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纳税论文

2022-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当前,纳税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关注和实践。本文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及风险分析的前提下,从“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带来启发。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我国企业纳税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国企业纳税论文 篇1:

浅析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

摘要:通过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的分析,提出企业纳税筹划应放眼长远,顺应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明确责权,强化内部沟协调;厘清思路,优化纳税筹划的流程;加强沟通,提升筹划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企业战略 财务管理

“有效税务筹划是企业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在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决策时,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税收综合衡量及全部商业成本下做出的、旨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税收管理安排[1]。”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企业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日益深化,对于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也有了充分认识,纳税筹划业已成为企业经营和理财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实践中还存在诸多薄弱之处需要改进。

1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

鉴于我国众多企业纳税筹划案例的分析,薄弱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纳税筹划的企业战略高度 为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益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动因。企业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和科学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但企业的纳税筹划不能仅仅停留在减少纳税支出,增加收益这一筹划目标上,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事实上,如果企业对是否进入某个市场进行决策时,考虑最多的并不是纳税筹划问题,而是是否符合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这一市场潜力如何,企业能否在这一市场保持强劲的竞争力。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企业重大决策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可能往往并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当然,纳税筹划作为企业战略的一个子系统,服从和服务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并非完全是被动的,有时,企业可能出于纳税筹划的考虑而调整或重新制定发展战略。比如,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时,往往会关注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尽可能会去迎合好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2]。遗憾的是,不少企业纳税筹划实践中往往缺少方案设计的战略性考虑。

1.2 纳税筹划的内部协调 纳税筹划的组织管理一般有两种体制,即以财务部门为主和以专门纳税筹划部门为主的两种体制,前者适用于集权型、结构简单、相关事务相对集中的企业,而后者适用于组织结构相对复杂、权利结构相对松散的企业集团。很多集团企业没有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将纳税筹划的责任推给财务部门兼负。财务部往往只给予各个子企业纳税筹划指导,具体还是由各个子企业自己来进行筹划。这不便于集团内部纳税筹划的统一协调,最大限度地服从和服务于集团的整体利益。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筹划的结果就维护各自的利益来讲也都千差万别,导致不少失败的教训。

1.3 纳税筹划的流程 由于信息质量问题,组织和执行人员的掌控能力问题以及外部条件的动态变化等问题,对于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简单地凭借以往的经验来确定已然不可行。规范的纳税筹划流程设计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但企业往往把注意力重点放在个案上,缺乏整体协调,战略纳税结构还远尚未形成。企业整体纳税筹划思路不清,缺少科学的流程设计是企业成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的重要原因。

目前,多数企业纳税筹划的流程可以表示为:“发现机会并提议——财务分析和制定方案——高层讨论进行决策——方案实施[3]”,其中前两个环节基本都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方案的实施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外部条件变化等原因,效果难以保证。在有了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后,对纳税筹划的要求自然提高,所以流程再造与优化就成了当务之急。

1.4 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目前,多数企业纳税筹划操作仍然处在较低档次。这主要表现在强调税款的减少而往往忽略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导致沟通障碍和筹划成本的增加,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比如,企业乐于利用开票方式和开票时间的改变来调整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基本上是推迟),但这种做法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纳税筹划是需要动员与之相关的诸多力量共同完成的一个系统工程。举个例子,纳税筹划方案做得不错,但结果销售合同不是按照方案的要求签订,纳税筹划的目的势必无法达成。

纳税筹划的成功离不开纳税筹划部门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如果缺乏内部沟通,纳税筹划部门便难以掌握企业自身的条件,难以完成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如果缺乏与客户或供应商的沟通,纳税筹划的实施就难以得到其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如果缺乏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就难以掌握相关政策的动向或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

2 政策建议

针对企业纳税筹划的薄弱点建议如下:

2.1 放眼长远,顺应企业整体发展战略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应放眼长远,站在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企业地域和产业布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生命周期、经营流程等大的方面着手,以节约税收成本,降低税负为切入点,进行一系列综合规划并保障其有效实施。不能仅仅站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层面,从企业物流和资金流方面着手,以逐个环节寻找降低税负的突破口所进行的局部的、零散的纳税筹划行为。

2.2 明确责权,强化内部沟协调 鉴于很多集团企业内部对于纳税筹划各自为战的局面不便于统一协调,最大限度地服从和服务于集团的整体利益,而且各自策略实施的结果也很难保证争取到其自身最大的利益。所以建议在集团企业设立专门纳税筹划部门并明确筹划部门和子企业的责任和权利,协调各个子企业之间纳税筹划的协作与配合,统筹规划纳税筹划工作。这样对现有纳税筹划力量进行整合,形成合力,将更具创造力和执行力。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税务咨询委员会。集团内做出重大的财务或经营决策之前,需要纳税筹划部门进行纳税相关可行性评估,全面地权衡利弊,辅助决策。这是战略层面的职能。在战术成面上,纳税筹划部门还应为集团成员设计、协助执行和评价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

2.3 厘清思路,优化纳税筹划的流程 企业应从逻辑上厘清思路,设计适合本企业的纳税筹划流程并不断优化。较为理想的流程如图1。可以将纳税筹划的工作分为6个步骤:

①寻找纳税筹划的机会点。在这一步要做的是及时了解税务政策的重大变化,企业经营地地方性的法规变化,最新的会计政策和企业自身拥有的条件、社会资源,增强优化意识。②明确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在这一步的主要工作是设定纳税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预期和评估筹划带来的其他影响。③寻找和选择纳税筹划的方法途径。根据具体涉税情况寻找筹划办法。④设计详细的纳税筹划方案。在这一步要进一步收集相关法规政策资料,从组织运作、业务处理模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税务策划设计,输出一整套纳税筹划的方案并且评估纳税筹划的风险和预期收益。⑤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在这一步要做好实施的计划安排和必要的培训工作,并对纳税筹划方案予以有效实施。⑥评价和总结纳税筹划效果。这一步要强调,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要进行纳税筹划效果的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控制,保证方案实施的质量。在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完毕后要进行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并对相关文件要归档。文件归档的目的是应对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以及作为企业自己后续相关工作的资料。

图1的中“循环1”是一个完整的纳税筹划循环,通过6个步骤,能够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以及人员控制问题,发挥计划、实施、评估、反馈等各项职能,使之能为一个完整的系统。通过6个步骤周而复始的循环和持续改进可以达到控制纳税筹划成本,提高纳税筹划收益的目的,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图1中的“循环2”是在方案设计与收益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寻找修正纳税筹划目标的潜力。在这个小循环中体现出决策者的风险偏好对纳税筹划的重大影响。

2.4 加强沟通,提升筹划的可操作性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决策时,要将筹划方案对股东、债权人、供方、客户、内部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考虑进去,充分与相关各方沟通,寻找整体共赢的方案。这是可以操作的筹划方案设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纳税筹划并不仅仅是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企业内部相关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的紧密配合,需要外部客户或供应商甚至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另外,再完美的方案也要有效执行,所以,具体操作中必须重视企业的现实环境,从实际出发利用好弹性平台等因地因人制宜,提高纳税筹划的有效性。

3 结束语

服从和服务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纳税筹划的实施,必须依靠责权明确的责任单位,依据科学合理的流程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华.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9:20-25.

[2]邱庆剑,邹静,白敬平.节税工程-颠覆传统纳税筹划[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4-8.

[3]赵宏强.DB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2:37-38.

作者:赵宏强

我国企业纳税论文 篇2: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中的会计处理问题及其风险初探

【摘要】当前,纳税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关注和实践。本文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及风险分析的前提下,从“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带来启发。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会计处理 财务管理

众所周知,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是其最重要的财务目标,那么如何在熟知了解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成本就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重中之重。自2007年开始,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这对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伴随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2009年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为我国企业带来了更多开展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机会,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重点探讨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纳税筹划活动的合理性,从而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财务管理献计献策。

一、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及风险分析

(一)基于会计政策选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

纳税筹划,也可称作“税收筹划”或“税务筹划”。具体指的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来达到减少企业赋税的目标。本文认为基于会计政策选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这主要在体现在两个方面:

1.通常来说,纳税筹划的技术有减免税技术、扣除技术、拆分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延期纳税技术和会计政策选择技术等等,但是会计政策选择却是企业实现纳税筹划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拿所得税这一主要税种来说,其征收一般都是基于企业的利润来操作的。然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数额。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就会偏向选择递延利润、降低收益的会计政策来实施纳税筹划。由此发现,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为企业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利润操作的空间。

2.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实施纳税筹划,这本身就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一些纳税筹划的技术,由于要对投融资活动及经营活动等环节带来调整和改变,所以带来的筹划成本必然较高。比如,投资的纳税筹划活动,可能要求调整投资的方式或者投资领域。而会计政策选择不同的是,它以企业既定的经济活动为前提,几乎不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受企业内外部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约束是最小的。

(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风险性分析

虽然我国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也存在诸多的不足,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具体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失败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上存在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1.对纳税筹划的根本认识上存在误区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一些企业领导层片面地将纳税筹划与逃税划等号。但是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偷税”是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某项应税行为的部分否定甚至是全部否定;而纳税筹划是对一项应税行为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来取得在合乎法律范围内的税收利益的行为。通俗的讲,前者是违背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而后者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当经济行为。

2.对纳税筹划的成本估算存在困难

由于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所以将直接导致其成本估算很难操作。再加上它本身涵盖的内容条目过多,而且也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很容易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忽略了成本的估算,而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多少。

3.对纳税筹划的人才储备不足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难度的活动,要求综合性人才才能更好地实现。然而我国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整体上还处于初步起步阶段,一些企业非常缺少既懂得系统的全面知识,又具备较强的会计职业判断力和整体纳税统筹能力的全能型人才。不难发现,一些企业在进行所谓的纳税筹划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操作习惯,比如片面利用我国会计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甚至只注重个别税种的减少情况,这将必然导致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

二、当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中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应用和建议

在国内外文献资料查阅及一些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企业业务流程中主要涉及的会计政策选择问题,从而进行科学纳税筹划分析,这将有利于企业在纳税筹划中进行风险管理的最优方案选择,从根本上避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中有关存货计价方法的具体运用

不难发现,存货计价的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存在差异,直接造成企业盈利情况及所得税缴纳情况有所不同。鉴于存货计价方式和手段导致的差异性,要求企业需要充分考虑价格变动、企业是否处在免税期以及存货的特点和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因素,从而科学选择存货计价方式。

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方面要充分分析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抵税效果,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考虑影响纳税筹划方案成败与否的三个限定条件:

1.不同计价方法采用存在条件限定

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话,那么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对企业最终的所得税产生影响,此时是有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的。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计划成本法进行对存货成本的核算,那么其存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异性会在“材料成本差异”条目中做出显示,而且此时的存货成本转出时,与采用实际成本法下的一次加权平均法效果相同。因此,对于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来讲,在存货计价方法上没有任何纳税筹划的空间。

2.必须充分考虑存货的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因为存货的计价选择,要求企业事先预测市场上的材料价格变化趋势来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目前,我国的物价处于普遍上涨的趋势,很少有保持平衡的时候。鉴于此,建议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来进行操作。

3.还需结合企业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选择

企业在选择抵税效果最佳,营业成本最高的计价方法时,建议考虑企业营业成本提高对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企业在会计利润上出现亏损。此外,企业还需注意会计准则对计价方法随意变更的限制性规定。因为企业只有将其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能够提供合理的说明,这样在我国税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企业才能获得合法的纳税筹划收益。

(二)企业纳税筹划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具体运用

通常来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方法会直接影响计入企业成本费用的折旧数额不同,所以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抵税结果也存在差异。目前,我国的税法法规和新的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具有选择性,比如折旧计提年限的规定具备弹性区间,所以这就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将会给企业带来的抵税效果,另一方面还必须将三个主要限定条件考虑在内:

1.加速折旧法的使用限制性

我国现行的税法要求对适用于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求比较严格,比如要求使用期间要经常处于腐蚀性高或震动强烈的环境等。所以建议要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企业,一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折旧计提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这也就是说我国企业不能随意变更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3.需要慎重考虑是否享有减免税优惠或发生亏损的情况

比如,在正常纳税盈利时期,与直线法比较,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很可能导致企业分摊计提的成本费用前期多后期少,企业利润被迫相对后移,产生递延纳税的效果,但是如果在减免税优惠期或亏损期,那么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更合适。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些时期,由于企业无需缴纳税款,所以其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抵税效果完全被抵消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不同会计政策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企业不同的纳税方案。从整体来说,企业需要全面分析自身所处的具体经济社会环境,选择最优化的会计政策组合,从而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理想目标。

参考文献

[1]覃云飞.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05).

[2]臧建玲,李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研究[J].现代商业,2013(03).

作者简介:张艳玲(196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专科,会计师,凌华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编辑:陈岑)

作者:张艳玲

我国企业纳税论文 篇3:

我国企业纳税成本的测算公式

[提要] 长期以来,随着纳税成本的不断提高,我国也开始了对纳税成本的一些研究,本文拟就西方国家对纳税成本的构成为借鉴,对我国企业的纳税成本测算公式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纳税成本;纳税收益;测算公式

[作者简介]王丽(1985—),女,江西农业大学2008级企业管理研究生;曹光四(1964—),男,江西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江西南昌33004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财政收入也迅速增长,但从我国目前纳税成本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纳税成本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偏高的,所以纳税成本还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因此,在我国研究纳税成本的测算公式对准确计算纳税成本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试从各国学者研究的纳税成本的构成及其测算公式出发,探讨我国纳税成本的构成及其测算公式以及测算公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为遵从既定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办理纳税事宜时所耗费的各种费用之和(不包括税款和税收的经济扭曲成本)。

一、国外纳税成本的构成及其测算公式

本文研究的纳税成本是指社会纳税成本扣除纳税利益后的净纳税成本。社会纳税成本是指整个社会为纳税所付出的代价,其中用于计量纳税利益的主要形式是现金流量利益,而现金流量收益是指纳税人在取得收入后及把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前,这段期间占有税款所产生的收益。但这并没有清楚地把社会的纳税成本(即纳税的经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即直接由纳税人负担的成本)区别开来,原因在于纳税人的纳税活动会给他们带来一些补偿性的利益。而这些利益包括如下项目:

(1)管理利益。管理利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如建立严格的会计账簿并保持真实的会计记录以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这种利益可以为企业或个人制定决策提供改进的基础,该利益虽然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是实际上很难测量,因而在实证研究中经常被忽略不计。

(2)现金流量利益或者成本。现金流量收益主要是由于收到和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所造成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桑德福在测算纳税成本时第一次考虑了现金流量利益,这后来成为许多文献中所采用的固定方法。

从现行的实际情况来看,该利益产生于以下两个方面:

(a)当所得的全部或一定数额的收入未被征税并且不是在实际收到时就立即缴税的时候,就会产生现金流量利益。

(b)当企业依法推迟缴纳为政府代扣代缴的税款(如预扣所得税或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就会产生现金流量利益。

要存在现金流量利益,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现金流量必须足够大;第二、现金流量滞留在企业或私人部门的时间要足够长。如果这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成立,那么实际上现金流量利益也就不可计算。

(3)税收扣除利益。这是指纳税人进行纳税活动时可享受到的应税所得扣除优惠。

现金流量利益和税收扣除利益,这两种收益都是利益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转移,因为纳税人所得到的收益恰好就是政府损失的税收收入,所以虽然它们对社会的纳税成本没有影响,但可以降低纳税主体的纳税成本。这两类纳税成本的内涵有所差别,应根据分析对象选择运用。

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社会的纳税成本等于纳税人的各种纳税支出(包括直接货币开支、时间成本和资源成本)与纳税人的管理利益之间的差额,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则是社会的纳税成本与纳税人的现金流量利益和税收扣除利益之差。用公式表示如下?押

社会纳税成本=纳税人的直接货币开支+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和资源成本一纳税人的管理利益

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社会纳税成本一现金流量收益-税收扣除收益

二、我国企业纳税成本的测算公式

根据国外对纳税成本的研究结果,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为例,纳税成本的测算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总成本

1.办税时间成本。这主要是指纳税人收集保存必要资料和信息、填写纳税申报表所耗费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等于为个人纳税人和无偿援助者或者公司员工在办理纳税事宜的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数量和单位时间价值的乘积。

2.税务代理支出。即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办理涉税事务而支付的报酬和相关费用。我国税务代理业务范围为:(a)委托办理税务登记(含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b)委托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c)委托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d)委托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申请出口退税;(e)制作涉税文书;(f)审查纳税情况;(g)委托办理建账建制、账务;(h)税务咨询、聘请税务顾问、委托税务筹划;(i)委托办理税务行政复议;(j)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因此,如果企业将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委托代理给中介机构办理,那么为此而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货币费用就是税务代理支出。

3.强制性购置支出。即企业依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履行纳税义务或办理涉税事项或为办税需要而购买(但不含企业自行购置)的全部物品和服务所花费的货币支出。针对企业办税所使用的软硬件设备中,既有作为固定资产分期计提取折旧的,也有作为管理费用摊销的情况,本文在处理时所采用的原则是:作为当年管理费用的部分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办税成本;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部分(如打印机、税控装置、电脑),不管是在哪一年购置,均按2009年分摊的折旧额(税法规定按5年计提折旧)计算办税成本。

4.延迟退税的机会成本。对于我国的纳税人来说,退税包括三种形式: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根据相关规定,政府对退税的延迟是不支付利息的。那么,如果应退税额被延迟返还,则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就会产生机会成本。由于第三种形式的退税是直接减除或免除纳税义务,一般不会发生延迟退税的情况,但前两种形式是先缴后退,因而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机会成本。首先,从结算退税来看。在企业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可能是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的多缴退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的税款超过其实际纳税义务的企业来说,多预缴的部分显然是损失了现金流量收益。其次,从出口退税来看。由于出口退税的速度与规模受国家计划指标的影响,在计划指标紧张的情况下退税有可能被延迟,除此之外,退税机关的办事效率也可能影响企业及时获取退税。对出口企业来说,这些自然也是一种机会成本。所以,上述两类延迟退税的现金流量成本的价值=被延迟的退税额×平均持续时间×平均利率。

5.税务交际接待支出。即企业为了处理税收事务,接待和沟通企业以外的有关人员(包括税务人员、党政官员等)所发生的支出,但不包括接待税务代理人所发生的支出,也不包括出于非税目的的其他沟通接待支出。这类支出包括了前面印度学者所说的“贿赂成本”的内容。税务接待支出和贿赂成本的发生,特别是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纳税人而言,是造成纳税人纳税成本增加的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的纳税总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纳税总成本=办税时间成本+税务代理支出+强制性购置支出+延迟退税的机会成本+税务交际接待支出。

(二)纳税总收益

根据国际上对纳税收益构成的研究成果,再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企业的纳税总收益可划分为现金流量收益、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收益和纳税成本的税前扣除收益等几部分。

1.现金流量收益。由于企业从事纳税活动得到的现金流量收益的价值=所涉及的税额×平均持续时间×平均利率,因而要计算现金流量收益就需要分别确定出这三者的值。

(l)估算现金流量收益的税额。由于现金流量收益的税额既来源于企业本身应纳的税款,也来源于企业代扣代缴的税额,而对于我国企业来说,代扣的税款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因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可得到的现金流量收益的税额包括企业全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额、全年实纳税额以及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后补缴的税额。

(2)估算现金流量的平均持续时间。尽管我国企业所缴纳的多数税种以一个月为一期申报纳税,但各种税种的法定纳税时间并不一致,这使得各种税款在企业合法滞留的天数存在差异。以增值税为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然而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面,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和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但是由于大部分企业发工资的日期不一定是在月末,而经常是工作后一个月之后的中旬,所以实际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在企业的滞留时间可能在15天左右。基于我国许多税种在纳税申报期限上存在很大不同,本文将企业实缴和代扣代缴税款得到的现金流量收益税款的平均滞留时间估定为10天。

再看企业所得税的现金流量的持续时间,根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中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可见内外资企业现金流量收益的持续时间均为150天。

(3)贷款利率。按照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短期贷款年利率为4.86%,这意味着其平均日利率4.86%/365。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纳税人从事纳税活动的现金流量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企业纳税人的现金流量收益=(企业全年实纳税额+代扣个人所得税额)×(4.86%/365)×10+所得税汇算后补缴额×(4.86%/365)×150=?邀(企业全年实纳税额+代扣个人所得税额)×10+所得税汇算后补缴额×150?妖×4.86%/365

2.纳税成本的扣除收益。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纳税成本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所支付的强制性购置支出、办税员工资支出和税务代理支出。由于第一项和第三项成本可据实列支,但第二项成本的列支标准却因企业而异。其中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标准列支,外资企业则据实列支,因此,内资企业可列支的部分为其所适用的全年计税工资,而外资企业可在税前列支的办税员工资为其全年实际工资。

所以纳税成本的扣除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我国中小企业的税前扣除收益=(税务代理支出+强制性购置支出+办税员工薪支出)×25%

3.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收益。在西方学者对纳税收益的研究测算中,通常只包括上面两项收益。其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企业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可以全额在公司所得税税前列支,而且税法也规定企业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因此,企业为了增加税前扣除额通常不会发生少列雇员工薪收入的情况,所以政府也就没有必要再给予企业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但是对于我国来说,由于到目前为止内资企业实施的仍是计税工资标准,所以为了鼓励企业代扣代缴的积极性,税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在本文的研究中,该收益也并入企业的纳税收益中。这也是我国企业纳税成本(或收益)测算中不同于一般西方国家的一个显著之处。

其中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益=全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额×2%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的纳税总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总收益=税款的现金流量收益+纳税成本的税前扣除收益+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收益

所以我国企业的纳税净成本的测算公式为:

纳税净成本=纳税总成本-纳税总收益=(办税时间成本+税务代理支出+强制性购置支出+延迟退税的现金流量成本+税务交际接待支出)-(税款的现金流量收益+纳税成本的税前扣除收益+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收益)

三、我国企业纳税成本测算公式存在的问题及应用前景

在测算纳税成本时,一个最主要的缺陷就是缺乏个人纳税人的参与,即使是目前已获得的一些数据,也大多是来自于企业或商业协会。这些样本大多是由这些机构挑选出来的参与纳税成本的调查,这样所得出的结果可能具有某些特征群体的代表性,但是缺乏社会的普遍性。此外,纳税成本的测量工作也受到预算的限制。由于预算有限,这肯定会影响参与企业的地区性差异。如加拿大在1996年进行的一次调查中,大部分的样本都是来自于安达略湖的企业高层机构。虽然也有其他地区的一些企业参与了调查研究,但是测算的结果还是建立在安大略湖的调查基础上的,这样得出来的结论就会有地方倾向性,而别的地区的一些特殊的产业如石油、天然气和水产业等等,在那次的调查研究中都没有表现出来。

纳税成本的测量对于把纳税成本主题纳入政府议程也是非常重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测算,则能够指明纳税成本的总趋势。然而,纳税成本的测量并不是一台精密的仪器,不能提供降低纳税成本的实际目标。现行的调查方法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同时也需要发展其他方法。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政府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运用深入调查方法的小规模研究也将在我国逐步展开。

[参考文献]

[1][英]锡德里克·桑福德.税制改革译丛——成功税制改革的经验与问题、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美国税制改革的经济影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李林木.税收遵从的理论分析与政策选择[D].厦门大学-博士,2004.

[责任编辑:上官涛]

作者:王丽 曹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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