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林政工作总结

2022-04-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回首每一天的周而复始,你是否在工作的过程中,获得了宝贵的成长经验?工作作为我们的立身之本,工作是见证我们成长的标志,为自己写一份独有的工作报告吧。让我们在回首自己忙碌岁月的同时,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寻找出更好的工作方式,成为更好的自己。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林业局林政工作总结2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林业局林政工作总结1

20*年上半年,区林政管理稽查站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了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围绕“强化生态、提升产业、帮村建设、助农增收”的林业发展思路,按照林政管理稽查站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将工作分成2个外业小组负责对各自分配的责任乡镇进行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专门聘请了一位人员进行林权证打证工作,花大力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3乡镇。

此外21个试点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所有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的开展工作,尽最大能力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征占用林地监督管理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和规范征占用林地行为,今年截止目前已经办理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起。办案过程严格按照执法制度执行,对违法征占用的林地用gps卫星测图定位,界定其位置和范围,并制成电子地图,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批文,建立电子档案,纳入微机管理,进一步提高林地管理水平,同时做好征占用林地管理的前期工作。

3、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工作需要,20*年我们将在岗工作人员分成外勤人员和内勤人员,因事设岗,因岗设人,重新设置会计和出纳,明确各自工作,实行分工负责,要求大家认真遵照执行岗位责任制,各行其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位人员的作用。年终对队员进行考核,实行奖惩制度。

3、林木采伐监督管理

一方面加强对森林、林木采伐办证、伐后监督管理,实施木材采伐现场监督,核实采伐情况,对还林实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制止违法采伐、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目前已经办理林木采伐47宗,采伐林木蓄积量3350.7立方米,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办理程序,对所有的采伐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采伐可行性分析和采伐规划,认真做好限额采伐前的采伐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将工作落实到每株树、每个农户,为加强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做最大贡献。

4、木材流通市场管理

严格遵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建立电子档案,纳入微机管理,目前已办理木材加工(经营)企业2家。

5、加强执法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

注重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是我们多年的执法经验,法律宣传到位,我们的工作就好开展。今年我站充分利用深入到基层开展林权改革工作的机会,在现场对林农面对面的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他们如何合法的出售房前屋后的杂树和樟树、如何办理林业相关合法手续、解释日常生活中的林业法规常识;此外加强对来站接受处理的违法执法人员和办理手续、咨询人员的进行相关法律的讲解,让他们心服口服的明白办事。

6.积极参与其他相关工作

作为林业局的重要执法单位,不但是林业建设的一线生产者,也是林业建设的管理者和保护者,在紧密围绕林业局党委的工作目标展开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年新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雪严重影响我区人民的工作和生活,稽查站一方面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扫雪,为我区的道路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分配小组、组织人员下乡调查林业雪灾受损情况,认真统计受损林业类型、面积、蓄积量等情况,且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恢复规划。

5月4日,*大地震牵动祖国所有人心,上下一片悲哀,在悲痛之余,稽查站工作人员组织了捐款活动,累计捐款4900余元,为救助我们的灾区奉献绵薄之力,寄托全体工作人员哀思和救助之心。

此外,4月底,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稽查站派出了三位年轻党员组成的小组参加活动,并夺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展示了我站良好的学习科学文化成果和年轻党员的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开展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只注重工作实绩,忽略了平时的业务和政治思想学习,执法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不能做到有的放矢、机动灵活地开展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1、,配合林业局全面铺开的林权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改革步伐,将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2、加大林地征占用管理,打击非法使用林地行为,立足以往成绩,对非法占用林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理和严格执法;

3、抓好木材生产、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流通;

4、继续贯彻执行森林限额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5、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学习,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提高精神面貌。抓好木材生产、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流通;

4、继续贯彻执行森林限额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5、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学习,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提高精神面貌。

林业局林政工作总结2

2013年,林业局林政股在局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上级林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关心下,根据省、市、县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通过进一步加大林政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林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了县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林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建立健全林政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我县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对当前林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并联系我县实际,我股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章制度,为我县林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林业行政执法、林木采伐和运输、木材加工厂管理、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健康发展。继续贯彻执行目标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县2013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林业生产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林木采伐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林木采伐管理是林政管理的源头,也是林政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我股严格按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的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同时不断完善伐区审核小组审批、采伐公示以及伐区监管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检查、伐后有验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和异地采伐等现象的发生。截止11月12日,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49份,限额采伐林木蓄积68043立方米,林木出材量42867立方米,采伐毛竹113.7万条。同时,我股多次抽调技术人员对全县伐区进行伐中、伐后检查,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保驾护航。

三、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林业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了更有效地加大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我局一方面加强对木材检查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执法的窗口形象,另一方面为加大对我县资源外流现象的打击力度,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在林场处设立临时木材检查站,同时对我县及临时木材检查站安装监控系统,对检查站过站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全年共检查过站车次2548车,过站原木45268立方米,各类板材48628立方米,柴炭8342吨,毛竹15630条,行政处罚100666元(其中新庄铺木材检查站260元,黄坑木材检查站97486元,河富木材检查站2920元)。

四、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领域的引导,坚决取缔资源消耗大及非法加工经营木材产品的企业,促进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县紧跟时代脉搏,根据《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股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现有的竹、木加工经营单位库存木材数量进行实地核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木材及走私木材的行为。我股将进一步加强对木材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的森林资源。

另一方面,为了大力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我县形成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我局积极引导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并配合奥达胶合板厂、富然农科有限公司、鸿伟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林产品加工经营企业顺利通过了“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审查工作。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解决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约4万人,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不断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守土有责的职责要求,严格控制林地流失、破坏和逆转。根据丹霞山“两违”整治实施方案及“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及时对丹霞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规建筑项目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决处理了一批违法用地项目。对全县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坚决制止各类蚕食林地等违法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占用林地项目,按照《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全年我县共受理征占用林地手续6宗,及时办结4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40.726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55.8736万元(其中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1宗,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8万元),尚有2宗还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坚决遏止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有效保护了我县的林地资源。

林地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对此,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完善林地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展开对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外业勘查工作,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已初见成果。

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县和谐的生态建设。

3月20日至26日是我省的“爱鸟周”,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爱鸟护鸟观鸟,共享自然之美”,围绕建设“幸福”,构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要求,积极做好野生鸟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我股为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进的宣传力度,及时会同森林分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出动50余人,对县城内、风景区及镇的主要市场、酒家、饭馆开展野生动物清查行动,收缴保护野生动物200余只(条),并及时放生。同时为了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我股加强对全县20家经营加工“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场所的监管,并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它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有效地保证了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我局开展了对本地珍贵树种红豆杉、樟树、桫罗等的保护宣传工作,严禁乱挖滥采本地珍贵树种,禁止办理挖采树种外调行为。

七、加强活力林业、和谐林业、满意林业的建设,有效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广大林农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共接访处理有关林政方面的信访案件13宗,对上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及时、满意地予以答复,并对所有信访案件采取“回头看”的回访跟踪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维护了我县林区秩序的稳定。

八、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林业系统“三打两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我县竹、木材市场的监管,密切关注并依法查处企业之间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价格串通行为,对竹、木材流通环节中出现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紧密跟踪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防止龙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价格、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大力诚信宣传,倡导诚信兴商,树立诚信典型,营造诚信受表彰、失信受惩罚的社会氛围。同时,根据我县“三打两建”的重点工作部署和目前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结合我县当前的林业形势,我股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九、及时完成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以及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七次复查工作。

为配合省林业厅做好此次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县局特成立县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股负责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的日常工作。在我股的统一协调下,共抽调全县林业技术人员100多人次,车辆40余车次,历时近2个月,圆满完成了我县共42个连清点的复查任务,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县林政股2013年的工作计划。

1、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林木采伐超强度和越界采伐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林木采伐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贯彻执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使我县在林木采伐管理中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同时加强对天然阔叶林的采伐管理,重点安排对人工林及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的采伐。

2、继续加大对竹木加工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在原有木材加工厂基础上减少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取缔一部分违法经营和消耗资源大、效益低的粗放型加工厂。

3、加大对偷运、超载等走私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县路线木材运输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长江流动木材检查站的建设,严历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木材运输超方等行为,加强县与县、省与省交界处的巡查工作。

4、集中力量查处全县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大力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意识。

5、扩大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及许可证证明》的范围。

6、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做好各镇、场竹木生产计划的分配工作,加大组织落实木材生产计划的管理。

7、加强对伐区设计人员及木材检验员队伍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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