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乱停车措施

2022-10-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人行道乱停车措施

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

工作方案

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整治力度,规范茂名市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整齐,人行道畅通有序,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员单位

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人员: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人员2人,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10人。

车辆: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车辆1辆、拖车1辆;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车辆2辆。

二、任务及区域

任务:对中心城区人行道的车辆乱停乱放实施整治; 区域:站前路、新福路、双山路、油城路、官渡路、官山路、西粤路、高凉路、文明路、光华路、人民路、沿江路、厂前路、红旗路。

三、宣传教育阶段

宣传劝导阶段(2018年1月至2月)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在宣传劝导期内,对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车主,以劝导为主,引导车主正确、有序停放车辆。

四、实施阶段(2018年2月起)

进一步完善车辆停放标志。由茂名市综合管理局在人行道上设置相应的禁停标志牌,标明摩托车停放区域。

加强巡查及整治力度。对全市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并对非法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锁车、强制拖离的处理方式。

五、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第2篇:乱停车整顿方案

现状:

近期小区内占道停车、绿地停车现象比较普遍,每天傍晚,都能在小区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地停着私家车,既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也影响了小区的美观,针对此类现象,物业需要调整思路,尽快采取整治措施。 原因分析:

我查询了地下车库数量,私家车库数量以及业主公用部位的车位数量足够使用。

我看了天骄地下车库和A区两个地下车库的实际使用情况,还有大量的地下车位空闲,可供车主租售。因此,占道停车乱停车的原因并非是车位设计不够(今后有可能不够) 其原因应该如下:

1、部分车主贪图方便和小利,由于地下车位有年租费用,相比而言,地上公用部位停车无年租费用,而且占道停车的话,也比地下车库方便。

2、小区物业管理不力,没有采取必要的引导,管理措施。 解决方案:

占道停车需及早整治,否则到了小区车库、车位数量小于小区车辆保有量时,这个问题就很难处理了。物业可采取三步走的整治方案:

1、收集车主信息,小区业主可以凭房产证和相关车辆证件到物业办理《长期停放证》;

2、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占道停车、乱停车,对于有违规停车的现象,第一时间就要电话通知车主,要求车主马上纠正违规停车行为。对于电话通知无效的车主,巡查保安可以上楼要求车主规范停车;

3、记录违章停车,定期曝光并强行锁车。对于不配合办理《长期停放证》或办了《长期停放证》但还是不按规定停车,也不听劝阻,对于这些车辆,保安每次都记录下来,定期在小区的显示屏、公告栏曝光这些车辆。前期可以曝光车牌号,如果还没有效果的话,可以考虑把车牌号、门牌号、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一并曝光。如果那车主脸皮厚,还是没有效果的话,只能寻求极端措施-强行锁车。 总结:

我认为以上措施是物业、业主双赢的方案,有理、有利、有节,而且有很强的的可操作性。让我们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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