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22-04-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商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商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尝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尝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尝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尝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尝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尝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部分纳入规划,列出建设计划,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市工商局:调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数量,对未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人防办:指导、督促本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商尝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名),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7月1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各商尝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商尝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基础台帐。各县区要针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认真开展调查,切实摸清商尝市场的基本情况,并逐一登记在案,建立商尝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台帐。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场市场底数清。对辖区内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商尝市场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单位基本情况清。单位的建成投用时间,建审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及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等情况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状况清。每个单位存在的突出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登记在案。公安消防部门对商尝市场的历次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的督改措施等情况也要逐一登记清楚;四是具体整改措施清。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调查摸底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浓厚专项治理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凡未经培训的商尝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人员要全部培训一遍。(四)坚持联合执法,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各县区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部门要按照国家六部局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责任,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年底前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尝市场,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五)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治理成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将本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分别报市公安局、建设局、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

第二篇:关于开展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进一步规范我省商场、超市等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证专项整治任务完成,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制度和信用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主体清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掌握商场、超市的数量、规模、特点以及消费举报、申诉等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整治名单,确定整治对象。

(二)开展销售、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商场、超市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八种行为: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销售过期食品行为;

3、销售短斤缺量商品行为;

4、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5、价格欺诈行为;

6、促销陷阱行为;

7、“霸王”条款行为;

8、虚假宣传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对属于工商机关职权范围的,要坚决查处,不属于工商机关职权范围或者经调查已经构成犯罪的,要移相关部门处理,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通过专项检查,查办和曝光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

(三)开展商品质量监测。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工作,重点对商场、超市的进口商品、日常用品以及消费申诉举报集中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查封扣留,立案查处,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商品来源,对属于生产领域的,及时告知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

(四)建立完善商场、超市信用体系。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借鉴行业信用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征集交互、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激励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监管措施,对违信失信者实施信用记录、信用提示、信用预警和信用惩戒。积极探索开展商场、超市的星级评定,实行星级示范管理。

(五)建立完善商场、超市自律制度。对商场超市的各项自律制度进行一次重新梳理,加强行政指导,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查商品供货商资质,索取相关证明资料,严格查验商品质量,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规定,建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制。二是落实商品进货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进货台帐,完善台账数据库,保存相关凭证,实行分类归档及备档备查。三是落实消费申诉处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承诺、消费申诉先行和解、先行赔付、商品及服务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落实消费维权联络员及其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切实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行动落到实处。四是规范格式合同,戒除“霸王”条款,纠正不规范行为,探索开展格式合同备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有序公平竞争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省局成立了全省商场、超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消保分局、经检处、企管处、市场处、食品监管处、合同处、广告处、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消保分局。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门领导组织。

(二)明确步骤,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整治行动。3月下旬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地要对辖区内商场、超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3月底至6月份为全面检查实施阶段,对照《方案》中规定各项任务逐项进行检查,凡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予以立案调查,严肃查处;7至10月份为规范整改阶段,各地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商场、超市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切实落实经营者自律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在检查中要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贯彻落实好开展商场、超市整治的五项重点任务,切实维护我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畅通举报、申诉渠道,积极从消费纠纷中挖掘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既维权又维序的良好效果。力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我省的商场、超市的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主动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合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本次行动中,对守法诚信的经营行为要予以鼓励,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潜规则要予以披露,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要重点曝光,努力营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商家自觉“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

第三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根据项目部施工现场结合实际,特制订了凯景中央首座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

治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治理重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层悬挑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

治理目标: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外线触电”等方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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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林章 副组长:湛友华

成 员:孙世方 林学贵 李向奇 李仕海 张书亮

刘桂宝 李胜钱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管理。每周进行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管理。

(三)加强对易发事件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部《建

2 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要针对洞口、临边作业情况,制订专项防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

(四)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开展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未取得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山西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备案。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使用年限到期的起重机械设备,要停止使用。

(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

3 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阶段:学习上级的有关通知精神,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步:自查自纠阶段。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组和施工人员, 专项整治组织人员按整治工作的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

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项安全整治工作的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整改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和备案手续执行情况;

四、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五、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步:受检阶段:经上级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4 第四步:总结阶段。对全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二)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了解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加大宣传力度,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五)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一线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要了解施工现场救授预案,具有一定自救

5 知识和救护能力,知道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抢救,防止在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及自救方式。

(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因专项整治措施执行不力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惩,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理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凯景中央首座项目部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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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现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

关于转发《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们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阚爱军为领导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阚爱军 副组长:孙斌

王兴利

员: 耿创

王加攀

马益奇

按照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坚持“五出、五查、五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控控制体系,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项目主体已全部完成,现已进行装修装饰、水暖电、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由于分包单位多、交叉作业多、高空作业多。

现场实际安全排除内容;

1、新进工人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2、楼层住人、宿舍用电混乱,

3、施工吊篮、施工电梯机械设备维护使用,

4、临边防护和电梯井的防护,

5、室内电梯安装、楼层现场安全施工,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标识和安全标志是否齐全

7、现场防火设施是否齐全等安全

问题。

针对排查中存在的种种安全隐患我项目部制定如下专项检查方案:

一、人员上:我项目部由组长阚爱军组织,副组长孙斌王兴利协调对安全问题进行徘查。马益奇主要负责现场用电安全,王加攀主要协助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二、时间上:每天班前、班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停工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绝不允许开工。每天下午5点组织召开碰头会,帮助查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现场实施整改措施,预测明天易发生的安全隐患。每周二下午由项目部牵头组织各施工班组(含各工种的班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然后回办公室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检查通知单,列出整治重点、定出整治方案、抽出整治人员、指出落实人员、限出整改时间,直到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方法上:

1、要求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都要有安全意识,既要自身安全又要防止因自己工作失误而伤害他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尤其是应急预案制、巡查值班制、隐患排查制、岗位责任制、

责任追究制,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

3、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情况;

4、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审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5、对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我们将实行口头通知或下发安全隐患检查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对拒不整改的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场。

总之,我项目部认真落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资料归档制度”,建立“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到位、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本项目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江苏新源建筑有限公司水泥制管厂项目部

安全负责人:孙斌

2011年9月12日

第五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乡宁县戎子广场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根据临汾市建设局57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汾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临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临建质字(2009)4号)关于转发《临汾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监理部成立了以项目总监阎胜利为领导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阎胜利 副组长:石效荣

员:冯爱琴

葛接智

按照临汾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坚持“五出、五查、五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控控制体系,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三期主体至六层装修装饰、水暖电、室外配套工程正在紧张施工。由于分包单位多、交叉作业多、高空作业多,所以有许多安全隐患的存在。比如:新进工人施工前未教育和培训、在建工程住人、临时用电混乱、施工吊栏不规范、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临

边防护和电梯井的防护不符合要求、现场脏、乱、差、安全标识和安全标志几乎没有等等安全问题。

针对以上种种存在的安全隐患我监理部制定如下专项检查方案:

一、人员上:我监理部由组长王安仁组织,副组长郭太文协调对安全问题进行徘查。郭太吉主要负责现场用电安全,魏国平主要协助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二、时间上:每天班前、班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停工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绝不允许开工。每天下午5点组织召开碰头会,帮助查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现场实施整改措施,预测明天易发生的安全隐患。每周二下午由监理牵头组织建设方、施工方(含各工种的班组长),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然后回办公室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检查通知单(并将每周的整治情况送达临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列出整治重点、定出整治方案、抽出整治人员、指出落实人员、限出整改时间,直到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方法上:

1、要求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都要有安全意识,既要自身安全又要防止因自己工作失误而伤害他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尤其是应急预案制、巡查值班制、隐患排查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

3、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情况;

4、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审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5、对现场检查主的安全隐患我们将实行口头通知或下发安全隐患检查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对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建设主管行政部门。

总之,我监理部认真落实临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在 监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资料归档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安全监理责任到位、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本项目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临汾开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项目

2009年3月15日

第六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药品标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和再评价,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无障碍开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检查和产品抽验,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按照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的部署,各地要加强卫生行政、药品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各地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政府指定的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能力的要求。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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