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2022-10-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一、对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社区消防站应及时督促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消防大队查处。

二、建立火灾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辖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

三、建立火灾隐患回访制度,社区消防工作小组组长、社区专(兼)职消防干事每月走访存在隐患的单位和家庭,敦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2篇:东门社区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为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生活、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当建立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档案,载明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和整改经过及结果,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督促,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二、居民住宅楼内和公共通道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整改,社区工作站进行督促整改和监管。

三、辖区单位内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整改,社区工作站进行督促和监管。

四、居民住宅户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指导和督促整改,居民整改有困难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工作站予以协调和帮助。

五、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社区工作站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对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站应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值班守护,并指派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巡视,整改进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六、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 要求隐患单位或个人当场予以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出具《安 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社区工作站应及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的整改情况栏中。

七、对拒不整改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应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科。

八、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和个人应认真按要求整改并及时向工作站反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九、在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不得隐瞒延误,循私舞弊,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消防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东门社区工作站 二〇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第3篇: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安康市G316白河至麒麟沟公路

改建工程BJ总监办

安全隐患 督促整改制度

BJ总监办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监办加强对各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预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和保持安全、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3、必须建立由总监办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综合检查由总监办领导、安全专监、各专业监理、监理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监理办(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专业巡视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现场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专监、总监办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等进行专业检查。

6、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安全专监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职业危害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日常检查由现场监理员和施工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8、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9、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10、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1、总监办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12、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场监理员不推给专业监理,专业监理不推给安全专监,安全专监不推给总监办,总监办不推给上一级。

13、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专监汇总并存档。

G316公路改建工程BJ总监办 2015年12月

第4篇:今年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 发现隐患:监理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的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 记录隐患:安全监理人员应该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 汇总隐患:由监理人员对记录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理人员对项目部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理通知,督促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帐。

5、 实施整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施工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 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反馈整改信息。

7、 复查验收: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安全通知书和安全台帐中注明或再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8、 施工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整改反馈通知单,及时上报总监办。

9、 复查时,总监办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监理通知书存在的情况如实进行检查。

10、 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整改反馈单中注明,情况严重的,再次下发整改指令或红头文件上报业主。

11、 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分项整改。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 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记录,发现未整改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GYII---JL9总监办

2015.4.9

共和至玉树公路改扩建工程II期JL9总监办

全 隐

患 督 促 整 改 制

2015.4.8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GYII--JL9总监办

第5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

**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

***********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段监理办公室

2016.5.2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段的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安监发[2015]15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是一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

监理办主任负责成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监理办及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办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配合监理办主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

监理办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

1 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工程实际,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行业基础清单,制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监理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下发现场指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对于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同时立即向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五条

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安全监理及监理办主任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罚。

第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经指挥部确定后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由交通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负责挂牌督办的交通主管部门名称;

(二)项目及标段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三)重大隐患的内容简述,包括隐患的类型、部位、违反的法律法规的条款等;

(四)督办要求,包括要求整改的内容、范围、整改期限以及为保障

2 安全需要停工的作业区域等;

(五)挂牌督办解除的方式、程序。

第七条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办督促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监理办应加大力度严格督促被挂牌的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理办同时加强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监理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整改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监理办、指挥部及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

(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二)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

(三)治理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预防措施;

(五)其他意见建议。

第十条

整改报告经监理办、指挥部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向督办单位提出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任何被挂牌单位不得以遮挡、摘除、装修等方式,人为隐蔽、转移、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十二条

监理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有功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6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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