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制度

2022-06-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1篇: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控制

摘 要:本文就工程建设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如何细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普遍性要求、严格控制安全生产费内容组成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公路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 控制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交通运输部于2007年2月颁布实施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 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

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有:人的错误推测与错误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危险的环境及较差的管理。实践证明,当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空发生交叉时,就是安全事故的触发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称事故隐患。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有: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管理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

在管理上重点搞好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检查纠正,即规范操作和设备安全性能的维护,提升管理水平并对危险的环境中的作业提高防护等级。

2 安全生产费基本内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基本内容组成

根据公路工程多处于野外作业,施工点多线长,参与施工及管理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型机械设备、车辆众多等特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其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涉及面广,其费用组成也比较复杂,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具体实施内容。

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该项费用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设施经费,依据不同功能划分为下面三方面的内容。

(1)场界基础安全防护设施支出:①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牌:包括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场界内及相应影响区域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支出。②现场围挡与防护:指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栅、护栏等支出;洞口及临边防护、防滑设施支出;施工场地、起重与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围挡设施支出。

(2)设备的安全检测维修支出:①施工设备安全检测验收:指用于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等大型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验收费用。②机械设备外加保护、保险装置支出:主要包括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而新增加的部分封闭装置、制动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器、超载限制器、坠落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的购置费用及上述装置的维护费用。

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施工现场共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救生圈、消防器材、应急灯、通风设备、避雷装置等;(2)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反光背心等具有安全警示和防护作用的特种服装)、安全帽、保险带(绳)、手套、护目镜、口罩及特殊气候、地质条件下为提高工作安全性而必须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还包括高、低温防护措施费用;(3)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包括普通员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职业病预防体检以及重大传染病预防措施等。

3.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工作内容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对策措施,以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工作。

3.4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该项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工程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旨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1)安全教育、培训费:主要指因本工程项目而发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开支,以及较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等,由企业根据上级规定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的此项费用应作为企业的成本,不计入该费用;(2)应急预案演练支出: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援演练,为此发生的费用可列入。

3.5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

(1)安全生产活动费: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组织的外出观摩安全经验交流差旅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以安全为主题的活动所开支的费用,包括宣传动员、教育培训资料、条幅等支出;(2)安全生产奖励费:指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在一定额度内);(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

4 安全生产费使用的监理计量

4.1 审批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鉴于安全生产费的设置是在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产生的,其使用计划应依附于相应阶段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这样就要求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要与施工计划相适应,其使用具体内容应根据工程实体施工需要编制计劃。

4.2 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执行

这个过程是安全生产费用控制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关键,工作程序类似于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现场加工及外购安全设备采购、施工现场及场界安全设施的设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以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的监督检查。

4.3 安全设施、设备及工具的安装使用验收

监理单位应监督安全设施设备的现场设置,检查是否按规定规范是否用,如设置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条件,应及时要求予以改善,监理检查的内容重点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的安装设置是否正确,安全设备的数量是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是否配套等。

4.4 安全生产费用的工作量确认和监理计量

监理工程师对每个阶段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及提供的凭证进行核查,对安全工作成果进行总结的同时搞好工作量确认工作,计量的原则要遵循项目计量管理规定,实体工作量要做到账物相符,安全生产费用工作量要与实际开展结合,及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原则。

作者:邱国亮 杨波 郭安龙

第2篇:浅析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是对《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等之前有关办法的统一和规范,本文简单就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以及新《办法》实施对煤炭企业的经营影响谈谈个人观点。

一、 新《办法》适用范围及提取标准

(一)新《办法》适用范围。新《办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新《办法》在原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从五大行业扩展到八大行业,新增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三类行业,同时对原有行业进行了补充,其中非煤矿山增加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尾库矿和地质勘探领域,危险化学品增加了储存领域,交通运输增加了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领域。

(二)新《办法》提取标准。新《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标准,其中煤矿、非煤矿山仍按产量计提,建筑工程仍按工程造价计提,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制造及建筑施工和武器装备研制统一为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提,每月按全年提取总额平均摊到12月进行计提,这样做有助于增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计划性。

新《办法》第五条规定: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3)露天矿吨煤5元。

与财建[2005]168号文件相比,新《办法》不再按照矿井规模、灾害类型双重标准规定提取安全费标准,而是统一按照瓦斯等级、开采工艺规定提取下线标准,其中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从吨煤15元调整为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5元调整为15元;露天矿吨煤3元调整到5元,并且规定企业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二、新《办法》对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

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新《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专门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再局限于安全设施,还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及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等,进一步扩展了安全费用的使用方向。

三、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一)安全费用会计核算处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第三条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4301“专项储备”进行反映,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同时计入相关产品的当期成本或损益。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安全费用相关税务处理。新《办法》删除了财建[2004]119号文件第七条关于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规定。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处理时应遵循实际发生原则,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处理,即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一)提取。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微利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但新《办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强调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但也规定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三)使用。新《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企业在行使充分自主权时还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将面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理、处罚。

(四)提取标准。企业应按照财建[2004]1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需经报上述部门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五、 新《办法》实施对煤炭企业经营的影响

新《办法》保障了煤炭企业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需求,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明确和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规范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企业财务部门应专人分工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负责建立台账,企业应制定《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和权限,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新《办法》的实施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安全费用投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煤炭安全费用有关政策,坚持“一切为了安全,并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的方针,不断加大安全费用投入,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矿区的和谐稳定。J

作者:丁日佳 牛振东

第3篇:浅谈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摘要】本文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以人为本"的原则,简要介绍了安全措施费用如何使用与管理,保障安措费的正常提取及合理使用,提高安全装备的技术水平,不断地改善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投资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进而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安措费;使用;管理

近几年国家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与管理。以下是我对安措费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几点认识:

一、安措费的定义、提取标准:

1、安措费: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措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措费"包括用于工程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二、安措费的使用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應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具体可以参照(不限于)下列表格的形式予以表现(摘自《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欄杆,18㎝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地自定)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三、安措费的管理:

1、施工现场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措费管理制度,明确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现场各参建单位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编制土建、安装、调试等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明确所需的"安措费"金额。

3、实行总承包管理的,由总承包单位对安措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分包单位负责编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相应的"安措费"使用计划,要做出合规(含安全设施、器材本身的制造质量)、及时、足量、有效的安排,经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负责实施。

4、在合同生效后,依据合同约定,先行预支付一定比例的安措费,余款可按工期平均的月支付。对于周期较短的工程(如6个月以内),可以在定期、单独考核评价后,可随工程款支付周期进行支付。在支付手续中,相关主管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经主管安全的经理认可签字。

5、"安措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票据必须是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有效票据,并严禁虚假、涂改和伪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含法律责任)由该承包单位负全责。

四、结束语:

安措费管理工作是各单位生产活动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安措费的使用与管理直接关系到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进而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做好安措费的管理工作,保障安措费的正常提取及合理使用,提高安全装备的技术水平,不断地改善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投资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是每个单位的领导者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作者:王杨

第4篇: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单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1、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2、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财企[2006]478号)。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2、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3、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作业中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施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8)、起重、报批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设施。 9)、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0)、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1)、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 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2)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4)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5)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6)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7)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7、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8、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9、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

10、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涵盖项目参见附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项目明细表》。

11、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四、管理程序

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

五、财务监督

1、 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项目部财务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六、附则

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本办法解释权属我单位项目部安全部,各部门执行过程对该办法的修改建议应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第5篇: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二十局集团石黔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铁发建新及指挥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本项目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和本办法要求,为达到施工安全标准,专门用于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的费用。本办法规定使用范围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已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已计入各项单价中。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财务管理中单独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使用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 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六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 第七条工程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原则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第八条安全措施费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执行,经项目经理审批签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指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主要包括: 1.“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泥浆池等防护、防滑等设施。 2.施工现场围挡等设施。 3.施工供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电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及孔洞开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不含隧道通风)。 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7.防火、防爆、防台风、防尘、防毒、防雷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拦挡等措施。 10.防治边、帮滑坡等措施。 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 12.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5.其他临边防护设备、设施。 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维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计划组织的应急演练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千斤顶等。 2.防洪、防塌方、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应急药品及器械。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箱,船只靠帮设备。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8.其他救援器材和设备。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包括远程监控设施)和整改支出指对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 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开挖、瓦斯隧道评估等)。 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9.施工便桥安全监测、评估费用。 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 指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指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必需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指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 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七)安全生产使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指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指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主要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等)体检费用。 2.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火患等支出。 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5.安全奖励基金设置。 6.安全课题研究费用支出。 7.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费用。 9.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的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等。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条 承包人在以下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属于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或企业管理费,均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承包人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

二、承包人为其雇员、作业人员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安全用电、支架,基坑防失稳支撑等设备;

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仓库建设;

六、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车辆购置和使用费用。 第十一条 承包人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发生的费用,已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出,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 本项目应当根据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中的基本费和现场考评费的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停工或工期延期等原因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的,可以结合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重新编制安全基本费和现场考评费调整计划。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巴彦淖尔市城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制度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城通公交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4.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条幅标语、操作规程;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6.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科技开发与应用及技术咨询费用;

8.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9.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费用; 10.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安全锤、灭火器、三脚架等安全用具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护或者隔离操作设备设施的投入;

12.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13.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费用; 14.保障安全所需的其它费用。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五、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运营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台账,编制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巴彦淖尔市城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第7篇: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一、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预算。

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五、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终了时结算。以上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重大危险源评估;

7、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及技术咨询费用;

8、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

9、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10、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和检查费用;

11、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12、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13、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费用;14保障安全所需的其他费用。

七、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八、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结余下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由生产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十、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8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

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2.2按照全年总产值1.5%提取。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3.1.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主要设备设施;

2、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8、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9、临时防护等

10、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1、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2、1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6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7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8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3.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1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2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4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6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

7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

8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管理程序

1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

2 各部门和财务部门每月末30日前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台帐,交安质部备案。

5、财务监督

5.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5.2项目部财务、安质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

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6附则

6.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2本办法解释权属我单位项目部安质部,各部门执行过程对该办法的修改建议应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资金投入应能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按公司年收入的1%提取,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表。

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总经理负责批准。

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的有效落实。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编制资金计划,费用的使用计划中应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费用,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及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演练费用,安全标志及标识费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费用,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五、公司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机修车间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理有效。

六、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七、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八、对安全生产违规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员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九、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3.2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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