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分析

2022-08-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出租车经营分析

出租车经营模式可否划一

由于各级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尚无管理现代城市交通体系的经验,由于出租汽车业牵涉到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由于管理体制、治理和规范力度、历史形成的格局等因素的制约,各地出租车经营模式龃龉不合,百家争鸣,各有利弊。

从出租汽车行业的特点来看,在公司缺乏对司机营运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实行承包经营是有效的,但随着包括计价器和GPS等信息化技术装备的使用,公司监督司机营运和收入情况已经变得较为容易。

因此,从长远来看,实行“员工制”,采取包括公司和司机之间的收入分成在内的各种灵活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对于防止公司将经营风险转嫁具有积极作用。当然,考虑到很多沿海地区的司机多为外地农民工,现阶段只能实行劳动关系和承包关系并行制度,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近来,取消出租公司的声音仍然未息,持此见解者认为,出租车服务本身就天然适合于个体,公司不但与公众隔着一层皮,也与祥子年代的车行迥异,绝大多数都早已不提供车辆,就连其赖以维持收费的所谓“管理”也大多有名无实。

相比于蜜蜂般辛勤劳作的司机,出租车公司的利润却最有保证,无论风浪多大也能旱涝保收。这几年,油价一路攀升,各地出租车行业又是大幅涨价又是征收燃油附加费又是发放油补,唯独出租公司毫发未损。

其实,出租车公司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政府监管方便的需要。如果不考虑监管成本,出租汽车行业本身是一个适合于个体经营的行业,政府可以直接将出租汽车经营权授予个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司机收入水平。

然而问题是,在出租汽车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以后,这便意味着政府监管部门要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个体,这显然将极大地增加政府部门的监管成本。在个体经营模式下,如果不对车主司机的转包行为进行限制,还会出现若干中间环节,真正一线运营司机的利益同样得不到保障。

然而,亦有实践证明,当前一些地方存在公司“只收费不管理”的盘剥问题,形成了较为紧张的劳资关系。表面看来,通过公司来管理出租车行业,似乎减少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但因此带来的市民打的难、打的贵,不仅抵消了这一好处,公众还需付出数倍于此的高额成本。

发达国家成功的经营模式往往具有多元化特点,如日本的私营化成份相当高,他们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其服务质量同样相当高。而我国出租汽车业公司化进程的成功范例尚付阙如,“假公司、真挂靠”的空壳让业内诟病,“只收管理费、不会办实事”也使行业声名大损。

应当承认,我们推行公司化的进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上世纪80年代末起步时推行公司化,结果产生众多挂靠公司;90年代整合公司,结果是产生了比以前大一点的挂靠公司;尽管车主将“两权”都转户到公司名下,但出资方仍是车主,这使得公司与车主在两权关系上盘根错节。由此引发的诉讼官司也层出不穷,使政府在新一轮经营权投放中左右为难。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犹可追。

我们发现,经营模式问题的焦点集中在解决中间环节的盘剥上,取决于在政府特许经营模式下如何有效监管,如何有效协调经营权持有人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上,而并不在于模式的分类。

我们建议,各地在推进经营模式、经营权配置改革中,要切实做到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特点、行业发展特点的模式。

我们认为,在推行公司化过程中,应多按市场规律办事,避免“行政捏合”,主要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

如果实行公司化,那就要加强规范。公司应该具备车辆、场地、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能力等运营管理设施和条件,在继续坚持经营权归公司所有的前提下,按照政府特许经营方式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特别要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

如果取消中间组织,政府就必须制定完善的行业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同时鼓励成立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监督,在“便利政府管理”与“完善公共服务”之间达到一种艺术的动态的平衡。

作者:本刊编辑部

第2篇: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改革迫在眉睫

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明确,要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等多项原则性要求。在司机叫苦不干、消费者打车难的两头夹逼之下,该意见的出台,让出租车行业成为了舆论焦点。

根源在管理模式

老百姓打车难、出租车司机腰压弯、黑车屡打不绝、公司坐收渔利、腐败现象层出……出租车市场种种乱象的根源,就是目前的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

所谓特许经营,就是政府部门核定城市出租车数量并发放牌照,出租车公司通过拍卖或划拨等方式取得,然后交给出租车司机驾驶,司机上交管理费。

然而,一旦核定数量发放牌照,牌照就会成为一种无形资产,出租车数量增加就会遭到持有牌照者的抵制。在一牌难求之下,出租车牌照的价格也在水涨船高。同时,由于准人数量限制,车少需求多,不愁没乘客;加上改进服务也不会带来收入上的任何改变,司机既没有制约,也没有激励,更没有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乘客成为这条利益链上最弱势的一环,牌照成为获得利益而不是服务乘客的一种手段。

抓住改革契机

2015年刚开年,一些地方部分出租车停运引发各界关注,西安、上海两地出租车价格听证会也引来热议;去年内蒙古包头、广东清远、陕西宝鸡、安徽黄山等地的出租车“不拉活”事件似乎刚发生在眼前。各地出租车司机群体表达不满日趋频繁。纵观各地出租车司机的诉求,大多与燃油费调整、调价方案和黑车、“专车”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出租车改革顶层设计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如今的矛盾,是多年顽疾的爆发,同时也是行业改革的契机。近期湖北襄阳“取消份子钱,把司机收入与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挂钩”的模式;辽宁省在地方两会提出的“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等举措,都具有积极的基层改革探索意义。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的出租车行业,在民意期待和各方围观下,不应再拖延。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是改革的着眼点和出发点。

专车将现“鲶鱼效应”

当前搞得热热闹闹的“专车服务”为各地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带来诸多新启示。“专车服务”没有高耸的准入门槛,司机也不用交高额的份子钱,承担准入成本。但是,必须精心服务,因为起作用的是类似淘宝的“差评”模式,如果乘客不满意,通过反馈机制,服务不好的司机很快就会受到惩罚。这种模式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非常明显。

专车服务带来的“鲶鱼效应”,正搅动着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业态,而这场革命必定带来全新的“分配模式”,不再让出租车公司坐收“暴利”。有关部门这个时候真的应该考虑如何让利于司机、服务于群众,而不是一味地用涨价调市场、让专车“黑车化”来保住垄断利益。

技术变革已经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行业,专车服务的兴起同样是倒逼出租车行业变革的必然产物,也终将打破目前的垄断市场。

第3篇:出租汽车企业规范化公司经营模式探讨

摘 要:出租车是现代城市交通组成的重要部分,其以自身交通运营的优势,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位置。本文以出租汽车企业经营为研究对象,从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入手,基于出租汽车企业承包经营缺陷提出采用规范化经营模式,并对规范化经营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探讨分析,仅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 规范化经营;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弊端

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有力补充,对城市交通运行和人们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特别是出租汽车具有便捷、灵活等特性,方便人们出行,备受城市居民的以来。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实行承包经营模式,随着时间推移这一经营模式缺陷日益突出,越来越不能满足出租车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需求,亟待进行规范化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出租汽车行业特点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出租汽车行业整体上表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经营流动分散。一般以单车为作业单位,提供不定时、不定线的运输服务,具有高度的分散性。

第二,政府控制运力总量,并对运价进行监管。

第三,运输服务有特色。与城市中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相比,出租汽车提供“门到门”的特殊运输服务,并且在其他形式运输中起接驳作用。

第四,资源分散,监督难度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入准入门槛不高,且流动性较大,难于管理和监管。

二、出租汽车企业承包经营的缺陷

目前,出租汽车行业企业主要采承包模式,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没有建立直接劳务关系,通过“承包人”(也称为车主)这一中间环节进行管理,经营模式比较简单。这种经营模式虽然打破了计划经济运营体制,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其缺陷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

第一,利益分配不均。在整个出租汽车行业的承包模式的利益链条中,出租汽车公司处于最高端,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无需付出太多便可得到一定的回报;其次为经营合作者,他们通过付出劳动或适当投资,获取较为丰厚的回报;最底层的则是广大的驾驶员,他们付出高强度的劳动,获取最少的回报。

第二,安全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出租汽车企业定期向承包人收取管理费,负责服务质量、运营安全等方面工作,承包人对此并没有负任何责任。而出租车驾驶员由于经济能力、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局限性,对安全服务建设重视程度也不高。

第三,驾驶员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出租汽车企业与承包人之间是经营承包合同关系,与驾驶员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因此驾驶员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车辆运营管理缺技術支持,难以实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受承包运营模式影响,企业对出租汽车运行成本管理不够重视,造成车辆运营消费和运行消耗都很大。

由于承包运营模式存在以上诸多缺陷,严重降低了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同时也影响出租汽车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出租汽车企业规模扩大与业绩提升,所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运营管理现状成为当前出租汽车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基于此,现将规范化理念引入出租汽车经营管理中,力争实现精细化经营,走上健康、长久的发展道路。

三、出租汽车企业规范化经营的优势及具体做法

(一)优势

采用规范化经营理念后,出租汽车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改变传统经营模式。从总体上看,在规范化经营理念下,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可以获取以下优势:

第一,对企业的经营权、产权加以明确,消除传统承包经营模式管理失控弊病,建立竞争、开放的市场秩序。

第二,在规范化经营下,出租汽车企业能更好的掌控经营主动权,加快节能、技术等方面创新,获得更大利润。如,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车辆维护管理等,降低运行消耗和运营成本。

第三,在规范化经营模式下,驾驶员是出租汽车企业的员工,二者之间有劳务关系,汽车可以为驾驶员提供合法合理的权益保障,对其进行岗位培训、治安防范等,既能克服驾驶员一些陋习,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树立良好的想象,以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扩大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驾驶员依法享有劳动权益,消除驾驶员后顾之忧,稳定驾驶员队伍,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五,规范化经营可以让出租汽车企业走上一条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之路,利用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企业可以借助品牌效应开展业务拓展、扩大经营规模等活动,进而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具体做法

1.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驾驶员岗位入职门槛。招聘后,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人才能正式成为企业驾驶员队伍中的一员,然后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从整体上提升驾驶员素质,实现驾驶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出租汽车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此外,要求驾驶员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制度的权威性与约束性,以免制度管理形式化。

2.实行营运任务考核

为实现规范化经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定期向企业上交营运任务,这样一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减少以往营运额不高的现状。对于驾驶员,企业采用“定额基本工资+超产自留分配+降级质保考核分配”薪酬模式。每月驾驶员上交额定任务后,企业在次月发给驾驶员基本工资、补贴,超额完成的部分驾驶员自留,企业无权参与分成。

同时,企业也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驾驶员收入、定额任务等因素,建立企业与驾驶员台班费清算系统,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

3.加强成本控制

在经营目标责任制内,出租汽车企业以单车位为基本单位,实行企业控制和驾驶员控制的双重管控的成本控制模式。其中,企业控制部分内容包括营业税金、车辆保养费、车俩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用等。驾驶员控制部分内容包括车辆修理费、停车洗车费、车辆燃油费等。通过企业成本控制和驾驶员成本控制两个方面,实现对出租汽车运行成本的有效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4.加强安全运营管理

制定完善的安全服务管理规整制,定期对运营车辆交通岗违法、投诉、事故等进行考核,加强安全运营管理。与此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驾驶员奖金等结合起来,评星级驾驶员、品牌车队等,树立榜样,并借助他们的引领效应提升整个驾驶员队伍的素质,构建文明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发他们的安全服务积极性。

5.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基于先进的现代技术、计算机品台等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如,使用GPS技术、计价器等,对出租汽车进行跟踪、监控,及时规避经营风险,以免影响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服务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了解反馈信息的原委,及时予以处理,避免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6.建立良性的沟通机制

在规范化运营模式下,驾驶员作为出租汽车企业员工中的一员,其形象直接影响着企业形象和品牌。为了扩大经济利润,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与驾驶员之间的积极沟通,消除隔阂和障碍。如,定期到驾驶员家里进行访问,了解驾驶员家庭生活,适时提供一些帮助。同时,设置驾驶员休闲娱乐室,方便驾驶员员工休息。

7.注重内部改革

面对当前的新环境,出租汽车企业要积极进行内部改革,以规范化经营理念为基础创新经营模式,合理进行经营布局。如,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出租汽车燃料管理模式等,加快内部组织改革,为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等创造基础,达到促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出租汽车企业过去一直采用承包经营模式,该种模式虽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是由于安全服务质量不高,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障,各种利益分配不均等,造成整个出租汽车行业的不稳定,驾驶员无法获得应得的利润,企业无法良好的运营。为此,提出采用规范化经营理念,采用公司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控制与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素质,降低运营成本以扩大利润空间,使驾驶员与企业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蔡斯敏.政策缝隙、风险源与社会矛盾——以Y市出租车经营权出让为例[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7,(02):82-89.

作者简介:

周玲玲,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作者:周玲玲

第4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了发挥出租车的最佳效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障车主利益,增加驾驶员收

入,更好地服务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享有经营收益权的出租车,车号为的二驾(时间

为:)承包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个月。

第二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此

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乙方须每天向甲方缴纳二驾承包费元整。(如在至凌晨因车辆故障影响营运的可酌情减免租金)。

第三条 甲方必须在每天上述时间前将车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

内将车交给甲方,迟交车按每分钟一元人民币付对方。(如需在凌晨以后修车的,交车时间共同协商)。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地驾驶车辆,确保乘客

及他人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甲方及公安管理机关报案,甲方应参与事故调处,因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合法有效的证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甲方付乙方

每班工资。

4、乙方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到该车的4S店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

担,损坏件的更换以原车是什么样质量的配件为准。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视为乙方违约:

(1)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规定的。

(2)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负主要或主要以上责任,每次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总金额之和为准);

(4)未经甲方允许,将车交于他人驾驶的;

(5)被有关部门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6)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 1 -

1、在合同期内,乙方守法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应的服务。

2、按时足额缴纳每天承包费。

3、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除承担当班的承包费外,还应承担事故损失费用,每日按计算(1日按24小时计算)。

4、承担夜班期间的燃油费、洗车费、灯泡损坏及补轮胎,交通违章费用。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由甲方报公司和主管部门备案。

6、积极参加甲方公司举办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7、在合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的可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七条 解除合同处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是否续租,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解除合同后,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处理完毕后,及时足额退还乙方的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的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荆门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第十条 乙方将车辆驶出城区贰拾公里以外,或驾入高速公路车辆所发生的故障,产生的交通费、拖车费及停运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另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

1、甲方在中途如因事售车不算违约,不用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本班的生产经营中与他方产生的扯皮及各种事务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解决。由甲方引起的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可以带徒弟,如发现,按违约处理。

4、合同到期后,凭合同原件退押金。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2 -

第5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所有人): 乙方(承包人):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湘KX

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发动机号码为:

,车架为

甲方现将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付甲方租金暂定为

元每月,每月

日前交清,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风险抵押金,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证件及附属设备有:

(1)证件:行驶证、营运证;

(2) 附属设备: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座备胎.

2、在承包期内,车辆保险费、工商营业执照、税收、计价器年检,政府的经营权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因交通事故,刑事犯罪及其它违法、违章、违纪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承包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乙方仍需按本合同标准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车辆被没收,乙方除按约定赔偿外,还须承担在未赔偿之日前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承担整个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所得均归乙方所有,事故处理完成后,如保险公司理赔款不足赔偿,其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有垫付款,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如不足由乙方另行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5、本协议有效期内,从合同有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去修理店检查车辆的车容车貌、发动机、机油、轮胎等是否能正常使用,若有零件损坏均由甲方一次性修好交给乙方,乙方应按时更换机油,人为或不保养而引起发动机大修的应由乙方负责.其它的修理费一切由乙方负责.工时不给承担,车辆年检,甲方付给乙方叁佰伍拾元,由乙方去办理,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6、本车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和碰撞,乙方没按时修复,甲方查到后可要求乙方修复,如乙方仍然不修的话,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该车收回,修车的全部费用在押金里扣除.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此车转包他人或让其他人驾驶员驾驶此车辆.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或擅自转包他人、以及给其他人驾驶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驶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出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9、在承包期间,如乙方驾驶员在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或在工作期间生病或发生其他意外,除依法应由保险公司和责任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之外,其余责任全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如有碰撞或损坏,乙方没有修复好的,甲方有权在押金里扣除费用把该车修好为止,剩下的钱再退还乙方.

1

1、在本协议期内,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元.

1

2、本合同承包期满,乙方如须继续承包,必须在期满十五日前告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继续承包,本合同期满即解除.

1

3、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如未经修改,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4、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无法支付的情况下,由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15、政府补助的油补归甲方所有.

16、如更换新车,押金和租金根据市场价格再定.

17、本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方修复以外按新车比例补偿甲方损失.

18、本车在承包期内广告只能由甲方发布,乙方无权干涉、无权发布广告.

附: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手机: 营运证号: 驾驶证号: 地址:

担保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地址:

二O

第6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李颂文出租车(车号:鄂DX4505)车主

乙方:袁海军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将车号:鄂DX45405的出租车半股经营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8日止。 协议如下:

一、乙方一次性给甲方交纳押金3万元,承包期满,如无违约,承包后由数退不。

二、承包前一切修理费、违章罚款等经济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承包后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承包租金每月贰仟元整。

三、保险、规费及年检、修理费等车辆劳动过程中需交纳的全部费用均由甲、乙双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并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此耽搁的天数按实际天数顺延,自行调节。

四、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转让他人,如发生交通司法部门解决。

五、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乙方有充分自的权力。

六、承包期内,如遇集体罢工,甲方应减免乙方租车费,但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经签字,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伍仟元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迅达出租车公司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人:

年月日

第7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大全)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出租车座套广告经营权合同

开江县出租车座套广告安装及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

乙方:达州市通川区动力广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一、 合同履行期限: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作时间定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 合作内容和租金:

1、乙方为甲方公司所属的所有出租车免费安装座套广告及相关附属设施。安装的出租车辆以甲方提供的出租车相关证明为准。

2、甲方允许并授权乙方独家开展出租车座套广告运营、维护、和广告业务的制作和发布。

3、乙方每年在月日前按100元/台车向甲方交纳租金,车辆台数按实际数量计算(甲方公司现有所属挂靠车辆72台),新增加车辆租金费用不变。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设备安装维护、更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为乙方的信息更换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准确的出租车业主及司机的联系资料。

2、甲方在该项目上保证乙方为唯一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完成该项目,协调当地各政府部门关系确保本项目在动作过程中不出现被打压、排挤等问题,以免给乙方造成损失。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监督出租车公司及业主不得对座套进行任何改动及拆卸等人为损坏。如出现人为的丢失和损坏,甲方应责令出租车公司及业主进行赔偿。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经营期内开江县城区所有出租车辆上的座套广告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限。

2、该座套广告的运行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所有播出的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五、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出现机构变动、政府调控等外界条件的影响,本合同仍具有法律意义。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六、 其它:

1、合同期内,甲方新增的车辆将优先纳入本系统,由乙方安装座套设施。

2、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9篇:出租车LED广告经营权合同样本[定稿]

**县出租车安装GPS、LED系统

安装及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城市客运管理,强化城市出租车安全监控,有效预防出租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一、 合同履行期限: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作时间定为 年,时间计算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 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出租车免费安装出租车车载定位系统及LED电子显示屏及相关附属设施。安装的出租车辆以甲方提供的出租车相关证明为准。

2、甲方允许并授权乙方独家开展出租车车载定位系统的运行、维护、设备维修及LED电子显示屏相关信息发布和辖区内所有出租车内广告业务的制作和发布。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设备安装维护、

1 更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为乙方的信息更换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准确的出租车业主及司机的联系资料并提醒当班司机24小时开机,以备紧急报警时确认警情。

2、甲方在该项目上保证乙方为唯一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完成该项目,协调当地各政府部门关系确保本项目在动作过程中不出现被打压、排挤等问题,以免给乙方造成严重的损失。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监督出租车公司及业主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改动及拆卸等人为损坏。如出现人为的丢失和损坏,甲方应责令出租车公司及业主进行赔偿。

4、甲方应将出租车车载定位系统及LED屏列入出租车运营项目必备设备予以管理。如在运营中发现损坏、黑屏等影响到GPS监控平台和LED广告屏正常的广告发布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在3日内召回该类车辆,由乙方进行维护维修。

5、甲方应督导出租车业主不得随意按动报警开关,否则应承担110出警引起的相关民事及刑事责任。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经营期内**县城区所有出租车辆上的GPS、LED及出租车辆上的其它部位(包括车顶灯、雨眉、坐靠垫等所有广告位)的广告所有权和经营权权限。

2、在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系统设备,并保留该系统设备的处臵权利。

3、乙方负责安装出租车车载定位系统和LED电子屏等各项设备服务功能的实现,并负责设备监控平台的正常动作和维护。

4、该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组建、策划、实施、广告业务项目的运营。

6、乙方保证所有播出的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7、乙方免费为政府发布公益信息,如天气预报、政策法规、政府通知等。

8、乙方负责对所有安装GPS的出租车进行监控,如有报警车辆,应即时核实警情并报警110,但不承担其它责任和赔偿。

五、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主动或遇不可抗拒因素而放弃经营权,乙方所有设备由另一经营权者无条件购买,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出现机构变动、政府调控等外界条件的影响,本合同仍具有法律意义。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承

3 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六、 其它:

1、合同期内,甲方新增的车辆将优先纳入本系统,由乙方安装相关设备。

2、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等同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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