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任治理企业论文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内容提要作为一种相机抉择,信任治理取决于一定的制度结构。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产生必须基于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人才机制、企业文化以及信任媒介的基础性保障,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演进必须基于授权机制、革新机制、沟通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评估机制的合理配置,而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退出则须借助于风险防范、利益协调以及失信惩罚等制度方法。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网络信任治理企业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信任治理企业论文 篇1:

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的知识流动

摘要: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核心企业的诱致性战略一方面能够带来集群企业行动的一致性,提升知识创造与流动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知识网络趋于僵化,甚至进入锁定状态,因而形成了核心企业悖论。为从知识的流动性视角探讨打破这一悖论的可能路径,文章基于集群内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的知识流动行为.构建了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运用vensim PLE软件进行模型检验和灵敏度分析。仿真结果表明:核心企业具有控制力和知识刚性,前者正向影响核心企业知识存量,而后者恰好相反;跟随企业创新意愿促进企业知识创新能力的提升并为其赶超核心企业提供了可能:集群内存在知识协同创新效应,该效应受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与创新协同情境共同作用。

关键词: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系统动力学

一、引言

相较于传统产业集群,创意产业集群具有规模小型化、物理空间独特、工作与生活融合、跨行业企业聚集以及知识创造活跃的特征,其发展最大的推动力量来源于集群内不同主体间的知识溢出、扩散、转移与共享,以及由这些知识流动关系所形成的知识网络的运行效率。因此,对于如何提升创意产业集群运行效率的研究,无论是较早时期基于地域连接性的本地和超本地间资 源整合方面的探讨,还是后来关于创意产业集群内部对称性互利、非对称互利、寄生等共生行为模式的讨论,都是以集群内不同主体间的知识创造与知识流动为逻辑起点的。同时,由于创意产业集群内各主体间的知识流动所形成的知识网络影响着集群整体的运作,因此在现有研究中,基于社会网络框架的集群内主体间知识关系的问题一直受到特别关注.在多个层面上证实了创意产业集群内知识网络的运行效率决定着集群整体的运行效率。例如,有研究指出由于创意产业集群的杠杆效应,使其知识网络中的知识势差、知识溢出水平以及知识扩散程度等能够更强烈地影响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的知识流动效率,进而影响创意产业集群的运行效果。

总体来看,对于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知识流动的结果,多数研究都给出了正面的评价,认为无论是领先企业还是跟随企业,都可以从知识扩散、知识转移和知识共享中获益,如果存在高强度的纯知识溢出,那么可以延缓集群进入成熟期的时点。值得注意的是,知识溢出效应虽然会加速知识在集群内部企业间的扩散,提高集群内部企业、产业与区域的竞争力,同时也容易導致知识趋同与集群锁定,尤其是在集群内存在知识刚性时,企业会倾向于固守现有知识并阻碍外部新知识的流人,造成集群知识锁定和路径依赖。形成这种核心企业悖论的可能原因在于:(1)核心企业建立某种限定性标准或规范,诱致追随者学习,无意中形成了知识网络创新的天花板;(2)核心企业乐于在既有的优势性地位下谋求持续的领导性,失去了推动知识创造和更新的动力;(3)追随者对核心企业制定的标准深信不疑,锁定了知识创新的方向,同时也锁定了可能达到的创新高度。基于此,本文在整合知识网络各要素和影响因子的基础上,以创意产业集群内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的知识流动为导向,通过构建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探讨如何突破集群知识网络可能的锁定状态,进而推动知识网络的知识创造与更新,并给出我国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构建与治理的政策建议。

二、理论基础

(一)知识流动主体与媒介

1.知识流动

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知识流动包括契约性的知识转移和非正式、未补偿的知识溢出,具体表现为知识溢出、知识扩散、知识转移和知识共享等形式。其中,知识溢出是造成集聚效应的主要动力之一,企业是否选择加入集群,取决于获取组织知识的边际收益与溢出知识的边际成本比较;知识扩散是指个体之间在互动合作过程中,知识拥有者对知识的有意传播;知识转移则强调知识在个体间转移内化的过程,要求知识转移的双方都对所转移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知识共享是各网络主体因知识存量和结构的差异,通过基于契约安排的正式创新网络及超过契约限制或松散契约安排下的非正式创新网络而形成的知识源溢出知识、知识传导扩散、接收方吸收消化知识及再创新的复杂性过程。这四种形式可以独立影响集群知识网络的效率波动,也可能与其他形式一起推动集群知识的结构和效率的演变。

2.知识流动主体

创新资源分布的分散性、创新主体行为的补偿性以及基于历史或惯例形成的社会结构等因素,自然或不自然地影响着不同企业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的位置,有的处于核心位置且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有的却处于从属地位受核心企业影响并跟随其发展,两类企业都可能是推动知识网络演进的核心力量。一方面,核心企业可以凭借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优势和知识转移等方式控制网络中的非核心企业;另一方面,随着技术和市场不断成熟,非核心企业借助生产学习与技术累积的交互作用,其服务对象也不再局限于核心企业.而开始向核心企业以外的市场延伸,甚至可能逐渐摆脱核心企业控制力的影响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形成和关系结构演化的过程中.核心企业可能会依托优势化的有形资本、无形资本以及关系资本获得协调成员知识创造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通常被称为核心企业控制力。不同类型的体系结构又逆向影响着网络中核心企业的控制力。基于此,本文将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内知识流动主体划分为核心企业以及跟随企业并探讨与之相伴而生的核心企业控制力悖论。

3.知识流动媒介

知识流动所形成的网络公共知识池可以使各主体在新公共技术平台上更有效地创新,各主体借助知识网络互动效应对所吸收的知识进行再次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共知识存量并促进网络整体知识福利水平上升,进而提升网络的创新能力和效率。本文引入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作为介于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主体之间的媒介变量,用以描述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知识流动过程中,因主体间知识流动交互而随之产生的协同创新互动增益。

(二)知识特性与主观因素

1.知识特性

知识互动行为的存在依赖于主体的知识特性,知识的显性和隐性、知识粘性与知识刚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在存在核心企业的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知识势差和转移阈值取决于核心企业控制力.也影响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的知识流动行为。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最早将知识概念划分为能明确表达的显性知识以及难以言传与清楚表述的缄默知识,后者即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隐性知识。目前,学者对隐性知识愈加重视并将其看作知识密集型创意产业集群创意行为的产生依据及核心要素。隐性知识具有特定社会背景、集体学习产物以及不能长距离传递的粘滞性特征。知识在转移和应用过程中所发生的阻滞现象即为知识粘性,其存在会增加知识转移成本、降低组织或个人之间沟通的积极性,并阻碍知识掌握能力的提高。与之类似,企业对内部特定知识持续应用所形成的依赖的系列现象和行为被称为企业知识刚性,其形成过程不是孤立和静态的,受企业知识选择与决策行为影响的同时.刚性形成与强化会反作用于企业的知识使用、转移与创新活动,进而构成动态的反馈关系。集群网络知识资源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知识创新、整合以及扩展过程进行新旧更替迭代,从而周期性地摒弃部分无用知识资源,即知识老化量。受某些历史因素以及地理生态等方面影响而与生俱来的资源及先天性优势条件被称之为企业资源禀赋,它是核心企业之所以存在的主要依据,并构成了核心企业控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资源禀赋决定的核心企业与跟随企業之间知识存量的差距即为知识势差,其受核心企业控制力影响并在动态演进过程中反作用于核心企业控制力。为确保知识互动过程中的核心控制力以及网络中心性地位,核心企业在知识转移过程中会设定一个转移阈值用以控制转移过程中的知识流动量。

2.主观因素

企业会本能地朝着成长、发展、进步和壮大的趋势迈进,这就构成了其知识增加意愿的主要动力来源。与之相伴而生的知识创新意愿这一概念则主要描述企业对新知识追求和探索的渴望程度,这种程度因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存在较大差异。促使集群内知识流动的另一主要因素为知识转移意愿.着重刻画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的竞合关系程度,其与二者之间关系密切程度有着必然联系,本文将这种因素归结为企业间信任感。

此外,集群网络知识流动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三类作为重要影响因素的描述性变量,即知识吸收转化能力、知识转移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这三类知识互动能力均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中知识流动的效率、质量和稳定性。

(三)知识流动协同情境

存在核心企业的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各主体的知识互动有着复杂的协同情境.主要包括人力资本、关系质量、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等因素。创意行为通常依据的隐性知识往往需要通过手把手面授和一对一交流才能获得,这使得人力资本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过程中占据重要位置,其拥有与流动量对集群企业知识传递扩散以及知识网络稳定高效运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基础之上,集群知识网络关系质量代表了内部各知识流动主体间知识资源关联程度以及相互认可度,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集群网络知识流动动机,并为后续对集群质量评估提供了依据和支撑。跟随企业不满足于现有知识存量以及所处的集群位势和状态会增强其创新意愿,同时也加剧了创新风险,并反过来影响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甚至打击其创新积极性。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发展资源,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的重要特征,因此,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到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的研究中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此外,作为集群知识网络重要外部影响因素之一的政策导向,从宏观层面将政府调控加持在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之中,在集群知识网络内部运行机制失衡情境下将发挥重要调节作用。将特定区域内创意产业集群作为研究整体,则集群网络外部各行业领域所积累的各类知识资源会或多或少地对该集群知识网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统一将其整合为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

三、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因果分析

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中,知识互动主体包括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核心企业因网络位势以及资源禀赋等先天优势自然而然成为集群网络知识互动前期的主要知识提供者,跟随企业则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界要素因势利导被吸纳进入集群网络之中。随着集群知识网络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壮大,由于内部企业合作互动进而产生的规模和范围经济逐渐催生集群协同创新效应。本文以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衡量该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质量,探讨各内部与外部因素相互制约机制。核心企业知识存量取决于其知识增量和知识老化量,跟随企业知识存量则由其知识增量、知识老化量以及知识创新量共同决定,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共享量构成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的主要来源。

(一)核心企业知识存量因果关系

1.核心企业知识增量

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是核心企业知识增量主要构成部分,企业对固有知识的依赖形成知识刚性并阻碍企业知识增加。知识吸收转化能力和知识增加意愿分别在客观与主观方面影响企业知识增量,而由资源禀赋和知识势差决定的核心企业控制力对企业知识增量有显著影响。

2.核心企业知识老化量

知识老化量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已经过时或无用的知识存量摒弃的部分。随着核心企业知识存量的增加,企业知识老化量会逐渐增加并抑制企业知识存量的增加。同时,企业知识增量的积累会加快企业知识的新旧更迭速度。

(二)跟随企业知识存量因果关系

1.跟随企业知识增量

知识势差与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共同构成了跟随企业知识增量的主要成分,转移阈值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知识的增加。核心企业知识转移能力和跟随企业知识转化能力从客观方面影响着跟随企业的知识增量.而核心企业知识转移意愿与跟随企业知识增加意愿则从主观上对跟随企业知识增量产生影响。其中,核心企业知识转移意愿由双方间的信任感与核心企业控制力共同决定。

2.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

跟随企业知识创新能力是知识创新量主要的构成部分和动力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受企业知识存量影响。跟随企业创新意愿从主观上决定企业知识创新量,而客观方面,企业创新风险则是引起其知识创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3.跟随企业知识老化量

与核心企业类似,跟随企业知识老化量也会随着企业发展扩张而逐渐增加。此外,跟随企业不满足于现有状态并试图摆脱核心企业控制进而提升自身的网络位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其知识创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加速了企业知识老化.并构成了跟随企业知识老化量的主要来源。

(三)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因果关系

1.核心企业知识共享量

企业在注重提升自身知识储备的同时会自觉或无意识溢出部分非关键知识,这促进了集群协同创新。核心企业知识存量为其知识共享量提供重要知识来源,而企业知识粘性的存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知识共享进程并削弱了共享效果。由知识产权、人力资本、关系质量以及政策导向联合构成的集群协同创新情境,对企业知识共享进程起到了一定的客观调控作用。

2.跟随企业知识共享量

与核心企业知识共享量类似,它也受企业知识存量与知识粘性的内部影响以及集群协同创新情境的外部调控。

3.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

以整个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为主体,集群外部各领域所积累的各行各业知识资源集中构成了集群协同创新存量的外部来源,本文将其整合为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并设想这种知识资源通过增加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共享量的方式影响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

四、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系统动力学是系统科学理论与计算机仿真紧密结合、研究系统反馈结构与行为的一门科学,其认为系统内部结构和反馈机制决定系统行為模式。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各主体间的知识流动具有系统性、非线性和动态性。一方面,系统构成要素繁多且存在数据不足或关系难以量化的问题;另一方面,知识在集群网络各主体成员间的流动中遵循一定的行为模式,且存在着频繁的互动反馈与趋势变化。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集群内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的知识流动行为,通过构建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互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探讨如何突破集群知识网络可能的锁定状态,进而推动知识网络的知识创造与更新。

(一)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因果回路图

基于以上对核心企业知识存量、跟随企业知识存量以及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因果关系分析,利用系统动力学仿真软件Vensim PLE绘制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因果回路关系,如图1所示。

(二)模型函数与系统流图

1.变量定义

本模型包括3个状态变量、7个流率变量、8个辅助变量以及15个常量,其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2.方程设计与函数说明

本文在整合现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针对各变量设计了相应函数关系,具体如表2所示。

3.系统流图

根据本文图1的因果回路图构建与之相对应的系统流图,如图2所示。

(三)模型检验与灵敏度分析

本模型的仿真在Vensim PLE环境中完成,周期为36个月,主要变量仿真结果如图3所示。系统动力学模型是对真实世界系统抽象和简化的手段和工具,其结果需通过有效性检验与灵敏度分析进而验证其合理性。

1.有效性检验

有效性检验是为了验证模型所获信息、行为与趋势能否反映实际系统的特征和变化规律.以及通过模型的分析研究能否正确认识与理解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主要有理论检验与历史检验两种模型有效性检验方法,本文使用理论检验考察核心企业知识存量和增量、跟随企业知识存量和增量、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知识势差以及转移阈值,结果发现:(1)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存量均有明显增长趋势。跟随企业在处于知识存量较低的劣势起点条件下,凭借强烈的知识增加意愿和创新意愿,推动企业知识存量逐渐增长,并带动其知识创新量快速增加,跟随企业知识存量的积累速度加快,使之在模型仿真后期实现了对核心企业知识存量的赶超。反观核心企业,虽然起初因资源禀赋带来的先天优势使其拥有较高知识存量和核心企业控制力,但随着时间推移,核心企业碍于知识刚性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加之知识不断老化、过时,其知识存量增速随之放缓,导致其最终被跟随企业超越。不同于核心企业知识增量相对平缓稳定的增加,跟随企业知识增量呈现出前期高速增长、后期趋于稳定的走向。(2)知识存量的不断积累激发跟随企业创新意愿并同时增强其知识创新能力,使得企业知识创新量初期缓慢增加而后快速增长。本文引入创意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用以描述集群因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互动带来的知识增益。仿真结果显示,在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共享行为以及创新协同情境与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的联合作用之下,创意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维持稳定高速增长态势。(3)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存量的差值即知识势差,随着跟随企业知识存量逐渐加速累积,二者之间的知识势差由起初的缓慢缩小到后期急速缩减,并在跟随企业实现对核心企业的赶超后转为负值。转移阈值是核心企业控制其知识转移量的主要手段,该值随着跟随企业知识存量的不断快速增长而增加,并最终稳定在一定范围内。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仿真周期内各变量数据的发展趋势各有不同,能够很好地诠释出不同时期内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的知识互动过程以及集群协同创新效应,这与实际系统中的变化规律基本一致,说明本模型具有较高有效性,可以进行接下来的仿真模拟。

2.灵敏度分析

为考察模型结构参数对其运行结果的影响程度,为实际工作提供政策和决策支持,需进行相应的模型灵敏度分析。本文选取参数分析法,通过调整核心企业控制力、核心企业知识刚性、跟随企业创新意愿以及创新协同情境四个变量,考察各变量分别对核心企业知识存量、核心企业知识增量、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与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的影响程度,具体如下。(1)核心企业知识存量起源于先天积累并在其核心企业控制力的作用下不断增加,而核心企业控制力主要来源于企业先天性资源禀赋与后天性知识势差。为简化分析,本文通过调整核心企业资源禀赋的数值来表示企业核心控制力的变动。将资源禀赋由1分别提高到1.1、1.2、1.3,并依次记为原方案、方案一、方案二以及方案三,图4(a)表明,核心企业控制力能显著增加核心企业知识存量。(2)企业对固有知识使用的惯性和依赖产生知识刚性,其存在会于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知识增加。将知识刚性由初始值2.5分别降至2.2、2、1.8,并依次记为原方案、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图4(b)表明,知识刚性会显著抑制核心企业知识量的增加。(3)跟随企业不满足于现有状态的意识滋生其创新意愿,进而促进其创新行为的产生,这种创新行为为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的积累提供了现实契机。将跟随企业创新意愿由1.5分别提高到1.6、1.7、1.8,并依次记为原方案、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图4(c)表明,跟随企业创新意愿的增强会提高跟随企业知识创新量。(4)创新协同情境包括人力资本、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以及关系质量四类因素,由于知识产权与政策导向有交叉关联,故本文仅分别调整余下三类变量值并依次记为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如图4(d)所示,将其与原方案作对比分析发现,人力资本投入、政策导向调控与关系质量巩固均对创意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知识存量产生正向调节作用。

由上述可见,本模型具有较好的灵敏度,系统对各变量的调整过程均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响应。

五、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

基于集群内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的知识流动行为,本文构建了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知识流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运用Vensim PLE软件进行模型检验和灵敏度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核心企业具有控制力和知识刚性。资源禀赋带来的大量原始知识积累使企业处于集群网络中心,并赋予其核心企业控制力,企业知识存量随着核心企业控制强度的增大而增加。企业对固有知识资源使用的惯性和依赖产生知识刚性,其知识增量受企业知识刚性影响并随之反向变动。(2)跟随企业创新意愿影响企业知识创新量。跟随企业不满足于所处集群网络地位与核心企业控制催生其知识创新意愿。随着企业创新行为的滋生与知识存量的积累,其知识创新意愿不断促进企业知识创新量的增加,为跟随企业摆脱核心企业控制并最终实现赶超目标提供了契机。(3)集群内存在知识协同创新效应。在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知识交互流动过程中会有意无意产生额外知识溢出,本文将其整合为集群协同创新知识量,并证实了知识协同创新效应的存在。人力资本、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以及关系质量联合构成集群创新协同情境,并与集群网络外部知识资源共同影响集群协同创新知识量。

结合本文研究结论给出以下管理启示:(1)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的核心企业应控制其知识刚性,并适当加强其核心企业控制力,以期维持企业的核心主导地位;(2)跟随企业应保持创新活力与热情,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并最终实现对核心企业的赶超;(3)政府部门應在充分尊重市场演化规则基础上,加强对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的关系质量管理与网络治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集群稳定、高速、健康发展,助力集群企业摆脱锁定状态即核心企业控制悖论,进而推动知识网络的知识创造与更新。

当然,本文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1)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结构,其运作过程受众多因素影响。本文主要讨论了集群内部核心企业与跟随企业间知识流动的影响因素,对集群外部各要素作用仅纳入简单参考。因此,将外部影响因素细化分析是今后研究中需要拓展的方向。(2)出于模型简洁性考虑,本文将各因素变量的函数关系设计进行了简化处理。未来可尝试引入更加复杂的函数公式,或许能够得出更为符合实际情况的仿真结果。(3)采用系统动力学分析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主体互动演化机制是本文的新尝试,难免略显稚嫩。在进一步研究中,可考虑运用实证、访谈以及案例等方法来增强创意产业集群知识网络体系研究的普适性。

作者:李林 杨承川 何建洪

网络信任治理企业论文 篇2:

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治理的制度解构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相机抉择,信任治理取决于一定的制度结构。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产生必须基于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人才机制、企业文化以及信任媒介的基础性保障,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演进必须基于授权机制、革新机制、沟通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评估机制的合理配置,而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的退出则须借助于风险防范、利益协调以及失信惩罚等制度方法。

关键词 家族企业 外来经营者 信任治理 制度解构

作为一种内外有别的“差序结构”,家族主义信任可能形成最优的帕累托协调博弈结果,但其不可能或难以解决随着组织规模扩大或交易的复杂性增加时所出现的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注:参见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管理世界》2002年第6期,第87页。)正因如此,引入外来经营者即成为家族企业成长与扩张进程中的题中之义,而一旦外来经营者进驻家族企业,信任即成为问题的焦点。作为一种相机抉择,信任治理取决于一定的制度结构。本文拟从下述三个维度对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的信任治理进行制度解构,以期深入探讨。

一、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产生的制度基础

真正制约家族企业成长的是信任资源。(注:参见储小平、李怀祖:《信任与家族企业的成长》,《管理世界》2003年第6期,第99页。)作为家族企业“圈外”管理能力的载体,外来经营者对家族企业产生信任离不开相关制度的基础性保障。

1.产权制度

家族企业必须确立外来经营者人力资本在企业产权结构中的地位,尊重外来经营者在合作中的地位,并通过股权或期权、职位消费、岗位津贴等形式保障外来经营者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资本收益。通过产权制度的保障与产权激励措施的实施,建立起外来经营者信任的产权基础,以此来削弱外来经营者潜在的投机动机。如果为谁干的产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仍以对立的姿态出现,则平等的信任合作关系即难以建立,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双赢式发展亦不可能实现。

2.治理结构

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之间的信任必须是基于制度的信任,而非无原则的轻信。(注:信任关系可能来源于一些天然的特性,例如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等,但这些关系并不等价于信任,虽然这些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与不可破灭性。在决定是否信任他人之时,理性人必须权衡两样东西:一是潜在收益与潜在损失相比孰重孰轻;二是对方失信的可能性有多大。为此,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决定信任的关键变量在于能否获得有关对方动机与能力的充分信息;而制度决定论则认为,某些制度环境比其它制度环境更有利于信任的产生,在健全的制度环境之下,失信的代价较大。实践证明,更高程度的信任来自于声誉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法律制度等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此,必须在家族企业内部建立起合理分工、规范运作且相互制衡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并使其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能,与此同时,在家族企业内部设立家族理事会,并以家族理事会作为缓冲、协调家族成员之间矛盾的纽带,且通过家族理事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来处理好家族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越权指挥以及机构闲置的局面,并籍此建立外来经营者信任的治理结构基础。

3.人才机制

家族企业必须克服人才选任的封闭性与不规范性,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竞争机制、人才培训机制、人才储备机制、内部晋升机制及奖惩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富余或低能家族成员的退出机制,平衡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的权责利划分结构及其间的情感关系,平衡创业元老地位保障与新秀价值实现之间的关系,并逐步调整信任结构,拓展信任圈层。随着家族企业“圈子”的扩大,基于情感等非理性的信任成分会不断下降,而代之以基于理性算计与正式契约的制度信任。(注:参见丁建军、陈赤平:《信任、专业化分工与家族企业治理机制》,《财经科学》2007年第12期,第71页。)

4.企业文化

信任作为一种在后天社会交往活动中习得的对周围其他行为主体表现的预期,其本身摆脱不了特定社会文化传统的制约与影响。(注:参见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12页。)作为嵌入在群体中的行为主体,外来经营者对群体的依赖性使其行动的选择与实施更多地要以企业文化中的群体心理与价值评价体系作为参照,以维持其在群体中的声誉、地位与形象。毋庸置疑,家族企业特定的文化环境必然影响着外来经营者的信任度及信任心理的形成。

5.信任媒介

信任媒介是一个不太受人重视的概念,但信任媒介在信任机制中所起的作用好比化学催化剂,其将促进信任的产生。介绍信、誓言、信物等均是有效的信任媒介,信任媒介导致了信任,信任又导致了合作。当外来经营者入驻家族企业时,不应忽视信任媒介的相应功能及其制度化。

二、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演进的制度配置

外来经营者在担任家族企业相应的经营职务之后,其与家族企业之间的接触越来越深入,其间暴露出来的信任矛盾亦会随之越来越突出。要解决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之间的信任矛盾,并促进外来经营者信任的演进,则须实现相关制度的合理配置。

1.授权机制

对外来经营者而言,如果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授权,鼓励其真正参与或融入家族企业,使其在被信任中感受到自豪与满足,并使其能够预期到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则可以大大地激发其对家族企业的工作热情,从而有助于提高家族企业的经营绩效。特别是,当外来经营者晋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可能会成为其最大的需求,如果这种难以替代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则外来经营者与家族企业之间的冲突必然爆发并发挥破坏性作用。实践证明,信任有助于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在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自愿的配置。(注:参见余立智:《家族企业的生成与变迁》,《财经论丛》2005年第4期,第78页。)当然,由于授权涉及到权利分享后带来的风险,授权过程必须按照一定的授权机制谨慎地、循序渐进地进行,并解决好在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向谁授权、授多大的权等诸多问题,而不宜急进冒进。

2.革新机制

新上任的外来经营者往往会根据新的企业战略推出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而改革尤其是家族企业的改革势必会涉及或伤及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此时,家族企业高层必须在机制上对外来经营者予以全面的支持,并竭力配合外来经营者将改革进行到底,且籍此树立外来经营者在家族企业中必要的职业威信。

3.沟通机制

为了缓解矛盾,家族企业高层应主动与外来经营者进行平等的沟通并求得共识,尤其是针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家族企业高层更应事前与外来经营者进行沟通,且不能以所有者的身份强迫外来经营者服从,否则,家族企业高层与外来经营者之间的分歧可能会引起企业内部的权力斗争与政治内耗,企业经营自然会因此受到影响,而这又将进一步加深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当然,在双方出现矛盾之时,外来经营者亦应主动加强同家族企业高层的沟通,并尽力取得家族企业高层的理解与支持,否则,外来经营者可能会受到家族企业高层亲属与亲信的牵制,以致其决策难以得到贯彻与执行,能力亦难以得到发挥。

4.激励机制

信任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包含信任信息的薪酬结构与能力发挥空间是否符合外来经营者的心理预期。(注:参见雷星晖、王寅:《信任、经理人激励与家族企业治理》,《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年第36卷第7期,第108页。)针对外来经营者,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一方面,保证薪酬结构与外来经营者的业绩挂钩,另一方面,保证薪酬结构与外来经营者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挂钩,以免外来经营者因短期行为而损害家族企业的整体利益。对外来经营者而言,除了对其予以物质利益激励之外,尚须对其予以精神激励,例如重视外来经营者的个体成长、职业生涯设计以及重视对外来经营者进行赋权管理等等。

5.约束机制

家族企业可以将不同外来经营者的经营管理领域实施组织结构的适当隔离,例如实施技术与市场的隔离、实施关键技术与重要市场的分段隔离以及实施关键职位轮岗等等,以免外来经营者控制关键资源与核心竞争力要素,进而避免因外来经营者带走核心人才、核心技术或客户资源等而使企业陷入极端的被动。

6.评估机制

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每个行为主体均会按照其与其他行为主体的关系而进行信任度分类,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动态记录与信任管理,以赋新其对其他行为主体的信任度。在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的交易过程中,家族企业高层必须将合适的外来经营者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并尽量避免因过度信任而把家族企业的全部权力交给某一个外来经营者掌管,且对每一位外来经营者的信任度进行动态评估。

三、家族企业外来经营者信任退出的制度方法

家族企业与外来经营者之间合作关系的破裂与彼此分歧的出现必然导致系列的利益争夺,外来经营者可能会采取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而侵蚀家族企业的利益,家族企业亦因此面临一定风险的威胁。为此,外来经营者信任退出机制即须建立,其实质在于寻找将家族企业利益损失减至最小的制度方法。

1.风险防范

一旦外来经营者与家族企业之间的矛盾激化,外来经营者的投机行为将对家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家族企业高层在外来经营者退出信任圈子之前,必须对外来经营者潜在机会主义风险的强度、发生的概率以及可能的方式进行正确的评估,以便及时采取降低风险损失的相应措施,同时辅之以资产抵押、第三方担保、股票期权或股权非竞争性约定、内部秘密协定等系列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最小化家族企业面临的外来经营者信任风险。此外,尚可以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的精神,借助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等寻求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必要之时,亦可以采取一些权宜之计延缓或降低外来经营者信任风险的威胁,例如采取积极措施去巩固客户资源,从而避免因外来经营者带走客户资源而致的侵害。

2.利益协调

如果发现外来经营者已不值得信任,则家族企业高层可以主动挑起信任矛盾问题,并对外来经营者实行或辞退、或降职、或权利回收等等。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外来经营者可能会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亦可能实施投机败德行为来对此进行报复。为此,家族企业高层必须意识到外来经营者可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与此同时,家族企业高层尚须遵照有关约定、法律条款与道德规范,采取诸如利益补偿与调解等比较合理的解决方式去缓和由己方挑起的矛盾,以免矛盾激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家族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

3.失信惩罚

对于外来经营者可能的背信弃义行为,可以通过失信惩罚机制去约束与防范,其目的在于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并使守信者在遵守道德的行为中得到长期收益或满足,同时使背叛者受到道德谴责、社会声誉损失或经济惩罚,并尽量增大背叛行为应该承担的失信成本。失信惩罚一般可以借助于市场报复与法律惩罚来实现,其中,前者意指所有者通过企业联盟或业务合作伙伴结束与外来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并通过网络、报刊、新闻报道、信用评级机构、黑名单制度、个人资信联合征信系统以及行业协会等中介力量进行信息传播,使失信行为受到长期的负累威胁或经济损失,而后者则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使失信的外来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四、结语

家族企业能否“做大”、“做强”,既与家族企业能否在治理机制的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正确的权衡有关,亦与外部环境的完善程度能否适应家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改进有关。(注:参见皮建才:《转型时期家族企业治理中的歧视机制——基于激励理论视角的考察》,《财经科学》2008年第12期,第79页。)作为一种嵌入社会结构与制度结构之中的功能化的社会治理机制,信任与社会结构、制度变迁之间存在着明确的互动关联,当社会结构与制度发生变迁之时,信任本身的内涵与功能亦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注:在社会信任短缺的情形之下,基于情感与血缘逻辑的私人信任往往能够缔结家族企业的优势,并籍此成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补充治理机制。但对于一国或地区的现代经济成长与发展而言,其家族企业能否突破封闭的“圈子”,能否超越亲情熟识式的人格化社会网络交易结构而进入非人格化的制度性交易结构,能否从感性的、非规范的家族式管理向理性的、科层制的现代企业管理转化,均是问题的关键。实践证明,基于情感与血缘逻辑的私人信任已越来越成为中国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只有真正实现由基于情感与血缘逻辑的私人信任向基于利益与制度逻辑的社会信任升级,中国家族企业才能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当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体现为非人格化的制度信任之时,家族企业完全可以大胆地引入“外人”,而无须再忌惮外来经营者信任风险的威胁。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心 远

作者:严若森

网络信任治理企业论文 篇3:

社会关系网络转换与企业的发展

[摘要]从社会关系网络的角度出发,论证了企业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机制和途径。认为企业所掌握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作为判断公司制企业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由企业或个人掌握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比较,指出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向企业的转变,虽然是企业发展成熟的必然过程,但在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型过程中,社会关系网络需要在个人和企业中寻求一个均衡。

[关键词]社会关系网络;经营者;治理结构;规章制度

※本文获教育部博士点基金(03JB790032)和福建省社科基金(2003T088)的资助。

一、引 言

企业在开展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都要或多或少与外部单位或组织发生各种往来并由此形成各种费用,由于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社会关系网络体系,因而其产生了不同的交易成本。科斯最早关注企业交易过程所发生的成本,他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从交易成本出发要回答企业的性质问题。此后,理论界开始从交易费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应该说新制度经济学对交易费用与企业内在联系的研究拓宽了理论视野。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我们仍然无法全面了解企业各种具体交易行为和交易方式的]变过程,而且,企业的交易过程受到都受到当地特殊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例如,我国的民营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其生产经营大量借助人际社会关系网络来完成,这种人际社会关系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在社会人际关系下所发生的交易并不完全依据市场原则,有时这种交易甚至是在产权模糊不清、合同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然而,对于在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大量通过社会关系网络的非市场化交易方式将对企业发展有何影响,以及企业这种交易方式]变特点,还有待于理论界的进一步研究。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虽然通过引进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产权、制度等因素,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缺陷,打开了研究的思路,但又基本上保存了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纲领的硬核,即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和相互作用的均衡结构(埃格特森,1996),这意味着行为人的选择都符合利己主义原则,并遵循效用最大化准则。这种思维模式,导致经济学忽视对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研究,Coleman较早认识到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他认为:通过社会环境,个人行为将得到调整、改变和约束,社会关系网和社会组织无论在社会运行还是经济运行中都是重要的(James Coleman,1988)。由于社会关系网和社会组织对要素的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逐渐引起学术界的重视,被看成一种资源,构成了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Bourdieu(1997),Coleman(1990),Putnam(1993)、Stiglitz(2005)等都从不同的侧面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他们的研究加深了人们对社会关系网络的认识。Mark Granovetter (1985)里程碑式的作品《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有关嵌入的问题》,引发了发展经济学一轮新的争议。Granovetter称,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可能创造出一个经济信任的氛围,但单有这些关系本身是不足够的,还需要网络将其嵌入到特定的社会一经济环境当中。当制度和网络结构交织在一起并且再也不能作为单个的实体来区分时,嵌入就产生了。正是通过嵌入,经济行为人以及他们的行为才能广泛地合理合法化,同时,经济决策不再简单地只是理性选择。由于社会关系和网络在长期内嵌入健康的制度并创造出,因而对经济发展起关键的作用。Aldrich, Rosen和Woodward(1987)的经验研究证实了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创立过程的影响,甚至对后来的企业实践和企业成长的影响。Birley(1986)通过研究160家印度企业,提出了网络在新企业创立过程中的作用,同时区分了两种网络组织:非正式(家庭、朋友、商业等)和正式的(银行、律师、会计等)网络,并且发现非正式网络对企业的作用意义更大。

我国对社会关系网络的研究更多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将社会关系网络引入经济学的研究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标志性的成果。中国的经验表明,构成社会资本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网络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着广泛影响。李路路(1997)通过对1995年第二次全国私营企业问卷调查数据的对数线性回归分析,得出了民营企业主办企业前的家庭背景、个人地位以及政治面貌对企业成功并不具有重要性,而与其来往关系最密切的亲戚、朋友及其配偶的社会地位对企业成功具有明显的重要性。石秀印(1998)以1995年全国工商联对私营企业家的调查数据为分析依据,通过概率统计,验证了存活时间长且经营成功的私营企业家往往是与拥有资源和权力支配者具有更密切关系的人的看法。边燕杰等(2000)通过对广州1998年的188家企业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证明了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经营能力与绩效具有重要作用的理论假设。金祥榮等(2002)对浙江专业产品区及广东专业镇的研究也印证了在缺乏集群网络与具有簇群网络的两个时期中民营经济发展的明显差异。国内的研究一方面证明了,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正式制度和规则的变动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依赖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的网络便有了更大的作用空间,这种“关系”资源的多少决定着民营企业获取市场机会与资源能力的大小,进而导致了企业绩效差别;另一方面揭示了集群网络所具有的信息交流方便、获取专业技术人员更加容易、技术快速传播与扩散、由交易成本降低而增进的合作等网络优势(王增等,2003)。

社会关系网络所拥有的强大的合作维系力量。对企业而言,何人掌握控制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是经营者个人还是企业组织控制其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从中发现它们与企业产生截然不同生产经营方式的所存在的内在联系。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控制权可以在企业和经营者个人之间相互转换,考察这种转换的形式和条件,目前理论界还缺乏研究。本文试图在通过分析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归属的不同,研究其对发展企业的影响,提出关于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发展]化一般模型。

二、从社会关系网络考察企业发展的成熟状况

根据企业的成长历程,大体可以将其划分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阶段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那么,怎样才能区别企业是否已经发展成熟,发展成熟的标志是什么?如果从独立商品生产者的角度,那么,其成熟的标志则主要是看企业是否具有独立发展的能力,即企业的发展是否能够摆脱对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有效配置企业的要素资源,独立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具有这种能力,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不够成熟,往往无法脱离对创业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但对于发展成熟的企业,经营者不管是业主自己还是聘请代理人,个人都只是为企业发展服务,在企业与经营者的关系中,企业处于主导的地位,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更换经营者。不可否认,经营者能力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由于企业发展成熟的不同,这种经营者的变更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程度是有区别的。

发展越不成熟的企业,不利的影响就越显著。而如果企业成长一直离不开对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对于发展不成熟的企业,其对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如果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导致所有者实际上无法有效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是此类企业实行两权分离的困难所在。例如国有企业在体制转型过程,我国基本废除了由政府计划渠道对企业生产经营控制,缺少计划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国有企业面临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组织生产经营的问题。由于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缺少通向市场属于企业自己的营销渠道,政府希望通过放权,企业能够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依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开拓市场,形成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然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市场的开拓和企业营销渠道的建立通常建立在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上,由此必然产生企业生产经营对个人的依赖,经营者也因此在企业里拥有绝对的权威(杨瑞龙,2002),这类企业经营者的变动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也就在意料之中。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也能间接证明这一看法。龚玉池(2001)对国内在1993年前上市的150家公司的研究发现,公司高层的非常规变动与公司绩效负相关。上市公司尚且如此,广大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高度依赖经营者,往往也是经营者个人的原因,企业无法顺利完成艰难的创立历程,被迫关门歇业。根据国内学术界对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主的调查,在较为成功的创业者中,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管理和采购销售人员占了较高的比例,他们往往以自己熟悉的客户作为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力支持了企业营销渠道的建立,提高了创业的成功率。对私人及其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使得这些企业一旦更换经营者,则往往会因为社会关系网络的突然断裂,导致企业被迫歇业。

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对经营者社会关系网络表现出如此严重的依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大量的企业逐渐摆脱了对经营者个人的依附,形成了属于企业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不会因为经营者的更换影响到其生产经营社会关系网络体系。如美国的福特公司,它的创立者——亨利·福特因为发明T形车和分工合作的流水线生产方式而全球著名,而福特公司经过了一个世纪,虽然企业家换了好几代,但仍然保持着活力;可口可乐公司从1892年创立起,经历了好几任总裁,但公司的业绩并没有因此而衰退,而且发展成世界著名的品牌,这些大公司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虽然其经营者经常改变,但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能够维系起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渠道。与这些大企业不同,大量中小企业虽然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在创立期就因为种种原因而被迫歇业,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的企业能够生存下来,并长期存续下去,如我们所熟知的国内老字号品牌,他们无不是从小摊贩、小作坊等形式发展起来的。它们的经营交接方式往往就是“子承父业”,这一方面保证了经营权和所有权不会旁落,实现社会关系网络家族内的传承,使得这些家族产业在经营者的不断更替中能够保持稳定发展,从而成为了百年品牌。

从企业与经营者的关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要长期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关键是要正确处理经营者与企业的关系,处理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转化,降低企业对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虽然社会关系网络作为特殊的资本形态,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存在一定的垄断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他们所掌握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但由于企业发展程度的不同,企业不同的制度安排和社会关系网络,在企业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不同的影响。杨瑞龙(2002)提出,一个成熟的制度应该是激励企业家通过营造产品和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从而一旦企业离职,也能够保证企业仍然能够继续生存与发展,企业由此脱离对个人的依赖,我们由此可以把这两类企业分别定义为非成熟企业和成熟企业。非成熟企业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由于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对生产经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此类企业的发展对经营者高度依赖,企业无法自我生存;与此相反,成熟企业是通过制度和组织,建立起属于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社会关系网络的控制,确立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主导地位,因此,作为发展成熟的企业,经营者的变更不会严重冲击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换原因及其过程

企业有一个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伴随着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社会关系网络发生相应的变化。随着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取代了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改变企业的发展方向。那么,在企业摆脱经营者个人关系网络的依赖的过程中,又是什么因素推动了企业这种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

(一)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换动因分析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不仅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以适应竞争的需要,而且,还要根据需要,及时促进其社会关系网络的]变,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成熟。导致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向企业自身的转换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风险大,成本高。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生存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谁控制了企业社会关系网络,也就基本控制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就现代公司制企业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如果代理人个人掌握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存在着巨大的经营风险,代理人个人社会关系网络隐蔽性,使得所有者难以对其经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代理费用十分高昂。另外,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生产的控制,不仅监督困难,而且还会导致激励措施难以发挥正常作用。根据詹森和麦克林(1976)的研究,信息的不对称,即使给予代理人剩余索取权也不能提供有效激励,因为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目标进行决策所付出努力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称,而按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决策则能获得全部收益而不须承担全部成本。信息的不对称,容易产生代理人“劫持”企业,为了提高投资收益,投资者只好被迫支付代理人高额的报酬。虽然林浚清、黄祖辉和孙永祥(2003)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差距(CEO薪酬水平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薪酬数额的差别)和公司未来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二者之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大薪酬差距可以提升公司绩效。但林浚清等人的研究是为了证明提高管理层报酬对企业绩效的正面影响,问题的关键是,管理人员报酬总有一个限度,不能因为管理重要,企业就必须满足管理人员不合理的要求。林浚清等人认为适当提高薪酬差距,甚至“维持合理的‘内部人控制’和稍弱的董事会独立性”,有利于发挥薪酬差距的激励作用。然而,实际上发展成熟的企业必须要有控制管理人员的手段。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报酬激励产生作用的实际效果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国有中小企业正是在改制的过程中,代理人实际报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却在竞争中不断从市场中逐步退出,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企业社会关系网络为代理人个人所控制,虽然激励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但建立在代理人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基础上的国有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由于无法利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对中小企业而言,这反而證明采取民营企业的形式,也许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因为经营自己的企业,工作更有动力,而且,还不存在代理问题。虽然龚玉池(2001)发现我国上市企业更换公司高层不能改善企业绩效,但他并没有进一步分析其中的原因,更没有从社会关系网络的角度进行探讨。实际上这也从侧面说明原由公司高层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不能为新高层人员所利用,导致公司生产经营网络体系无法转型,这从另一方面表明我国现有上市企业发展的不成熟,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网络被代理人所控制,企业不得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理费用。降低这种代理费用,实际上就是加快企业社会关系网络控制权的转换,实现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到企业的转变。因为,一旦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属于企业组织而不是管理层个人,新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利用企业已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只需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就可以较快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企业发展的存续性。当经营者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时,由业主自己掌握控制企业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同样存在着风险与成本。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企业如果不出意外,可以持续生存下去,但作为自然人,企业家却有受自然生命的限制。因此,若企业仅依靠业主自己所掌握的社会关系生存,随着业主的退出或生命的结束,企业的生产经营必然会陷入困境。就国有企业而言,由于缺乏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代理人虽然不是国有企业有所有者,但由于他们个人社会关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控制,使其在企业中形成了“一个人说了算”的决策机制,即通常所说的没有家族的家族企业。当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彭作义的意外逝世,使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不在慌乱中匆匆让新人走向前台,以至于人们对后继者能否完成彭作义规划中的几笔资本运作抱有一丝遗憾;而云南玉溪的烟草大王诸时建,当犯罪事实东窗事发后,马上引起了全国喧哗,并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家族企业。随着第一代的创业者年龄的增长,他们必将逐步退出舞台。在这种情况下,老一辈企业家所建立的社会关系网如果没有在他们的后辈获得传承,随着他们的退出,企业发展就有可能陷入困境。

(二)社会关系网络转换过程分析

根据前文的分析,受代理人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控制的企业,不仅面临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因此还要承担高额的代理成本;相比之下,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可以通过企业组织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取各种资源,从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受代理人个人社会关系网控制时,企业缺乏独立性,所发生的交易实际上与代理人个人相联系,做的是一种私人生意;只有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转换为企业,企业自身独立的社会关系网络在交易过程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企业才会确立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到企业的转换,这种转换过程又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实现的?对此,我国的理论界并没有进行深入而详细的研究。

虽然现代企业理论批评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生产的过程抽象成既定制度安排下投入与产出的一个简单方程,它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对企业与市场的关系进行重新表述,并研究企业的本质,从而把企业的研究从抽象带回了现实。但是,现代企业理论也走进了一个误区,它强调制度安排在企业中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社会关系网络]变的分析,更没有分析这种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由于缺少对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动态分析,也就无法揭示企业发展成熟过程其社会关系网络]变与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之间的内在关系。

通过企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逐渐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管理规范的企业组织,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由个人到企业组织的转换。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是与企业管理制度和组织的完善紧密相连。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一旦生产经营复杂程度超过了业主管理的能力范围,此时,业主就会聘请经理人员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为了有效组织生产,同时也为了规范和约束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确立起在企业的核心地位,规章制度则是手段,在企业组织的制度规范下,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从经营者个人转移到企业,使其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关系网络的拥有者。

企业组织拥有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这是企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与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不同,企业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建立在正式组织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是一种非人化的关系网络,在这种网络关系下所发生的交易关系受到制度和组织的约束。而当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属于个人的时候,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做的是一种个人生意,各种交易活动因经营者的个人原因而发生;而当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属于企业组织,做的是企业自身的生意,交易的发生不取决于经营者的个人因素,经营者的个人社会关系只对交易行为的发生起到辅助性的作用。正是因为社会关系网络从个人转换为企业组织,企业才有可能更換代理人而不至于影响到它的正常经营活动。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建立起属于企业组织的生产经营社会关系网络,其中的关键取决于企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对于刚成立的中小企业,企业属于业主本人,因此,生产经营的社会网络关系也就自然控制在业主手中,企业与业主融为一体,个人拥有企业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社会关系网络模式方便中小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应变能力,减少交易费用;但另一方面,个人关系网络也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制企业与此不同,业主是通过代理人对生产经营进行管理。代理人的出现,使得原先维系企业生产经营的业主个人社会资本需要转移,但这种转移只能转移给企业而不是代理人,因为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如果为代理人个人所控制,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隐蔽性和封闭性,将增加对代理人监督的难度,大大提高了企业的代理风险。因此,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公司制方向发展,企业的社会关系网络就不能被代理人所控制,但也不能一直控制在业主手中,而必须通过企业制度和组织的建设,有序进行社会关系转换,逐步建立起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

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并不否定代理人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存在,而且,代理人通过关系网络也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有益的帮助,但此时,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只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辅助作用。虽然在企业中,经营者拥有丰富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对于成熟企业而言,它的发展并不依赖于这种个人关系,而是凭借企业组织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克服因经营者的变动可能对企业的发展所造成不利的影响。

四、我国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型启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是企业确立起独立生产者地位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经验的积累,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技术、管理日趋成熟,规章制度和治理结构的完善,企业社会形象的建立,这些都有力促进企业组织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然而,并不是每个企业社会关系网络都能够实现顺利的转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生产经营方式的改进与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并不是完全在步调上都能够保持高度一致。由于社会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的原因,不同的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式上都存在很大的区别,主导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类型也会呈现出各自的特性。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已经取得巨大的进步,但在社会关系网络转换却迟迟难以进行,导致企业发展严重依赖于经营者个人。对于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换的重要性以及其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在我国长期为理论界所忽视。

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在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涌现出大量成功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如果说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造过程中出现偏差,那主要表现在企业的产权改革和治理结构的建设没有注意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培育,过分依赖和强调经营者个人的能力和作用。虽然通过改制,也培养了一批成功的企业家,如:联想的柳传志、海尔的张瑞敏、青岛啤酒的彭作义等等,但是,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能成为成熟企业的企业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从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高层更替与公司业绩的研究也可以看到,公司高层的非常规变动的可能性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企业仍然无法摆脱对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的依赖,而且,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企业发展如此依赖于管理者个人,一旦这些成功的企业家离开,企业不可避免要陷入经营的困境。转型成功的企业,企业发展可以不受经营者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企业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其社会关系网络转换的途径,是在确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组织和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起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步实现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有序转换。然而,我国企业社会关系网络转换明显落后于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建设严重滞后。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企业缺乏市场经验。我国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开拓,强调通过非正式的人际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为了增强企业快速应变能力,创业者利用各种人际关系处理各种具体事物,正式的规章制度、程序规则成为摆设。其次,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许多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制度规章难以得到贯彻执行,企业往往需要通过私人社会人际关系处理各种事务,由此削弱了企业组织的作用。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国有企业本身性质的特性,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忽视构造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极端重要性,在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独立的社会关系网络,生产经营依赖个人,组织和团队作用弱化,制度规则无法执行,结果导致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生产经营受制于代理人个人,不可避免出现了所谓“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为促进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推动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逐步培育企业组织独立的社会关系网络,确立起以企业为中心的企业社会关系网络体系。

建立企業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实质就是确立起企业作为独立生产经营者的社会地位,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我国国有企业已进行了多年改革,虽然政府在改进和降低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努力,但却忽视了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建设,致使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要吗依赖原来的行政计划体系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无法脱离行政部门的干预;要么虽然摆脱了政府行政部门干预,却无法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由原理受制于政府变成受制于经营者个人,依赖于代理人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对于前者的危害性理论界有较清醒的认识,而对于后者,则认识模糊,以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普遍存在强化代理人的作用的倾向。由于不注意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建设,使得政府简单的放权行为,却由于企业缺乏能够独自维系其进行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得不依赖代理人个人的努力。因此,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仅只是产权改革,也不是简单的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还要通过制度的建立,形成以企业组织社会关系网络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另外,企业组织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还需要涉及到生产经营方式改变等方面更为广泛的内容。

国有企业在由计划走向市场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市场渠道,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无法及时建立,导致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控制的代理人手中,规章制度无法得到贯彻执行,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监督难度,极易产生资产流失,流人个人腰包。因此,一旦企业无法控制掌握其生产经营的社会关系网络,企业将倾向于有利于私人而不是公司制企业的方向发展。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主要依靠个人社会关系网络获得发展机会的中小企业,为什么广泛采取了私人或家族企业的形式。

所以,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过程中,产权的改革,规章制度和治理结构的完善,还必须同时推进企业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这是不论国有还是私人企业摆脱个人控制,走向公司制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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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Net Transition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A story of an Enterprise Becoming Mature

Lin Minshu,Lao Chengqiang

(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China)

Key word:social net;manager;management structure;bylaw

(责任编辑:张丹郁)

作者:林民书 牢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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