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防厌控辍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导处防厌控辍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导处防厌控辍工作方案1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政府、学校、家长(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各校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维护学生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强化措施

(一)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校要对学籍和实际在校生进行核对,建立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各校学生返校情况摸排请于开学后两周内书面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校要协调扶贫部门和残联部门,将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籍在人不在名册与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残疾人信息进行比对,准确标注各类名册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学生信息。

对省内其他市、县(市、区)或省外发来的控辍保学协查函,要纳入以上名册或单独建立名册。

(二)动态更新学籍信息

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学生监护人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中途转学的和人在籍不在的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做到人籍一致;无正常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应及时标记为“疑似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学籍系统自动将该生信息标注为“辍学”;学生返校复学后,须及时在学籍系统中更改学籍状态。

对就读无学籍学生要及时补录学籍,对人籍不一致的要督促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身份信息有误的要及时更改或通报同级公安部门。班主任每天要记录无正当原因未到校学生名单,连续五个工作日未到的,须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更新学籍信息。

(三)统筹核查分类劝返

失学适龄儿童少年首先由户籍所在地学校组织核实劝返,有学籍中途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首先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组织核实劝返。对核实后确认学生流动到市内其他区县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台账划转到流入地核实劝返;确认学生流动到省内其他市的,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一将台账划转到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劝返;流入到省外的,由学校确认具体去向和情况,劝其返回就学,对不愿意返回就学的,市教育局汇总后去函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核查并安排就学。

(四)科学制定复学方案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劝返复学学生基本情况、学业水平和健康状况,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精准施策,制定一人一案。

辍学一年内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并获得完成证书,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中职学校接受教育;辍学时间超过一年的,可短期单独辅导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劝返复学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在外务工且年满16周岁但学籍还在义务教育学校的,经实地劝导不愿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实行远程视频送教。

(五)及时开展劝返复学

开学后两天内完成对照学籍逐一核对返校工作,对未返校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要根据复学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个人专长等情况,因材施教。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挖掘学生学习潜力,提高学习能力。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七)重点关注特殊群体

做好残疾儿童就学工作,各校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对送教上门的,要因人施策,原则上每周上门不少于1次,确保送教有效果。全面了解重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及时安排具备复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情况,须经区级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要充分尊重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部门的意见,履行相关手续,从严掌握。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排专人予以帮助指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中之重,确保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八)落实教育精准资助

各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予以资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将返贫和致贫家庭适龄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校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控辍保学”和学籍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控辍保学工作从动态化走向常态化。

(二)加大督查力度

各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开展督查,对各校“控辍保学”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控辍保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校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控辍保学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教导处防厌控辍工作方案2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做好年第一学期中小学“保学控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摸底,全面掌握未入学学生情况

县教育局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督促各校对本校(中心小学以乡为单位)2月10日以前尚未报到入学学生进行全面摸底,详细掌握其不按时入学的原因,并将未入学学生名单和相关数据于2月10日下午5:30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健全组织,具体落实工作目标责任

各乡(镇)、村(居)委会,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都要相应成立“保学控辍”工作领导小组,把“保学控辍”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人,做到目标责任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保学控辍”工作,切实解决“保学控辍”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迅速行动,积极做好入学动员工作

各乡(镇)对未报到学生要逐一下发《催学通知书》,由乡(镇)、村(居)委会和学校共同组织人员,迅速对未报到学生逐一进行家访,动员返校学习;对外出务工学生要限期返校复学。经教育、动员拒不返校学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其监护人进行处罚。

四、强化措施,做实做细“保学控辍”工作

一是依法控辍。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家长依法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二是管理控辍。严格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学生辍学。三是质量控辍。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四是安全控辍。要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及时消除危房等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五是扶贫控辍。要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大力倡导互相关爱、平等互助精神,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子女辍学”。六是情感控辍。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严禁教师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特别是经济条件差生、学习差生都能感受到学校、教师的温暖与关爱,增强师生间的亲和力,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五、加强督查,确保“保学控辍”工作落实到位

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人员组成“保学控辍”专项督查组,从年2月13日开始,对全县中小学“保学控辍”工作情况依法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动员学生返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辍学率仍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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