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最新

2023-05-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最新

最新星级酒店前厅员工详细奖惩制度

星级酒店前厅员工奖惩制度详细规定

制度是什么??企业酒店管理只有制度才可以管得住人,才可以有纪律,才可以出效益。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条例部分

惩罚部分:

1、提前15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超过5分钟罚款10元。

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

4、 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

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看报纸,接打私人电话,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

6、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100元,影响到经济损失由本人来承担。

7、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罚款10元。

9、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 ,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

11、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罚款30元。

12、在工作中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

13、与客人及酒店领导相遇不大招呼者,罚款5元。

14、上班不戴公号牌者,罚款5元。

15、对所在部门卫生不负责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

16、无故不参加学习,会议,培训者,罚款10元。

17、非上班时间不准到酒店楼层或客人房间(非特殊事故或公事)没违反一次罚款5元至10元。

18、偷窃酒店或客人物品者罚款50元至1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9、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罚款10元至50元。

21、严禁向客人索取小费,违反者罚款50元至100元。

22、严禁乘坐酒店客用电梯,违法者罚款5元至10元。

23、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24、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 轻),每次扣5元。

25、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26、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27、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28、私用或送给他人饭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饭店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29、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并作旷工处理。 30、发表影响员工团结言论或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31、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没有按正常渠道申诉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者,每次扣30元。

32、在班期间所负责的区域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32、服务员在客房内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3、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34、上班时间未打卡者扣发30元,并且当月的全勤奖也没有,下班时间未打卡者扣发5元。打卡时间限制在离上班时间的30分钟内有效。

35、上班时间上网玩QQ者一次扣发10元,玩单机游戏者一次扣发20元。

36、严禁用前台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发现罚款5元一次,公事除外。 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加奖励5元,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20元;

2、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3、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20元;

4、对拾金不昧者给予奖励5元至100元。

5、对勇于与酒店违法,犯罪歹徒斗争者,给予奖励10元至100元。

6、对部门节约经费有一定程度者给予奖励5元至20元。

7、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10元至100元。

二、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现金处罚与扣分同时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或领班与当事人在罚款、扣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2、受到表扬奖励时,现金奖励与加分同时进行,由主管或领班与当事人在奖励、加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奖励。

三、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先“服务之星”日常行为规范类的考核依据。

第2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武汉****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日常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各类劳务人员、兼职人员,以及各风味食堂特色档口自聘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员工奖惩管理由公司综合办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 奖励办法

第四条 员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通报表扬、记功、加薪。 第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予以通报表扬:

(一) 主动克服困难,服从工作安排,完成突击任务或重要工作者。

(二)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甲方或顾客书面点名表扬者。

(三) 拾金不昧(2000元以下)者。

(四) 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实践取得成效者。

(五)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任劳任怨,被公认为楷模者。

(六) 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七) 发现职责外的危机,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者。

(八) 受公司派遣或许可参加各种评比、竞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九) 为公司做出贡献或争得荣誉,应当予以通报表扬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予以记功:

(一) 一年内,因服务优异,受到甲方或顾客书面点名表扬达到2次者。

(二)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显著经济或管理效益者。

(三) 及时妥当处理各种突发和应急事件,避免遭受重大损失者。

(四) 因见义勇为,避免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失,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

(五) 受公司派遣或许可参加省市级别单位组织的各种评比、竞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六) 拾金不昧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者。

(七) 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或争得重大荣誉,应当予以记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予以加薪奖励:

(一) 一年内,因服务优异,受到甲方或顾客书面点名表扬达到3次者。

(二) 长期工作表现突出,因精湛的业务能力获得各方高度认可者。

(三) 积极采取增收节支措施,对成本控制作出突出贡献者。

(四) 遇到突发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挽救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者。

(五) 受公司派遣或许可参加国家级的各种评比、竞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六) 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或争得重大荣誉,应当予以加薪的情形。 第八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通报表扬、记功和加薪:由所在单位(含职能部门和经营食堂,下同)负责人提出,综合办调查核实,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 奖励标准:

(一) 通报表扬:综合办行文通报,并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二) 记功:综合办行文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三) 加薪:综合办行文通报,自当月起按薪酬体系上调薪酬标准。

第三章 处分办法

第十条 公司本着以“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的员工,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违纪情形及纪律处分种类:

(一) 违纪情形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

(二)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职(仅适用于担任管理职务者)、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轻微违纪行为:

(一) 上班迟到或早退者。

(二) 不按规定记录考勤者。

(三)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者。

(四) 违反员工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日常用语规范者。

(五) 将非须随身携带的私人物品带入办公、营业场所;在办公、营业场所处理私人事务;做其他与工作无关、或干扰他人,影响岗位形象的事情者。

(六) 在办公或营业场所扎堆聊天、大声喧哗、嬉戏追逐、唱歌、吹口哨、吃零食等。

(七) 在岗精神萎靡不振或工作散漫者。

(八) 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九) 非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工作场所者。

(十) 违反员工就餐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十一)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十二) 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公务车辆情节轻微者。

(十三) 不配合或者敷衍公司各类检查者。

(十四) 不按规定使用更衣柜或私配钥匙及擅自加锁者。

(十五) 下班后无故在办公或营业场所逗留者。 (十六) 工作时间内私带亲友进入办公或经营区域者。 (十七) 工作中不与同事合作,影响团结者。 (十八)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破坏环境者。

(十九) 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或者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400元以下,下同)或不良影响者。

(二十) 因工作疏忽损坏公司、甲方、他人财物,经济损失500元以内者。

(二十一) 与以上情形相近或相似的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行为:

(一) 迟到、早退达到2次者。

(二) 旷工半天者(含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岗;假满未经续假批准而不到岗;不服从工作安排到达指定工作处所;串岗;未签到或未签离等脱岗行为)。

(三) 请人或为他人代为签到、签离、考勤或无正当理由2次及以上不按规定记录考勤者。

(四) 因不按规范服务怠慢客人、对顾客不礼貌、隐瞒顾客意见、不解决顾客的合理要求或向顾客索要财物等行为,引起顾客不满或投诉者。

(五) 窥视、传播他人隐私者。

(六) 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或不完成领导指派工作,影响服务质量、工

作质量或进度者。

(七) 顶撞上级者。

(八) 故意消极怠工者。

(九) 因失误、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下同)或其他不良后果者。

(十) 领导不力或管理不严,导致下属工作涣散,影响工作质量者。

(十一) 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或者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安全隐患或其他不利后果者。

(十二) 利用工作之便或与他人串通,谋求私利100元以内者。

(十三) 因过失损坏公司、甲方、他人财物,经济损失500元及以上者。

(十四) 包庇纵容违纪员工,造成不良影响或不利后果者。

(十五) 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有跑帐、漏帐、帐目不符等造成经济损失或财务管理混乱者。

(十六) 发现异常、危险或违法犯罪情况,不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者。 (十七) 拒绝公司组织的各类检查的。

(十八) 对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或回复的。

(十九) 酒后上岗,在工作时间、工作餐时间、员工宿舍内饮酒者(因公应酬除外)。

(二十) 私带亲友留宿员工宿舍者。

(二十一) 擅入禁区重地者(机房、监控室、仓库、档案室、财务室、收银岗位等)。

(二十二) 未经许可擅自换班、调休者。

(二十三) 未经许可私自配置公司办公、营业场所钥匙者。 (二十四) 涂改或破坏通告、通知或其它公示资料者。 (二十五) 未经允许私用公司机车、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二十六)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材料达2次者。 (二十七) 调岗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者。

(二十八) 擅用公司厨具、炊具或原料煮食以自用者。

(二十九) 在公司办公、营业场所、员工宿舍内与同事发生争执或语言冲突者。

(三十) 拾到失物不立即(12小时内)上交者。

(三十一) 收受客人所赠之金钱或礼物而不立即(12小时内)上交者。 (三十二) 非因工作需要,私自与顾客交往,影响公司声誉者。 (三十三) 遗失或浪费属于公司、甲方、顾客之财物者。 (三十四) 违反节能减排政策,造成浪费或污染环境者。 (三十五) 累计有2次轻微违纪行为者。

(三十六) 与以上情形相近或相似的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较重违纪行为:

(一) 旷工达到1天者。

(二) 管理不善,造成员工考勤记录损坏、遗失、涂改者,或4次及以上不按规定记录考勤者。

(三) 对待客人态度粗暴得罪客人,或者与客人发生语言冲突者。

(四) 因失误、失职、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800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达1500元,下同)、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不利后果者。

(五) 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或者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者。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调配、指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严重后果或其他不良影响者。

(七) 顶撞上级,与上级发生争执或语言冲突者。

(八) 无理阻挠、干扰公司组织的各类检查,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或造成检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者。

(九) 对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期限整改或回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者。

(十) 对发生在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客人重大投诉、服务质量事故、员工较重和严重违纪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等重大事件,隐瞒不报者;公司授权人员进行相关调查时,不予配合、进行干扰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

(十一) 工作态度恶劣者。

(十二)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100-500元之间者。

(十三)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公司、甲方、他人财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十四) 违反公司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涉及安全管理制度者。

(十五) 遇重大突发事故、紧急事故,不及时报告、不遵从指示行事者。 (十六) 擅入禁区重地(机房、监控室、仓库、档案室、财务室、收银岗位等),经劝阻不离开或屡次(3次及以上)不改者。

(十七) 不经报批,擅自变更产品质量、分量、售价标准者。

(十八) 未经规定程序,擅自购置、报废、处理公司资产、设备或其他物资者。

(十九) 擅自挪移或动用消防设备或其他设备者。

(二十) 私用公司机车或其他设施设备,屡次(3次及以上)不改者。 (二十一) 在公司办公、营业场所下棋、打牌、睡觉,以及有其他严重影响工作或公司形象行为者。

(二十二) 在员工宿舍内留宿异性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十三)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以发泄私愤或攻击公司及员工者。 (二十四) 公开讨论或私下议论本人薪酬,打听其他员工薪酬者(上级需要了解下级员工的薪酬,应通过综合办查询)。

(二十五) 侮辱、谩骂同事,或在公司办公、营业场所与同事斗殴者。 (二十六) 私藏或传看反动、色情淫秽物品者。 (二十七) 在公司内散布谣言者。

(二十八) 对公司、甲方、他人之财物有遗失、破坏或损毁之情况知而不报,或协助调查时捏造事实者。

(二十九) 累计有2次一般违纪行为者。

(三十) 与以上情形相近或相似的其他较重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一) 连续旷工达到2天或1年内累计达到3次者。

(二) 不按规定记录考勤达到5次者。

(三) 敲诈、索贿、侮辱或辱骂顾客,或与客人发生斗殴者。

(四) 因失误、失职、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达2000元,下同)。

(五) 不服从工作调配、指挥,无理取闹,或纠缠、辱骂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采取报复他人的行为者。

(六) 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或者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不利后果者。

(七)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达500元以上者。

(八) 侵占或挪用公司财物者。

(九) 故意损坏公司、甲方、他人财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十) 偷窃公物或他人物品,或私藏顾客遗忘的物品者。

(十一) 伪造文件,私刻公章、涂改原始凭证、帐单或单据等行为者。

(十二) 故意损毁或对外泄漏公司机密文件、资料、数据者。

(十三) 违反公司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涉及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不利后果者。

(十四)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身体受到较大伤害者。

(十五) 请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或者未经公司批准在外从事与公司同类经营的兼职者。

(十六) 酒后驾车,或违反交通法规及公司车辆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恶劣影响者。

(十七) 在公司内煽动罢工、聚众结集,带头闹事、有意制造事端、惹起骚乱者。

(十八) 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

(十九) 夹私愤威胁、恐吓同事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工作或生活者。 (二十) 有触犯法律,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对公

司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者。

(二十一) 累计有2次较重违纪行为者。

(二十二) 与以上情形相近或相似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凡因违纪行为,损坏财物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本办法处以相应纪律处分外,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凡犯有违纪行为,均应予以纪律处分,并辅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一) 轻微违纪:处以警告(包含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可予以100-200元罚款。

(二) 一般违纪:处以通报批评、记过处分;可予以200-300元罚款。

(三) 较重违纪:处以记过、降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可予以300-500元罚款。

(四) 严重违纪:处以记过、降职、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可予以500-800元罚款。

(五) 罚款金额由综合办以违纪申辩单或处分决定为依据,在核发违纪员工当月薪酬时予以扣罚;档口从业人员的罚金,由财务部以违纪申辩单或处分决定为依据,在核发违纪档口当月营业款项时予以扣罚。

(六) 在对违纪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时,应当综合考虑违纪事实和员工对待违纪行为的态度。态度端正,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改正意愿强烈的,可酌情减轻、免除处分;态度恶劣或者拒不认错的,应当加重处分。

第十八条 凡被处以纪律处分的,在一定时期内的再处理:

(一) 被处以书面警告处分的,在3个月内未被再次处分,原处分自动

取消;3个月内被再次处以书面警告处分的,可合并作通报批评处分。

(二) 被处以通报批评处分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发文通报,在6个月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和各类晋级/晋职评审;在6个月内未再被处以通报批评处分的,原处分自动取消;在6个月内再次被处以通报批评处分的,可合并作记过处分。

(三) 被处以记过处分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发文通报,在6个月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和各类晋级/晋职评审;在6个月内未再被处以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原处分自动取消;在6个月内再次被处以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可合并作降职或留用察看处分。

(四) 被处以降职处分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发文通报,在1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和各类晋级/晋职评审。1年内未再被处以记过、降职处分的,原处分自动取消,但仍在降职后的岗位上工作;在1年内再次被处以记过、降职处分的,可合并作留用察看处分,岗位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违纪员工必须服从。

(五) 被处以留用察看处分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发文通报。在1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和晋级/晋职评审。留用察看期为1年,留用察看期满前10天内,由综合办组织对被处分人察看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已改正错误的,取消留用处分决定;仍未改正错误者,解除劳动关系。

(六) 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凡严重违纪者,均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予以任何补偿。

第十九条 处分权限及程序:

(一) 警告处分:由所在单位或综合办负责人直接批准。程序为:根据违纪事实,下达违纪申辩单,交由违纪员工填写申辩意见并签字后,交至综合办存档。

(二) 通报批评、记过、降职、留用察看处分:由综合办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程序为:由所在单位拟定员工违纪情况报告,签发违纪申辩单,交由违纪员工填写申辩意见并签字后,报送综合办,综合办核实确认后,拟定处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 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由综合办核实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程序为:由所在部门拟定员工违纪情况报告,下达违纪申辩单,交由违纪员工填写申辩意见并签字后,报送综合办,综合办核实确认后,拟定处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综合办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 凡违纪员工拒绝在违纪申辩单上签字或签署申辩意见,由违纪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直接上级、或其他知情员工3人以上(含本数)共同签字证明或确认违纪事实的,作为处分的事实依据。

(五) 凡涉及到中基层管理人员违纪的,由综合办拟定违纪情况报告及处分意见,书面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处分意见,综合办办理处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

准。内容与公司制定的其他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经由职工代表会议审议,并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武汉华大餐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3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东莞市濠亮实业有限公司版次:0/A制作部门:人事行政部制作日期:2010-07-20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活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的道德素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与遵纪

守法之精神,使各级员工奖惩行为办理有所遵循,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公司员工奖惩是指员工在公司个人行为表现优劣时,公司视表现成绩或违纪程度对其给予行政奖

励或行政处罚(包括精神激励)。在行政奖励上分为嘉奖,记小功,大功。在行政处罚上采用警告,记小过,大过,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奖励部分:员工奖励分为三种,即嘉奖,小功,大功。同时给予通报表扬,晋升,授予优秀员工、先进个人等精神奖励。员工奖励除给予绩效加分外,另设奖金。绩效加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

(一)、嘉奖:每嘉奖1次,给予绩效加1分,奖励RMB50元,最高加绩效分2分,奖励RMB1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能及时完成各项专案工作任务的;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案改善各项管理措施的;

3、拾金不昧,价值达100元以上的;

4、在社会上言行表现良好,经公务机关,媒体披露或感谢人信件证实的;

5、品德良好、技术超群、克尽职守足为同仁表率且有具体事迹者;

6、代表公司参加对外竞赛,获取优良名次的;

7、积极维护公司声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8、忍受较为困难,肮脏难受之工作足为楷模者;

9、节约意识强,避免资源浪费有显著成绩者;

10、及时制止公司内部恶性斗殴事件的发生或发展;

11、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12、有其它嘉奖事迹,足以成为其他员工效法的依事实情况评定;

(二) 小功:每记小功一次,给予绩效加2分,奖励RMB100元,最高加绩效分6分,奖励RMB3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对生产技术提出改进提案,经采用实施卓有成效的;

2、检举违规或舞弊等危害团体利益,使公司能设法防止或免受损失的;

3、发现职责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节约物料及对废料利用有成效者;

5、发现意外事故,能及时汇报或及时终止,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三)、 大功。每记大功一次,给予绩效加6分,奖励RMB300元,最高加绩效分60分,奖励30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重大意外事件,能尽力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避免遭受损失的;

2、杰出之发明与贡献,足以节省成本及创造利润在3000元以上的;

3、其它特殊优良事迹,能成为公司全员表率的;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五条、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员工因无意或故意违反本规定,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行政处罚分四种,即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公司在给予违纪员工行政处罚的同时并连带给予绩效扣分。绩效扣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违纪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 警告: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警告或批评,警告每次扣除绩效1分

(相当于扣款10元),当月警告两次给予记小过处分。

1、未到用餐时间提前用餐、未排队用餐、餐后未清理桌面饭菜渣或扔在地下、将饭菜未食完倒掉浪费的;

Page 1 of 4

2、在宿舍通道赤身露背的;

3、宿舍内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未尽责或外宿未经申请私自回厂住宿的;

4、在工作场所、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

5、未经允许私自开启餐厅电视或乱调频道的;

6、厂区骑车(单车/摩托车)或未按规定停放的;

7、工作时间脱岗、串岗、嬉闹、电话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的;

8、公司早会、公司集会、授课、开会迟到的;

9、讲话不文明或未按公司电话礼貌用语接听电话的;

10、违反写字楼门禁进出规定或厂区大门门禁进出规定的;

11、上岗前饮酒影响工作,情节轻微的;

12、未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已自行离厂的;

13、利用饮水机洗涤物品、洗手的;

14、带食物到工作场所食用的;

15、下班后,未将办公台或工作区物品摆放整齐的;

16、参加各种活动、会议或领工资未按规定排队的;

17、上班期间私自回宿舍者;

18、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不服从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情节轻微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9、将厂证借给他人佩戴或佩戴他人厂证或在厂区未佩戴厂证或厂证遗失进出大门未在保安室登记的;

20、违反公司进出规定,拒绝接受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劝阻者;

21、非放行时间外出无外出放行单或外出携带个人物品无放行单强行带出的;

22、文件、单据、技术资料失效作废未依作废规定处理的;

23、下班铃响前提前关机,提前下班等候刷卡者;

24、私自在宿舍内安装电源的;

25、卫生责任区内混乱

26、使用水、电、气后不关闭或上下班未按规定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电器设备的;

27、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故意污损墙面清洁的;

28、蓄意破坏卫生设备,故意将杂物、垃圾丢入洗手间下水道的;

29、工作经常出错,教育未能改进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30、因工作需要调动其工作岗位未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31、站在手拉叉车上滑行的;

32、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的;

33、拒不参加培训学习者;

34、上班穿拖鞋,短裤,打赤膊者;

35、个人使用之公用工具或借用公司各种工器具损坏或遗失的(物品价格50元以上者按市场价格赔偿);

36、其它违纪事项足以依照警告处分的;

(二)、 小过: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记小过处分,并予绩效扣分,小过每次扣除绩效5分(相当于扣款50元),当月小过两次给予记大过处分。

1、浪费原材料,毁损机器、工具、用具等情节轻微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2、在宿舍内喝酒及赌博情节较轻微的(严重者除名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将生产现场各种物料带到宿舍的(严重者除名外理);

4、在禁烟区吸烟,违反公司吸烟区规定的(严重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5、上班打瞌睡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6、未尽职责,消极怠工情节轻微者;

7、在厂内外不注意个人品行,在社会上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处理);

8、在公司与人发生争吵或向他人施行暴力或恶意攻击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处理);

9、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明知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0、上班中途离岗出厂或回宿舍睡觉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1、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2、管理人员未按程序作业,滥用职权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3、打向或泄露公司技术、工资资料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成绩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5、上岗前饮酒影响工作,情节严重的 ;

16、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17、受到处分或对他人有意见时摔打设备、产品和不完成工作任务者;

18、其它违纪事项足以依照小过处分的;

(三)、大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记大过处分或降职处理并予扣绩效分,大过每次扣除绩效10分(相当于扣款100元),当月大过两次给予除名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或作业标准、流程,导致生产错误造成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的;

3、拒绝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挥监督,经教育不改进的;

4、违反国家、公司安全作业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5、在宿舍用电器煮食物、烧热水的(严重除名处理);

6、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占用安全通道或破坏消防器材的(严重除名处理);

7、担保使用假证件的人员入厂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8、发现违规人中有重大违规事实知情不报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9、入厂时使用假证件者(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驾驶证、其它特殊技能等证件),(严重者除名处理);

10、厂外不注意个人品行,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1、对他人进行恐吓、威胁、辱骂情节轻微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2、在禁火危险区吸烟或使用明火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3、未经批准私自带人进入厂区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4、非公务到异性宿舍、浴室、洗手间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5、未经厂方批准,在厂区派发刊物,传单,图画或张贴标认,以破坏劳资感情或煽动怠工者(情节来得除名

处理);

16、聚众要挟破坏厂规或生产拖慢生产进度,经查属实者;

17、集团宿舍男女混住,有伤风化者;(严重者除名处理);

18、其他违纪事项足以依照大过处分的;

(四)、除名:对于以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之职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予绩效扣分20分(相当于罚款200元)。

1、利用职权以公谋私、贪污或在外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和兼作其它厂商之事务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2、私自携带公司公文资料等物品及他人物品出厂的;

3、为达晋升目的,有请客、送礼、行贿等行为严重的;

4、相关干部在人员晋升中接受他人行贿、收受贿赂的;

5、工作不负责任,故意生产报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6、私自操作机械设备,因而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报废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7、携带枪支、刀械、毒品及一切违法乱纪物品等进入厂区或行凶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8、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接受管理人员规劝及纠正,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恐吓、威胁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9、挑拔劳资双方关系,非法煸动员工怠工罢工者;

10、伪造公文的(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遇重大事故,伺机逃避或事后做不实记录并转嫁其责任者;

12、3个月迟到、早退或二者累计10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的;

13、在公司范围内有吸毒、赌博、打架、盗窃、敲诈勒索、威胁恐吓、怠工、罢工、煽动他人制造事端、酗酒

等违法犯罪、违背社会良好风俗或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14、侵占、故意毁坏、盗窃、抢劫、抢夺公司财产或将他人财物占为已有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15、怠慢、擅离职守3次以上或不完成工作任务3次以上的;

16、不服从工作安排3次以上的;

17、在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收受回扣或有利用公司条件谋取个人非正当利益行为;

18、忽视安全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引发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或管理失职,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使公司的财产或员工生命健康处于危险状态的;

19、故意或过失泄露或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公司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的;

20、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录用后跟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与公司相竞争业务的;

21、故意严重过失损害公司声誉的;

2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记大过3次以上或造成公司损失或取得不正当利益1000元(含)以上的;

23、采用以下行为为欺诈行为致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因此造成个人损失的公司概不负责;

(1)提供虚假身份证及其它身份资料的;

(2)提供虚假工作履历的;

(3)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成绩单的;

(4)提供虚假离职证明;

(5)其它致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愿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2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的;

25、其它严重违规事项及有违良好风俗的。

第四章奖惩说明

第六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

反纪律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引导,培训为主,行政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七条各项违纪处分视当事人违规轻重和态度酌情处理,对严重过失当事人在进行规劝处理时态度恶劣的

可从重处罚。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处分时,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八条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制定纪律处分规则是为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保障公司的正常运

转。惩罚对象是违反以上行为准则但不局限与此,所有违背公司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本 规定制裁。

第九条凡因没有按照操作流程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了按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及绩效扣分外,还应按损失的

大小予以赔偿(损坏物品价值以公证金额为准),赔偿金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原则上不要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的20%,如当月按20%扣除后仍不够扣,则可以分月扣除;如果在扣款期间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酌情减少。

第十条绩效分数为绩效考评的重要项目,涉及各人员的绩效奖金,也是务晋升考核之重要项目。

第五章奖惩流程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符合以上奖惩规定者,由相关部门执行人员给予提报奖惩事由,填写《奖惩单》,经部门

最高负责人审批后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

部门提报奖励员工,经人事行政部审查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部门提报惩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或见证人),允许受处分者进行申

辩,慎重决定,记大过处分者需经人事行政部审查上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二条奖惩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人事部存档,第二联部门公布。重大奖惩人事行政部届时全厂通告。

第六章生效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08月01日起生效,之前与之有关的规定同时作废,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

第4篇:员工奖惩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勒令辞职(视为以实际行动提出自动离职)四种。

3、奖惩权责

3.1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长签发奖罚决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对部长以上的,直接由总经理签发奖罚决定。

3.2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决定。

3.3奖罚决定生效后,须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册并由关系人签字认可,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并在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其本人家属和下一家单位。

4、奖励标准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5、处罚标准

5.1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60%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50%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40%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辞职。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6、奖罚金额:

6.1员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10%奖励,小功按15%奖励,大功按20奖励;

6.2每警告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5%处罚,小过按10%处罚,大过按15%处罚,勒令辞职按20%处罚,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7、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5篇:商场员工奖惩规定

商场专卖店员工奖罚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运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商场专卖店员工。

三、内容:

惩罚:

1、每日检查,各店卫生不达标,着装不至位,饰口摆放不整齐,展厅形象不到位的,店员罚款10元/次,店长罚款20元/次。

2、每日检查,各店单据(包括收据,送货单、盘点表、考勤表、每日收款报告、月销售报表等)填写潦草、不规范的,店员处以5元/次罚款,店长处以10元/次罚款。

3、销售合同单出错的,责任人罚款20元,直属上级监管不到位罚款50元。

4、上班口气清新,女员工要求化淡妆,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化妆补贴,继续违规者处以20元/次罚款;男士不得留长发、胡渣,面部清洁,工作服干净整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5、销售过程中,折扣过低或送货地点超出市区范围而未加收运费的,示经品牌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作主的,罚款100元。

6、传真单据不及时,交接不及时或漏传单据的,罚款50元/次。

7、上班时间私聊电话,罚款50元,情况严重的(煲私人电话粥等),由其支付当月店内的电话费。

8、不得在专卖店中大声喧哗、吵闹,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否则罚款20元/次。

9、上班时间销售人员手机开为振动,不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坐货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1、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一天工资)。

12、不能与客户有语言性质和肢体冲突,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

13、店员不能对店长安排的工作置之不理,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4、工作其间,同事间应互相帮助,不得相互诋毁,谩骂等行为,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视情节严得者公司给予开除。

15、上班时间不得因其它事情对客户视而不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6、所有员工不得将公司产品款式、销售情况、利润等公司相关信息外泄,如发生此类事件视情况而定,给予50-300元/次罚款,视情况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

17、店员与店长要互相监督,不得有包庇,否则给予20元/次罚款。

18、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内不认真学业习,没有销售业绩,业务知识不熟悉,各种表现均不积极的,给予辞退。

19、周六,周日不得请假,请假一天则扣除两天工资。

20、公司要求上交的各项数据及报表应及时上报,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21、展厅内的货品人为损坏,按实际情况罚款50元—100元。

22、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利益的,公司给予开除。

23、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煸动闹事的,公司给予开除。

24、偷盗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公司给予开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5、匿藏客人遗忘物品的,公司给予开除。

26、造谣、拉帮接派的,公司给予开除。

奖励:

1、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如表现及销售业绩良好(独立开单较多),个人业绩完成个人基数80%以上(含80%),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2、个人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必须完成基本任务),公司给予500元奖励。

3、对于比较难处理的样品或者损坏变形的货品以及比较难处理的库存货品,在经理同意的价格范围内,将其销售出去,除公司本有的佣金外,根据折扣高低,额外奖励100元—300元。 4. 每月个人讲客达25人以上(讲客20分钟以上,并留下电话号为有效客户),公司奖励100元.

第6篇: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第 1 页 共 25 页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三)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2000元,带薪休假三天,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本月累计下月执行有

第 2 页 共 25 页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第 3 页 共 25 页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第 4 页 共 25 页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5、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采用瞒骗手段蒙混过关的员工,一经查出,除正常扣除相应请假工资外,另处罚50元/

第 5 页 共 25 页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3、未按期限完成重要工作,衔接沟通不畅或因严重缺乏责任心,工作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第 6 页 共 25 页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 7 页 共 25 页

岗位奖惩实施细则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

)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

)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

)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

)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

)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

)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

)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

)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

)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

第 8 页 共 25 页

处罚( )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 )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 )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 )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 )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 )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 )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的,处罚( )元/次。

4、未能协助相关部门、协调运输司机与车辆及时完成运输、装卸等工作任务,处罚( )元/次。

5、不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运输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处罚( )元/次。

第 9 页 共 25 页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 )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 )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 )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 )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 )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 )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 )元/次。

2、对不能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的,处罚( )元/次。

3、对工作不主动认真,责任心不强,没有较高的警惕性。出车时不能确保安全、准时、做不到节能降耗的,处罚( )元/次。

4、对不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疲劳驾驶的,处罚( )元/次。

5、不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处罚( )

第 10 页 共 25 页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 )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 )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 )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 )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 )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 )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 )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 )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 )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 )元/次。

第 11 页 共 25 页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 )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 )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 )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 )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 )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 )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 )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 )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 )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 )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 )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第 12 页 共 25 页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 )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 )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 )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 )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 )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 )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 )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 )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 )元/次。

10、对公司档案未能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分部门、按类别创立档案造册建档框架结构,规范、专业地运作公司所有档案信息的录入、调

第 13 页 共 25 页

取工作的,处罚( )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 )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 )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 )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 )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 )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 )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 )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

第 14 页 共 25 页

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第

一、用户至上思想,未能树立和维护好企业形象,处罚( )元/次。

8、不能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处罚( )元/次。

9、未能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有序,不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处罚( )元/次。

10、未能及时完成部门主任交代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八、保卫人员

1、应进行登记的车辆进入场区未登记,发现一次处罚(

)元。

2、交接时当班卫生区域不合格、物品摆放不整齐者,发现一次处罚(

)元。

3、因失职或因自身造成公司物品损坏者,发现一次处罚(

)元。

4、车辆检斤报错车号,发现一次处罚(

)元。

5、在工作中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处罚(

)元。

6、在工作中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放货车,发现一次处罚(

)元。

7、当班更夫要每小时对货场区巡视一次,未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处罚(

)元。

8、巡视时间睡岗,发现一次处罚(

)元。

9、南北门上班时间要保持半关闭状态,(只留一人通行空隙),晚上下班必须关闭大门,如未按此执行发现一次处罚(

)元。

10、领导分配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者发现一次处罚(

)元。

第 15 页 共 25 页

11、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奖励。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不能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不能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处罚( )元/次。

3、工作不主动认真,责任心不强,没有较高的警惕性。出车时不能确保安全、准时、做不到节能降耗,处罚( )元/次。

4、疲劳驾驶处罚( )元/次。

5、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处罚( )元/次。

7、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 )元/次。

8、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 )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 )元/次。

10、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 )元/次。

第 16 页 共 25 页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 )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 )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 )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 )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 )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 )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 )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 )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 )元/次。

第 17 页 共 25 页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 )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 )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 )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 )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 )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 )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 )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 )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 )元/次。

第 18 页 共 25 页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 )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 ) 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第

一、用户至上思想,损坏企业形象;处罚( )元/次。

3、未能掌握消费者的心理和市场动机,不能积极主动配合客户做好服务工作;处罚( )元/次。

4、经营户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未能追踪落实直至妥善解决;处罚( )元/次。

5、未能建立健全煤炭经营户的经营档案,对经营户的经营状况掌握不全面;处罚( )元/次。

6、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 )元/次。

7、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 )元/次。

8、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 19 页 共 25 页

处罚( )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第

一、用户至上思想,损坏企业形象;处罚( )元/次。

3、未能掌握消费者的心理和市场动机,不能积极主动配合客户做好服务工作;处罚( )元/次。

4、经营户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未追踪落实、妥善解决;处罚( )元/次。

5、未能建立健全煤炭经营户的经营档案,经营户的经营状况掌握不全面;处罚( )元/次。

6、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六、质量监察员

1、 没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 未能协助部门负责人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予以稽核;处罚( )元/次。

3、 未能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管,对公司不负责;处罚( )元/次。

4、 未能协助部门负责人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处罚( )元/次。

第 20 页 共 25 页

5、 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 )元/次。

6、 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 )元/次。

7、 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 )元/次。

8、 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 )元/次。

9、 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 )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 )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 )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 )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第 21 页 共 25 页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 )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 )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 )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 )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 )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 )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 )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 )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 )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 )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十

九、保洁

第 22 页 共 25 页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 )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 )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 )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 )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 )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 )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 )元/次。 二

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 )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 )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 )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 )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 )元/次。

第 23 页 共 25 页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 )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二十

一、信息专员

1、 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 )元/次。

2、 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 )元/次。

3、 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 )元/次。

4、 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元/次。 二十

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 )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 )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 )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 )元/次。

5、未协同总经理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以及煤炭用户入住后

第 24 页 共 25 页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 )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 )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 )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 第 25 页 共 25 页

)元/次。

上一篇:碧桂园企业文化建设下一篇:祝考研成功的祝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