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三、

四、

五、

六、

禁止动火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 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 禁止动火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 禁止动火 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第2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第3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操作工六严格

其他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巡回检查制度。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失败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进行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得作业。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驶和空挡放坡。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装行车。

6.严禁超标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含氧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可进行作业。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毒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检测有毒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场所,应停止作业。

第4篇:化工生产企业六大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化工生产企业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 化工生

产企业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企业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5篇:九项原则和六大禁令

中油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

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解释

为统一HSE认识,规范HSE行为,培育HSE文化,确保集团公司HSE方针和战略目标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依据HSE方针和战略目标,借鉴国际大公司通行做法,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印发HSE管理九项原则。

HSE管理九项原则是对集团公司HSE方针和战略目标的进一步阐述和说明,是针对集团公司HSE管理关键环节提出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HSE管理原则与HSE方针和战略目标共同构成集团公司HSE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员工应承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良好的安全表现是企业聘用员工的必要条件。企业应充分考察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历史表现,不得聘用不合格人员。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接受岗位HSE培训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HSE工作的重要责任。企业应持续对员工进行HSE培训和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的HSE知识和技能,培养员工良好的HSE意识和行为。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各级管理者是管辖区域或业务范围内HSE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应积极履行职能范围内的HSE职责,制定HSE目标,提供相应资源,健全HSE制度并强化执行,持续提升HSE绩效水平。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各级管理者应以身作则,积极参加现场检查、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了解HSE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改进HSE管理薄弱环节,推动HSE管理持续改进。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任何作业活动之前,都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员工应主动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熟知岗位风险,掌握控制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所有事故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都应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监控措施。应对整改措施或监控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或监控达到预期效果。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要完善机制,鼓励员工和基层单位报告事故,挖掘事故资源。所有事故事件,无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并在短时间内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根除事故隐患。应充分共享事故事件资源,广泛深刻吸取教训,避免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企业应将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内部HSE管理体系。承包商应按照企业HSE管理体系的统一要求,在HSE制度标准执行、员工HSE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改进HSE表现,满足企业要求。

一、

六大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第6篇:动火作业

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2010年3 月 1 日

1.0 目的

规范公司用火管理,防止用火过程中意外事故(火灾)发生。 2.0 适用范围

适用生产厂区内的用火作业管理。 3.0 通则说明

用火作业范围:气焊、电焊、铅

4.0 权责区分

4.1 环安课负责动火证和固定用火区的审批。

4.2 各部课主管负责掌控所属现场状况,审核动火的需要性。 4.3 监护人负责掌握动火现场的情况,不得擅离动火现场。 5.0 作业程序

5.1 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三个级:三级、二级、一级 5.1.1 凡属下列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5.1.1.1 道系统管道、易燃易爆部位; 5.1.2 凡属下列区域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5.1.2.1 正在生产的聚合反应装置区域(指聚合、固聚、料仓、研发中心厂房内); 5.1.2.2 桶槽区、乙

5.1.2.3 化学危险品仓库、PTA仓库、物料仓库、切片仓库; 5.1.2.4 工业污水处理现场及工业下水系统之油池、油沟; 5.1.2.5 主变电站、电力中 以外之临时动火均属一级动火。

5.1.3.1 空压机房、冷冻机房、水处理区生产场所; 5.1.3.2 全厂生活水、消防水系统管网区、物料楼; 5.1.3.3 在生产区域焊接护栏、护手、水管及厂区围墙; 5.1.4 生产部门可在没有危险区域内划出固定用火区。 5.2 用火审批权限

5.2.1 三级用火保全)负责人、主任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及应急措施可靠后,方可动火;等整个动火作业全面展开,正常运行十分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监护人员必须全程在场监护)。注:除休假和参加公司级的会议外,各级人员务必亲自到现场确认,不得以工作繁忙和其它任何理由派职位代理人对三级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确认,否则环安有权拒绝动火作业,由此耽误的工程进度由现场单位负责。

5.2.2 二级用火由生产单位申请人会同施工单位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

第 1 页 共 3 页

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2010年3 月 1 日

订出并落实可靠的防火措施,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表格编号SMP03-03),报质环课审批,质环课人员根据动火位置,重点防火部位:桶槽区、道生罐区、柴油罐区、仓库、PTA/IPA输送管道、易燃易爆、及危险部位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及应急措施可靠后,方可动火;其它部位由现场安全员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及应急措施可靠后,方可动火。

5.2.3 一级用火区由动火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同时将审批后的【动火申请许可证】(表格编号SMP03-01) 由现场安全员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后,方可动火。报备质环课。

5.2.3 固定用火区的审批如各室分析需动用喷灯、火炉、电炉等经常性用火项目,应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环课审查批准,发给“动火许可证”牌。

5.2.4 生产单位在非正常工作日及节假日时,原则上不允许动火,因生产需要,针对可事先预见的三级、二级动火作业,需提前报备环安、工务副总核准后方可动火;一级动火作业,需提前报备质环课,核准后方可动火;但因生产故障需紧急处理所必须的动火作业,需先口头报告课主任、部门经理,并口头报备质环课、工务副总,安排好监护人员,相关安全措施经现场专员确认后,方可动火(动火票可在正常班或节假日结束后补办);如遇三级动火或动火位置危险程度高,须经环安人员进厂现场检查核准后,方可动火。

5.3 外单位在厂区内施工用火应由现场单位负责人会同外单位施工负责人,按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办理申请动火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动火,如工程施工时间长(三天以上),需办理较长的动火作业,可申请固定动火点,经质环课批准后,发给“施工固定动火点”牌,可在固定用火区域内动火,安全员不定时进行现场督查,外来施工单位须做好防火工作及交叉施工安全工作,工程结束后现场单位需将“施工固定动火点”牌返还环安课。

5.4 用火申请单位应指时刻掌握用火现场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或有权停止用火。

5.5 用火的基本原则

5.5.1 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先办理“工作票”,落实安全措施,再办理动火申请,并将“工作票”编号填写在动火申请单备注栏上,环安课核准后,方可动火;

5.5.2 生产过程中,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生产的用火一律禁止;

5.5.3 一张动火许可证限定一处(区域)、有效期不超过叁天;

5.5.4 防火监护人和动火执行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不符合防火措施和防火监护人不在场,动火人不得动火;

5.5.5 生产装置计划性停车检修,动火工作量大,生产单位应将动火施工计划提前报备质环课。

第 2 页 共 3 页 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2010年3 月 1 日

5.6 三级、二级、一级动火审批流程:

5.6.1 三级动火审批流程:经办→ 安全员→主任→ 经理→ 副总经理→ 质环课(环安人员、现场安全员、运行许可人、检修(保全)负责人、主任到场确认)

5.6.2 二级动火审批流程:经办员到场确认)

5.6.3 一级动火审批流程:经办→ 安全员 →主任→ 经理 (报备质环课;现场安全员到场确认)

5.7 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

5.7.1 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本作业区域的生产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5.7.2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7.3 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控,善始善终;

5.7.4 动火作业完成时向本课主任及安全员报告作业结束。 6.0 附件

6.1 动火申请许可证:SMP0

第 3 页 共 3 页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