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安全技术说明

2023-05-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次氯酸钠安全技术说明

次氯酸钠安全技术说明书范文

次氯酸钠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榆林市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2012.12.31.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次氯酸钠溶液

英文名:Sodium hypochlorite solution 生产企业名称:榆林市银泰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榆林市米脂县十里铺乡官家湾村 邮编:718100 电话/传真:0912-6212181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号:****/SDS-004 生效日期:2013年1月

推荐用途:用作漂白剂、氧化剂及水净化剂,用于造纸、纺织、轻工业等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GHS危险性类别:金属腐蚀物

GHS标签要素:象形图:

防范说明:远离火种、热源与易燃物,与还原剂、酸、碱类分开

存放,配备防护用品。

危险信息:具腐蚀性 警示词:警告

物理和化学危险性:有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具致敏性。 人体健康危害:引起皮肤病、过敏反应。 环境危害:无明显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

人员接触后主要症状:有似氯气的刺鼻气味;用次氯酸钠漂白液洗手的工人,

手掌大量出汗,指甲变薄,毛发脱落。

应急综述:离开污染现场,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受污处。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混合物

2 危险组分:NaClO 化学名:次氯酸钠 通用名:漂白水

含量(以有效氯计):≥10%、≥13% 相对分子质量:74.44 CAS号:7681-52-9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和健康危害:氯气中毒、灼伤皮肤、致敏。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燃烧性:不燃。

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有腐蚀性。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采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相应的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转移到安全场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操作岗位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氧气)呼吸器、橡胶手套和全身橡胶防毒衣等。远离火种、热源以及易燃、可燃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还原剂、酸类、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还原剂、易燃、可燃物,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封,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 熔点(℃):-6 沸点(℃):102.2 饱和蒸汽压(Kpa):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1.10 , 溶解性:无意义

主要用途:用于水的净化,以及作消毒剂、纸浆漂白等,医药工业中用制氯胺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不稳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禁忌物:碱类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4 急性毒性:LD50:8500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家兔眼睛10mg,中度刺激。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鼠伤寒沙门菌1mg/皿。DNA损伤:大肠杆菌420μmol/L。细胞遗传学分析:人淋巴细胞100ppm(24h)。姐妹染色单体交换:人类胚胎149mg/L。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学资料: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对鱼类和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方法:很少废弃物,进行二次循环利用。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791 联合国运输名称:次氯酸盐溶液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8 包装标志:包装类别:O53 海洋污染物:是

包装方法: 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5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做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将该物质划为第8.3类其他腐蚀品。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填表时间:2012年8月 填表单位:******

氯 气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榆林市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2012.12.31.

7 氯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氯 化学品英文名称: chlorine 中文名称2: 氯气 技术说明书编码: 57 分子式: CL2 分子量: 70.91 供应商: 供应商应急电话:0912-6212181 国家应急电话: 0532-3880090 0532-388919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主要成分: 氯 含量: ≥99% CAS号: 7782-50-5 暴露极限: OSHA PEL=1ppm ACGIH TWA/TLV=0.5ppm NIOSH IDLH=10ppm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N/A 侵入途径: N/A 健康危害: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1.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

2.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 3.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4.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爆炸危险: 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食 入: N/A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不会燃烧,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灭 火 剂: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氯气瓶或储罐出现泄漏时应采取如下的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使用与储存

操作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一定不要拉、滚动或滑动钢瓶。用合适的手推车来移动钢瓶,不要试图抓住气瓶的盖子来拎起它。保证气瓶在使用的全过程中为固定状态。用一个减压调节阀安全地从气瓶内释放气体。用单向阀来防止倒流。使用设计合理的管线及设备以保证能承受需要的压力。不要用明火或其他热源加热钢瓶的任何部分。钢瓶的任何部分都不允许超过125℉ (52℃)。一旦钢瓶与生产线接好,应仔细,缓慢地打开阀门。如果使用者在操作气瓶阀时有困难,需停止使用,并与供应商联系。 不可将工具( 如:扳手,螺丝刀,等) 插入阀盖内。 否则会损坏阀并引起泄漏。 使用可调节的带扳手来打开过紧或生锈的阀盖。在有潮气的情况下它能腐蚀大多数的金属。系统中不应有潮气。

9 在系统使用前及停止使用后应用干的惰性气体(氦,氮等)吹扫。碳钢、不锈钢、Monel 合金(Ni-Fe-Cu)及铜可以在没有潮气的情况下使用。Ni-Mo-Cr合金、铂及金有很好的抗腐蚀性,可以在有潮气的情况下使用。Kel-F或 Teflon可以作为首选的垫圈材料。当选择材料及设计系统时应考虑压力的要求。 特殊注意事项:应根据美国压缩气体协会 (ph.703-412-0900)手册CGAP-1及当地关的法规对压力气体进行存储和使用。当地对使用和储存可能规定要有特殊的设备. 储存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在通风良好、安全且不受天气影响的地方竖直存储,钢瓶应直立摆放。存储温度不可高于125℉(52℃),存储区域应远离频繁出入处和紧急出口。且气瓶应保持保护性阀盖和输出阀的密封完好。远离盐类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将空瓶与满瓶分开存放。为避免满瓶存储时间过长。要使用先进先出系统。至少每周目测检查一遍所储存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或其他问题。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车间卫生标准:

监测方法:甲基橙比色法;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带防化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状: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熔点(℃): -101 沸点(℃): -34.5 相对密度(水=1): 1.4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48 饱和蒸气压(kPa):506.62(10.3℃)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144

10 临界压力(MPa): 7.71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 易溶于水、碱液。

主要用途:用于漂白,制造氯化合物、盐酸、聚氯乙烯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与反应性

禁配物:易燃或可燃物、醇类、乙醚、氢。 分解产物: N/A 稳定性: 稳定 避免接触的条件: N/A 聚合危害: N/A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85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对鱼类和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把废气通入过量的还原性溶液(亚硫酸氢盐、亚铁盐、硫代亚硫酸钠溶液)中,中和后用水冲入下水道。

废弃注意事项:未使用过的产品/空的容器:少量的产品可以缓慢释放到大约20%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或其他碱溶液中。应在管线上加单向阀,防止碱溶液回流。将容器及未用的或剩余的产品返回给供应商。不要将未用的产品擅自处理掉。运输前应确认瓶阀已关好,输出阀已装好并将阀盖固定好。 废弃处置方法: 收集到固定的容器内,由省环保局危险废物控制中心进行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23002 UN编号:1017

11 包装标志: 有毒气体

包装类别:052 包装方法: 钢制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的液化或压缩品被划为第一类 A级无机剧毒品。其它法规:液氯生产安全技术规定 (HGA005-83);液氯 (GB5138-85)。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填表人:

MSDS版本:A版

国标次氯酸钠溶液

2003-05-16发布 2003-05-16实施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GB19106—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106—2003 前言

本标准表1中的A指标、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生产单位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组织生产,经销单位自2003年6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及国内生产和使用实际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化学工业标准HG/T 2498-1993《次氯酸钠溶液》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CSBTS/TC63/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沛云、胡立明、魏静、李富荣。

本标准解释权归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CSBTS/TC63/SC6)。

GB 19106—2003 次氯酸钠溶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次氯酸钠溶液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氢氧化钠经氯化而制得的次氯酸钠溶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滴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0.1 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砷斑法)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13 GB/T 8451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3 要求

3.1 外观:浅黄色液体。

3.2 次氯酸钠溶液应符合表1给出的要求。 表1 % 型 号 规 格 A a) B b) Ⅰ Ⅱ Ⅰ Ⅱ Ⅲ 项 目 指 标

有效氯(以Cl计), ≥ 10.0 5.0 13.0 10.0 5.0 游离碱(以NaOH计), 0.1~1.0 0.1~1.0 铁(以Fe计), ≤ 0.005 0.005 重金属(以Pb计) ≤ 0.001 / 砷(以As计) ≤ 0.0001 / a)A型适用于消毒、杀菌及水处理等。 b)B型仅适用于一般工业用。 4 采样 1 GB 19106—2003 4.1 产品按批检验。生产企业以成品槽、一天或一个班次生产的次氯酸钠溶液为一批。用户以每次收到的次氯酸钠溶液为一批。

4.2 次氯酸钠溶液用槽车、贮槽装运时,建议用GB/T 6680中规定的适宜的取样器,从深度不同的上、中、下三处采取等量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4.3 次氯酸钠溶液用塑料桶(瓶)包装时,应按GB/T 6678中规定的采样单元数

14 随机抽取样品。

4.4 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带磨口塞的棕色广口瓶中,密封。每瓶样品量不得少于200mL。一瓶用于检验,一瓶用于备检。样品瓶上应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量、采样日期及取样人姓名等。 5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或相应纯度的水。

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规定时,均按GB/T 60

1、GB/T 60

2、GB/T 603规定制备。

5.1 次氯酸钠溶液中有效氯含量的测定 5.1.1 原理

在酸性介质中,次氯酸根与碘化钾反应,析出碘,以淀粉为指示液,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蓝色消失为终点。反应式如下: 2H+ + OCl- + 2I- = I2 + Cl-+ H2O I2 + 2S2O32- = S4O62 -+ 2I- 5.1.2 试剂

5.1.2.1 碘化钾溶液:100g/L 称取100g碘化钾,溶于水中,稀释到1000mL,摇匀。 5.1.2.2 硫酸溶液:3+100 量取15mL硫酸,缓缓注入500mL水中,冷却,摇匀。

5.1.2.3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c(Na2S2O3)=0.1mol/L 5.1.2.4 淀粉指示液:10g/L 5.1.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 5.1.4 分析步骤 5.1.4.1 试料

量取约20mL实验室样品,置于内装20mL水并已称量(精确到0.01g)的100mL烧杯中,称量(精确到0.01g)。然后全部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4.2 测定

量取试料(5.1.4.1)10.00mL,置于内装50mL水的250mL碘量瓶中,加入10mL碘化钾溶液(5.1.2.1)和10mL硫酸溶液(5.1.2.2),迅速盖紧瓶塞后水封,于暗处静置5min,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5.1.2.3)滴定至浅黄色,加2mL淀粉指示液(5.1.2.4)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即为终点。 5.1.5 结果计算

有效氯以氯的质量分数X1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V/1000)cM 5VcM X1= ×100 = ??????(1) m×10/500 m 式中:

V-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c-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的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15 2 GB 19106—2003 M-氯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35.453)。 5.1.6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0.2%。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 5.2 次氯酸钠溶液中游离碱含量的测定 5.2.1 原理

用过氧化氢分解次氯酸根,以酚酞为指示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为终点。反应式如下:

ClO- + H2O2 = Cl- + O2 + H2O OH- + H+ = H2O 5.2.2 试剂

5.2.2.1 过氧化氢溶液:1+5 5.2.2.2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0.1mol/L 5.2.2.3 酚酞指示液:10g/L 5.2.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 5.2.4 分析步骤 量取试料(5.1.4.1)50.00mL,置于250mL锥形瓶中,滴加过氧化氢溶液(5.2.2.1)至溶液不冒气泡为止,加2~3滴酚酞指示液(5.2.2.3),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5.2.2.2)滴定,至微红色为终点。 5.2.5 结果计算

游离碱以氢氧化钠(NaOH)质量分数X2计,数值以%表示,按式(2)表示: (V/1000)cM VcM X2 = ×100 = ????????????(2) m×50/500 m 式中:

V-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c-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氢氧化钠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 =40.00)。 5.2.6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04%。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 5.3 次氯酸钠溶液中铁含量的测定 5.3.1 原理

在不含次氯酸根的介质中,用盐酸羟胺将溶液中Fe3+还原成Fe2+,在pH4~4.5缓冲溶液体系中,Fe2+同1,10-菲啰啉生成橙红色络合物,用分光光度法测定。反应式如下:

2Fe3+ + C6H8O6 = 2Fe2+ + C6H6O6 + 2H+ Fe2+ + 3C12H8N2 = [Fe(C12H8N2)3]2+ 5.3.2 试剂

5.3.2.1 过氧化氢溶液:1+5

16 5.3.2.2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5 5.3.2.3 盐酸羟胺溶液:10g/L 称取1g盐酸羟胺,溶于水中,稀释至100mL。 5.3.2.4 铁标准溶液:0.1mg/mL 3 GB 19106—2003 5.3.2.5 铁标准溶液:0.01mg/mL 量取25.00mL标准溶液(5.3.2.4),置于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使用前配制

5.3.2.6 1,10-菲啰啉指示液:2g/L 5.3.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分光光度计。 5.3.4 分析步骤

5.3.4.1 标准曲线绘制

5.3.4.1.1 量取铁标准溶液(5.3.2.5)0.0、1.0、2.0、3.0、4.0、6.0、8.0、10.0mL分别置于八个100mL容量瓶中,向每个容量瓶中分别加入5mL盐酸羟胺溶液(5.3.2.3)、10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5.3.2.2)和5mL1,10-菲啰啉指示液(5.3.2.6),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静置10min。

5.3.4.1.2 以不加铁标准溶液的空白溶液调整分光光度计为零,在波长510nm处,选用合适的比色皿,测定各溶液的吸光度。

5.3.4.1.3 以铁含量为横坐标,与其对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3.4.2 空白试验

不加试料,采用与测定试料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进行空白试验。 5.3.4.3 测定 量取50.00mL试料(5.1.4.1)置于100mL容量瓶中,滴加过氧化氢溶液(5.3.2.1)至不冒气泡为止,然后加5mL盐酸羟胺溶液(5.3.2.3)、10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5.3.2.2)和5mL1,10-菲啰啉指示液(5.3.2.6),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静置10min。以下按5.3.4.1.2规定进行。 5.3.5 结果计算

铁含量以铁的质量分数X3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 m/1000 m1 X3= ×100 = ???????????(3) m×50/500 m 式中:

m1-由标准曲线查得的试料中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5.3.6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001%。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 5.4 次氯酸钠溶液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5.4.1 原理

在弱酸性(pH3~4)的条件下,试料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离子生成棕黑色沉淀,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作限量试验。 5.4.2 试剂

17 5.4.2.1 盐酸

5.4.2.2 过氧化氢溶液:1+5 5.4.2.3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3 5.4.2.4 硫化氢饱和溶液

5.4.2.5 铅标准溶液:0.1mg/mL 5.4.2.6 铅标准溶液:0.01mg/mL 量取铅标准溶液(5.4.2.5)稀释10倍。该溶液使用前配制。 5.4.2.7 酚酞指示液:10g/L 4 GB 19106—2003 5.4.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 5.4.4 分析步骤

5.4.4.1 量取25.00mL试料(5.1.4.1)置于50mL比色管中,滴加过氧化氢溶液(5.4.2.2)至无气泡为止。加1滴酚酞指示液(5.4.2.7),用盐酸(5.4.2.1)调节至呈微红色。再加5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5.4.2.3),摇匀,备用。 5.4.4.2 量取1.0mL铅标准溶液(5.4.2.6)于50mL比色管中,加5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5.4.2.3),摇匀,备用。

5.4.4.3 向各比色管中加10mL新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溶液,并用水稀释至刻度,于暗处放置5min。

5.4.4.4 将比色管置于白纸上,自上向下目视观察,试料比色管中溶液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样比色管中溶液的颜色。 5.5 次氯酸钠溶液中砷含量的测定 5.5.1 原理

在碘化钾和氯化亚锡存在下,将样品液中的高价砷还原为三价砷,三价砷与锌粒和酸产生的新生态氢作用,生成砷化氢气体,通过乙酸铅棉花除去硫化氢干扰,再与溴化汞试纸生成橙黄色色斑,与标准砷斑比较作限量试验。 5.5.2 试剂材料

所用试剂和材料无不含砷。 5.5.2.1 盐酸

5.5.2.2 过氧化氢溶液:1+5 5.5.2.3 碘化钾溶液:150g/L 5.5.2.4 氯化亚锡溶液:400g/L 5.5.2.5 砷标准溶液:0.1mg/mL 5.5.2.6 砷标准溶液:0.001mg/mL 取砷标准溶液(5.5.2.5)稀释100倍。该溶液使用前配制。 5.5.2.7 乙酸铅棉花 5.5.2.8 溴化汞试纸 5.5.2.9 锌粒 5.5.3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定砷仪(按GB/T 610.1-1988中规定装配)。 5.5.4 分析步骤

5.5.4.1 量取1.0mL砷标准液(5.5.2.6)于定砷仪的反应瓶中,加5mL碘化钾溶液(5.5.2.3),0.5mL氯化亚锡(5.5.2.4)和5mL盐酸(5.5.2.1),摇匀。

18 静置10min后,加2g锌粒(5.5.2.9),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5.5.2.7)及溴化汞试纸(5.5.2.8)的玻璃管连接好,于暗处放置1h。

5.5.4.2 量取25.00mL试料(5.1.4.1)置于定砷仪的反应瓶中,滴加过氧化氢溶液(5.5.2.2),至试料中无冒气泡为止。用盐酸(5.5.2.1)调至中性,以下按5.5.4.1规定进行。

5.5.4.3 试料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色斑。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中次氯酸钠溶液质量指标判定,采用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 6.2 本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有效氯和游离碱为型式检验项目中出厂检验项目,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中抽检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 GB 19106—2003 6.3 出厂的次氯酸钠溶液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次氯酸钠溶液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次氯酸钠溶液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 6.4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规定对收到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检验,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5 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在包装单元中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仲裁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出厂的次氯酸钠溶液的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质量、执行标准、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及GB 190中规定的“腐蚀性物品”和“氧化剂”标志。 7.2 包装

次氯酸钠溶液宜用塑料桶(瓶)或槽车包装。 7.3 运输

运输时要密闭,装运容器要求防腐。 7.4 贮存

贮存时应于干燥、避光处。 8 安全

次氯酸钠溶液为强腐蚀性产品,接触人员应带防护眼镜、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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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技术规范书

印度BALCO燃煤自备电站新建工程

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技术规范书

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2003年8月 长春

1

印度BALCO燃煤自备电站新建工程

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技术规范书

主任工程师: 专责工程师: 编 写:

2003年8月

目 录

1 总则

2 技术要求

2.1 规范和标准

2.2 设计条件

2.3 系统概述

2.4 系统技术要求

2.5 设备技术要求

3 设备规范

3.1 次氯酸钠发生器

3.2 次氯酸钠贮存箱

3.3 除盐水箱

3.4 除盐水泵

3.5 稀盐水箱

3.6 稀盐水泵

3.7 次氯酸钠加药泵

3.8 酸洗箱

3.9 酸洗泵

3.10 排氢风机

3.11 整流柜

3.12 运行控制柜

3.13 系统控制柜

3.14 低压配电柜 3.15 盐池 3.16 其它(按需要) 8 4 供货范围及技术分工

5 工程技术服务

6 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6.1 质量保证

6.2 检验和验收

6.3 开箱检验

7 技术文件资料

8 包装、运输和储存

8.1 包装

8.2 运输和储存

1 1 1 2 3 3 3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7 8 8 8 9 9 9 10 10 1

111 11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印度BALCO 4x135MW燃煤自备电站新建工程的循环冷却水次氯酸钠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有异议,不管其怎样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意见或同本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将完全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设备。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书对设备、材料等未能详尽阐述,需方保留为完善系统应具有的最终解释权。

1.6 在合同签订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与与协议发生变化,以及因工程设计问题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供、需双方商定。 1.7 供方应具备已成功提供了三个火力发电厂(或与之相当的企业)、并已圆满投产2年的化学专业泵类和风机的资历,试验性产品绝不接受。

1.8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技术要求

2.1 规范和标准

2.1.1 容器制造和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

2.1.2 次氯酸钠发生器的制造应符合GB12176《次氯酸钠发生器》最新版本的要求。

1 2.1.3 系统及管路安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 2.1.3.1 DL/T5068《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规程》

2.1.3.2 DL/T505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2.1.3.3 HGJ32-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供方如采用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需方,经认可后才能采用。 2.1.3.4 JB/T 81-94《凸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2.2 设计条件 2.2.1 环境条件 2.2.1.1 周围空气温度

a) 最高温度 +41.8 oC b) 最低温度 8 oC 2.2.1.2 日照强度

a) 每天最大日照强度 993cal/cm2 b) 每月最大日照强度 24697cal/cm2 c) 每年最大日照强度 203146cal/cm2 2.2.1.3 海拔高度 1752m 2.2.1.4 最大风速 48m/s 2.2.1.5 每年相对湿度在 30%~40%之间 2.2.1.6 地震烈度为水平加速度 0.25g 2.2.2 设计条件

2.2.2.1 电解用食盐符合GB5462《工业盐》或GB461《食用盐》最新版本的标准。 2.2.2.2 电解系统冷却水及配制电解液用水均为除盐水。 2.2.2.3 冷却水温度为 33 oC。 2.2.2.4 循环水系统运行参数

a) 循环水量:80000 m3/h b) 次氯酸钠投加量:每天一次,每次1.0小时,投加量为1.5mg/L c) 次氯酸钠投加方式:间断投加 2.2.2.5 制氯间总体工艺设计

a) 制氯间厂房占地面积

(21m x 9m) b) 稀盐水调配

室内布置

c) 次氯酸钠贮存箱 2.2.2.6 电源

室外布置

a) 低压厂用电电压为415V b) 系统额定频率为50Hz c)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为380V中性点直接接地 d) 直流电压为DC240V 2.3 系统概述

2.3.1 循环冷却水加次氯酸钠系统由盐池、除盐水箱、除盐水泵、稀盐水箱、稀盐水泵、次氯酸钠发生器、贮存箱、排氢风机、加药泵、酸洗设备、阀门、管道及其附件、控制设备、电气设备、电缆及其附件等组成。

2.3.2 盐池中食盐饱和溶液经快卸过滤器由除盐水泵通过水射器送至稀盐水箱内,在稀盐水箱内稀释成28~32g/l稀盐水溶液,经稀盐水泵进入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次氯酸钠溶液后进入次氯酸钠贮存箱,再根据需要启动加药泵注入各加药点。 2.4 系统技术要求

2.4.1 稀盐水配制与次氯酸钠制备过程为自动控制,加药过程采用手动控制。 2.4.2 食盐电解过程中产生的H2,经风机稀释到1%以下排入大气。 2.4.3 当运行排氢风机出现故障而停机时,备用排氢风机应自动投运。

2.4.4 当次氯酸钠发生器停止运行后,排氢风机仍应继续运转10分钟,以使贮存箱内H2完全排放尽。

2.4.5 必须为排氢风机提供不停电电源,以确保在停电的情况下,H2的稀释与排放。

2.4.6 在投标书中,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中技术要求提供详细的工艺流程系统图、控制原理图、电气原理图和系统运行说明。 2.5 设备技术要求

2.5.1 系统内的设备、阀门、管道、仪表等材质应符合所存介质的防腐要求。 2.5.2 次氯酸钠发生器选用的电极,其结构上应保证使电解过程中产生的氢气易于排出。

2.5.3 系统中室内的盐水管道、次氯酸钠管道、酸液管道均采用UPVC工程塑料管

3 道,相应阀门采用UPVC球阀。室外的次氯酸钠管道、风管采用钢衬胶,相应的阀门也采用衬胶隔膜阀。其它管道、阀门的材质也应满足相应的防腐要求。 2.5.4 系统设置酸洗设备。

2.5.5 所有水泵的过流部分材质均采用聚四氟乙烯衬里。

2.5.6 次氯酸钠贮存箱和排氢风机布置于室外,其它设备均布置于室内。 2.5.7 系统中所有的仪表应为有成熟运行业绩产品。

2.5.8 动力及控制柜内及面板上设备,应为符合IEC标准的产品。 2.5.9 控制柜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2.5.10 高压电缆(6/10 KV)采用XLPE电缆,按IEC502标准制造。

2.5.11 低压电缆采用PVC电缆,按IEC502标准制造;电缆芯和接地线按IEC标准。 2.5.12 控制电缆的备用芯按20%考虑,但至少4芯。

3 设备规范

以下设备为系统中所必须包括的设备,但系统中并不仅限于以下设备,系统包括的设备应能满足系统的整体要求。 3.1 次氯酸钠发生器

3.1.1设备的主要经济指标(电流效率、直流电耗、交流电耗、盐耗、阳极寿命等)应能达到国家质量分等的A级标准。

数量 2台 有效氯产量(以Cl2) ≥10kg/h 有效氯浓度 7~8g/L 稀盐水浓度 28~32g/L 盐耗 ≤4.0kg/ kg·cl2 ≤4.5kWh/ kg·cl2 ≤6.0kWh/ kg·cl2(整机) 直流电耗 交流电耗

电流效率 ≥72% 电解液温度 ≤40℃

阳极材质 钛基纳米晶DSA涂层 阳极寿命 阴极寿命 >5年

>20年 阴极材质 TA2 工作电压 64~72V

4 工作电流 220A 冷却水耗量 0.8~1.5m3/h(随气温变化) 冷却水压力 ≥0.2MPa 冷却水温度 ≤33℃

酸洗间隔时间 次氯酸钠发生器累积工作400小时 3.1.2 密封性水压试验的压力为0.3MPa。 3.2 次氯酸钠贮存箱(室外)

数量 2台 型式 立式 直径 Φ2500mm 有效容积 18(有效容积)m3 材质 玻璃钢 设计压力 3.3 除盐水箱

数量 1台 型式 立式

直径×高度 Φ1500×2000mm 有效容积 3.0m3

材质 钢衬胶(单层) 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3.4 除盐水泵

数量 2台 型号 IS50-32-125 流量 7.5m3/h 扬程 0.22MPa 功率 2.2kW 过流部分材质 铸铁

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4 3.5 稀盐水箱

数量 1台 型式 立式

直径×高度 Φ1500×2000mm 有效容积 3.0m3

5 常压

80℃ 设计温度

常压 50℃ 材质 钢衬胶(双层) 设计压力 常压 设计温度 50℃ 3.6 稀盐水泵

数量 2台 型号 25FSB-18 流量 3.6m3/h 扬程 0.18MPa 功率 2.2KW 过流部分材料 密封型式 电动机防护等级3.7 次氯酸钠加药泵数量 型号 50FSB-20 流量 10m扬程 0.20MPa 功率 2.2kW 过流部分材质 密封型式 电动机防护等级3.8 酸洗箱

数量 1型式 直径×高度 有效容积 1.0m材质 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3.9 酸洗泵

数量 1型号 25FSB-18 流量 3.6m扬程 0.18MPa 功率 2.2KW

氟塑料合金 机械密封 3台 3/h 氟塑料合金 机械密封 台 立式 Φ900 3 钢衬胶(双层) 常压 ℃

台 3/h 6 IP54

IP54 50过流部分材料 氟塑料合金 密封型式 机械密封 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4 3.10 排氢风机(室外)

数量 2台

型号 F4-72-3.2A 风量 1950Nm3/h 风压 310N/m功率

结构材质

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5 设计温度 803.11 整流柜

数量 1电源:三相交流电 400V 50HZ 系统电源总容量 55KW整流器容量 45KW 整流器型号 KHF-250/80 整流器 直流输出 72V 250A 3.12 运行控制柜

数量 1型号 DP-3 功能 总配电功率

60kW(供电电压 380V/220V 外形尺寸 650×荷重 400kg 3.13 系统控制柜

数量 1型号 XK-3 功能 总配电功率

3kW供电电压 220V A.C 外形尺寸 800×荷重

2(30mmH2O) 0.55kW FRP ℃

台(按需要) /台(暂定) 台(按需要) 泵和风机提供动力电,整流器合、分闸暂定) 600×2000mm 台(按需要) 运行参数控制

(暂定) 600×2000mm 300kg

3.14 低压配电柜

数量 1台 3.15 盐池

钢筋混凝土制,由需方提供。 3.16 其它(按需要)

4 供货范围

4.1 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为4X135MW机组提供1套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4.1.1 由盐池出口至加药泵出口的全部工艺设备,包括除盐水箱、除盐水泵、稀盐水箱、稀盐水泵、次氯酸钠发生器、贮存箱、排氢风机、加药泵、酸洗设备、阀门、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及其附件等。

4.1.2 控制设备、热工仪表、控制电缆及其附件等。 4.1.3 电气设备、铜母排、动力电缆及其附件、接地线等。 4.1.4 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4.1.5 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零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予以补足,但不追加任何费用。 4.2 供货界限

从盐池出口阀门(由需方提供)后的管道开始,至加药泵出口送往各加药点的隔断阀门(由供方提供)止。 4.3 供方的设计工作

4.3.1 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艺系统、布置和管道敷设设计。 4.3.2 供货范围内的全部控制、仪表、供配电、接地等的设计。 4.3.3 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连接的控制电缆、母排、动力电缆敷设设计。 4.3.4 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的土建结构、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照明、总动力电源等的设计资料。 4.4 需方的设计工作

低压配电柜和外界连线的电缆由需方设计与供货。

5 工程技术服务

5.1 供方应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指导和调试工作,保证所提供设备能够投运,

8 需方将积极协助配合。

5.2 在调试和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和备件的损坏应由供方免费维修或调换,由于运输、到货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做好服务工作。

5.3 在合同签订后,供方免费培训需方的维修和运行人员。

5.4 质保期后,供方应提供做好长期技术服务,如电极涂履,各种元器件供应等。

6 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6.1 质量保证

6.1.1 供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的文件,并在生产本技术规范书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6.1.2 供方应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

6.1.3 需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内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6.2 检验和验收

6.2.1 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检验应符合GB12176《次氯酸钠发生器》中5.2、5.

5、5.6、6.

3、6.6、6.

7、6.8、6.9等条款的要求。

6.2.2 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产品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6.2.3 最终产品出厂前应通知需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依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返修直至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6.2.4 设备在验收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艺流程系统图 设备布置图 控制原理图 电气原理图 单个设备安装详图

9 单个设备证明书、使用说明书

易损件详图目录、详图及附件、备件清单 装箱单

6.2.5 供方在厂内的验收不作为最终产品合格的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6.3 开箱检验

设备运抵现场后,需方将在开箱前7日内通知供方到达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果供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应认可需方的开箱检验结果。

7 技术文件资料

7.1一般要求

7.1.1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1.2 技术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技术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应满足工程要求。

7.1.3 供方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内供方提供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7.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几个方面。

7.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本技术规范书技术资料清单中的、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技术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7.1.6 需方也要及时提供与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7.2 技术资料提供的基本要求 7.2.1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自协议书签字之日起,供方应在15天内向需方提供能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系统图、设备清单、设备布置图、电缆穿管图等资料。 7.2.1.1 其它资料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供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如下,但不限于此。

a) 设计、制造、试验所遵循的标准、规范。

10 b) 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c)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控制数据、定期校验与维修等说明;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必要的零件图和计算资料,包括设备、部件、仪表等。

d)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与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e) 设备、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清单,存放和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和外形图. f) 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件零件图。 7.2.2 其它

7.2.2.1 技术资料提供的具体时间,将在合同中确定。

7.2.2.2 有关技术资料的其它事项,可在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8 包装、运输和储存

8.1 包装

8.1.1 供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环境选用一种涂层为运输、贮存和运行提供防腐保护。

8.1.2 设备在包装前应清除一切内部杂物,包括所有内部和外部的磨料垢、铁锈、油脂、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及其它有害的物质。

8.1.3 全部低合金钢、碳钢和铸铁之外表面应按照有关钢结构、油漆和涂料制造商推荐的所用法规在涂底漆之前,应作喷砂处理。且底漆应在喷砂清洁后8小时内和出现铁锈前进行。

8.1.4 全部低合金钢、碳钢和铸铁之外表面,作为最低要求应施以底漆和面漆作为保护膜,底漆和面漆应由同一制造厂生产,最后颜色由供方、需方双方协商。不锈钢、电镀件青铜和其它非铁(有色的)表面不要求涂层。 8.2 运输和储存

8.2.1 运输前应排除设备内所有的水分并彻底地干燥。当排水需要拆下塞子、排水阀时,供方应确保运输前将这些部件重塞进去或重按上去。

8.2.2 所有开口部分和加工表面应提供防护,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期间的损坏、腐蚀和进入不相干的物质。

11 8.2.3 法兰接口应由12.5mm或更厚的木盘或合适的替代物来保护,并用螺栓连接到法兰上。

8.2.4 螺纹或插入的焊接口应以塑性保护器用旋入或插入形式来固定。

8.2.5 对接焊接接口应由盖住整个端口的大木盘来保护,并用金属带或钩扣扣紧。盖子、带子和钩扣不应焊接到设备上。

8.2.6 为了使设备在运输中牢固地被支撑,所有松动的部件应用柳条包装起来或装箱以方便运输,有内部支撑的地方,应明显地标注“试验和运行前除去内部支撑”。

8.2.7 贮存场地的环境条件应和安装地点类似,即室内设备应贮放室内,室外设备可在室外贮放。在要求预防凝结和潮湿的地方,应提供干燥剂,此干燥剂必须定期更换或烘干,应予以注明。对某些特殊物品,供方应提供贮存说明,并推荐长期贮存办法。

8.2.8 关于运输限度,长、宽、高及重量等应满足国家有关的铁路界限的规定。 8.2.9 除上述有关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内或制造商的相关标准要求,供方有责任提供给需方这些标准要求。

第3篇: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

来源快易捷医药网 【药品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商品名】 米乐松 【英文名】

Methylprednisolone Sodium Succinate for Injection 【化学名】

11β,17α,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琥珀酸酯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甲泼尼龙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26H33O8Na 分子量:496.53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 【药理毒理】

未发现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急性过量引起的综合征。长期过量会引起典型的柯兴氏症状。甲基强的松龙可经透析排出。 【药代动力学】

据国外文献资料报道:在体内,胆碱酯酶迅速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水解为游离的甲泼尼龙。 在体内,甲泼尼龙与白蛋白及皮质激素转运蛋白形成弱的、可解离的结合,结合型甲泼尼龙约为40~90%。

以20分钟静脉滴注甲泼尼龙30mg/kg,或以30分钟至60分钟静脉滴注甲泼尼龙1g,约15分钟后血浆峰浓度近20μg/ml。静脉推注甲泼尼龙40mg,约25分钟后血浆峰浓度达到42~47μg/100ml。肌肉推注甲泼尼龙40mg,约120分钟后血浆峰浓度达到34μg/100ml。肌肉注射后的血浆峰浓度低于静脉注射,但肌肉注射后血浆药物水平持续时间较长,因此两种给药方法可给予等量的甲泼尼龙。考虑到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两种给药方法间这些细小的差异在临床上无重要意义。通常在给药4~6小时后可以观察到临床反应;而在治疗哮喘时,给药1或2小时后即可观察第一个有效的结果。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血浆半衰期为2.3~4小时,并且与给药方法有关。 甲泼尼龙属中效皮质激素,其生物半衰期为12~36小时。糖皮质激素的细胞内活性使得它们的血浆半衰期与药理半衰期有显著差异。即使在血浆中已检测不到糖皮质激素,其药理活性仍持续存在。糖皮质激素抗炎活性的持续时间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被抑制的时间相同。

甲泼尼龙与可的松同样经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20β–羟基甲泼尼龙-6ɑ-甲基泼尼松。这些代谢产物以葡萄糖醛酸盐、硫酸盐和非结合型化合物的形式随尿液排出。

静脉注射14C标记的甲泼尼龙,96小时后在尿液中可回收75%总放射活性,5天后在粪便中可回收9%,20%的放射活性存在于胆汁内。 【适应症】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的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抗炎治疗:-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上踝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古德帕斯彻综合症(Goodpasture′s Syndrome)-皮肤疾病:天疱疮;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剥脱性皮炎;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脂溢性皮炎;严重的银屑病;蕈样真菌病;荨麻疹。-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接触性皮炎;特应性皮炎;血清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药物过敏反应;荨麻疹样输血反应;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眼部带状疱疹;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视神经炎;交感性眼炎。-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渡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呼吸道疾病:肺部肉瘤病;铍中毒;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和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ffler"s Syndrome);吸入性肺炎。-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免疫抑制治疗:器官移植。

3.治疗血液病及肿瘤:-血液病: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

4.治疗休克: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基强的松龙)。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米乐松(r)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见“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5.其它:-神经系统: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创伤性脑水肿;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6.内分泌失调: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和用量】

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以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个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类风湿性关节炎:

1g/日,静脉注射,用

1、

2、3或4日或1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致吐: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米乐松250mg。在给予首剂米乐松(r)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致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米乐松,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米乐松。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基强的松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要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 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基强的松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用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

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基强的松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于5%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纳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不良反应】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不良反应。尽管在短期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基强的松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体液与电解质紊乱:相对于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合成的衍生物(如甲基强的松龙)较少发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质类固醇都会增加钙离子的丧失。钠潴留;体液潴留;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高血压。·肌肉骨骼系统:肌无力;类固醇性肌病;骨质疏松;压迫性脊椎骨折;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胃肠道:可能发生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皮肤病:妨碍伤口愈合;皮肤变薄脆弱;瘀点和瘀斑;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神经病: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癫痫发作;眩晕;服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出现下列精神紊乱的症状:欣快感、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及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内分泌:月经失调;出现柯兴氏体态;抑制儿童生长;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第4篇:乙酸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乙酸化学品俗名: 醋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acetic acid英文名称:

技术说明书编码: 999CAS No.: 64-19-7

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生效日期: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乙酸 ≥99.0% 64-19-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吸入本品蒸气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误服浓乙酸,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慢性影响: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慢性咽炎和支气管炎。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肤干燥、脱脂和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铬酸、过氧化钠、硝酸或其它氧化剂接触,有爆炸危险。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塑料工作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冻季应保持库温高于16℃,以防凝固。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20

前苏联MAC(mg/m3):

5TLVTN: OSHA 10ppm,25mg/m3; ACGIH 10ppm,25mg/m

3TLVWN: ACGIH 15ppm,37mg/m3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酸碱塑料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酸臭。

pH:

熔点(℃): 16.7 相对密度(水=1): 1.05

沸点(℃): 118.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07

分子式: C2H4O2分子量: 60.05

主要成分: 含量: 一级≥99.0%; 二级≥98.0%。

饱和蒸气压(kPa): 1.52(20℃) 燃烧热(kJ/mol): 873.7

临界温度(℃): 321.6 临界压力(MPa): 5.78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31~0.17

闪点(℃): 39 爆炸上限%(V/V): 17.0

引燃温度(℃): 463 爆炸下限%(V/V): 4.0

溶解性: 溶于水、醚、甘油,不溶于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醋酸盐、醋酸纤维素、医药、颜料、酯类、塑料、香料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碱类、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530 mg/kg(大鼠经口);1060 mg/kg(兔经皮)

LC50:13791mg/m3,1小时(小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8160

1UN编号: 2789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

52包装方法: 小开口铝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非罐装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1 类酸性腐蚀品;车间空气中乙酸卫生标准 (GB 16233-1996),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查询网整理

第5篇:安全技术说明书(盐酸)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盐酸)

编号:ALH/SDS-0012010年08月02日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燃烧性:不燃。

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

硫化物分别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和有毒的硫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

和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穿全身防护服。用碱性物

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笑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处,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

压式呼吸器,穿耐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尽可能切断泄

漏源。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冲洗水经中和后排入废水系统。如大量

泄漏,可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中和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耐酸手套。

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

工具和装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

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

(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

合适的收容材料。盐酸储槽应设置围堤,并有明显标志。

第八部分暴露控制和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1

5前苏联MAC(mg/m3):5

美国TWA:OSHA 5ppm

TLVWN: ACGIH 5ppm , 7.5mg/m3

工程控制:密闭,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提供安全

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烟气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

抢修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化学防护服。

手防护:戴耐酸碱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污染的衣物,洗后备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pH值:一般实验室使用的盐酸为0.1mol/L, pH=1

饱和蒸汽压(kPa):30.66(21℃)熔点(℃):-114.8(纯)燃烧热(kJ/mol):无意义相对密度(水=1):1.20沸点(℃):180.6(20%恒沸溶液)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与碱液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

禁配物: 碱类、胺类、碱金属、活性金属粉末、易燃或可燃物。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900mg/kg(兔经口)

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方法:用氢氧化钠或石灰等碱性物质中和后,根据国家和地方的

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规货物编号:81013

UN编号:1789

包装标志:腐蚀品

包装类别:Ⅱ类

包装方法: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与碱类、金属粉末、卤素以及易燃、可燃物等,不可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做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1类酸性腐蚀品。国家标准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指标作出相应规定,编写按GB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填表单位:深圳市上山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数据审核单位:安全部

修改说明:第二版

第6篇:油漆安全技术说明书2015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修订日期:2015年5月1日 SDS编号:150501 产品名称: 工业漆 版本:Ⅰ 适用范围:

1、氨基醇酸类油漆:氨基烘干清漆、各色氨基烘干漆等.

第一部分 化学品与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工业漆

化学品英文名称:: coating 企业名称:沙洋**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县经济开发区**** 邮 编: ****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 产品用途:用于防盗门、保温杯、卷钢、汽车、五金配件等工业产品表面的涂装。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易燃,对皮肤、眼有刺激性,对水生生物有害

侵入途径: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接触加工或使用本产品对人体有危害。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燃爆危险: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二甲苯 5-20% 108-38-3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接触加工或使用本产品对人体有危害。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 立即漱口饮水,催吐,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时放出有害气体;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燃烧时会有烟雾,并产生CO、CO2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用水灭火无效。 个人防护:戴3号防毒口罩,钢盔,穿消防服。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对使用过的洗液应稀释后放入废水处理系统,对使用过的吸附物必须送环保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或处理场所。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环保部门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理。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和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劳动手套,防毒用具。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不准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5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7℃,相对湿度不超过80%。可采取顶喷水,外墙涂白,夜间通风等方法,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贮存场所应具备防雷击装置。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二甲苯【皮】100mg/m3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和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戴防毒用具。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 手 防 护:戴劳动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淋浴更衣。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 化 特 性

外观与现状:无色或有色流体,有特殊芳香味 PH值:无资料

熔点:-47.9℃ 沸点:139℃

相对密度(水=1):0.86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3.66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25℃ 引燃温度:525℃

爆炸上限(%):7.0 爆炸上限(%):1.1 溶解性:可与X-4氨基漆稀释剂等混溶。

主要用途:用于轻工产品、机电仪器仪表、玩具等金属表面,作为装饰性保护涂层。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氧化剂、酸类、碱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不能发生 相溶性:不溶于水

分解产物:燃烧时会有烟雾,并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5000mg/kg(大鼠径口);14100 mg/kg(兔经皮)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发作。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刺激性:家兔经皮下放性刺激试验:10μg(24小时),重度刺激。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o): 3000mg/m3,24小时(孕7-14天用药),对胚泡植入前的死亡率、胎鼠肌肉骨髓形态有影响,有胚胎毒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其环境污染行为主要体现在饮用水和大气中,残留和蓄积并不严重,在环境中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但这种过程的速度比挥发过程的速度低得多,挥发到大气中的二甲苯可能被光解。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送环保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所,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废物贮存、废弃处置应参阅国家和地方环保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3646 UN编号:1307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Ⅲ

包装方法:金属桶(罐)或外装纸箱。 运输注意事项: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破损。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列入2828(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将该物质划分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2015年5月1日

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标准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M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06~GB20602—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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