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22-10-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兽药监管和兽药打假工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特制定《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保证用药和畜产品安全;加大违反兽药GMP查处力度,规范兽药生产行为。

二、整治任务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

2.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

3.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4.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

5.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6.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重点环节

1.生产环节

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各地要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对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要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2.经营环节

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各地要将经营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70%,对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当场收缴假劣兽药产品。发现非法企业产品时要启动追踪机制,收集证据,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对跨省作案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3.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动物养殖场(户)、兽医医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发现假劣和违禁兽药要依法处理、收缴销毁。同时,积极指导用药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执行休药期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为开展兽药整治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二)建立报告制度。1.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统一要求(见附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季报表”),于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前一季度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网址:yzc@ivdc.gov.cn);2.重大案件。各地发现兽药重大案件时,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3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4月至12月,按照《整治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地分别将阶段性、年终总结材料及《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上报我部兽医局。

(四)我部兽医局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或交叉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单位:农业部;发布日期:2009年3月9日)

第2篇: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由我司承接的重庆大学城木鱼石五路道路工程,现已完成部分如下:

1、土石方部分:总量17.5万m3,已完成约12万m3,均为外运。 1)、K0+039+K0+390段因为左幅有高压线未拆除,土石方只能完成半幅(右幅)约4.5万m3 2)、K0+450+K0+700段完成土石方工程量6.5 万m3,全部完成。 3)、沟槽管网土石方工程量已完成约1.1万m3。

2、雨污水管网:

K0+450+K0+700段所有雨污水管网安装完成,K0+039+K0+390段右幅污水管网安装完成。

3、K0+450+K0+700段路基底基层、基层水稳层完成。

4、K0+450+K0+700段路缘石安装完成。

5、K0+450+K0+700段路灯管网已经手孔井安装、砌筑完成。 由于K0+039-K0+390段因为左幅有高压线未拆除,工程已停工三个月,现在才进行电缆沟施工,我司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设施给予加固,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清除,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目标

为实现本工程创一流管理水平,建精品工程,本工程施工中我司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规范规则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有关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正确制定施工方案把确保施工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杜绝工伤事故;

2. 无中毒、火灾、火警事故;

3. 杜绝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4. 新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岗位教育率达100%; 5. 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件上岗率达100%;

6. 按安全“一标三规范”检查综合评分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二、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切实行使安全监察职能。项 目经理部配备一位有安全工作经历、且熟悉施工工作的同志任安全责任人,负责抓安全;各作业队同时也设安全员、安全监督检查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使安全工作随时有人抓、有人管,处于受控状态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把安全当 作第一位来抓,下大力气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规》,以及安全检查和安全奖罚制度。

3、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其功能正常发挥,并为现职工(包括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防护设施的基础上。

4、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技术交底,特殊工程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5、加强现场施工生产防护,对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路口防护、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施工机具等严格按《安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6、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施工队每周检查一次,坚持每星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对发现的饿问题限期整改。

7、认真实行标准化作业,严格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切实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8、进一步编制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与交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派专人负责配合交警疏通车辆、行人。高空施工时,四周设立围护,并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用木版加以覆盖或围护。

9、积极配合业主加强对原有的管线的保护。施工前联系各有关部门,明确旧管线的位置,并按设计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10油漆及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的物质,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

三、 技术保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将分阶段采用2.0m×1.0m彩钢板

围护封闭,要求围挡线形流畅、整齐划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彩钢板以及宣传标语的清洁及外观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卫生,及时更换和围护损坏彩钢板,使之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交通安全措施

⑴严格按照交通组织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服从交警指挥,维护好交通秩序。

⑵为确保施工中不中断交通,沿线路段和路口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及交通指示牌,夜间挂上红灯,并派专人值班维护交通;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限速和按标识方向行驶。

3.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⑴外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间距,其最小间距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间距。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线、配电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测的零线引出。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 ⑵架空线路必须采用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与导电能力的饿绝缘导线,凡绝缘层破损、老化的均禁止使用。施工现场架设的饿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

⑶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固定,支线绝缘好、抗老化,无破损、不漏电。 4.现场照明安全措施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饿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采用绝缘子,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⑴进长机具在安装后或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保修验收,施工机具的饿传动部位应具有不同的防护罩。各类机械作业时悬挂安全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6.消防保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安全措施

⑴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管理体系,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有效的消防预案,对义务消防人员组织定期的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⑵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排除火灾隐患。

⑶施工现场的消火栓要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用具。

⑷要加强各施工队对工人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工人与公司要签定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

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⑸料场、库房的设置要符合治安消防要求,经常检查料具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

⑹现场要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度开一次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⑺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重庆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木鱼石五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3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昆明高新保税库二期加工厂房工程

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批 准: 编 制:

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直属项目部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直属项目部接到云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项目部组织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电工、运转工、机务点长、以及民工负责人、带班和劳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等进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工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控制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根据现场情况,重视安全事故易发部位,进行有效防护与控制:

1、工地现场临边、预留洞口等防护;

2、施工用电、机械伤人、食物中毒等;

3、双篮吊、塔吊吊物、楼层建筑材料、操作人员等坠落;

4、边坡土方、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坍塌。

二、为了更好地控制上述易发安全事故部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有效地组织了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1、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长:王少军

副组长: 孙士明

员:项目部全体成员及民工班组班组长

2、每周周五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参加,施工班组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易发安全事故部位进行逐一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发到各家单位。检查完毕后由施工班组负责整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整改完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复查。

3、每周项目部进行2—3次安全抽检,其余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长、施工员等进行巡逻,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每月月底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参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全体参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发到各家单位,安全隐患由施工班组负责整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整改完后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复查。

三、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除在施工现场做防护及控制外,项目部还在每周周一进行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电工、操作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相互沟通讨论会议,更深入地了解施工班组及操作工的心态,掌控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4篇: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整顿和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电监会决定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电力行业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努力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有重点、分阶段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集中解决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建立并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建设施工安全事,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电力建设相关单位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包括电力建设单位、勘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及各级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人员素质和数量能否满足实际工作要求等情况;

4、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及其演练和有效性情况;

5、施工承包合同中对于甲乙方安全管理贵任、安全措施费用的有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工程是否具有合理工期,建设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同工期现象;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商工程安全措施费用;

6、建设单位成立工程安委会及其工作情况;是否了解、掌握工程二次分包情况,是否杜绝了违法转包情况;是否对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及监督落实情况;

7、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情况,承包和分包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8、施工工期和安全投入,以及防止恶性竞争导致降低工程标准、变更设计方案、削减安全投入等行为的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纠正情况;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四不放过”原则执行情况;

9、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情况、防范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和复查情况,包括现场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规范、齐全、到位,现场设施、材料、工器具是否乱扔乱放,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10.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是否把事故隐患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特种设备检测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情况;

12.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新入场人员及民工是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三、工作进度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至7月份,企业自查阶段。各电力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电力勘察(测)、设计,监理等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8一9月份,组织对重点项目和单位抽查和督查阶段.各区域电监局牵头,会同城市电监办做好所辖区域专项整治的替促检查工作.要结合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和项目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于9月底前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电监会将会同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及区域电监局和城市电监办,组织部分专家和有关企业,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整改井对有关企业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阶段,10~11月份,总结提高阶段。电监会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意见和要求,对整改不力的电力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誓.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清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和作业文件。要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治工作不力而达不到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者,要查明原因,追究贵任,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沟通,搞好舆论监督。各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有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及时向电监会通报。电监会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通报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日期:2006-5-19 8:48:04

第5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XX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项目审批、分包转包情况。未办理许可,从事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等;区内一些工程逃避监管、未批先建。

2、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资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

3、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高空作业、道路沿线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预案不制定、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配备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开展等的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

1、危大工程各环节管理情况。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翻模、滑模、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控。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3、基坑、管井、沟槽开挖项目安全管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排水管网、城镇燃气管网等未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方案放坡和采取坑壁支撑的、在坑边堆放土方的情况。

(三)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进行施工。

(四)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大风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未执行停工要求,不执行冬季施工作业规范,雨雪天气后未设置防滑措施、大风天气时未采取吊篮防风措施等,未做好项目生活区管理,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设备,消防措施、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利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住建、交通、水利、消防等区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XX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行业特点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全区的监督指导,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隐患。

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

(三)做好信息收集,及时报送总结。

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收集本行业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在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2月26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建筑施工专委办,联系人:区住建局戴军,联系电话:XXX。

第6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执行并落实公司转发银川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程施工过程情况及危险源分析、评价

二、

主体工程于2007年7月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中,根据当前这一施工情况和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及我公司“三标一体”

化,,管理体系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并结合《专项整治通知》有关内容,确认以下事故为目前本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并容易发生的事故:

1、高处坠落(涉及项目:“四口”、“五临边”,脚手架)

2、触电(涉及项目:施工临时用电)

3、起重伤害(涉及项目: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机械))

4、中毒(涉及范围:食物性中毒、工业性中毒)

以上危险源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已构成了严重威胁,需要在施工 中严加防范,重点整治。

二、具体预防控制和整治措施

1、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治措施:

高处作业,根据其作业环境的不同,又分为临边高处作业,洞口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和攀登作业四种类型。 1)、临边高处作业:

本工程楼梯问的楼梯梯段边,由于其工作面的边沿并无维护设施,均属于临边部位。因此在以上各临边部位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均为临边高处作业。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关于临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规定,对以上临边作业部位设置严密的安全防护 措施,具体做法如下:

(1)、在以上各临边中48钢架管及扣件,搭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6m,在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立杆作为栏杆柱,并在主要部位与建筑物矿柱等进行拉接,从整体上保证防护栏杆的牢固和稳定性。

(2)、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将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牢固绑扎,进行严密封闭防护,确保能阻挡住作业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从而达到预防临边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对楼梯问的楼梯口和梯段旁边分别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由一层连续设置直到主楼封顶层楼梯口处。 2)、洞口高处作业:

对本工程主楼内各层出现的预留洞口、管道井口、电梯井口、通道151以上料口,因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经常在附近工作,因而称为洞口作业。根据《规范》中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针对洞口作业部位采取了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1)、对楼层内的预留洞口、管道井口、设置盖板、进行严密牢固的覆盖防护,对2m×3m较大的设备预留孔,采用扣件、钢管扣接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进行防护。

(2)、对主楼通道口,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的工具式钢筋栅门,并对屋面的竖向落地式洞口,采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固定牢固。

(3)、对施工现场西南面的两处安全通道,采用钢管、扣件搭设双层防砸、防护棚,在其上沿纵横方向分别满铺脚手板,并覆盖密目式安全网,严密防护。同时对通道附近的楼梯口、进出通道口等敞口处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示警。

(4)、对楼南面的物料提升机上料口,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钢筋焊接固定的工具式防护门,并在屋面女儿墙处搭设卸料平台,满铺脚手板,两侧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挡脚板,并挂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3)。攀登作业

由于本工程目前正处于室内装修和各种设施的安装阶段,在作业过程中,往往要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来进行作业。因此,将这种作业称为攀登作业。攀登作业很容易发生危险,针对这一特点,对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登高用具,尤其是对在现场使用 最频繁的移动式爬梯,从材质、构造、角度、宽度、连接措施,拉攀措施和承受力性能等各方面都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力求必须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和要求,同时在使用时,特别提出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对在攀登作业中,梯子的安全要求

①不得有缺档,因其极易导致失足,尤其是对体重过重和较弱的人员危险性更大。

②梯脚底部除必须坚固外,还必须采取包紧、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倾倒。

③如需接长时,接头只允许有一处,且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保持不变 (2)、对攀登作业应遵循的注意事项:

①作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通道以外的其它部位攀登、翻越。

⑦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

③禁止在防护栏杆和管架及杆件支撑上作业。

④禁止在高处没有固定的物体上行走和作业。

⑤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一定要注意脚下是否有探头板。除以上规定要求必须遵守外,现场安全员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的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本工程在主楼设备下到地下室内的管道安装作业及主楼内各层的门窗安装、油漆玻璃安装作业均为悬高空处作业。根据高空作业的危险性,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①安装管道时,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禁止任何人员在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停靠。

②对于竖向安装的管道,在作业时使用的绳索、吊具,其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绳索固定牢固,同时系挂好安全带,安全钩随时挂在安装好的固定物件上。

⑧安装门窗及刷油漆安装玻璃时,作业人员的重心要位于室内,不得站在档子或窗台上作业。

④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应有的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⑤安装外墙门窗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

⑥要求作业人员无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贫血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等病史。否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⑦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必须将裤脚、袖口扎好,衣扣扣好,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通过采取以上各项安全措施,对悬空高处作业进行整治,有效地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触电事故的整治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于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很容易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因此,项目部针对这一特点,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有关规定,从技术上和组织上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对本工程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各种机械、电器设备,要求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并在配电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场所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设置、安装、敷设、防护及操作、使用、维护等要求按临时用电规范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各类用电人员,明确用电职责。从技术措施上确保安全用电。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从安全管理上入手,建立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用电安全维护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用电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同时,建立安全用电技术安全交底制度及相应的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对本工程施工用电的设

计、安装、维修、遥测等工作进行记录,使现场临时用电从组织上确保用电安全。

此外,根据各施工单位、班组作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用电人员)提出以下安全操作要求,防止触电伤害。

①非电工人员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②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③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④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必须要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⑤禁止在电线上挂晒衣物。

⑥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⑦搬移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⑧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必须停止输电,当不能停电时,要采取隔离措施并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⑨禁止使用照明灯进行烘烤,严禁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⑩电线必须架起,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而随意拖拉。如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要有保护措施,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只要按以上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控制,就能很好的、最大限度地预防触电伤害事故。

3、垂直运输机械

物料提升机是施工现场主要垂直运输机械之一。由于使用周期长、任务重、工作量大,如不加强安全管理,很容易造成各种事故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因此,要从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采取整治措施,确保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运行。

1)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及安全使用

由于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工作比较危险,作业环境多变,因此在作业前,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和提升机的类型、高度等特点,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专门编制了《物料提升机安拆施工方案》,并选用有专业资质的安装队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作业。作 业时必须有统一领导,确保在安装工程中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①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完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安全、质量以及机械、电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②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相对固定,严禁一名司机同时操作其他设备和同时操作两台吊篮的违章作业。

③每班作业前,要对架体、附墙件、地锚进行检查,并做空载试验及制动和对安全装置确认符合要求。

④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上下。

⑤禁止攀爬提升机架体上下。

⑥发现安全装置有缺陷、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防护装置。

⑦经常检查传动机构、钢丝绳、滑轮的磨损情况,发现钢丝绳断丝、锈蚀严重,滑轮轮缘磨损、破损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并将提升机的使用维护纳入到设备的正常管理中。

⑧当司机视线不清或多楼层同时作业时,使用提升机无统一指挥及信号不明确时,司机不准开机。

⑨下班或司机暂时离机时,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并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方可离岗。

2)、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管理

①根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规定及现场使用实际情况,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物料提升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情况。

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机械管理员和电工,对物料提升机的架体稳定、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吊篮、楼层卸料平台防护等主要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⑧项目部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类型制订了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了物料提升机维护保养制度,要求有关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制度落实。

3)、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操作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②维护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

③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④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⑤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⑧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必须搭设上人平台,并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景和苑住宅楼 二0 0七年六月

宁夏鑫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

第7篇:200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4:

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20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06]104号)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06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

2006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建设厅第二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函

[2006]104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决定2006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今年的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6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5年下降8%。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中旬。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科)室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施工、监理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现场观摩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每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月下旬,要求各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实施机构,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对于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措施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情况;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和项目部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从事高处作业和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外脚手架、大型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知识和自我防护、保护教育培训。

(二)观摩学习阶段。7月上旬,各地区以上市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示范样板工地,组织本地区企业参观学习,重点针对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事故的特点,规范高处作业和预防施工坍塌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厅将先行在珠海市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首发仪式及现场会,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指导全省开展观摩会学习活动。

(三)自查自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监管责任上开展三个方面的自查工作:一查思想,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等是否健全完善;三查标准,对落后、淘汰的安全技术

是否及时进行废止,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是否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或出台相关规定。

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施工项目部的落实执行情况以及监理情况;二查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外脚手架、土方开挖、大型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三查“四口”、“五临边”、钢井架、卸料平台及施工起重设备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四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五查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演练情况。

通过自查,对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要有检查、有记录,确保消除隐患达到安全要求。施工、监理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站。

(四)检查执法阶段。9月至10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专项整治监督执法检查。检查执法工作要有针对性,从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重点监控地区,要根据各地区近年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分布情况,确定需要重点监控的县(区),并督促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二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各地区要将去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安全责任、从制度、机制、责任、措施、安全隐患整改上抓好落实工作。省建设厅将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省直企业和省外在粤施工的企业实行施工安全重点监控。三是对重点监控的部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外脚手架、大型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卸等特种作业的重点监控,严格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危险源公示,以及专人负责制度,严格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确保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的投入,逐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高坠、坍塌事故多发势头。省建设厅将重点抽查部分地区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总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与四个阶段的总体要求,检查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巩固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施工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增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在工地现场营造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坚持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五)加强工作指导。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施工、监理企业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掌握了解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并给予工作指导。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要及时整理分析并通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6月26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专项整治总结于12月1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12月上旬,我厅将对各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照各地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检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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