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2023-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1. 在门诊大厅设置预检分诊处并设有醒目标示。

2. 预检分诊处设有体温计、口罩、发热病人登记表等并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登记工作。

3. 预检分诊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接触发热病人后立即洗手与手消毒。

4. 预检护士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测量体温,体温37.5℃以上的患者应询问有无乏力、肌肉疼痛、咽痛、出血征象等症状。

5. 对于发热但无体征及接触史的病人根据《预检台发热病人转诊制度》进行转诊。

6. 对于发热并伴有体征的患者应详细询问有无接触史、曾到过疫区等,并予以立刻带上口罩协同病人及陪同人员进入隔离室。 7. 通知全科负责人(团队长)对病人进行进一步确诊。如确为疑似病例立即通知医务科,拨打“120”急救电话,准确告知患者病情,做好转院准备。

8.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第2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一、在门诊大厅导诊台设置预检分诊处并设有醒目标示。

二、预检分诊处设有体温计、口罩、消毒剂、发热病人登记本、手消毒剂等,并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登记工作。

三、预检分诊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接触发热病人后立即洗手与手消毒。

四、预检护士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测量体温,体温37.5℃以上的患者应询问有无乏力、肌肉疼痛、咽痛、出血征象等症状。

五、对于发热但无体征及接触史的病人根据《预检台发热病人转诊制度》进行转诊。

六、对于发热并伴有体征的患者应详细询问有无接触史、曾到过疫区等,并予以立刻带上口罩协同病人按照规定路线导入发热门诊。

七、科室负责人通知医务科、传染病管理科,组织全院专家对疑似病人进行进一步确诊。若初步诊断为SARS、禽流感等重点监测传染病例,立即联系指定医院,做好转诊工作。

八、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第3篇: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

丹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本中心预检分诊工作由中心分管医疗副主任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中心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和相关医务人员的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大厅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接触史以及外出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将所有预诊发热病人的详细情况记录清楚,每日下班前与发热门诊医生做好核对,防止遗漏。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专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做好医务人员自我防护。同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防止院内感染。

第4篇: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主要关于甲流.其内容分以下几方面: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查室,专用放射线摄片,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面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睛,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良好通风,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工具.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品处理等,应按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工作.

九·要认真填写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传染病人(疑似病人0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十二·出诊医务人员要认真填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相关文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一律拍胸片,查血象.

第5篇:制度(发热、腹泻门诊、预检分诊)

1、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在门诊和急诊分别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处,有专人负责,配备温度计及一次性口罩等消毒隔离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参加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知识的培训。

三、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八、门诊部和急诊科具体负责医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2、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3、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4、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5、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1)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6篇:卫生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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