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奖惩制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奖惩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 轻微过失
1、 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 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 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 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 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 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 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 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 者;
22、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五条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一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 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 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 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 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宿舍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 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工起执行.
门卫值班制度
1. 按规定着装,仪表要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坚持原则,上岗执勤要文明,按要求搞好工作场地和责任区的卫生.
2.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擅离职守,聊天看报,不准干私活,不准酗酒,吸烟.严禁有刁难人,打骂人,粗暴无礼,侮辱人格的行为.
3. 查验出入人员的身份和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处理问题要灵活.
4.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入,严防客户物资流失.
5.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6. 在执勤中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尤其是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保
卫部门,并主动配合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7. 搞好夜间巡逻,严防各类型,治安案件的发生,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志.
8. 对发生在服务区的刑,治案件要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单位公司领导报告.
9. 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 、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物质奖励 (2)晋升工资或晋级 (3)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
(1)、微笑服务,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体现出公司的温暖和主动,服务效果好,受到业主或上级表扬1次以上;;
(2)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3)在发明创造、 技术改进、 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11)对提高管理水平有明显贡献;工作创新,使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
3、达到奖励条件的:
第一次可获季度优秀员工称号,部门内通报表扬,并可获一次性人民币奖励100元;第二次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第二年工资升一挡或获得一次2级培训机会,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处分
甲类过失,有不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罚款:(5-10 元):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言语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等; (7)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聊天;私自外出购物; (8)丢失公司财物;
(9)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0)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有意怠工; (11)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 15 分钟; (12)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4)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 2 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 10 分钟; (15)被客户投诉,情节较轻者;
(16)同事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者; 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签到;
(2)当班时间喝带酒精的饮料,打瞌睡等;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达 3 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公司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违反部门制定的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造成重大事故的; 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各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且一年内累计被用户投诉达 3 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业主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 3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10 天以上;
(10)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2)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13)贪污挪用公款;
(14) 擅自对外界发表有关公司的诬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书写匿名诬告信;
(15)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法: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报人事部审核备案并处5-10元的罚款;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绩效的 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绩效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等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 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
(1)员工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主管人审批;
(3)主管级以上员工(含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一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 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行政人事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行政人事部超过30日未做答复,申诉者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郑州龙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2014年11月11日
一、 值班员奖惩制度
奖励;公司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与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过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晋级四种。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及优秀管理者(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公司领导集体确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记功、嘉奖并申报晋职、晋级。 1. 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工作难题,使工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 对工作、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学校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作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7.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 8. 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 惩罚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通报批评处分。 1. 无故迟到、早退;
2. 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 不按规定佩戴胸牌; 5. 公共区域大声喧哗; 6. 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7. 上班带小孩; 8. 语言不文明; 9. 工作时间吃零食; 10. 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00%,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 1. 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 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 3.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 4. 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 在非吸烟区吸烟;
6. 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作业、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7. 工作中脱岗办私事;
8. 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9. 因服务不周被楼内师生投诉到所在部门;
10. 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11. 违反规定经常在办公区存放个人物品及现金; 12. 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施、仪器或设备等; 13. 发现公司或工作楼内物品被偷或设备被破坏,不及时上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记大过并罚款(标准为浮动工资的10%—100%)
1. 受过一次严重警告以上者;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4.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被楼内师生投诉到公司; 5. 随意拿、用公司物品; 6. 私自挪用公款;
7.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损失金额较大; 8. 工作时间在公司打麻将、下棋、打扑克; 9.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0. 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和名誉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 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 3. 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 4. 受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
5. 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6. 蓄意破坏公司或工作楼栋设备;
7.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8. 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任何形式的贿赂; 9. 有贪污、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者; 10. 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1. 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较坏,造成公司声誉损失较大者;
12. 传播散布黄色刊物、录像等;
13. 受国家治安条例处罚,被罚款2000元以上,扣留7天以上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 3. 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5. 严重贪污行为,在开除同时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6. 严重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7.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事业极坏影响; 8. 被判刑、劳教者。
二、卫生员奖惩制度
根据制定的适当标准,给与员工以奖惩。奖励分嘉奖、晋升和奖励两种;惩罚可根据过分的程度分别给予。
(一)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与嘉奖、晋升:
1. 对搞好清洁工作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二)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与奖励
1. 为师生提供最佳环境卫生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师生表扬者;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3. 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公司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6. 拾金不昧者。
(三)记录处分
1. 口头警告:轻度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但属初犯。
2. 书面警告: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过分通知书”和“警告通知书”两种。
3. 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可视为最后警告,凡发出“警告通知书”
3个月内再次严重违反者即可劝告或除名。
4. 及时除名或开除:凡是在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严重错误或该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就可及时除名或开除而无须事先通知。
(四)轻微过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警告及惩罚等处分: 1. 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岗位证,或仪容不整;
2. 上班迟到,早退;
3. 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收听广播、录音、电视、干私人的事情;
4. 非工作时间穿工作服外出(上下班及外出公干除外); 5.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张等;
6. 上班时间出工不出力,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消极怠工。
(五)严重过失
凡有以下过失者之一视为严重过失,将按情节轻重给与降职、降薪、记过、劝退处理:
1. 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甚至睡觉; 2. 蓄意损坏、破坏公物或师生的用品;
3. 对师生不礼貌,未经师生允许擅自进入住户客房; 4. 偷窃公司或师生的财物,打架或恶意污蔑他人;
5.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公用房间钥匙,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六)违法乱纪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违法乱纪行为,作及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1. 有偷窃行为或贪污行为;
2. 侮辱、谩骂师生,与师生吵架,行骗聚赌,接受贿赂; 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天者; 4. 擅离职守,违反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事故; 5. 泄露公司机密; 6. 触犯国家刑律;
7.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8. 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参加贩毒; 9. 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三、操作程序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互相监督,向上级汇报或检举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二)各级管理人员具有如下相应的监督和处理权限。
1.楼栋长、领班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并将情况报公司质量监督员;
2.公司主管:有权对各楼栋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提出通报批评的意见,并向公司经理领导汇报情况;
3. 公司经理及质量监督员:有权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员工的言行及工作表现,并作出处理决策。
(三)奖励申报程序
1. 通报表扬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评选;
2. 记功嘉奖每年进行一次,由公司主管和质量监督员提名附事迹材料报公司管理办公室,经公司经理审核,并报总公司审批; 3. 晋级晋职每年进行一次,程序同上;
4. 各项奖励情况均由公司管理办公室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留存。
(四)惩处申报程序
1.批评:公司楼栋长以上管理干部采用口头方式直接进行批评,并将当时情节记录于当日《工作日记》上;
2. 通报批评: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由公司人事主管报公司经理批准并执行;
3. 严重警告: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主管和质量监督员综合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记入该员工档案;
4. 辞退、除名: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主管和质量监督员综合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公司人事主管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并执行;
(五)关于奖励金和罚款
1. 嘉奖员工资金,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2. 罚款:通报批评所涉及的罚款数额,公司人事主管制出明细交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
3. 奖励及罚款金的标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适度激励,尽量
严明的原则,根据实际况上报由公司办公室核定。
四、附则
1. 本细则与《劳动法》向抵触,按《劳动法》执行; 2.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奖励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物业公司
保 安 员 奖 惩 制 度
2013年1月1日(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经警班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根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实际情况,特编制 《经警班奖惩制度》。 2 目的
为保证基地安全、维持基地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3 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处经警班全体队员 4 内容
一、为鼓励经警班队员立功受奖,充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1000)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锦旗,表扬信。为公司赢得荣誉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公司及员工避免经济损失者,根据挽回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份子被公安机收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奖励;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火灾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保证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6、对经警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富有成效者,根据实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0--50元,当月处罚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的(超过半小时按脱岗处理);
2、不遵守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形象的要求(如蓄须、染发等)或执勤时佩戴饰品者(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与做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者;
5、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6、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7、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执勤中相互打闹;
8、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9、站姿、坐姿和行走不符合规范的,公共场所相互搭肩拉手的,或者拉横排走路者;
10、在公司餐饮区域、办公区域,穿拖鞋、赤脚或赤膊者。
三、违反行为规范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同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上岗前4小时内,饮用含酒精类饮品者;
3、因工作失职,造成来访人员或领导不满者;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岗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较重者;
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基地者;
8、未履行监控班下达报警处理检查者;
9、违反警械等使用规定,造成损坏或损失,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10、值班期间睡岗者。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遣返保安服务公司。
1、一个月内收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者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私人物品或车辆的,造成严重损失者,除承担经济赔偿外,予以遣返;
5、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利用职权私自接收钱、物者或将存放物品私自归为已有者;
7、以公司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公司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8、执勤时与人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未办理请假手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10、违反制度或未履行职责而导致发生治安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80%的经济赔偿,视频情节严重除相应处罚外,予以遣返;
11、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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