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论文

2022-03-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新型城镇化论文(精选5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新型城镇化是结合中国特色社会的基本国情提出的特殊要求,是未来较长时期国内城乡发展建设的关键指导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有序推进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最主要的潜力所在。

第一篇:新型城镇化论文

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

摘 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变农民为市民、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以重庆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研究发现,重庆市及其各个区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不协调,从事农业生产而没有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人口也聚集在城镇造成城镇化率偏高,而绝大多数区县工业化发展又没有推动城镇化进程。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标准值法;钱纳里标准法

Research into coordinative development between new-style industrialization and new-style urbanizatio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Chongqing Overall Urban-Rural Comprehensive Matched Reform Experimental Zone

RAN Qi-xiu,ZHOU Bing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67,China)

Key words:new-style industrialization;new-style urbanization;standard value method;Chenery Standard Method

我国继2005年在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地区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又批准重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我国中西部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特大中心城市重庆设立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先行试点,突显了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心,这也是国家推动中西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进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国务院要求试验区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重庆来说,选择重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新的历史机遇。重庆是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并存的特殊地区,区位条件和资源环境条件不够优良的发展环境,迫切需要抓住统筹这条主线,改革开放,开拓创新,进行统筹城乡制度和政策的试点,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减少城乡差距,达到区域之间发展相对平衡。统筹城乡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加快重庆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并通过新型工业化进程,把重庆加快建成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从统筹城乡的角度,结合新型省际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其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进行研究的学者还不多见。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国内外学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重庆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对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行重新界定,然后对重庆市及各个区县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提出了统筹城乡过程中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本文的研究不仅可以弥补和丰富有关工业化和城镇化关系研究的文献,而且可以根据重庆各个区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基本状况,科学地把握各个区县进行城乡统筹中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和新型城镇化的要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

1.新型工业化界定

传统定义上的工业化是指机器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并达到占统治地位的过程,即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以农业占统治地位向工业占统治地位的转变。按照人均GDP可以将传统定义上的工业化为三个阶段:人均GDP在300美元以下为工业化初期;人均GDP在800美元到3 000美元之间为工业化中期;人均GDP在3 000美元以上为后工业化三个阶段。按此标准我国和我国的许多地区包括重庆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传统定义上的工业化它强调生产的物质技术结构的变化以及通过发展工业实现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变。从量的扩张上看,传统定义上的工业化最明显的特征是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农业的比重不断下降。从质的变化上看,制造工业的迅速发展将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成功转换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强调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工业化的过程就是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次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人口城镇化的过程。

而新型工业化是指工业生产方式、工艺技术、生产技术逐渐渗透到农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的过程。它包括城市型工业化和农村型工业化以及城乡综合型工业化。新型工业化应该具备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是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整个人口的人均收入在增加,在此基础上社会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二是机器、电脑生产方式工具代替手工劳动;三是经济制度和文化的相应变化;四是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生产都趋向于专门化,区域与产业分工明确,各类型组织企业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细胞。按照龚唯平(2001)的观点:新型工业化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过程。包括商品化、市场化、企业制度及其组织结构、国际经济关系以及生产关系等方面的变化,表现为市场经济制度变革的过程。同时新型工业化也是文化层次上的变革过程。包括对旧传统的改造、科技进步、思想观念、社会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变化,表现为人类文明不断演进的一个不仅包括工业发展而且包括人类社会发展的十分重要的普遍性工程。

2.新型城镇化界定

对于传统城镇化的概念,国内许多学者给出不同的解释。辜胜阻(1991)认为,城镇化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口不断由农村向城镇地区集中的过程;蒙世军(1998)认为,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变化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陈锡文(2001)认为,城镇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汪光焘(2002)认为,城镇化是伴随着现代工业和信息社会、经济社会分工的细化而产生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姜爱林(2004)认为,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人口规模与地域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自然、社会历史过程。他认为,城镇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的转移和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演变;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城镇人口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经济社会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注:参见:姜爱林. 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关系研究[J]. 财贸研究,2004,(3):1-3. )。

新型城镇化是指社会生产力在市场化、信息化的基础上,在经济制度、经济结构、人口素质、人口居住等方面,由传统农村文明转变成为现代城镇文明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城市生活方式不断向农村扩散和传播的社会过程。新型城镇化它也包括社会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生活方式向多元化、社会化发展的过程。按照辜胜阻(2000)的观点,新型城镇化应该具备五个主要特征:一是城镇化的原始积累主要来自于农业;二是城镇化偏重于发展第三产业,而非发展第二产业即工业化;三是城镇化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四是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主要是推力而非拉力;五是城镇居民主要以小城镇居住为主,但是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提供服务。

3.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

城镇化(注: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城市人口规模最低标准是2000人以上,并且把20万人以下定为小城市;2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与工业化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的土壤;工业化是城镇化的经济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空间形态。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城镇化进程过快,城镇建设消耗的资源过多,投给工业的资源必然不足,工业化及经济发展就会受阻。一旦工业化进程经济发展迟缓,就难以向城镇化及城镇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相反,城镇化发展滞后,工业化缺少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支撑也难以快速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还表现在工业化进一步强化了城镇发展的各项功能。如工业化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城镇化提供了人口支撑,同时,工业化所形成的大量税收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完善城镇各项功能的主要经济来源。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的集聚效应促进了工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具体表现在城镇化通过人口和产业的聚集,加快了产业的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使得工业的生产效率成倍提高。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扩大了市场规模,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

在具体分析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时,常涉及工业化率、非农化率和城镇化率三个指标。工业化率是用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来反映,用IR表示;非农化率用非农产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来反映,用NR表示;城镇化率用市人口和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反映,用UR表示。在分析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时,有两种判断方法,一是根据工业化率、非农化率和城镇化率三个指标计算的标准值法;二是钱纳里标准法。标准值法中的标准合理值为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等于0.5 ,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等于1.2(见表1)。

如果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大于0.5 ,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大于1.2,则表明部分在工业部门或非农生产就业的劳动力没有从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聚集,工业化没有带动城镇化发展。如果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小于0.5 ,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小于1.2,则表明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也聚集在城镇,而在城镇又无就业岗位可供这些农业人口就业,就会导致无工业化基础的城镇化超前发展现象(注:参见:孔凡文、许世卫. 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关系分析与判断[J]. 调研世界,2005,(8):45-47. )。按照钱纳里标准法,人均GNP超过1 000美元时,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时,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分别应该达到48.8%和65.8%,劳动力在工业部门的就业比值在36.8%以上,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比值在87.8%。

二、重庆市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现状及互动关系分析

1.重庆市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现状

直辖之初,重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把40个区县划分为都市发达经济圈、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渝西经济走廊三大经济发展区。都市发达经济圈界于缙云山与明月山之间,长江与嘉陵江交汇处及其附近河谷地带。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 个行政区。渝西经济走廊位于成渝、渝黔、遂渝及渝合等交通干线沿线地区内,环绕都市发达经济圈的西部。包括万盛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等12 个区县(市)。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涉及三峡库区和与之具有很强相似性的武陵山区和大巴山区部分地区,位于都市发达经济圈东部。包括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9 个区县(自治县)。从这三大区域来看,2006年都市发达经济圈城镇化率为86.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渝西经济走廊城镇化率为40.9%,三峡库区经济生态区城镇化率为30.2%,后两个区域城镇化率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06年,根据新的“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又得到新的发展。“一圈”简称“一小时经济圈”,它包括潼南、大足、荣昌、铜梁、双桥、永川、璧山、合川、江津、綦江、长寿、涪陵、万盛、南川、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和巴南等23个区县,幅员总面积接近28 7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幅员总面积的35%。“两翼”是分别指以万州区和黔江区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带,它包括17个区县,幅员总面积接近53 7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幅员总面积的65%。从“一圈两翼” 来看,2006年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的城镇化率为59.7%,“两翼”的平均城镇化率为27.4%,低于全市19.3个百分点。“一小时经济圈”的城镇化率比“两翼”的城镇化率高32.3个百分点,比全市城镇化率高13个百分点。

表2为重庆市主要区县2006年的城镇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看到,重庆主要区县的城镇化率水平也呈现较大差距。2006年重庆市总体城镇化率为46.7%,其中最高的是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六个区,其城镇化率达到了100%;而最低是酉阳县和巫溪县,城镇化率仅为17.2%,区县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极为严重。

重庆城镇化率水平的提高的主要原因为小城镇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规模、范围和城镇地域不断扩大,使重庆市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人口流动速度、流动频率加快,2006年重庆市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达到了680.61万人,其中流向城镇的人口达到了90%以上,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速度的加快,也使城镇人口增加,城镇化水平提高。从表2可以看出,城镇化率较低的地方,都是属于老少边穷和交通不便的山区,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其经济发展滞后,二三产业比重过低,城市辐射能力不强,影响了城镇化的发展。

从全国来看,从1996年到2006年,全国城镇化率增长了13.4个百分点,而同期重庆市增长了17.2个百分点,增速比全国快3.8个百分点。1996年,重庆市的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到2006年,已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2000年人口普查时,全市的城镇化率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排第15位,到2006年排在第12位,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见表3)。

与最高的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比较,重庆市的城镇化率要低7.8个百分点,与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比较,重庆市的城镇化率要高6.3个百分点,与西部地区平均值相比较,重庆市的城镇化率要高出11个百分点。与西部地区各个省相比,重庆市在西部各省市中城镇化率的排位居第2位,仅次于内蒙古自治区(见表4)。

2.重庆市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分析

按照标准值法计算的重庆市及其各个区县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的指标(见表5),根据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等于0.5 ,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等于1.2为合理标准值的研判方法,从重庆整体来看,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等于0.92 ,接近或等于1,明显大于0.5 ,说明重庆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较协调,同时,一定程度上也表明部分在工业部门或非农生产就业的劳动力在农村地区,没有向城镇地区聚集,工业化还没有带动城镇化发展。但是从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等于0.55来看,其值明显小于1.2,说明在城镇存在部分农业人口,表明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也聚集(注:聚集:劳动力非农化率比较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所占比重高,理论上应该是城镇化率比较低,但是与非农化率相比,重庆市城镇化率相对偏高。对于城镇化率相对偏高解释为:在一定程度上城镇存在部分农业人口。这里聚集的劳动力不一定是实际居住的劳动力。后面聚集的含义与此相同。 )在城镇。还需要通过加快工业化进程来消化第一产业过剩的劳动力。

另外从表5也可以看出,按照标准值要求,劳动力工业化率IR/UR等于0.5左右的区县只有江北区、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其他各个区县的劳动力非农化率NR/UR均小于1.2,说明这些区县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发展也不协调,表明这些区县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也聚集在城镇,这些区县也需要通过加快工业化进程来消化第一产业过剩的劳动力。按照钱纳里标准,从表4可以看出,也只有渝中区、大渡口、江北区、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较为协调。

从上面分析可知,直辖以来,虽然重庆市工业在快速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不强,再加上前几年投资重点是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而对区域特色产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的投入相对较少,因而特色产业的生产能力得不到提高,同时由于重庆市工业的内部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以资本密集型的能源资源型产业为主导,忽视了就业吸纳率较高的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导致工业本身的就业吸纳率偏低,无法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能够大量增加灵活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数量少、素质差,这样会使西部地区农民的非农化的主要路径受阻,加剧了农民就业难的状况。其最终结果是导致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出现。

三、统筹城乡过程中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措施

(1)加快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其主要措施有: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三是加速提升装备制造业,积极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四是优先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五是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率低的基本原因是非农产业的就业比重低。由于非农产业的就业比重较低,限制了城镇化率的上升。我国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低是由于服务业发展滞后,制约了非农就业的增长及其比重的上升。服务业的比重远远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是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的结构性问题,也是导致城镇化与工业化不协调的主要原因。与传统工业化相比,以工业和以工业生产方式、工艺技术、生产技术渗透的服务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化具有较高的就业弹性,并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强对整个就业的带动效应,同时从“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动的趋势看,传统工业吸引就业的空间已经较小,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快速上升应主要依靠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的迅速扩张来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因此,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主要措施。

(2)建立统筹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待遇的平等化。目前在农民工待遇问题上,农民工承受着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不公待遇。一方面表现为城市取而不予,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镇市民所有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企业用而不养,农民工在劳保、工资、社保、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受到亏待。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积极推进农民工企业待遇和社会待遇的平等化,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统筹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推进农民工待遇的平等化。

(3)加强职业教育。从时间先后顺序上来讲,老一代农民工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素质的退化,有所谓农民工40岁现象,他们接受的正规化教育程度比较低,就业过程中,企业往往努力压低雇佣成本,极少对农民工进行在职培训,人力资本的积累极其缓慢,因此,除了体力之外他们就没有任何其他资本可以交换,随着年龄的增加,老一代农民工的青春逐渐折耗,素质不断退化。新生代农民工或称第二代农民工与改革开放同龄,年龄一般在18~30岁之间,他们大多没有务农经历,也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其流动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已由谋求生存向更高的追求平等和追求现代生活转变。但是,他们素质也相对不高,迫切需要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以适应新型工业化的需要(注:参见:辜胜阻,易善策,郑凌云. 基于农民工特征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J]. 人口研究,2006,(9):1-7. )。在这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以多种形式、机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按劳务市场的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达到提高知识、技能和创造力的目的。二是突出培训重点,把新生农村劳动力作为培训重点,对每年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和其他农村新增劳动力,在其自愿转为城市户籍的条件下,就读中职学校实行学费全额资助、生活费包干补助的培训扶持政策,并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

(4)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实行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保体系,并针对农民进城后流动性大的特点,探索社会保障基金和待遇可承接转移的办法,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 姜爱林.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关系研究[J].财贸研究,2004(3):1-3.

[2] 孔凡文,许世卫.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关系分析与判断[J].调研世界,2005(8):45-47.

[3] 辜胜阻,易善策,郑凌云.基于农民工特征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J].人口研究,2006(9):1-7.

(编辑:弘 流;校对:段文娟)

作者:冉启秀 周 兵

第二篇:发展新型农村社区 服务新型城镇化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作为新型城镇化重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意义重大,本文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意义、存在的问题、具体对策等方面进行深入论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一种形式,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着眼农民,涵盖农村,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一、社区、农村社区与新型农村社区

社区的“社” 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区”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1881年,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首先使用“社区”这个名词,20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农村社区也就是由一定的人群、地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管理机构以及社区成员的认知感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实体。农村社区区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建制,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另一种社区类型。新型农村社区,关键体现在一个“新”字,和传统意义的农村社区相比,它更多具备促进农民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等城市基本功能。从这个角度来说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建设居民住房和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它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使农民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改变。

新型农村社区至少应具备两个特点:第一,具备一定的人口规模,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应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自然资源和环境基础而定。但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须考虑到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必须具备相当人数规模; 第二,居住环境优美,各项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覆盖全面,就业、社保、社会治安、教育、法律、卫生、文化等政府各项服务全面覆盖,便利村民群众生活,使社区农民享受到城镇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服务“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意义

(一)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有效途径

目前,农村产业结构从单一农业生产结构向农业生产基础上的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转变,大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据统计,当前农村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合计超过5亿人,其中农业仅需要1.2亿人,在沿海和城市打工的有2.5亿人,有部分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成为新市民,一些农村成了“空壳村”,留下妇女、老人、儿童,出现了农村社会治安等许多问题,发展新型农村社区,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部分,因为农村新型社区建成以后,人数规模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一个现代化的成熟农村社区,已经具备了城镇所具备的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功能,农民在现代化的社区里能够享受到各种生活便利,规模大的农村社区已相当于小的城镇。

(二) 有利于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第一,通过把原来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合并,大幅度减少了村庄建制数量。这些村庄合并组建成新型农村社区,把原来分散投资于自然村的资金及各种物力集中统一起来进行配置,整合了资源,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避免了政府支农资金的分散使用,有利于资金集中使用,支持重点农村经济项目的实施,实现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第二,规模化的农村社区,带动了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社区人口规模的增加,超市、商店、学校、医院、饭店、旅馆、娱乐等各种社会服务设施必不可少,需要相当数量劳动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这就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第三,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有利于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不但意味着人口的集中,而且也意味着土地资源的集中。我国的农村正处在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之中,农村产业结构从单一农业生产结构向农业生产基础上的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转变,大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很多已转变为城市人口,农业人口的减少,有利于农村耕地的集中种植,培养种植大户,便于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实现生产要素的集约化、农业产业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跨越。

(三)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三产业比重持续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伴随着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民的独立性、多样性、民主法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加;第二,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集中政府财力,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建设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培养学生的理性和公民意识;第三,新型农村社区一般是几个行政村的统一合并,社区建成以后,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结构越来越趋向城市化,即原本紧紧地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差序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农村的宗族势力对人的控制力减弱,人们的家族血缘观念也随之弱化,这有利于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第四,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在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为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找到新的突破口。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

(一)村庄合并多村联建模式

将以前分散的多个自然村或者行政村统一合并组建新型社区,原来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消失,新的农村社区诞生,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并将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复垦。在集中新建住宅楼的同时,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医院、幼儿园、超市等服务设施,以方便未来社区农民的生产生活为出发点,因地制宜。

(二)以中心村为核心,强村吸收弱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以经济强村为核心(中心村),通过合并周边经济欠发达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将先进村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致富经验,引入到相对落后村,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以中心村为中心,设立服务中心,规划集中居住区,为周边村落的群众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并形成聚居,从而形成新型农村社区。

(三)园区带动模式

以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在聚集区周边农村建立新农村社区。这样做的好处是,园区周边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学校、幼儿园、超市等社区服务设施,能为产业聚集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就近的生活服务,同时社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有效破解“三农”难题,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四)村企共建社区模式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难题之一是资金来源问题,企业参与建设是可行渠道之一。具体来说以互惠互利为导向,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对相关村庄进行搬迁建设、整体改造,对腾空的土地及相关资源进行开发,实现企业扩张发展、村居条件改善的双赢。

(五)城郊型农村社区模式

这是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相对位置所做的分类,城郊新型农村社区指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与城镇发展的关系,城郊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可以以服务城镇为途径。

(六)移民工作和建设新型社区相结合模式

因为一些国家大型工程建设,原住农民需要搬离本地,农村需要成建制的转移,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适时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例如,因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淅川县等地的移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把移民搬迁工作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不仅圆满完成了移民搬迁工作,而且建设了一批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新型社区, 不仅房子有产权,而且还能提供城镇公共服务,让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通过搬迁得到改善和提高,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因为各地农村实际经济情况、社会发展水平、地理位置、风俗习惯不同,优势特色产业也各有不同,所以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模式并非绝对,甚至实际上是几种模式的综合,但是无论哪种模式,让有条件的社区农民适度集中,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让社区农民就近享受周到的公共服务,让农村社区起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实现“人的城镇化”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第一,部分村民对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存在迟疑和消极的态度,对于被拆迁的村民来说,要求离开祖辈生活的传统农村家园,集中到城镇化的社区安置,心理上有一个接受的过程,生活习惯上也有适应的期间。被拆迁的群众,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农户倾尽一生积蓄,建新房一处,有的农村大家庭可能同时拥有数套宅基地或房屋,情况各不相同,利益不一致,这就要求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解决好搬迁中的实际问题和矛盾。

第二,建设资金筹集困难,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需要长期、大量的资金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面大,资金缺口巨大,解决资金问题,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三,村庄合并后的农村社区,如何进行管理?新型社区建成以后,和之前相比,人口倍增,矛盾复杂,利益冲突加剧,这就需要管理创新,建立适应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机构,成立新的超越村界的社区管理协调机构成为当务之急。

第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问题亟待解决, 如何解决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的来源和审批问题,农村社区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建设用地,在国家严格的土地政策面前,建设用地难就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难题,此外农村社区农民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晰,是否给迁入社区的农民发放房产证,是新农村社区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五,一些新型农村社区在建设中,存在规划不合理的问题,不考虑农民生活、劳动的实际情况,导致入住率并不高,甚至空置,例如农民搬入高层电梯房后,面临农业生产器具的放置问题,以前饲养的家禽牲畜也无法安置,住宿地可能离承包地过于遥远,不利于耕作,虽然建立了新型农村社区,但是很多应当拆除的村庄并没有拆除,因为种种的不方便,农民又回到原来的老村生活,这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白白浪费了土地资源。

第六,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社区长期发展和农民收入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若没有相应产业支撑,将影响社区的长远发展,对农民的收入提高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对策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千家万户,是对千百年来农村形成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的一次历史性的转型、一次根本性的改变,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会议对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开展工作。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村民自愿搬迁的原则,以贴心的服务,一流的硬件吸引农民,考虑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切忌违反规律搞一刀切。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考虑到农民工作生活的实际,人性设计,方便农业生产;同时,要考虑到社区的长远发展问题,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健康发展,必须有相应的产业作为支撑,这样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建设基金支持社区发展,社区的居民也能有固定的不断提高的收入,“乐业”才能“安居”,社区才能稳定发展。那种不进行科学调查论证,不考虑长远发展,“官僚主义”一拍脑门,强制农民搬离家园,强制合并建立的农村社区,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劳民伤财,社区也不会长久发展。

(二)新型农村社区应组建新型管理组织

农村社区建设,使几个行政村的村民住在了一起,原来的行政村管理组织已不适应社区管理的要求,超越村界的社区管理协调组织是当务之急。结合各地成功经验,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在合村并点的基础上成立社区党总支,乡镇干部兼任总支书记,各合并进入的村支部书记任委员,使社区建设牢牢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第二,在取消原村“两委”的基础上,成立社区党支部,选举产生“农村社区”村委会,在其领导下,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委员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以及社区协调委员会,统一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协调管理部门,为新型社区村民办理相应房产手续

以前行政村农民在自家宅基地自建房,因手续原因,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新型农村社区的住宅具有一整套完整的合法手续,且用途明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全符合办理“双证”的条件。

(四)因地制宜,把社区建设与产业有机结合,使农村社区可持续的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的经济收入,一方面来源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应依托特色产业和工业发展,依托特色产业支撑为社区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保障,使得搬入楼房的农民不但居住条件改善了,而且有了稳定收入来源。例如南阳市的镇平县玉雕产业发达,新野县的纺织产业领先,西峡和淅川的旅游产业兴旺,依托这些特色产业为社区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使农村社区可持续的发展。

(五)参照城镇标准做好社区规划,创新管理促进农村社区全面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有高标准的规划,应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建设好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好住宅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广场、生活超市、托幼敬老和教育卫生等配套公共设施,提高社区品位。

(六)保护耕地不减少,最大化地集中集约用地

村庄的迁并整合规划应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原村庄用地,应复垦为耕地,多出部分可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转为工业用地或社区建设用地,保护耕地资源。

(七)多方筹措资金,破解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少的难题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来源,一方面需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创新思路,多方筹集资金,因为新型农村社区的资金投入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政府财政的支持是有限度的。可从以下几个渠道,寻找资金来源:一是依靠农村社区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经济增长点,自身具备“造血”功能。实施人才战略,给以资金支持、政策优惠,引导农村经济强人、致富能人积极投资,选上合适项目带动村域经济发展。二是城市和农村社区相互支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把城乡作为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用的有机整体,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纽带,充分整合、合理配置农村的土地资源和城市的资本优势,由城市提供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农村为城市提供土地资源,拓宽城市发展空间。三是积极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实现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现代化的同时,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把节余置换出的土地资源集中到最能放大效益的工业领域进行开发使用,有效破除土地对工业化、城镇化的制约。积极实施招商引资战略,“种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从而起到多方筹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作用。

(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须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是重要问题,只有保证农民利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新型农村社区才能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离不开土地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来实现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外来经济体可以通过土地流转享有土地经营权,但不拥有承包权,而且只能从事农业相关产业,切实帮助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收益最大化。鼓励农民依托农村新型社区,发展农业专业户、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销售公司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使农民在农业流通领域增加收入。

(作者单位:中共南阳市委党校)

作者:王克

第三篇:新型城镇化综述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结合中国特色社会的基本国情提出的特殊要求,是未来较长时期国内城乡发展建设的关键指导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有序推进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最主要的潜力所在。本文对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核心内涵、主导与路径、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综合阐述,以期更加清晰深刻地了解新型城镇化,为今后的深入研究作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核心内涵;主导路径

1.新型城镇化概念解析

“新型城镇化”的由来要追溯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新型工业化”战略,继而党的十八大正式将“新型城镇化”确立为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特别是当2012年中央经济会议首次正式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职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并将之确立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后,“新型城镇化”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尽管长期以来各行业和学界人士分别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不同的研究和定义,但在很长一段时间“新型城镇化”并无明确统一的概念。直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至此对“新型城镇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有序推行新型城镇化是为了:①积极主动地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②矫正和弥补持续高速的城镇化所带来的弊病和损失;③使广大人民最大限度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④提供中国未来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2.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与内涵

新型城镇化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愿景图: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建设有条不紊、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绿色低碳。深刻明确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主导因素以及实施路径,是实现新型城镇化这一美好愿景的基本前提。

2.1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统筹推进;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①

以“包容、公正、有序”的理念推进人的城镇化,着眼于解决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社会福利制度,如异地高考、养老问题等,为移民、进城的农民提供保障服务,真正做到以人为核心。同时应极力避免国外城市化进程中出行的“城进农退”问题,改变人口城镇化慢于土地城镇化、社会城镇化慢于经济城镇化的两个慢于状况,构造社会文化生态,创造城镇欢迎、接纳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社会环境。②

2.2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作为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策略,其发展内涵不容忽视,必须深刻理解阐述。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内城镇化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各类资源日趋减少、“资源枯竭型”城镇接连出现、人口老龄化继续加速。这些问题无不制约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因此新型城镇化必须努力摆脱现阶段对土地、资源、人口的严重依赖,坚定不移地走持续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人们对于生活质量和精神层面的物质文化需求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因此新型城镇化仍应以改善民生为基本要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形成了众多的弊端和损失:忽视了农业经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致使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受到制约;城市空间不断被侵占,城镇肆意蔓延,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与紧缺问题并存,亟待解决;传统资源被过度依赖和消耗,致使能源、材料濒临枯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监管力度,致使“三高”问题长期存在。2014年爆发的雾霾天使全国半数省区、30余个城市深受迫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为此,新型城镇化必须以质量效益型为主,必须坚持健康城镇化,坚持走绿色低碳、节约集约的发展之路。

综上,“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强调民生,强调可持续发展和强调质量。在此背景下的新型城镇化必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发展与惠民并举的新道路。

3.新型城镇化的主导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推行的城镇化。因此,新型城镇化的主导因素应该是市场,并非政府。政府的职责在于维护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平衡。

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象征是城市的形成,然而城市的形成并非简单的“圈地运动”。城市是先有“市”后有“城”,“市”即指市场。过去的城是因为先有了市场,人们在市场上交易、生活,然后城才慢慢形成,谁也没有刻意造城。像魔都迈阿密和中国上海等一些国际大都市都是无意中形成的,其后来的发展规模和实力远在人们预料之外,一些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如此。因此,城市化,市场是当仁不让的主角,政府是不可或缺的配角。③

目前,新型城镇化已由政府全面主导逐步向有限主导转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政府在城镇规划、公共服务建设、土地利用、体制改革等发面发挥作用,市场主导具体的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解决人口转移、资源合理配置等问题。

4.新型城镇化的路径

关于如何选择新型城镇化的道路问题,一度出现优先发展大城市的观点,但随着大城市问题愈发严重,又出现了小城镇发展观点。通过反复的争论、分析、探索后,关于道路选择问题现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观点,即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应该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城镇化,各地从实际出发,走综合协调与多元发展相结合的道路。这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发展差异较大、资源环境各不相同,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也不尽相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所以我国推行新型城镇化必不能采用相同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

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城镇化道路,形成合理的城鎮体系。④在此过程中,要根据城镇发展规律和实际布局来因地制宜地确立城镇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从而实现城镇化发展的最终目标。

5.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根据当前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具体问题提出来的,它具有鲜明的现实性。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土地、资源利用率低下,城乡差距拉大,生态环境恶化等。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人口、资源、环境三个层面。

5.1人口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片面追求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聚集,却没有解决农民在城市中享受公共服务的问题,没有使农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由于农民缺乏文化素质和一技之长,所以在城镇中的社会地位无法提高,这就违背了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核心。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大量人口竞相涌入大城市,造成大城市负荷过重,形成城市拥挤、交通拥堵、住房紧张、就业过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人口的不合理转移致使大中小城镇发展畸形化。

5.2资源问题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受到资源环境的严重制约,资源短缺、资源浪费这些问题与新型城镇化强调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相违背。传统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现代化农业还未彻底实现在,这些都直接导致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城镇化占用大量耕地建设城镇,降低了农业生产率。工业化迅速发展导致大量资源过度消耗,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用资源十分有限。城镇建设与人口需求的严重不和谐致使建筑资源的严重浪费,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鬼城”这样的怪现象。

5.3环境问题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环境问题。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大量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工业和产业对生态环境平衡遭成严重污染和破坏。大量绿色植被遭到破坏、生活环境严重恶化、空气质量急剧下降、极端恶劣天气不断出现、水资源严重污染等等,这些问题无不制约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无不对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威胁和伤害。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新型城镇化进程将无法顺利进行,社会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6.总结与展望

稳妥有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未来阶段极具关键性的发展问题,是中国未来较长时期内城乡建设、城乡发展的关键指导战略。明确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与核心、内涵与路径,发掘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十分必要。

2014年12月29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正式公布,今年以来,取得突破性成果,24省出台户改方案。2015年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在北京指出,将扩大新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第二批试点名单不久将会公布。新型城镇化必将蓬勃发展,拉动内需,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彭佳彬.对城镇化问题的几点思考.中国发展观察,2013(9).

[2]陈文科.转型中国城镇化实践四题.汉江论坛,2013(9).

[3]陈斌.市场化,政府别抢市场的戏.南方周末,2013年4月11日.

[4]苗绘,李海申,田媛.农村城鎮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金融教学与研究,2013(1).

作者:雷聪仪

第四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创新路径研究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方向和新挑战。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涵、规模和形式等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该文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出发,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外动力和特征,探讨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若干创新路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产业化

发展农村经济是我国农村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伴随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改革也势在必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农问题”作为我国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不断探索和摸索,保障农业产品的有效供给、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农民收入的继续增长,抓住结构性改革的时代机遇,引领农村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方向和新挑战。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界定?具有哪些不同模式?其发展的动力来源和特征是什么?以及如何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这些都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面临的重要课题。

1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传统农业经营概念基础上延伸出的,主要区别在于顺应了当下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大大扩大了传统农业经营的范围、内容和规模,是在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结合经济环境和背景的需求变化,以政府引导为主,或自发结合,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链条化体系,是各类主体及其相互的总称。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并具有一定规模、较好装备和较高经营管理能力、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经济组织。

工业革命以来,世界范围的城镇化进程急速加剧,城镇化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历史选择。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97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17.92%,到2011年,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2014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4.77%,已经与全球城镇化率基本持平。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6.1%。“正处于快速推进当中”的城镇化注重数量和外延扩张、忽视内涵建设和生态环境等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新型城镇化则强调,与新型工业化共同前行、结合城镇地方特色,包括人口、产业、资源等一系列方面的重新规划和配置,以及各项原有制度、体制的一系列重新设定。首先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发挥市场的推动力,城乡统筹,探索一条多元、多样、特色发展是未来趋势。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涵、规模和形式等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先后涌现出了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多种形式。日益多样化、组织化和集约化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正是新型城镇化所期待的。传统的经营主体被新型经营主体所替代,这样的“替代”是“顺势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成为当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必然被关注的一个主体。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实背景、内在特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发展的协同共进,为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转型、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崭新的视角。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动力及特征分析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力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顺势”之举,是农村改革在面临城镇化等一系列新形势、新背景下结合自身的特殊需求而提出的,被认为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推动其发展的动力不仅来自于外在的压力,更多来自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诉求。一方面,“正处于快速推进当中”的城镇化改变了传统农村发展的“土壤”,要求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共同前行、结合城镇地方特色,包括人口、产业、资源等一系列方面的重新规划和配置。城镇化建设要求能够充分协调和弥补原有的城乡矛盾与割裂,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城乡的互动、互补、统筹、协作发展之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践中尤其强调通过产业链带动地方发展,因地制宜,结合各自资源、基础条件优势发展有特色的主导产业,通过对主导产业进行内部的升级优化,维持和加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力,实现多元化、集约化发展,城镇与农村的逐步一体化,两者界限日益模糊,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都给予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莫大的鼓励和触动;另一方面,农村的发展要立足于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追求城乡发展、居民生活改善的长期可持续性,原有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足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显然无法适应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了技术、设备、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制约,显得“力不从心”。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界定之初就是“入市”的,要求从市场需求出发,要求顺应改革发展方向。因此,内外共存的动力和压力同时推动了农村经营主体的变革,为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2.2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 如前所述,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具有“以人为本”、“市场导向”、“城乡统筹”和“多元特色”等特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发展和壮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普通经营主体相比,也具有自身的特定属性:

2.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调功能的整合 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以分散经营、自给自足、兼业化为主要特征,存在着经营规模偏小、生产设备落后难更新、农业技术停滞不提升、主体间重竞争不合作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被暴露无遗,并且极大地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为了克服传统经营规模小、功能碎、难以提升的不足而提出的概念,其显著特征就是强调主体功能的整合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包括了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普通经营环节和功能,还将与之相应的配套服务性经营主体、农产品的产业链、资金链和联结机制纳入范畴。具备整合功能的经营主体将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具有不断壮大规模、改进和更新生产设备、提升农业技术水平、提高资源和要素利用率等能力,能通过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来适应不断变化和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考察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虽然目前总体的整合状态和程度还远未达到理想的状体,但伴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这样的趋势是毋庸置疑的。

2.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农业特色 经历了漫长的“工业化”改革历程之后,我国各方面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农业发展也一直在“追随”着“工业化”的脚步,农业发展中的“农业特色”反而被置于“工业”之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扛着农业的包袱,走着工业的小路,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渐行渐远。而新型城镇化建设强调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结合各自资源、基础条件优势发展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在工业化的大潮中寻求农业化的特色再次受到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要求突出农业特色的挖掘、培育、宣传和延伸。比如以家庭劳动力为主的家庭农场,就需要充分具备自身的特色,农业产品和服务才能有足够的吸引力。培育具有我国农业特色的经营主体,能够实现农业发展的适度规模效益、能够结合农村自身的产业、地理、环境等优势,不仅是经营主体适应市场需求的表现,更能“造市”,为农业产品和农业服务市场带来新机遇。

2.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形式和组合的多样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常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及各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等。其中,专业大户主要以某一农产品的单一化生产为主,改变了传统的分散型种植养殖模式,发挥了对小规模农合的适度规模示范效应;家庭农场主要调动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积极性,对凝聚和团结农户家庭成员力量、提高农民家庭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合作组织整合了单个农户的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多项资源,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分散农户市场风险、形成农产品产业链,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业产品市场化和规模化、农业组织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典型示范,直接对接了国内和国际市场,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专业技术协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主要为农业生产提供配套性服务,包括技术支持、人力资源、金融服务、信息沟通等各个方面,为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除了这些单一的新型经营主体,还出现了多种主体形式的组合发展模式,比如“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协会”等形式,这些组织模式着眼于克服传统经营主体资源的单一化和分散化,实现了农业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联合,彰显出更多的集聚和规模效应。从实践来看,现有的经营主体中,无论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或企业形式,还是多样化的组合发展模式,都对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2.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视产业化的提升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涵的界定上能看出,新型农业主体十分重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路径。一方面,现代化的大生产的趋势要求产品能够实现纵横的架构,纵向上能将生产、加工、销售、售后等环节链接,横向上每一个具体环节中的资金、人力、设备、技术、信息等要素能够实现组织和调控,共同架构起一个纵横交错、相互整合组织的完整产业结构;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对日益繁复的市场环境和截然不同的内外需求,只有通过提升农业的产业化水平,通过产品创新、技术更新、产业链接、市场挖掘,培育一批有潜力、有能力和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灵活流动和产业的集聚,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化推进才能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创新路径

3.1 培育的出发点是适应新型城镇化,适应市场变化的新形势 城镇化建设是城市与乡镇之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要素的相互流动和融合,这一过程必将涉及或触动城与乡之间的利益、制度、资源的博弈。与传统的城镇化建设将两者认为割裂不同,新型城镇化要求在推进过程中关注城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和互动合作发展。回顾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过去的农村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各地政府部门的推动和政策作用,政府动力足、政策优惠,农业发展就迅速,动力转向、政策不足时农业发展就阻滞不前。至于农业产品的市场化问题则一度陷入“被关注”与“被回避”的两难境地。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要适应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适应市场变化的新形势。市场被公认为是推动经营主体发展的最佳力量来源。通过市场引导城镇建设,通过市场为资源配置提供导向作用,通过市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发展的挑战和机遇。而政府将逐步转变职能,从原来的主导者转向“支持者”。“支持者”角色更多的是要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支持、营造制度环境以及必要时维护公正。发展良好的新型经营主体彰显出规模效益、农业特色效益,从游离在市场边缘真正“入市”、转向“适市”,随着自身的壮大和成熟,随着对市场规律的深入探索,逐渐朝着引领和带动市场的方向发展。

3.2 培育的重心是突出地方产业特色,实现农业产业的适度规模效益 产业特色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壮大的生命力所在,各主体的经营产品是否具备一定的地方产业特色也是其出奇制胜、赢得市场的关键。因此,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能够挖掘有潜力的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围绕特色产业构建产业链,集聚和整合各项产业资源,实现规模效益。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例,龙头企业是在特定地区和特定产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企业,在农业产品的挖掘、研发、宣传和产供销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优势。

可以通过围绕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实现地区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联合和资源整合,构筑由龙头企业引领的产业结构,发挥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各自在运作上的优势,推动农业特色产业的适度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农业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上的集聚和整合效益。这既有利于农产品自身的技术升级、有利于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的发挥,也有利于不同主体相互完善利益机制,提升地方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农业合作组织在挖掘地方产业特色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其原有的资源和产业基础,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农业合作组织能按照“带动生产—指导加工—联合销售”的模式,引导分散的农户逐步形成统一的产业链。随着合作组织的生产和经营的日益规范和延伸,将不断激励着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带动农业产业的稳步发展。

3.3 培育的方向是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而建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为主体的一种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过程中应不断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靠拢。除了上述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市场新形势的挑战,还包括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当前,我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多种多样,其内部管理体制也是参差不齐,但总体不容乐观。以合作组织为例,由于受到成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运营能力和组织资金匮乏等多个因素的制约,许多农业合作组织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全、运作程序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不均衡等问题。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也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虽然有部分经营主体已经开始尝试独立董事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或总经理负责制等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将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权托付给专业的管理团队,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发挥其相应的监督作用,使股份合作真正踏入市场、实现市场化运营。但还处于尝试阶段。笔者认为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建立,通过明确经营主体的产权、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与分工、不断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这样的问题都将慢慢获得解决,反过来推动新型经营主体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3.4 培育的最终目标是“三农”的共促共进,与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步协调发展 十八大报告中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对于发展农业、农村和农民来说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样,报告中所提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是一个更大的战略命题。我国现阶段改革与发展的重心是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以及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来说,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链是深入了解市场规律的根本要求,也是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实力必然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归根结底需要立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需要。以各种不同类型和不同组合的农业经营主体为平台和中介,带动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发展,推动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民收入的继续增长,实现“三农”的共促共进,最终实现“四化”的同步发展。

4 结语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和培育意义非凡,但道路“任重道远”。在具体的培育过程中还存在着管理机制、人才、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问题和瓶颈,这些都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去探索和大胆尝试。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背景,营造一个有利于新型经营体系构建的制度环境,搭建一个有利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和壮大的舞台,是今后一段时间发展农村经济的艰巨任务。通过不断的创新和突破,必将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壮大,也必将为我国的农村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气象,实现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共促共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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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农村集体组织创新[J].中国集体经济,2014(5):6-7. (责编:徐焕斗)

作者:张琦英

第五篇:新型城镇化

我国农村的发展变迁波澜壮阔,是一部绝无仅有的伟大画卷。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历史上,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核心,探究我国农村的历史演变,乃是研究我国当前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诸多问题,尤其是在未来十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本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一个与之前根本不同的阶段,这种不同在于作为农村制度基石的土地所有者形式发生了彻底变化,而并非指生活状况或习俗方面的扭转。土地由私有转为国家所有,在农村地区则为集体所有,农民都是农村集体的一员。从此开始,我国开始进入农村建设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在摸索中前行,经历了跃进、曲折,但并没有脱离发展为民的本质。

中国新农村的历史演变

1949~1957年:建国后农村土地第一次“分”和“合”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是我国的经济恢复时期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时期。面对解放初期严峻的农村发展形势,国家从土地制度改革入手,进行两次大的变革:一是1949~1952年,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个体所有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二是1953~1957年,进行第一次土地集体经营的探索,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这一时期的农业合作化改造进程过急过猛,强调集中生产,忽视了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特点和家庭经营的重要作用,且不允许农民经商,这就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些都对农业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先后经历了第一次土地经营权的“分”和“合”。

1958~1978年:人民公社限制农村生产力发展

1957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虽然农村地区的合作化过程执行中出现诸多问题,且亦未达到计划的发展目标,但农业产值和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仍然在波折发展中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在随后的20年,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交织,导致“大跃进”运动对国内经济,尤其是农村地区生产力造成了极大损害,农村生产一度倒退。这一时期,“人民公社”——这一当时领导层认为的农村发展的理想模式,造成了农业生产力的直接倒退。

1966年以后,国家安全的战略考虑,国内发展战略从“解决‘吃穿用’”转变为“三线建设”。在此期间,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中,重工业、国防工业、交通运输业共628亿元,占74%;农业120亿元,由原来的20%下降为14%;轻工业37.5亿元,占4.4%。原定的4.5亿亩稳产高产农田目标被留置到“四五”计划(1971~1975年)考虑,这再一次凸显了农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次要地位。实际上,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发展始终处于次要的地位。在农村被置于次要地位的情况下,1967~1977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速度仅为2%,在1968年、1972年、1977年农业生产还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1968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2.45%,粮食减产4%;1972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减少1%;1977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减少0.4%。“大跃进”的盲目探索不仅损害了农村生产力、打击了农民积极性,而且不断强化的“以农补工”导向,更进一步造成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成为时至今日仍难解决的重要难题。

1979~2005年:改革中的农村——农村土地的第二次“分”

1978年及之前的发展实践证明,农民集体生产模式不仅无法实现农业生产力的有效提高,而且会造成包括农村在农业生产、住房饮食和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限制和拖累。1978年,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展的第二次“分”,农民开始长期拥有土地经营权,为农民架起了由“脱贫”到“致富”的关键桥梁,是我国农业真正走上高效发展之路和农村良性发展的转折。这一时期的探索和实践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农村改革与市场化探索时期的农村发展(1979~1991年),该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该阶段的有益实践和探索主要包括农村微观组织形式改革、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以及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二是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村发展(1992~2005年),该时期进一步捋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发展的相关问题,协调工农业发展关系,推动农业发展全面转型。这一时期,农村社会矛盾有所突显,出现了部分要求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发展变革的要求。这种调整和变革以2001年4月,国家决定在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为标志,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2005年12月29日,农业税的取消,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与封建告别的历史分野,是我国现代化最为强劲的动力支点,从根本上启动了我国社会的公平发展之路。

2006~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新时期我国农村发展的方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并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果说中国的“贫困陷阱”的摆脱是建立在以农补工的基础之上,那么新世纪的中国“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就需要实行“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的带有补课性的政策。从这个角度理解“新农村”的“新”含义才能找到建设农村和经济跨越发展的动力源泉。因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新农村”5个方面内容,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小康社会“新农村”的范畴,它们是填补城乡鸿沟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息息相关。

此后,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的颁布,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现代农业建设、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农村民主政治等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过5年的建设,农村的整个面貌焕然一新,获得农村发展、农民安居、农业稳定增长的局面。

新型城镇化是新农村发展的未来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载体,从十七大报告中的“区域协调发展”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载体,我们不难看出城镇化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关键性地位。

新型城镇化要以服务在此居住和生活的人为中心,以产业吸引人才居住。新型城镇化和传统的城镇化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在六点上:一是效率更高;二是质量更高;三是资源更节约;四是生态更环保;五是规模更小;六是成本更低。这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当中国处于工业早期和中期时,在工业的有力推动下,城镇的规模扩大和质量内涵得到了提升,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得到了较大改善。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过去脱贫致富的基础上对城镇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型城镇化意义:破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

中国作为中等收入国家,处于经济发展的十字路口。根据经济增长多重均衡点理论,此时中国的经济均衡是一个不稳定均衡状态。一方面,以往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城乡对立凸显现实下,难以为继,增长动力不足;另一方面,解决好国内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经济就可实现二次腾飞,进入新的均衡稳定状态。追本溯源,早在1950年,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和苏联对中国的大规模设备投资,促使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待“三通一平”等基础实施工作完成以后以及1957年中苏关系恶化,苏联撤资,更为重要的是农业的劳动力的减少直接造成了农业产出无法满足城市需求,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城市的劳动力大规模向农村迁移。这样基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农业剩余通过城乡剪刀差和国家计划调拨的方式进入城市,支撑国家工业化发展,二元结构由此形成。在中共十二大后,中共连续五年的“一号文件”对长期困扰经济增长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尝试破冰之旅,“开通城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虽然已经成为共识,但时至今日,城乡对立更明显、更突出,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城市中既得利益集团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千方百计阻挠城乡协调发展。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民工在不断为城市奉献和不断被榨取剩余价值后,又要像候鸟一样回到故土,除了一亩三分薄田外,无依无靠,没有城市的功能、先进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措施。只有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农民主体地位和农民利益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困境才有可能破解。当然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城市还暂时无法容纳新增大量人口,农村城镇化建设可以成为破解之道,这既可拉动国内投资需求(因为农村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又可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的梦想。至于传统农业发展何去何从,美国经济学家T·舒尔茨认为应该走传统农业的现代化之路。其中最关键的是在农业生产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表现为掌握现代农业知识的农民、农地的机械化水平。农民现代知识的掌握来自对农民的投资,这种人力资本投资成为农业经济增长的源泉。美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过程中,主要还是政府通过对农村初等教育不断投入,在美国南部农村,对初等教育投资10%,农业产出增加高达30%。今天的美国,农民数量不到2%,不但养活了3亿美国人,而且使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这一切都来源于高科技。美国农民中有20%有大学学历,愚昧、落后已经不再属于现代农民,其和城市居民的差别更多的表现在居住方式和从事的产业,但共同点是都有知识和技能,对信息和科技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反思中国的农业发展,最主要问题还是土地流转的复杂性,使得农地经营规模有限,限制了农民对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动力,同时也限制了现代化的农业机械的普遍应用。

新型城镇化要解决几个问题

核心问题:农民和土地间的关系

土地资源要素的平等占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确立保证了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土地从高度集中到高度私有,农民的收入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似乎土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但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烙印注定土地部分权利属于农民,国家依然掌控土地这个最大资源要素。国家的强大与农民的弱小不仅引发了各种利益纠纷,例如农村土地经常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被政府收回,更为严重的是农业生产效率始终难以匹配工业生产效率,导致工农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内需始终启而不动。城镇化不可避免涉及到土地征用问题,当前土地征用制度存在很多瑕疵,完善包括土地调解机制、价格调解机制、资金筹措机制和税收调解机制在内的土地征用制度,允许农民以手中掌握的土地权利参与分享城镇化的利益。但是在土地制度改革中,警惕农民因为缺乏资金和农机设备或者其他因素将手中的土地出售给大户后成为“失地农民”,在城镇中形成类似拉美等国的“贫民窟”;同时也要防止在农民中产生类似建国初期的土地集中化的误解,将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流转错误理解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重大改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所谓“第二次土地‘合’”的发展阶段。

城镇产业发展

工业化创造了供给,城镇化创造了需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是城镇化的重要保证。新型城镇化既不是缺乏产业载体的空中楼阁和“有城无市”、“有城无业”、“有镇无人”的“空城计”,更不能重蹈20年前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出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应该成为城镇产业发展理念。因此按照雁型理论,中国广大中小城镇在承接发达国家或国内先进地区的产业转移时,注重产业结构型升级和节能环保。传统工业化下和新型工业化对城镇的要求有很大区别。低层次、低附加值的工业向高层次、高附加值的现代工业转变。在产业变迁的过程中,诞生出许许多多新技术、新思想、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创新将始终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这里面有必要强调一下城镇工业在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在上世纪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之际,这些企业基本都属于劳动密集型,既解决了剩余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反过来,农民的储蓄增加又为乡镇工业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这些工业带动了周边小城镇的繁荣发展。这些宝贵经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值得借鉴。

打造现代化农业和创新农业组织形式

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城镇化将有效带动和引领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转移和产业升级,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而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重要基础和根基。一般来说,农业产出效率和生产规模呈反向关系,这意味着大农场的单位面积产量小于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小农场。从这个角度讲,人均拥有成百上千亩土地的资本主义大农场不是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而以拥有几十亩地的家庭农场才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不二选择。反过来说,如果仍然坚持目前的人均土地不足两三亩土地的传统农业模式,由于科技含量不高,规模经济难以发挥等因素,难以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品牌、提升劳均产出以及为工业供给剩余劳动力,从而制约整体经济的增长。由于城镇化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大量剩余劳动进了城,这要求粮食生产必须得到保障,这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家庭场和大农场相比,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外部的环境、气候的变化对家庭农场的打击更大,其个体风险通常无法分散;二是贷款难和信息少,限制其生产的扩大;三是在生物技术和有机技术获取费用较高。鉴于这些严峻的挑战,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减轻或规避,使得家庭农场从“新型农业”中获益。例如可以采取成立各种合作社,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纵向结合的订单农业使农民融入到高价值产品中的供应链中。

注重小城镇发展和城镇化的质量提升

21世纪的前十多年,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速度惊人,城镇化率几乎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截至2011年末,城镇化率已达到51%,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为6.9亿人,同时城市规模也在不断膨胀,但这也造成了中国城镇发展的新二元结构。对于大城市而言,几十个大中型城市明确提出要超英赶美,建设成国际大都市,在建摩天大楼300多座,还有500多座在规划中。城市化的发展进入了奢侈化,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居住在城镇中的居民,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过过眼福,无法享受城镇的本应同步增加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种社会公共福利。出于统计原因,在城镇居住连续六个月就可成为统计意义上的城镇人口。以上海为例,目前城镇化率已接近90%,但是其中1000万人作为非上海户籍人员,得到的城市公共福利大打折扣。根据经济学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当城镇规模到一定程度时,随着城镇的扩大,其成本将会凸显,收益转向负值。对于三四线城市以及县域城镇而言,以北上广深为效仿对象,追求大马路、大路灯、大广场的城镇形象工程,但是由于人口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出城镇集聚经济效应。简言之,新型城镇化不是城镇面积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加,需要剔除过去赋予其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改变传统增长导向型城镇化模式,应以民生改善为目的,关注城镇化中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切实实行人居环境、就业方式和社会保障从“乡”到“城”的转变,让居民找到城市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按照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着重发展县城和县域中心镇,让农民在离土不离乡中提高收入,感受幸福。

政府治国理念和职能转变

一方面,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治国理念。当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东亚威权主义带领本国或本地区创造“东亚奇迹”之时,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瞩目。当然这种威权主义是一种以补充性社会政策作为修补的“精英治理模式”,防止社会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干扰。诚然,在东亚追赶先进发达国家时,在一个善于学习、效率较高和强有力政府的领导下,朝着前方明确的目标,是可以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追上发达国家。但是当它们从追赶者变成领跑者时,政府已经看不清前方发展之路,无法领导企业前进,此时政府就需要从主导者撤出,让更多的、更有竞争力的充满创新激情的企业家施展才能。正如吴敬琏所言:中国不能再走新加坡式威权主义道路。需要警惕的是我们也要防止拉美“民粹主义模式”产生的社会福利过度化带来的经济衰退。

另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需将视线从经济增长转移到社会服务。回归市场竞争的本质,以市场主导代替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政府的作用是弥补市场的失灵和解决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如果按照目前城镇化率一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未来十年我国城镇化率的提高也就意味着,至少一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那么如何将这些劳动力变成城镇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人力资源呢?例如,加强进城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完善市场秩序,保证农民务工时的权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其后顾之忧。从长远来看,当一国进入到后工业化时期,教育资源的平等化将决定其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因此在土地资源均等化完成后,政府的最大职责是保证教育要素,尤其是中小学教育要素的合理均衡配置,给所有人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

效率和公平

取消了农业税,捋顺了新时期农村发展脉络,宣告了“以农补工”时代的终结;“新农村建设”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之门。工业和农业在新中国64年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相互扶持,相互支援,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博弈。经济蛋糕的做大同时需要公平的分割,而要想公平分享经济增长的蛋糕需要以生产效率提升作为根本保证。过去的十年,中国以年均近10%的速率飞速发展,其中城镇化率就贡献了3个百分点。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中上等收入阶段,未来十年人均GDP要从目前的5000美元跨越到10000美元,同时人均收入也要翻一番。这个阶段能否成功跨越,取决于以城镇化为路径变迁的结果。当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时,实际意味着一场广泛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开启。如果片面从静态的角度来讲,似乎这是一场你多我少的总量不变的零和博弈。但是当我们将视线从时点拉长到时期,蛋糕的分配在蛋糕的做大中趋于分配合理。

总之,在1978年的小岗村拉开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和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掀开了“三农”问题系统化解决的新篇章基础之上,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注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发展的一个新里程碑,是中国未来十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郭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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