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2022-05-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区政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区政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由于部分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车辆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当前,人、车、路矛盾日趋加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加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履行义务,建立完善“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运输部门要从公路规划设计抓起,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保证公路符合安全通行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依法参与道路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的监管,及时消除因设施不完善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为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工商部门要严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注册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整顿马路市场。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车管理,引导学生不违规乘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械的监督管理,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媒体、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天气预警和安全出行信息。保险行业协会要指导和督促保险企业协同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确定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辖区单位的交通安全指导。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组织、人员、制度、措施和责任“五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及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控措施

(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对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营运货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职业驾驶人的管理,严把职业驾驶人从业资格关。要完善驾驶人考试管理办法,保证驾驶人考试质量。车辆单位要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培训和教育,从源头上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重点机动车管理。积极推进重型货运车、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半挂牵引车GPS或行驶记录仪安装工作,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加强运抢企业和客运站场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交通安全隐患。要依法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审查检验关。重点机动车所属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重点车辆重点检查,重点管控。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政府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要确定督办等级,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对未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的一级及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和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两年内完善相关设施。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路段进行综合整治。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备,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按照国家标准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并做到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固定行驶路线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校车固定行驶线路交通安全。

四、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各级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深化“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教工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宣传义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通过开辟专栏、编辑专刊、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范畴,广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要充分发挥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

五、进一步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并加大目标责任考核的权重。要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从制度、措施、成效等方面科学设里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价区县、部门工作实绩,并根据考核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认真做好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认定和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要求进行查处,并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事项未依法实施审批和监督检查,或者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或失职读职,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凡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区政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为主线,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居民区、单位办公区、人员密集区、公众聚集场所、大中专院校单位宿舍区和企业职工住宅区、农村柴草垛、居民楼道及危房治理为重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发生次数,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有效遏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年5月25日至20*年6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全区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成立领导机构、专门队伍深入管辖区域、单位、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加大对居民区、单位办公区、人员密集区、公众聚集场所、大中专院校单位宿舍区和企业职工住宅区、农村柴草垛、居民楼道及危房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工作步骤和组织要求。要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要突出抓好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牵头,组织研究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解决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老、大、难”火灾隐患。要突出抓好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发挥街(镇)、社区(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辖区的消防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千家万户,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安全大检查。*公安分局负责对宾馆、饭店、超市、市场、网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地区居民楼道、消防通道、职工住宅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重点清理煤拌棚、清理楼道堆积物、农村柴草垛,加大火源、电源管理;区城建局、*及太平房管处负责对全区危房进行排查和治理工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压力容器、电梯及娱乐场所大型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国土资源局*分局、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清除阻碍消防通道的私建、乱建棚厦;区教育局负责对实行住宿管理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治理;*、太平供气管理处负责全区供气安全,加强对居民区供气管道的安全检查和巡护工作,杜绝发生燃气泄露、爆炸事故;区工商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清理各类市场、商场违法经营化学危险品,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越权经营现象,杜绝发生火灾事故;*、太平电业局负责全区各类电业安全,加大对居民棚户区电线老化问题的检查治理;区经贸局负责本系统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危房的检查和治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市安全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宣传计划,以“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始终。公安消防机构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消防培训,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各街道、乡(镇)要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观消防站,接受防火逃生自救知识教育。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安全生产竞赛”、“普法教育”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社区、学校、企业、进村入户,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年5月25日至20*年6月5日,为隐患排查阶段;

第二阶段,20*年6月5日至20*年6月20日,为隐患整改阶段;

第三阶段,20*年6月20日至20*年6月25日,为工作验收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副书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下列部门一把手领导担任。安全办、*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经贸局、区发展改革局、*燃气管理处、太平燃气管理处,*房管处、太平房管处、*供电局、太平供电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办,主任由安全办主任肖卫星担任。联系电话:*(传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中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有关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治理不力、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特、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安全信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并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信息,发生重大事故要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上报区安全办。

上一篇:会计电算化实习个人报告下一篇:领导在科级报告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