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3-04-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本社区在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时,能够对社区居民实施快速高效的紧急疏散,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社区根据本辖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而进行的人口紧急疏散任务。

二、社区概况

(一)地理位置

×××社区位于重庆市××××××,社区有居民楼39栋,其中大部分为 “农转非”人员,面积1.2平方公里。

(二)人口数量

总人口5000余人。其中在籍人口2612人,暂住人口2300余人。

(三)应急避难场所

××广场作为本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可紧急疏散3000余人;如灾情较重,需要对本社区的人员进行全面疏散。

三、组织体系

(一)成立社区民防工作站 站 长:××× 电话: 副站长:×××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职 责: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动员本社区力量,做好人员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和安置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

社区民防工作站电话号码:××××××

(二)成立社区民防志愿队

1、报警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接收到上级发布的地震灾害事故警报信号后,×××负责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的警报报警工作,通知小区居民紧急疏散隐蔽。×××和×××负责一小区的报警工作;×××和×××负责二小区的报警工作。

2、工程引导志愿队(3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接收到上级发布的地震灾害事故警报信号后,×××负责社区居民进入人防工程和广场绿地的疏散引导工作。由×××

负责一小区社区居民向疏散地点紧急疏散的引导工作;由×××负责二小区社区居民向疏散地点紧急疏散引导工作。

3、自救互救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本社区受地震灾害事故有人员伤亡时,自救互救志愿者负责为受伤居民提供临时的应急救护工作。

4、安全管控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本社区受地震灾害事故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时,安全管控志愿者负责给倒塌建筑物设置警戒线和组织道路管制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社区平时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救灾器材,医疗急救包、简易通信工具(话筒)、应急照明器材(手电筒)等应急装备应配发给社区志愿队。

四、应急措施

(一)室内应急措施

发生地震时,若家住平房,且离门很近,应尽可能冲出门外。如住在楼房,应立刻躲在室内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如承重墙墙根、墙角、有水管和暖气管道等处。卫生间、厨房、贮藏室开间小,抗震性较好,也可以作为避难空间使用。如果找不到或去不了上述地方,也可躲在床下、桌下或坚固的家具旁边。如有可能,应关闭煤气和电闸,熄灭炉火。要注意保护头部,以防砸伤。不要上阳台,不要去乘电梯,不要随拥挤人流下楼梯,因为这些地方容易

崩塌垮掉,也千万不要跳楼。如果在教室,要听从教师的统一指挥;如果在公共场所,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所有室内人员在初震过后,都要尽快撤出,到广场、公园等开阔地躲避余震。

(二)室外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时,正在室外的人员应双手交叉放在头上或用挎包等物件顶在头上,跑到空旷的地方去,此时切记不能返回屋里取东西。注意避开高大的建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物)、烟囱、水塔、广告牌、路灯、大吊车、砖瓦堆、油库、立交桥等。避震时可以蹲下或趴下,避免摔倒。

五、紧急疏散

本社区发生地震灾害事故后,社区民防工作站负责人立即启动《×××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知社区民防工作站人员和社区民防志愿队赶赴地震现场,了解、核实地震灾害事故的情况,并组织力量实施应急疏散,相关人员应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一)疏散程序

报警志愿队要根据各自负责的片区迅速传递疏散通知,各楼栋长负责通知本楼栋居民按规定的疏散路线(严禁乘坐电梯下楼)迅速到本楼栋楼前集合,清点人数,统一带领本楼栋居民沿事先确定的路线步行到预案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待全体人员到达后开始点名。地震停止后,各楼栋长要立即清点本楼栋疏散人员,收集人员受伤情况,在确认可以返家后,在楼栋长的带领下返回楼前。

紧急疏散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预案确定的位置。具体实施按附表《×××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疏散计划表》的要求进行。

(二)要求

1、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要在接警后5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社区民防工作站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3、社区民防工作站应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杨家坪街道报告震情、灾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4、自救互救志愿队要做好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和救护准备,一旦有人受伤要立即投入应急救护行动之中,做好抢救和转移伤员的工作。

5、安全管控志愿队要做好地震灾害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一旦有建筑物倒塌,要立即设置警戒线和实施道路安全管制。

(三)疏散注意事项

1、《×××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由社区民防工作站站长(如站长不在,由副站长担任临时指挥员)负责启动,并承担应急指挥职责。

2、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相关工作人员要沉着冷静,加强协调,全力配合,严格按预案规定的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3、社区民防工作站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是要保证疏散期间现场指挥人员与杨家坪街道的通讯畅通。

4、对应急疏散场所的安置,要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中小学生、科研人员等使用,同时利用就近的空旷场地进行疏散隐蔽。

六、后期处置和新闻发布

本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处置完成后,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社区志愿队队长应将地震灾害事故救灾中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社区民防工作站上报,社区民防工作站核实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报告。由上级相关部门通过新闻部门统一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未列的次生灾害处置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灵活处理。

(二)本预案所涉及的救援队伍,如预案未提及,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三)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和地震灾害等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本预案主要对地震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作出基本规定,其他各类事件可参照执行。

八、培训和演习

根据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预案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每次地震灾害事故处置完成后,社区民防工作站应对事件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对预案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第2篇:南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防汛方针,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南苑社区位于铜川市印台区中心地带。北起北关东街,南至市自来水公司,东以漆水河为界,西至印台乡杨贬村,隶属于印台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共有西山、南街、南关三个居委会,有驻区单位23个,住宅小区22座,辖区内共有常住户2496户,人口8088人,面积1平方公里。

二、危险区分布情况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结合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本社区危险地段李家沟、南关居委、罗家沟、南沟、杨沟险等55处,涉及2个组。

三、防御组织机构及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组长:周斐

副组长:段萍萍、温学样

成员: 任惠云、侯海燕、王丽丽、蔡建梅、赵苗

分工负责:监测员1人,负责观测雨量、水位及观测设施管护.预警员1人,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设施管护;应急抢险队10人,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

四、预警及响应

当接到上级预警信息时,按要求执行。预警遵循已设定预警指标,预警员根据指令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报警工具为铜锣和吹哨子等报警器材,警报信号设置为:连续敲击铜锣、停一分钟,再连续敲击铜锣、停一分钟┄┄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社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转移安置联络人通知转移安置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持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转移安置联络人组织进行安全转移工作,危险区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Ⅲ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Ⅲ级标准时,社区干部、预警员、抢险突击队到岗到位,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测和巡查。

Ⅱ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Ⅱ级标准时,做好转移准备,密切监视,随时报告,抗洪抢险突击队随时准备抢险。

I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I级标准时或出现山体滑坡征兆时,社区主任下达立即转移命令,组织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资储备

为防止南苑社区南关和西山小组汛期可能出现的灾害,我社区准备了以下防汛物资:铁铲、镐头、扒子等工具; 信息传输:根据紧急电话、手机短信、敲脸盆等。存放地点社区,保管人段萍萍,联系电话:13992932523 附:表

1、

2、

3表1:南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分工

表2:南苑社区抢险队人员表

表3:地质监测人员表

南苑社区 2012年3月16日

第3篇:社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社区: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畸形发展,贯彻履行“平安第一,枕戈待旦、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保持迷信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祸丧失,依据防洪等有关划定,联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引导机构跟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收党工委、办事处对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看法,领导、指挥、部署、和谐超尺度洪灾难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行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举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用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荣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质储备、100人抢险步队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系信号(呜锣),一遇险情即时组织大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产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视值班、物资贮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人民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冷巷下水管道清淤畅通、紧迫情形组织干部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同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濒临保障水位,水库水位靠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讨,并报指挥长决议。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包社区领导自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懂得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重要问题,检讨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浚和各项度汛办法的落实。依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请求按时实现义务。及时控制汛情,领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安排,与社区独特组织指挥群众加入抗洪抢险。坚定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点各分包社区在洪水产生后敏捷开展救灾工作,部署好群众生涯,尽快恢回生产,修复水毁工程,坚持社会稳固。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预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12年汛期限度水位表》把持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革。光彩社区当真落实防汛义务制,要增强管护,亲密留神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刻组织群众按照计划好的撤退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性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因为行洪标准偏低,大局部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筹备工作。社区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社区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3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第4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 应急保障

7 预案管理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 名词术语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高温、沙尘暴、雷电、大风、霜冻、大雾、霾等灾害由地方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国家与地方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监管、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 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国家应急广播系统、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专用海洋气象广播短波电台、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国家应急广播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3 预警准备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国务院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门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海上船舶险情及船舶溢油污染时,交通运输部门

6 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部门启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部门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林业、农业部门启动《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沙尘暴灾害时,林业部门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海洋灾害时,海洋部门启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管部门启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民政部门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外交、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国务院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 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防汛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 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暴雪、低温、冰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渤海、黄海的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4 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民航、铁道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6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7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8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民航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省(区、市)、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7 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经国务院同意。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国家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国务院。

5.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6 应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国务院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1.1 Ⅰ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5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两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省(区、市)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2 Ⅱ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暴雪天气。

(4)干旱:3~5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1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

(7)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成片40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3 Ⅲ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特大暴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2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摄氏度以下。

(6)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

(7)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冰冻天气。

(8)低温:过去72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9)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10)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

(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4 Ⅳ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大暴雨。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

(4)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5)低温: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6)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4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35摄氏度及以上,且有成片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7)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沙尘暴天气。

(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

(9)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10)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11)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

8.1.5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8.2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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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冰冻是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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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蓬安县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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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修订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乡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制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接收体系建设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2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6 应急保障 7

奖励与责任

7.1 奖励 7.2 责任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解释部门 8.2 预案修订与完善

8.3 预案实施时间

9 附则

名词术语

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

一、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蓬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蓬安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冰冻、低温、高温、沙尘暴、大雾、霾、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作物病虫灾害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乡村行政领导负责制。乡政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气象

4 灾害的应对工作,各村委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本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部门分工、协作联动。参与应对工作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加强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科技先导、技术支撑。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2 组织体系 2.1乡应急指挥机构

乡政府成立蓬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乡政府乡长任指挥长,乡政府分管乡长、乡气象服务站站长任副指挥长。乡教育组、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水文站、农经站、电管所、各村村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主要领导为成员。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 2.2应急指挥机制

当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或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时,由乡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统一领导和组织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分灾种响应的相关规定,启动本村、本部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工作。

5 2.2.1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是否进入应急状态。进入应急状态后,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公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2.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县、乡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等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村应急指挥机制

村委会应建立相应的村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村应急指挥部应针对本地发生的气象灾害,先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乡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接收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乡镇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

6 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自动雨量站,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乡气象服务站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和服务信息接收系统,开通宽带气象服务网络,在村镇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气象电子显示屏和手机大喇叭等,提升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3.1.2 灾害普查

乡政府组织气象等部门建立以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 预警信息的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2 接收预警途径

乡政府和乡应急指挥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手机大喇叭等一切可能的接收手段接收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7 乡政府要在学校,村镇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 预警准备

接到预警信息后,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研判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乡政府、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村和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省、市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

4.2 响应启动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机制。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 8 象灾害预警信息,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会商,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范围,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由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由乡应急指挥部第一副指挥长签署,特殊情况下由第二副指挥长签署,各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命令启动相应响应级别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响应。

4.2.1 IV级响应

乡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IV级响应命令,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村、相关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命令,相关村、相关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

4.2.2 Ⅲ级响应

乡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Ⅲ级响应命令,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

9 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每天9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

4.2.3 Ⅱ级响应

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Ⅱ级响应命令,召集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全体会议进行紧急动员,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乡应急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24小时领班,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每天9时、15时两次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

4.2.4 I级响应

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I级响应命令,召集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全体会议进行紧急动员,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加强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命令,相关村、相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乡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每天9时、15时、

10 20时三次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

4.3分部门响应

乡教育组、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水文站、农经站、电管所、各村村委会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基干民兵、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乡、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4.4.1 暴雨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堤防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学校

11 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通讯管理部门加强通信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各种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 暴雪、低温、冰冻、霜冻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通讯管理部门加强通信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各种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12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公路、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村镇加强危房检查,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村镇组织对农作物和蔬菜大棚、畜牧业和大棚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雪后及时清扫积雪。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寒潮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村镇要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畜牧业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林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

13 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4 沙尘暴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乡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乡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乡应急办协助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5 雷电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雷电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电业部门负责做好供电设施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及时做好

14 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通讯部门加强对基础电信设施防雷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通信企业落实雷电灾害防御措施,及时修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乡教育部门落实防御雷电灾害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

派出所维护好社会秩序,负责雷电引发火灾的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民政所做好雷电灾害救助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雷电伤亡人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

各村委会组织、指挥、协调本村的雷电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雷电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乡应急办协助民政、气象、安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6 冰雹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15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民政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乡应急办协助民政、气象、农业、安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7 大风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乡教育部门负责各直属单位落实防御大风灾害措施;指导

16 各类学校开展大风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

派出所要做好本乡遭受大风灾害袭扰时的治安维护等工作;负责倒塌房屋内人员抢救等救灾任务。

民政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乡农业应对大风灾害工作;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恢复生产。

乡卫生院负责伤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 乡政府负责城市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倒伏树木的应急抢险;处置居民区内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树木;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地带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电业部门负责供电设施的大风灾害防御工作;及时组织电力故障抢修。

各村委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的大风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大风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乡应急办协助民政、气象、农业、林业、安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

17 工作。

4.4.8 高温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村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乡村要做好用水安排,协调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 干旱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18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10 大雾、霾

乡气象服务站要加强本乡气象要素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发展趋势,接收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为乡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乡政府或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

19 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村镇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7 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县应急指挥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的,乡应急指挥部也降

20 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灾后乡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使受灾的村民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乡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国家支持,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乡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县应急指挥部。

5.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乡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6 应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后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

21 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乡财政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乡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 7 奖励与责任 7.1 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责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 22 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党政府公室制定与解释。

8.2 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乡政府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村镇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村、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附则

名词术语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

23 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伴有闪电和雷鸣的一种雄伟壮观而又有点令人生畏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电力、通信设施、电器设备、建筑物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从冰雹云中降落下来的固态降水物,群众称之雹子、冷子和冰蛋。冰雹是一种严重的气象灾害,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冰雹危害对象主要是农业、林果业和养殖业,同时对电力、通信和人身安全等都有较大危害。

大风在气象上指6级(12米/秒)或以上的风,会对作物和树木产生机械损害,造成倒伏、折断、落粒、落果及传播植物病虫害等;严重地破坏各种设施,输送污染物等灾害,大大影响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24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冰冻是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25

第6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

- 1

县环保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广电中心主任

大槐树镇镇长 广胜寺镇镇长 明姜镇镇长 甘亭镇镇长 曲亭镇镇长 淹底乡乡长 赵城镇镇长 堤村乡乡长 苏堡镇镇长 兴唐寺乡长 辛村乡乡长 万安镇镇长 龙马乡乡长 刘家垣镇镇长 左木乡乡长

- 3职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相关部门职责

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提供、交换水文、农业、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等信息。

广播电视部门: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交通部门:负责保证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交通道路畅通。

电力部门: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综合经济部门(发展和改革、商务部门):负责调配预案实施后的相关物资、医药用品,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气象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和我县财力情况,将气象灾害应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及时向国家和省、**市申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资金经费;负责我县重大气象灾害以及应急经费的审拨和监督管理工作。

- 5象局规定的上报标准的,要逐级上报并报县人民政府,出现人员死亡或10 人以上受伤的气象灾害时,同时要直接上报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服务中心。

(3)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采用业务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

省、县气象灾害信息接受处理单位应当24小时值班,收到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

3.2 预警预防行动

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政府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配合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县气象局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73.4.3 Ⅲ级预警(橙色)。在**县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冷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规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3.4.4 Ⅳ级预警(蓝色)。在**县行政区域内县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冷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规定的一般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4 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4.1 应急预案启动 4.1.1 四级启动

在我县范围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以上气象灾害预警,应当启动一般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发布启动内部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气象局。领导组立即组织开展本县范围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行动。

4.1.2 三级启动

在我县范围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Ⅲ级以上气象灾害预警,应当启动较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重大气象灾害应

- 9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上级气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级气象局通报。

4.2.2 **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信息。

4.2.3 其他各部门应当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立即做好相应的应急启动工作。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省、县、县气象局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4.3.2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 11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

5 后期处置

5.1 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县气象局应当组织专家对重大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县人民政府。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服务情况、效果分析,并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县人民政府。

5.2 灾害保险证明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6.1.1 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6.1.2 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6.1.3 县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

- 13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各宣传媒体应给予充分配合。

6.3.2 县气象局应当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演。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7.1.1 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1.2 责任追究

(1)**县气象局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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