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部门汇报

2022-04-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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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部门汇报1

市政府督查室: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指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结考核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按照《“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办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协调指导组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考核打分,并向市考核办报送了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研究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并已形成书面经验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拟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治”建设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等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县和市直部门视察,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影响和推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陈家金分别对视察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

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按月份排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年的法治建设主题确定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等30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5月份,我市被、司法部表彰为“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是我市自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首次获得此项殊荣。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制定了专门的宣传方案,待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协调全市各大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法治”建设工作进程,5月24日,分管副市长许建国专门在《日报》上发表题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署名文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

制定《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系统内确定了1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典型培养,确保项目落实。特别是,为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完善,研究制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前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出台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法治”建设纲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使规划与“法治”建设第二阶段的行动进程和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是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召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法治”建设大培训。举办“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从司法部、江苏、浙江、省厅或高等院校聘请法治建设专家,为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授课,提高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继续举办“法治建设大讲堂”,协调各协调指导组牵头单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莅淄讲授有关法治知识。

五是召开“法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特此报告。

市司法部门汇报2

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活动”、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迅速展开,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举措。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安排意见,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随后,组成了检查小组,分别对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及市局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二、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为契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各所要设立培训基金,建立培训档案,确定培训管理人员;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纠正思想误区,增强律师的公正信念,诚信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健全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指导老师,杜绝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加强实习人员的培训、管理、辅导、考核,严格了实习人员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统一收案、收费和支出审批制度。同时严格律师的品行考核,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严格合伙人的条件,按照法定条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及合伙的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切实解决“假合伙”的问题。建立合伙人档案,完善合伙人会议制度和合伙人监督制度。三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和分配行为。建立健全并实施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坚决制止个人收费和与当事人私下结算的作法,完善委托合同条款,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于私自收案、收费或跨所办案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建立主任责任制度,当事人回访制度,加大内部统一收案、收费的监督力度。四是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建立对新执业律师的业务辅导制度和本所人员的聘用、解聘制度,完善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质量监督,健全所务资料、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和责任赔偿制度,建立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树立整体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完善所内投诉处理制度、服务质量检查控制制度、对律师的惩处制度等,使合伙所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明确主任的日常管理职责和其他合伙人的监督职责,合理划分职责,达到科学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发展。五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努力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建立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由合伙人购买责任保险制度,解决全市律师的执业风险责任承担问题。另外,对活动中检查出的两名违纪违规律师分别做出了停业整顿和暂缓注册的处理决定。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177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5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全市公证队伍建设

一是针对全市公证队伍的现状,自四月开始,全面细致地开展了以民事、经济类公证事项 和因企业改制而发生的买断工龄和身份置换等批量公证事项为重点的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20__年以来的所有公证案卷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进行质量分析,写出质量自查总结报告,并以处为单位各筛选出民事、经济和其他类的不同质量档次的公证案卷100多卷集中到市司法局,按照《甘肃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力量对上报的案卷进行了检查,所有案卷全部合格,有20多本案卷被评为公证质量优秀案卷。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证质量和案卷质量的提高。二是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暂行条例》、《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读本》和《公证规章汇编》,严格对照“三项教育,四个规范”的具体内容,广泛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各公证处和广大公证员主动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改进服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办证水平,切实纠正了少数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责任心不强、诚信缺失、忽视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的问题,使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四、规范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的排查率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督促县区司法局指导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对民间纠纷调解和基层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制定并完善了纠纷受理、调处程序、干部纪律、岗位目标、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规范了司法所纠纷调解笔录、纠纷登记、回访登记、矛盾排查等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县区定期上报。做到了制度、调处、档案“三规范”,人员、责任、奖罚“三到位”,并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在我们检查过程中,各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按照“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将基层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及时处理。上半年,全市18个司法所所辖的229个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5件,调解成功703件,调解成功率97,为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另外,今年将完成6个无房司法所的房屋建设,使得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上新台阶。

五、总结经验,深入持久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活动

一是继续抓好律师队伍的党组织建设,积极完善律师事务所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解决好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诚信服务、办案质量、收案收费、财务支出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大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证文书制作和公证档案管理的力度,加强制度的规范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三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和走群众路线的统一,规范监督检查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排除非法干扰,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氛围。四是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充电,以更好地适应公正执法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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