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论文

2022-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2021年5月6日,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克强在首都北京亲自主持审议召开第十八届中央国务院行政审计法制委员会常务五次工作会议座谈,明确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是对国家审计全方位覆盖的响应,也是顺应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客观要求,同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本文着重分析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论文 篇1:

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思考

摘要:国有企业业务经营大规模、复杂化、资产重组日益频繁、股权转让活跃及经营风险加大等改革和发展的时代特点,决定了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统一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改进内部审计方法,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等措施是当前及今后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对策。

关键词:内部审计;国企改革;现代企业制度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目前国有企业依然存在着经营管理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财务信息失真、企业行为失控等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而推动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与内部审计的形势,健全国企内部审计制度,是当前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审计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可以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企业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下属单位及部门领导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企业和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等方面。

不同于西方的内部审计产生于公司多层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我国内部审计的建立多是行政干预的结果,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烙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审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当前,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能够抓住企业改革的机遇,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在企业中有地位、有威信;而有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却出现了严重的“滑坡”,机构被撤并,人员被分流,还有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偏少,没地位、没作为,虽有若无,不起作用。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两极”分化严重。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从内部审计的理论、组织、方法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内部审计理论滞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内部审计实践也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理论滞后问题较为突出。在内部审计的基础理论方面,如,内审的目标、职能、原则等尚未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理论体系;而实务理论方面,如,经济效益审计、企业集团审计、比价审计的有关理论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够,以致理论落后于实践,指导意义被淡化。此外,国家对内部审计的立法也相对滞后。近年来虽然也陆续颁布一些与内部审计有关的政策法规,如《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独立的法律还是空白。同时这些政策法规内容不完善,如,对其他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没有作出明确要求,没有惩罚性措施,形不成足够的威慑力等。

(二)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属强制性制度变迁,受行政干预严重。成熟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是由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自发产生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我国内部审计是1984年在政府的推动下首先在一些具有骨干作用的大型国营企业中建立起来的。其建立的初衷是把内部审计作为加强国家对企业审计监督的补充手段,旨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利益,而不是出于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的需要。1995年7月审计署发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再次明确了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及内部审计的职权、审计领域等。在我国内部审计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对其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而作为非完全独立主体的国有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安排只能被动地接受。

(三)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技术、方法落后,审计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特别是在通讯、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的帮助下,企业管理方法也在不断创新。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工作在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上也必须不断完善。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还普遍存在着事后审计、静态审计和现场审计单一的落后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此外,在发达国家,内部审计是一种很专业的职业,有专门的职业团体,推行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和授证制度。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也是经过严格的选拔后任用的,提供培训的机会,建立业绩评价制度,同时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内部审计师外,还包括了为数不少的其他领域的专家,如,电子计算机专家、律师等人才。相比较而言,我国现有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基本上都是财会专业,在经营管理方面有所欠缺。有调查显示,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中71%以上是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法律、统计、金融及企业管理专业的占14%,机械制造和建筑专业的各占4%。

二、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具有与以往改革不同的时代特点:国有企业改革是出资人主导的改革,是“共担成本”的改革,是总体性改革,是大规模的重组改革,是规范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应是完善激励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加快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企业内部审计必定要顺应这一趋势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并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时代特点决定了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国有企业业务经营大规模、复杂化。当前,国有企业的经济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不断加大,审计人员承担的审计风险就相应地增大。有时候虽然能搜集到很多有力的审计证据,但仍难以证明其经济业务的实质。在此种情形下,往往要冒很大的审计风险。

(二)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日益频繁。近年来,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越来越多,有剥离、收购或两者混合等多种形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有可能产生很多问题。如,股权变更的标志,如何确定重组购买日,重组相关公司的有效资产与不良资产的计价标准是否一致,资产置换、注入有效资产、剥离不良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和公允,被购并方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等。最关键的是,国有资产在重组过程中是否实现了保值增值,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三)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活跃。国企改革过程中,股权转让事宜也是值得审计人员予以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有的企业或个人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进行股权转让时不按规定执行或采用

各种貌似合规的手段,将国有股权低价转让或以高价接受非国有股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失。

(四)竞争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经营风险加大,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更大的审计风险。企业内部审计将不能只是对过去的既定事项进行审查,而要借助于各种信息预测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

三、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对策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内部审计则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审计无法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源在于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内部审计制度运行的首要条件,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必须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在独立的法人财产的基础上营运。二是产权界定清晰,即要明确投资者对企业的法人财产的股权。对国有企业而言,产权改革的目标是由单一的国家所有逐渐向多元投资主体共同所有演进,这应根据企业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性质逐步进行。三是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即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三者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此外,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还需要有发达的资本市场支持。我国目前主要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制尚不能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约束,因此应发展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机制,包括规范和完善股票债券市场,培育分层次的市场交易体系,允许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等,促进企业行为的规范化。同时还要培育相应的经理人市场、企业并购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等市场体系。

(二)协调统一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近些年,作为完善与发展内部审计规制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相继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20余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但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这些规制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急需在实践中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紧密结合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以及内部审计质量的监督等问题,寻求各法律法规的协调与统一,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以通过具体规制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和责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股份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分,主要有以下几种: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笔者认为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因为在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审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三)改进内部审计方法,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以往落后的审计方法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及时、准确的评价,因此新的形势要求企业内部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随着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大和审计业务的复杂化,合格的内部审计师不仅要精通会计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掌握其他方面的知识。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措施。如,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像注册会计师考试那样设置内部审计师筛选制度。在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建设过程中,内审人员还要懂得利用计算机审计,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企业所使用的专业软件的设置与使用,包括评价软件系统的内部控制,采取有效的方法获取所需要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以此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晓 轩)

作者:汪丛梅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论文 篇2:

国有企业推行总审计师制度问题研究

摘要:2021年5月6日,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克强在首都北京亲自主持审议召开第十八届中央国务院行政审计法制委员会常务五次工作会议座谈,明确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是对国家审计全方位覆盖的响应,也是顺应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客观要求,同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本文着重分析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一、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的重要性

(一)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是规范现代企业制度

由于传统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低下,且无法真正发挥出相应的治理效果,因而希望通过推动总审计师制度的发展,让其以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来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担任报告工作。通过选择总审计师,能够有效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度,以此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功能。因此,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能够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

(二)推动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设置是响应国家审计全方位覆盖战略

2015年3月2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常务会议副主任、国家审计署前任副处级审计长董大胜(2014)再次提出:对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重大事项预算实行财务审计和行政监督全方位覆盖。目前,部分边远地区的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开始出现了战略决策上的重大战略失误,尤其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或者破产改制,招投标,采购设备物资等各个环节,导致企业增加交易成本,同时造成资源浪费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究其根本,是对国有企业监督的力度不大和覆盖面不广,以至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而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审计监督的对象,应该从自身做起,推动企业内部审计迈向更高的台阶。因此,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让总审计师对企业的审计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可以保证为企业带来高效资源,另一方面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监督国有企业的好帮手。

(三)实施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于十九大的一份重要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国民经济正从高增长速度的较快增长初期阶段逐步转型进入发展到了一个高质量的快速增长阶段时期。而且这些国有企业也更需要积极响应相对于上个时代的改革号召,健全自己的经营管理体制,推动其实体经济的高效和质量持续地健康发展。推进总审计师制度的设置,一是总审计师处于管理层的最高级别,这一制度可以制约同等级别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基层各个部门管理人员的行为,从而使管理层作出符合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决策,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二是国家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停留在减少短期成本,提高利润上,而应当更多关注长远发展目标。总审计师是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的实践者,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建立并维护内部控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实施相应控制措施。因此,国有企业设置总设计师无疑是能够高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的可实施性

(一)国有企业改革为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供良好的组织体系

自我国国有企业深入的改革和国家企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的不斷完善以来,截至目前,中央企业的公司制度结构性改革已经基本全面完成,同时,国有企业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与党的领导有机融合,基本做到将党建工作的要求编写入新的章程,把党组织的讨论工作发展成为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决定层所要做的重大工作和决定等重要问题的前置性程序,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长实现一肩挑,这一系列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不断完善,对于提高我们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二)国有企业内审的长远发展为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供良好的条件

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的控制与对风险的管理,并在改革中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体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质量管控等方面都取得了进步,从而为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提供了充分的内在条件。一方面,国有企业内审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大部分采用董事长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各部门,层级之间实现统一管理和分层管控,为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强调其独立性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探索建立内部财务审计的规章制度,明确其总监和审计师的工作职责,规定其审计权限和职责范围,并对其审计行为方式进行严格规范。

(三)总审计师制度的发展为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提供可参考经验

设置总审计师制度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他发展有二十余年,在这期间,经过不断摸索与实践,总审计师制度渐渐凸显出部门领导、国资委委派制的缺点,而让高层管理人员成为总审计师的方法逐渐达成共识。目前,在商业银行,国家电网等大型国企中已经推行总审计师制度,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行总审计师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除此之外,总审计师制度在其他国家也在积极运行,为我国国有企业设置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基础。因此,从国内外总审计师制度运行的条件上看,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具有一定的可操纵性。

三、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应关注的问题

目前,设置国有企业的总审计师制度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但从长期发展角度来看,仍然是处于研究和探索的阶段,因此,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的职责权限问题

国有企业的总审计师能否高效率地展开工作是关键,就要具备明确的工作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多数采用了总审计师资格考核制度的大型国有公司将总审计师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别限定为财报审计,内部风险控制的审计及内部风险管理的控制等各个方面,而对于业务往来上的监督管理则比较少。而设置了一个总审计师的制度,责与权限缺一不可,没有了权限,总审计师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了权,不能对其进行约束,可能造成滥用权力的现象。因此,设置总审计师制度时要平衡责与权。因此,为了让总审计师尽职尽责,在设置总审计师制度时就要考虑对其赋予权限的大小,明确内部审计的权限包含了参加有关会议,检查相关人员和事宜、建议奖惩机制的十一项具体权限。

(二)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定位问题

在设置总审计师制度以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专门管理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那么,已经有专人进行管理,为何还要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呢?因为内部财务审计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知识层次比较低,其所负责进行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法律独立性和法律权威度难以做到从根本上使其得到有效保证。部分大型企业没有及时制定一套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总高层审计师职级做出了具体规定,导致大部分的总高级审计师并不是企业管理层的核心人物,在管理监督上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因此,在制度设置方面如何保证总审计师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感,是我们设置总审计师工作制度时一个重点问题。

(三)国有企业总审计师胜任能力问题

为总审计师能够胜任有关工作,选择能力相匹配的人才是设置总审计师的又一关键问题。然而,目前对于总审计师的选拔,更加注重外在资质,如教育背景,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容易量化的。但是,专业的胜任能力才是从事总审计岗位所需要的,其中包括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由于总审计师是负责企业全方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位,因此,保证总审计师的专业水准十分重要。目前,研究总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需要结合实际岗位需求来进行考量。比如:考虑总审计师是否具有专业背景时,可以将专业范围扩大一些,不要局限于会计和审计专业上。而总审计师的学历,是否拥有CPA等资格证书,需要斟酌下大环境中的情况。所以,具备自己的企业领导管理能力和企业团队合作组织力和管理综合能力,以及同他人之间能够进行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的本本技巧和业务能力。总之,设置怎样的总审计师制度才能保证选拔出企业需要的人才,需要进一步研究。

(四)总审计师进出机制问题

早期,国有企业的总审计师由国资委进行委派,但这种委派制逐渐暴露出其中的问题,由高级管理层指定,从外部直接调任等方式不适宜总审计师制度的长久发展,不能做到委派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影响了设置总审计师制度的预期想要达到的效果。从对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和层面上来进行研究,企业在高级管理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能够做出一切符合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从而将国家对于产业结构的调节政策,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政策等都落实到位。从政策落实与企业目标结合上来看,我国国有企业是有相应的能力作出聘任和解聘总审计师的决策,而让董事会等作出决策更符合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弥补国资委直接进行委派的缺陷。因此,国有企业在向国资委进行备案时,需提交总审计师任免情况等哪些相关材料,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进一步摸索。

四、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建议

(一)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总审计师制度的设置,最后要落实到实践上,因此,总审计师的专业素养与能力的重要之处不言而喻。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从审计人才培养方面入手。近年来,审计市场对总审计师能力的关注点也逐渐发生转变,开始侧重于总审计师的应变风险能力,战略能力等方面。而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更希望总审计师具有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协调企业内部外部有限资源,与管理层进行及时有效沟通的能力。从当前我国对审计人才的培养方案上发现,目前高等教育对于审计人才的培养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且能够培养硕士以上学位的学校少之又少。加强高层次审计人才的培养,从而在教育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与综合素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对周围环境变化的灵敏度,为总审计师的培养做有力的支撑。

(二)完善總审计师制度

从总审计师制度设置上看,部分设置总审计师制度提出了原则性导向,但对于总审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专业胜任能力等问题都没有提出明确的方案;其余对总审计师的指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并没有将总审计师进入高级管理层纳入考量范围。考虑到审计机关的专业性,可以由审计署组织各个专家制定总审计师制度条例,也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由国资委组织制定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设置办法,从而从制度层面让设置总审计师制度得到可靠保证。

(三)加强与国资委管理部门沟通

为了让我们的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设置一个总审计师的制度,审计部门和机构应于及时与国有资产的监督行政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同时,明确当前国家设置总审计师的必要性、目标,并进一步研究如何在推进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执行步骤等内容。争对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和负责的总审计师管理制度,这样既能够保证了总审计师的专业独立性和决策的权威性,又能够通过在参与整个决策过程中,全方位地了解到一个企业当下最真实的经营情况,快捷查找各方面营运资料,从而对企业作出的决策进行可靠评估,更有利于找出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牢记党对审计工作的高度

中央审计委员会本身是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直接引导中央支持而独立组建的,体现了党共中央对地方审计重要事项的高度重视。在国有企业设置总审计师制度时,要牢记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对各部分工作的指导作用,一是有利于提升总审计师的政治素养,坚定政治立场与方向,能够始终与国家政策保持高度统一,切实落实国家政策,让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二是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规模不同,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治理结构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设置总审计师制度不能统一制定,需要从几个点开始推行,逐渐覆盖全部国有企业,而这就需要政府在中间推动和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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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章.监督与服务并重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新发 展[J].中国内部审计,2019(10):17-21.

作者:张平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论文 篇3: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之思考

【摘 要】本文通过总结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现状,分析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从“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素质、审计协调沟通”等深层次问题入手,寻找差距,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的建议,以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现“价值增值”目标。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是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组织审计资源、实施审计活动、实现审计目标的能力,它包括组织能力和个人能力。内部审计能力是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约束能力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能力建设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个人审计能力建设。组织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工作方式、资源管理以及对内审人员的管理方式等。个人审计能力建设主要体现在内审人员所具备的素质、知识和技能,具体来说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实务经验等方面。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大方面提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措施,本文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围绕“提升审计能力”这项措施,结合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从“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素质、审计协调沟通”等深层次问题入手,探讨如何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现“价值增值”目标。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现状分析

21世纪的内部审计职业开始走向深层次的专业性与服务性,内部审计的态度、方式和价值观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内部审计正从低层次的传统会计查账向高层次的确认和咨询服务转变,从审计货币资金向评估战略风险扩展,从被动的检查合规情况向主动帮助被审计单位提供风险管理建议迈进。然而,一系列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内部审计在新时期发展转型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很多人仍旧满足现状、原地踏步,更为可怕的是,许多故步自封的内审人员正在不自觉地影响那些已经接受现代审计理念的新一代内审人员,最终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处于较低的层次、内部审计作用无法有效发挥。2009年IIA发布的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能力全球应用模型――IA-CM模型将内部审计能力建设划分为五个渐进的能力等级,即:初始级、基础级、整合级、管理级和优化级。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水平目前还处于基础级与整合级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差距:

1.内审工作一体化管理程度不高

部分集团化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采用分级管理,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以指导性、协调性管理为主。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调配等不统一,无法形成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各下属企业间内部审计运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造成内部审计资源利用不充分,缺乏合力,导致出重复审计、审计资源浪费等一系列影响内部审计效率与效果的问题。

2.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单一

审计领域的日益拓展对内审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背景构成与内审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复合型人才较为短缺,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学财会專业的较多,管理、审计、计算机、生产技术、统计、工程和法律等专业人才较匮乏,无法很好地掌握和运用多种调查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不利于深层次地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

3.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不足

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仍旧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未建立规范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未形成科学适用的质量评价标准,内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过度依赖经验判断,未能有针对性地分析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评估审计风险、挖掘审计发现,导致审计工作未能把握重点、控制风险、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

4.内部审计方法手段较为滞后

随着国有企业全球化发展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层级增加、地域空间更加广阔,生产经营管理广泛运用了信息化平台,业务数据、业务流程更加复杂,业务管理方式发生了较大改革,这些都对审计工作环境、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线索和审计取证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水平并未跟上业务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发展步伐,仍然以现场手工操作为主,非现场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方法手段未能有效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应用主要还停留在文字编辑及数据简单处理的基础层面,数据筛选和钻取、信息比较和分析的能力还比较低,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广度和深度。

5.内部审计与业务工作的协调性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内审工作主要定位于“监督检查”,较多地体现出监督和控制的特性,内审部门和人员突出保持“独立性”,对自身与企业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重视不足,导致业务管理部门对内审工作存在顾忌,对内审转型后所能提供的各种确认、咨询服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在接受审计时存在抵触心理,使得内审部门无法顺畅获得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业务信息,限制内审评价和建议作用的发挥、内审结果的有效运用。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工作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李克强总理要求“审计要做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反腐败的利剑、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国务院随之发布的《意见》也强调要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廉政建设。企业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更新、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审计水平,为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促进企业廉政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生存环境。从国家审计的外部监管要求到国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需求两个方面,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外部工作环境和要求都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和集团化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快审计转型步伐,加强监督、实现价值增值,已经成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一个全新的课题。《意见》中提出的“提升审计能力”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国有企业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内部审计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决定意义的艰巨任务,同时也是一项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

三、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建设的几点想法

为推动国有企业内审转型、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需要深刻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增强内部审计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评估企业内部审计现有能力和存在不足,有效分析影响审计能力的内外部环境,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创新审计方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审计能力,为实现内部审计“价值增值”的目标奠定基础。

1.健全集团化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目前国际跨国企业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总体朝着集中化方向发展。我国国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特性、管控要求,结合现代审计管理的趋势和新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探索以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统筹设置,建立集团化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有效整合企业内部各层级的内审资源,在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资源管理、审计业务管理、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有序联动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树立企业内部统一的内审工作目标,塑造统一的内部审计理念,运用统一的内审工作平台和规范的审计工作方法,形成统一的内审信息沟通渠道,最终提高国有企业整体内部审计能力。

2.打造高素质的内审队伍

随着国有企业产业多元化和“走出去”战略实施的进程,风险领域不断增加,迫切需要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职业内审队伍,对决策过程及业务执行流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对经营管理开展绩效评价,服务于企业战略发展。首先,结合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工作量、人员结构等因素,优化内审人员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逐步形成一支结构相对合理、优势互补、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复合型专业队伍。其次,健全人员培养机制,坚持“学中干,干中学”,通过“项目带队伍、课题带队伍”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锻炼内审人员,培养内审人员的责任意识、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多领域审计能力。最后,建立并实施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有所为”,督促“不作为”,惩戒“乱作为”,激发内审人员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

3.加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得到企业董事会、管理层等上级的支持、信赖、指导和帮助,需要同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支持,同时也需要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的配合,这些都有赖于内审人员主动有效的组织协调沟通。内审人员在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同时,可以与被审计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分析存在风险的潜在影响、探讨改进管理的措施,使被审计者认识到内部审计是一种帮助而不是一种威胁,从而形成审计建议合理可行、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审计促进管理的良好氛围;探索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企业内部“大审计”格局;加强与上级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方法和经验,统筹借用社会审计力量,弥补企业内部审计能力不足。

4.注重质量控制,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必须重视审计质量管理,可将实践证明成熟的审计经验和方法进行制度化、流程化,建立规范的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审计复核审理、审计质量评价和审计责任追究为内容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跟踪管理,通过PDCA循环实现质量的闭环管理和逐步提升,提升防范审计风险的能力。

5.创新审计方式,推进审计信息化

传统的制度基础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明显不足在于将审计资源不恰当地分配到低风险和高风险审计领域,造成低风险审计项目的审计过量和高风险审计领域的审计不足,内部审计能力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国有企业内审人员可以发挥“内部人”的优势,有效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集中在高风险的审计区域,高效、精准地分析评估那些可能对目标产生影响的重大风险,及时发现风险并向管理层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以避免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审计风险、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内审部门还需要逐步建立审计信息系统,帮助内审人员从大量、繁琐的手工翻阅账本工作中解脱出来,借助大数据的分析方法和审计知识库的专业经验,采用非现场审计方式,分析經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找出问题、疑点和异常,使现场审计突破“盲人摸象”和单纯经验判断的局限,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也可以将发现问题总结梳理后固化到审计信息系统的“案例库”,积淀审计经验,完善监控指标和预警模型,实现系统对同类问题的常态化监控和预警,促进企业科学有效开展风险导向审计。

参考文献:

[1]高小琼.人民银行审计能力建设框架探索[J].中国金融,2013(21).

[2]蒋峰.央行内审转型时期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建设研究[J].金融经济,2014(10).

[3]唐美荣.高校内部审计能力建设研究初探[J].中国内部审计,2011(7)

作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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