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降水监理细则

2022-07-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土方降水监理细则

基坑土方开挖降水支护监理细则

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北安置区(龙翔嘉苑)项目

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北安置区

(龙翔嘉苑)项目

土方开挖降水支护 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 :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翔嘉苑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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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北安置区(龙翔嘉苑)项目

目 录

1工程概况 ............................................................................................................ 2 2 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内容 ......................................................................... 2 3 监理组织机构 ................................................................................................. 3 4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依据监理规划) .................................... 3 5 专业工程的特点 ............................................................................................. 3 6 监理工作流程 ................................................................................................. 4 7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5 8 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 7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北安置区(龙翔嘉苑)项目

2、工程地点:郑东新区龙翼二街以东.龙翼七街以西.龙湖外环路以南. 龙湖中环路以北

3、建设单位: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4、勘察单位: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北安置区宗地四和宗地五,位于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龙湖中环路之间,二个地块彼此相连,二个地块均有高层建筑、商业裙房和整体地下车库,宗地四为整体地下1层局部地下2层,其它宗地均为地下两层车库;地下车库两层的挖土深度约9.5m,地下车库一层的挖土深度约5.4m。水文条件:场地50米范围内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及微承压水,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土质条件:粉土K=0.5m/d;粉质粘土K=0.03 m/d;粉砂土K=5 m/d;细砂K=8 m/d;综合渗透系数6 m/d. 2 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内容

2.1监理工作依据:

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2监理工作范围:工程土方开挖施工阶段 2.3监理工作内容: 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 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和标准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并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签署付款凭证 参加工程预、验收,并签署意见

3 监理组织机构

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监理组,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全面监控 组长:杨振华 组员:吴祖辉、孙青、于战胜、陈金涛、张高猛

4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依监理规划) 5 专业工程的特点

5.1基坑周边环境

本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龙翼二街以东.龙翼七街以西.龙湖外环路以南.龙湖中环路以北区域,保证基坑支护安全极为重要。 5.2水文地质条件 5.2.1地下水类型

场地存在一定数量的潜水类地下水。 5.2.2地下水水位

基坑降水后地下水稳定水位在地表下5.0~6.0米。 5.3施工现场情况

基坑平面大致呈矩形,宗地四开挖线长约308米,宽约180米,宗地五

开挖线长约190米,宽约162米,基坑开挖深度约5.4—9.5米;要求地下水降到基坑底面以下0.5~1.0m。 5.4本基坑支护工程特点:

1.本工程地下水位深度大。 2.本工程开挖跨度较大。

3. 本工程距离市政道路较近,须采取合理可靠的支护措施。并加强在基坑使用中后期的沉降及位移观测。

4.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数层粉质粘土,基坑周边应加大喷射砼厚度。

6 监理工作流程

6.1施工准备工作时监理的工作流程

6.1.1承包单位进场后对承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6.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3对进场设备、构配件、材料的检查;

6.1.4复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6.1.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6.1.6签发开工令

6.2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流程。 6.2.1高压喷射细石砼浆护坡施工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修坡→喷射砼→养护 6. 2. 2 土钉施工

测量放线→成孔→土钉制作、安装→注浆

6. 2. 3锚杆施工

土方开挖→放线定孔位→钻机就位→校正孔位、调整角度→钻进成孔→安放锚杆→一次注浆→抜套管→二次注浆→安装腰梁、锚头锚具→张拉锁定 6. 2. 4微型桩施工

放线定位→成孔→安装注浆钢管→填碎石→灌注浆成桩 6.2.5挖土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定位放线、标高复核→土方开挖、标高复核→运土方

7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1审核承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

7.1.1审核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7.1.2审核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7.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7.2.1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2.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 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

7.2.3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预案是否完善等。 7.3进场设备、构配件、材料的验收

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后要求承包人填报进场设备/材料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的实物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检验。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撤出现场。

7.4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7.4.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7.4.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5细石砼喷射护坡控制要点: 7.5.1细石砼的强度,稠度; 7.5.2喷射压力,喷射厚度。 7. 6 土钉控制要点: 7. 6. 1成孔直径,孔深度; 7. 6. 2注浆压力,水泥标号。 7. 7锚杆控制要点

7. 7. 1成孔直径,孔深度;

7. 7. 2预应力,注浆压力,水泥标号。 7. 8微型桩控制要点 7. 8. 1成孔直径,孔深度 7.9土方开挖的控制要点

7.9.1土方开挖前应对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避免破坏地下设施。 7.9.2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7.9.3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7.9.4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程概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8 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8.1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是完成监理目标的重要方法。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召开工地会议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并落实下阶段的任务。

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专题工程例会,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等形式。

8.1.1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确定日后施工的监理程序,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1.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现场,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8.2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方法。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一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在巡视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整改。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对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的质量缺陷,在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8.4工程停工令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的,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工程师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8.5经济措施

制定本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重复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的索赔数额,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并协助业主进行

反索赔,根据有关合同的要求,协助做好应由业主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材料和设备等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预算书。 8.6合同措施

由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均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尤为重要。

8.6.1帮助业主拟定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防止和处理索赔。

8.6.2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

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翔嘉苑项目监理部 2014年4月1日

第2篇:深基坑降水监理实施细则-发表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工程特点…………………………………………………………………………2

四、施工降水的重点…………………………………………………………………3

五、监理工作流程……………………………………………………………………3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3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5

八、对降水施工资料的验收…………………………………………………………5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2×350MW级低热煤发电项目工程厂址位于:_____市____工业园区内,距___市中心城区37km交通便利。本期工程规模为2×350兆瓦超临界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2×1189.5吨/时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双水内冷冷却发电机,采用炉内加石灰石+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同步建设SNCR+SCR脱硝装置,安装布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本期工程深基坑基础工程(输煤转运站基础、主厂房基础、凝结水泵坑基础、汽轮机基础、烟囱基础、间冷塔基础、雨水泵房等)

本工程施工降水的设计单位为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降水工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具备基坑开挖的条件,_____年___月___日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要求

二、编制依据

2.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2.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2011 2.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7、《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建设规范》JGJT111—98 2.

8、《晋能孝义煤业电厂施工监理规划》兴源监理 2.9、河北兴源监理公司管理标准

2.10、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基坑降水方案及施工组织措施 2.

11、业主施工降水招标文件

三、工程工程的特点:

3.1 本工程降水施工的特点为:工期紧,降水范围大,部分工程降水深度较深。

3.2 本工程降水施工的难点为: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交叉施工,施工安全控制是本工程施工的难点。

3.3 本工程降水施工的薄弱环节:设计院还有部分工号基础没有出图,部分工号还需补桩但

未出补桩图,使得降水施工井点布置不能一次到位。

四、施工降水的重点:

利用已有勘测成果,在拟建主要建筑场地周边布置一定数量的降水井进行降水,并通过场地内的观测井观测地下水降至基坑以下不少于一米,以满足各建筑基坑开挖的条件。

五、监理工作流程:

5.1 降水效果监控流程

完成降水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审查降水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关键过程旁站监理→检查降水效果及过程控制→应急情况处理的监控。 5.2 降水安全控制流程

检查降水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安全责任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目标分解情况→检查降水过程风险辨识、评估及对策制定情况→巡视检查安全施工状态→提出安全整改要求→监督复查安全危险源的整改处置情况。 5.3 降水阶段进度控制流程

根据里程碑节点提出降水目标时间→检查投入的资源情况→对进度偏差提出进度纠偏要求→检查进度纠偏方法及效果并进行考核。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

6.1、 井点布置要求:

6.1.1、主厂房、锅炉房基坑开挖深度4.0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32口,井深15米,井间距17米,厂房内设观察井3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2、烟囱基坑开挖深度4.0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在放坡线外布置降水井9口,井深15米,间距15米,烟囱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3、间冷塔基坑开挖深度4.6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34口,井深15米,间距16米,塔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4、M5转运站基坑开挖深度8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16口,井深25米,间距6米,转运站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5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5、M3转运站、3#廊道及采样间基坑开挖深度8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17口,井深20米,间距7米,转运站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5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6、M2输煤转运站基坑开挖深度4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6口降水井,井深15米,井间距7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7、3#输渣转运站基坑开挖深度10.5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16口降水井,井深25米,井间距6米布置,转运站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5米,降水至基坑以下1米。

6.1.8、循环水泵房O2基坑开挖深度6.5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14口,井深20米,井间距10米,循环水泵房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9 综合水S1泵房前池基坑开挖深度4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10口,井深15米,井间距15米,池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下1米。

6.1.10、雨水泵房基坑开挖深度7.5米,按1:1放坡开挖,井点布置在放坡线外1米。布置降水井10口,井深20米,井间距10米,水泵房中心设观测井1口,井深10米,降水至基坑以下1米。

6.2 监理检查控制井管吊放、滤料填充及水泵安装过程是否与施工方案要求一致: 6.2.1检查井管安放时的导中、防止井管错节防止泥砂堵塞井管、水泵安装深度、防漏电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2.2井管下好后需立即沿井四周均匀填入滤料,控制滤料级配及杂质含量符合要求;填入量不少于计算量的95%

6.2.3检查降水试运情况,如发现井管失效,要求降水单位采取处理措施进行恢复或要求另设新的井管。

6.3 监理检查降水试抽效果是否与设计一致,如发现与设计计算抽水量出入较大时,要求降水单位调整降水方案。

6.4 降水质量目标:基坑开挖前降水至基坑以下1米。

降水工期目标:2015年8月10号具备基坑开挖条件。

降水安全目标:降水施工及降水运行期间安全无事故,符合文明施工标准。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7.1 认真审查降水施工方案;对其中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出其不足退回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7.2 检查降水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能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需要。

7.3 落实专人负责降水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整改效果。

7.4 监控井管施工位置、控制井深与设计一致,检查井管对管偏差、防泥浆进入措施、滤料充填是否符合要求。

7.5 要求降水施工单位保证降水期间有备用电源,避免因停电造成水位上升影响结构施工。 7.6 检查降水效果是否与设计降水深度一致,如果发现降水深度达不到设计值,监理定期降水施工单位调整降水方案直至满足施工要求。

7.7 巡视监控日常降水期间的降水效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要求降水单位采取应急措施。 7.8 要求降水单位对井位加设警示标志及井盖并设专人维护,防止伤害或损坏事件发生。 7.9 要求降水施工单位准备1—2台潜水泵应对突发情况。

八、对降水施工资料的验收:

8.1降水设备埋设记录;﹙井管埋设深度、井底标高、井间距、滤料充填量、抽水设备设置位置与标高﹚

8.2 降水系统完成后的运转记录; 8.3 每台井降水设备台班运行记录; 8.4 降水系统井内水位观测记录; 8.5 降水设计文件。

第3篇: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A.0.4

美麟·广贤苑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 土方开挖工程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执业印章)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监理依据 ......................................... 1

三、工程重点和难点............................... 2

四、监理工作流程:............................... 2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 2

六、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 4

七、监理资料........................................... 5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美麟·广贤苑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瑞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体设计单位: 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坑设计单位: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

桩基施工单位:连云港金柱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连云港市高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具体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经六路以西,振兴西路以北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1373平方米。其中:4层住宅3栋,建筑面积:11112.49平方米;9层住宅2栋,建筑面积:18132平方米;11层住宅2栋,建筑面积:22643.19平方米;地下车库:10538.7平方米。±0.00 相当于黄海高程 5.00 米,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采用桩基础。根据勘察报告及地形图,勘察期间场地自然地面标高约2.94~3.55米,总体呈西高东低的态势。本次设计暂以3.500m作为北侧、南侧、西侧的自然地面设计标高,以3.00米作为东侧的自然地面设计标高。

二、监理依据

1、委托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

3、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文件主要有: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9 (3)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 (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 (7)《连云港市软土地基深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LGJ-9801

第 1 页 共 5 页 (8)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09】537 号文件 (9)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3】115 号文件

(10)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连政发【2015】13 号文件

4、设计图纸文件

5、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

三、工程重点和难点

⑴ 开挖面积大, 开挖时间要求紧。 采用分段分层均衡对称开挖, 每个作业面应按不大于1:2放坡,禁止形成垂直作业面,以防止桩的位移。

⑵ 开挖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排水,以免坑底积水浸泡。

四、监理工作流程

监测单位绘制测点的平面图和立面图,按要求布点---初始点 挖土 按规定时间监测并做好记录---变形超过警戒值-停止施工,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增加观测频率---变形小于警戒值---继续施工,继续监测---工程施工完成后,各项变化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停止监测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 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核土方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5)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6)对周边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第 2 页 共 5 页 (7)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

2、施工阶段控制要点的监理: (1)土方开挖的原则

①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程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 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则;

③ 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严格时,注意开挖方式,应按“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 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进行控制。 (2) 机械挖土时严禁碰撞工程桩

① 挖土机的反铲作业时与桩身距离不得小于500mm。

② 所有机械、车辆不得停在工程桩上,土方开挖面高于桩顶标高0.5m时,引导挖掘机避开工程桩,工程桩周边0.5m范围内土方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 被刮碰的桩要及时作好记录和记号。 (3) 严格控制标高不欠挖不超挖

① 坑底标高不得欠挖,机械开挖预留 300mm 采用人工开挖修平,局部 超挖在施工 C15 毛石砼垫层时一并回填。

② 边坡以人工修整后, 50mm 厚 C20 细石混凝土及配直¢4@150 双向以钢筋网护坡,自下而上压实抹平。 (4)排水措施得力

①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做好坑内滞水及大气降水的疏导工作,确保坑内不积水;根据土方开挖顺序、速度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降水工作。

② 开挖过程中应做好降水、排水工作,及时排除基坑周围的地表水,四周 人工挖好排水沟宽300mm引向集水井,集水井采用砖垒堆成圆形,埋深1m。抽水设专人负责管理,有水就抽保持基坑内无积水。

③ 排桩土体渗水要随时观察发展动向,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要及时用

第 3 页 共 5 页 吊桶将泥水吊出,当遇大量渗水时,在孔底一侧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潜水 泵将水排出. (5)基坑安全监测必须落实。

① 监测人员按约定监测时间及时到位。

② 遇大雨、暴雨有塌方可能时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次数。

六、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

1、在机械开挖时,检查施工单位有否避免挖土机碰撞工程桩的措施,督促施工员向挖土机司机交底落实。

2、专人负责检查基坑安全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1)、土体变形(侧斜):用侧斜管埋入被支护土体中,监测土体水平位移。2)、基坑坡顶沉降监测:坡顶埋设测点。

3)、基坑周边道路地面沉降与水平监测:间隔 20 米布 1 个测点。 要求:

A、开挖前应取得基数,且测试基数不少于 2 次,在开挖过程中,每周 2-3 次,当测试数据变化较大或开挖后期应加密监测或连续监测,应在及时上报 观测结果。

B、监测时间从开挖开始至+0.00,封底及底板施工完成后,可加大监测的时间间距. C、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应用紧急防患措施, 以防发生工程事故. D、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隙、滑动等)时,应立即 采取下列措施: (1) 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 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 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第 4 页 共 5 页 E、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原土表面严禁扰动。

3、工程质量验收

1)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 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2)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 每边不应少于1点;表面平整度每30~50m2取1点。

3) 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4) 验收挖方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① 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 ② 基坑(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③ 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

④ 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5) 隐蔽工程记录。

七、监理资料

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

1、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指令;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 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6、 在监理月报表中, 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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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ZBYH/Ⅶ/003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ZBYH/Ⅶ/003

批准:王仁龙

审核:陈继斌

编制:王仁龙

丰巨武

关明杰

杨光宇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目 录

1. 总则 ...................................................... 1 1.1 编制的依据 ............................................ 1 1.2 适用范围 .............................................. 1 2. 施工准备 .................................................. 1 3. 施工技术要求 .............................................. 2 3.1 场地清理 .............................................. 2 3.2 基坑开挖 .............................................. 3 3.3 施工排水 .............................................. 4 4. 施工安全 .................................................. 5 5. 施工质量 .................................................. 5 6. 完工验收 .................................................. 6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编制的依据

(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号:SXSZBYHGC-QT-JL-011(2012));

(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 (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 (4)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5)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 (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0)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标《监理规划》。 1.2 适用范围: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所包括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每个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施工承包合同签署之后,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提交进场申请报告。监理人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由业主负责提供和解决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进行检查和落实,如条件已具备,即批复承包人进场,做施工组织准备工作。

2.2 监理人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签发以后,尽快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2.3 业主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区首级测量控制网及基准数据,并组织现场交桩工作,编写现场交桩纪要。

2.4 承包人接到首级测量控制点后,应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测量工作计划”。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的测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施工测量细则》。

2.5 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承建工程项目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必须报监理人审核,必要时监理人将进行复核测量,并呈

报业主备案。

2.6 土石方开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呈报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批准后,依照其组织施工,并报业主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道路布置图; (3)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 (4)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进度计划;

(6)开挖分层、分块作业程序图; (7)土石方平衡及弃料场规划; (8)施工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

(9)施工场内风、水、电的供应和应急措施; (10)施工防汛及泄洪措施; (11)边坡开挖防护及施工安全措施; (12)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管理体系。

2.7 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业主要求额外支付。

2.8 承包人完成施工准备,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核批准,并完成施工放样工作之后,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监理人提交开工申请。

2.9 监理人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承包人临建设施的修建、组织机构设置、施工设备、物资器材准备、劳动力进场、施工道路修筑等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是否满足开工要求。监理人对工程开工申请经过审查并征得业主同意后下达开工令。 3. 施工技术要求 3.1 场地清理

(1)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2)承包人必须合理规划弃土场,以便将清理出的植被等杂物、表土与基坑回填或堤防填筑可用回采土分类堆存,分区堆放;

(3)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4)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距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5)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于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6)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7)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业主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8)凡属无价值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对燃烧后果负责。

(9)凡属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

(10)场地清理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7条的规定办理。 (11)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其厚度为30cm~50cm。承包人应对表土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

(12)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 3.2 基坑开挖

(1)承包人在基坑开挖前应详细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岩层性状和水文地质情况等,应查清开挖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制定相应对策。

(2)根据设计开挖图纸定出倒虹吸和渠道等建筑物的中心轴线,并在轴线两边的开挖区以外选择适当的地点埋设临时水准标点,视地形变化情况,每隔适当的距离打一个中心桩,测出各点高程,算出开挖深度,绘出开挖断面图,现场放好开挖边线。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批准后方可开挖。

(3)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

(4)土方开挖按开挖图进行。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超挖应符

合规范要求,不得欠挖。

(5)放样测量必须按监理人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定线放样必须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

(6)基坑开挖时,必须考虑地基土的特性,选用合适的开挖机械,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以防止对地基的扰动。

(7)土方开挖时,应结合开挖出土,规划和修筑基坑内的临时道路,使其利于后续工程的施工。

(8)土方开挖应与土方填筑工程相结合,如不能及时填筑时,应将回填土和弃土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并进行适度平整。堆土区均应设置在基坑边线20m以外,以确保现场交通和基坑边坡的稳定。

(9)如开挖基坑发生严重滑坡、崩解,无法继续施工时,承包人需改变原施工方案,并报监理人批准。

(10)基础开挖的超挖部分,应由承包人按监理要求的方法回填,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1)建筑物的基底土不得扰动或被水浸泡。基坑需停置时,基坑开挖时应预留不小于60cm的基面保护层,基面保护层开挖方法应征得设计或监理同意,在基础施工前突击挖除,开挖后的建基面应进行平整、压实;如建基面遇到透镜体后其它软物夹层时,应按设计同意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底部工程施工。

(12)在开挖前承包人应规划好开挖区域内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安备好排水措施。在两旁为了保护开挖边坡免遭雨水冲刷,应在边坡开挖前先期开挖截流沟。所有建筑物的基础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在基坑内设置集水坑排水时,应设在基础范围以外。

(13)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进行施工测量,以校核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

(14)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 3.3 施工排水

(1)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2)在场地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人要求保持

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

(3)承包人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

(4)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 4. 施工安全

4.1 施工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工程师主管施工安全。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各尽其职。

(2)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服从安全员的监督管理。

(3)建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确保安全渡汛。搞好雨季施工排水,防暴雨、防雷电。加强施工边坡检查,及时清除各种隐患。 5. 施工质量

5.1 工程质量管理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精神,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三检制。

(1)实施质量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质量工程师,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三检制。不合格工序不验收,监理人不验收的项目不结算。

(2)土方开挖,严格控制测量放样等工序。采取挂牌上岗,分区负责。

(3)定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5.2 工序质量控制及工序衔接

(1)有关测量方面的监理程序详见《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2)土方开挖工序质量控制及工序衔接:

(Ⅰ)承包人必须在本工程或每项单元工程开工前14天,提交开挖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批; (Ⅱ)监理人必须在7天之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监理人如果否定了该施工方案,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修改该施工方案并重新上报;如果施工方案得到了监理人的批准,则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Ⅲ)施工准备完毕之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交开工申请单。收到开工申请单后,监理人必须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原始地形图及原始地形剖面的检查;

b.施工测量放样及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必须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报送放样成果资料); c.施工排水措施及防洪、安全措施的检查; d.机械设备、仪器、人员设备情况的检查; e.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f.其它有关情况的检查。

如果条件不具备,则承包人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准备;如果条件具备,则批准开工; (Ⅳ)只有在监理人批准了开工申请之后,承包人才能开始开挖作业。在开挖作业过程中,一方面承包人应经常进行施工测量,以校核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另一方面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理人指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Ⅴ)任一单元工程开挖完成之后,承包人应进行自检或与监理人进行联合测量,以检测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a.基础开挖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b.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c.开挖边坡坡度、平整度;

(Ⅵ)检测完毕之后,承包人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和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上报监理人检查验收;监理人在收到上述报验资料之后,必须及时组织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进行验收工作。如果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针对监理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返工处理;如果验收合格,就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工作。

6. 完工验收

土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

(1)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 (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 (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5篇:堤坝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伊春市五营区汤旺河治理工程新区堤防

《堤身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李保柱 审核:封立新

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营区汤旺河治理工程监理部

2014年6月1日

总则。。。。。。。。。。。。。。。。。。。。。。。。。。。。。。4

2 开工申请控制。。。。。。。。。。。。。。。。。。。。。。4

施工过程监理。。。。。。。。。。。。。。。。。。。。。。4

其它。。。。。。。。。。。。。。。。。。。。。。。。。。。。。。6

2

一、总则

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

二、开工申请控制

(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站审批。

(2)土方填筑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站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

3)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

4)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

5)通过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

6)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

7)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

3 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

8)填筑质量检测计划。

9)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

10)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

(4)监理站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5) 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6)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三、施工过程控制

(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站批准后才能执行。

(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测量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

2)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的控制网点资料。

3)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站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

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

2)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3)碾压机规格、重量等。

4)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

5)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6)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7)堤身及坡面平整度。

8)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

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

5 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

(6)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人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施工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

(8)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

(9)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

(10)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站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

6 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凸凹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扩大抽检范围。

2)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 3)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 4)其他处理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11)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2)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l00cm3(内径50mm),对砾质土和砂砾料,不宜小于200cm3(内径70mm),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

3)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4)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l/3处取样,若下部l/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填筑时不宜小于600m2,人工填筑或老堤加高配厚时不宜小于300m2。

6)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150m3取样1个,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l/3,但至少应有3个。

7)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30m一段取样1个。

8)若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12)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

(13)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h通知监理工程师。

(14)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当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

(15)在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站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4)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5)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其他

(1)土方填筑工程对于碾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长200~500m、老堤加高培厚按堤段填筑量1000~2000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于吹填工程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更换土源或土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起土方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项目法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

(3)每一土方填筑单元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填报《堤防工程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

(4)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营区汤旺河治理工程监理部

2014年6月1日

第6篇: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安全细则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土石方工程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土石方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编制:

审核:

深圳市大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土石方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土石方工程

目录

第一章 专 项 安 全 监 理 总 则 .......................... -3

一、工程概况 ......................................... -3

二、专项安全监理的依据 ............................... -3

三、专项安全监理的责任 ............................... -4

四、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 -4

五、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 ........................... -4

六、安全领导组织 ..................................... -5

七、专项安全监理方法 ................................. -6

八、专项安全监理措施 ................................. -7

九、专项安全风险管理 ................................. -8 第二章、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 -9

一、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9

二、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13

三、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 -15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 专 项 安 全 监 理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深圳市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工程

2、 建设单位: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深圳市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 承包单位: 深圳市承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深圳市大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石芽头片区,北侧为科技路,南侧星火路,东侧为春园路,西侧为景芬路。占地面积28301.7㎡,规划总建筑面积61200㎡。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00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室)23100㎡。本工程由8栋建筑组成,其中1#宿舍楼,楼高12层;2#宿舍楼,楼高6层;大剧场、风雨操场,楼高5层;国际部,楼高5层;实验楼,楼高6层;艺术楼,楼高6层,公共教学楼,楼高5层;图书馆、音乐厅,楼高3层,整体设一层地下室。

二、专项安全监理的依据

1、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2、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3、工程监理计划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4、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现行国务院《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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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6、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7、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专项安全监理的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本项目安全目标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2、督导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3、实现两个达标,即督导承包商达到施工人员管理达标和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五、专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

1、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和发展过程,“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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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和基本途径。

3、综合治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利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不处理不放过。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6、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中落实生产安全。

六、安全领导组织

1、总监办设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监理管理;各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和巡视过程中随时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局面。

2、组织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监

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

成员:各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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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项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以现场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总监开展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现场管理监理是指采取旁站、巡视、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

3、监理办开展以旬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签发安全检查意见或安全检查通报,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结果须书面回复,监理人员及时组织复查和验证并在书面回复中签署意见后存档。

4、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以为安全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理程序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汇报,问题严重的可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

5、总监定期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监理机构内部考核的依据。

6、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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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方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7、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9、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计入台帐。

10、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八、专项安全监理措施

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检查承包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合理工期进行审查。

2、在监理工作中,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做安全检查记录,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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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落实信息反馈为止;

3、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一个新台阶。

九、专项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

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场址及场地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其它专项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爆破作业、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式);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规范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使必务工施工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等。

3、工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巡视,旁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可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可签发暂时停工令,直到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应详细调查事故隐患,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并录入安全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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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审核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 a、土方开挖行走路线、出土口的设计布置;

b、土方开挖区域的划分、前后顺序,以及分层开挖的深度; c、土方开挖机械的选择及群机作业的布置和相互间的操作安全; d、对周围的环境、设施和建筑、构筑物的影响; e、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f、周边地下管网的摸底、了解、确认,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开挖时的保护措施; g、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h、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i、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j、上下通道的设置; k、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l、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m、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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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注: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其土方开挖的前后顺序,机械行走路线 ,已在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作了明确规定,监理人员重点检查施工方现场是否严格按此执行。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土层锚杆: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a、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a、以下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或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组论证时已有专家组论证确认的情况:

①、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②、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过6m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③、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b、专项施工方案在审核时,应对该方案中的各施工工艺(或工序)过程中,是如何采取措施来保证其实现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作重要审核。支撑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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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c、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并报设计方认可,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d、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75%)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e、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2.0m,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锚杆倾角宜为15°~25°,且不应大于45°.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4m 。

f、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

g、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

h、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的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处的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该设计是否设计方设计还是施工方在方案中设计,如是施工方设计,应视为施工安全临时措施)。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

i、基坑支护与降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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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底面以上土层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实验室土样试验指标,并结合当地经验,综合考虑,须对基坑井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为确保基础施工能正常进行,必须采取降水措施。为防止地表水及雨水流入基坑,坑顶地表水采用明沟排水,沿坑口周围设300×400砖砌排水沟,经沉淀后引至附近下水道排放。

在基坑土方开挖期间,安排专人用经纬仪、水准仪、目测等方法观测护壁的沉降、裂缝、位移情况,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j、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审核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严格审核,审核后严格按施工方案中的要求,监管落实深基坑工程施工。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1)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2)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3)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4)上下通道设置; (5)排水措施; (6)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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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二、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已作了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挖掘基坑、井坑时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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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并应做好排水措施;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使用机械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一切爆炸物的运输,应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得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时应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不得抽烟。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不得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 应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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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拆除固壁支架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三、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 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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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监理项目部。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及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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