本质上是因为助学贷款实施的最后一个环节即学生还款违约,到期不偿还本金及可能的利息,使得这一良性循环打破,究其原因,诸多方面,其中包括个人诚信缺失、心理因素、客观情况的阻隔等。

关于诚信缺失问题,着根于目前90后大学生在成长学习过程中所形成的认知观念,因为家庭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部分90后大学生责任感并不强,内心潜在的投机取巧心理也在影响着自身的信用建设,此外受助大学生目前所接受的诚信教育多数并不强制,而是出于学生自愿原则,多数受助学生在此问题上出于应付了事,效果不佳。

心理因素往往只存在于部分的大學生,因目前办理助学贷款过程的繁琐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歧视或者冷遇使得贫困大学生可能形成这样两种心理:1、这种贫困不是自己造成的,我不能去承受这种贫困。2、家庭的贫困也不仅仅是父母的问题造成的,这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就应该由国家来解决,因为国家是造成社会问题的直接责任人,所以国家必须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心理的促使下,不还助学贷款也是理所应当。

客观情况往往是大学生刚进入工作岗位在薪金并不理想的情况下,还要考虑结婚买房等方面的原因或者是出现一些不可抗力,这也是不能按时还款的一部分原因。

(二)贷后管理的成本以及管理各方的参与度——重要原因

2004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而这部分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这个规定承认高校要承担一定的贷后款项回收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校对于贷款回收的积极性,但这个政策实施却也出现诸多困难。

第一,高校对于这部分风险补偿金,在贷款发放之初就支付给银行,也就是说四部委《意见》想通过让高校承担责任来督促其做好贷款工作的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实际意义。第二,高校的工高校作重心是在教育和科研上,尽管其在贷款的发放、审核、回收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缺乏相应的经费对这些工作进行支持,大大降低了其工作的实效性。第三,银行作为助学贷款的发放者和风险的承担者,有理由去管理贷后工作,但因为信息不对称、人力物力权衡等方面的原因,遇到诸多困难。第四,虽然政府是此项工作的主导者,但政府并不会直接干预贷后的还款问题。相关各方之间相对匮乏的参与度,使得贷款回收面临困境。

此外,贷后管理成本高也是贷后管理的一大弊端。一方面是由于贷款主体信息不对称、贷款体系不健全,银行在回收贷款的过程中为了追踪贷款主体的有效信息需要负担较高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健全的法律法规机制,这就会导致银行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成本太高,甚至超过贷款主体本身的贷款金额,我们可以看到,四部委的《意见》仅仅规定不还款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有规定入刑或者构成犯罪,不能通过刑事诉讼解决,那么银行只能选择冗长的民事诉讼解决,长时间的诉讼人力物力需求较大,成本较高。

三、构建助学贷款法律制度

(一)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

目前处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主要是四部委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发生适用冲突的情况下,其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也受到质疑,因为处于不同法律位阶,而且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不适用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与助学贷款的相关规章冲突时,助学贷款制度就无章可循了,处于一个相对尴尬的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非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融入现行的法律法规之中,另外一个是建立专门独立的的助学贷款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就第一种选择而言,我们也有两种模式。第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助学贷款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范围,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合同涉及且必须包括“代理人”——学校。学校负责审核学生的基本资料及家庭真实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然后负责后续的学生去向统计,将这些信息全部录入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当然,这个系统会绝对保密,只有在学生违约还款的情况下作为工具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相对便捷的找出违约学生的资料和去向,便于银行追债或者提起诉讼。

助学贷款合同在制定模式上应参照借贷合同等规定,就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可减免还款的情况以及违约者的损害赔偿方面尤其要斟酌,做出适当的规定。

第二,修订《贷款通则》,将国家助学贷款这种特殊贷款形式载入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可减免还款的情况和优惠政策以及违约者的严惩条例等事项,让国家助学贷款的整个操作程序和运作过程都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就第二种选择而言,我们可以尝试四部委《意见》为基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家助学贷款发》或者授权国务院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法管理条例》,细化四部委《意见》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者应承担的责任,依法规范银行、学生、学校等方面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行为。

(二)个人诚信法律体系的建立

前述剖析了受助学生违约不还款是要加强贷后管理的根本原因,而在违约不还款的学生中间,大部分是因为个人诚信问题。同时,因为个人诚信目前尚没有相对完好的标杆衡量,同时,我国目前的社会规范不成熟,没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对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制裁,使得助学贷款中出现很多失信行为。在这种现实需要下,我们亟待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个人信用法律法规的出台。

在国家助学贷款领域,个人的诚信体系主要由高校或者银行系统建立,其他需要者经过一定的手续可以查询。如果受助学生贷后还款违约,在个人信用系统中可以显示,将直接成为以后办理信贷等业许可与否或者任职成功与否的参考指标,对于失信的人,将限制进行其大额转账业务,并且可能对办理房贷车贷等造成困扰。在国家公务员选拔中,还款违约可能影响到公务员的的遴选或者限制后续的提拔。社会企业、事业单位在聘用工作人员时会考虑员工的诚信度,此外失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员工升职、晋级。甚至在获取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的时候,还款违约将直接导致行政部门延期发放甚至吊销资格证书。

此外,我们可以尝试应该制订《个人信用法》,用法律来规制或制裁失信行为。因为诚信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需要法律的保障和制约。我们所要建立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应涵盖个人信用的各个方面,使得每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明确规定某些具体失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国家助学贷款领域,针对贷后还款违约这种失信行为,应作为一种特殊的失信行为进行细化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的承担,强化受助学生自觉偿还借款意识,为助学贷款贷后还款提供最切实最可靠的保障。

注释:

1.易忠、蒋年韬:《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的问题与对策》,《渝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2.刘延伟、王家传:《关于发展我国助学贷款若干问题的思考》《消费经济》,2000年第4期

3.潘勇涛、凤启龙:《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的心理分析》,《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4.陈学智、陈云芳:《责任伦理视阈下的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对策创新研究》,《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年第9期

5.卢劲松:《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经济师》,2007年第12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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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法律博弈分析[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3]陈动.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防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5)

基金项目:本文属安徽財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诚信视阙下的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对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XSKY1684)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卞李敏(1995—)女,汉族,山东临沂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法学专业

作者:卞李敏

第4篇:你我贷主推信贷产品

你我贷主打产品信息

车贷:

适用:23-60 裸车不低于8万,行驶里程15万以内,车龄不超过6年,行驶证需过年检)

所需资料:1.身份证2.信用报告3.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4.购车发票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全险保单(进件时可以只提供交强险保单)

5.对公或对私3---6个月银行流水6住址证明(近一个月水电单任意一张)和工作证明 7.购置税本

程序:车辆评估—额度审批—办理手续—签约放款

企业贷:

适用:年龄23-60企业成立满一年,流水每月10万以上;个体成立满半年,流水每月5万以上,需年检)

所需资料:1.身份证2.信用报告3.组织机构代码证4.营业执照

5.验资报告6.住址证明及近期一张公共事业费单(又租金收据请提供)7.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近期公共事业费单一张 8.近六个月银行流水8.户口本9.近期三份购销合同

若需申请额度在30万以上 则另外增加(企业征信报告,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

个体户不需要提供以上 第4.5.条内容

联系人:15575857868 罗

第5篇:个人贷与经营贷

个人贷款:

1.如您想个人贷款,如您在北京拥有房产,我们可以为您量身制定适合您个人的“个人贷款”,“个人贷款”是指银行对个人客户发放的消费贷款,可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

2..“个人贷款”优势,a:贷款灵活,利率低,随时借随时还,用多少还多少,产生多少利息,不用不还,也不产生利息;b.有消费用途广泛、贷款额度高、贷款期限较长等特点;c.您还可在额度有效期和可用额度内随时消费,以满足自身用款需求。

企业经营贷:

1.是以各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具有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的优势。

2.同时,我公司与合作银行执行更加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建立特色服务通道,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简化的审批流程,使每一位贷款客户满意。

全款房贷款、按揭房再贷款、企业经营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垫资赎楼贷款、短期资金周转、二手房按揭。

房产要求:商品房、成本价购房、标准价购房等大产权的房产、分期按揭房、在银行有抵押贷款的商品房、成本价房、标准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寓、别墅、均可。

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

房屋产权证(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经营实体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守法、合规”的经营宗旨,重合同、守信用,其稳健务实的经营作风、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深获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赞誉,同时也赢得广大银行客户的信赖,企业正常经营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第6篇:上海中兴微贷薪金贷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申请条件、手续.

上海中兴微贷薪金贷申请条件、手续 额度范围:1~30万元 受理地区:直辖市 - 上海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 费用说明:月利率 2.340%一次性收费 2.00% 贷款期限:1~12 个月 放款时间:1个工作日(审批为 1个工作日 产品特点:信用贷款 利率较低 额度较高 速度较快

贷款申请条件

18-60周岁、现单位工作 6个月、月收入 3000元以上

1、年龄 18-60周岁的大陆居民

2、在上海市工作和居住

3、现职单位工作 6个月以上、月收入 3000元以上(从事销售行业或薪资为佣 金制的,须提供近 6个月银行流水

贷款所需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收入证明:如本人近 6个月的银行发薪记录、银行流水等

3、住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近 3个月水、电缴费单或快递单据等

4、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

5、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贷款特别说明:正规贷款成功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班族为服务对象的个人贷款产品,无论装修、结婚、购车、旅游,还是家电

升级、 学业进修等, “中兴薪金贷” 都能助您轻松实现。 信用可空白、 无需房产、 放款额度高、手续简便、可上门服务

第7篇:个人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根据***提出的贷款申请,经我中心受理并上报联社审贷委同意后,于2**年*月*日借款一笔,金额*万元,期限一年,2011年*月*日到期,合同号为【508*】,借据号为100*,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合同号: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号:农联号,用于该*。为强化贷款贷后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我部派出*、*二人对该客户进行实地贷后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借款申请人***(客户号:***),男,现年岁**,现居住六安市***,中专文化,身份证号码:3424***,主要经营***行业。家中有**口人,妻子身份证号:3424***,在***工作。该户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资产价值约**万元,位于商住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拥有**车**部。

借款申请人经营的***,地址位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34),税务登记证号:皖地税***,经营性质:个体经营。经营情况:*

3、借款申请人资信情况

借款申请人与我郊区农联社有过信贷业务往来,该户经营***,该户在我部借款现已全部还清(附还款凭证),还款意愿较强,信用度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另该户原与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诚实守信,信用度较高。

截止目前该户在我郊区和其他金融机构均无借款,由于该户**,资金实力雄厚,(同时该户于2**年*月*日在我联社入股*万元,)我中心于20*年*月31日根据其具体资产和经营情况,按照《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其进行了综合信用评级,具体评定为**分,被认定为我部自然

人其他类优秀客户(详见《评定表》)。

二、风险分类分析及防范措施和建议

有利因素:

1、申请人***,申请资料真实齐全。

2、申请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收入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还款来源较有保证。

3、申请人此前与我郊区联社有过多次信贷业务往来,借款均能按合同期履行,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度较高,还款意愿较强。

4、该笔贷款的抵押物足值,易变现,抵押登记手续合规齐全。权属明晰,保存完好。根据申请贷款额计算,该笔贷款抵押率为*%,抵押风险较小。

三、担保情况分析:

该笔授信的抵押物为位于六安市***房,该抵押房产位于我市主干道,地理位置较好,变现能强,且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登记号六房*3***,产权证字号:房地权商办字第**号,位于**,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平方米,为

一、二层连体商用房,总体*层,所有权人**,目前用于该户经营餐饮。

以上房地产使用权共计*平方米,经六安市*房地产价评估有限公司于2*年*月*日出据房地产价格评估鉴证书,按**评估,评估总价值共计*万元,权属明晰,保存完好,我部认为该项评估价格合理,按借款申请人申请授信金额*万元计算,抵押率*%。综合分析此次贷款抵押物情况合法合规足值,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抵押风险较小。

四、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该户能够做到按季结息,履约情况良好,于2011年*月*日对**交易对手转账**万元,用于****,截止目前该借款人账户余额为**万元。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同时该户能够按照资金使用合同的约定使用资金。

五、调查结果

经我部信贷人员调查:该借款人经营情况正常,收入来源稳定可靠,还款有保障,还款意愿强,*****,无不良记录,故认为该笔贷款未出现影响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利因素,同时该笔贷款担保情况合法合规,足以保证我部信贷资金安全。

六安市郊区农联社营销中心

调查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8篇:加速贷:农行个人贷款怎么办理?

加速贷官网

加速贷:农行个人贷款怎么办理?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那么, 农行个人贷款怎么办理?下面加速贷给大家分析一下: 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2、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3、 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20-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加速贷官网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为2万元以上;具备银行评定或认可的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

3.信誉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存量优质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客户,须同时符合相关条件;

5.存量优质公积金缴存客户,须同时符合相关条件; 6.在银行从未出现个人贷款拖欠记录和其他违约情形。 7.存量优质代发工资单位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8.银行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9篇:平安易贷贷款用途

平安易贷

还款方式:每月等额还款贷款用途:购物 医疗急用 个人进修 提高生活品质贷款金额:1-15万 贷款期限:24期 36期所需资料:身份证 收入证明 工作证明 居住证明 其他有效 证明一般上班族所需资料:身份证,工作证明,3个月的工资流水,住所的水电费单(60天内)做生意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租赁合同,6个月的银行流水(对公和对私), 住所的水电费单(60天内) :按揭房: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3个的月的银行还款流水。住所的水电费单(60天内)全款房:身份证,房产证(在房地局打印房屋递交单)工作证明,3个月的银行流水、住所水电费单(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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