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普法教育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局普法教育工作方案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局普法教育工作方案1

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教育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年市教育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咸政教秘字[]210号文件要求,现就区教育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广大师生,充分发挥基层师生在治理活动中的主人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在教师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镇办校一把手要带领党、团、工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教职工的学法用法考核,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各镇办校要以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切入点,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到师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课的管理,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如期完成普及法律常识任务,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三是积极探索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继续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八个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每个学校聘请1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举办1场法制报告会;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每个适龄学生每季度制作1份法律知识手抄报;每个学生每月向家长宣讲1条法律条文;每个学校每学期赶1次法制手抄报展评奖励活动;每班每学期召开1次法制主题班(队)会;每个学校每学期召开1次法制道德研计会。

四是坚持校内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开展健康假日活动,遏制“黄、赌、毒”对青少年的侵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未成年学生进网吧和娱乐场所。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师生遵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充分利用教师业务学习和暑期教师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水平。

五是以创建“平安”为主要内容,狠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创建“法制校园”,并按照市综治办等部门制订的八条标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创建标准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六是健全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主动介绍学校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涉及学生法制教育计划、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应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参与协商,以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七是进一步加大“治乱”、“减负”力度,严格执行课程大纲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彻底纠正中小学乱收费和滥搭配教辅资料行为,杜绝在职教师乱办班、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

八是配合市区依法治市(区)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前准备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九是每学期向区教育局汇报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2、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3、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体系和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治理活动纳入年度考证体系,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局普法教育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氛围。

二、主要依据

开展检查验收和制定评估标准的主要依据:

(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10号);

(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三)《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司〔〕31号);

(四)《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深发〔〕12号);

(五)市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的《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深普领〔〕1号)和《市普法工作评估方案》(深普领〔〕1号)。

三、检查验收内容、标准与方法

(一)检查验收内容

包括组织保障(15分)、制度建设(15分)、业务工作(40分)、普法效果(3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1)。

(二)检查验收标准

总结验收满分为100分,各项目得分扣完为止,不设负分,得分加上奖励分即为检查验收得分。检查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80-89分的为良好等级,70-79分的为合格等级,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三)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进行。具体按《市“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参考标准》所列项目实施。

四、迎检工作分工

(一)完成时间

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各项分工,均要在5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部门的佐证材料统一汇总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劳期龙处。5月20日,请局机关各处室指派一名分管人员参加全局自评自查会,对各高校、各处室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和把关,做好自评工作。

(二)具体分工安排

1.拟订迎接工作方案。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4月23日前。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3.对照方案开展自查。负责部门:各相关单位。工作要求:各高校,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对照检查标准,提交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学校的自查报告、各处室的工作总结请于5月15日前交政策法规处。

4.提供本单位“五五”普法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或专列年度工作计划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5.所在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摄影等资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6.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提供我局成立普法领导工作机构的文件。

7.落实普法经费,专款专用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计财处。

8.坚持和完善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9.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推行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人事处。

10.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11.建立和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政策法规处。

12.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政策法规处,各直属学校。

13.组织各类活动,做好本单位职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4.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佐证材料,如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展普法,以及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演出等专场活动的印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5.组织法律培训和考试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人事处。

16.及时报送反馈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积极投稿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17.涌现形成创新性、品牌性的普法项目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8.本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19.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风评议合格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20.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在全市平均线以下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1.上访率低,未发生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

22.撰写市教育局自查报告。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必须在5月25日前报市普法办公室。

23.准备市教育局迎检台帐。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4.对部分高校、市局直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随机预检。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5.迎检会场布置,确定迎检线路。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准备,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要把迎接检查验收作为一个推进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工作成就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成就的过程,以此推动普法工作的扎实深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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