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污染问题探讨论文

2022-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我国严峻的环境问题考验着经济发展的持续性。采用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探究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程度和环境污染情况。结果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程度的提高不会削减经济增长成果,但是由于我国多年来的污染存量累积,目前我国经济与环境矛盾仍十分突出。建议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扶持环保产业发展,从而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国水污染问题探讨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水污染问题探讨论文 篇1:

土壤环评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气候变化等背景下,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在总结分析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基础上,从基础研究、评价和管理研究层面上阐述了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探究并提出了深化基础研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与评价标准修订、健全土壤环境问题防治法制、拓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领域等可行对策,为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践提供了理论与技术支撑。

关键词:

土壤;环境评价;管理

DOI: 10.14068/j.ceia.2015.01.001

土壤环境作为一个环境体系,与地球表层环境、生物健康、人类健康均有重大关系[1]。土壤环境的内部因素包括土壤养分条件、理化性质、微生物群落、酶活性、污染状况等,外部因素则包括地形、土地利用方式、气候变化等[2-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土壤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预测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支撑。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从源头分析土壤环境恶化问题,为区域土壤环境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控制土壤污染、保障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自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在政府管理和社会宣传中不断加强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土壤环境问题及其相应的影响评价管理研究亦逐渐被重视。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壤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与实践中不断涌现新的热点和挑战。本文通过系统概述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进而探究加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科学对策,以期为我国新时期发展过程中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与实践提供支撑。

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发展的现状

自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起,我国土壤环境研究工作已历时40余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等相继颁布实施,我国环评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初步完善,为土壤环评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整体上,目前国内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

1.1 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的标准

目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农产品安全质量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1—2001)等,行业标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 391—2000)、《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 5010—200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12)等,以及一些地方和企业标准。其中,大部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评价指标和参数是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制定的[4]。

1.2 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描述和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的一系列参数的集合,一般根据评价要求,选择毒性大、作物易积累的元素作为评价指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的评价指标包括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六六六、滴滴涕等11项,并分别按照三级土壤质量级别划分规定相应的标准值参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指出,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周围地区主要土壤类型及分布、土壤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主要来源及质量现状、周围地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土壤理化性质、结构,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原因、特点、面积、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图。此外,在进行不同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时,需要对不同评价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常用的权重系数确定方法包括德尔菲法、因子分析法、相关系数法、层次分析AHP法、超标倍数赋值法等[4]。

1.3 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的方法

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评价主要包括对土壤中有机污染物、重金属与其他无机污染物、化学农药等各种污染物的评价。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的评价方法分为各污染指标的单因素评价和多因素综合评价,其中,多因素评价更能较真实地反映土壤中各种污染元素之间的互作情况。目前,土壤环境质量与影响的多因素评价综合指数法已有数十种,常用的包括简单叠加法、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均方根法、平方和的平方根法、内梅罗指数法等,各种评价方法的特点总结见表1[5]。

土壤环境的实际污染状况是渐变、模糊的,而常用的多因素评价污染指数法是用比较明确的界线来区分和量化土壤污染程度,因此,国内外学者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其他有效的评价方法,主要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AHP、灰色聚类法、人工神经网络ANN法、物元可拓集法等。近年来,一些集成的新型评价方法也相继提出,例如改进和集成综合指数法、AHP法后的三标度法,集成GIS技术与模糊数学的评价方法,基于“压力-状态-响应”的PSR综合评价模型[6]等。优化集成方法能更好地解决不同土壤环境评价中的随机性和模糊性问题,比相对单一的方法的评价效果往往更显著。

1.4 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的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环境管理、土壤修复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如《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近期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等。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几个规划进一步将土壤环境管理推向热点,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总体上,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管理的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和不断加大力度 [7]。

2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面临的问题

尽管国内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已初步形成体系,但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壤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与实践中不断涌现新的问题和挑战。

2.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面性问题

一方面,由于土壤环境污染源、污染物、土壤组成及性质以及受体的多样性,土壤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性。其中,污染物具有多样化和多态化特征,土壤组成和性质存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异,受体包括生物、水体、空气、人体等,也具有多样性和地区性的差别。然而,在以往的土壤环境影响调查和评价中,往往只单独重视调查评价土壤,对历史和现在的污染源、各种受体受害情况的调查评价力度不够。此外,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超标率统计中,往往采用超标样点的百分率统计,而未采用超标面积的百分率统计,这也产生了一定的随机性和片面性问题[8]。

另一方面,我国新时期发展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科学研究已不仅仅局限于为农业生产服务,更扩展到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等服务。因此,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能只局限于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场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已成为新的研究方向,各种场地土壤环境的污染机制、调查与评估方法、防治与管理技术等都有待更进一步地深入研究与创新。同时,不同场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建设、预测与管理模型更新、防治措施的有效性与效益评价等基础性研究也亟待加强。

2.2 土壤污染定义与环境评价指标问题

土壤污染首先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其次,关于外源污染物进入土壤的定义问题,国内外学者一直存在分歧:一种认为不论对有关土壤环境污染受体是否产生明显危害都可称为污染;另一种认为必须对受体有危害才能称为污染[9]。西方国家、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通常采用第一种定义,即把土壤污染特征表述为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危害或具有危害的风险。近年来,国内研究也逐渐同第一种认识接轨。

我国土壤环境污染评价采用的方法大多为两种:一种是以土壤背景值作为基准,认为超过背景值上限的就是污染;另一种是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第二级标准值进行评价,认为超过此标准值的就是污染。第一种方法以污染物增加为评价基础,统计出的土壤环境污染面积一般会较大;第二种方法以可能影响农业生产、人体健康为评价基础,统计出的土壤环境污染面积则较小。两种方法都可以得出土壤污染的评价结果,但由于对土壤环境污染定义的不同理解,其评价结果的内涵不同,存在实质性差别。另外,在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时,大多认为土壤污染指数>1.0为污染,但是针对某些场地土壤,土壤污染物检测浓度超过通用标准并非一定受到污染,这种情况下的常规等级划分欠妥[9]。

2.3 土壤环境质量与评价标准修订问题

目前,我国仍采用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存在污染物指标项目偏少、相关污染物标准值偏松等问题,已不能满足我国新时期发展过程中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目前尚处于修订过程中,亟待加快修订进度,通过探索、创新和借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健全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等进程加快,农业、居住、工业等不同场地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采用传统地球化学法制定的土壤环境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求。近年来,基于健康风险方法制定场地土壤环境标准作为筛选值或修复目标值已逐渐被国内外学者所接受。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气候条件、人群生活习惯、土地管理政策、土壤环境基准框架等的差异,各种土壤环境标准的名称、用途、基准值、保护对象等均存在较大差异[10]。因此,亟须针对我国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场地暴露情景、概念模型、人体暴露途径、暴露参数的差异特征,建立符合我国环境评价管理需求的土壤环境标准研究体系。

2.4 土壤环境多头管理和保密管理问题

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与管理涉及环保、农业、国土资源、工业、财税等很多主管部门,因此往往存在着多部门权力、义务与职责的范围交叉、界限不清等问题。同时,在土壤环境的多头管理过程中,往往仅靠部门进行自主协调,随之而来的部门利益考虑或本位主义影响极易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因此,理清部门之间的关系,实行联合管理非常必要。

我国目前土壤环境污染与管理信息的公开程度仍较低,与大气和水体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程度相差较远。及时让场地或周边地区群众了解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及其影响评价的信息,增加信息公开力度,将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污染制造者也将面临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更有利于社会安定和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土壤环境问题的有效防治和管理也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亟须加大土壤环境污染与管理信息的公开力度[11]。

2.5 经济发展与气候变化下的土壤环评管理问题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各种高效设施农业蓬勃兴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各种土壤环境问题以及影响评价管理问题也随之而来。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中各种场地土壤环境影响的针对性评价研究需不断升级,与相应防控技术体系构建、产业配套规划、联动机制建设的管理衔接需进一步加强。不同地区各种设施农业、可控环境农业发展下各种新型土壤环境问题及其评价管理的科学应对,也是目前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领域的一个新挑战。不同地区设施农业土壤环境连作障碍机制的研究,土壤肥力、次生盐渍害、污染物、微生物环境等的评价管理,均是尚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另外,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气候变暖、极端气候频繁等因素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带来了新的挑战。不同地区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不能忽视气候变化及其与经济高速发展叠加的影响。经济高速发展和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制、管理法制颁布实施具有急迫性。因此,亟须加快推进土壤管理制度建设。

3 加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的对策

针对我国新时期发展过程中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亟须从土壤环境评价管理的基础研究、质量标准、政策法制、管理技术等方面开展相应工作。

3.1 深化土壤环评管理基础研究

针对污染源、污染物、土壤组成及性质以及受体的多样性,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性、前瞻性、主动性特点,开展全国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建立不同地区乃至国家层面的土壤环境影响污染源数、现状污染特点、污染控制有效性等数据库,从污染源、影响到防治措施有效性深化基础研究,实现数据化、标准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土壤环境新污染源特性及环境影响预测模式研究,同时结合新型计算机手段、GIS技术、遥感技术以及“云”技术等[12],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影响高精度、快速预测软件,建立面向公众、环评咨询机构、专家、管理等多用户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基础平台。

3.2 修订土壤环境质量与评价标准

以技术框架和方法学为基础,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确定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方法与策略,针对我国农业、工业、居民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现实差异,分区制定不同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管理标准。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的3类标准值为主体,对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指导值、污染危害临界值等标准值进行修订,对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进行细化,参照全国调查技术规定中必测和选测的约100项污染物,增加修订标准中的土壤污染物指标项目。结合全国土壤环境

污染调查工作,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人体暴露参数、暴露情景和暴露途径参数、毒理学参数等基础数据库,构建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的人群暴露模型,最终建立符合我国环境管理需求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管理标准体系。

3.3 健全土壤环境问题防治与管理法制

针对我国总体较严峻的土壤污染防治形势,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制定和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问题防治法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土壤环境问题防治管理体系。结合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管理标准体系的修订工作,对土壤污染定义、土壤环境调查技术与方法、土壤环境评价标准与方法、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制度、各级管理部门职责与联合管理制度、单位和个人义务、赏罚制度等进行法律上的界定。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最终实现从源头控制土壤环境问题,针对已受污染的各种场地土壤,制订出促进治理和恢复的专门法规或办法,明确规定土壤污染识别、调查程序、治理的责任者和所承担的经济责任。

3.4 拓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领域

首先,抓住当前土壤环境存在的突出、热点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在政策、法规、标准、规划、防治等层面,做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顶层设计。其次,加强土壤环境问题评估技术与污染防治管理技术研究,严格环境准入,针对“老污染”和“新污染”土壤[13]分别建立不同的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实行分区管理对策,从而拓宽土壤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纳入到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中。再次,在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法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从全过程控制、全社会参与的角度,推动环境管理机构、其他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个人等的共同参与、协调合作,成立跨部门的专门机构实行联合管理,实现土壤环境安全管理的多元化。

3.5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信息公开度

加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强化从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置,制定应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长远发展的人才培养、发展、储备等计划,培养研究、管理、基层推广等各层次的土壤环境评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全方位地推进各种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技术的实践推广应用。另外,应大力强化土壤环境问题的登记工作,加强舆论监督,普及土壤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政策和法制宣传,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的全民意识,同时提高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土壤环境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体系,但在经济高速发展、气候变化等背景下,各种尚存的土壤环境评价管理问题将进入更加突出的时期,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新挑战。因此,及时并深入地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基础研究、评价管理标准与法制修订工作,梳理环境评价与防治管理关系,为我国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将有助于解决新时期发展过程中的土壤环境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Abrahams P W. Soils: their implications to human health[J].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2002, 291(1): 132.

[2] 郑聚锋, 潘根兴, 程琨, 等. 从《IPCC2006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增补:2013湿地》谈湿地温室气体计量进展及问题[J]. 地球科学进展, 2014, 29(10): 11201125.

[3] 邱琳.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评价系统的开发研究[D]. 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 2006.

[4] 李润林, 姚艳敏, 唐鹏钦. 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评价研究进展[J]. 中国农学通报, 2011, 27(6): 296300.

[5] 杜艳, 常江, 徐笠.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研究进展[J]. 土壤通报, 2010, 41(3): 749756.

[6] 白雪, 邵超峰, 陆文涛, 等. 工业企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分区管理对策研究[J].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14, 36(9): 9399.

[7] 索文宇, 于倩茹, 姜青新, 等. 加强土壤环境管理确保公众健康安全[J]. WTO经济导刊, 2014, 123(12): 7577.

[8] 章海波, 骆永明, 李远, 等. 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筛选研究[J]. 土壤学报, 2014, 51(3): 429438.

[9] 夏家淇, 骆永明.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研究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J].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07, 23(1): 16.

[10] 徐猛, 颜增光, 贺萌萌, 等. 不同国家基于健康风险的土壤环境基准比较研究与启示[J]. 环境科学, 2013, 34(5): 16671678.

[11] 郑玉歆. 我国土壤环境管理方式亟待改变[J]. 中国农业信息, 2013, (5): 1719.

[12] 梁鹏, 卢力, 李时蓓, 等. 加强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基础研究[J]. 环境影响评价, 2013, (2): 1821.

[13] 王国庆, 林玉锁. 土壤环境标准值及制定研究:服务于管理需求的土壤环境标准值框架体系[J].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14, 30(5): 552562.

作者:杨劲松 余世鹏 谢文萍

我国水污染问题探讨论文 篇2:

我国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实证研究

摘 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我国严峻的环境问题考验着经济发展的持续性。采用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探究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程度和环境污染情况。结果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程度的提高不会削减经济增长成果,但是由于我国多年来的污染存量累积,目前我国经济与环境矛盾仍十分突出。建议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扶持环保产业发展,从而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关键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经济与环境是一对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矛盾体。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环境问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1983年,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然而在经济发展需求和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利益面前,许多环境政策未能真正落实,日益频繁的沙尘暴、雾霾天气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都考验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性。我国理论界对该问题开展了多层次的研究:赵细康等(2005)、曹光辉等(2006)检验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中国的有效性,提出需要采取积极的环境政策才能达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李崇阳(2002)、冯刚(2008)运用博弈论原理,提出对策建议以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参与者的博弈关系;杨文兰(2011)、李国柱(2011)通过计量分析,探讨了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性。本文分析目前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状况,运用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法量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情况,结果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程度的提高不会削减经济增长成果,但是由于我国多年来的污染存量累积,目前我国经济与环境矛盾仍十分突出。

一、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状况的总体分析

如何处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关系,是每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较晚,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于1973年召开。几十年来,尽管政府多番努力,但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日益尖锐。

(一)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很复杂,尤其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一是水污染方面,全国地表水污染较重,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地下水质量不容乐观,据2010年监测数据,约有超过50%的监测点水质为较差-极差级,即水质不宜直接饮用。据统计,从我国废水排放量在2001-2010年间增长了约42.6%,其中生活废水的排放量增长率较高,但是工业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二是大气污染方面,目前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悬浮颗粒物、SO2和NOx,其中超过70%来自工业废气的排放,在2001-2010年间,工业SO2的排放量呈现小幅增长趋势,工业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大幅下降,同时全国酸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目前我国酸雨发生面积已占到全国土地面积13%,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环境污染的潜伏性。三是固体废物污染方面,十年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年增长率约为11.83%,同时其排放量显著下降,十年间排放量约下降了82.78%,反映了我国在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对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但是,2010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586.75万吨,处置率仅为32.31%,这意味着危险废物未得到全面有效的处理,存在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环境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日益突出

由于经济因素等原因,我国环境治理和监管水平一直较低,由于多年累积,2004-2005年间,我国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如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等。仅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118亿元,约占当年GDP的3.05%,引起了民众和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2005年也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转折点,此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监控力度显著加强,社会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频率降低,但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愈发严重。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纠纷频发,如2012年四川什邡、江苏启东、浙江宁波的群体性事件,都与环境污染或公众的环境焦虑有关,这些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近年来群众的环境投诉以年均30%的速度上升,信件中95%反映的是污染问题,上访中93%的诉求是摆脱污染困扰[1]。

(三)我国环境保护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境保护标准过低,标准制定相对落后,即便做到“达标排放”,仍会造成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据统计,在我国19 278项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环境保护标准过低导致我国环境成本过低,许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屡禁不止。美国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联合推出的“全球环境绩效指数”综合评估了各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五个方面的表现,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治理成效,而中国仅排在100名左右。另外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世界上污染程度最高的城市大部分都位于中国[2]。

二、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力度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给社会也带来了更多更好的福利,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大量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破坏,在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对于我国整体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近年来的环境保护程度,本文选取了2001-2010年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中SO2、烟尘、粉尘的排放达标率,“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排污费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等9个指标,分别用X1至X9表示(见表1),运用主成分分析法量化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程度。

资料来源: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及中国统计局相关数据整理。缺损数据以均值替换法补齐。

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得到用各变量的线性组合表达的环境保护程度综合评价函数Y,具体的表达式为。

Y=0.112*X1+0.117*X2+0.113*X3+0.114*X4+0.116*X5

+0.116*X6+0.116*X7+0.116*X8+0.111*X9

将各年份的指标值标准化后,带入综合评价函数中,得出2001-2010年的环境保护程度分别为-1.554、-1.061、-0.89、-0.491、-0.198、0.209、0.567、0.898、1.101、1.419,可见环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截至2010年我国工业废水、工业SO2、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的排放达标率均超过了90%,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逐年上升,对排污主体的监管日益严厉,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也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总体上,我国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度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由于多年来的无节制的经济增长以及落后的环境治理和监管水平,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对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本文运用Eviews软件对我国环境保护度和GDP进行回归分析,由于模型存在残差自相关,因此,在模型中加入AR项后进行最小二乘法估计,得到我国GDP与Y的函数关系为。

GDP=13.170*Y+20.036+0.561*AR(1)

R2=0.987 SE=1.278 D-W=2.010 F=235.317

该模型拟合优良,从各参数的关系来看,当年的环境保护度和上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对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具有正向的影响,环境保护程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将上升13.1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的环境保护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还比较少,在GDP中的比例不到2%,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我国环境面临严峻问题的情况下,对环境保护的较少投入就能产生较大的边际效应。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将有更多的能力和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从而能提供更好地经济建设环境,带来更多的直接经济效益。

三、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一)排污程度变化趋势

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环境保护程度的提高体现了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同时,在我国尚未转变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背景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势必会带来更多的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和破坏,那么,当前的环境保护发展趋势是否满足了现阶段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量化和比较我国环境污染情况,笔者选取了2001-2010年间六项主要环境污染物的相关指标来形成一个环境污染排放程度综合评价指标,分别是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工业SO2、工业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其中,工业和生活的废水排放量占比都比较大,因此二者废水排放量指标都纳入分析中,在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中,工业污染占比超过80%,因此这两项污染物只选取工业排放指标,各指标具体数值详见表1。

依据主成分分析法,得出2001-2010年我国污染排放程度分别为0.887、0.664、0.657、0.512、0.511、0.133、-0.276、-0.756、-1.052、-1.279。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上升趋势,但是,污染排放程度呈现相对下降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环保总局地位得到大力提高,在随后经济发展过程,环保部门能够以更大的影响力去解决环境问题[3]。值得注意的是,在2006-2007年间,整体污染程度下降幅度较大,这与2004-2005年间发生多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有密切关系,如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当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这一系列事件都使得我国对污染排放的管制和治理程度加大。

(二)污染存量累积效应

通过成分分析法,环境保护程度和污染排放程度都得到了量化,总体上,2001-2010年间我国的环境保护力度呈逐渐上升趋势,污染排放程度也得到了显著下降,这与我国近年来加大对污染监管力度和环境治理投资的实际相符合,反映了我国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多年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以及多年环境破坏和污染的累积,我国的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煤炭、钢铁、水泥、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严重,加之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改变,清洁能源如天然气、水电等消耗占比仅为10%左右,而且能源使用效率还比较低,使得我国已经累计了较多的污染存量[4],再加上现在日益增多的污染排放量,目前的环境污染程度实际上已经超过了环境容量,从而使得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部分地区的环境指标不容乐观。

二是与目前环境污染存量相比,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还远远不够,据统计,2010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约为7612.2亿元,占GDP比重为1.7%,然而据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占GDP的4%~8%,再加上生态破坏带来的损失,总的占到GDP的13%~15%。在2010年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结果中显示,我国生态环境退化成本已经达到15 389.5亿元,占GDP的比例为3.5%左右,较2004年增长了115%,其中基于退化成本的环境污染代价也由2004年的5 118.2亿元提高到9700多亿元,虚拟治理成本也高达5589.3亿元,应有的治理投入与我们现有的投入数额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三是某些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潜伏性和长久性,当超过一定的安全阀,这些污染和破坏产生的影响将很难控制和解决,从而形成环境质量恶化无法恢复和无法逆转。昆明滇池和淮河水质恶化,投入巨资、治理效果不佳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这个事实证明,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是一条死胡同,是得不偿失、后患无穷的做法。

四、结论

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经济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多年来的环境污染累积,尽管环境保护力度日益增大,但我国污染程度已经超过了环境存量,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日益严重。协调处理经济与环境关系,是我国在经济转型期必须正视的问题。本文回归分析显示,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力度增加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我国目前有能力对环境保护投入更多资金。从长期来看,环境质量的改善能降低经济发展成本,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在保持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路径上,扶持环保产业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但是由于初始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投资回报预期不佳等原因,具有良好社会效应和发展前景的环保产业发展有些不尽如人意[5]。对此,环保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通过政府投资、税收优惠等方式,发挥环保产业在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双重效应。

参考文献:

[1]李国柱.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计量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1.

[2]托马斯.海贝勒,迪特.格鲁诺,李惠斌.中国与德国的环境治理:比较的视野[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3]美国国家工程院,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能源前景与城市空气污染——中美两国所面临的挑战[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4]宋立刚,胡永泰.经济增长、环境与气候变迁——中国的政策选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5]冯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8,(12).

(责任编辑:许广东)

作者:郑梦婕 李文芳

我国水污染问题探讨论文 篇3: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生态伦理问题研究

摘 要 本文在探讨构建和谐社会与生态伦理内在统一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我国生态伦理问题在各个领域的表现,阐述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生态伦理问题的解决途径应该是树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并用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自然尽自己的道德义务。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构建 生态伦理问题 建设策略

一、生态伦理涵义

自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被确立为主客体关系。在这种关系的支配下,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愿日益强烈,向自然无止境地掠夺。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他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成为人类掌握的巨大力量,为人类带来极大的福利,实现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的现代化,但是,任何一种伟大的力量,如果不受道德的约束,它可能被滥用。经济的繁荣带来了丰裕的物质生活,但却遭受着工业社会造成种种环境恶果。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臭氧层耗竭等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正在把人类推向危险的“生存困境”。当今时代,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超越了国界和意识形态,在“生存”这个最基本的层面上把人类共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生存还是毁灭?”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二、当前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生态伦理问题

1.当前我国生态伦理问题的主要表现

(1)我国的生态伦理问题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主要体现在领导干部的政绩方面。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与发展观是密切相连的。能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生态道德问题在政绩观上集中表现为,生态保护是不是政绩、生态利益是否大于经济利益、在生态问题上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

(2)生态伦理问题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主要是经济发展问题。胡锦涛同志在论述科学发展观时指出:“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这一论断的基本伦理意义就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应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为根本尺度。但是,目前“先要温饱,再要环保”、“等经济发展了再治理生态问题”的观念仍然在一些地方流行;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的观念仍然很有市场;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急于抓经济建设却没有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用高投入、低产出、粗放型经营方式去搞物质文明建设,忽视了生态效益,引发了一系列生态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目前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严重恶化,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水体污染严重。目前我国每年废水排放总量为四百多亿吨,大大超过了环境容量,导致全国约有50%的地区浅层地下水受到污染,约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还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

2.生态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认识论误区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人和自然的关系,从认识论方面理解,就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人们错误的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处于主导地位、中心地位,自然是为人类服务的。而这一错误的理解是生态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以人的理性作为人与万物存在的根源,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人是目的”,他认为,人目的,而且只有人是目的,人的目的是绝对的价值,而且,据此人要为自然界立法,“人是自然的最高立法者”,恩格斯曾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身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2)经济与科技的落后是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在我国,我们一直有一个思想上的误区,认为单纯的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就等于发展,只要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了,就有足够的物质手段来解决现在与未来的各种政治、社会和环境问题。而导致这一错误思想的原因是我国经济与科技的落后。中国工业化的发展尽管不断强调要避免重蹈西方工业化的覆辙,但在事实上却没有脱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这说明,现实的国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思维模式决定理论兴趣的方向。

三、和谐社会构建中生态伦理建设策略研究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思想意识上实现三大转变:必须从传统的“向自然宣战”、“征服自然”等理念,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必须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模式转变;只有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与保护生态相适应的政绩观、消费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认知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让生态观念深入人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伦理问题。

2.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首次把“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必将在解决我国生态伦理问题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生态文明既是工业文明自身演进、自我超越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置身未来的明智选择。生态文明观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从人统治自然过渡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文明的本质特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形态。

3.以树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为价值导向

树立同步发展生态伦理观念,即追求个人、社会、经济和生态同步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念。由于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它们中的多种因素又都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有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我们绝不能因为单方面的发展而影响甚至破坏其他方面的发展,应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作为社会的发展目标。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己经不再是孤立存在的、纯客观演化着的、“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而是作为人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打上人类活动烙印与人类社会有着多方面关联的综合体。马克思说:“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

目前,我国国民的生态道德意识水平还较低,有必要通过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置或惩罚。尤其是社会政治组织必须本着对人类生存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生态环境管理和维护者的职责,切实地保护好、治理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7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5

[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6

作者:李敏

上一篇:经济工作要点下一篇:大型电动机高阻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