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生存调查

2022-06-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民工生存调查

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状态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既关乎民生,更涉及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本文从具体社会调查出发,用具体数字分别从建筑业农民工的年龄、性别结构、教育程度着手分析描绘建筑业农民工的现状,并分析建筑业农民工总体特征:弱势性、流动大、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对城镇建筑工人的生存现状分别从生活质量、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入手,对影响农民工生存现状影响权重较大的工作时间、工资收入、生活状况、培训情况、保险情况、医疗情况、住房公积金、子女的教育等方面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现状进行分析,以期反映出中国农民工总体生存现状。

正文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行业农民工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问,夹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很难在市场经济潮流中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生存现状很少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成为城市底层的边缘人。关注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劳动力用工市场,有助于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一、数据来源和基本信息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北京市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现状实地调查。采用问卷和直接深入建筑工地观察和访谈的形式分别对北京市五大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生活现状、工作情况、工作条件、业余文化生活、参与社会保障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工资收入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40份,回收调查表228份,回收率为98%,其中有效问卷为210份,有效率为92%。调查对象主要来自四川、安徽、河南、山东四省,年龄跨度在18~60周岁之间,多为已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建筑业农民工从业人员年龄及性别结构分布

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农民工各年龄段从业人员数量呈典型的正态分布特征,年龄构成主要集中在31-50岁年龄段之间,其中41到50岁年龄段从业人数为最多,20岁以下的农民工出现增长。建筑业农民工已婚者居多,他们为家庭而打工的社会意愿表现明显。建筑行业中性别失调最为严重,男性农民工约占95.9%以上,而女性农民工仅占4.1%。

2、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结构

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一劳动群体的人口质量,而且人口质量要比人口数量更为重要。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10位农民工中,文盲3位,小学文化程度23位,初中文化程度占121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3位。分年龄组看,低年龄组中高学历比例要明显高于高年龄组,30岁以下各年龄组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9%以上。

二、建筑业农民工总体特征

在调查的样本中,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呈现以下几大特征:

1、弱势群体

弱势性是建筑业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建筑业农民工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弱势群体”。数以千万计的建筑业农民工已成为国家经济运转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于现实和历史的原因,建筑业农民工长期因工伤事故无人管、工资被拖欠、生活条件恶劣而无处求助。

2、流动性较大

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竣工或者一项具体的工种工作结束,该建筑项目农民工的工作任务也将终止。为继续寻找工作,可能要流向下一个城市,如此循环往复,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最终返乡不再继续打工。建筑业农民工明显具有更强的流动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会保险的转移与接续问题,如果建筑业农民工在就业地加入的社会保险不能实现跨地域的转移,会极大地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并直接损害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3、工资普遍低

据调查目前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2000至4000 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2000元下的占21%,2000-3000元的占39% ,3000 至4000元的占20%,4000 元以上的占20%,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和城市的整体消费水平很不协调。

4、教育培训少

调查结果显示约有49%的建筑工人甚至包括一些技术工种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他们以前大多是建筑工地的普工,随着在施工现场摸爬滚打渐渐的升为技工,但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由于施工企业和施工班组的分离,施工企业不會对一个临时合作的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培训,而乡镇小包工头或者班组队长也没有能力对班组成员进行培训。在安全方面,施工方往往是只有简单的形式上的安全交底,建筑工人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施工任务,而且对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隐患。

5、职业风险高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城市建筑物的高度与建设难度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摩天大楼和地下工程比比皆是,其建设难度亦成倍增加。工程项目建设难度的增加带来了建筑业农民工职业风险的增大,最近几年各地频繁发生的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了建筑业农民工不小的伤亡。

6、归属感差

建筑业农民工现代文明意识不强,无论是交规意识、环卫意识还是养成科学、牛活方式等方面与所倡导现代文明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文明的行为颇多。生活上的差异、薪酬待遇上的不平等,使他们感到自己在“身份地位”上与“城市人”有较大的差别,归属感日益缺失,对城市文明的接受与融入也日渐下降.缺少为城市文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

三、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现状

生存现状指在日常生活和行为表现中呈现出来的情形,具体体现在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生活质量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质量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时间超长

建筑行业具有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特点,大部分工人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并且很少有节假日。农民工一般每天5:00-6:00起床,没有休息日,除午餐短暂时间外,晚上7:00之后才能休息,抢工期时间甚至要超时加班工作,每天高负荷工作,超长的工作时间和较大的工作强度使得工人一天劳动下来,精疲力竭、非常辛苦。

(2)居住环境恶劣

调查显示66.46%的建筑行业农民工认为居住环境一般,12.22%的工人认为居住环境差。通过实地调研,将近75%的建筑工人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建造的铁皮房中,房内设施简陋,缺乏基本的居住设施,有的施工住房里面还摆满建筑材料和工具,住房附近更是垃圾成堆,气味难闻。

(3)伙食条件较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在临时搭建的食堂里面就餐,一日三餐单调且营养差,餐厅没有桌子椅子,建筑工人都是蹲在地上吃饭。食堂内往往也是杂乱不堪,缺乏卫生措施,对就餐环境的满意度较低,对饭菜质量和价格方面满意度较低,平均饮食成本在每月200-300元,大多数工人一个星期左右会改善一次生活。

(4)精神生活匮乏

建筑行业农民工闲暇时间有限,业余生活比较单调,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处于空白的状态,企业组织的文化活动也相对较少,绝大多数建筑工人以睡觉、看电视或者看报纸等方式打发自己的闲暇时间,业余文化生活非常匮乏。

2、权益维护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强度太大

建筑行业受季节和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冬季几乎都要停工,而夏季就要赶工期,如果前期受天气的影响耽误了工期,后期就更是要大强度地加班以按期竣工。为了节约、成本,增加效益,要求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强度;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甚至长达数年,为了抢工期和尽早竣工,要求农民工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持续的高强度工作。

(2)加班情况严重:除了不能施工的天气,建筑工人一周要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将近十几个小时,夏天有时工作时间将近13个小时,远远长于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这表明了建筑工人的加班情况严重,而且调查中82%的建筑工人加班得不到相应的工资补偿。面对高强度的劳动负荷,占11.43%的建筑工人感觉吃不消,长此以往,很多建筑工人随着年龄增加会患上职业病。

(3)工伤事故频发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时间8 小时以内的仅占0.9%, 8 -10小时之间的达到3.1% ,10至12小时小时之间的达到30.0%. 12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5.1%。许多用人单位缺乏对农民工进行基本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也不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即使有一些非常简陋的防护措施,也起不到相应的防护作用,致使许多农民工致病致残,甚致丧失劳动能力只好返回农村。

(4)劳动合同不正规

建筑行业农民工学历普遍较低,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了解较少,用工单位很少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观念淡薄;许多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履约率更低,调查显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28.0%,没有签订的占了72.0%,有16.1% 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即使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也存在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仍有一部分建筑工人认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差,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相符合,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情况严重。

(5)无社保情况嚴重

在社会保险方面,建筑行业农民工除了少数管理人员以外几乎都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纳比例26.6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15.35%,工伤保险缴纳比例32.54%,医疗保险缴纳比例26.23%,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以上保险是否缴纳,很少有人愿意自觉缴纳社保费用,这些现象都体现了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6)工伤处理意识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对工伤处理情况满意程度较差,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工人自己承担,企业往往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责任;导致了26.6%建筑工人对工伤的界定不清楚,只在特别严重时才申请补偿。

3、社会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医疗状况堪忧

施工单位对工人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重视,大部分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并没有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筑行业的劳动强大较大、危险性较高,建筑工人对自身的安全状况比较担忧。高昂的城市医药费和相对较低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很难得到正规医院的治疗,他们在生病时多选择去药店买药进行治疗,并且有部分建筑工人在生病时选择能拖就拖。

(2)社会保障较差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队伍规模庞大、身份特殊、地位尴尬、流动性强,导致他们在工作以及工作以外的诸多方而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几乎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一方面,农民工社保意识淡薄,社保认知程度低。许多农民工对社保基本政策及其有关规定了解得不多、不深、不全面,缺乏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特别是在自己工作区域发生变化时主动维持、保留、接续社保关系的意识相对淡漠。另一方面,由于职业具有不稳定性和高度流动性特点,这种流动不但在同一城市内部,还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进行跨地区流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也必然跟着流动,也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和转移都很困难。

4、子女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子女失学率高

目前,在全国各种不同类型的适龄儿童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的失学和缀学问题依然较为严峻。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对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九个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情况的调查,全国进城的流动儿童有2000万人左右,由于城市学校对他们采取各种限制政策,流动儿童失学率仍然较高达9.3%,近半数的流动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其中,在北京流动人口子女中,小学阶段入学率为90%,而初中阶段仅为20%,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流动子女面临就学困难或虽能就学但没有教学质量保障的不利处境;超龄上学现象比较严重,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数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未能入学的儿童中“童工”现象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这一系列的数字无不让人触目惊心,同为中国儿女,本应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而因为他们是农民工的子女,在起点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时机。

(2)学校学习困难

目前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所面临的种种问题。第一,公立学校。因为当地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仅仅只够维持当地区儿童入学,若再接收外来农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经费投资,公办学校是难以维系其正常运行的。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学习基础较差,素质较差,老师的教学难度大,学校怕拖了教学质量的后腿。因此为了自身的生存,公办学校只好找出各种理由,拒招农民工子女。第二,正规民办或私立学校。但是这类学校收费较高,需要学生家长有较高的稳定的收入,但是,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是无以支付这一高昂的费用,因此,总的来说进入这类学校学习的学生比例较低。第三,当地的民工子弟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确实令人堪忧,一是外部环境恶劣,打工子弟学校大多处于城市化的边缘位置,并没有作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分,也没有纳入到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不是师资力量不好,就是天天面临着资金问题。就是有幸就讀公立学校的民工子女,也身处被本地孩子歧视和取笑的尴尬处境。

(3)教育状况堪忧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学历较低,普遍初中以下,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并不能辅导自己的孩子.大部分父母仪是关心自己的工作对于孩子的学习状况只是简单了解,还苦于自己的受教育情况和公立学校昂贵的借读费没法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他们有的将自己的孩子带来城市上学,希望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却被留在老家中上学,因为城内的学校收费较高且要求颇多.这些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并且,由于外来务工的工作的流动性大的原因导致孩子频繁转学使学习环境变换,不能使孩子安定学习,更有甚者由于外来务工子女感到没有根基,没有依靠,没有自主,没有目的,如空中的落叶,时常无所适从,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主、自理能力差,生活中受委屈无处倾诉,逃学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十分普遍,在网络中寻求情感生活.其人格更容易成为攻击性较强或偏执抑郁,普遍感到孤独、失望、羡慕别人。

四、改善措施

从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四个方面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对自己生存现状满意度评价普遍较低。在生活质量方面,居住和饮食条件较差,业余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匮乏;在权益维护方面,工作时间较长、强度较大,用工单位很少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处理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行业农民工自己承担;在社会保障方面,用工单位很少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农民工很难得到城市的社会救助,生病时,很难得到大医院的正规治疗。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整体素质

建筑行业农民工素质较低是制约建筑行业农民工就业的长期因素,从根本上看国家应该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教育,整体提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让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逐步做到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就业标准一致福利待遇工资待遇一样。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下层,很少享有社会保障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工逐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农民工的养老、工伤保险,确保其先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力争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保。

社保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形式,深入建筑行业农民工密集的工地、社区、厂矿等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综合素质.办好民工学校。让城市走进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让他们融入和谐城市,要通过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和服务并重、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来达到。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等为民服务的单位,为建筑行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解决他们的维权问题。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工的诉求,要给予满腔热情的帮助。地方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使建筑行业农民工能够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消除社会歧视现象。应在城市建立社会救助体制,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远期来看,还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统一体系,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的作用逐步消灭农民工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称谓,使建筑行业农民工作为社会劳动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与其他社会成员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

3、加大对农村的基础教育投入

政府应在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上进行更多的投入,使农村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为下一代的人力资本积累奠定基础,目前我国还有20% 左右的地区没有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些农村初中辍学现象十分严重,这部分孩子受教育有限,即使将来有迁徙自由,也很难在城市就业这将为以后的就业埋下更多的隐患。

农民工子女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主力军,是未来新农村建设的新鲜血液,也是未来振兴国家的主要力量。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机制,打破地域界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学校教师要关爱外束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做到公平教学,对本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视同仁,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平等、和谐、民主的氛同哩快乐地学习成长。在努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宦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局限性]

1、本文在样本问卷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包括样本地域的选择和样本采集的数量。如果问卷能够选择在几个处于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的建筑业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其分析结果可以说明的问题会更加广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开拓本文的研究视野;若干样本的数量足够大,也会更有说服力。

2、本文的研究方法略显单一。本文的实证分析虽然建立在一定的调查基础上,但由于时间和人力物力的关系,数据实证分析篇幅较小,文章略显单薄。

作者:田紫晗

第2篇:安徽省农民工群体生存状态调查与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安徽省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工这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群体成为其建设的主力军,为安徽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诸多现实问题,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十分令人担忧,安徽省农民工的薪资问题、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家庭和谐问题,关系着安徽省经济建设与和谐发展。为此,提出了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工的生存发展能力、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政策等相应解决办法,希望能够改善安徽省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关键词:安徽省;农民工;生产问题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安徽省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工这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群体成为其建设的主力军,为安徽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劳资矛盾调解机制失灵等原因,许多农民工处于难以“市民化”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中,遭遇到一系列难以化解的生活困境、矛盾与冲突,这严重影响安徽省的发展,是一个重大而又现实的问题。进城务工人员收入有限、住房简陋、生活质量低、日常家庭婚姻生活不和谐、人际交往和休闲方式单一是往往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真实的生活写照。对于农民工来说,工资待遇、安全健康和租住房屋等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和安全需求。关注安徽省农民工的薪资问题、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家庭和谐问题,关系着安徽省经济建设与和谐发展。因此,关注民工生态,解决民工所遇到的问题,关注民工生态至关重要。

1 安徽省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1.1 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

安徽省农民工群体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这些行业对安徽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农民工主要从事的则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劳动强度相对来说是很大的。大部分的农民工劳动时间很长,远超出法定的8小时时限,且多数都是没有固定休息时间的,工作就有工资,不工作就没有工资,根本无法保证每周至少一天带薪休假。而尽管如此,农民工的工资还是得不到保障,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属于低收入群体。

1.2 生活条件差,生活环境恶劣

安徽省农民工主要住在出租房、宿舍、工棚等环境比较差的地方,很少有自己能买房的。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是居住在宿舍或是工棚里,主要是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工地宿舍、工棚一般都是临时搭建的简易房,生活条件差,冬冷夏热,且多数是群居生活,农民工每天早出晚归,劳累一天,晚上也无法保证得到舒适的休息。而就算租房居住的,为了节省,多数也都是租住简陋便宜的房子,条件根本无法满足生活所需。农民工的生活居住环境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1.3 维权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安徽省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多数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且经常性被拖欠工资,有的工伤也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等等。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多数会选择私了,很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很少像政府相关部门求助,维权意识淡薄。

1.4 家庭生活状况不稳定,子女的教育情况不太乐观

农民工进城务工后的家庭生活状况不稳定,并且子女的教育情况不太乐观。对于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来说,“人在城市,家在农村”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对于已婚务工人员来说,他们经常和自己的配偶分居两地,并且没有时间关心子女的教育问题,他们与自己的配偶会经常发生家庭矛盾。再加上已婚务工人员的子女大多数正处于儿童阶段,他们的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都值得社会关注。而对于未婚务工人员来说,他们没有时间考虑结婚或者生育子女的问题,这对他们的生存状态和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很容易让他们没有归属感,没有方向感。

1.5 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融入状况差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中国的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从总体程度上来说,城镇人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农村人口的数量。而农民工群体呢,在社会身份上十分特殊,他们属于农民,但是却在城市做着“非农”产业的工作。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的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和各项建设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市民的歧视,自身接受教育水平的局限性等等,他们很难融入到城市这个大群体中来。在城镇化过程中,外来人员融入是一个十分尴尬的状况。

1.6 生活方式与人际交往单一

大多数的农民工都处于忙碌、疲劳的状态,他们的生活单调而反复,除去工作与休息,几乎没有其他业余生活和休闲娱乐活动,生活方式极其单一,乏味。并且他们的人际交往也多限于农民工之间,几乎没有超出这一群体,社会关系相对来说也比较单一。没有休闲娱乐的生活,不能劳逸结合的工作,狭窄的人际交友圈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2 安徽省农民工出现问题的原因综述

对农民工来说,工资待遇、安全健康和租住房屋等是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和安全需求。农民工群体是安徽省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政府与社会必须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关注安徽省农民工的薪资问题、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家庭和谐问题,关系着安徽省经济建设与和谐发展。那安徽省农民工生存状态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呢?这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

首先,农民工群体是一个数量很庞大的群体,且普遍具有学历低,缺乏知识与技术的特点,若要培养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政府和用人单位都不想也不愿意承担管理农民工群体的责任,导致农民工群体长久的无序混乱发展。其次,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要做的是维护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在农民工需要的时候,给以帮助,但事实是政府缺乏对农民工的管理,或者说更看重农民工的义务,而忽视农民工的权益,农民进城务工本就伴随着很多问题,家庭和谐问题、子女教育问题、住房问题等,政府有能力调解和解决的问题却没有落实政策,政府能够协调的相关资源也没能及时协调,这是管理上的疏忽。最后,劳资矛盾调解机制失灵,农民工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劳资矛盾问题急需解决。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每一步,才能切实保护农民工的集体利益。

3 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机制

农民工没有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权利,特别是对于从事高危行业的农民工来说,没有医疗保险和劳动合法保护的话,一旦出现重大工伤和疾病,特别容易陷入贫困状态。因此,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机制。首先要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政府应帮助农民工建立农民工工会,使农民工成为一个有组织的队伍,当农民工的权益受损时,让他们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追诉。其次,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切实保护农民工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的权利,农民工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政府就可以根据这种特殊针对性的制定适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制,通过分层分类原则保证每一位农民工都能享受到他们的权益。

3.2 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农民工本身具有很大的复杂和流动性,数以万计的农民工进城给管理带来了很多的问题,事实证明,单靠政府以及用人单位的管理,是很难起到预期效果的,有时,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要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农民工的这种自我管理——企业管理——政府管理三者相互协调机制来改善农民工现状。

3.3 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工的生存发展能力

政府应从财政上为农民工创造各种职业培训机会,用人单位也应鼓励和支持农民参加这种职业培训,给予农民工相应补贴,提高农民工的生存技能与发展能力。同时,政府应做好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管理责任,尽可能的维护农民工子女在教育资源上的平等待遇,给予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相应补助,并严格限制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收取高额借读费等一系列收费不合理的措施,保证农民工子女的教育。

3.4 政府应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政策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返乡就业的政策支持,引导农民工为他们自己家乡的建设作出贡献。许多城市都有户口门槛,农民工要想留在城市扎根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多数外出务工农民工迟早要回到家乡,在外久的农民工,在经济上有一定的积累,自身也往往有了一技之长,因此,回乡发展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效应。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的二次创业,以“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为宗旨,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促使农民工为家乡发展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做出贡献。

3.5 建立农民工娱乐型组织

农民工娱乐型组织主要为丰富农民工的娱乐生活,满足农民工的精神需求,使农民工在劳累繁重的工作之余,保持身心健康。受农民工工作性质的影响,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往往都是单一的,如何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让他们享受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生活,让他们工作充满动力,生活充满激情,也是农民工能否真正融入社会的关键。农民工娱乐型组织通过举办晚会、集会、表演等不同的娱乐交流活动,来满足农民工的娱乐交流需求,使农民工的工作生活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农民工娱乐型组织,需要农民工的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的全力支持。

对于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政府与社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在解决安徽省农民工问题时必须更新思路,制定好政策,贯彻落实每一点,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利益,改善安徽省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安徽省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关系安徽省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关系着安徽省和谐建设发展,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一定要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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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仕刚.制约贫困地区有序劳务输出的原因及对策[J].长三角,2009,(4).

作者:冯文慧 任长丽 李雪勤

第3篇: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生存空间之考察

摘 要:2010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旨在当今现实条件下努力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改革开放至今,农民工已步入第二代,即“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也成了社会的顽疾。本文在研究这一群体特点、犯罪情况的基础上,从社会根源、社会原因以及个人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在社会不公平竞争视角下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生存空间进行探索,研究不公平竞争与其犯罪的关联,以期发展三元协调促进的防控理论,并寻求消除不公平竞争机制,铲除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土壤的对策。

关 键 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社会根源;三元协调促进;社会不公平竞争

收稿日期:2011-03-15

作者简介:杨燮蛟(1958—),男,浙江台州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回归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特邀理论研究员,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章舒炜,男,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赵雪,女,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状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及群体特点

目前,中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数量超过1亿人,包括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青年人和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长大成人的子女两部分。因此,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对于理解这一群体的发展变化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对策是十分重要的。

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⒈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与上一代大多是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多数人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更多的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这不仅使得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也使得他们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可以通过报刊、书籍以及网络获取大量的知识和信息来为自己服务。[1]

⒉消费观念更加开放。新生代农民工大多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城打工,或是从小跟随着打工的父辈在城市成长。也正因为如此,城市人的消费观念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观念影响很大。他们对高档商品和时尚性商品的消费有着一定的渴求。另外,在消费的理性与非理性测量上,新生代农民工对于消费产品获得性欲望显著提高。

⒊生活目标明显转移。不少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长大或者出生在城市,没有务农经历,因而他们没有父辈那么强烈的乡土情结。有统计显示,近87%的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不再愿意以农业生产方式作为自己主要经济意义上的生产方式。

⒋生活方式差别显著。新生代农民工从小接触的多是城市的大众文化,他们和城里同代人的差距相对较小,日常穿着、谈吐以及生活习惯基本都与城里人一样。受城市的大众文化和流行时尚文化的影响,他们也像城市人一样重视享受生活。

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在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再像父辈那样忍气吞声,他们重视自己的尊严和自身付出得到的回报是否合理,沿海地区的“民工荒”和“用脚投票”正是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萌发的最好写照。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面对不公正的待遇也会运用合法的手段讨回公道。

(二)犯罪类型、特点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在年龄上、受教育程度上以及对生活的追求上都有所不同,也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活动具有了这个群体的特殊性。

⒈暴力性犯罪更为突出。当新生代农民工改变现状的梦想破灭而又看到城市社会的某些高消费现象时,他们对社会公平产生了怀疑,人生轨迹也发生了偏移,认定只要能弄到钱,犯罪也无所谓。而且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殊成长经历,使其普遍具有一种比第一代农民工更为强烈的反社会倾向。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大多表现为不计后果,只图一时之快,犯罪手段一般较为低劣、残忍,而且往往伴有很大的破坏性。[2]

⒉报复性犯罪比较多。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大多只能从事脏、苦、累、险等城市人所不愿干的工作,而且工资待遇很差。尤其是他们正处于心理和生理发育的关键期,心智不够稳定成熟,容易受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的影响,为满足自己膨胀的物质欲望,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往往采取偷盗、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和城市同龄人相比,他们难以找到体面的工作、过上舒服的生活,始终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生活之外,成为城市边缘人。在这种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容易产生心理错位,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将自己对生存处境和人生命运的不满发泄到社会,最终走向采取暴力手段对社会进行报复的犯罪道路。

⒊智能型犯罪比重有所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程度较高,他们对外界信息的接受能力和对新鲜事物的学习和接纳能力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强。在实施犯罪时,为了避免被发现和受到惩罚,他们所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并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其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

⒋犯罪的团伙化倾向更明显。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年龄较小,缺乏社会经验,独立生活能力差,加上远离家乡和父母,在城市打工谋生感到格外孤独和寂寞,而且新生代农民工受到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的诱导,往往希望通过个体的聚合来增强自身的实力,以改变第一代农民工犯罪主体单打独斗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在实施犯罪活动时更多的是以团伙形式出现,少则四五人,多则上百人。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团伙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亲缘型,构成犯罪团伙的成员之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亲戚关系;二是地缘型,犯罪团伙成员之间系同乡,他们结伴进城,结伴犯罪,或者从小在城市里一起长大,相互之间彼此了解,从而形成团伙;三是外来人员业缘型,外来人员因犯罪而走到一起,结合成团伙;四是城乡结合型,城市不法分子与新生代农民工结成同伙。鉴于他们几乎时时刻刻生活在一起,而且所进行的违法犯罪具有预谋性,所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团伙基本都是相对稳定的犯罪团伙。[3]

(三)犯罪原因分析

根据社会标签理论,在人们变成越轨者并持续作为越轨者的过程中,给人们贴上越轨者的标签是一个关键因素。当今现实中存在着这样一种严重的现象,即社会在农民工的身上贴了不良标签——“高犯罪群体”;社会媒体对该群体进行污名化;城市居民歧视心理普遍。这是很重要的原因。[4]另外,犯罪其实也是文化冲突的产物,文化冲突的日益激烈使得人们难以承受异质文化的冲击进而导致犯罪的发生。详而言之:“刑法是主流文化行为规范的表现,犯罪则是与主流文化相冲突的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文化的产物;由于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文化与主流文化相冲突,所以遵从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就必然会产生违犯刑法的犯罪行为。”[5]具体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而言,正是因为被排斥在主流文化之外才产生了违法犯罪行为。

基于主体特征的差别,同样的原因所诱发的行为方式在新生代农民工和第一代农民工之间是有区别的,而且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成因中确实有不同于父辈的地方。主要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竞争压力的增大,进城务工的难度较以前更大,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个体素质要求提高,用工的条件更加苛刻,新生代农民工所承受的压力更大,被剥夺感更强烈。

⒈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引发了犯罪的高发。新生代农民工接触到城市生活后就会对自己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产生强烈的心理失衡。他们或者找不到工作,或者从事带有歧视性的工作,工资低,待遇差,干的都是脏、累、差的活,多劳少得,缺少福利,缺乏安全感。新生代农民工以往生活在清贫艰苦的农村或者跟随父母在城市中的边缘地带生活,当他们与城市居民较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相比较时,必然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一般来说,人们在比较收入和消费水平时,常常不是与自己的过去比,而是与周围的人相比,与消费水平高的人比。加之农民的传统理想是平均主义,城市中的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和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心理失衡和扭曲,因而使处在经济、政治地位都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的被剥夺感尤为强烈。“农民认识到他们在物质条件上的困苦比社会上其他集团糟糕得多,而这一切又不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他们产生了不满。”[6](p272)而在人际交往中,由于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存在偏见和歧视,加上其本身的自卑心理,也给他们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反差,产生了比第一代农民工更为强烈的被剥夺感。面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而又无力去改变时,为克服适应社会的困难,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把无奈和怨气化为心理抵制,进行盲目发泄,以求得心理上的代偿性慰籍。

⒉身份、待遇、地位的差距加剧了不平衡感。在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可以比较自由地进城务工、经商,但与城市居民在身份、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距仍在进一步拉大。他们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子女上学、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障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与此同时,歧视、限制和排挤外来人口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歧视性的政策和规定引起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不满情绪,他们普遍对融入城市社区缺乏认同感。此外,二元制社会结构导致城市居民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不同,这种制度性的不平等和歧视导致他们生活在城市却又无法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新生代农民工是一批流动性大、总体年龄偏低、文化素质偏低、经济匮乏的群体。他们来到城市但又无法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入,成为与农民和市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成为社会结构的第三单元,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就业方式都与市民不同,并且已经或正在形成特定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行为准则、价值观念等代表自己特色的亚文化。也正是在这种亚文化的影响下,新生代农民工更容易通过过激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⒊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有所增加。当前,损害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越来越频繁的发生,一些个体、民营和外资企业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有的为谋求私利以各种理由单方面变更或停止执行劳动合同,有的故意克扣、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有的甚至强迫农民工超时限、超劳动强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情况在第一代农民工进城打工时还不十分明显,随着对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侵害的加剧,对更具自主意识、更希望得到城市社会认可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刺激是更大的,因而在实施犯罪活动的同时也带有发泄心中不满的报复心态。

二、从社会不公平竞争视角的探索

马克思有一种思想——社会病理学,关注一个社会所共有的、从该社会特定的制度中产生出来的病理学,他从社会网络视角对社会成员间各类关系的相互作用导致的不理想状态的原因进行分析。如果因社会现状偏离美好生活而引发的任一社会成员不幸福感足够强烈,则可进一步引发该社会成员的病态行为。就整体而言,可被纳入社会分析的范畴,即“社会病理学”。[7](p1)实际上,不公平竞争就是这样一种症状和病态。

竞争是现代社会繁荣和进步的刺激源,它以经济活动为中心并辐射到所有社会活动、社会关系和社会规则之中。竞争是社会的正常脉搏,也是每个人的必要活动,但如果社会处于一种无序和病态的竞争中,那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人类社会竞争的最终目标就是资源,或称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资源,而最终影响社会竞争或社会发展的根本因素也在于资源。无论是公平的或不公平的竞争方式,权力或权利保障的途径,公平或不公平的评价,应当说都与资源的分配有关。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资源分配合理了,资源争夺公平了,社会竞争就能处于一种良性状态,否则就必然处于一种恶性的不公平竞争状态,最终也就必然引起犯罪。我们认为,就犯罪本身而言,也属于一种不公平社会竞争的典型表现。

因此,社会失衡及社会病态包括犯罪现象的产生,其主要原因就是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社会资源具有五个突出特点,即社会性、继承性、主导性、流动性、不均衡性。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不均衡性。当然,不均衡性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受自然资源分布不平衡性的影响,受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性的影响,受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差异性的影响,以及社会制度对人才、智力、科技发展的不同影响等。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的各种活动从本质上讲都是对资源的争夺,而资源的取得机制——竞争规则就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如果社会充斥着不公平竞争,就会加剧资源特别是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均衡性和不公平性,并且这种不均衡和不公平性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势必会引起人们为之争夺和反抗,甚至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一)社会阶层划分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传统的农业农村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即就业结构发生了改变,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社会阶层出现分化。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也发生了且还在继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整个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社会分化和社会流动机制也发生了变化,社会流动普遍加快。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了过去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这些迹象都表明,中国经济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已经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这种新的社会结构正在逐渐趋于稳定,正在按照本身的逻辑继续发展。[8]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提出了十大阶层划分的观点:⑴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⑵经理人员阶层;⑶私营企业主阶层;⑷专业技术人员阶层;⑸办事人员阶层;⑹个体工商户阶层;⑺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⑻产业工人阶层;⑼农业劳动者阶层;⑽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该研究成果在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发表后,学界认为其观点与现实中人们的感受很接近。现今的新生代农民工分为两类:已就业者和待业者。后者属于上述第10个阶层,前者则被归为产业工人阶层。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有制因素的影响逐渐弱化,户籍身份成为导致产业工人内部差异的主要因素,城镇工人与农民工在收入水平、福利待遇和就业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在产业工人阶层中数量的不断增长,户籍身份导致的差异慢慢淡化。与此同时,由权威等级和技术等级导致的差异逐渐显现。

阶层分化与身份群体交织在一起产生了多元利益群体。阶层结构定型化与传统的身份制交织在一起。其结果是,阶层与身份并存,在阶层内部会有很多身份群体。目前在中国工人内部,既有传统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人,也有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农民,有在乡镇企业劳动的工人,也有相当多在家庭企业劳动的工人。[9]户籍、地域的差异与阶层差异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碎片化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虽然允许农民进城,但是户籍制度并没有弱化,在一段时间里甚至还有所加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虽然公安部允许各地进行户籍改革的实验,但是,大城市的户籍管理和控制还是很严格的。新近的改革特点是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区分为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结果是,在同一个阶层的内部,产生了更为复杂的户籍利益群体。

(二)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空间研究

如上所说,农民工群体处于社会阶层的底端,占有的社会资源极其有限,加上体制上、经济上、文化上等方面的限制,如今的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空间令人担忧。

⒈户籍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影响。我国户籍制度是指与户口和户籍管理相关的一套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它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对资源、财产进行分配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个严格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制度安排。它将人口的绝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城市居民”享有城市的文明和进步。所以,户籍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一项必要的配套制度,是我国工业化原始积累模式的一种伴生物。农民工是现行户籍制度的产物,是一个职业和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10]农民工首先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即户籍制度下的农民,其次才表示一种职业,即城市中事实上的工人。由于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依旧,农民工虽然进入了城市,但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还处在城市经济活动接纳和社会制度排斥的夹缝之中,从而构成了社会转轨和结构变迁中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我国的户籍制度经过50余年的发展,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居民身份安排了,而是一个以户籍制度为中心,以不平等的方式分享包括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在内的制度体系,它是我国长期实行城乡隔离政策的载体和核心,也是造成我国农民工问题的根源。

⑴在政治上,造成了公民身份的不平等。现行户籍制度造成了城市公民和农村公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两种户籍在实际利益上存在差别,在“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之问,借助政府权力,事实上构筑了一个不平等的等级社会。在户籍制度背后,附加了许多与之相关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到住房补贴、退休养老。甚至在高校的招生工作中也存在城乡差别。户籍制度造成了中国特色的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

⑵在经济上,产生了新生代农民工与正式工之间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始终没有引起法权部门的关注,因此,社会学家李强用“绝对剥夺”来形容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从工资收入来看,相对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工资收入是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承担了工厂中条件最差、最艰苦的工作,但从经济收入来看,据2003年9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全国自1978年以来20多年,GDP年均增长9.4%,其中农民工贡献率为16.3%,而农民工工资平均低于正式工32%。农民工同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自上世纪80年代就有,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种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呈现出日趋扩大的趋势。根据研究,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别,有76%是由歧视因素造成的,这里的歧视主要就是户籍歧视。

⑶在社会地位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边缘性群体。所谓边缘性群体是指游离于社会正规组织和制度以外的群体。其基本特点是,由于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而导致这一群体无法通过社会正规组织表达其利益诉求,来获得正常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和生活环境。[11]农民工的边缘性表现在:一是工作性质的边缘性。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通过次属劳动力市场在非正规部门或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岗位就业,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收入来源单一,而且也不享受正规部门的社会保障。二是居住分布边缘性。作为外来人口,他们大多居住在所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住房简陋,租金低,环境差。在这样的环境里居住的外来人员境遇大致相同,互相之间不会产生歧视心理。三是社会地位的边缘性。由于工作不稳定、收入低及自身的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难以融入所在的城市社会,有人用“候鸟现象”来形容新生代农民工季节性的城乡转移。由于工作场所不固定,过亿的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参政议政的渠道,也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在政治上没有发言机制,这使他们的利益诉求既没有利益代言人也没有直接的表达渠道,成为“被动的无政治群体”。四是社会心态的边缘性。这些游移在城市里的新生代农民工在熟悉了城市的生活规律和节奏后,生活方式多向城市看齐,但受到的各种待遇又使得其内心有一种由农民工身份而带来的自卑心理。

⒉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的缺失。新生代农民工作为青年群体中比较脆弱的子范畴,权利缺失现象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权利分为“应然”、“法定”和“已然”三种状态。“应然”是指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社会成员理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法定”是指法律已经规定的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利;“已然”是公民权利在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状态。就社会个体实际享有的各项权利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这三个不同的层面都存在权利缺失问题。[12]

⑴公平就业权利的缺失。新生代农民工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时受到一定阻碍,对他们在就业过程中的职业歧视和雇佣歧视已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因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一方面,在职业选择上,农民工仍然遭受严重的职业隔离,许多城市通过制定政策对农民工进行总量控制、职业与工种限制、先城市后农村限制等;另一方面,由于身份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农民工不能被平等的雇佣,从而造成雇佣歧视。

⑵劳动保障权利的缺失。在劳动合同方面,约90% 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劳动时间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一般不享有劳动时间、节假日休息这些权利。在劳动保护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他们无法真正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由于缺乏足够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农民工无法承受工伤鉴定、仲裁裁决、司法诉讼等一系列“马拉松式”的维权程序。在劳动报酬方面,一是同工不同酬问题依然突出,同样从事非农劳动,具有城镇户口者其平均工资是农民工的两倍。二是拖欠克扣工资现象屡禁不止,虽然国家政策抑或媒体对农民工的薪资问题都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是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依然漫长。

⑶政治参与权利的缺失。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所具有的一种普遍性和广泛性的行为权利,但是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呈现出一定的边缘性。在国家宏观领域,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民工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得不到切实保障。在用人单位微观领域,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村中的精英分子,但是他们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的权利受到歧视和剥夺。陆学艺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工厂企业的党团组织是分设的,领导干部和城市户籍的正式党员同属一个支部,农民工党员另属一个支部,有些单位根本没有农民工党支部,因而农民工党团员被排斥在党团组织生活之外。

(4)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从历史上看,我国实行的是两种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社会保障方式,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着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而占人口80% 的农民群体被排斥在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才作为一个专门的社会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各大城市在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社会保障内容少,水平低,覆盖面不广,农民工参保意愿低,用人单位参保热情不高,退保现象严重等等。

⒊新生代农民工所承受的文化歧视。

⑴社会给新生代农民工的标签:“高犯罪群体”。在社会各界看来,新生代农民工是公认的高犯罪群体。社会给他们贴上“高犯罪群体”的标签,将他们视为犯罪嫌疑人,并时刻保持警惕,很容易使这些青年人接受这种标签效应,认为自己品格较为低劣,当他们无法凭借自身勤奋在城市中生存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手段来获取财物。

⑵社会媒体的污名化。[13]当前,在社会媒体的报道中,这一群体多以负面形象出现,即使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报道,他们也是以弱者或愚昧的形象出现的,这从客观上对农民工形象产生了污名化的作用。于是在一些城市人眼中只看到农民工愚昧、脏乱、素质低劣、有犯罪倾向等方面,而忽视了他们身上的诚信知报、笃实宽厚等传统美德。正是由于社会媒体的这些负面报道,使新生代农民工被贴上了各种不良标签,使其几乎成为“愚昧”、“犯罪”的代言词。

⑶城市居民的歧视。虽然农民工的出现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各种便利,但由于城乡之间的文化壁垒使得城市人从心里上歧视农民工。在社会多数负面报道的影响下,城市居民大多数人讨厌农民工, 在与农民工交往时多抱以警戒的态度,带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民工,认为他们是社区不安定的因素。

(三)不公平竞争对犯罪的影响

如前所述,由于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固有的体制、文化等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不平等对待,如今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担忧。这种社会不公平竞争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应当说,不公平竞争与犯罪是有关联的,且这种关联是多层次的。进一步讲,这种关联是社会和人的反馈机制的综合表现。正是由于这些表现或类似的多种模式才共同构成了多维的、多元化的社会,甚至具体影响到不同的犯罪类型。

⒈不公平竞争与新生代农民工财产型犯罪的关联。不公平竞争可以间接转为个人为谋取出路的财产型犯罪,此类犯罪多是偶发性的刑事犯罪,新生代农民工多是出于不得已,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不公平竞争的受害人,但他们犯罪的根本动因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于社会地位的丧失和生活的困窘。此类个人财产型犯罪,如盗窃、抢劫等,与其说是个人问题,不如说是社会问题,是不公平的社会环境过分挤压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空间。当然,任何行为或犯罪都是个案,都有其特定的个人因素。

⒉不公平竞争与新生代农民工情绪型犯罪主要指情绪不良类心理失衡犯罪的关联。单纯的(狭义的)心理失衡是指个体在愿望、需求得不到满足或遭受挫折时,产生的一种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紊乱的状态。它并不等同于心理异常,而只是心理由正常向异常过渡的中间环节(或前奏),[14]属一种不良情绪。一般而言,大家都会认为这些人犯罪是由于自我控制力低,自我实现欲过于强烈,殊不知这与不公平竞争引发的相对剥夺感和心理失衡有关。情绪型犯罪是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界定的,表现为情绪失控和冲动,即行为人带有一定情绪和情感色彩,在受到不良情绪、情感的直接作用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15]当某个新生代农民工遭受不公平竞争的待遇或后果后,开始时可能采取理智的对抗,但如果此后果对他的影响恶劣而持久,那么他的心理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非理智的对抗欲望会使他做出盲目的攻击行为。他可能对不公平竞争者进行针锋相对的直接攻击,或者单纯实施报复以示宣泄,或者自暴自弃、攻击自己。而当其无法察明被不公平对待的真正原因或已察明但又无法克服或不能排解时,就会将愤怒的情绪发泄到其他事物或人身上,将仇视施予社会,有时甚至造成社会性的灾难事件。显然,这就是社会不公平竞争恶性循环的典型表现。

⒊不公平竞争对新生代农民工反社会等心理异常类犯罪的影响。心理异常是情绪不良的恶性发展,有精神分裂、抑郁症、反社会人格、变态人格等多种类型。此类犯罪与不公平竞争的关系较隐蔽,多以个体的心理异常为中介,它与不良情绪型故意犯罪有很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顽固性和残酷性上。近年来,随着心理学的兴起,人们开始摆脱以往把此类犯罪人妖魔化的思维方式,改用心理分析法,社会环境所起的作用才逐渐显现出来:犯罪人的心理异常多是遭遇社会不公平现象反复刺激的结果。[16]例如:反社会犯罪的表现之一是代偿性反应,犯罪人大都有一种相对被剥夺感,他们通常认为,社会对于他们来讲是极为不公平的,其挫折心理和行为大都来源于社会,他们往往制造公共暴力事件,以向社会报复和宣泄。近些年,见诸于报端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此类犯罪的报道,就反映出了他们在社会不公平竞争下产生的极端行为。

因此,从上述犯罪类型可以看出,犯罪行为是社会不公造成的社会不良情绪的疏泄和个体生存问题的恶性异化,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是极为重要的,不公平的社会竞争将导致犯罪,甚至是产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抑或是总根源。

三、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治理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防控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较为困难的实践问题。当前,我国主流的犯罪防控主张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有效地遏止急剧增长的犯罪率。在深入考察当前防控理论及其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社会根源、社会原因以及个人因素,笔者认为,可以运用三元协调促进理论,旨在通过改革社会制度、联动犯罪防控主体和优化文化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人的充分发展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进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17]

(一)在制度上进行防控,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组社会分配体系

如前所述,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存在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社会根源,[18]因而从制度入手进行防控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因此,政府应加快我国城市化改革和建设的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以便充分发挥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也是我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实现城乡一体化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户籍问题,户籍制度已经造成了农民与市民的明显差距,农民群体已经严重弱化。[19]改革户籍制度不仅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保障他们的物质利益。政府应从保障农民工的现实基本权益着手,保证新生代农民工获得更多的权益。

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的安定感和依靠感,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为国民消除后顾之忧,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减少不满情绪。对城市中的新生代农民工,要把他们归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体会到并没有被社会抛弃而是能够得到作为社会成员应有的待遇,他们自然会消除敌视社会的态度,并融入和热爱这个社会。[20]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制订和落实符合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的保障制度来预防和减少这个群体犯罪。这也正应了西方犯罪学家李斯特所说过的一句话:“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21]

目前,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社会的分配体系还不够健全,新生代农民工的付出和所得还无法获得平衡,他们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利保障,而很多犯罪活动也都是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公而引发的。 因此,在新生代农民工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的社会形势下,我们更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进行分配。“将他们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给他们以平等的市民待遇,尤其在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公共物品的供给和分配上。”[22]在完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必定会更有利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此外,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分散的个体,其权利诉求能力还非常有限。所以,政府应该帮助他们成立自己的权益保护组织,并把他们的代表纳入到政府组织体系中去,使其有合法主张、保护自己利益的渠道。政府应该坚决打击各种侵犯农民工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有关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使他们在城市中不仅有生存的空间更有发展的空间,从而化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反城市情绪,减少与市民的摩擦与矛盾。[23]

(二)排除心理歧视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个人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样,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更需要全社会为其营造一个公平、合理、自由和被尊重的社会环境。 这对于预防和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有着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利用传媒消除城市居民与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隔阂与误解,引导传媒修正城市居民的优越心理。引导市民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尊重新生代民工的文化与心理需求,鼓励传媒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以及精神与心理需求,减少他们的孤独感与被遗弃感,从而拉进他们与城市的距离。要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与城市居民交流的机会。 进一步消除新生代农民工的自卑感,增强对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的了解,消除与城市的隔膜,使其尽快融入到城市社会中。

(三)拓宽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表达渠道

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在表达个人意见时有着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强的能力,而且他们也愿意向社会、政府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拓宽与新生代农民工沟通的话语渠道, 倾听他们的要求,了解他们的困难, 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另一方面,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诉求表达的意识和能力。首先,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其次,要扩大新生代农民工的信息量。“在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分化,已使得一部分人成为了信息的富有者,也使得一部分人成为了信息的贫乏者。信息贫乏者是信息社会的最大弱者,他们由于缺乏获取信息的手段,根本无法及时获得必要的生产性信息和生活性信息。”[24](p351-352)再次,要加强制度干预,改变新生代农民工阶层失语的现状。制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建构。制度影响社会行动,在行动者之间分配权力,并塑造个人的决策过程和结果。[25]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也认为,“权力是社会体系构成因素中的一个,它植根于人类行为的本质之中,是一种能够对一系列既定的事实进行干预以至于通过某种行为改造它们的构造能力”。[26](p79)最后,要消解现阶段强势群体的文化霸权现象,实现话语权的再分配。美国学者沃列斯坦曾经指出:“即使我们在打量各群体间发现所谓的文化差别,我们又如何解释这些差别呢,难道以其他的文化差别来解释吗?归根结底,我们必然回到要么是社会结构性解释,要么是社会生物性解释——这很快会漫入传统的种族主义歧视。”[27](p121)因此,只有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才能为新生代农民工阶层话语权的回归奠定坚实的文化合法性基础。

(四)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既要对其普及基本法律常识,从整体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又要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观念,使其学会运用法律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此外,还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维护问题,对其进行政策规定、治安户籍管理规章、劳动生产安全以及工商税务方面的行政法规的宣传,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

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开展广泛、有成效的道德教育。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时,多是强调因为法盲而犯罪,实际上,因缺乏道德感或者道德观念扭曲而引发犯罪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道德教育, 要特别提倡、支持和鼓励他们勤劳致富,引导他们在为社会、为他人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获取正当的物质利益。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来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的法制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正确的导向来引导他们的日常行为,防止犯罪意识在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扩散。

(五)探索人口管理新路径

对新生代农民工简单地采取堵、卡、限等手段,不仅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违背,而且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转变管理方式要以市场化为取向”,[28]要“从消极管卡转入积极服务,要从少一点‘不作为’转入多一点‘作为’”。在遏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过程中,要加强人口管理,而采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化、动态化、精确化管理模式将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六)创新司法实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06年10月,中国刑法学年会在杭州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黄京平教授提出一个引人瞩目的观点:“对外来民工等弱势群体初犯且轻微的犯罪,应该在量刑上实行宽容,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29]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经济、工作、生活环境等现状都是一些犯罪的诱发因素,在这些致罪因素的影响下,无论何人都有被诱发犯罪的可能性, 因此,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初犯的司法宽容是无可厚非的。

不仅如此,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实施刑罚的同时,还应考虑执法的社会效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同的犯罪采取不同的监管改造措施,才能尽可能地将犯罪控制在社会所能容忍的限度之内。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不同犯罪类型的罪犯以及罪犯不同的表现等个体差异,应坚持宽严有度、宽严审势的态度。对那些不认罪悔罪,不安心改造,肆意破坏正常的监管秩序的罪犯,该严管的严管,该禁闭的禁闭,该加刑的加刑,决不手软;对那些能够认罪服法,积极接受教育,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或者能够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的罪犯,应坚持严中有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理的管理方法,着力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术水平,让尽可能多的罪犯学到一技之长,顺利回归社会,使新生代农民工罪犯在受到严厉惩处的同时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法律的公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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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尹华飞,杨龙胜,谢建社.新生代犯罪农民工再社会化探索——以广东F监狱为例[J].青年探索,2008,(03).

(责任编辑:高静)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Living Space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Unfair Competition

Yang Xiejiao,Zhang Shuwei,Zhao Xue

Abstract:February 1,2010,the central document for the first time clearly stated that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concept,under conditions designed to promote the reality of today's new generation of people of migrant workers.Reform and opening up to now,has entered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they promote the city's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but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a crime ill of society.This paper stu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is group,on the basis of crime,from social causes,social causes and personal factors i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social perspective of unfair competition under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living space exploration crime,research unfair competition associated with crime,in order to coordin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ree areas to promot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eory,and seek to eliminate unfair competition,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to eradicate crime,the soil response.

Key words: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crime;social causes;three areas to promote coordination;social unfair competition

作者:杨燮蛟 章舒炜 赵雪

第4篇:农民工生存就业调查

长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农民工生存就业调查报告》

一, 导语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

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 在西方经济学与社会学理论中,关于劳动力市场有多种理论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Michael J.Piore)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第一(首届)和第二(次属)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前者特点是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后者特点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该理论比较准确地揭示了当前工业社会中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状况,为分析我国城市社会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视角。

在我国农名工则是第二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他们是当前我国次属、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本文是在抽样调查了社会不同领域195名农民工生存就业的现状的情况下进行探讨的。

二,正文

1,农民工就业的现状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社会上总体地位不高,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困扰着他们中的许多人。具体来说其就业面临如下问题:

首先,从总体上看,农民工人数庞大,中国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目前全国有约4.89亿农村劳动力,除去从事农副业者及在乡镇企业工作者外,仍有1.5亿剩余劳动力,他们中大部分转向了城市。其次,农民工个人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1)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农民工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

(2)求职手段低:农民工就业利用初始的社会网络,有调查表明,有68.2%的人是以亲戚、朋友介绍的方式进入城市打工,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

(3)职业选择面窄:农民工大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职业,如清洁工、建筑工、保姆、服务员等工作。

(4)工资待遇差:次属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超时间工作、超强度劳动,而工资却极低,又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不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也没有被纳入“三条保障线”内。

(5)农民工讨薪难: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不能加入工会,更没有自己的农民工组织,工资被人为地压低,并且被拖欠,农民工讨薪成本高昂,至少收益的三四倍 再次,对农民工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各种公共服务规划并没有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存在和需要,对这些人的社会管理费用也没有包括在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中。同时,一些政策和法规也有不完善之处,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一些企业经常在试用农民工一至两个月后,以不合格为由将他们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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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学者通过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得出以下几种观点

1从制度障碍的角度。许多学者把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认为是以户籍为代表的人为造成○

种种限制,如蔡昉等通过分析测算得出,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中,只有24%能够被个人特征的差异所解释,而剩余的76%是被户籍制度和其他一系列城市偏向福利体制所造成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政策带来的,此提出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打破这些壁垒,减少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在21世纪之初,一些省市(如浙江省、宁波市、石家庄市等)颁布了硬性条件,解除农民工的种种限制,农民工的近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放开限制和降低留城市户口的门槛并不必然带来经济门槛和素质门槛的降低,反而由以前单纯的户籍有形壁垒,转变成了学历、技能、高昂住房费用等的无形成本。因此,是否笼统的提出户籍改革、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就能根本解决这一难题值得商榷。

2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角度。有研究表明在非正视劳动力市场中,进城农民工的教○

育回报并不十分明显,工作年限不仅失去人力资本积累的意义,甚至还影响了收入的增加

[7]。人力资本缺失不是农民工处于劣势的唯一原因,社会资本的匮乏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认为表现为血缘、亲缘、地缘形式原始的“强关系”在低级的劳务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而利用业缘等“弱关系”在首属劳动力市场更容易发挥作用。研究表明,人力资本越高则拥有和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越强,对于初次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来说,社会资本的作用远远大于人力资本。因此提出加快培养人力资本和提升社会资本的建议。

3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有研究表明农民工能力弱势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信息能力弱势,由○

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在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公共产品享用、文化娱乐消费上表现出来的弱势很大程度上与其弱信息能力有关,提出增强农民工信息能力,特别是准产业工人地位和市场结构交换能力.

4认为缺乏相关利益集团的推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相关理论表明,劳动力供过○

于求的宏观环境中,农民工的分散化和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的行为,以及一些政策上的失误,使得当前中国社会难以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利益集团,农民工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产生自发自觉的集体行动改善自身的处境。为此,建议组建农业利益集团来解决三农问题。 5认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于农民工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很多研究都提出由政府发○

挥主导作用。如由政府加强教育、提供中介服务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甚至提出对企业工资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障进行强制性的管制,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来推动农民工的发展,增进农民工的权益。

从不同文化特质和生活方式的角度。社会学家认为城市具有别于乡村的一整套社会与文化特质。农村生活体验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心理的、思维的、人格的特点是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生活。农民工进入城市,不仅体现为地域空间的迁移、社会角色的转变,更体现为一种精神空间的迁移。这种城乡之间的“文化震荡”让农民工不知所措,而又无法抗拒,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获得相应的归属感,依然是城市中的边缘人。

以上研究均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侧面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具有非常强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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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和指导意义。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及文化演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信息不对称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常态。政府对农民工就业的各项措施,是否存在政府失灵,即是否存在矫枉过正或者无法达到预期良好目标,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与前面的研究不同,本文认为,与其它市场一样,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也是由市场交易双方、市场中介、市场交易规则、市场交易过程几个方面构成的。本文将通过对劳动力市场各个主体和各个环节进行经济学分析,以期对农民工就业研究能够有所裨益

2 农民工生存的一系列问题

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

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

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农民工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工种。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意识的误区,导致制定政策的错位。其一,在决策者眼里,因为存在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利益之争,即农民工进城就业,加剧城市居民的就业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趋向与城市居民的利益趋向一致。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从而试图将农民圈在农村。

其三,我国各大城市存在“隐性超城市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进一步加剧,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劳动力失业给城市政府带来的成本十分巨大,而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种田,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入。

其五,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自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一部分城里人认为农民工抢他们的饭碗而产生的反感和仇视。这些原因虽是城市限制农民工进入数量、工种限制等歧视性政策的直接理由,当然农民工就业歧视也有一些其他深层的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3, 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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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就业条件和生存状况逐步改善○

1、改善生活、增长知识、学技术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 ○

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

3、社会保障进入农民工领域 ○

4、部分农民工取得专业技术证书,成为企业骨干 ○

5、七成以上农民工具有相对稳定的住所,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 ○

6、绝大多数农民工逐渐适应城市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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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问卷

调查地点:接受调查者:

1、性别: A.男□B.女□

2、年龄: A.18岁以下□ B.18-24岁□ C.25-34岁□ D.35-44岁□ E.45以上□

3、您目前从事什么工作?A.环卫工□ B.建筑□ C.餐饮服务□ D.家政□ E.工厂工

人□ F.打零工□ G.其他□

4、文化程度:A.小学或以下□ B.初中□ C.高中或以下□

5、月平均工资水平:A.500--800□ B.800-1200□ C.1200-1500□ D.1500-2000□

E.2000-3000□ F.3000以上□

6、每天工作时间:A.8小时以下□ B.8-10小时□ C.10-12小时□ D.12小时以上□

7、您平时有加班吗?A.没有□ B.有□

8、基本工资多用于(多选)A.日常生活开支消费□ B.租房□ C.储蓄□ D.子女教育

□ E.赡养老人□ F.娱乐消费□ G.其他□

9、您平时是否有什么休闲活动?A.上网□ B.运动□ C.看电视□ D.闲聊□ E.逛街

□ F.其他□

10、您目前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A.自己租赁□ B.与他人合租□ C.单位统

一租赁□ D.自己购买□ G.其他□

11、您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A.没签□ B.签了□

12、下列社会保险你或单位为您参加了吗?A.工伤保险□ B.医疗保险□ C.商业保

险□ D.失业保险□ E.养老保险□ F.其他□ G.不了解□

13、对用工单位的首位期望:A.按时发放工资□ B.办理劳动医疗保险□ C.降低工

作强度□ D.得到公平待遇和相关技能培训□ E其他□

14、对政府的首位期望:A.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合法权益□ B.尽快解决

子女上学难,学费不合理问题□ C.完善户籍制度□ D.得到相关社会保障,如保险医疗等

□E.其他□

15、在外打工期间,你常常感觉:A.感到寂寞孤独,难以适应环境□ B.担心人瞧不起□ C.基本适应□ D.积极面对□

第6篇:农民工生存现状社会调查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民工生存现状报告

系: 负 责 人: 指导老师: 学

号: 顺 序 号: 小组成员:

间:

前言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民工的队伍日益壮大,农民工的作用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一方面,农民工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作为城市的“边缘人”,他们也受到了当今社会的歧视和现实政策的制约,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作用的正常发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局面,阻碍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为城市繁荣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因此,注重研究农民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发挥蕴藏在农民工中的巨大能量,使他们积极投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对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把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的解决与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制定综合性的经济发展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又对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大的、积极的和现实的意义。

1. 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农民工生存现状,引发社会关注。通过对农民工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一方面可以使人们加深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使他们得到社会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2. 调查内容:

此次着重调查农民工生存现状,包括生活工作环境、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条件等。

3. 调查方法

主要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为主,兼有描述性调查,对调查对象进行访谈

4. 调查对象及抽样方法

调查对象:石家庄市区农民工个体 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

对餐饮、建筑、制造、运输、服务等行业的农民工进行抽样发放问卷及一对一访谈.

二、 调查结果分析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80%,未婚青年占了69%,60%的人每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石家庄打工的。

那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1. 收入支配方面

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40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15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5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400元生活费,交了500元的房租后,可以**费的只有10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6%,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2. 精神需求方面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3. 权益保障方面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90%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68%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5%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4. 子女上学问题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 调查建议:

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 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3.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4.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5.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6.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四、 调查总结:

通过此次调查,我了解到了目前农民工生存现状,深刻认识到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的艰辛与无奈,农民工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而他们却处于一个尴尬境地,我们能做的就是尊重他们,提高对他们的重视程度,集全社会之力解决农民工问题。要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了解他们现状,毕竟我们个人力量有限,不能全面了解他们的需求,因此就要借助社会力量和国家职能部门就行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解决好相关问题,不能相互推诿,不能再让城市建设功臣遭受尴尬境地了。

参考文献:

[1]任宗花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J]《 时代经贸 》2011, 10:225-225. [2]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报告[J].改革,2006(5). [3]罗兆锋.我国农民工群体特征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 [4]郑功成.对农民工问题的基本判断[J].中国劳动,2006(8). [5]刘启营.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特点及改善对策[M].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9(5). [6]陈丰.当前农民工市民化制度缺失与归位[J]. 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1). [7]李强.社会学剥夺理论与我国农民工问题[J].学术界,2004(4). [8]国家统计局.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9]北京统计局.2010年北京区域统计年鉴[M].北京统计出版社,2010.

农民工生存现状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工友: 你好,我们开展了此项农民工群体生存现状调研,调研的结果将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您的回答对我们非常重要,因此烦请您认真如实填写。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在“____”上填写相关内容,在相应选项上画“√”。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性别--------- 年龄----------- 1. 您从事的行业是什么? A餐饮 B建筑 C制造 D运输 E服务

F其他-------- 2.您的收入水平是多少? A500以下 B501-1000 C1001-1500 D1501及以上 3.您的学历? A小学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 D大学及以上 4.您来石打工途径 A亲戚朋友介绍 B中介机构

石家庄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4月 C公司招聘 D其他-------- 5.您平均每天大约工作时间是多长 A严格8小时 B十小时左右 C十小时以上

6.您工资主要用途是什么 A供孩子上学 B家里日常开支用 C其他

7.平时有什么娱乐活动 A唱歌 B看书 C其他

8您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A是 B否

9.加班后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A是 B否

10.当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会依法 维权吗? A会B不会

您对您目前现状有何看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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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任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借着暑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现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六.农民工给社会的巨大考验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

第8篇: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近些年来,大批农工涌入城镇打工。他们的到来为城市又增加了一条风景线,又多了一群忙碌的影子。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对于后来进入城镇谋生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生活方式或许与城镇人口显得有些许的差别。更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较脏,工作较累,常常衣冠不整,因而常常受到人们的另眼相待。与城市人的生活显得格格不入。我利用寒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实生活状况。

调查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3月5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山东省潍坊市xxxxxxxxxxxx

山东省安丘市xxxxxxxxxxxx

到目前为止,城镇中已有大量农工。他们干的往往是最脏、最累的活,然而他们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就在他们身上却存有大量的问题值得我们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现状也牵动着社会上许多人的心,现在就将此次实践活动的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一、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

根据走访调查得知,潍坊市新安街道北韩村七成农民到城市打工,绝大多数人进城打工就是为了挣钱。为了见识世面、积累经验的占少数。随着物价的上涨,农民仅靠庄稼地里的农作物来维持生活已经越来越不现实。北韩村虽处在平原,但水源条件不是很好,不适宜种植经济作物,因而庄稼地里的收入很少。再加上子女上学,人长世事等等哪一样都离不开钱,农民工只有到城市务工才能缓解一下家中的经济压力。而家中原来的庄稼地也中上了

较好管理的树木。现在庄稼地中树木所占比例已越来越重。而家中青壮年也几乎常年在外,因而家中留守的几乎全是老年人。

二、 农民工收入问题

尽管国家对农民工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很多负担,但是农民工为了生计还是不得不进城打工,生存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根据网上调查的数据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工资为1000元,其中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所从事的多数是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这样的行业既脏又累,工资还低。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农民工的工资依然没有较大长进的根本原因有两个:

一、农民工接受的教育文化程度较低,只能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而这种部门的工资是较低的。

二、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严格限制农民工加入某些行业工作。

三、 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近一半的农民工每周工作七天。长时间、高负荷的劳作必定会导致农民工身心疲惫。某些包工头为了追求高效益,不顾农民工的身体劳累,想方设法的拖延时间;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大,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但由于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近40%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合同,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费;57%得不到工伤补贴;80%不能带薪休假;90%不能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实现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想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

1、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

2、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

3、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

1、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项税收和费用所困。

3、新型合作医疗方面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

四、 农民工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居住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的农民工居住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城郊之间。

在寒冷的冬天,当我走进临时搭建的工棚时,感觉到有风不停地从门外透过缝隙刮到屋内,其温度和室外不差上下。工人们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的,密封性很差,晚上冻得都穿着衣服睡觉。”

通过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得知:近40%的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

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近几年来一直困惑着人们。在农民工家里,剩下的或许只是老人,这样不健全的家庭成员关系必然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这样的成长环境,很容易造成孩子的孤僻,甚至很难与他人交流,最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必将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六、 农民工给社会的巨大考验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重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潍坊市调查过程中,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

农民工涌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的生存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从而更好的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让我们一起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又不可或缺的社会群体吧!

第9篇: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与思考

——就调查四川外国语学院建筑工地的农民工

前言:

在放假之际,在川外的朋友的带领之下,对川外新校区(山上) 附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基本情况的随机抽样访查, 主要问题涉及基 本的法定权益保障情况(见附表) ,对川外农民工基本情况有了较为 清晰全面的认识。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四川外语学院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共调查了 30 人

(二)调查方法: 问卷(见附表)调查与随机性提问调查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农民工基本权益严重缺乏法律保障

结果显示,86.67%农民工都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 甚至没有签订合同的概念, 更没有签订法律规定的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和劳动权益严重缺失;休息权利也得不到 保障,60%平时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80%周末也处于工作状态,并且 基本上没有加班费;60%认为施工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环境较恶 劣;虽然工资大部分能基本按时发放,但劳动强度大,时间长,负担 沉重;值得注意的是存在这样的一个农民工群体,他们(占调查总数 的 80%)不具备专长的技能,对市场劳务信息一无所知,迫于生计,作为临时工由当地包工头统一召进来,与建筑单位并不发生直接联 系, 这样一来他们的境遇就更为艰辛, 做各种杂活, 从而收入不固定, 工资要根据劳动力状况(老、壮、轻,老年群体人数较大)及劳动强 度来定,实际上评判权是握在包工头手里的,工资发放也是由包工头决定的,这样,这些农民工遭受着双重的剥削与欺诈。另据了解,这 些情况都是普遍存在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 民将进入城市,他们的辛勤劳作一方面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另一方面成了一批人压榨的对象,肥了个人的腰包。更可悲的是他们 并没有被城市真正接纳,处于边缘的地位。这是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他们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是对良知的拷问,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市场调节作用日 益彰显。 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加 快。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 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 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及制度形成的城乡差别,农村居民与城镇 居民差距显著。与这两个群体相比,由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则形成了 一个相对庞大的“中间阶级” 。一方面,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工根 本无法享有许多由《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地位十分低下;但与仍然 留在乡下的农民相比,则这些人致富快,条件相对要好得多。正如胡 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的 那样, 在一个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农业国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工业国转变的过程中,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 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也 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在目前这种条 件下,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是一项亟待解决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对农 民工的差别对待是于法不容的, 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可持续地发展。 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 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二)随机提问访谈结果:

缺乏技术的老年工与具备一定技术的青壮年工的差距较

采访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工地上相对一些脏活, 累活,几乎都是无技术的老年人,他们靠着纯粹的苦力挣钱;而相对 年轻的劳动工,大多是或多或少地会些技术,相比之下,他们的活儿 更要轻松且工资更高。

整个工地上,50 岁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 16%,由于不懂得技术, 他们都在从事着最基础最苦力的体力劳动。 工地上 20 到 40 岁的人占 了 64%,这群年轻的农民工,大多身怀技术,在工地上从事着与自己 的技术相关的工作,相比之下轻松许多,工资也高出一截。

在对所有的 30 名采访者进行总结以及从包工头处了解到的数据 进行归纳后, 我们将年轻农民工和年老农民工的工作生活及精神压力 等各方面做了对比,得到了如下结论:

三、建议(或对策) 建议(或对策)

经过此次的调查,我们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我们了解到了以上 的现状与问题。农民工的处境较之以前有所改善,但普遍维权意识淡 薄。工资都是以天计算,也大都能按时发放。工人们对工作环境、住 宿条件、食堂等也都基本满意,但在签订劳动合同及保险这一部分大 多数人表示不清楚,尤以年龄较大的工人为主。采访的 9 人中,只有 两人明确说签了劳动合同,一人有购买保险,而这三人都是有技术的 年轻工人。 年纪较大的工人们大多回答说没有签保险, 但如果有工伤,老板肯定要给钱。 这种保险制度就仅仅是这样简单的口头协定吗?如果真的受伤, 工地方面具体应该承担多少?太多的问题都没有书面说 明。如果他们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兄 弟是否知道怎样维权,他们的呼声是否会被轻易地忽视或掩盖。怎样 去改善现状呢?

(一)完善农村基础文化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完善农村基础文化教育, 基础文化知识是了解法律知识的前提条件。

目前世界上每 10 个文盲中就有 1 个是中国人,其中我国 90%的 文盲分布在农村,一半文盲在西部地区。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扫 盲工作取得了世界公认的历史性成就,成人文盲率由 10 年前的 22.23%下降到 8.72%,但文盲绝对数仍高达 8507 万,多在西部等不 发达地区。在农村贫困落后地区,已经形成恶性循环(06 年数据) 当今社会已进入了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 如果无法识字则失去了与外 界信息联系的基本桥梁,更无法说科学技术、法律知识等。在我们采 访到的年龄较大的农民工中,有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现象。 虽然《义务教育法》已颁行二十多年,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也 十多年了,但基础教育经费投入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硬件建设 投入仍然过少。在广大农村,中小学校舍、实验教学设施、体育场地 和器材、艺术教育设备、图书资料无不或有缺项,或数量不足,办学 条件达基本要求尚须时日。当下的农村教育尚有很多问题,老一辈的 他们条件就更艰苦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大力重视农村教育问题, 从现在抓起,普及农村教育,提高我国的整体国民素质,这既保障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又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强农村成人职业教育,提高生存能力

加强农村成人职业教育, 除了基础教育,农村的成人教育也是十分需要的。

成人教育同时也可以和基础教育相结合, 结合实际开创有特色的 职业教育。从而农村学员不仅可以得到文化知识,还可了解到城乡地 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青壮年农民 进行周期短、 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 对于务工农民应加强岗位培训, 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要有针对的进行基 本的法律常识的培训,提高务工农民的维权意识。

(三)完善农村公共社会保障体系,让“老年农民工”老有所依 完善农村公共社会保障体系, 老年农民工” 在我们的调查中,老年农民工并不少见,他们微微佝偻的身影 让人印象深刻。 为什么年纪一大把了还出来务工?他们给出的答案多 少有些无可奈何, “田里弄不着钱” ,有的还是要供养已经二十多岁的 孩子“儿子在驾校上学,每个月还要一两千块钱” ,还有的老人家认 为家境不好, 自己出来干活理所当然。 可是这毕竟是辛苦的体力劳动, 有些活年轻人干起来都有些吃力了,何况他们。

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进入老龄化行列,以下 是山东省某县农村老年人目前生活状况。在被调查的 60 岁以上老年 人中有收入但不固定的占 50%;没有收入来源的占 10%;有固定收入 来源的仅占 40%。7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人的收入基本能满足自己的 消费需要;不能满足需要的占 30%。在生活方面,有 80%的子女经常 过问老年人的生活,20%的子女偶尔过问。33.3%的已与赡养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合同,在这部分签订赡养合同的家庭中 60%可以得到执行, 40%的得不到执行。

农村缺乏公共社会保障。 “养儿防老” ,依靠子女及亲属赡养老年 人,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今天,这一传统由于种种原因正被大大 削弱,特别是在农村。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社会保障制度 能否在农村地区同样地实施,是我们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占全国人口 70%的农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目前,政府的策略是:首先扩大城镇 社保的覆盖面,对于农村,政府则鼓励有条件的较富裕的地区尝试实 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当下我国还有很多农村地区生活水平还没有达到小康, 在那里推 广社保制度肯定是有很多问题的。 这关键要看我们是否关注农村老年 人的利益,是否能结合实际。在政府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采取多 种形式的有效措施,例如建立老年人关爱中心等,在满足其基本生活 需要的同时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给予他们真正的关爱与帮助。当 然这种形式还需要长时间的打磨,以及农村思想观念的转变。山西省 朔州市某乡从 2007 年 7 月 1 日起, 开始为 65 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月 发放 30 元的生活补助。这是我国农村老人第一次制度化地享受政府 “生活补助” 。有开始就会有发展,在祖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 下,相信我国的农村也会越来越好,农村的老人们也会越过越舒心。

附表:

农民工基本情况问卷访查(川外建筑工地)

(以下小括号内数据为调查统计数据)

1 您来自哪里?

A.重庆本地(26 人)B.外地人(4人)

2.您年龄在哪个范围?

A 20~30(8 人) C 45~50(8 人)

C 30~45(10 人) D 50~60(4 人)

3.您属于固定工人吗?

A 是(5 人) B 不是(25 人)

4 那你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呢?

A 技术工(6) B 杂工(24)

5 有没有与工程单位签订合同?

A 有(4 人) B 没有(26 人)

6.是通过包工头进来打工的吗? A.是(24 人) B.不是(6 人)

7.工资多少是有包工头决定的吗? A.是(24 人) B.不是(6 人)

8 工资能按时发放吗?

A 能按时支付(25 人) B 不能,有时拖欠,但最终会付清(5 人)

9 大概一天能挣多少钱?

A 30~40(14 人) B 40~50(2 人)C 50~60(8 人) D 60 以上(6 人)

10 在法定假期里,国庆中秋放假了吗?假期期间加班有加班费吗? 如果有,是多少?

A 在法定节假日放了(4 人)B.没放,但是有加班费(6 人)C.没放,只有平时工钱(20 人)

11 一天工作多长时间?延时有加班费吗?

A.8 小时以下(6 人) B.8~10 小时,有加班费(6 人) C.10 小时以上,无加班费(18 人)12 周末休息吗?假如加班,有加班费吗?有多少?

A.休息(6 人) B.不休息,无加班费(24 人)

13 有没有签订保险?(法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A.有(4 人) B.没有(26 人)

14 工地宿舍居住条件如何?

A. 较舒适(6 人)B 一般(16 人) C 较差(8 人)

15 工地伙食怎么样? A 较差(5 人) B 一般(8 人) C 较满意(17 人)

16 生病了、受工伤了怎么办?

A 主要自己出钱去治疗(18 人) B 主要工头出钱去治疗(4 人) C 停工回家(8 人)17 工地安全设施条件如何? A.较完善(4 人) B.存在不足(8 人) C.存在较大隐患(1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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