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学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体育社会学论文(精选5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社会学经典之作《街角社会》运用参与观察法,对生活在美国的意大利贫民区中“街角青年”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结构进行研究,详细记述以保龄球为主的体育运动在街角社会中调节社会群体和个体的心理与行为、促进群体内部的凝集、强化社会地位与分层、加强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发挥非正式体育组织的功能等的重要社会意义。

第一篇:体育社会学论文

体育社会互动:体育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

摘要:研究体育社会现象必须从建立概念入手,把社会互动在体育社会学中的下位概念开发命名为体育社会互动,并将其内涵界定为“在体育文化活动中,人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某种需求和利益,通过一定的途径并遵循相应的规范所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从行动者、目标、载体、规范和环境等环节,以行动者的人数规模、群体归属、活动项目、互动目的和互动方式等为标准,从满足个体需求、传递体育信息、促成资源共享和增进社会交往等方面,分别对体育社会互动的构成要素、主要类型和实践意义进行阐述。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体育社会互动;概念开发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方式,是分析问题的起点,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对于人们正确地理解概念和准确地运用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社会互动是社会学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是观察、分析和认识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出发点[2]。体育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从客观说,应该存在社会互动的下位概念,而这个下位概念不但是体育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且是研究体育社会现象和体育社会问题的重要观测点。研究借助社会学理论和逻辑学原理,联系体育社会实际,试图对体育互动这个下位概念的名称、内涵和外延给予较为准确的描述、正确的界定和合理的划分,并对其实践意义进行多方位的剖析,旨在为人们正确理解和合理运用这一概念提供参考。

1 社会互动释义

1.1 社会互动的基本涵义

一般认为,“社会互动”一词最早出现在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1908年所著的《社会学》一书中。郑杭生[3]认为,社会互动是一种社会交往过程,又称社会相互作用,一般来说,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互相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王思斌[4]指出,社会互动也称社会相互作用或社会交往活动,它是人们对他采取的社会行为和对方做出的反应性社会行为的过程,是发生于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互相的社会行为的过程。总体看来,社会互动又称社会交往,是人们之间相互进行的一种社会行为,它涵盖了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有意识的交往活动的全部。

马克思[5]认为,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可见,交互作用是社会形成的根本原因,社会关系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个体的社会行为只有通过社会互动,即与其他个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才能形成某种社会关系,并使之得到巩固和发展。而有了社会关系就有了社会群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体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就有了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思想文化关系,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进而又构成了社会[6]。但社会关系虽说只有通过社会交往才能形成,它却又不同于个人关系或人际关系。因为社会交往不仅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指群体与群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等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和相互作用。从产生的角度看,社会关系是某种个人关系或人际关系固定化之后而形成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两类人之间的关系,它往往靠个体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却具有非个体性,不是两个单纯个体之间的关系,还表现为群体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等的关系。概括而言,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较为普遍的联系或行为模式[7]。总之,社会互动是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活动,是下接各种社会行为,上连种种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纽带,它既是社会形成的根源所在,又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形式。

1.2 社会互动的构成要素

通常情况下,社会互动包括主体、载体、目标、规范和环境等5个基本构成要素。

第一,社会互动的主体。社会互动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活动,人是社会互动的主体,即社会互动的行动者。行动者可能是个体,也可能是群体,还可以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了行动者或只有单个(方)行动者,那么也就无所谓什么互动了。

第二,社会互动的载体。行动是社会互动的“载体”。应该强调的是,社会互动是人们之间注入了有意义的行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不是指人们本能的、无意识的行动而产生的相互作用。比如,乘客争抢上公共汽车以及在车上因拥挤所产生的互相挤撞作用,就不属于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互动[4]。只有在行动者相互接近、接触,或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介,发生了彼此依赖性的作用时,才会产生社会互动现象。仅是心理活动,或仅有接近、接触而无交流,则不能形成互动[8]。

第三,社会互动的目标。社会互动是人类有意识的交往活动,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需求和利益,也就是说,社会互动通常具有一个相对明晰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也正是人类有意识的交往活动的“驱动力”。

第四,社会互动的规范。社会互动“对互动双方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并有可能对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作用”[3]。因此,行动者的“相互作用”应遵循一定的规范。规范不但是社会互动中行动者“行为”的依据,也是保证社会互动沿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正常进行的条件[8]。

第五,社会互动的环境。任何一种社会行为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会互动和社会环境之间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社会互动应在适应社会环境的基础上,满足互动者合理需求,促进社会健康发展;而社会环境也应为社会互动提供有益的平台,进而优化社会环境,促成社会互动良性运行。

1.3 社会互动的主要类型

庞树奇等[9]将社会互动划分为直接型互动与间接型互动、横向型互动与纵向性互动、志愿型互动与非志愿型互动、职业性互动与日常事务型互动、开放型互动与封闭型互动、有序型互动与无序型互动。王思斌[4]将社会互动划分为人际互动与群体互动的不同行动主体之间的社会互动,合作、竞争与冲突的不同性质的社会互动,以及集体行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互动。胡荣[10]将社会互动划分为直接互动和间接互动,单位内互动和单位外互动,个体间互动、单位间互动与个体单位间互动,并强调“合作与竞争、互助与冲突、交换与掠夺”是社会互动中三对最基本的方式。

2 体育社会互动的概念开发

2.1 体育社会互动的命名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体育等众多领域,体育是众多社会领域中的一员。体育社会现象是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对象,而人们在体育领域中有意识的“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现象,无疑是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对象之一。

概念是分析问题的起点,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础,这决定了研究体育社会现象也必须从建立概念入手。词语是表达概念的声音与符号,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鉴于社会学将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有意识的“交互作用”或“相互互动”现象用“社会互动”表达,笔者将人们在体育领域中有意识的“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现象命名为“体育社会互动”。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社会互动”在体育社会学中的下位概念,是体育社会学基本概念,是体育社会学中研究体育社会现象的重要观测点。

研究认为,用“体育社会互动”来命名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社会互动”在体育社会学中的下位概念较为准确。首先,用“体育社会互动”表述,在概念的文字结构上符合汉语言中用“限定词+上位概念”构成下位概念基本结构的常规表述方法。其次,用“体育社会互动”表述,与上位概念“社会互动”所形成的“体育社会互动→社会互动”与各自所在学科“体育社会学→社会学”,在概念表述的文字结构上相一致。再次,用“体育社会互动”表述,从字面上能较为直观地体现出人们在体育领域中有意识的“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现象区别于其他社会互动现象的“体育”属性。

2.2 体育社会互动的内涵

从概念层次上看,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互动的下位概念;从活动形式上看,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互动的一种基本形式;从活动属性看,体育社会互动是人们在体育领域中有意识“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现象。因此,界定体育社会互动这一概念的内涵,不仅要建立在对社会互动理解的基础上,而且还要能紧密联系体育社会实际。为了便于理解和体现体育社会互动区别于其他社会互动的本质属性,笔者采用较为常见的“属+种差”下定义法,即被定义项=种差+最邻近的属概念,对体育社会互动的内涵给予界定。

首先,将体育社会互动最邻近属概念确定为“社会交往活动”。概念最邻近属概念意在表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类属,即属于哪一类事物。体育社会学是社会学分支学科,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学基本概念“社会互动”的下位概念,因此,其最邻近属概念从属于上位概念“社会互动”的最邻近属概念,在逻辑学意义上,是没有争议的。虽说众多专家学者对社会互动最邻近属概念的文字表述在意义上大同小异,笔者比较倾向于用“社会交往活动”表述的观点。在此,将体育社会互动最邻近属概念确定为“社会交往活动”。

其次,将体育社会互动种差描述为“在体育文化活动中,人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某种需求和利益,通过一定的途径并遵循相应的规范所进行的”。从种差字面意思看,“人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某种需求和利益,通过一定的途径并遵循相应的规范所进行”对不同类别的社会互动都具有较高的普适度,无法体现体育社会互动与其他社会互动的差别所在,而“在体育文化活动中”这一限定语也就成为反映体育社会互动区别于其他社会互动本质属性的关键所在。之所以把体育社会互动这种“社会交往活动”限定“在体育文化活动中”,主要是考虑到人们在体育领域中有意识的“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现象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用“在体育生活中”和“在体育运动或活动中”等限定词表述可能会影响人们对体育社会互动内涵的准确把握。

第一,用“在体育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因“生活”字面意思偏窄而使“体育生活”涵盖的范围太小。也就是说,象群众体育健身、观赏体育比赛、获取体育信息等活动安排很容易被考虑到“体育生活”中,而各类体育比赛、学校体育教育、体育知识技能的习得等过程却很难被理解属于“体育生活”范畴。第二,用“在体育运动或活动中”,可能会出现因“运动或活动”字面意思“动”味过浓,使得人们对“在体育运动或活动中”理解局限于直接参与体育运动或活动的层面上,而把那些诸如体育比赛或节目的观赏、体育信息的获取、体育知识的习得等人们没有直接参与,而是借助一定途径或平台间接参与或获得的种种“体育活动”现象给忽略了。可见,用“在体育生活中”和“在体育运动或活动中”作为体现体育社会互动本质属性的关键性限定语,可能会出现因字面意思偏窄或理解局限而造成对“体育社会互动”内涵理解的偏差。为此,笔者再三斟酌,认为采用“在体育文化活动中”一语加以限定更为贴切。

体育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类体育运动的物质、制度、精神文化的总和,大体包括体育认识、体育情感、体育价值、体育理想、体育道德、体育制度和体育物质条件等[11]。可见,体育文化活动囊括了体育社会现象中以“体育文化”为主题的全部活动。它将竞技体育比赛、学校体育教育、群众体育活动;直接参加体育活动、间接地观赏体育活动;个人余暇安排体育锻炼、集体组织体育活动;面对面直接交流体育经验、思想和心得,通过其他手段间接沟通体育思想和心得,借助其他平台获取体育知识信息等尽揽其中。也就是说,只要是以“体育文化”为主题的一切社会活动全部包括在“体育文化活动”中,能最大程度上避免对“体育社会互动”内涵的理解产生偏差。

综上所述,将概念的种差和最邻近的属概念相加,体育社会互动的概念就是“在体育文化活动中,人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某种需求和利益,通过一定的途径并遵循相应的规范所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

2.3 体育社会互动的构成要素

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互动的一种基本形式,与社会互动一样,它具有行动者、目标、载体、规范和环境等基本构成要素。

1)看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动者。它是体育社会互动的主体。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动者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可以是直接的体育比赛参加者,也可以是观看体育比赛的观众;可以是广义上的体育指导者(如体育教练、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也可以是广义上的体育接受即体育学习者(包括运动员、学生、体育健身者、体育爱好者等);行动者的群体归属可以是学校体育群体,也可以是社会体育群体,还可以是竞技体育群体。值得一提的是,行动者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宣传栏等平台出现,虽说没有出现真正意义行动者,但搭建和打造互动平台的幕后人就是行动者,而互动平台便成为行动者的化身。

2)看体育社会互动的目标。体育社会互动同样是一种目的性行为,也是为实现既定的互动目标,而“某种需求和利益”也正是体育社会互动中“有意识”追求的目标。把体育社会互动为了满足和实现的需求和利益用“某种”修饰,而没有用“体育”加以限制,意在表明体育社会互动的目的性并非一定要带有“体育”属性。体育文化活动也许只是行动者满足需求和实现利益的一种平台或途径,而行动者追求的需求和利益可能涉及到政治、体育、经济、生理、心理、思想和情感等各个方面。如中国曾成功地利用“乒乓外交”促成中美建交;单位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城市举办大型体育比赛来提升知名度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者参加各种集体体育活动为了强身健体;参与者通过现场或电视观赏体育表演和比赛来陶冶精神和愉悦身心;朋友之间、恋人之间和家人之间通过共同参加体育活动为了加强交流和增进情感等。

3)看体育社会互动的载体。体育社会互动也有自己的载体,即行动。但应该强调的是,行动必须以“体育文化”为主题,并通过行动者的动、听、看、谈和想等具体的行为去完成。如果行动不是以“体育文化”为主题,也就无所谓“在体育文化活动中”,整个互动过程也就不能称之为体育社会互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也可以把体育社会互动的载体理解为“体育文化活动”。另外,体育社会互动中行动者之间的“交往活动”或“相互作用”通常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或平台如体育活动、当面交流、知识讲座、广播电视节目、宣传栏、互联网平台和通信工具等才能完成,因为如果缺少了相应的途径或平台,所谓“体育文化活动”也就无法开展。因此,体育社会互动也可以说是人们在体育文化活动中,借助体育活动、当面交流、知识讲座、广播电视节目、宣传栏、互联网平台和通信工具等途径或平台,通过有意识的动、听、看、谈和想等行动完成的交往活动。

4)看体育社会互动的规范。社会互动应遵循一定规范,体育社会互动也不能例外,遵循相应规范也就表明体育社会互动也有自己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体育社会互动应该遵守的不只是体育领域的规范,还要遵守社会其他领域中的道德、规则和法规,如国际公约和国家的法规、制度和条例以及社会公德等。比如,奥运火炬传递过程中途经不同国家时,各国应该遵守相应的国际公约保障奥运火炬传递的安全;运动员和观众在他国参加比赛或观看比赛,同样要遵守他国的法规、条例和社会公德;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要遵守体育道德和规则,观众在观看体育比赛过程中要遵守社会纪律公德;群众在公共体育场所参加体育活动还要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等。

5)看体育社会互动的环境。体育社会互动环境,泛指体育的社会子系统。体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是社会大系统的一部分,与其他子系统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界限很难划分。但一个实实在在的体育社会互动过程,一定是发生在一次具体的体育文化活动中,并注入了行动者有意识的行动。我们可以把这一具体的、让人们“摸得着、看得见”的体育文化活动理解为体育社会互动的环境。而互动的小环境一定会受到体育领域的其他环境影响,还会受到其他领域和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因此,如何营造良好的体育社会互动环境来促进体育社会良性运行?是一个涉及到制度、法规、经济、文化、科技和体育等各个领域的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

2.4 体育社会互动的类型

体育文化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体育社会互动的多样性。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互动基本形式,要想完全罗列出体育社会互动的类型难度是较大的。体育社会互动因受互动的成员、内容、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用一种标准来对社会互动的类型进行划分。在此,借助社会学理论和观点,结合体育社会互动实际,试图以行动者的人数规模、群体归属、活动项目、互动目的和互动方式等为标准,对体育社会互动类型进行划分。

第一,按行动者的人数规模划分。由于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动者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因此,以行动者的人数规模作为标准,体育社会互动可以划分为个体与个体之间互动、个体与群体之间互动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互动3种类型。

第二,按行动者群体归属划分。我国的《体育法》将体育事业划分为3大子系统,即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动者在这3大子系统中通常都能找到自己的群体归属,即行动者可能属于社会体育群体、学校体育群体或竞技体育群体。如果用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这3大子系统代表行动者的群体归属,那么体育社会互动又可以划分为学校体育(自身)互动、社会体育(自身)互动、竞技体育(自身)互动、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互动、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互动、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互动。当然,在每个子系统内,也可以将行动者的群体归属再进行细化,如学校体育群体可分为小学体育群体、中学体育群体和高校体育群体;社会体育群体可分为家庭体育群体、社区体育群体和职工(或单位)体育群体。显然,社会体育互动子系统中还可以划分为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互动、家庭体育与职工(或单位)体育互动、社区体育与职工(或单位)体育互动。

第三,按行动者从事的体育运动项目种类划分。体育运动项目极为丰富,各种球类、田径类、武术类、体操类、体育舞蹈类、水上运动类和冰上运动类等,参加体育活动的行动者一般都能有自己的项目归属。因此,以行动者从事的体育运动项目为标准,体育社会互动可划分为同类运动项目群体之间互动和不同类别运动项目群体之间互动。同样,同一类体育运动项目内还可以再进行细分,如在球类运动项目中,还可以按行动者从事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等不同项目进行划分。

第四,按行动者互动目的划分。体育社会互动注入了行动者有意识的行动,而行动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体育知识、技能和信息的获取,如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知识技能学习和通过电视、互联网等获得体育知识的;有的是为增进身心健康的,如行动者参加集体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和观看体育比赛娱乐身心;有的是为相互配合作战或寻求运动伙伴的,如行动者在赛场上的技战术配合或体育锻炼时的互为搭档;有的是为相互竞争,如多人或多队通过体育比赛争夺某一更高级别比赛的“入场卷”。因此,以行动者互动目的为标准,体育社会互动可划分为学习型互动、健身型互动、合作型互动和竞争型互动。

第五,按行动者参与方式划分。行动者参与体育文化活动,可以是直接参与,如行动者亲自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面对面交流、现场观看体育比赛或听取体育知识讲座;也可以是间接参与,如借助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沟通交流思想心得,通过互联网、宣传栏、电视节目和广播等途径观看体育比赛和了解知识信息。因此,以行动者参与方式为标准,体育社会互动可划分为直接型互动和间接型互动。

3 体育社会互动的实践意义

3.1 满足个体需求,实现自我完善

社会互动的行动者,不论是个人、群体,还是国家、民族,都是一个相对意义上的个体。个体的社会行为是它在特定情境下为满足自身某种需求而做出的一种选择。社会互动作为个体之间相互进行的一种社会行为,是他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身的需求和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体育社会互动是这种行为方式的重要形式,在体育社会互动中,行动者借助体育活动、当面交流、知识讲座、广播电视节目、宣传栏、互联网和通信工具等途径或平台,通过各种有意识的行动完成以“体育文化”为主题的交往活动,满足和实现各自在政治、体育、经济、文化、思想、身心和情感等方面的需求和利益。另外,个体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总是在不断地追求自我完善,但自我完善并不能凭着自我独处所能达到的,是必须在社会互动中逐步完成的。从发展角度看,正确的自我意识是个体自我完善的重要前提,而正确的自我意识是个体在社会互动中不断形成的。就体育社会互动而言,它不仅能使个体的体育认知、体育能力和体育感受得到检验,体育意识、体育情感得以提升,而且还能让个体在体育互动的过程中从多方位看到自身和他人的长处与不足,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逐步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从而实现完善自我、促进个体的成长与发展。

3.2 传递体育信息,繁荣体育文化

体育信息的内容包括体育管理与决策信息、体育教学与训练信息、运动竞赛信息、体育科技信息、体育经济产业信息、体育场地器材信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信息以及各类体育新闻等,体育信息有声音、符号、图像、图标、事物、文字和数据等多种存在形式,有口头交流、实物交流、文献传递、通信传递、广播电视传递、计算机网络传递等不同交流和传递的方式[12]。社会互动是一个信息传递过程,而各种信息往往在社会活动中主要体现为文化信息,因此,互动各方的相互作用既是文化交流、文化传播的过程,也是将文化规范及其价值广泛传播和代代相传的一种方式[13]。在体育社会互动中,互动各方根据需求的信息内容,选择理想的信息形式,借助适宜的交流方式,通过有意识的行动来完成体育信息的传递和体育文化交流、传播过程。体育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形成为独立的文化形态,并在不同项目、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中呈现出各自的特征。行动者不同的体育文化需求,让不同内容体育信息和不同特征体育文化得到传递和交流,不仅促进了不同特征体育文化的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与共同发展,而且有利于体育文化扎根并融入社会大文化之中,推进了体育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3.3 促成资源共享,推进体育发展

社会互动是社会存在的基本形式,社会互动是人类社会力量形成的基础,人们在互动中产生的社会合力是人类战胜自然、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2]。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完善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但我国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且在体育系统内部分配不够均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生活的需求。体育社会互动不仅可以促进我国体育3大子系统中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之间以及各个子系统内部之间在体育设施、人力和信息等资源共享和交流,也可以促进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在体育观念、体育科技、运动技术、训练方法和体育管理等方面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并使之在互动过程中得到不断改革和创新。因此,体育社会互动可以促成体育资源共享,聚升体育资源合力,这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服务于我国当前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对体育资源的需求,而且对促进整个体育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3.4 增进社会交往,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互动是可以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民族和民族之间的交往活动,是个体的社会行为和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特殊纽带。体育社会互动是社会互动的一种基本形式,是社会交往活动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对增进社会交往、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体育社会互动可以让不同的个体、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步入同一舞台进行体育信息传递和体育文化交流,极大程度地增进了个体之间、群体之间、国家之间和民族之间的交往。另外,体育社会互动在满足和实现行动者的某种需求和利益的同时,互动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体育文化中“公平、公正”、“团结、友谊、进步”、“和平、友爱”等精神内涵将潜移默化地对行动者的道德品质和思想观念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行动者在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合作和相互竞争的过程中,提升了情感,发展了友谊,产生了共识,取得了进步,改善了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促进个体的成长、群体的壮大、国家的昌盛和民族的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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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易益典,李峰. 社会学教程[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70.

作者:张永保

第二篇:“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

摘 要:概要梳理了社会实践理论的脉络和分析策略,介绍和阐释了布迪厄应用社会实践理论对体育场域的社会学分析。研究认为,布迪厄的体育社会学研究有助于从理论上来思考“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这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问题。循着体育社会学研究中西方社会学理论使用的这条主线,进一步对体育与社会分层、社会不平等研究中理论的使用和社会实践理论概念工具的适用做了反思。

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社会实践理论;布迪厄

布迪厄(1930-2002年),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终生在追求解释“社会世界(法国)的秩序是如何可能的”这一社会学问题。他用创制的社会实践理论及场域、惯习和资本的概念对文学场、法律场和教育场做了开创性的研究,但鲜有人了解他在20世纪70、80年代用社会实践理论对体育场域、体育运动、体育参与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所做的启发性研究,其中蕴含丰富的体育社会学思想为日后法国乃至欧洲体育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当我们认定布迪厄之研究为体育社会学范畴之时,则隐含了一个如何理解体育社会学的理论问题,即什么样的研究才称得上是一项真正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它最终要完成什么任务或达成什么样的目标。本文将简要梳理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及分析策略,在阐释他的社会学研究之基础上,就“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这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问题做一探讨,并就中国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社会学理论的使用和适用性问题做进一步的反思。

1 社会实践理论脉络及分析策略

布迪厄追随涂尔干和莫斯的知识社会学,认为社会世界中的各种分类图式(见于一些成双的对立形容词,如“重”与“轻”,“高贵”与“低下”等)不仅是社会世界自我呈现的方式,更是社会世界合法化自身的方式。布迪厄想弄清楚的是,这些对立的价值判断(即价值标准)是如何可能落实到各个行动者的身体和心智之中,并被行动者认可和接受,从而使社会世界呈现出秩序。

首先指出的是,这里的“实践”,不是马克思常用的“实践”,而是人的“实际活动”,是指人类一般的日常性活动,包括生产劳动、经济交换、政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活动。社会实践理论的关注点在于阐述实践是如何发生的?按照什么方式展开?在社会空间中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图式?这些问题得以同答后就是行动者社会实践的展开,即惯习是行动者实践的依据,资本是行动者实践的工具,而场域为惯习和资本提供了运作的空间。

1989年,在东京的一次讲演,布迪厄针对《区隔》一书谈到了他从事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信念,即“确信只有深入一个经验的具有历史处境的现实的特殊性中,才能理解社会世界最深刻的逻辑,而且把这个特殊性建构成一个按加斯东·巴什拉尔所说的‘可能的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就如同在一个可能构型的有限领域里的一个典型例子。”布迪厄要表达的是,对特定社会的理解不能建立在空泛的“社会”概念之上,而只有通过对一个个“社会小世界”即场域的研究才能理解社会。场域作为一种由资本数量和结构决定的客观力量的构型,深刻地表露了其关于社会世界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思想。正像他所指出的,传统的二元对立观念因为植根于人们使用的语言本身之中,“更适于表达事物而不是关系,呈现状态而不是过程”’。而事实上,“社会科学并无必要在这些极端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动也包括结构,以及由二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

在此进路下,布迪厄认为,社会世界强加的各种价值标准就依托于场域而发生作用,对场域再生产机制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特定社会空间建构的原则。在与社会空间具有结构同源性的特定场域中,同绕“何谓正当性”的斗争就表现为争夺某种正当性定义的权力,而惯习——行动者心智结构与社会结构的本体论契合——则将这一有关“正当性/合法性”问题的斗争消解于无形之中。

布迪厄的这种思维方式还体现在他力图“防止对结构分析,或更恰当的说关系分析的‘实体性’阅读”。因为“每个社会的每个时刻,人们都要接触到全部社会位置,这些社会位置通过一种同源关系而与全部活动(打高尔夫球或弹奏钢琴)或财产(别墅或大师的画作)相结合,这些活动和财产本身具有明显的关系上的特征”。这一关系性的理解方式,“表明恰当解读社会地位、性情倾向(或惯习)同采取的立场和社会行动者在实践的不同领域,如烹调或体育运动、音乐或政治等方面所作的‘选择’之间关系的分析的首要条件”。它提醒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某项体育运动与某一特定的群体或阶层联系起来,它们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天然的,而实质上这一联系是在社会空间和体育场域之间的关系上被建立起来的,也只有从这一关系上来理解两者之间的关联才是有意义的,且布迪厄认为,这一思维模式适用于分析类似于体育实践活动的所有文化实践活动。

2 体育场域的社会学分析:体育供给与需求的逻辑

在社会实践理论观下,布迪厄将体育场域视作为体育供给和体育需求之间关系的产物,或可以说成是一个在给定的时点上提供的体育产品空间和有某种禀性(disposition)的空间(该禀性空间与在社会空间中占据的位置相联系,它可能用与另一个供给空间相联系的其它消费形式而得以表达)之间关系的产物。在这一假设下,布迪厄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体育场域的供给问题。在社会场域中,是否有一个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被社会性的意识到和接受的体育娱乐世界(体育场域的供给方)?第二个问题,体育场域的需求问题,即社会是如何生产出来对这些体育产品的需求的,人们又是怎样获得体育“品味”以及喜好某种运动而不是其他它运动?

2.1 体育供给场域的生成

布迪厄认为:“从游戏到严格意义上体育的转换,发生于为未来社会精英所设置的教育部门内,如英国的公立学校。在这些学校里,贵族或上流社会家庭的后代承袭了大量的平民游戏,并且……改变了原来承载在这些平民游戏上的意义和功能。”我们可以逐层递进来理解这一转变过程。

首先,民间游戏被改造成上流社会的体育运动。在精英学校里,身体训练“被剥去了附属于传统游戏上的社会和宗教功能”。它们信奉的理念是,进行体育活动仅仅是为了体育本身,体育和其它艺术形式是用来标榜自己以实现与其它社会阶层的区隔。布迪厄认为,所谓“公平竞赛”,其实也是贵族精英们用以维持与其它社会阶层予以区分的角色距离的一种方法,而且暗含在为未来领导者所设定的角色规范之中。

其次,通过“公平竞赛”等具有普适性意义的规则,来祛除早期的地方差异所具有的特殊主义。在不同的公立学校建立选拔体育管理人员的机构被赋予自我管理和规则制定的权能,这预示着体育场域开始进

入一个相对自主发展的历史时期。同时,诸如英国等国家的体育场域的构成还与相应的体育哲学的发展密切相关。体育类似艺术,但比艺术更适合用来标榜和确证未来领袖之男子气概的优点。在此,“体育被想象为一种对勇气和男性气质的训练”,公平竞赛则被构想为专属于精英阶层的惯习,它不同于大众不惜一切代价追求胜利的体育哲学。

布迪厄认为,即使在支配阶级中,作为被支配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后代们在学校中经常对精英阶层的后代在学术能力方面形成挑战。因此,精英阶层需要通过建立一种多元的成就标准,以使自身在品格上的卓越性得以现实化。与此相联系,体育被精英教育机构建构为“有活力的”、“有勇气的”、“具有意志力的”,而体育的这些品质是军队或企业未来领导者所不可或缺的美德。因此,“体育实践场域成为斗争的场所,其关键是对体育实践的功能进行合法性定义的垄断权的争夺”。

在民间游戏被改造成上流社会的体育运动之后,又经历了体育从精英学校向一般平民传播,并且变成为由专业选手来进行生产、成为大众消费的观赏活动的过程。布迪厄认为,这一逆向化过程最根本的根源在于,体育被政党、工会、教会和各种企业机构建构成填充时间的工具。政治权力的介入一方面支配了其内在的发展逻辑,另一方面当体育从政府获得资助的时候,体育也就开始成为政治斗争的目标。从而,当新的社会行动者(包括体育赛事组织者、体育商品制造商、健身产业和体育媒体)继续进入之后,他们或联合、或敌对,会对体育场域的结构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体育场域的功能,并在国家宏观系统上呈现出来。由此,从场域的角度来谈论体育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2.2 体育场域中需求的逻辑——惯习的应用

布迪厄认为,对体育运动的研究不能忽略了阶层惯习。我们将求助于《区隔》一书所表达的思想来阐释惯习对理解体育需求的有用价值。

1)体育实践、品味与惯习。

布迪厄认为,体育实践如同听音乐、欣赏绘画等文化实践一样,构成了一种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文化实践的空间表征(f也称为“生活方式空间”)。他对20世纪70年代法国社会文化消费的研究正是指向“生活方式空间”和他所称的“社会空间”(即社会结构的空间表征)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区隔》一书中,布迪厄描绘了一种在不同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之间的等级关系体系。“但他的分析目标并不是要识别社会群体的消费样式,而是要通过绘制社会位置间以及不同文化实践之间的图表来揭示对立的结构。他的这种分析关注不同群体施予实践的不同意义,而施予意义的社会分类则进一步让他能够揭露社会构成中起作用的权力关系”。为了分析这种权力关系,他集中于品味和品位判断(人们对某种生活方式的鉴赏程度)的研究。品位的表达使得社会科学家能够识别将鉴赏各种生活方式实践连接起来的生成性原则,比如品位能够揭示对健身活动而非表演性体育活动的偏好等等。进一步说就是,个体对自己和其它群体品位的判断构成了一种区分化和等级化社会群体的分类行动。因此,人们会选择适合自身品位的消费品和文化实践,当然包括体育实践。拉什和厄里认为,布迪厄所主张的中心论点是,“我们消费的不是产品,而是意图建立社会区分的符号”。而社会学的任务,就是“揭示构成社会宇宙的各种不同的社会世界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结构,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的“机制”。为此,布迪厄发展出“惯习”的概念,来说明社会结构和个体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

布迪厄认为,是通过惯习这个动态的中介,社会空间中的位置才被“转译”成了文化实践和偏好。在动态的视角下,布迪厄认为“惯习”一方面被具有某个社会位置特征的现存条件所形塑,另一方面,它又是可分类的文化实践和品位判断的“发源地”或生成性原则。换言之,与不同社会位置相联系的不同存在条件会生产出不同的惯习,同时,惯习也是以品味形式来表达的文化实践的生成性原则,引导人们以契合其所属社会群体的方式来行动和作出反应。所以,惯习概念以它超越二元对立的理论特质,为我们理解社会实践和生活方式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不同的惯习不能很容易地被识别出来,但尽管如此,惯习仍是通过实践表达出来的,所以,有可能通过对不同社会群体成员的实践、品位和品位判断的观察以及关系性的分析来重构实践生成的原则。那么,惯习对于体育场域的研究,其启发价值又在哪里呢?

2)用惯习理解体育实践差异化分布。

为理解体育运动在阶层间的差异化分布,他原先求助于业余时间(经济资本的一种转化形式)、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差异来解释。在他本人看来,这个模型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体育运动与不同阶层间的统计关系强度,而且也没有考虑到不同的体育运动对不同的阶层所具有的意义及其变化。因为在体育需求研究中,针对从体育运动练习中获得何种效果而言,不同的社会阶层其需求是不一样的,这种需求“不仅源于它有无可能满足人们经济或文化成本的那些因素,而且还源于不同体育实践所带来的即刻或延期收益的知觉和鉴赏力方面的变化”。他后来不仅对这3种因素按重要性进行了排序——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业余时间,而且还考虑到了差别化的身体倾向性和期望从体育实践中获得的收益——前者即为他提出的“作为手段的身体”和“作为目的本身的身体”,后者即为他所言的“真实的收益”(是阶层惯习所需要的、体育能够赋予的身体塑造、个性培养等功能)和“想象的收益”(也是阶层群体所需要的,这是一种信仰状态,源于他们期望从体育中获得社会收益,即体育所能提供的那种区隔化的、分配的意义,而这种分配的意义是体育运动从其分布于社会阶层中的行动者身上获得的)。

正因为体育为不同的身体塑造提供了可能性,所以体育实践是行动者想要展示自身伦理道德或社会价值印象的外在表现形式,由此,“刻在身体上的自然秩序”的差别上升到“具有重要区分意义的符号秩序”。既然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可分类的身体形态就成为社会结构中不同地位的符号表达,因此,有关身体形态的品位判断就成为了合法化社会差别的手段。3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

布迪厄将人所从事的体育实践活动看作为人类文化实践活动的一种,认为体育实践与其它文化实践活动一样,其中也充斥着何为“合法性/正当性”的斗争和争夺。他从事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揭示体育场域中这一斗争背后掩藏的机制,从而批判性地来认识法国社会空间建构的原则和机制。进言之,就是揭示在法同社会的结构在行动者身上的承载如何可能表达、如何可能实现——这是布迪厄创制社会实践理论的起点和旨归。

前文已述,当我们从布迪厄研究体育角度将之归属为一位体育社会学家的时候,就隐性地提出了两个理论问题:“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本文认为,体育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第一个面向是,把体育用作理解社会的一把

钥匙,研究直接指向某个社会学的理论问题(比如社会学中普遍关注的结构一行动者关系问题、个人一社会的关系问题、结构一功能问题、社会秩序问题、社会变迁问题、社会分层问题等等),在特定社会学理论指导下,通过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运用有关体育的经验事实来阐释这一问题,从而也部分地论证了该社会学理论的解释合理性。从这个意义而言,每一个社会学理论都期望将理论应用扩展至这个领域,从而拓展自身的解释力。

“何谓体育社会学”的第二个面向,研究虽然也在社会学的某个理论视野下展开,但与前一面向不同的地方在于,它重在解释和理解体育这一社会现象本身;甚至不管是采用量化还是质性研究的方式,其目的也是为了能够发现新的因果关系,从而建构新的解释模型以进一步指导体育社会学的经验研究。

在回答“体育社会学何为”之前,要提一笔的是,上文中,我们一再强调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社会学理论的使用,而中国社会的实际又并不完全符合西方社会学理论建构的条件,因此,对“中国体育社会学何为”的解答会参入西方理论本土化的要求。从而,在第一个层面上,“体育社会学何为”要求研究不能只限于对体育经验事实的解释和讨论,而应将这一研究上升到对更为抽象的社会学问题的探讨。换言之,研究要能够体现体育对理解中国的社会学问题的价值所在。体育作为一种不仅具有自然科学性,更具有社会性、文化性、人文性的现象,是我们了解和阐释中国社会学问题的有益支点。诚如科克利所言的,体育社会学是“把体育运动当作社会和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来研究,以此来理解体育运动所处的社会、围绕体育所产生的社会世界和与体育相关的个体与群体的经验”。(但在本文看来,科克利对体育社会学的理解只涉及了体育社会学的第一个面向)。

在第二个层面上,虽然关注点在于对体育经验事实求得理解和解释,但更重要的,社会学理论在一个新的语境下得以锤炼,不仅可以拓展社会学理论的解释力(社会学理论的价值所在),而且具体到某些体育场景(比如现场观看球赛),还能为社会学研究,诸如人际互动之类的社会学主题提供了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无法出现、也不可能出现的场景,这也是体育或者说体育社会学对母学科——社会学的价值所在。更重要的,在一个迥异于西方社会的新语境中,无论是社会学理论本身还是其概念工具都会出现适用上的瓶颈,这需要研究者对原有理论做某种修正、对原先的理论工具做新的概念化处理,这同时也是西方社会学理论本土化工作的一部分。无论哪一种情形,都有可能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发展出新的概念工具,甚至可能提出新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式,不仅提升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品质和学术地位,而且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对话。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关于“何谓体育社会学”和“体育社会学何为”之对应的两个面向的认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说第一个层次只是将社会学理论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的话,那么第二个层次则明显地具有从理论上来探讨这一适用性的理性思辨功能,而它又有助于提升第一层次解读的质量并拓展其解释深度。因而,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学术规范都不能止步于“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三段式论述,而应有更深层次的学理讨论。

4 反思:理论使用与概念工具适用

因为社会实践理论是一项与社会分层和社会不平等研究密切相关的理论,那么,承接上文体育社会学研究中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使用和本土化的话题,下文以国内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对体育运动中的社会分层与社会不平等研究为例,讨论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理论使用和概念工具适用的问题。

社会分层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与社会不平等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韦伯和马克思以降,社会学界沿着两个不同的进路用不同的分层指标从事社会分层研究”,但它们都共同指向一个有等级的社会结构,以此人们在财富、权力、声望和职业地位上处于不平等的分配状态。在这一论域中,西方体育社会学一般可以划分为4个视角:体育环境下的社会分层研究、体育运动与社会阶层研究、体育运动分层与地位和权力研究,以及体育运动与社会不平等研究。在这些研究中,“(功能主义的视角)将社会不平等看成是正当的、不可避免的社会产物……(批判主义的视角则)将不平等看做不合理的社会产物,认为应该进行改革”。换言之,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会明确在哪个社会学理论视角下进行并回归到社会学问题的讨论。

反观国内研究(在此,对比并非目的而只是一个手段),有学人总结社会分层视角下的体育经验研究伏体相当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第一个视角)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即社会分层与大众化研究、社会分层与参与体育差异研究以及社会分层与体育消费研究;而且从研究文献来看,一方面并未发现研究中的理论视角所在,另一方面,这些研究更多地倾向于体育领域中的对策性探讨(比如说,社会分层与体育大众化的研究旨在分析社会分层与体育大众化的关联,探讨如何从社会分层的视角发展大众体育加速大众化的进程;社会分层与体育消费的研究主要是分析不同社会阶层的体育消费特征及消费趋势,试图从社会分层的视角进行体育消费市场细分,寻求引导体育消费的社会分层策略);与经验研究相对,也有一些对体育社会学研究中该使用何种社会学理论的探讨一比如布迪厄的场域论、文化资本理论,笔者认为:惯习、资本、场域、利益这些概念是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得以展开的分析工具,单纯的一个概念并不能构成理论:而且概念只有放在适合它的整体理论中才能产生最大可能的解释力。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结局往往是,要么提倡本土化,但“又多局限于经验研究,罔顾理论”,要么将西方理论硬套于中国实际。尤其后一种倾向,有使研究走向歧途的可能性——比如,孙立平曾认为,在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政治资本的强势地位并未削弱,“通过政治权力的作用,整个社会中的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一种高度不分化的总性资本的状态存在着,而不是以相对独立的资本的形态存在着”;也有学者发现中国社会当中存在象征性表达和客观性实践之间的背离现象,即象征和物质领域的背离,类似的情形都在提醒我们,应用布迪厄“资本”概念时要特别加以注意。换言之,像布迪厄研究法国那样,期望不同的资本形式相互对立并能够转化,在中国会遇到挑战。

另外,布迪厄是在阶层惯习这个意义上使用惯习概念的,其适用的“学术合法性”在于法国有一个相对固化的阶层结构。在中国语境下,虽然有学者使用“阶层结构定型化”来描绘中国社会阶层以及阶层关系愈来愈稳定的现象,但同时也认为,这种“阶级关系结构化”只是一种倾向,至今尚未定型;而且在中国社会中,像身份、政治分层这样一些具有独特性的变量,仍在影响着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过程和特点。仇立平也认为,“我国的社会分化还没有完成,尤其是国有资产的改革还在进行之中,还没有完成,我们就不能说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的分化达到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根据对中国社会的观察和理解,我们是有可能从行动者从事的职业或所处的社会位置这一角度,在群体这一层面上来使用惯习概念,比如,我们可以观察到,无论身处科层制行政体制中的哪一个层级,其行动的手法和办事的策略基本上是相似的,其表象背后的深层逻辑是因为有着相似的一套性情倾向系统。

研究以体育社会学研究中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使用为主线,依次梳理了社会实践理论的脉络和分析策略,以及布迪厄应用社会实践理论从事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布迪厄的体育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反思“何谓体育社会学”以及“体育社会学何为”这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问题。同时,社会实践理论及其体育社会学研究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如何弥合“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罅隙和对立也有较大的话语空间,但篇幅所限没有提及。最后,作为摆脱西方理论知识单纯消费者角色的努力,对体育运动中社会分层与社会不平等研究中社会学理论的使用问题以及“惯习”和“资本”的概念作了一定程度的反思和修正。

值得指出的是,本文是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及其视野下所从事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基础上,对“何谓体育社会学”与“体育社会学何为”这一话题做一诠释和推进,而非对“体育社会学”做一理论界定——后者还包括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问题意识来源以及研究的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这是另一项更为复杂和高层次的理论工作,需另文专门探讨。而且,笔者也希望在本研究的基础上能进一步从事经验研究,以明晰上文提出的那些理论思考。

作者:曹祖耀

第三篇:从《街角社会》论体育运动在街角社会中的意义和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启迪

摘 要:社会学经典之作《街角社会》运用参与观察法,对生活在美国的意大利贫民区中“街角青年”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结构进行研究,详细记述以保龄球为主的体育运动在街角社会中调节社会群体和个体的心理与行为、促进群体内部的凝集、强化社会地位与分层、加强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发挥非正式体育组织的功能等的重要社会意义。《街角社会》一书为关注日常生活中的体育和边缘社群的体育运动、适当进入与融入田野并合理运用参与观察法研究体育具有启迪意义,作者怀特的职业素养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树立了标杆。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街角社会;体育运动;社会意义

《街角社会: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的社会结构》(Street Corner Society:The Social Structure of an Italian Slum) (以下简称《街角社会》)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威廉·福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的成名作,也是他最重要的著作。该书于1943年首次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发行[1],随后在1955、1981和1993年又分别发行第2、第3和第4版,被高度评价为“早在40多年前就被列为社会学的经典著作,至今在美国大学里仍被作为社会学的必读书,并被那些从事城市实地研究的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者视为一本研究方法方面的标准参考书”[2],可见这本书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是从事体育社会学研究者值得研读的重要文献之一。

特别要提及的是,作者在本书中通过运用参与观察法深刻描写了街角青年所酷爱的体育活动——保龄球以及与其相关的社会事件,并记载“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等非正式社会团体组织的发展、变迁历程。作为社会学的经典名著对以保龄球为主的体育活动过程及其意义进行如此详实、生动的阐述,在母学科的相关研究中并不多见。因此,本文拟通过对该书所记录的体育活动及其相关事件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进行考察,并探讨其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诸多启示,以期为本学科的发展提供参考。

1 “街角社会”简介

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威廉·福特·怀特于1936—1940年以“街角青年”的身份置身于美国波士顿市北区的“科纳维尔”①进行实地研究。对这个城市的其他人来说,该地区是一个“未知的世界”,一直被误认为是干非法勾当的人和贪污腐败的政客、贫穷和犯罪以及进行恐怖活动的“大本营”,是一个“神秘、危险和令人忧虑的地区”。每当为了向上层阶级的人士表明下层阶级恶劣的住房条件而组织巡回视察时,这里是“最令人感兴趣的地区之一”[2]6-7。

在边缘社区“科纳维尔”,这里的“街角青年”基本上都是意大利移民第2代和第3代。因此,人们可以按照移民的原籍划出科纳维尔的分区。但这些界限随着年轻一代的成长正在消失,同时这里生活模式也经历了深该变化,“年轻一代已经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受老年人影响较少的社会”[2]9。生活在这里的男青年分为两大部分,即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前者是处于社会底层同时构成科纳维尔男青年的大多数,他们的主要社会生活集中于某些街角地带以及相邻的理发店、小吃店、台球房或俱乐部活动室;在1929—1933年的经济萧条时期,他们大部分人失业或者打临工,而且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中间只有极少数人上完中学。而后者是一小群接受了高等教育而地位高于前者的青年,“仍然在作向上的社会流动”[2]10。

被作者称为“街角社会”的科纳维尔大街,有着“高度的组织化、完整的社会制度”[2]7,生活在社区里的街角青年分为“小人物”和“大人物”,②并产生具有一定模式的日常行动:他们建立大大小小的帮派,加入各种非法团伙,运作俱乐部及相关的非正式组织、打保龄球和从事各种社交活动、参与赌博和政治竞选等系列的社会活动。这些“具体的人”和他们所做的一系列“具体的事”[2]11,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街角社会”,也构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社会学领域。

2 体育运动在“街角社会”中的意义

2.1 调节社会群体和个体的心理与行为

体育运动具有休闲娱乐价值,能够使参与者获得身心健康,具有增强参与者的心理平衡和调节心理、行为等作用[3]。在《街角社会》第1编第1章的第2节“保龄球的社会地位”中,详细描述了在1937年10月以多克(Doc)为首的“诺顿帮”③与“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④之间唯一的一次保龄球比赛。由于“诺顿帮”的街角青年们均认为比“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高贵,因此非常重视这场比赛。比赛开始后,“诺顿帮”成员朝着“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的选手狂呼乱叫,制造噪音分散他们的注意力[2]31,最终,“诺顿帮”获得了这次比赛的胜利。作者认为,“诺顿帮”街角青年们迫切想打败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的重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社区俱乐部主任奇克·莫利(和其中的一名重要成员托尼·卡迪多)是“狂妄自大的势利小人”[2]31,这样能够让他们安分一点儿;另一方面“诺顿帮”主要是攻击这个俱乐部成员的“社会地位和抱负”[2]32,因此,当“诺顿帮”大获全胜之后,“表现出如此称心如意”[2]32。通过赢得保龄球比赛,社会地位低下的“诺顿帮”街角青年们心理得到调节,而且比赛获胜的集体荣誉感也使街角青年更加紧密联系起来。

作者还在书中描述了打保龄球时个体心理与行为的影响。“诺顿帮”街角青年认为一名优秀的保龄球手应该比劣等球手得分多,“一球击中全部木柱却被认为是碰运气”[2]35,他们在玩球时受到心理障碍的影响,要想获得成功,精神上必须沉着镇静,但是在团体赛时,如果只剩下一根木柱立在那里,而且对手叫嚷“他打不中”时就会有很大压力,往往会“紧张起来而失去控制”[2]35。因此,研究一个人打保龄球的成绩时,就必须“考虑到他和他的伙伴们的关系”[2]36。

在体育运动对个体心理和行为的调节方面,主要表现在“诺顿帮”的上层成员朗·约翰(Long John)身上,在1937年春天他掷骰子把每周挣的钱输个精光,但在1938年冬天就基本停止赌钱,后来他告诉作者原因,“你知道实际上是什么使我这一冬天不赌钱吗?保龄球!”[2]57当“诺顿帮”分裂以后,朗·约翰就变得无依无靠,在组织中的地位显著下降导致他连做噩梦,并且打保龄球的球艺急剧退步,在1939年春季的最后一次保龄球比赛中得了倒数第2名。而在作者的建议之下,朗·约翰被带进一个新组织的核心圈子,“在作为1939至1940年活动季节的高潮的那次个人比赛中,他得了一等奖……再也不向帮派领袖多克谈论他的噩梦了”[2]76。作者在附录中将这种现象解释为“相互作用模式”,即体现群体中的地位与保龄球场上的表现以及同精神健康之间“三向关系”[2]419,因此,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相互作用的存在,使体育活动发挥了对街角社会群体和个体心理与行为的调节功能。

2.2 促进群体内部的凝聚

群体的凝聚力是把群体“黏合在一起”的内在动力,是为了满足成员的情感需要,保持一致性取向[4],一旦凝聚力消失社会群体便会趋于解体。而体育活动可以增强群体成员之间的吸引力、归属感以及对组织的向心力和忠诚度,对社会组织和群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在书中指出,必须围绕某种持续的社会活动才能把街角群体“组织起来”[2]433,而保龄球活动能够满足街角帮的这种需要。1937年诺顿帮获得胜利之前的街角青年是“零散地、而且常常是在其他群体中玩保龄球”[2]34,而现在这项体育运动“破天荒地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固定内容,是最重要的社会活动”[2]34。1937年的冬季到1938年春季,诺顿帮中的大部分成员每周都有好几个晚上去打保龄球,而且“每周至少有一个晚上是全体打保龄球的人都在球场出现”[2]35。因此,以保龄球为主的体育活动成为街角青年共同关注的话题和爱好,“这种习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在最初的群体解散很长时间以后,有些成员仍然坚持这样做”[2]337。

作者分析了这种群体凝聚的根源是由于成员们整天聚在一起,非常频繁地发生“相互作用”,“这种方式是稳定的,并通过长期不断的活动而固定下来,如果他要使自己在精神上感到幸福,就必须保持相互作用的方式”[2]346。由于街角帮内部的群体稳定,其成员又缺少社会保障,所以体育活动提高了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率。正是这种互动,成员之间产生了一种相互依赖和义务,成为群体黏合在一起的基础。因此,以保龄球为主的体育活动促进了街角青年之间建立密切的人际关系网络,并形成一套非正式的“互惠”机制,从而提高组织内部的凝集度。

2.3 强化社会地位与分层

社会分层普遍存在于社会成员或群体中,因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同而产生社会地位差异或层化现象,是“几乎每个重要的社会学家都从某个方面阐释的社会现象”[5]。在街角社会中也不例外。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个人玩保龄球与他在群体中的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2]36。当保龄球变成了一种固定的群体活动时,“诺顿帮”的球队渐渐按照不同路线发展。《街角社会》讲述了帮内两个不同地位的球队,即领袖多克和朗·约翰组成地位高的“一级队”和由乔·道奇、弗兰克和托米组成的地位低的“二级队”[2]36。“诺顿帮”领袖丹尼加入地位高的队并表现出色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还希望打败球技高超的另一个领袖多克。在高地位球队参加和其他街角帮以及俱乐部的对抗赛,除了上述3名球员以外还需要两名球员,但这两名球员并非来自“诺顿帮”内部,只有当这个正规球队缺人时才叫帮内的某个随从打球,而且在这种场合下随从们“绝不会去突出自己”[2]37。

作者还总结了1937年到1938年保龄球活动季节中,社会地位和保龄球成绩之间表现出密切的联系,打保龄球成为“一个人借以保持、获得或失去威望的主要工具”[2]42。当然,并非体育活动本身导致这种社会地位差异,而是背后社会结构和其他社会因素发挥了作用。正如作者怀疑的那样,假如二级队得分高于一级队,他们能否变成一级队呢?“诺顿帮”另一名领袖丹尼回答说,“假设他们真的打败了我们,而圣马科斯队的人想和我们赛球,我们就告诉他们,那帮人其实是一级队,但他们会选择和我们赛……我们这样是遵循民主的原则,但是别人不让我们搞民主。”[2]45

2.4 加强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街角社会中存在许多自发性社会群体,如街角帮、非法社会团体等组织形式,这些组织能够帮助实现个人目标、提供社会(交往)满意、提供沟通渠道、实施内外的行为控制等,“它能够使人们突破自身生理的局限性,获得同别人一起合作交流来实现自己目标的优越性”[6]。在该书第1章第3节描述“诺顿帮”和“阿芙罗狄蒂俱乐部”⑤两个非正式的社会组织群体之间的交往,体育运动成为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实现组织和成员目标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1938年3月以前,“诺顿帮”与“阿芙罗狄蒂俱乐部”(女性为主俱乐部)并没有任何社交往来,她们认为对方俱乐部既“高贵”也很骄傲,“是在一条不同的社会轨道上运行的”,但不可能不感到她们“很吸引人”[2]46。有好几个星期,这两个群体的成员几乎每天晚上见面,打保龄球、玩牌成为主要的娱乐活动,以及后来外出郊游,这些交流给“诺顿帮”的社交生活带来重大变化,亚力克(Alec)认为“以前我们认为她们盛气凌人,我猜想她们把我们当成一帮无赖……现在我认为她们喜欢我们,我们正式取代了社区俱乐部的地位。”[2]47

但是,组织之间的交流的最终影响并不一定都是积极的,反而“与姑娘们一起打保龄球有可能使诺顿帮分裂,于是丹尼和迈克向多克施加影响,以重建群体的团结”[2]58,虽然最终有两个街角青年乔(Joe)和弗雷德与这个群体中的成员结了婚,但后来大部分人和该俱乐部的女孩子逐渐疏远。最后作者指出,与姑娘的交往和打保龄球一样也是“获得、保持或失去在群体中声望的一种手段”[2]58。

2.5 发挥非正式体育组织的功能

非正式组织是以成员的心理包括动机、观点、信仰、爱好、情感一致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一种无形联合体[7],它无正式结构,常常不能自觉认识到共同目的,而是以内部成员的互动而产生,并由此确立共同的态度、习惯和规范。非正式组织具有信息交流、对协作意愿的调节而维持正式组织内部团结、维护个人品德和自尊心等功能[8]。由于社会成员的兴趣、利益、感情目标需求的不同,便形成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非正式组织群体,因此,人们对体育活动爱好或者相关利益的需要也自发形成各种非正式的体育组织。

在《街角社会》一书第5章中主要讲述了“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这一非正式体育组织的成立、运行和分裂。首先是“理发店帮”⑥提议大家租房办一个俱乐部,并制定章程,成立以赛狗和纸牌赌博为主要活动的“社交与体育俱乐部”,除了通过收取会费和管理费的方式筹备经费以外,还在俱乐部里做起卖啤酒和饮料的生意。这种形式从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当下中国街头巷尾流行的“棋牌室”经营模式。因俱乐部开张,街角青年有机会更加紧密接触,也加大了街角青年“对非法团伙成员的依赖”[2]212。而且,在组织运行的过程中,为了使全体成员“拥有平等的权利”[2]213发生了俱乐部改组事件,最后在卡洛的主导下达成协议。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的诞生和发展,体现了街角青年们希望通过非正式组织提高自己的社会影响,获取一定的社会资本并寻求归属感和社会认同的集体行动。在对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和结构进行考察后,作者认为街角中这类性质的小团体“适合处在社会等级制度的最下层,尽管在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社会差异。”[2]356作者指出这个地区的问题不在于它没有组织,而是在于“它本身的社会组织未能与它周围社会结构融为一体。”[2]357

3 《街角社会》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启示

3.1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体育和边缘社群的体育运动

许多社会学理论抽象、晦涩难懂,诸如帕森斯的“宏大理论”一样[9],而人类学研究中如林德夫妇的《中镇》、卡罗琳·韦尔的《格林威治村》等也只是从社会问题层面研究社区,缺乏对社区组织系统的研究[2]372,其研究的基本特点都是看不到具体的人。但《街角社会》“就美国社区生活这个一向十分重要的主题提供了新资料,并从人的角度生动展示”[2]452。作者形容自己的研究是拍摄一部活动的电影,“贫民区只是一个地区,那里高度集中了低收入的人,他们住在破旧的房屋里,卫生和健康条件恶劣……我认为确定人们在这种条件下如何生活是一个从实际观察中提出的问题。”[2]450怀特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不是仅仅因打保龄球而打保龄球,而是“这些人日复一日的常规活动才是我的研究的基础材料。”[2]410因此,《街角社会》对人的日常生活的关注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转换提供参考。

与此同时,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社群的关注是体育社会学和研究者的应有之义。由于在当前我国高速城市化的进程中,产生出许多生活设施破旧的居住区,例如,在“城乡结合部”的某些地方就具有“街角社会”的部分特点,存在诸如该书中所描述的“社会生活集中于某些街角地带以及相邻的理发店、小吃店、台球房或俱乐部活动室”[2]10青年群体,而这一群体一直受到社会的漠视和边缘化,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很少见[10]。生活在这些边缘社会中的青年们追求时尚,酷爱通过台球、极限体育运动、网络游戏等方式寻求刺激和标新立异,所以研究他们的体育活动,以及体育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回归主流社会,获得文化、经济和社会资本,提高社会地位等具有现实意义。

3.2 适当融入田野、合理运用参与观察法研究体育

研究中作者创造性地引入人类学研究方法,即参与观察法。作者通过亲身实践认为:深入“街角社会”最重要的是学会像街角青年那样待人接物,“学着参加街角对棒球和男女关系的议论”[2]390,而且明确自己只有在街角确立了自己的位置以后,用不着费很大的力气就可以获取相关研究资料。1937年的春天在“诺顿帮”对意大利社区俱乐部的保龄球比赛上,作者只能静坐旁观努力做到没有偏向为两个队喝彩;但是,最终标志“街角青年”接受作者是迈克·乔瓦尼组织的那场棒球赛,作者作为正式队员参加比赛,在“诺顿帮”领袖们的信任下打出了关键得分,“当他们指望我成功的时候,我能击中,仍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受,而这也更进一步使我觉得自己是诺顿街的人了”[2]396。而且,在融入街角青年群体的过程中,作者理解到“我和这些人打保龄球,是为了确立一种社会地位,以便能与他们交谈和观察到重要情况。”[2]410

同时,《街角社会》的最重要的价值和学术贡献,在于它的成书过程和这一过程中所体现的研究方法。由于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将人和人的活动还原为抽象变量,强调在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中应当排斥主观评价,立足于纯客观化的社会现象[11],与之相反的是人类学家格尔茨所主张对社会文化“重构一种可以理解的解释”方法[12],怀特却试图在这种实证主义和文化阐释之间寻求“第三条道路”。在本书附录中详细展示了“参与观察法”的形成、运用及其反思。作者认为运用该方法的个案研究能够发现其中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可以在其他个案中从试验中或数量上进一步得到检验。因此,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中也需要运用这类定性方法进行研究,并非只有“统计学才是通向科学的唯一途径”[2]465。首先,作为既是参与者又是研究者的双重身份,常常发生角色转换的矛盾,“为了进行这项研究我必须使自己成为一名参与观察者”[2]411,起初作者是一名“非参与的观察者”,但后来融入社区又差点儿成为“非观察的参与者”[2]411,因此,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平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作者敏锐地感知被研究者的各种信息,并做出十分翔实记录,在离开研究地区和对象后,又回归研究者的身份,对收集的庞杂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做出总结。而且,还需要对自己研究伦理道德上的一些失误进行反思,“参与观察者单纯为了加强自己在参与某一领域中的地位,而努力想操纵被观察者,并不惜做出不利于他们的事,这对于被观察者来说是不公平的。”[2]428这种做法非但不明智,而且违背了职业道德。还要保持研究者的独立性,“作为一名实地工作者,不能只想着迎合这个地区的人,还必须保持自尊心。”[2]407

怀特对研究方法的创造性运用为社会学的发展创造了宝贵财富,对今天的实地社会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13],而当前已涌现出大量的文献对“参与观察法”的运用进行了全面、深刻反思和讨论,并形成了方法论体系[14-16]。在人们仍然对定量研究顶礼膜拜之际,体育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但仍有研究者已经深刻认识到数理统计方法存在的重大局限,提出了诸如“难道体育科研中数理统计方法取代了定性推理吗?如何避免数理统计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呢?”等相关主题的讨论[17]。而且,定性研究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8],其中参与观察法是一种“以研究者的亲身经历来收集数据的民族志定性研究方法”来发现体育运动中群体或个体行为的微观特征并揭示其中的意义[19]。

3.3 怀特的职业素养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树立了标杆

第一,必需具有强烈的学术使命感。当怀特在开始研究街角社会之际,就有一种 “想为建立一门社会的科学做出贡献——而且至今我仍然未放弃这一执着的追求”[2]463正是这种雄心壮志,才使他坚持不懈,最终让自己的研究成为社会学的经典。第二,需要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作者指出,当人们进行一项研究时,要从研究对象的各成分之间假设的关系模式中找出逻辑,那么“研究者就必须不仅仅选择单纯的报告和描述,要成功地完成这项任务,就需要有想象力和创造性。”[2]467作者将这种创新精神彻底应用在自己的科学研究中。例如,他把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理论“很早拿来用于实地研究”[2]373。而在学术界,仿佛已经秘密商定对实地工作的亲身经历闭口不谈,“我们找不到任何揭示一个实地工作者必然经历的错位、困惑或本人身不由己卷进去的真实说明”,于是作者决定“填补这一空白尽自己的菲薄之力”[2]453。第三,具备强烈的反思精神。在《街角社会》成书若干年后,作者对成书过程做了详细的描述和反思,这在社会学研究领域中首开先河。尽管在此之前人类学领域中有英国的格雷戈里·贝特森[20]将这种社会实验操作过程直观展现,但怀特展示则更加突出研究者对研究方法方面的反思和批判精神,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人类学越来越公开转向内省,才涌现出像保罗·拉比诺、奈吉尔·巴利等人类学家,直接关于田野工作过程为反思对象的优秀人类学作品。

当查阅相关文献后可能会发现对体育社会学意义的陈述大同小异,抽象、宏大的论述可能会让读者难以理解。而当前在我国正为“金牌”价值争论不休、因青少年体质下降而困惑不解、对社区体育发展忧虑重重之际,我们为何不静下心来,打开这本出版近70年的社会学经典名著,去欣赏书中给我们呈现出的一幅幅生动而细腻的生活图景,仔细体会体育运动所具有鲜活的社会意义呢?也许当我们完整、深入地阅读完这本经典之后,就会意识到自己需要转换思维,反思过去已做过的研究,审视正在进行的课题,重新规划即将着手的研究方案。

而且,从该书的字里行间,我们能体会到研究者的朴实与真诚,感受到他治学的严谨与自信,以及强烈的学术使命感和反思精神。反观当下社会,浮躁、浅薄和急功近利,“抽象经验主义”把社会科学研究定位于数据分析和统计软件使用,僵化的官僚体制严重束缚研究者的自由,研究成果表现出简单化、时政化、重复化等特征[21]。

作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者,不仅仅需要有宏观、抽象的理论思考,还需要走出书斋、走进社会,以“来自街角的眼光”深刻而精致地去揭示人们日常生活和边缘社群中体育活动的地位和作用以及隐藏背后的社会机制。唯有每个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者充分把握、完整理解了体育活动所具有的各种层面的社会意义,并努力具备丰富的社会学想象力:以充满智慧的心智品质去承担解释、说明人类处境,担当启迪他人觉醒之责,通过记录普通人的生活历程,去书写未被书写的历史,关注社会底层和“沉默的大多数”[22],拥有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情怀去反思和探索我国社会转型中体育的发展之道,那么,我们的科学研究才会卓尔不凡,学术品位和学科地位才会得到提升,理论成果才有可能真正服务于大众!

本文得到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郭于华教授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专题——定性研究”课程讨论中的指点,特此致谢!

注释:

① 在社会学研究中的真实地名和被调查者的姓名一般会被隐去,或使用化名(真实姓名的使用需要征求本人同意),因此,书中的“东城”的中心地带——“科纳维尔”实际上是波士顿北区的一个意大利移民区,且书中所有的人名均为化名。

② “小人物”是指“诺顿帮”以及其他帮派和俱乐部的成员,“大人物”是指非法团伙的成员和政治家。

③ 活动在诺顿街按照孩子们年龄划分形成不同的帮,以多克为首的一帮人称为“诺顿帮”,帮中的高层如多克、迈克、丹尼和郎·约翰被称为“领袖”,而弗兰克、亚力克等作为地位较低成员被称为“随从者”。

④ 在街角一带被称为“男青年会”,是由男大学生组成,他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上等人组织,每隔两周在诺顿街文教会馆有一次聚会。

⑤ 由12名漂亮的意大利年轻女孩组成,其社会等级低于“意大利女青年会”。

⑥ “理发店帮”是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的前身,因以该帮创始人卡洛·泰代斯科和他的亲密朋友经常呆在一个名叫乔·帕莱尔莫中年理发师的店里而得名。

⑦ 一种意大利式保龄球,主要流行于意大利的皮埃蒙特和利古里亚以及居住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南美的意大利裔移民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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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郭于华. 清华社会学评论:面向转型社会的民族志[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0.

作者:田恩庆 仇军

第四篇:体育消费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摘要] 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体育消费的内部结构及市场经济规律在体育消费中的问题,指出大众体育消费行为主要由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心理因素构成,家庭体育消费将是大众体育消费合理化的主要趋势。

[关键词] 体育消费行为 社会学研究 消费结构 家庭体育消费

体育消费作为一种在满足人们的基本消费之后以追求、发展和享受更高层次需要的消费行为,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如何面对巨大的体育消费市场,以体育健身为突破口,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激发大众体育消费意识,导引大众的消费行为,调整大众体育消费结构,培养大众良好的体育消费习惯,扩展消费群体,促进参与性、实物性和欣赏性体育消费,从根本上扩大内需,实现体育产业化的良性发展, 是一个商业价值与全民健身双赢的重大课题。体育通过消费实现其特有的多种功能,消费通过体育得以深化其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体育消费行为已不仅仅是经济行为,其消费过程除涉及经济领域外,更与作为“社会人”的消费主体的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特征,以及消费价值观、消费审美取向、消费时尚与潮流、消费的风俗、习惯等背景相联系。因此,将大众体育消费行为置于社会学的理论框架之下来进行研究,对于弥补和完善消费经济理论对体育消费行为解释的不足和缺陷,对于更好地指导人们的体育消费,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体育消费行为的涵义

消费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行为和过程。体育消费行为是大众享用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和生理活动,是指人们在参与和观赏体育活动方面的个人及家庭、社会的消费支出。体育消费形式包括个人体育消费和社会公共体育消费两方面。

1.个人体育消费行为包括体育商品消费和自然消费,所谓体育商品消费是指通过体育市场,利用货币支付的形式来购买各种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以满足体育消费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体育市场作为一种中介,将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起来,交换其社会劳动,实现体育商品的价值。这看似单纯的经济行为,其实是社会交往的一个特例,因为市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类型,而市场的社会结构实质是一种特定的互动类型,这意味着,一定文化与社会规范将会影响到大众体育商品消费的市场规则。

所谓体育自然消费,是指在体育市场以外,不借助买卖行为来满足人们的体育需求。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或许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残余表现形式。其二,或许是由于长期受传统消费模式的影响,造成人们体育消费意识的迟钝。其三,由于中国人口二元化的特点,有可能造成一部分人体育消费欲望淡漠或缺乏购买力。其四,由于第三产业滞后,影响到体育产业、体育消费市场的开拓和发育。

2.社会公共体育消费

所谓社会公共体育消费,广义地可理解为社会有组织的消费。包括满足个人体育需求的体育事业以及由政府提供的体育文化娱乐设施,如学校、社区、公园、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等社会体育公共产品,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政府机构是最大的体育消费者,但是,消费经济学难以很好地说明政府的体育消费行为。因为,作为政府的体育预算,既要考虑到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条件,也要考虑到作为国家的政治义务和责任,以及大众生活需求的变化,还要考虑到整个世界大众体育发展的走向。

二、体育消费行为的制约

在消费者的消费决策过程中,面对相同外部条件的变化,不同人会做出不同的反应。这是由于个人消费心理的影响,如消费者的求新心理、求名心理、求美心理、相互攀比心理等。消费者个人的消费心理,通过个人对消费需求的主观偏好表现出来。在不同的消费心理驱使下,消费者在体育消费需求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观偏好,反映了消费者对体育的不同价值取向。而消费者的不同价值取向,除了不同的个体差异外,还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一般来说,人们通过支付货币获取体育产品与体育服务的选择过程包含了体育消费欲望的产生,消费动机的形成以及消费欲望的满足这样几项活动。其中,人们体育消费欲望的产生是和一定社会的文化形态以及社会形态相联系的。这意味着人们在购买体育商品和体育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行为不过是一个中间的经济行为,消费者用这种行为来“生产”体育生活方式。这样,消费者就不仅仅是单纯的“消费者”,还是一个“生产者”,即生产这种新型生活方式带来的享受与发展的满足。具体表现在: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社会的加速发展,促进了产业重心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变,催生了体育产业的形成。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也在影响和制约着体育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一方面我国社会结构和经济性质的变化促进了人们生活方式和生活行为的变化。在观念要素方面,由于人们的商品观念、生活质量观念和社会生活参与观念等的形成,使人们生活的总体价值观念迅速发生了变化,极大地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同时也刺激了人们的体育消费向更高层次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体育消费者自身的素质差异,他们的体育消费支出和体育消费行为中,难免会出现“附和消费”的特征和受到“消费惯性”的负面影响。

1.体育消费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体育消费结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变动的总体方向是:“生存健身需要 →发展需要 →享受需要” 。世界体育消费发展的大趋势是非实物型体育消费逐年提高,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非实物型体育消费已达60%以上,我国平均占30%左右。而据对兰州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调查中获悉,兰州市民体育消费项目依次是:运动服、鞋占32.3%;体育书报杂志占19.1%;体育器材占16.6%;体育欣赏门票占13.4%;而租场地18.1%(再加上健身、训练杂费的0.4%才18.5%)。體育消费结构却还处在生存健身需要这一层次,这说明我省城市的体育消费结构水平偏低,体育消费结构不合理。造成这种较为单一的体育消费格局,一方面是由于体育产业部门无力提供高质、多样的无形体育劳务产品,另一方面却是和消费主体的体育需求、对体育消费的认识和态度、个性、生活审美情趣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等各种主观因素有密切的关系。

在体育消费结构中,男性体育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女性,男性体育消费以实物性为主,其次是观看体育赛事、订阅体育报刊杂志等观赏型体育消费的支出;女性体育消费则以参与型为主,实物型消费居次。另外,男性的劳务性消费要高于女生。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男、女性的生理原因和心理特征的不同,使得不同性别的消费者对体育消费观的认识不同,所选择的消费内容有较大差异。

2.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充分体现在体育消费之中

我国体育的整体产业化水平较低,市场机制在体育产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难以贯通,市场配置各类体育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政企不分、行业垄断、限制经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许多项目尚未进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产业化发展轨道,福利型、事业型的单位过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组建的公司化实体太少。现有的体育经营实体,尤其是健身娱乐实体和竞赛表演实体经营内容单一、经营方式落后,服务品牌、服务营销的意识薄弱,这些方面从供给的角度制约了我国人民体育消费的增长。

三、体育消费行为的合理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大众体育消费结构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其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文明程度高、文化素养好的消费者往往在体育消费过程中选择性更强,具有明显的自定性。而文明程度低,文化素养差的消费者,则往往在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上出现短视。为此,要建立合理的体育消费结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加强大众体育消费能力的培养

所谓体育消费能力,一般是指消费者所具备的关于如何进行体育消费、如何使用体育消费对象的知识和才能。它和人们的整体消费水平密切相关,是他们日常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由于体育消费能力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特殊能力,所以它需要人们在后天接受一定的文化教育和现代生活方式的熏陶,以提高他们对现代生活的感悟能力和审美能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实行,大众个人收入在不断提高,体育产品的购买力也在不断增强,同时,人们对体育产品的消费力也在提高。这一切,既决定着我国体育消费状况,同时也决定着体育市场容量的大小、繁荣程度及整个体育产业的状况,从而推动着我国整个精神生产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多年来,受中国传统文化心理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意识和消费结构还没有根本转化,使体育消费欲望和体育消费水平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因此,深入分析消费群体中不同的体育消费特征,尽可能根据他们的闲暇时间、不同年龄的体育消费潜力,准确地进行市场定位,开发体育健身消费的热点服务,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根据我国实际,可采取低税、减税甚至免税的办法来鼓励大众化的中、低层次体育消费,对于一些奢侈性体育消费品可以提高消费税率,限制其生产、供给和消费,并可抽取其中部分税率用来扶持和发展大众化的体育消费产品,拓展和繁荣体育消费市场,推动大众体育消费行为的形成。

2.引导家庭化的体育消费行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内部结构最为紧密的社會群体。家庭化的体育消费方式是近年来我国体育消费领域中的一种新的消费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孔文清(2002)对北京、上海、吉林、成都、兰州、包头、郑州、福州、广州等9城市居民1999年家庭体育消费为559.73元,比1996年191.21元平均每年增加17.56%,表明我国家庭体育消费需求越来越迫切。在家庭这样一个亲密的社会群体中,人们可以共同进行体育消费,享受家人团聚的乐趣、亲情的交流、消遣和娱乐的体验以此达到增强家人的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满足人们多样生活需求的目的,可以预料,随着我国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日益发展,家庭化的体育消费方式将会成为整个社会的体育消费的主要趋势之一。

3.引导大众从自然性体育消费向商品性体育消费行为转化

目前,我国仍存在着体育商品性消费和体育自然性消费这样两种消费行为方式。由于人们在个人收入、消费水平方面尚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更兼有个人对于自身生活的感悟和对于自身生活理想的追求方面的差别,所以消费者对于自身体育需要的满足,亦会体现出个性化特点。这意味着,目前对于某些家庭来说,采用一些小规模的、不需要较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费行为方式,如散步、园艺、垂钓、健身慢跑等自娱、自乐、自练的行为方式,仍然是很需要的。然而,随着大众自身素质的改善、大众体育消费需求领域进一步扩大和大众体育消费的项目日益增多,自然性体育消费终将会因为其内容单调、消费效果差,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强的发展性消费需要而逐渐为大众体育商品性消费行为方式所取代。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影响大众体育消费行为的因素很多,通常人们认为起决定性作用的主经济因素,但社会、心理因素的重要作用也日渐显现,井正在受到人们的认同和重视。体育消费者行为的形成,其实是由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综合作用于消费者感观的结果。因此,从社会学的视角对我国大众体育消费行为进行探索,可能会对如何引导大众的体育消费行为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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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 宇 张虎祥

第五篇:体育、性别与权力:西方体育社会学中的女性文本研究

摘要 性别问题是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女性体育研究为推动性别平等做出了重要贡献。采用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法,对西方体育社会学中有关女性体育研究的相关成果进行梳理与分析。结果认为:西方女性体育研究伴随着女性解放的进程而较早起步,并具有研究阶段划分明晰、理论基础丰实的特点,其女性文本研究主要集中于女性参与体育的历程、参与的平等机制、性别意识形态的建构、身体文化和性别权力、体育传媒对性别气质的塑造、体育与性倾向的关系以及对男性主导体育模式的抵抗等七个维度。西方女性体育丰富而全面的研究将为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女性体育研究提供全新的视角与有益的分析框架,以期促进我国女性体育研究的开展。

关键词 女性体育;女性主义;性别;权力;文本研究

20世纪60年代西方妇女解放运动以来,性别问题一直是欧美学术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在女权思想波及下,一些女性主义者所追求的两性平等意识逐渐渗入到体育领域。60年代起,性别问题开始成为北美体育社会学研究的主要焦点。随着70年代体育女性主义的诞生,大批学者开始投入到女性体育研究之中,从而在理论基础与研究内容上不断丰富着这一学科领域。国际上,女性体育的发展已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前沿。妇女与体育已成为人们向传统角色观念挑战的重要阵地,成为体育领域、女性领域跨文化研究的热点。

1.西方女性体育研究之阶段划分与理论建构

西方对女性体育发展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传统女性模式统治阶段(20世纪初至60年代末)。此阶段,以维多利亚时代传统女性模式为代表的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其塑造的是脆弱而感性的女性形象,女性因而被排斥在“男性专属”的体育运动之外。2)女性解放运动冲击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此阶段,女性解放运动的冲击一方面表现在相关法律与组织机构的变化上,如美国1972年教育修正案的颁布,为女性争取到了参与体育运动的机会;另一方面表现在许多新兴体育分支学科的建立,如:体育社会学、运动心理学、体育史等都将女性体育纳为研究对象。3)女性批判理论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在该阶段,女性体育研究的理论呈现出百花齐放之态势,新兴的女权主义、文化批判主义、马克思主义纷纷被用于女性体育研究,研究对象也突破了运动员的狭窄范畴,逐渐扩散到教练员和管理者。至此,女性体育研究完成了从两性生理差异归因到两性文化差异研究的渐进过程。

女性主义者介入体育领域始于北美19世纪70年代,而女性主义体育理论是在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的冲击下诞生的。80年代相继出现了更多富含理性思考的有关女性体育的著作,而90年代则是女性主义体育社会学理论长足发展的时期。体育女性主义致力于帮助女运动员识别和抵制歧视,争取与男子平等的机会。体育女性主义理论试图用女性主义的视角去研究体育,即用理论化的方法分析体育作为一项有性别特征的活动,揭示体育中男性支配女性的模式是如何产生的,其重要动力来自于对女性权利和需要的关注。体育女性主义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以研究体育中的女性地位为中心的非理论化阶段;2)女性主义体育理论初步形成阶段:建立体育研究中女性问题的理论框架(1978年起);3)女性体育理论的多元化发展阶段:后现代思潮影响下的多元化理论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同时,女性主义的不同流派,分别从不同维度对体育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最传统的、也是“最纯”的女性主义研究要属自由女性主义和激进女性主义。前者力图通过去除和修正“解剖学排除条款”(Anatomical Exclusion Clause[AEC],该条款通过强调生理差异来将一种性别排除在体育运动之外)来向现存的性别等级发起挑战,寻求对两性差异的尊重,争取两性平等的参与机会;而后者则把父权制视为女性主义攻击和反抗的根源,反对基于男性特征和爱好的竞技体育,反对对运动员身体的剥削和滥用,倡导女性运动员在运动场内外都要表现自身实力。

目前,体育女性主义理论的发展大致包含两大主流趋势:一种趋势是将有关权力和性别、种族、阶级相互关联建构一种综合分析的理论框架(两个或多个理论进行综合分析)。如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是性别分析与阶级分析的一种综合尝试,强调阶级比性别更重要;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试图把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激进派女性主义理论综合起来,认为压迫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和父权体系;另一种趋势是向后现代主义转移,从具体的社会现象出发,分析女性权力问题。20世纪80年代的女性主义文化研究成为连接后现代主义的桥梁,它是一种渗透着批判主义的综合分析方法,以权力的研究为出发点,如研究体育中的性别权力,尤其是男性权力的霸权地位。其中以Messner(1988)的《体育和女性主导:女性运动员作为斗争性意识形态》为该领域里程碑式的代表作。继文化研究之后,后现代女性主义在时代的召唤下应运而生,其中以福柯和后结构主义为理论变革的中心。福柯对身体与权力的分析模式对后现代女性主义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后现代主义对异性恋矩阵进行了解构。

2.西方女性体育研究之文本分析

女性主义理论与体育的结合性研究,不仅仅是针对体育领域中单个的性别问题,而是如何用女性主义理论视角去分析与研究体育现象。它不仅仅局限于“体育中的女性”,还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框架来理解体育组织与制度、体育文化与体育意识形态等社会现象和文化实践,探索性别在体育实践中的演进、发展与变革,从而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西方女性体育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2.1女性参与体育的历程研究

自从20世纪后半叶,参与体育的女性数量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许多人将参与体育看做两性之间平等的权利。其中最显著的例子就是1972年美国Title Ix法案的颁布,开启了两性平等参与体育的先河(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法案颁布的前三十年,高校女性参与体育的机会增加了400%,而高校体育的女性参与率增加了974%。但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女性争取体育参与权力的斗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实际上,女权运动的起始阶段(第九法案刚开始实行阶段)只是针对教育领域的性别不平等现象,而体育领域的不平等现象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1973年,国会再次重申第九法案的立法应该涵盖体育运动,第九法案政群(政策共同体)才将重心从教育领域转向体育领域。而对于体育最终被纳入法案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Truman(1951)指出,该法案的发展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此种视角下的分析侧重解释来自外部利益群体的兴趣与爱好。还有一类观点,如Pierson(2005)指出,第九法案的体育转向完全是一个无意识的结果,只是缘于当时在法案的政策提出以及政策制定过程中,体育成为了争论的焦点所致。同时,Edwards(2010)认为,法案规则撰写过程中的制度因素和政治事件也是促成体育在一个合适的时间被纳为教育领域性别不平等现象的因素。最终,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影响下,体育女权主义于70年代初在北美产生,其主要针对体育运动中男女不平等现象以及女性研究被忽视这一问题。一些美国女运动员以及女权组织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抗争反对性别歧视,力争与男性平等的体育参与权力。最终,民权办公室(The Office of Civil Rights)通过三方面的平等条款:参与机会、运动奖学金、待遇和福利,从而就参与体育运动的议题与第九法案达成了一致。同时,第九法案的影响已经超出了运动员层面,教练员以及体育官员也得到了避免性别歧视的保护。正如Jewell(2010)所述,第九法案的实施增加了女性全面参与体育的机会,改变了现代体育的面貌。该法令瓦解了家长式统治,向“女性对体育不感兴趣”这一传统性别刻板印象发起了挑战,为女性提供了参与体育竞争、享受运动利益的机会。

2.2女性体育参与的平等机制研究

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女性的体育参与意义重大,因为女性的经验、价值和态度能丰富和促进体育的发展。没有女性领导者、决策者和决定性人物,女性就不可能在体育领域取得平等的机会。Sabo(1985)认为,虽然就资金、规划、设施以及媒体覆盖率而言,距离平等仍然有很大距离,但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就不断增多的参与人数以及体育运动自我接受能力的提高来讲,女运动员确实有所收获。Cunningharn(2008)指出,第九法案的实施提高了女性参与体育的比例,但是对于女性任职领导职位的提升作用却很小。Acosta和Carpenter(2008)的研究发现,1972年之后,女性在女子项目从教的比例从90%降低到43%,在男子项目从教的比例则相对稳定,大约占2-3%。因此,女性在追求领导角色的平等道路上仍然障碍丛丛。这一统计数据呈现出两面性:男性可以在女子项目上继续执教并晋升至领导职位,而女性却在体育领域保持边缘角色。而且,Coakley(2009)认为,随着女性体育变得越来越重要,男性对执教女子项目的兴趣也变得越来越浓烈。男性对担任女子项目领导职位兴趣的高涨与女性在男子项目领导职位的缺席及微弱机会将导致女性在体育领域总体机会的下降,并终将失去自己的声音。针对这一现象,学者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了分析,Walker与Bopp(2010)将阐释学加入现象学的研究范式中,探究在大学男子篮球队中女性工作者的经历以及她们遇到的障碍。还有学者运用符号互动论探究女性在体育组织领导职位的缺失,并得出结论:与社会及体育意识形态相关的性别角色与性别刻板印象会限制女性在体育语境的能力发挥。Melanie与George(2007)通过身份认同理论以及认同控制过程的应用,指出:体育组织中女性比男性对于传统性别角色的认知更加显著,也就是体育组织中男性会影响女性的性别认同和性别角色行为。Pamela等人(2012)则运用角色冲突理论进行实证研究,并指出了体育组织中女性与女性领导比例的失衡现象,进而指出担任领导职务的女性数量与体育组织所面临问题的严重性成反比。因此建议体育俱乐部提拔更多的女性领导,以促进体育组织的发展。

2.3体育对性别意识形态的建设和重建

作为当代女权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社会性别理论指出男女两性各自承担的性别角色并非是由生理决定的,而主要是后天的、在社会文化的制约中形成的。批判女性主义学者强调了社会性别是如何被嵌入体育并通过体育来加以规定的,体育作为一种制度是怎样被男性发展并为了男性而发展的。Susan(2000)指出,男性与女性之间在高水平表演中所呈现的差异似乎使现存的性别分层在体育领域变得更加合法化,从而强制性地证明了男性的优越,并使体育领域盛行的性别秩序——如同社会总体情形一样——看来“自然”而又“公平”。换句话说,体育运动中严格的性别分隔是基于某些具体的规则、管理与控制的,呈现并象征着主流文化中两性的“真实本质”。不同的体育项目要求运动员呈现出不同的性别气质,而同时,体育项目又因各自的特点而塑造着运动员的性别气质。从女性涉足传统“男性专属”的体育项目开始,女运动员的性别气质问题就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议题。针对体育给女运动员带来的性别角色冲突困扰以及由此引发的性别认同问题,学者们最初试图用量化的方法加以研究,因此产生了为数不少基于“女运动员角色冲突量表”而展开的具体研究,其中以George H.Sage与Sheryl Loudermilk于1979年制定的有关女运动员性别角色冲突量表最为代表。该量表分别从“察觉到性别角色冲突”与“经历过性别角色冲突”两个维度的20个题目进行了调查,但是研究结果并没有证实研究者预先的假设,因为只有20%被试运动员承认存在非常大或比较大程度的性别角色冲突,44%只存在较小的冲突,而高达56%的女运动员并不认为自己面临性别角色冲突问题。后续学者在此基础上展开了进一步研究,如Anthrop(1983)基于此量表的研究得出了同样的低性别角色冲突的结果Desertrain(1988)的研究证实女运动员比非运动员面临更明显的性别角色冲突;1996年Miller的研究则进一步证实了性别角色冲突并非是困扰女运动员的问题。进入21世纪之后,学者对于此问题的研究开始转向质性研究,Jennifer K.Wesely(2001)对女子举重运运动员进行了深入访谈,指出了女运动员会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选择身体的呈现状态,从而实现性别角色认同的不断调整。Shane Aaron Miller(2010)运用自我民族志与民族志方法对摔跤女运动员进行研究指出:女运动员存在性别流动性,即她们的性别会随着自身所在的不同场域而呈现出不同的特质。当她们在运动场景中,她们呈现偏男性化气质,且应该更准确地称为运动员气质,而当她们脱离运动而回到日常生活中,她们则是本原的女性气质呈现。

2.4身体文化和体育中的性别权力

由于体育是社会中的身体表达与身体文化,身体社会学作为社会学中最前卫的一个子域,逐渐受到体育社会学家的关注。布莱恩·特纳(1984)《身体与社会》的问世促使社会学界重新燃起了对身体的兴趣。社会学范畴的身体兼具自然性与社会性,是反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最好载体,是一种动态的社会建构、社会实践、社会符号以及权力关系。作为人类身体与社会结合的最佳桥梁,体育成为学者们探索“在身体中产生并表达”的社会秩序与社会权力的新平台。在体育进入女性主义研究的同时,身体也成为体育女性主义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并主要集中于受福柯后结构主义理论影响的女性主义体育研究。女性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研究,从宏观、抽象的社会制度逐渐回归到体育最基本的载体——身体的论述上。女性主义者试图探讨如何通过体育参与(身体实践)来解构和重建由生物以及文化所建构起来的女性身体。具体体现为:1)针对医学关于女性身体的诠释进行了抨击;2)探讨女性社会角色和身体运动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塑造女性身体形象的影响;3)倡导通过体育实践来改变女性身体柔弱的形象,提升她们的社会地位;4)消费理论将身体研究引向了“消费的身体”,把身体看做是商品消费的场所,女运动员身体成为运动场域“性感”的消费符号。由于身体既是女性受压迫的焦点,又是女性利用与男性之间的差异来赋权自己的空间,性政治与身体政治学揭示了女性身体与国家以及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为实现女性解放开辟了全新的视角。Susan Brownell(1995)《为中国训练身体》一书便阐述了中国运动员身体与国家政治之间的关联性,并谈及了女性身体在中国的特殊含义,以及女运动员所面临的身体问题。同时,针对女性主义所诠释的女性身体解放议题,Amanda Roth和Susan A.Basow(2004)指出:当前的美国社会仍然普遍接受“女性身体虚弱”的观点。女运动员数量的增加并没有将女性引向真正的女性身体解放。而真正的身体解放是会增加女性的自信、力量、尊严、财富、肉体的愉悦以及远离暴力。因此,要倡导女性发展身体力量,以获得真正的解放。由于女性身体是被建构的结果,而女性主义选择的建构方式是:首先,认识到身体是一个持续建构的过程,身体的变化会引起精神的变化;其次,女性身体的建构只有在女性主义的存在方式得以确立之后才能完成。要想完成此建构过程,女性必须先使自己身体变得强壮。当女人具备了同男人一样的暴力时,她们才能开始思考是否采取暴力形式,以及所达到的暴力程度。女性要借助女性话语权建构自己的身体,改变自身的精神乃至价值观,进而改变男性主导的话语权。

2.5体育传媒对性别气质的塑造和维护

传媒是文化变动、延续的载体,而现代传媒的首要文化功能是选择建构“社会知识”和社会影响。Murray(1991)指出,社会普遍接受的性别刻板印象在体育领域映射为“男人赛,女人看”。因为女性过于妩媚、过于感性,不能很好面对赛场上的胜与败,而男性生来就具备力量、活力、无畏及竞争等特质。因此,女性在传媒话语中始终处于边缘地带。Daniels(2009)与Bisho(2003)指出,媒体倾向于宣扬男运动员的力量,甚至是暴力,相比之下,对女运动员则集中赞扬她们的女性美,或是强调她们的女性特质和异性恋倾向,或提及她们作为母亲、妻子的传统角色,而相反却通过描绘、图像和叙述的方式对女性的成就轻描谈写或者将其最小化,甚至对女性进行歧视性报道。Christee与Jenny(2001)指出,媒体对男运动员多使用战斗式的比喻和力量描述,而对女运动员则多倾向于使用脆弱性、消极性的描述,从而低估她们所需的力量、技巧和毅力,有时甚至是突出男性的胜利和女性的失败。同时,Hardin&Walsdorf(2002)指出,媒体倾向于对女子个人比赛项目进行报道,因为集体项目被认为是显示男子气概的、面对面的直接身体对抗。可以说,媒体话语有意建构或维持了一种社会性别秩序,从而更加固化了人们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而体育竞技场正是代表了男性统治和传统男性惯习再生产的避难所。

2.6体育与性倾向的关系研究

近年来,体育女性主义研究深受后结构主义与社会建构理论范式的影响。后结构主义方法是女性主义者常常采用的检验性别、性取向与体育运动之间互动关系的一种有效方法。该领域以朱迪·布特勒(Judith Butler)提出的女性主义性别理论为代表。社会建构理论向传统的生物决定论、性别与性倾向发起了挑战。在这些研究中,身体被看做是性别化了的“文化文本”,而主流规范与规则都已嵌入其中。后结构主义的身体研究强调话语与话语分析,并使多元交织理论研究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而体育女性主义者对多元交织理论的研究侧重于性别与性倾向的交互作用。例如Jay(2001)的研究已经探讨了体育语境是怎样形塑并建构了性/性别与性倾向之间的交互话语与实践。体育作为一种文化产物,其塑造着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差别。但是当代体育却打破了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使得女运动员展现刚毅强壮以及男运动员体现灵活柔美成为可能。体育场景提供了一个挑战传统的“性的两元结构”的合理场域。对此,一些学者对体育与性倾向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情景式研究,并将酷儿理论引入其中,展现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Caudwell(1999)以足球为场景论证了体育与性倾向的关系,通过阐述同性恋恐惧症与异性恋主流价值观两种话语的细微差别,进而指出在特定情景(同性恋足球队)中,该两种话语既遭遇反抗,同时又无意间被生产着。在此基础上,ScarlettDrury(2011)对女性足球俱乐部进行了观察与访谈,指出:此类俱乐部提供了一个挑战主流体育运动实践的场域。这种去中心化的竞争,加之对于友好互助氛围的倡导,使得打破常规足球环境成为可能,它为那些被排斥在主流足球场景之外以及那些自身反对主流场景的女性提供了重要资源。进而指出,在同性恋被逐渐建构为“正常”之时,异性恋主流价值观正在遭遇颠覆。这种现象也可以被理解为“异性恋主流价值观”政治的一种体现。现代体育是一个开放、包容而又相对自由的领域,它从某种程度上逐渐抹去了性别文化的界限,促成了非常规性取向的产生。

2.7对以男性为主导的体育模式的抵抗

女性进入体育领域标志着女性开始真正追求平等、掌控自己身体、并进行自我界定,也意味着对男性主导意识形态的挑战。但是,这种对于平等的探寻却是矛盾的、含糊的。一些女性主义者,如Birrell(1984)对于为女性制定男性模式的体育运动以及这种男性为中心的价值体系的适宜性表示了质疑;Blinde(1989)进而指出,越是模仿男性的体育模式,就意味着越多地强调“男性模式的价值”。Boutilier与San(1983)认为,依据男性价值、男性的经历以及男性的理解来确立和规范体育运动,会使女运动员偏离自身的运动经历。因此,这种以性别隔离为标志性特征且以体育实践形式争取性别平等的过程,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有关性别的双向信息:一方面追求平等,另一方面却造成性别分隔的非均衡性与非对称性。但是,这两个特征同等作用于社会整体的性别秩序。因此,Jorid与Gertrud(2006)(2006)指出,体育既提供了文化越界的场域,同时又营造了不可逾越的性别差异所造成的霸权形象,既是改变社会主流性别秩序的动力,也是一种挑战。这种基于两性生理差异所造成的体育组织中的男性主宰,以及体育媒介对女运动员的定格,都对女运动员反霸权潜质形成了威胁。为此,Willis(1982)在《女性体育思想》一文中指出,最关键的不是两性之间的差异是如何或者怎样产生、扩大或者得以限制,更应该关注的基本问题在于“以何种方式去理解这种差异,并将其融入我们的社会意识中”。因此,Messner(1988)认为女运动员以及她们的身体已经成为意识形态争夺的一个领域。女子项目的增加体现了对男女两性差异的重视与尊重,女性可以凭借自身的“身体优势”参与到自我展示性的体育运动中。Castelnuovo与Guthrie(1998)认为,体育运动被设定为男性化或女性化的程度决定着女性是否参加以及以何种方式参与其中,因为体育运动为女性提供了一种“减少父权制为根基的身体力量所造成的不平衡性的潜质”。Nelson(1994)认为,其中一项限制或减弱身体力量与能力的方式就是将女子运动与女性的性吸引相联系,例如在体操、花样滑冰以及体育舞蹈等项目,女子的柔美本性是被写进规则进行考核的。因此,女性在参与体育运动中面临的一方面是来自与男人进行抗争时“身体装备”差异造成的性别限制,另一方面是过度强调女性色彩所造成的被客体化的倾向。可以说,体育是一种有力的象征,代表着一个既复制传统主流性别形象并同时向其发出挑战的领域。借助这种方式,体育可以被看做是“谈论社会”的一个场域。由此出发,我们可以说体育女性主义研究已经处于女性主义研究的中心地位了。

3.结语

女性参与体育的历程反映了女性获得解放、追求自由平等的发展进程。女性体育研究将女性视角与价值观引入体育领域,向早期体育社会学理论以及男性视角为主导的研究范式发起了挑战,以性别为根基探索体育实践的发展与变革,为实现体育领域的性别平等战略提供了必要和坚实的基础。西方体育女性主义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开拓并极大丰富了女性体育研究的视域,也必将引领我国女性体育研究走向不断的丰实与深入,进而为我国女性体育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杨雪 刘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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