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值班制度

2022-09-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仓库值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仓库值班制度

论值班律师制度

【摘要】:值班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制度于试点推行期间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影响了司法效果。基于此背景,文章对值班律师制度进行研究,从制度的历史渊源、积极作用、国内运行状况入手,分析了现阶段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即明确法律制度、完善制度工作模式、细化程序化规定和完善配套措施,以期为推动我国值班律师制度体系的完善提供可参考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值班律师制度;国内现状;诉讼权利;建议措施

1 值班律师的历史溯源

人权保障与法治运行的时代选择值班律师制度源起于英国,脱胎于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的时代革新。20 世纪 40 年代,由英国司法部拉什克利夫委员首倡议案,英国依据《1949 年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法》的规定,首次建立起由政府财政支持、私人律师执行及面向经济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体系。然而伴随着十几年的制度运行,至 20 世纪 60 年代始,英国法律援助体系覆盖面愈加广泛、援助需求日益增多且受援人数不断提升,导致政府法律援助计划财政开支急剧上升[1]。深层原因,即在于庭中律师辩护的费用高昂与庭前矛盾疏导的制度缺失。将多类型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延伸至庭审阶段,其直接导致的后果即是诸多经费被用于高昂的律师服务费用,且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均由律师负责实际调配,“裁判员”与“运动员”角色的竞合以致于案件后果激励的缺失,整体法律援助服务的运行质量长期萎靡。 20 世纪末,英国就法律援助制度先后进行了数次改革,围绕法律援助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等焦点议题展开了多次制度尝试,继《1998 年法律援助法》与《1999 年接近正义法》的交相出台,最终生成了以刑事值班律师制度为重要载体的全新刑事法律援助体系。立足于破除全面法律援助庞大财政开支的运行弊病,值班律师制度正是基于尽量缩减制度成本的运行前提,将法律援助予以特定阶段与特定情形分割,逐步推进前述全流程法律援助保障向庭审前特定值班援助的衔接转换,从而将有限的法律援助在最薄弱环节的突破性配置,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权利的有效覆盖[2]。值班律师的服务内容也不仅限于在警局主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也包括在法庭为被告人提供出庭代理、辩护活动[3]。不难发现,值班律师制度实则脱胎于传统刑事法律辩护,在坚持法律援助基本诉讼保障的职能基础上,给予诉前矛盾疏导与诉中委托律师的双向制度选择,既本质契合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又与时俱进化解了全面法律援助高运行成本的现实困境。

2 值班律师制度的积极作用

2.1值班律师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对于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具有不可或缺性。完善值班律师制度,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司法公正,主要表现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等案件时,能够运用值班律师制度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

值班律师制度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保障性制度,能够在刑事诉讼进程中保障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值班律师制度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获得辩护权,这是其获得正确审判的重要保障。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是辩护人以外的重要参与者,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即可介入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一种辩护权的延伸,亦即值班律师制度是辩护权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使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平等对抗,防止有关机关采取刑讯逼供、引诱和欺骗等手段收集证据,从而保障司法人权。

值班律师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转变司法人员的诉讼理念,增强人权保障意识,并具体化为办理认罪认罚等案件的内在机制。一方面,值班律师制度有效运行过程中,可以以制度形式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逐步优化当前的诉讼理念;另一方面,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也是与公安司法机关深度“互动”的过程,一定程度上能限制司法恣意,防止值班律师的参与流于形式。

2.2值班律师制度是落实认罪认罚的重要保障

2.2.1值班律师制度是保障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重要工具

2018 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從宽处理。”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实务中必须解决的前提问题。值班律师制度使值班律师能够全方位地参与认罪认罚等案件。更重要的是,被追诉人在值班律师全方位参与下,能够全面了解法律关于犯罪事实、指控罪名及适用的规定,特别是认罪认罚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以及认罪认罚后适用的审理程序等。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的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实质上为被追诉人的“自愿”认罪提供了实体与程序方面的配套措施,对引导其认罪认罚,保障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2.2值班律师制度为量刑建议提供保障。

2018 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式量刑协商模式,《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第2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也对值班律师就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提出意见作出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值班律师与人民检察院就量刑进行协商的过程,这是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公正司法、正确审判的重要工具。在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时,值班律师可以就量刑建议是否合理、被追诉人是否认可量刑建议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这种量刑建议的互动调整模式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量刑建议精准化。

3.我国律师值班制度的现状

2006 年 7 月,司法部援助中心开始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相关试点项目,而这试点最开始是在河南展开。河南的司法机构当即成立法律值班律师援助制度,为被告人等提供法律援助。随后在次年的八月河南省司法厅就在全省范围设立了 20 多个示范点,随后该制度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在 2015 年,中央开始进行司法制改革,并着重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重点项目,随着司法体系逐渐健全,各种援助律师的保障,国家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正义在和谐的社会得到价值体现。截止目前,我国建立的相关看守律师援助站已经有 2 千多个,覆盖率接近 90%;人民法律援助站达能够到 1700 个,部分省市更实现了看守所和人民法院全覆盖的工作。该项制度的逐渐完善,以及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积极参与到相关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和上述等工作中 [4]。

4.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不足

司法机关在运行值班律师制度时,经常由于本身制度或内容的问题,使法律援助律师不能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值班律师职能差异化

在正常司法诉讼或辩解中,值班律师不能以直接会见或翻看案件内容了解整体情况,实质性权利受到限制,以及值班律师对提出意见权或者一些量刑商讨存在问题缺失,导致值班律师很少在案件审判时提出一些高质量的法律权利;而且有些地方检察官在为了减少在认罪认罚中的一些程序,即使在检控方、被告人及值班律师都在的场所中,只需要让援助律师简单询问使被告人自愿认罪,最终在双方肯定后签署名字。这样的问题呈现使值班律师只是作为一种见证人的作用存在,值班律师在认罪并罚中职能差异化,不是保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存在。同时,司法人员自身法律意思制度有限,将“值班律师”与“律师值班”概念搞混。他们甚至认为值班律师只是提供一种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到一些看守所提供法律常解答,而抵消法律援助办案量。还有将值班律师的部分职能忽视,甚至曲解成一种基层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可见,对于一些地区将值班律师异化,从而缩减本职,会让其本身无法认清作为值班律师所发挥的功能,具备的职责,无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合法权益保护 [5]。

4.2值班律师“诉讼衔接难”

值班律师诉讼衔接难的问题一般为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间的交接问题。值班律师在诉讼程序的辩护上没有实质性的负担,足够满足司法资源上配置和效率最大化。这样往往造成值班律师与一般辩护律师间的衔接工作加大。而且一般辩护律师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是一种强制性的指派,并且介入的刑事时间 4 天或 6 天。在有限的时间空档没有完成,刑事诉讼的制度的正当性就会有争议。此外,在庭审中,被告人拥有辩护律师的概率非常低,他们的权利严重受到侵害,在司法的公平性上也会有所争议,对执行法律值班律师援助制度是很难进一步运行的 [6]。

4.3值班律师人员流失严重

由于制度没有得到完善,提供的经费不足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工作在一线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往往与同为法律的公检人员等的环境存在落差,其待遇与司法系统内部也相差甚远。在一些地方的援助中心站中,有些為事业单位编下,也有的是一些公务员外编人员;他们无法享受车补、绩效奖金以及政法津贴等待遇,工资以及办案经费不足,报酬不高。同时随着援助律师的工作任务增多,压力的增大,相应的报酬却没有与其对应,大大消耗了援助律师的工作热情,导致越来越多的援助律师离职辞去。

5.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建议

5.1明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内容和案件审理过程,值班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明确介入时间,从刑事诉讼早期、案件侦破的重要时间段等关键点入手,由立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明确值班律师的介入时间,以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与此同时,对于值班律师是否应赋予阅卷权,需要从该项权利、具体案件审理的需要、服务对象需求等多方面思考,结合国内值班律师制度在北京、广 州、杭州等地的司法实践情况。基于权利自身而言,由于值班律师与普通辩护律师在行使辩护权上具有一致性,只有赋予其权利,才能够保证行使辩护权;多数案件自身较为简单,要想真正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帮助,必须通过阅卷过程以明确和细化具体情况;加之,由于一些案件可能增加量刑协商程序,如果值班律师没有阅卷将无法真正参与其中等。综合以上思路,建议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

5.2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工作模式

为了避免值班律师功能发挥的形式化,使其权利和职责得以发挥,还应完善相关工作模式。结合现阶段形式化的表现,可从如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国家统一规定和固定值班方式和会见条件、交流过程。避免各地区看守所等自主规定,由国家统一规定会见方式,即以直接会见为主。明确会见形式,即值班律师与法律援助需求者会见过程的监督形式等;二是认罪认罚案件中需要具体明确值班律师提供服务的过程和流程,建议立法部门在《刑事诉讼法》对流程加以说明,明确要求各看守所、检察院等根据会见环节安排提供便利条件等,使得值班律师的作用能够得以发挥。

5.3细化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化规定

根据现阶段值班律师制度执行的情况,由于法律规定程序不够细化出现的制度衔接问题,还需从如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畅通法律文书的流转程序,以解决委托和指定律师与值班律师衔接的不畅问题。建议借鉴北京地区值班律师制度执行经验,即依托于现代化互联网和信息平台,构建共享信息平台和信息衔接的新模式;广州和杭州等地采用的是纸质化附随机案卷形式,使得值班律师与委托、指定律师更好地对接案件情况、相关资源等;二是探索转任问题的解决机制。建议借鉴北京、广州等地的司法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于我国的转任机制,实行转任制度。原因在于,从现实和实践需求来看,由于法律指定服务对象与值班律师接触时间长,多数情况下希望值班律师能够为自己的案件提供更为全面的指导;从产生影响角度来看,初步执行转任机制后并不会对任何一方以及案件审理等产生负面影响。

5.4完善配套措施

提高值班律师制度执行效果,还需要完善配套措施。一方面,提高经费补贴。国家应根据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值班律师经费补贴的现状等要素,制定出层次化的经费补贴机制,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和偏远山区等要加大补贴和投入力度;二是提高人才引进门槛,保证人才质量的同时增加人员数量。加大值班律师队伍建设力度,必须从严把控人才引进门槛入手,制定值班律师人才引进方案,如从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引进人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最终通过考核才能够进入值班律师队伍之中。与此同时,各地区相关部门为值班律师提供系统的培训体系,安排专业理论、技能知识和实践操作等课程,以不断提高值班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使得值班律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贾午光. 国外境外法律援助制度新编[M]. 北京: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 98.

[2]黄斌,李辉东. 英国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以《1999 年接近正义法》为中心[J]. 刑事司法论坛,2005,( 1) .

[3]顾永忠. 追根溯源: 再论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J]. 法学杂志,2018,( 9) .

[4]罗茜.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研究 [D].山东政法学院,2020.

[5]秦小渊.值班律师的性质与制度完善研究 [D].兰州大学,2020.

[6]刘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值班律师有效帮助研究 [D].上海师范大学,2020.

[7]王靖康.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研究 [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

[8]吴宏耀.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其制度构建[J]. 法学杂志,2018,( 9) .

[9]程衍. 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J]. 法学杂志,2017,( 4) .

[10]姚莉. 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的角色与功能[J]. 法商研究,2017,( 6) .

作者:牛杨扬

第2篇:浅析我国值班律师制度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诉讼开始成为调节纠纷的主要手段。但对部分社会劳动人民来讲,高额的诉讼费用是阻止他们追寻法律正义的主要原因,这也就导致了我国刑事诉讼率低的现象。为了在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能够在了解自身的真实情况下做出合理的法律选择;坚持《宪法》中人权、公平、正义原则,我国在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本文通过对英国的值班律师制度萌芽与发展过程的背景介绍,引进阐述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工作和法制化的演进过程;具体阐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特点;并提出了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当前实际情况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关 键 词】值班律师制度;发展历程;基本特点;不足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

1.国外理论基础

早在20世纪中叶,英国的诉讼案件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过高的诉讼成本对案件当事人产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因而,英国开始对值班律师制度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司法实践。最初的值班律师制度便起源于英国。在英国,值班律师制度经历了《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1988法律援助法》、1999年《接近正义法》三部法律制度的演进,为正在调查进行中的公民以及刑事审判庭中的被告人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律师帮助的权利。这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英国也最终明确将这种法律援助模式称为“Duty Solicitor Scheme”。①随着明确法律的规定,确认了值班律师制度的产生方式、运行模式与管理制度等内容,值班律师制度在英国已然进入成熟阶段。

2.中国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发展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的数量快速增加,但我国的刑事辩护率仍然没有太大波动,表明我国的刑事诉讼仍然没有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我国值班律师制度早期形式出现于2003年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②从2006年到2014年间,我国分别在河南修武县、上海浦东新区等6个区、山东烟台进行了值班律师制度的试点工作,成立了看守所工作站和值班工作室;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我国正式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值班律师制度。

这标志着中国值班律师制度从萌芽到正式成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成熟的法律保障,遵循了我国《宪法》的人权和民主原则,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

(二)研究意义

经济水平的提高加速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金融业的扩大,贫富差距在上流社会和底层劳动人民之间不断拉大;同时随着律师行业的兴起与发展,诉讼成了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然而,高额的诉讼费用使得部分低收入人群望而却步,法律成为了有钱人的“武器”,值班律师制度有利于为没有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知情权;同时也是提高司法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我国司法效率,降低冤假错案的几率。

通过对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背景和其内容影响进行研究与探讨,有利于借鉴国外优秀的法律经验和成熟的法律制度,有利于我国丰富和发展值班律师制度方面的理论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增添新的力量,为司法实践提供坚定的基石,促进值班律师制度不断完善,结合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和享受辩护的权利,坚持贯彻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值班律师制度。

二、值班律师制度的特点

(一)对象的特定性

值班律师制度所针对的对象是没有委托辩护人,且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相关机构也没有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本条法律的前半句可以表明,值班律师制度仅仅针对的是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专业了解,且鉴于自身经济或其他困难情况下,当事人对自身的案件事实无法获得专业法律建议,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可见,值班律师制度提供便利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性的。

(二)公益性

值班律師制度作为国家的新兴法律制度,其实质上是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简单的法律文书服务。这就表明,值班律师相对于接受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来说是完全免费的,其设立场所的资金和每月所获得的报酬都是由政府的财政在背后支持。即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主义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国家政府提供资金来源,建设值班律师的办公场所,支付值班律师的薪酬,这使得值班律师制度具有公益性。

三、当前值班律师制度的不足

(一)值班律师的人才储备缺乏

目前,我国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看守所等机关建设了值班律师的工作室、咨询室等办公设施,为值班律师的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空间条件。然而仍有少部分偏远地区,由于天气条件恶劣、地理位置等原因,使得建造困难;同时,更由于法治建设仍处于起步和发展的阶段,某些法治条件相对缺乏的地区,还没有为值班律师制度创造实际的可行条件。

除办公场地外,最主要的问题来自于人才的缺失。值班律师的人才主要来源于政府委派的公职人员,然而,刑事诉讼的数量不断增加,所面临的将会是人才紧缺的局面,无法使当事人能够公平获得法律帮助的机会。首先,法律的专业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这就导致了培养法律人才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③但在当下,普通的社会律师办案收入远远高于值班律师的公职收入,因而,社会律师对值班律师这项法律援助性质的工作参与度并不高。

(二)流于形式,实质权利较少

当前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仍然仅将值班律师作为一个类似于法律咨询的平台,并未赋予其过多的权利。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值班律师的专业发挥,值班律师制度严重偏向形式化、公式化。值班律师既没有正当辩护人享有的一系列阅卷权、会见权、辩护权,同时也不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在没有阅卷权的情况下,值班律师难以掌握最详细的案件情况,因而在对当事人进行提议时,有可能会出现偏差。④其次,值班律师也没有主动会见当事人的权利,这就导致值班律师缺乏主动性,仅仅是表面上的对当事人进行分析,而缺乏更深层次的法律理解,无法给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值班律师缺乏辩护律师一项最重要的权利——辩护权;值班律师仅仅只是提供一些基础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文书代写服务,而受到委托辩护的律师最核心的权利却不属于值班律师,这使得值班律师无法发挥出最专业的一面,展现自己的专业素养。且同时,当事人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仅仅接受法律咨询,而没有获得实质的辩护帮助,对其案件的进展和最后定罪量刑等关键环节都难以见证和协助,由此可见,值班律师更大程度上流于表面形式,而对于当事人实质帮助微乎其微。

四、结语

值班律师制度应当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探索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值班律师制度的发展有助于及时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保障其权益,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现有的值班律师制度还是不尽成熟和完善的,它需要通过总结国内外值班律师的经验教训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需要在将来的实践中重视值班律师这一角色,通过将其广泛的运用到诉讼中才能够发现其存在的不足,从而将此制度不断完善。总之,我们应当重视值班律师制度的形成及完善,不断强化值班律师在诉讼当中发挥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注释:

①张海栗,郎金刚.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简介[J].公民与法:综合版,2017(07):26-28.

②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③《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Z].最高人民法院,2017-8-29.

④郭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比较研究[J].中国司法,2008(02):101-105.

作者:柳亚玲

第3篇:对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思考

摘 要:本文主要从值班律师制度概况角度出发,阐述了值班律师制度和值班律师的作用和意义,明确值班律师制度和其他法律援助制度的区别,叙述了完善我国值班律师制度措施,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从而为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援助方式

作者简介:徐航(1963-),男,法律本科,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研究方向: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取保候审、劳动争议纠纷实务及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等。

在新时期环境下,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被保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引起重视,对此,不同地区都积极应用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值班律师试点工作,并基于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现状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对值班律师定位、服务内容进行明确,积极加强值班律师服务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从而加强相关管理模式、工作制度的完善力度,为我国司法援助体系的完善提供保障。

一、值班律师制度概况分析

(一)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部分

随着值班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特别是随着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法律援助制度中频繁出现值班律师相关一词,尤其是在我国《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意见》当中定义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和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受众范围。同时,实施值班律师制度的建设能够维护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从而保障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其次,由于国内法律援助的受众群体比较少,相关法律规定比较严格,导致很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接收审判或审讯过程中得不到律师的援助,特别是在案件的侦查时期,容易侵害到犯罪嫌疑人的切身权益。因此,人们逐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优势和作用,不会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对象范围进行约束,并以案件类型和经济标准来设置门槛,从而提供相应的司法援助和救济,针对达到标准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值班律师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值班存在区别

由于人们对法律相关概念理解不清,常常混淆律师值班内容和值班律师,而两者在内涵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但是律师值班内容和值班律师都属于一种法律咨询服务制度,并以免费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两者在服务对象上存在巨大却别,值班律师针对是针对刑事案件,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即针对性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但是律师值班制度主要是指的是一种值班方式,由专门的援助中心来向社会招聘律师,在法院相应的办公区域设置专门的岗位,或者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为社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基于当下我国信访工作现状,很多地区都积极加强信访工作的创新力度,在信访接待过程中积极发挥律师的作用。由此可见,基于值班律师制度在基本职责、法律依据以及工作范围与信访接待律师的职责和规范要求存在巨大差异,对此,要进行有效的区分,明确值班律师及值班律师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二、完善我国值班律师制度措施探究

(一)积极加强值班律师定位的明确性

在对值班律师定位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定位失效和定位形式化现象,对其限度进行明确,作为我国法律援助的主要方式之一,要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法律援助律师,从而展现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基于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分析,比如以香港、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为例,这些国家规定的值班律师主要针对的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为这些特殊社会群体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从而有效维护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群益,并为其提供基本的法律指导意见。而我国值班律师制度要积极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并充分展现出自身的特点,第一,突破法律援助有关条件限制,针对提出法律帮助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要及时进行受理,舍去审查经济类型的案件。第二,及时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在案件侦查时期,及时提供有效的帮助。第三,扩充服务的内容,包括告知权利义务、提供建议、代写法律文书、提供咨询服务等,从而为报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享受知情权提供保障。第四,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资金,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提供司法救济的制度,不需要服务对象支付任何费用。对此,在定位值班律师制度及值班律师过程中,要明确服务对象,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服务内容,维护其合法权益,值班律师主要起到桥梁作用,只要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申请值班律师援助,或值班律师发现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值班律师依照相应制度能够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并递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从而为相应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二)加强值班律师主体的完善

基于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模式实际情况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分别为混合模式、社会律师模式以及专职律师模式,不同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模式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缺陷。比如依照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实际情况来分析,专职律师模式难以在值班律师制度中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国内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数量比较少,难以实现每天在法院和看守所进行轮流值班的目标,同时,由于值班律师报酬往往不高,难以满足专职律师的需求,因此社会律師模式同样难以有效实施。对此,要积极采取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相结合的模式,为进一步提升值班律师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专职值班律师模式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主。积极加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综合能力的提升,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的选择。与此同时,部分行业学者认为应该积极解决值班律师人数较少的问题,加强法学院与法院、看守所的联系,积极建立志愿服务制度,为高校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岗位,积极参与到值班律师岗位实践工作中,但是由于法学院学生实践经验不足,不建议将该群体纳入到值班律师主体当中。

(三)积极加强值班律师资质和培训模式的创新

在选择值班律师资质环节,国外一些国家基于值班律师的实际情况对准入门槛进行标准化设置,例如以英国的值班律师为例,要想获得值班律师的资质,必须参加并通过对应的资格考试。首先,由于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尚且处于初期阶段,导致很多律师往往不会主动参与到值班律师工作当中,同时,由于不同区域的律师资源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对值班律师资质进行明确和统一难以有效实施,往往需要基于不同区域的值班律师实际情况来设置适资质。比如针对一些律师群体比较庞大的区域,可以将值班律师资质门槛相应提高,例如规定从事律师职业的年限、拥有处理刑事案件的经验等。而针对一些律师资源比较稀缺的区域,可以降低值班律师的引入门槛,可以仅仅规定律师的办案经验等。其次,针对律师工作时间的不固定因素,在开展值班律师培训活动时,积极建设相应的考核制度,国家相关部门规划不同的培训时间,由律师自主进行选择,但是要对值班律师参加培训的课时进行规定,并完成对应的考核后才能够证明通过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值班律师的专业能力水平。最后,积极引入网络资源,搭建专业化的网络授课系统平台,以网络授课的方式为值班律师提供培训,从而满足值班律师的学习需求,基于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学习,同时要设置网络培训考核测试模块,值班律师只有完成网络授课考试测验后才能够证明其完成培训。

三、结束语

綜上所述,值班律师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和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受众范围。维护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从而保障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明确值班律师及值班律师制度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加强值班律师定位的明确性,明确服务对象,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服务内容,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相结合的模式,为进一步提升值班律师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高度重视专职值班律师模式的建立和完善,开展值班律师培训活动时,积极建设相应的考核制度,对值班律师参加培训的课时进行规定,积极搭建专业化的网络授课系统平台,满足值班律师培训需求,从而有效提升值班律师的专业能力水平,提供有效的司法援助和救济,针对达到标准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 参 考 文 献 ]

[1]刘佳加.完善认罪认罚从宽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再思考——兼评两院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2):99-102.

[2]吴宏耀.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其制度构建[J].法学杂志,2018(09).

作者:徐航

第4篇:仓库值班制度

危险品仓库值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仓库物资的接受与发放准确及时,全程无流失与损坏,加强安全消防责任。 2. 细则:

2.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2.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2.4值班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中午12:00-14:30, 晚上18:00-1次日早8:00,值班人员要每间隔两小时巡查一次安全情况。 2.5值班人员休息制度,每人当晚值次日可在早8:00-10:00休息2小时。

2.6、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进行工作、休息,严格遵守上岗及离岗时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休息时间,更不允许空岗、误岗现象发生。

2.7在未向部门打招呼之前不得擅离岗位,如果须离开岗位在向部门请示之后有人来接替值班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现未向部门领导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论时间长短,均应按旷工处理,并计入绩效工资考核,如发现主管领导未执行此规定,负连带责任。 2.6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2.7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睡觉、酗酒。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如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并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寿光市乐吉农化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5篇:仓库值班人员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在24小时内向仓库领导汇报和请示,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值班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早、中、晚三班:早上8:00-14:00;中午14:00-18:00, 晚上18:00-凌晨8:00,值班人员要每间隔1小时巡查一次安全情况。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进行工作、休息,严格遵守上岗及离岗时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休息时间,更不允许空岗、误岗现象发生。

六、在未向部门打招呼之前不得擅离岗位,如果确须离开岗位在向部门请示之后有人来接替值班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现未向部门领导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论时间长短,均应按旷工处理。

七、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八、维护好仓库内路道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睡觉、酗酒。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监控室,如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货物、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仓库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林堡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林堡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仓库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仓库业主也应积极无条件配合和支持,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四、林堡仓库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林堡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安保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仓库安保人员防火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二、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三、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四、有义务有责任对仓库租房业主员工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五、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六、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使其达到及时清除隐患的目的。

七、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八、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仓库业主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仓库业主必须按照仓库管理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须按时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公共区域灭火器等器材的检修由仓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业主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

三、仓库入口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其他物品;库房内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四、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禁止违规动用明火,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自喷漆、稀料、清新剂等罐体物品);

五、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热得快烧水,严禁使用电炉器具在仓库内做饭及使用其它任何用电设备。

六、各间仓库周围和内部,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以免引起火灾。

七、各仓库内严禁私拉乱接,不得私自改动电路。

八、各仓库人员使用照明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必须做到人离灯灭。

九、各应急逃生门前及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任何人员发现仓库区域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向仓库安保人员及119报警,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一定要说清起火的具体位置。并立即协助仓库内人员利用附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凡是业主因消防工作没有做好所造成自身和相邻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业主负全部责任。

第6篇:仓库保管值班劳动合同书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制定的用人单位规章,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依法订立如下劳动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经协商、本合同期限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如需续用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在 三林仓库 岗位,从事 仓库保管值班 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生产(工作)的质量数量要求,按照

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

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劳动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根

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可依法根据乙方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和实际贡献确定工资报酬。

2、经双方协商,工资的支付标准约定如下:月工资 1200 元(本

工资额中已包括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四、劳动纪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具体约定如下:有事须请假,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

第7篇:值班经理值班制度

值班时,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主管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协助各部门当班主管等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日志中。到岗后应先与前台取得联系,应保证通讯畅通。值班时,应着酒店制服,并注意仪容、仪表。值班期间,有必要拜访一些常客,以了解客人对酒店的服务质量、服务设施、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意见,并把了解的情况记录在日志上。值班前和值班期间,尽量不饮用含酒精类饮料,也不要因工作外的事接待亲朋好友。值班期间巡视酒店各经营场所不少于规定次数(6次),并将巡视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日志上。不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需经上级批准,并把通讯方式和回店时间告知相关人员或部门。值班内容代表酒店全权负责酒店内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确保酒店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工作是上传下达、传递信息的重要环节,对当值班发生的任何问题,接待任务和突发事件均应及时处理报告。处理宾客投诉。当值班期间发生客人投诉,应谨慎行事,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楼层、厨房、供热水系统、空调、消防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工作。员工的有声服务、仪容仪表及礼貌礼节规范进行纠正。检查是否有常流水,常明灯现象,各区域的卫生情况。 值班记录:

值班要记录好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与问题和巡视时间。记录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文字通顺、字迹清楚。领导层嘱办的各种事务工作也应在值班记录中说明。在第二天的会议上汇报值班情况,责成相关部门整改。按照酒店的规定程序,对客人相关的房价

换房、结帐、折扣、预付现金、接受支票等

第8篇:仓库的管理制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食品仓库实行专人管理。非仓库保管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仓库保管员非工作时间禁止私自入库,杜绝出现食品和物资外流现象。

二、食品仓库必须专用,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严禁有毒有害物品进入仓库。对于特殊用品,如火锅用酒精、热盆用的酒精等易燃物品要另外存放,以防火灾。

三、加强仓库安全工作,库内防火防盗设施齐全,做到人离灯熄,人离锁门。

四、严格执行仓库食品进、发货登

记和盘点制度。食品入库前,要过细从严、认真做好食品质量的验收,严禁腐烂、变质、过期、“三无”等食品入库。要按照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进行食品出库。每月最后一天对仓库进行盘点、对账,并填好报表上报管理人员。

五、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食品实行分类存放,要离地离墙。认真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投毒、防腐、防鼠、防虫。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六、仓库保管员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如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超过保持期等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及时处理。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仓库负责人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三、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四、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地10厘米、墙10厘米)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仓库管理制度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

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

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八、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库房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 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 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 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 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 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史家庙小学食堂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数量,有无票、证,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二、做好食品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三、库房内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辅料、分大宗食品类,蔬菜类、干菜类、肉 食类等。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建立使用台账。

四、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药品不得同库存放。严禁存放 化学物品及私人物品。

五、散装易霉食品要勤晒勤翻,肉类、水产品、蛋类等易腐食品应冷冻或冷藏贮存,冷冻、 冷藏食品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并定期除霜。

六、常检查食品质量和库房卫生状况,并经常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

七、

发现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食品应及时清除。

八、做好防鼠、防虫、防苍蝇及防蟑螂工作。天天美食仓库管理制度

天天美食仓库管理制度

一、库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必须真实反映本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资的进、销、存情况,为财务提供原始、真实、准确的营业成本资料,必须对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库房的工作环境要求

1、库房物品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整齐有序,贴上标签。各类物品不得杂乱混放。

2、保持库房地面整洁、卫生、干燥,搞好“六防”工作。

3、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

三、库管计量、计算工作要求

1、库管员开单或记账时前后使用计量单位必须统一,若出现计量单位混用所造成财务混乱、成本反映不真实等损失,由库管员承担。

如:酒水入库不能按箱、件为单位,应以其完整的最小计量单位“瓶”为入出库计量单位。

2、对菜品计算重量时,必须以市斤或公斤或克为计量单位。

如:菜、鱼、肉食、米面、菜籽油等。

3、对每种进出库物资的计算,采用先进先出法,金额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库管员日常工作规范

1、库管员应与采购员、各挡口厨师长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严禁缺货现象的出现。

2、库房验收货物时,应与质检员等一起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对于零星采购的物品,要检查是否执行申购手续,未执行申购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收入库;属特殊情况,口头申购的,应事先通知库管;库管员应严格按《采购验收标准》组织入库物资的验收。

3、库管员有权拒收变质、过期、

假货等伪劣物资入库,对于水发货、菜类等可根据实际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杂质。

4、根据验收合格的物品,据实填写“鲜活食品验收单”、“入库单”,经厨师长、库管员或供货商经办人签字生效,此单一式三联,第二联交供货商作为结账凭据,第三联库管员自留登记库管账,第一联按供货类别汇总送交财务室

5、坚持原则,除小修理材料、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外所有存货必须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单。未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外人物品。

6、所有供货商提供的赠品必须验收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出库应填制“领料单”。

7、不得虚开、补开、漏开、单联填写入库单,必须整联复写,违者追究库管员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8、货物入库后,库管应按类别、品质特征、进货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

9、领用物品应由领料经手人填制“领料单 ”,相关部门负责人、库管员及领料人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货,并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料部门存查,一联库管自留登记库房账,另一联按存货类别汇总于月底送财务室。

10、库管员所管物资不准擅自借出,违者应承担经济责任,物资调拨须履行相关手续。

11、发出存货实行“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发料原则,随时对存货进行检查。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的存货变质、失效、霉烂等损失,库管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2、库管员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账,做到数字清晰、名称规格齐全、及时结出余额 。

13、库房账要求日清月结、内容完整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4、对滞销或质量不佳、过期的干

杂、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货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

15、每天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前一日存货进销存情况,每月末应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并填制盘点表。若存货发生盈亏,应随即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作出相应调整。

16、所有发料、进料凭证、供货商所送物品定价通知书等按月进行装订,妥善保管。

17、每日检查存货,并使其符合最高储备量及最低储备量标准,低于最低储备量应及时打申购单,经财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通知供货商送货。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

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7、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8、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10、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1、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

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

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及要求

1、盘点范围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二、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2、盘点方式:采用每月盘点和年终盘点。

3、盘点人员:

盘点人:由库管或实物负责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4、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7、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三、现金盘点

1、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2、盘点方式: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3、盘点人员:出纳、会计。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四、账实不符的处理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

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3、财物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应报总经理处理。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行为;

对所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转移、私借或损坏不报告行为;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盗,损失或盘亏。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

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

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修改: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

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

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

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

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

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

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

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

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

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

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

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

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

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

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 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

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

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

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

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

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

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若有

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需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

等项目:

若查点合格,库房内勤需及时在管家婆进销存系统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

单”,需收集整理供货方送货单、需货方订货单等相关资料附后佐证,经仓库

负责人审核后打印,并在打印的“入库单”上,由相关经办人手工签字确认。第一联库房留存、第二联

交财务核算用、第三联交搬运结算用。入库单存根联独立按月整理

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财务联

次日交接公司财务,并经财务审核后签字确

认入账。系统自动生成的以“JH”打头的单据编号,严禁缺号,每缺一号处罚

仓库负责人20元。

供货厂家随供货产品的配送物料,需一并办理入库,或系统无法操作的,

需手工备查登记,领用时需相关领导审核后办理出库。

若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

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

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每月25日-30日

期间的星期六由仓库负责人牵头组织对库存产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

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

部门和财务部门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

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前,必须收集整理经销售部门领导审核的客户订货单或回款

单等,库房内勤根据审核后的订单等资料及时在管家婆进销存系统中填制一式

五联“出库单”,在系统中经仓库负责人审核后打印,并在打印的“出库单”

上,由相关经办人手工签字确认。第一联

库房留存、第二联交财务核算用、第三联交

财务作催收未付款、第四联交客

户、第五联交送货司机,

搬运结算工资,以财务核算联为准。出库单存根联独立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妥

善保管备查;财务联需次日交接公司财务,并经财务审核后签字确认入账。系

统自动生成的以“XS”打头的单据编号,严禁缺号,每缺一号处罚仓库负责人

20元。

产品出库时做到按审核无误的“出库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

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

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

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 26 ~

5、严禁擅自拆箱、随意开瓶饮用仓库经营用产品。

四、退货管理:

、退回“出库单”

若存在退“出库单”,即未实际退回实物产品的,需视同正常程序办理退货,填制“销售退

货单”,经审核后打印并签字确认,严禁擅自在系统中反审核后删除“出库单”,

避免人为造成缺号。违者,一经发现处罚仓库负责人50元/单。

、退回实物产品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

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

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

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

~ 27 ~

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

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 《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

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

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

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填制“销售退货单”时,需与原“出库单”核对,须与原“出库

单”销售单价、数量、品名、规格等信息相符,方可办理。“销售退货单”以

“HT”打头的单据编号,需连号,严禁缺号。违者,每缺一号处罚仓库负责人

20元。

五、监督管理:

~ 28 ~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

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

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

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

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按

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

~ 29 ~

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理者

全额赔偿。

7、未经允许擅自饮用仓库产品者,每发现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瓶。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两个月,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成都牛车水食品有限公司

2016-7-10

一、总仓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仓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仓库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2. 不得在仓库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尘工作,以确保货物安全;

3、仓管员应对仓库的储备情况熟悉掌握,如有储备不足要及时报告

给专职文员;

4、严格按配送公司划分为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做到产

品的有序摆放;

5、根据订货单以及对方的送货单

~ 30 ~

查验货物,如有差异应及时反映给专职文员,如无误填写入库单;

6、货物发放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每星期检查一次分库库存报表余额,以便调剂发货;

7、根据文员的发货单,先开单、后发货,仔细检查所发产品的数量、型号用专用胶带打包并贴好货运面单;并填好发货记录单;

8、仓库严格按单出库,如有不符,仓库与配送点核实后必须即时办理补单、补货手续;

9、不论什么情况,配送点必须按总仓出库单入库,遇货运公司丢失货物,仓库应及时与货运公司联系,确认后将所丢失的货物另行出库补给配送点;

9、对各配送点的退货要对单清点,并分类入库;退库要求2人清点,填好退库单后交文员进行跟踪;

10、每天做好库存日报表后必须核对库存,确保帐实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当日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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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表准确性由经理核查;

12、每月26号盘点一次,由经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盘点;

13、订单要求每天发出,遇不发单时仓库必须通知配送点。每星期六为盘点日;

14、如货物丢失,按货物零售价的70%由仓管员赔偿;

15、单据、报表按月封箱保存半年;

16、统一的退货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村

方婷收 0592-8286146

17、仓管员如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经理,经公司同意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辞职;仓库管理制度1

霍山蒲公英电商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物资仓库的规范化管理,便于各部门及时掌握货源状态,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保证物资安全,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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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物资出、入库账目,做到物、帐相符。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损坏、变质、变形。

3、做好仓库的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4、做好物资供应工作,保障货物的及时装车派送。

二、仓库保管纪律要求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嬉戏、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和临时照明。

三、仓库货物的管理

1、根据货物的种类和特性,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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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所有货物须分类存储,货架要标明分区和编号,标示醒目,便于盘存和提取。

2、严禁食品、化妆品、服饰品等与有毒、腐蚀物品混合存储;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等物品须单独隔离存储,并设置明显标志。

3、仓库保管员须凭采购单及时填写物品入库账目,凭发货单及时填写出库账目,做好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每月月底之前,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5、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保证货物供应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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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正、次品货物进行归类放置,残次品存“残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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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9、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均须做好“三防”工作检查,确保安全,发现异常,要立即上报。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其他不安全隐患;检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雨雪天检查是否有漏雨、渗水隐患。

四、仓库盘存规定

1、每周由仓库保管员、采购员、行管人员三方对库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每次盘点不得少于三人。盘点结束后,由仓库保管员做好盘存报表。

2、每月进行一次总盘点。总盘点时,除仓管、采购、行管人员参加外,须有财务人员或总经理参加。

3、总盘点时,如发现盈余、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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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损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出具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示。

五、入库流程

1、所有货物均须需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对不合格货物可采取退货、返厂等方式进行处理。商家送货入库时,仓库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签收。

2、货物入库时,须按类目、型号、尺寸、品质等进行分类放置。如发现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品质、包装破损的,应通知立即通知厂家或采购其他方式及时处理。

3. 仓库人员对所有入库物品须凭采购单及时登记入账。

六、出库流程

1、每天上午8:30分、下午3点前,由仓管人员负责打印发货单,按单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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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天下午5点前,由各运营人员负责把当天出库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分别发给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由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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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负责统计备货。

3、货物出库,须按照货物的入库时间,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4、发货前,对当天所要发的快递单按型号、数量、品牌进行分类,并对所发数量和型号进行登记。

5、仓管人员在发货时,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时,及时上报,并将货物独立存放,做出标识。

6、快递公司领走包裹后,仓管人员须及时填写出库账目,并及时对仓库进行清洁、整理。

7、各电商运营平台负责人,每周六负责统计所有产品销售清单,行管人员复核后交给采购人员。

8、内部员工购物,须填写内购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内购员工将货款交给人事管理人员,由人事管理人员开具收据并在内购申请单上签字,仓管人员凭内购申请单发货,发货后内购申请单交回人事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仓管人员做好出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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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惩处规定

1、违反保管纪律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仓库货物管理不善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不按规定盘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人。

4、运营人员没有及时发送当天销售数量报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仓库人员发货时,出现错发、漏发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人;多发的,按实际价值负责赔付。

6、罚款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2016年3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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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仓库管理制度(2)

云南新桂工贸有限公司

ANXINGUI CO., LTD. YUNNCO., LTD. YUNNANXIN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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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试用)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根据公司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制度。

一、 入库

1、验货 :货物达后,仓管员,根据供货方提供的送货单进行验货,对货物分类、计数,记录重量(扁钢、圆钢要用卡尺或抽样称重来严格区分规格、型号),如发现与供货单不符,及时报告业务员进行确认、纠正。如供货方没有提供送货单,仓管员要报告业务员来确认规格型号和数量。

2、卸货:根据货物规格型号合理安排仓位,不同型号的货物(尤其是差别不明显的扁钢、圆钢)不得放在同一货仓,再安排装卸工下货。

3、清点:仓管员不能依赖装卸工点数,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清点,不要在下货、点货期间擅离岗位,特殊情况交接给其他仓管员帮忙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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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实:下完货后仓管员根据称得的实物重量,记录货物的实重,核实、复查、计数本次货物数量。与供货单核对,若发现数量与实际不符及时与业务员联系。

5、登账:根据核实的结果仓管员填写“入库单”(三联单:黑色存根,红色给仓库,绿色给财务),先进行手工登记入帐,再进行电脑登记入帐。

二、 出库

1、验单:仓管员根据业务员先开好“发货单”(三联单:黑色存根,红色给仓库,绿色给财务)。确认发货的规格、支数、单支重量。如果发现业务员开出发货单不对等疑问及时请示业务员。

2、发货: 仓管员根据“发货单”安排装卸工发货,仓管员认真清点、记录发货数量,发完货后,仓管员与购货方在规格、数量上确认无误后,在“发货单”签字。

3、下单:发完货物后,仓管员再在“发货单”上注明实发支数,单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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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根据“发货单”(黄联单)先进行手工下账,再进行电脑下账。同时业务员必须开具“销售单”(五联单:黑色存根,红色给客户,蓝色给业务员,绿色给财务、黄色给仓库)。

三、报表

1、日报表及周报表:每天仓管员下完帐后,再做销售日报表。每周做好周报表,汇总一周业内务员的销售业绩和仓库货物库存量。

2、月结:每月底要做好账面库存盘点表,体现一个月来的进货量、销售量、盘存量。分类汇总业务员的月销售量。

四、盘点

仓库要根据公司的要求做好每半年或一年的库存盘点工作,如果发现帐面与实物不对时,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调账

云南新桂工贸有限公司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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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值班加班制度、值班人员职责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 逢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 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 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时间与人员。

4、 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调休的应在调休日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综合协调组核销。

5、 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

一、 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 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 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程度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类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 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 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

七、 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 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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