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筹资职业教育论文

2022-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工业自动化时代的到来,使新西兰陷入了持续而广泛的技能短缺,并暴露出新西兰职业教育体系中技能“供应链”不完善的本质,这促使新西兰通过立法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在新的法案中,新西兰职业教育将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组建网络技术与技能学院,并创建新型教育筹资制度。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多元化筹资职业教育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多元化筹资职业教育论文 篇1:

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摘要]以法、美、德、日为首的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多元筹措方面积累了大量先进经验,形成了一条由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各市场主体全面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通过对各国教育投资模式进行分析,进一步梳理出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资金筹措中的共有经验。根据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和现实国情,深入借鉴发达国家教育经费筹措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

[关键词]发达国家 职业教育 多元化筹资模式

[作者简介]张芬芬(1982- ),女,河南济源人,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经济与管理。(河南 济源 459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部课题“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立项编号:CJA120156)

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的经济崛起必须要有强大的职业教育作为支撑,而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雄厚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发达国家大多建立起了比较完备并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稳定、充足的经费来源。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多元化筹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机制的构建提供经验借鉴,有利于进一步解决我国职业教育经费筹措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建立由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学校、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筹资体系,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一、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比较

1.法国:中央、地方两级政府与企业强制税收共担模式。在法国,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以学校为载体所实施的职业教育,其举办主体为法国的教育管理部门,这也是法国开展职业教育最为常见和主导的形式;二是学徒培训中心所承担的职业教育,沿袭了学徒式的教育和技能传授方式,这也是法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是法国职业教育经费投资的主要形式,其中以法国中央政府作为主导者,地方政府则是职业教育的第二资金投入主体,中央带动地方共同为职业教育注入办学资金。欧盟职业教育培训与发展研究中心在《法国职业教育经费投资报告》中指出:“法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中的投资比例按照教育法案中对其各自所做的职责规定来定。”①法国职业教育经费最大的支出就是经常性支出,即教职员工的薪酬支出,该项经费的承担主体主要为中央政府。在职业教育的资本支出层面,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投资责任,约占资本投资总额的70%。

除了法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外,企业也是职业教育投资的重要组成。为了保障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法国政府运用税收调节手段,将企业纳税作为职业教育投入的重要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学徒税。该税种成立于1996年,适用于法国所有企业,不管企业规模的大小、所从事的行业以及所属的性质,都要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0.5%进行统一征收。法国政府积极运用学徒税的调节机制来消除不同区域之间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通过设立国家学徒税收基金(FNPTA)在国家层面进行调节,FNPTA根据不同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进行支付;另一方面,由地区学徒税收中心在地区层面进行调节,学徒税收中心根据学徒培训中心的注册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水平来决定支出费用。二是交替式培训税。交替培训税是法国政府向企业征收的一种职业教育特殊税种,以企业的雇佣人数(10人)作为税额的重要导向。雇佣员工达到10人及以上并缴纳了学徒税的企业或行业组织,按照工资基数的0.4%进行征收;未缴纳学徒税而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0.3%进行征收;10人以下的企业,征收范围仅限于已缴纳学徒税的企业,具体税率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1%。三是继续职业教育培训税。该税种建立的目的是积极鼓励私人企业加大对在职员工的技能培训、挖掘员工的发展潜力,其征收数额和标准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来定。10人及以上的企业包括为员工的个人培训休假提供专项经费、交替培训合同管理税款以及培训计划专项经费;少于10人的企业征收培训计划专项经费和交替式培训合同管理税等。

2.美国:地方税收+联邦和州政府拨款+学费+社会捐赠等多元化筹资模式。美国职业教育伴随着19世纪以后工业革命的发展应运而生,并随着立法推进而建立起现有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目前,美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公立中学,但大部分中学毕业生会升入高中继续学习深造,只有不到15%的中学毕业生会选择中等职业教育。“当前美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组成是以社区学院为首所开展的后高中教育,招生的群体主要为高中毕业生。”②社区学院一般以公立性质的居多,大多为非营利性的,也有一部分以个人或团体为办学主体的私立社区学院。

从美国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筹措渠道来看,教育经费较为充足,经费来源也比较多元,主要包含地方税收、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个人学费支出等渠道。“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收入来源是地方财产税,约占职业院校总收入的45%,其次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财政拨款,分别占职业教育总收入的10%和18%,由于美国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的学费支出约占总收入的8%。”③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市场在职业教育办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府充分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将对职业教育的直接财政拨款转向间接财政补贴,主要包括对职业教育研究的资金支持、贫困学生的奖助学金等各方面。同时,由于职业教育的私人收益较为显著,加上国家较为崇尚工匠精神,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较高。这样一来,社会大众十分愿意为职业教育投入,学费自然成为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不仅公立社区学院要收取一定的学费,私立学校的办学资金更是主要由学费收入组成,受教育者要承担足额的学费。此外,美国在职业教育资金筹措上还积极引导社会主体力量的参与。受社会文化的影响,社会企业、慈善组织机构以及个人等同群体对职业教育的捐赠力度较大,社会捐赠逐渐成为美国职业教育的重要资金来源。据统计,社会捐赠占美国职业教育经费收入的10%左右。多元化的资金筹措为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稳定、雄厚的财力支持,保证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3.德国:政府和企业“双主体”筹资模式。德国职业教育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德国的“双元制”在世界上享有盛名,也是德国实现经济腾飞的“杀手锏”。德国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主要来源于两大部门,分别为以联邦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和以私人或企业为代表的私人部门。联邦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职业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正常运转支出等方面,而企业主要负责员工的培训支出。早在2006年,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资金支出总额就已达到387.2亿欧元,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支出高达276.8亿欧元,占职业教育总投入的71.5%,而联邦政府和职业院校的投资仅为110.4亿欧元,不及企业支出的一半。可见,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这不仅是因为财政有限理性的制约,同时还要将保证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纳入考虑范围。从投资回报比来看,企业对人力资本的投入远远高于其他资本要素所带来的收益,而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的形式主要为员工的在职培训。因此,为了更好地打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通道,德国联邦政府必须以先导的财政资金投入作为铺垫。尽管当前德国企业承担着较重的职业教育投入,但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也是德国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德国企业已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根据2012年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的调查统计数据,“截止到2011年年末,已经有超过4万家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6%。”④这充分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通过职业教育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和学习机会。

4.日本: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个人适度分担的筹资模式。日本经过长期的发展,在教育领域内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筹资机制。为了激发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日本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鼓励有实力的社会主体兴办职业院校,将市场竞争引入职业教育办学中。从职业院校的筹资形式来看,分属主体不同,其收入方向也有所不同。按照管理主体的不同,日本职业院校可以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教育体系。政府对国立和公立职业院校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国立和公立职业院校总教育经费收入的80%以上源于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而受教育者个人所承担的学费仅占10%左右。对于私立职业院校,日本政府会根据教育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财政补贴或实施其他优惠政策支持,并积极鼓励以财团、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个人等为首的不同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办学。在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日本私立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在数量上已经超过国立和公立职业院校的总和。据统计,“2005年,日本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总数为1277所,其中私立职业学校992所,占总数的77.68%,同时,日本全国职业院校在校生总数为300.6万人,而私立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了223.7万人,占总数的74.42%。”⑤由此可见,私立职业院校已经成为日本职业教育的主力军,而这主要得益于日本政府良好的政策支持。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就颁布并实施了《日本私学振兴财团法》,规定财团法人兴办私立学校的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为私立学校的成长奠定了基础。1975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了《日本私立学校援助法案》,明确指出对于私人或企业等组织兴办的私立学校,国家将对该校的日常教学和科研费用以1/2以内的标准进行补贴。除了财政补贴支持,日本政府还在实训基地建设、设施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等方面为私立职业学校提供长期的低息贷款。同时,针对在私立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还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日本私立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在职业教育领域逐渐形成了一套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个人适度分担的多元化教育投资和供给体系。

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的共有经验梳理

1.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形成了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筹资格局。在职业教育的筹资主体中,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共同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助力。职业教育在法、美、德、日的经济腾飞和工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国都十分重视对职业教育的投资。首先,职业院校能够直接从政府那里获得拨款,以维持其办学过程中的经常性开支。其次,在政府投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对职业教育的投资,由此企业也成为职业教育投资的重要主体。再次,职业教育在以上各国有着较高的社会认同,公众能够通过参与职业教育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所以大部分群体愿意对职业教育进行投资,学费收入自然成为职业教育办学收入的重要来源。最后,社会捐赠在各国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中也占据一定的比重,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不同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为了回馈职业教育对社会发展进步的贡献,各个有实力的群体或组织愿意将一部分收入向教育领域进行捐赠,职业院校的这部分收入通常被称为志愿收入。

四国对各个职业教育资金筹措主体的投资范围和作用有着较为清晰的界定。政府在教育经费投资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并等于说政府在不同教育阶段要实现投资的对等化,政府对不同教育层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可以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金的筹措主体较为单一,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高等教育阶段,各个国家主要以中央为主导,地方政府为重要补充。在职业教育阶段,企业的参与度最高,主要是因为职业院校直接向企业输送人才,企业是重要的获益主体之一,同时企业还要对自身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个人和家庭的学费支出在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比例中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四国职业教育院校的经费投入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自我创收,通过校企合作和科研转化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综合运用了政府模式、市场模式和志愿模式等混合筹资模式。四国的职业教育筹资模式并不是单一具体的,而是政府筹资、企业筹资以及志愿投资三种筹资模式交相呼应、相互融合。单一地依靠政府筹资模式难以有效地将市场和志愿机制纳入筹资当中,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较为旺盛,可以综合采用市场筹资模式和志愿机制筹措企业的内部培训资金。公民个人作为受教育主体,既可以作为职业教育志愿模式中的捐赠者,也可以是市场筹资模式中的投资者,因此四国对于社会大众的筹资模式综合采用了志愿模式和市场模式。根据公共产品理论,“职业教育是一种介于纯私人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公共产品”⑥,既包含了“公有”成分,也囊括了“私有”部分,针对其“公有”部分可以运用政府筹资或志愿筹资模式进行解决,而对于“私有”部分一般要通过市场模式进行供给。

在以上四国职业教育的筹资过程中,政府、市场和志愿这三种模式发生混合,如此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为职业教育办学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供给。在各级各类的教育筹资过程中,政府筹资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四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市场主体和志愿主体在教育筹资中越来越活跃,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公共财政支出比重逐渐减少,随着政府的“退让”,市场和志愿在职业教育的资金筹措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以上三种模式在职业教育资金筹措中所承担的角色有所不同。国家是唯一运用政府筹资机制的主体,为了保障和满足社会大众的职业教育需求,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形式筹措职业教育资金;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主要进行市场筹资,主要包括收缴学费或以营利为目的所进行的投资,以满足社会大众的差异性和多元化需求;志愿筹资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志愿筹资模式主要是在政府和市场模式发挥作用的基础之上起到查缺补漏的作用。因此,根据四国的筹资情况,完全依靠政府筹资机制的仅仅为义务教育阶段等较低层次的教育,职业教育领域需要共同发挥政府、市场和志愿等多渠道的作用。具体来说,就是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以志愿机制为辅,共同筹措职业教育的发展资金。

3.“大市场、小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教育筹资中的作用。“从发达国家在教育筹措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共同经历了由最初的政府主导,再到多元化筹资的发展进程。”⑦当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并且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教育筹资中的作用,激发市场竞争活力,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具体来看,法、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首先,由前期的政府主导“包办”向市场筹资转轨阶段。政府主导的模式早期主要源于那些高福利国家,以法国为代表,由于实施高度的中央集权,相对忽略了市场在教育筹资中的作用,不论是义务教育还是其他教育都由政府统筹包揽所有资金的投入。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完全以政府“包办”的教育和高福利开支给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缓解政府的压力,以法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探索,逐步向市场化有序转变。

其次,公私并举的教育资金筹措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趋势逐渐显现,私立学校大量兴起。该阶段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在义务教育层次的经费开支主要由政府承担,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其他教育层次主要由市场统筹,并且制定完备的法律予以保障,由此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机制。为了保障市场力量参与的积极性,美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鼓励私人创办职业培训院校,为了保护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平化、民主化和大众化,政府也会对私立职业培训机构和学校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

最后,发达国家当前普遍经历的“大市场、小政府”阶段。该阶段职业教育的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而且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市场文化氛围,私立职业院校在学校数量、在校生数量等方面都占据较大比重。即使在义务教育阶段,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和供给程度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当然政府在义务教育层次仍然承担着主要筹资责任,市场作为补充形式来满足社会大众的多样化需求。

三、对我国我国职业教育筹资模式的启示

1.建立健全相关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所建立的多元化筹措机制无一例外都有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并对各方参与筹资主体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有着较为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日本通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一套以《学校教育法》《学校基本法》以及《私立学校援助法》等为首的法律法规,其中对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特别明确了对私立学校政策方面的支持。而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和资金筹措方面都建立了详细完备的联邦和地方法规,为职业教育资金筹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教育财政支持和资金筹措方面还不尽完善,尽管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职业教育财政资助做出了规定,但由于规定的过于宽泛,在具体执行层面还缺乏一定的威慑力,难以发挥真实效用。当前,由于缺乏真实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教育财政投资一直处于低位水平,尤其是有关教育利益补偿的法律还处于缺位状态,社会力量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同时,政府在鼓励捐赠的优惠税收政策建设方面还不够完善,以至于捐赠在职业教育投入中所占的比重十分微小。因此,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教育资金筹措的法律保障机制势在必行,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立法,明确在职业教育经费筹措中的责权利,确保各级政府职业教育供给的财权与事权相对接,从而保障职业教育筹资的顺利、有序、有效开展。

2.建立职业教育的多元化筹措模式。从发达国家教育经费筹措的经验来看,多元化经费筹措模式不仅能够缓解完全依靠国家办学所带来的压力,缓解财政能力有限带来的教育投资经费紧张的局面,还能不断扩大职业院校办学的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政府的单一依赖,使职业学校自主地向市场寻求更多的办学资源。美国在职业教育领域通过的长期探索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的筹资模式,有效地将职业院校与工商企业进行衔接,职业院校从企业界获得大量的资源补给,而企业从职业院校中获得大量的技术人才。法国职业教育的资金来源除了政府投入和企业税收以外,还包括社会服务收入、不动产租用收入以及从公积金提取收入等,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法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为了深入吸取国外多元化筹资方面的经验,可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多元化筹资模式,形成以财政经费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吸纳更多的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一方面,政府要积极鼓励私立职业学校的创办与发展。从法、美、德、日四国的私立职业院校的办学实践来看,主要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和资本的进入。例如,美国和日本通过向私立职业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低息贷款支持来吸引社会资本,法国和德国制定并实施了针对社会企业或个人投资教育的税费减免或抵扣政策等。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鼓励社会对职业院校进行捐赠。以上四国职业教育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社会捐赠,并且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教育捐赠机制。例如,德国为了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和个人向教育进行捐资,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日本政府对向学校法人(主要是私立院校)捐款捐物的个人或法人实行免税政策。

3.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市场运行机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供给的市场化水平较低,社会力量投入明显不足,必须打破以政府为主导的垄断地位,将市场引入职业教育资金筹措中。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相关财政补贴和产权认定等方面的政策制度,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各个市场主体(包括个人、行业协会、企业以及非营利公共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办或参股职业学校,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尤其要唤起企业对员工培训的重视,加大对员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一方面,政府要做好对企业的正确舆论引导,让其充分认识到员工职业培训对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将企业对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中,形成良好的工作规范。另一方面,政府应着力建立起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与公众舆论对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将开展员工培训作为衡量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指标。通过税收优惠等,支持大型企业举办针对企业需求、面向企业员工的专门教育机构,鼓励、引导中小型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外包,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最大效用。

[注释]

①杨琳,郭扬.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模式比较和启示[J].职教论坛,2015(4):25.

②满俊华.中国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发展模式创新研究[J].福建论坛:教育科学版,2007(8):118.

③黄建鸿.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与特点[J].职教论坛,2006(11):60.

④王直节,许正中.中德职业教育公共财政支持机制的比较研究[J].教育研究,2013(6):125.

⑤余远方.教育多元供给问题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⑥范先佐.教育经济算[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89.

⑦唐斌.教育多元筹资问题研究——兼论第三部门在教育筹资中的作用[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作者:张芬芬

多元化筹资职业教育论文 篇2:

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的内容、特点及启示

摘要:工业自动化时代的到来,使新西兰陷入了持续而广泛的技能短缺,并暴露出新西兰职业教育体系中技能“供应链”不完善的本质,这促使新西兰通过立法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在新的法案中,新西兰职业教育将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组建网络技术与技能学院,并创建新型教育筹资制度。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的内容和实践,以及改革中暴露的问题,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实践过程中,应深入听取基层建议,注重企业、社区深度参与优化区域发展,加深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重视对少数群体的职业教育,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实施的公平性,促进职业教育改革的科学化,实现职业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新西兰;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改革

一、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概述

工業自动化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众多传统行业的工作性质和人才招聘方向。它迫使从事传统行业的技术工人不断提高技能,以适应数字化、自动化工作环境并融入新的职业领域,否则传统行业中的技术工人将面临被自动化取代的风险。而随着各行业工业自动化的不断升级,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要求不断攀升,新西兰普遍出现了“招工难”现象。2009年以来,新西兰约有43%的企业找不到熟练工人,并且这一比例在不断攀升[1]。工业自动化使新西兰工业陷入持续而广泛的技能短缺,同时也暴露出职业教育体系中技能“供应链”不完善的本质。当前,新西兰职业教育体系中存在两类职业教育,分别是支持在职培训的行业培训机构(ITOs)和主要提供非工作培训的专业和私营培训机构,而这一体系结构不但加剧了职业教育体系的分裂,还成为职业教育无法满足学习者、雇主和地区需求的直接原因。其中,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行业标准制定者的行业培训机构,在行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无法及时提供新兴的行业技术标准(如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管理和创意艺术行业)、无法满足雇主对行业技术培训需求等问题,从而使影响和塑造脱产工作者技能培训的权威性逐渐被削弱。

面对职业教育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新西兰政府意识到国内职业教育亟需改变以往分裂的职业教育体系,通过建立新的职业教育框架,帮助职业教育适应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为雇主、社区发展提供合格的行业技术人才,为行业发展发挥引领作用。2019年8月,通过修订《1989年教育法》和撤销《1992年工业培训和学徒法》形成《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改革)修正案》递交至立法内阁委员会,经过反复讨论于2020年 2月19日《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改革)修正案(三审稿)》正式通过,并于同年4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2]。新法案通过重组职业教育的统筹部门、监管部门、区域协同部门和教育实施部门,试图创建一个统一、有凝聚力、可持续并适合未来工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以为学习者、雇主和社区繁荣发展提供所需技能,具体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二、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实现统一职业教育制度,新西兰通过重组职业教育部门,将工业、雇主、学习者和社区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通过重新制定职业教育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因此,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

1. 组建劳动力发展委员会(WDCs)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体系的社会适应性和有效性,新西兰政府认识到职业教育改革亟需行业雇主参与教育。改革将在新的职教体系中创建由不同行业代表组成的多个劳动力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全面负责行业领导、资金决策建议、标准制定和学习评估,同时对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具有发言权,从而提高在校学生专业能力和对新技术的掌握能力,最终帮助职业教育培养符合当前企业需求的优秀技术人才。

该法案从2020年4月1日立法生效后,将促使职业教育设立建筑和基础设施,创意、文化、娱乐和技术,卫生、社区和社会服务,服务行业,基础产业以及制造、工程和物流等,4到6个由行业管理的劳动力发展委员会,目标于2021年6月前完成设立[3]。根据新的立法规定,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将成为职业教育系统的重要环节,为学习者提供更优质的职业途径和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在提供优质职业途径方面,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将审核各行业的培训项目是否合格,审核不合格的培训项目,将无法获得委员会的资助。在项目培训方式方面,劳动委员会将根据行业性质确定在职培训、供应商校园讲授、在线教学,或者三者结合培训方式。与此同时,劳动力发展委员会也有权要求对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最高评估”,该评估是一种由委员会监督的外部评估,以确保资格持有人符合行业聘用标准。因此,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将加强产业、雇主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帮助政府及时获取关于学习者、劳动力市场和技能需求的高质量信息,并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建议。

2.组建区域技能领导小组(RSLGs)

为强化职业教育技能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区域优势,2020年6月新西兰政府宣布成立15个独立的区域技能领导小组[4]。该小组将由本区域行业领袖、经济发展机构、工人和政府代表组成,同时,每个小组将会得到数据分析师、政策顾问和劳动力专家的团队支持。区域技能领导小组通过深入了解本地区职业技能和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从多元视角出发结合各自专业知识和本地区专业发展实际情况,为高等教育委员会(TEC)、劳动力发展委员会(WDCs)和本地区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提供地区职业技能发展资料及咨询建议,从而为教育、移民和福利系统等多个领域提供服务促使本区域劳动力市场复苏。由此可见,区域技能领导小组是区域内协调的关键部门,通过促进强化本区域中学习者、雇主和社区的有效对话,从而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和本地社会资源为搭建具有高技能技术人才的劳动力市场而共同努力。

3.组建卓越职业教育中心(CoVEs)

卓越职业教育中心作为职业教育系统的一部分,与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区域技能领导小组和新西兰技能和技术学院紧密合作。卓越职业教育中心的专业领域和覆盖范围将根据各行业、职业或交付类型的特殊性而各有不同[5]。其次,各中心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其具体功能和活动设置并非由政府严格规定,而是更具不同行业特点研究生成。每个卓越职业教育中心都将以国家为中心,支持以教、学、研为重点的优秀职业教育发展,支持高质量课程和课程设计的开发和分享,形成一个由多部门和不同领域专家代表组成的行业联盟,从而在高等教育委员会的支持下,每个卓越中心都将汇集专业人才帮助整个行业产生广泛利益,解决行业实际问题,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推动行业创新。

(二)创立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NZIST)

随着《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修正案》的生效,新西兰将现有的16所技术学院和理工学院(ITPs)整合为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NZIST),简称“学院”。该学院是一个全国性的校园学习网络,通过统一可持续的公共网络为在职和非在职学习者提供服务。学院将在全国范围内为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在校、在职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立法规定国家将为技能和技术学院提供持久的网络保证,学院将和地区政府继续保持合作,从而有效地支助学习者学习,并及时为地区工业和社区提供服务[6]。该规定意味着全国职业教育将打破区域性,共享教育资源,相互支持,相互监督,从而实现更高绩效。统一的国家学习网络将丰富以往的职业教育模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学生和雇主提供学习资源,从而确保职业教育面向所有地区开展高质量教学,促进职业教育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法案要求学院与雇主密切合作,并为校园和雇主的营业场所提供在线的全模式教育支持。同时,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将进一步加快职业课程标准化发展,整合更多资源集中用于授课,借鉴现有的优质教学方法,进一步为学习者提供符合文化特点的教学。除此之外,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设国家办事处,将负责制定全国职业教育总体战略,采用全网络建言模式,确保区域业务投资的客观有效性。而技能与技术学院附属的所有教育实体则具有充分的财务授权自由,并有权代表其社区做出决定。

由此可见,技能与技术学院将是一个多功能整合组织,从而战略性地利用国家教育资源,促使职业教育在项目设计、开发和交付方面实现更高效率,并减少当前职业教育网络的重复建设。在与雇主紧密合作的同时,还将整合各职业教育体系的优势资源,从而形成在职和非在职混合授课方式,最终满足雇主需求并为学员的职业生涯或职业转换做好准备。

(三)创设统一的职业教育经费制度

由于以往25年来的经费制度规则复杂且不灵活,从而导致传统经费制度中的资金提供者无法满足更广泛学习者的需求,如忽视提供者因学习者类型不同、学习地点不同和学习方式不同所损耗的隐形成本,对可迁移性弱或培训质量下降的培训机构缺少监管等[7]。所以,新西兰职业教育经费制度需要建立统一的筹资制度,从根本改变供应商与行业相分离的融资系统,如图2。统一的筹资制度将适用于全部3至7级学位学习以外基于企业工学结合的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简单透明的供资机制分配资金,奖励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发展与工作相结合的交付模式,以满足国家优先事项及学习者、社区和雇主的需求,满足区域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投资创新和劳动力增长提供稳定支持。

新的筹资制度通过透明公开的供资机制分配资金,确保供应商问责制,并为投资创新和增长的筹资平台提供更大的稳定性。新的筹资制度在筹资办法方面较以往也有较大改革,首先,新的供资类别系统将为不同模式的培训或不同费用的培训设定不同的供资类别,并為每个类别分配相应的供资权重。其次,新的资金方案将以学习者为基础,可为满足学习者的更高需求提供更高培养资金,并激励包括毛利人、太平洋岛屿人和残疾人在内的全体学习者。最后,新的供资办法支持国家的优先事项,表现为战略上的重要交付,进一步提高了对区域劳动力市场的回应能力。由此可见,统一的职业教育经费制度将鼓励更多的人协调工作和在职学习,确保学习者能够获得符合自身特点,与自己工作紧密相关的学习支持,同时更大程度的满足雇主和行业的需求。通过与所有系统利益相关者共同开发,设计和实施新的筹资系统,将有效提高该系统的适用性。

三、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的特点

(一)强调职业教育体系的统一性

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通过立法的形式改变了以往分裂的职业教育体系,并为新西兰职业教育建立起统一的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机构设置方面,通过建立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区域技能领导小组结合卓越职业教育中心构建统一的职业教育立法实体,从而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各地区职业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其中,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将成为实施中央政府决策的权威执行机构,利用预测未来行业技能需求,制定技能标准和行业资格认定,以及为雇主提供经纪和咨询服务等实际功能,掌控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方向,监测职业教育发展质量[8]。在职业教育资助体系方面,法案将改变以往的职业教育筹资制度建立统一的资助系统,鼓励更多在职和非在职学习的融合,确保学习者能够获得更多与工作相关的个性化资金支持,并使职业教育探索的新模式更加符合雇主和行业的需求。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新的法案反复强调要同时满足学习者、雇主的需求,突出工学一体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让学习者有机会一边学习一边赚钱,并通过参与实践掌握行业前沿的职业技能[9]。由此可见,此次职业教育改革更加强调专业学习和实践学习的统一性,通过整合资源完善职业教育体制不足。同时,利用统一的职业教育筹资制度,为新的职业教育体系中以雇主、学习者为中心提供保障。

(二)加强职业教育参与主体的多元性

为改变传统教育模式中教学输入单一的弱点,此次法案强调行业、雇主参与职业教育,并保障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发言权,从而强化职业教育输入的多元性。随着行业技术的快速更新,以往技术和理工学院的教育模式逐渐暴露出缺少新型专业,人才培养与雇主要求不符,教学内容更新过慢等诸多缺点。在解决专业缺失的问题上,政府赋予劳动力发展委员会更多的行业权力,通过行业真正参与职业教育,从而填补以往技术理工学院的专业空白。在更新传统教学模式上,新的系统利用各行业及社区支持打破以往课堂培训和实践培训之间的屏障,促使学习者在统一的学习计划中完成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的系统学习,从而使职业教育与行业雇主建立合作关系,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现状,积攒更多地实践经验,并为学生更快地融入行业圈和毕业后就业奠定基础。在更新教学内容方面,新系统将参考更多行业发展现状和雇主建言确定的行业需求,通过劳动力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团队和行业代表共同制定符合学习者文化特点的学习方案,更新教学内容开发课程和培训包,从而满足雇主和学习者的需求。由此可见,立法通过支持行业、雇主及社区对职业教育的指导,改变以往专业学习模式,强化多元化教育输入,从而丰富学习者实践经验,提高职业教育人才的技术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

(三)增强职业教育对象的全纳性

在新的系统中职业教育将为在职学习者、毛利学生、太平洋岛屿学生、残疾学生提供更多支持,从而增强职业教育的全纳性。对于全体职业教育学生,无论是劳动力发展委员会还是技能和技术学院,都将支持在职学徒和受训者的学习,工学一体化将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专业和实践教学,从而保证全体职业技术人才的技能更新。其次,本次教育改革新西兰政府还特别关注对少数群体的职业教育,承诺与毛利人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将赋予毛利人学习者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享有优先权,并为毛利人学习结果提供保证。据估计全国毛利人资产基础价值超过500亿美元,所以立法中还特别强调应认识到毛利人是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雇主体之一[10]。新的筹资制度将保护毛利人受教育权益,教育劳动力发展委员会也将为毛利人提供更符合其文化特点的教学,关注毛利人企业需求。此外,新的职业教育体制还认识到提高少数群体职业教育水平,不仅需要强化工学一体,还需要了解不同的语言、文化和价值观,从而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教学,如对于太平洋岛屿人的教学和培训,则需要对太平洋身份的深入了解,从而寻找适合提高太平洋岛屿人教育方式,提高其职业技能。与此同时,技能与技术学院章程和筹资制度将为支持残疾学生学习承担社会责任,创造学习机会,从而更有效地支持残疾学生从学校向职业教育和工作的过渡。由此可见,职业教育改革加强了对少数群体的关注,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全纳性。

(四)提高职业教育监管制度的有效性

在新的职业教育系统中,新西兰教育部通过多部门联合,细化部门职责,财务评估等方式,提高对职业教育资金和质量监管的有效性。新西兰教育部根据资金监管和教育质量监管两类主要监管内容,分别将监管权力下放至高等教育委员会和新西兰资格管理局两大部门。其中,高等教育委员会主要监督评价高等教育机构的财务表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于教育部,新西兰资格管理局(NZQA)则主要评估认定学习者职业资格水平,从而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在资金监管方面,高等教育委员会要求各技术学院每年上报两份财务信息,第一份于每年12月提交本年度财务结果,同时上报下一年财务预算和两年财务预测,第二份财务报告则主要针对预算结果的审核并重新对年度计划进行预测[11]。高等教育委员会将根据财務监测框架对高校所上报的财务情况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对评估有风险的机构,将进行频繁且具有针对性的监测。同时,高等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教育法和行业培训组织财务监控框架,对行业培训组织财务情况和行业培训组织绩效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从而有效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在资格认定审核方面,资格管理局将根据新的职业教育改革法案制定新的行业培训机构运营策略,并及时更新行业培训《规则》。针对课堂教学、工作场实践和在线学习不同的教学模式,资格管理局将分别采取不同监测方式开展精准评估,从而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和学历资格的权威性,提高监测的有效性。由此可见,根据立法新西兰职业教育将完善以往的教育监管制度,通过有效监管教育资金去向和职业教育质量,为职业教育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教育质量的可控性提供有力保障。

四、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一)深入听取基层建议,促进职业教育改革的科学化

自2019年以来,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球不断蔓延,新西兰工商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雇主、学习者和社区缺乏正循环动力[12]。因此,新西兰教育部决定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动力发展委员会,通过完善统筹部门强化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统一调控,以应对新形势给职业教育带来的严峻挑战。但由于新西兰职业教育体系分裂的现状及其相关问题由来已久,要在短时间内通过快速发展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完善并形成统一的职教体系,解决职业教育体系中长久之顽疾,将会极大缩减传统职业教育体系向新型职业教育体系的过渡时间,进而增加新体制推行难度,出现监管不到位、职业资格认定过慢等诸多隐患。正如,当前由于新体制对培训要求发生了本质变化,迫使部分培训组织必须转型,从而造成转型培训机构无法正常培训,学员和工作场所学习员工将面临技能资格认证危机。

由此可见,职业教育改革的推进与职教体系的完善,不仅需要一步一步稳健扎实的进行,还需要注重在统筹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行业、市场、学校和学习者的多方参与,从而及时了解改革过程中的现实问题,获得多方咨询意见,防止出现政策制定主体的单一化、政策制定与政策落实不符、配套政策不完善的现象。同时,重视劳动力市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鼓励行业代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从而防止职业教育出现新型专业覆盖不及时,行业发展及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偏差过大等问题。

(二)注重企业、社区深度参与,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化

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点,利用地区资源及社区网络将为本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利的物质帮助和技术支持。以新西兰职业教育中区域技能小组为例,其主要职能是向过渡期行政委员会、妇女发展理事会和当地职业教育提供者提供有关其区域技能需求的咨询意见,所以,该组织是制定本地区劳动力计划的关键。目前,区域技能领导小组在其下增设分组或论坛,以便获得更广泛的意见。但由于区域技能小组将面对不同地区、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所以,在企业、社区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如何覆盖全体的利益相关者,并选择合适且准确的代表具有较大难度。因此,区域技能小组如何及时发现并吸收优质行业资源,依据何种参会标准进行行业代表筛选,从而确保区域计划的全面科学,仍然是新西兰职业教育需要讨论的现实问题。

在我国,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职业教育政策的陆续出台,明确指出要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元”育人的改革目标。而针对校企融合共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其一,不能停留于企业实习等浅层参与,更应让优秀的行业代表、社区代表参与制定符合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且为企业对职业教育建言提供平台和渠道,实现企业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专业人才全过程和反思人才培养改革路径的深度参与。其二,应针对参与企业出台具体选择方案,为校企合作选拔优秀企业,使得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社区、雇主代表成为新兴行业、优秀企业不断加入、反之则进行淘汰的动态可变群体。

(三)深化信息技術与教育融合,实现职业教育教学的现代化

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中,技能与技术学院作为一个统一、可持续的国家校园网络学院,支持以往行业培训者向培训系统提供者的转变。利用网络技能与技术学院将为在职、非在职全体学习者提供专业知识,这将有效提高职业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并确保为各地学习者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网络学院在促进职业教育的公平与全纳的同时,还为全体学习者提供更为灵活的学习路径。与此同时,网络校园建设与推行将大大提高职业教育应对突发事件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保证学习者培训和学习的连贯性。但针对职业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网络学院不仅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作为网络开发保障,同时还需要对网络资源整合分类构建网络学习评估体系等众多环节,这些细节问题将直接影响技能与技术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实施运行,因此,从网络校园计划到全面实施仍然存在诸多现实难题。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以及工业化4.0时代的到来,都将促使劳动力市场转向对具有现代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所以,我国职业教育亟需加快现代化步伐,在构建职业教育教学网络资源的同时,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列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方向。与此同时,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仍需要各级政府给予强大的财政支持,从而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在线教育评估体系,优化网络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推动教育现代化方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四)重视少数群体地位,保障职业教育实施的公平性

改革后的新西兰职业教育体系将更加注重毛利人、太平洋岛屿人群和残疾人群的职业教育,从而解决不同人群、不同区域劳动力市场发展问题。立法明确规定技能与技术学院将有效支持学习者,并满足工业、社区和毛利人的需求,在开展教学时需要研究教学对象,如针对太平洋岛屿人群开展教学,则需要了解太平洋文化背景、文化特性和地区语言,从而提升太平洋岛屿学习者的教学效果和学业就业[13]。而针对残疾学习者和额外学习支持人群,将通过综合职业教育系统得到更多接触工作场所和雇主网络的机会,并在课堂学习向工作场所学习的过渡时期得到更多关注。可见,新的职业教育法案将重视并支持满足全体学习者的需求,包括残疾学习者、需要额外学习支持群体、经济收入较低人群等少数学习群体。但事实上对少数人群相对而言,自身学习基础较为薄弱,且接受新知识、使用新技能的机会较少,所以各少数群体的学习特征各不相同,学习能力和受教育程度层次不齐。因此,想通过本次职业教育立法明确少数群体职业教育地位,利用职业教育改革,利用统一的网络教学平台,在短时间内提高少数群体职业能力的可能性较小且阻力较大。

由此可见,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同样应重视少数群体的职业教育问题。通过发展职业教育,惠及我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以及残疾人等少数群体,解决该群体知识底子薄、学习能力弱、竞争力不强的的教育现状,提高其受教育水平,帮助其掌握现代劳动技能。此外,我国少数人群的职业教育问题并非短期呈现的教育困境,而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教育问题。所以,针对少数人群开展职业教育,应尊重其文化背景与特殊性,防止过犹不及。深入开展前提调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制定适宜的职业教育方案,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从而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科学、公平发展。

总之,新西兰职业教育法的确立,直接推动了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进程,并且为创建一个强大、统一、可持续的职业教育系统提供保障。同时,此次职业教育改革不仅有利于扭转新西兰技能短缺的行业现状,还为未来新西兰职业教育长远发展做好准备[14]。通过创建强大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建立技术与技能学院、实施全新的筹资制度,保障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话语权,促进新西兰职业教育形成统一联合的工学体系。通过了解新西兰职业教育改革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为我国职业教育立法与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A unified system for all vocational education[EB/OL].[2020-04-20]. https://conversation.education.govt.nz/assets/RoVE/AoC/A-unified-system-for-all-vocational-education.pdf.

[2]The legislative process[EB/OL].[2020-09-20]. https://conversation.education.govt.nz/assets/RoVE/AoC/RoVE-Summary-of-Change-Decisions.pdf.

[3]Workforce Development Councils[EB/OL].[2020-06-25].https://www.tec.govt.nz/rove/workforce-development-councils/.

[4]Regional Skills Leadership Groups[EB/OL].[2020-06-26].https://www.tec.govt.nz/rove/regional-skills-leadership-groups/.

[5]Centres of Vocational Excellence (CoVEs)[EB/OL]. [2020-09-03].https://www.tec.govt.nz/rove/coves/.

[6]About the changes[EB/OL].[2020-09-20].https://conversation.education.govt.nz/conversations/reform-of-vocational-education/about-the-changes/.

[7]Unified Funding System[EB/OL].[2020-09-24].https://www.tec.govt.nz/rove/unified-funding-system/.

[8]Workforce Development Councils[EB/OL].[2020-06-25].https://www.tec.govt.nz/rove/workforce-development-councils/.

[9]Unifying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funding system[EB/OL]. [2020-09-20].https://conversation.education.govt.nz/assets/RoVE/AoC/RoVE-Summary-of-Change-Decisions.pdf.

[10]Iwi, Māori learners and businesses are key partners[EB/OL].[2020-09-20].https://conversation.education.govt.nz/assets/RoVE/AoC/RoVE-Summary-of-Change-Decisions.pdf.

[11]NZQA and RoVEh[EB/OL].[2020-11-02].https://www.tec.govt.nz/rove/other-reform-changes/.

[12]Additional policy changes to th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Bill to address issues identified in the response to COVID-19[EB/OL].[2020-10-20]. https://www.education.govt.nz/assets/Education-and-Training-Bill-2020/COVID19-in-ET-Bill-Impact-Summary.pdf.

[13]Refor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RoVE)[EB/OL].[2020-09-03].https://www.tec.govt.nz/rove/reform-of-vocational-education/.

[14]Passing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Bill marks important milestone[EB/OL].[2020-02-19].https://www.education.govt.nz/news/passing-of-vocational-education-and-training-bill-marks-important-milestone/#sh-Vocational%20Education%20.

(責任编辑:张维佳)

作者:赵上宁 史大胜 何艳芬 刘佳雯

多元化筹资职业教育论文 篇3:

职业教育智库:“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现的助推器

摘 要 中国制造2025战略对制造业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加快职业教育改革的步伐,而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需要“智库”为其出谋划策。通过转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观念,改革职业教育实施主体,变革职业教育组织模式,回应制造业转型对职业教育改革的期盼。通过明确职业教育智库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创新研究方法,加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进程。通过创新职业教育智库研究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智库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职业教育智库筹资渠道,明确我国职业教育智库建设的路径。最终助推我国制造业由大变强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 职业教育智库;“中国制造2025”;职业教育改革

一、引言

(一)时代背景:“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提出

2015年5月由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在制造业领域实施的第一个十年行动规划。文件指出,“人才是建设制造强国的根本”[1]。提出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人作为创新的主体与核心,创新驱动的力量在于人,质量的控制、提高依赖于人,绿色发展和结构优化的观念转变与实施的重心也是人。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中国制造由大变强归根结底是“人力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制造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迈进亟需具有创新思维和跨产业协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即赋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于原有定位的新内涵:创新型与复合型。创新型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客观上造成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高移[2]。然而,现行的职业教育培养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无法满足“中国制造2025”的根本需要[3]。根据人社部对部分城市各个季度人才流动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中所提,2015年至2016年第二季度,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供求比率(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比)均大于1。其中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见表1。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制造业转型发展必须直面的挑战。

(二)职业教育改革的智慧源:职业教育智库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为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难题,迫切需要健全中国特色决策支撑体系,大力加强智库建设”。2007年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对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加强我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思考和建议》情况专报后作出批示:“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同时,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基于职业教育政策和舆论的公共需求,基于市场经济多元利益格局下民众的现实需求”,基于制造业转型升级时代背景下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理念、规格、对象、质量、方法途径等改革的需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增添了新的动力,“需要职业教育智库这一‘独立思想的盒子’提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案”[4]。职业教育智库是指由职业教育及其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的,从专业化的角度,客观、科学地对职业教育领域出现的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并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的教育研究机构。建设职业教育智库,为培养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战略决策咨询,使科学决策依赖科学咨询,最终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职业教育智库的内在功能

(一)启智:为转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观念提供思想源泉

“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要求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多层次、全产业链式的,重新阐释了传统职业教育的办学观念,要求我们反思现代职业教育如何满足制造业智能型、高端型对人力资本的创新型、复合型的新要求。创新型人才通常具备较高的学历或专业知识、技能,其本身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根据环境的变化,运用良好的自我应变能力对自身加以调整,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机遇和挑战[5]。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职业教育必须实现从“制器”到“造人”的转型,强调对人才自主创新意识、灵活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其既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更要探其未然、追求超然。复合型人才这一概念主要是基于制造业的高端制造体系的要求,文件提出: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十大重点领域的突破发展。十大重点领域代表着我国制造业高端层次的主攻方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作为衡量我国制造强国战略实施处于哪个阶段、完成进度如何的量化标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是促进职业教育与中国制造共同發展的第一步。

(二)规划:为改革职业教育实施主体提供转型路径

在现有阶段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尚不成熟的背景下,可以从职业教育实施主体转型进行探索。首先,稳步推进具有制造业行业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在充分考量地方行业特色与建设重点的前提下,在部分学科应用性较强、具有发展潜力与转型基础的高校试点改革,比如地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可以优先试点。其次,鼓励部分办学成熟的高职升格,这类学校事实上在培养一线技能人才方面更具教育实践经验,基本具备运行良好的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再次,通过高职与地方本科联合培养的方式,可以发挥两类高校各自优势,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的整合,避免单兵作战造成的重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效率。最后,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共同指导职业教育,培养社会需要、市场契合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践行:为变革职业教育组织模式提供改革方案

为实现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变,担负人才培养重任的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教学形式及课程开发方面也需要相应地进行变革。首先,专业设置应紧扣市场需求和产业导向。目前部分职业院校“大而全”的专业设置思想尚未改变,容易造成人才培养脱离市场需要,就业能力偏弱。其次,教学形式的理实一体化,引入现代学徒制,加强理论教育与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融合理论与实践,在进行理论传授的同时,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以职业为导向,兼顾学习与工作的要求。再次,为促进制造业服务化、信息化与工业化的真正融合,加快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步伐。职业教育改革需要深入到课程领域,开发前瞻性强的未来制造业课程——“制造业+”融合式课程。课程的开设应围绕具体的案例和项目进行,结合当今产业链环节运作过程,运用“互联网+”、共享、开放等前瞻性思维进行理念的更新、生产出创新型的产品。

三、职业教育智库的外在作用

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实施主体,对于我国制造强国战略实施的进度影响重大。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深水期、攻坚期,涉及的问题范围广,职业教育改革的复杂性与社会需要的多样性史无前例,迫切需要发挥职业教育智库的作用。为此,应搭建以职业教育为专门研究方向的智库机构,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战略助力。

(一)明确研究方向,策划“中国制造2025”专题研究

“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的职业教育智库建设,无疑应以服务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下职业教育战略决策为终极追求,坚定不移地围绕制造业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类型、素质、技术技能的发展要求,瞄准重大的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承担起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政策研究的使命。在研究方向上,要以服务更快更好实现“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开展专业性强、建设性高的专题研究,响应建设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在研究课题门类设置、研究内容与方式方法选择、成果总结与使用等方面,遵循“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切实需要,采用“订单式或量身定做式”[6]。战略提出加快十大重点领域突破发展,职业教育智库可以其中一个或几个领域为专题,对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组织多学科、多机构、跨区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一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研究团队。根据不同专题开展研究的难度,建立研究成果的分类培育与孵化机制[7]。对于诸如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工艺等尚未研究,需要全面、深入、系统研究的课题,可以放宽研究期限,鼓励在充分的前期论证和规划之后开展研究工作。

(二)组建研究团队,培养“中国制造2025”专题研究人员

职业教育智库必须拥有一支优秀的研究队伍。《中国制造2025》是國家宏观战略,影响着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涉及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中一系列复杂、系统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专题研究人员必须是多学科背景的,融合经济、社会、政治及法律等众多研究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其次,研究视野应成为专题研究人员素质方面的一项评价标准。“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是循序渐进的,职业教育改革也具有阶段性与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制造2025”及职业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需要具有阶段性与特殊性的研究视角[8]。建设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研究团队,需要打破现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事聘用制度,建立专题化、项目化的专兼职结合、长短期聘用相结合、单聘和双聘相结合的灵活的人事组织与管理机制[9]。建立“旋转门”机制,作为沟通政府、企业、智库三方的流动机制。“旋转门”机制是美国智库最具特色的现象之一,是指卸任官员会到智库从事政策研究,发挥余热,智库的研究者也有机会到政府担任要职,从研究者变为执政者[10]。在加大人才引智力度方面,可以借鉴“旋转门”机制,聘请专家型领导与同志,加盟智库,嵌入各个研究专题,发挥其熟悉中国制造2025战略,熟悉政府决策过程等方面的优势,做到不拘一格纳人才。

(三)创新研究方法,服务“中国制造2025”专题研究

职业教育智库必须实现由传统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向依靠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等新技术的转变。《中国制造2025》提出,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为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制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路线图,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造业的智能化、信息化转型。智库开展“中国制造2025”专题研究,通过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减少“拍脑袋决策”,降低由于信息孤岛引发的实地调研不畅,确保研究的针对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建立制造业区域统计分析、案例集成、研究成果运用的效度等方面的专题数据库,促进研究方法与手段的创新。

四、职业教育智库的建设路径

建设一流的职业教育智库有利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深入改革,有利于职业教育战略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其具体建设路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创新职业教育智库研究机制

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应突破我国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深入改革研究体制,倡导职业教育智库与运作部门加强合作,增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职业教育智库所开展的研究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行业动态,研究成果的实效性不容忽视。然而,我国职业教育智库建设工作尚不成熟,课题研究和招标制度还不健全,职业教育智库仍奉行“订单合同式”的横向课题研究,鲜有纵深探索现实问题的积极性,职业教育智库的制度化服务形式尚未形成[11]。这种“等候”政府行政部门“下菜单”的研究模式,导致大部分智库研究沦为政府职业教育政策的诠释者和宣传者,难以提出建设性的咨询建议,违背了智库的建设初衷。为推动职业教育智库建设,应全方位完善职业教育智库与政府部门、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以及研究成果的报送、反馈机制,对接社会基层需要,开展纵深探索,以多种形式、多方渠道发布研究成果,促进研究成果向全社会推广。

(二)加强职业教育智库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职业教育智库,关键在于职业教育智库人才队伍的建设。《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谈到,“要把人才队伍作为智库建设重点,推动政府部门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与一般智库不同的是,职业教育智库的人才培养需要对接企业的现实需求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加强职业教育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旋转门”机制的重要作用,重心在于实现政府、企业及智库三方人才的有序流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步走”的人才培养方式,加强职业教育决策方、研究方及作用方三者的紧密联系。也就是说,智库研究人员由拥有较强政策素养的离退休行政干部、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高层及职业教育研究专家三方组成,实现政府“高层”、智库“中层”与企业“基层”三方人才流动渠道的畅通,推动人才资源共享。

(三)拓宽职业教育智库筹资渠道

独立性不仅是推动职业教育智库生产高信度、高效度研究成果,发挥政策影响力的前提,而且是保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经费的独立对于研究成果独立性的影响重大。为实现职业教育智库的独立发展,应着力促进筹资渠道多元化,降低政府行政拨款在智库可用经费中的比重,拓宽职业教育智库筹资渠道,提升研究成果的独立性和研究视角的中立性,可以通过自营刊物获得收入,建立基金会、公司、企业和个人捐赠体系等,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专职管理资金,定期公布资金来源与去向,接受公众监督[12]。职业教育智库应制定严格的经费來源细则,并且在制度层面上严格把控项目经费的支出,保证研究的独立开展。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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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贞山 龚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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