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

2022-11-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托幼机构卫生

我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与消毒工作研究进展

托幼机构是指0~6岁婴幼儿数在10人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立和私立)场所[1]。托幼机构是机体免疫力及身心各方面均未发育健全的儿童人群集中的场所,儿童由于身体发育尚未健全,对病原体的免疫力等抵抗力还不强,是传染病的高发人群,极易发生手足口病、流感、水痘、伤寒、菌痢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群体性暴发、流行。目前,除了免疫预防等措施外,预防性消毒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而对消毒效果的监测和正确评价是保障这一措施能有效实施的重要一环。2008年以来在我国出现的手足口病的大规模流行,给婴幼儿群体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原因除了病原体(病毒)的致病因素外,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消毒工作的有效与否有极大的关系。托幼机构是3~6岁幼儿人群聚集生活、活动、学习的重要场所,应归入公共场所范畴,其卫生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领域,是我国儿童保健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托幼机构的内、外环境、大型玩具,特别是室内设施、装饰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改变和增加,除了带来各种病原体等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外,还带来了化学性的污染[2,3,4],故托幼机构的消毒卫生保健工作和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也应该与时俱进,增加室内空气污染、微小气候等监测指标,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值和监测管理办法。

1 目前我国托幼机构消毒与卫生保健的监督监测现状

1.1目前,我国对托幼机构的消毒及保健工作的研究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主要是以对居住及活动场所空气、物体表面、使用中消毒液、保教人员手、餐具和毛巾等对象的微生物污染的定量监测为主,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的采样方法和评价标准不统一且无相应的消毒技术规范与国家标准,不利于对托幼机构消毒卫生质量的管理和评价[5]。多数调查仍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相关标准来评价。目前开展的多数监测是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方法來进行的,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或原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托幼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6],如海南海口的调查即按空气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500个/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不得超过8个/cm2评价[7]。北京丰台区的调查,采样检验方法则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要求进行,结果则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的儿科病房标准进行判定[8]。上海市和江苏省则制定了自己的托幼机构消毒检测与评价地方标准[9,10]。监测对象主要是用现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的活动室、寝室内空气、教师手、幼儿手、玩具、桌面、水龙头、门把手、碗等表面、餐具和毛巾。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空气中细菌总数、物体表面细菌总数、餐具和毛巾的大肠菌群,还有的检测消毒剂浓度、紫外线辐照强度。检测方法则是空气用平皿暴露法;物体表面、玩具、手用灭菌棉拭子涂抹法;餐具用大肠杆菌快速检测纸片法并结合感观判断。

1.2大多数调查均表明:我国托幼机构室内空气和物品微生物污染很严重,消毒效果和质量多数达不到相关卫生要求;公立托幼机构卫生与消毒质量较民营和私立者好,私立的最差。多数托幼机构各种监测对象的消毒合格率均不高,海口的调查表明:物体表面合格率最低(60.1%),很多玩具细菌总数严重超标,甚至无法计数[11]。浙江丽水的调查结果是[12]:教室、卧室的空气合格率为41.93%,桌面和玩具的物体表面合格率为82.92%,教师和幼儿手合格率为25.94%,平均合格率为46.83%。2003年广州市天河区托幼机构6类物品的平均合格率为88.85%,其中空气的消毒合格率最低,为56.43%[13],广东省1995年的调查结果是[14]:玩具合格率73.5%,室内物品75.3%,室内空气66.2%,人员手表面46.2%。1998~2002年广西钦州市区消毒监测合格率分别为33.14%、23.91%、67.20%、77.51% 和66.81%[15]。吉林的调查发现[16]:按照医疗单位一般诊室的消毒合格标准和餐饮具的消毒标准判断托幼机构的餐饮具、室内空气、物体表面、托幼机构人员的手和使用中的消毒液合格率分别为42 %、58 %、85 %、22 %和80 %。由于我国地域和气候差异很大,尚未制定有统一的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的国家卫生标准,各地使用的监测方法和判断标准不同,因此,各地的监测结果并不完全具有可比性。

1.3 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是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方面,为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便于实施和落实,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发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7]。目前,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直接相关的卫生法律有:1994到1998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的卫生法规与规章有:1985年到2003年间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卫生监督程序》、《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 2020 年) 》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 2020年)》实施方案、《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1985年12月原国家卫生部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994年原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9月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为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规范了各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为保障托幼机构儿童的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当前我国托幼机构消毒与卫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全面有效地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难点,虽然大部分幼儿园制定了消毒隔离制度,但是消毒保健人员素质不高,消毒设施配备不齐,消毒工作制度难以落实。如江苏调查发现[18]:虽然绝大多数托幼机构有卫生消毒制度,但保健老师缺乏消毒知识,消毒方法不熟悉,消毒操作流程不规范,消毒制度及组织管理难以落实。吉林的调查发现[16]:托幼机构的消毒管理制度大多不健全,检查的120所托幼机构中,仅15所有消毒制度;42所有专(兼) 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消毒管理工作混乱,随意性较强。

2.2消毒与保健人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多数是兼职并且学历较低、接受过公共卫生等医学专业知识培训的非常少。广东省在2003年的调查中,发现[14]:各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率不高,专职保健人员比例少、学历不高。城市托幼机构86.73 %配备有保健人员,但农村的托幼机构仅37.9%配备,且仅有23.4%的保健人员有医学背景。江苏省只有36.5%的托幼机构配备了具有医学背景的卫生保健人员[18],且普遍缺乏消毒知识,很多托幼机构的兼职消毒人员是清洁工,文化水平较低,没有经过消毒知识培训,消毒药物的配比浓度、作用时间、适用范围等存在很多错误[16]。

2.3由于预防性建筑卫生审查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很多托幼机构建设或开办时并未考虑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部分托幼机构消毒设施不全甚至没有配备。如:青岛的调查发现[19],托幼机构大多存在规划定点不合理、布局不合理:如建设时,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洗衣房、幼儿用品消毒间的布局及设置考虑不当、功能设施不齐全:如缺少消毒幼儿玩具、书籍、衣服被褥等物品的专用消毒间等。吉林75%的托幼机构无单独的消毒室,多数单位仅有1~2个盆或桶,用来浸泡餐饮具和玩具及拖鞋等[16]。

2.4有关托幼机构消毒监督、监测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虽多,但并不健全,实用的配套规定及卫生标准缺乏,消毒监督监测工作的开展缺少法律依据及必要的措施。同时,托幼机构还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与行政管理,行政上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卫生保健工作则由妇幼保健部门负责,同时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也有一定的职责,各部门工作重复或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易造成监管缺失。

2.5近年来,国内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全面开展了对托幼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评价工作,但使用的卫生评价标准各异,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我國目前尚无统一的托幼机构消毒监测与评价的卫生标准,影响了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的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价[10]。以对托幼机构的物体表面和空气微生物污染判定标准为例,其物体表面微生物污染的细菌总数合格判定在≤5~15cfu/cm2之间,而空气合格标准细菌总数则在500~2500cfu/m3间不等[20,21,22],涉及到使用标准的范畴有医院感染、消毒技术规范、公共场所、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和消毒药械鉴定项目及食品卫生等十余种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用于判定消毒效果的卫生标准非常混乱,各地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数据难以进行比较,影响了对托幼机构卫生状况卫生学评价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因此,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托幼机构的消毒技术规范和消毒效果评价标准,使托幼机构卫生和消毒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2.6目前我国开展的托幼机构卫生监测的指标不完善托幼机构的卫生标准应包括:空气质量(包括空气中的甲醛、苯系物、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化学性污染物的浓度)、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等指标,并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值。但目前各地所开展的监测只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

3目前我国对托幼机构消毒与卫生保健工作研究的局限性

目前对于托幼机构消毒与卫生保健方面的研究大多数局限于消毒效果的日常监测与较为初步的描述性调查,还存在诸多有待进一步阐明的问题。对导致托幼机构疾病流行的主要病原学谱、各类病原体在托幼机构幼儿人群中的传播机理和过程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尚不多。托幼机构导致疾病流行的主要病原体的种类、毒力及其变化、传染病谱的变化与消长规律、各种消毒剂对主要病原体的消毒效果及其作用规律的研究、对于托幼机构领导者、幼教教师、消毒保健人员、家长等相关人员对消毒工作的知识、行为、态度、信念(KABP)及健康促进的方法等的研究还未见有更多的报道,对于消毒工作的行为干预及效果评估方面的研究也较少,还没有形成一整套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消毒工作的管理经验与模式。对于消毒工作的成本效益分析方面的研究也未见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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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柳青

第2篇:莱西市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及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目的 分析萊西市2011~2015年手足口病(HFMD)流行病学情况并探讨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影响因素。方法 汇总全市2011~2015年HFMD病例,分析其流行病学特征,并选择3所托幼机构300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分析研究HFMD的发病影响因素。结果 莱西市2011~2015年共报告手足口病例共412例,发病率为54.21/10万,无死亡病例。报告病例以儿童为主,0~4岁375例,占91.02%。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的影响因素较多,且各因素均可进行干预。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对手足口病防控的态度、相关知识知晓率;教室每学生人均占有面积;班级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重视程度;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消毒情况;晨检午检情况;预防行为的践行情况;病例隔离情况;教室等公共场所通风情况等均为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的影响因素(P<0.05)。结论 莱西市2011~2015年手足口病流行强度基本稳定,4岁以下儿童是发病主要人群,季节分布存在差异。家长及托幼机构应积极践行预防行为,一旦发生手足口病应及时隔离,以降低手足口病的发生率。

[关键词] 手足口病;儿童;托幼机构;肠道病毒71型;柯萨奇病毒A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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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Hand-foot-mouth disease; Children;Kindergarten; Enterovirus 71; Coxsackie virus type A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是由肠道病毒所致的儿童期急性传染病,肠道病毒71型(EV71)和柯萨奇病毒A16型(Cox 16)是其最常见的致病原,HFMD的主要传播方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传播[1-2],且HMFD的发病人群以学龄前儿童为主,而这些儿童多在托幼机构,且儿童聚集人口密度高,故托幼机构更容易成为聚集性疫情的主要发生地,因此,做好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的

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3]。现对莱西市2011 ~ 2015年发生的HFMD病例相关资料作一分析,并对本地区托幼机构的儿童手足口发病情况进行分析,筛选影响因素,为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参考,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疫情资料

疫情概况来自莱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HFMD病例诊断由莱西市各大医院及各乡镇医院医院完成。

1.2 托幼机构调查方法

根据2011 ~ 2015年我市手足口疫情的发生状况,在手足口病发病率较高水平的地区选择三个托幼机构进行调查研究,每个托幼机构随机选取选择小中大各一个班级共3个班,一共300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于2016年7月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童189,女童111例,年龄3 ~ 6岁,平均(4.7±0.8)岁。将所有曾在托幼机构的1~3年间发生手足病患儿作为研究组(n=39),未发生手足口病的儿童作为对照组(n=261)。

本研究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筛选影响因素,本调查问卷由知悉病情经过或儿童生活习惯的调查对象的监护人填写,此次调查的因素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对手足口病防控的态度、相关知识知晓率;教室每学生人均占有面积;班级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重视程度;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消毒情况;晨检午检情况;预防行为的践行情况;病例隔离情况;教室等公共场所通风情况等。

1.3 统计学分析

所得数据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表示为率(%)的形式,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莱西市2011 ~ 2015年手足口病的疫情概况

莱西市共报告412例,发病率为54.21/10万,各区报告的病例数不一,无死亡病例报告。

莱西市2011 ~ 2015年每月份均有HFMD病例报告,4、5、6这三个月发病率最高,其中5月份发病75例,其次为4月58例,6月47例。

患者的职业分布:全市2011 ~ 2015年HFMD病例中,散居儿童373例,占全部病例数的90.53%,幼托儿童、学生、农民分别为30例、8例、1例,占全部病例数的百分构成分别为7.28%、1.94%、0.24%。

2.2 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参与本次调查研究的300例儿童中,曾在托幼機构的1 ~ 3年间患手足口病者为39例,均为轻型病例,治疗后均痊愈。单因素分析其影响因素见表1。

2.3 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多因素分析

将上述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详见表2。

3 讨论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所引起的一种儿童较为常见的我传染病,主要病毒为肠道病毒以及柯萨奇病毒,EV71、Cox A16已成为HFMD的主要流行株,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地区相继发生大流行,已划入丙类传染疾病[4],主要表现为发热、口腔溃疡、疱疹等,可在四季发病,主要患病人群为5岁以下患儿[5],主要发生于夏季和秋季,大部分病例可治愈,但也有部分患者会引起脑炎、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甚至死亡[6]。患儿感染后只获取该型别病毒的免疫力,对其他型别病毒再感染不会产生交叉免疫。目前由肠道病毒引发的HFMD大流行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7-8]。

本研究提示,莱西市2011 ~ 2015年,HFMD疫情的顶峰值在5月份,小于4岁的HFMD病例占91.02%,说明,本地低年龄组儿童人群的免疫状况相似,HFMD发病已经成为常态化。最高峰出现在4、5、6月份,尤其5月份最高,之后下降,与中国大多数省份手足口病发病高峰一致[9-13]。

由于目前尚无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疫苗,故针对HFMD发病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做好防控工作对降低HFMD发生率至关重要。本资料显示,托幼机构人口密集,是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且这一群体儿童免疫力较弱,且卫生习惯及防病意识较差 [14-15]。另外男童发病率明显高于女童,考虑可能与幼儿时期男女性格、行为方式差异有关。

本研究表明,托幼机构儿童手足口病发病的影响因素较多,但其影响因素都为可控可干预。控制手足口病的一个有效措施为管理好传染源,做好消毒防护,形成儿童良好卫生习惯[16-18]。手足口病预防行为的践行情况较差,部分儿童的防控措施实行较差会明显增加与手足口病相关致病菌接触的机会 [19]。教室每学生人均占有面积较小对手足口病的影响主要是班级拥挤,影响了通风,且还使与病毒接触的机会增加[20]。

综上所述,我市HFMD的流行态势为发病率相对稳定,流行病学特点无较大变化,应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关注重点人群疫情,同时也要加强健康卫生宣传,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改变广大居民不良的生活习惯。采用综合预防控制措施能够将患病率进行有效降低,而对其实施健康管理理念的提出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高防控水平及健康意识,选择综合预防控制措施能够阻断疾病的传播和病情的蔓延,针对托幼机构儿童,其手足口病发病的影响因素中大部分均为可干预因素,因此,社会及学校应加强健康教育,积极践行预防行为,做好消毒工作,勤于通风,严格晨检午检,及时隔离并诊断治疗,降低手足口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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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2-15)

作者:王淑霞

第3篇: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关键词】 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2009年昆山市卫生监督所张浦分所对辖区内14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推行前状况

张浦镇共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4家,据2008年年底卫生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不容乐观:

1.1 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差 未制定并张贴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占28.57%,14.28%的单位未配备专职卫生管理员,原料索证登记、成品留样不规范的单位分别占21.43%、28.57%,餐具消毒合格率仅为29.65%,不能严格生熟分开的占71.43%。

1.2 场所布局不太合理 由于食堂规划时未向监管部门申报,造成有42.86%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不符合生进熟出一条龙流水生产线的要求,各功能区面积符合要求的仅占64.28%。

1.3 卫生设施达标率偏低 28.57%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防蝇防尘设施不全,墙壁要求不达标的占50.00%,分餐场所洗手、消毒、二次更衣达标的仅占28.57%,空气消毒、降温设施达标的占21.43%,垃圾桶合格的占28.57%。

1.4 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差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的占64.28%,从业人员初中以下学历的占35.71%,就餐人数与从业人员比大于40:1,39.53%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考核不合格。

2 具体做法

2.1 宣传培训 一是下发通知明确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工作步骤、要求、评价方法;二是应用各种形式反复宣传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要点,并组织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校长(园长)、总务科长、校医、食堂卫生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受训人员62人。

2.2 限期整改 结合张浦镇的实际情况,制订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基本卫生要求:一是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功能分区必须符合生进熟出一条龙流水生产线的布局要求;二是加工面积与用餐人数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是各功能区在醒目处张贴用途标记;四是更衣场所设置沐浴、洗手、消毒设施;五是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仓库存放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六是保证操作场所采光充足、空气流通;七是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防蝇防尘设施健全;八是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九是地面有坡度且排污通畅等。要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利用暑假按“卫生要求”整改。

2.3 自身评价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根据评分标准自行对食堂进行评价,分析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建章立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指定专人加强日常食品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和处理情况的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均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2.4 监管部门评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现场量化分级管理评分,对存在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复查后给予最终评分。

3 结果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宣传发动后,张浦镇14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改建、扩建,总投资303万元。张浦镇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各项指标除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复苏后,外来务工人员再次大量涌入张浦,导致随迁学生剧增,造成食堂总体面积绝对数虽然明显上升,但食堂加工场所面积与学生人数比例反而下降的状况外,其它如布局流程、三防设施、生熟分开等各项指标合格率均呈上升趋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通过整改,布局流程更趋合理,外在形象更趋美观。5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被评为A级,8家被评为B级食堂,评为C级的食堂仅有1家。

4 讨论

4.1 量化分级管理方案须简明实用 整改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根据食堂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的简明整改方案。食堂的布局流程设计既要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也要便于食品从业人员的操作使用,既要强化监管,又要体现服务。

4.2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须循序渐进 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应找好突破口,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对一些积极性高、规模大的单位先行推行,待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全面推广。在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积累资料,培植样板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整个餐饮行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4.3 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须教罚结合 在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培训提高单位负责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建立规范化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对于屡教不改,管理不善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严肃查处直至取缔。

4.4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须全面推开 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于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促进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面推行餐饮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作者:王洪军 贲智强

第4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按照《某某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2年12月8日我院在精心的准备后,组织举办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

培训的范围涉及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地点设在医院七楼的会议室。我院副院长某某主持召开了大会。来自重庆妇幼保健的专家某某某和来自区疾控中心的某某,担任此次培训的主讲人。专家们精彩的讲解,深入浅出的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和膳食管理;儿童健康检查及相关检测适宜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及保健室(卫生室)设置;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制度。学员们听的津津有味,相互讨论,互相交流,专家们对大家提出的疑问都逐一解答。最后我院为参加培训的考试考核合后相关人员发放《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下午5点30分,培训会圆满结束了。

此次培训的成功是群策群力,有领导的运筹帷幄,也有职工的辛勤付出。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增强了全区范围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对相关理论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卫生保健管理水平。于此同时也检验和提高了我院组织大型培训班的能力,我们坚信,有了此次的成功经验,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展开更加豪迈的诗篇。

第5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膳食管理制度

(一)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三)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四)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五)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六).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七)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体格锻炼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制度

入园健康检查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

(一)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二)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三)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四)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五)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六)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二)

(一)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四)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三)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五、卫生与消毒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二)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三)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

(四)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五)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二)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三)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四)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五)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六)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制度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制度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第6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来源: 白山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 网页快照 >>

审批依据:《吉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实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制度。凡在城镇内开办托幼所,必须到辖区内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许可证有效其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 审批条件:根据上级要求,申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凡在城镇内举办或申请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的单位或个人,应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要填报“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基础情况报表”

1、书面材料;

2、有关资料;

3、报表。申报材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基础情况报表。 2 、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保教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3 、托幼园所、学前班平面设计分布图。审批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大厅2楼的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需要的材料。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告知窗口负责人和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提交材料齐备的,报窗口负责人决定是否受理,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交申请人。第五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审核,协调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依据许可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和检查报告,报窗口负责人。第六步:窗口负责人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第七步:告知申请人该审批项目的收费标准,开据《缴款通知书》,指引申请人到大厅银行结算窗口缴费。第八步:

第7篇: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申请登记表 机构名称 地址 举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评审类别 占地面积 活动室总面积 保健室面积 入园儿童年龄 ㎡ ㎡ ㎡ 岁至 岁 班级设置 入园儿童总数 人 工作人员总数 保健人员情况 持医师 持护士 大专 中专 医生 护士 执业 证书 执业 证书 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 人 0-3岁托儿班 人 小班 人 中班 大班 学前班 人 机构负责人姓名 ①初审 ②复审 建筑面积 户外活动场地总面积 隔离室面积 收托形式 ㎡ ㎡ ㎡ 邮编 性质 电话 ①全日制 ②寄宿制 ③混合制 人 人 类别 总数 本科 及以上 保健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附件1 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申请表 : 本园(所)拟于 年 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家都来到荷塘,挖莲藕抓鱼虾,捉泥鳅捡螃蟹,人声鼎沸,笑语欢声,相互谈说着要如何弄出一顿顿可口的美味。光是莲藕的吃法就有很多:熬汤炖肉八宝酿、清炒生吃蜜饯糖,还可以磨成藕粉,加入砂糖或蜂蜜,在温水里一泡,就是一杯清凉清甜的解暑饮料。用鲜莲叶来熬粥,蒸饭蒸鸡,或蒸其它肉类味道都是极鲜美的,做出来的食物均带着一股淡淡的莲叶清香。人们那么喜欢荷花,不单单是因为它的芳香美丽洁净高雅,更因为它全身是宝,每一处都可食可药可用。 我最喜欢的是生鲜莲子羹。把剥好的莲子对半打开去芯,莲子芯很苦,可以药用,没有芯的莲子是甜的,正好用它熬糖水。把足量的生莲子洗净,和着一小片生姜一片鲜莲叶,放进清水锅里,盖着盖子大火烧滚,转小火熬二十分钟,捞起莲叶,加入冰糖,小火慢熬,边熬边搅拌,十五分钟后,一款既清香甘美又消暑解渴的莲子羹就做成了。这样的汤水,在炎热的夏季里,只要喝过一次都不会忘记。

第8篇: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表

太原市杏花岭区妇幼保健所:

本园(所)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梁30号

申请单位电话:353752913803437226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14.3.

第9篇:凤阳县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_____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你园(所)申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基本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 年 月 日对你园(所)招生前的卫生保健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评价人员:

(此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由评价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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