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学生会总章程

2023-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软件学院学生会总章程

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总章程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章

一、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院学生配合学院党总支及团委开展工作。

二、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学生工作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三、追求:团结 务实 严谨 创新

四、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五、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院党总支、团委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师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

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六、机构:

设立主席团:由团委书记、团委第一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委第二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组成。

下设十二个部门:办公室、编辑部、组织部、纪检部、外联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素质拓展部、心理部、社团管理委员会。

其余各部门根据需要由各部门自行设置。

第二章 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职责:

主席团成员负责分别主要管理下设部门总体工作,负责全面工作,抓好团委学生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和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关系,督促

和检查其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考核;负责召集各部部长会议。经常向党团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组织起草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决议、会议纪要。负责向学校相关部门上交各项报告。

2、建立学生会各部门干部档案,做好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为学生会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负责组织干部与成员进行培训。

3、负责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和做好书面记录。不时地和学习宣传部一起开展一些学院内征文活动。

4、负责文书档案、新闻宣传、综合统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指导本学院的文书档案、新闻宣传及统计工作;提高公文质量, 实现公文的规范化管理。

5、负责整理、保管学生会各部门的有关资料、文件,如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对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进行整理、保管。收集各院系、各专业学生工作及相关资料,情况汇报并及时存档;保管各类报刊、杂志及有关文件、通知的原始资料及各专业上报的材料;

6、及时了解各部门相关职责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协助纪检部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纪律进行监察;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运用办公技能制作相关活动的演说稿,宣讲词,视频等。

三、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负责我院报刊《信园》的征稿、编辑、出版、发行,报道我院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活动情况;在团委指导下,及时准确地传达学院的方针、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2、下设“网络工作室”,及时对我院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和更新,并与宣传部共同管理我院网页与学生论坛,组织书写各类文章及新闻、通讯、报道发表。

3、负责相关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各部门工作材料制作工作简报和新闻稿,并及时上交到校团委宣传部发表到校团委网站。

4、与党支部宣传部加强联系,及时报道院内的好人好事,以最真实的语言,最快的速度报道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5、协助其他部门作好文字编辑和整理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并编辑和出版,负责参与暑假社会实践快报、军训简报等刊物的文字编辑工作。

6、以最快的方式广泛收集新闻线索,负责采访的具体工作,认真整理采访记录并将素材编辑成文和备案。

7、负责组织学生会新干事进行电脑基本技能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软件的应用以及《信园》报的编辑。

9、积极引导全院学生参与院报以及网站投稿,负责对每期投稿情况作详实记录、整理、保存,并作好稿件评优工作。

四、组织部工作职责:

1、拟订学院团建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划,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了解分析学生团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状况。

2、负责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团组织生活和团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统计工作以及团费收缴工作,总体负责学院团干部和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管理团员队伍。负责管理团员花名册,搞好统计工作和团员证注册工作,办理团员组织关系及其有关工作报表。

4、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并管理全院团费。颁发、管理团员证;协助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5、对学院团委的组织活动,提出设想和决定,完善全院各专业的组织建设、检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6、起草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有关组织工作的建议、设想及其规化。

7、负责召开各支部例会,了解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及组织生活作出安排计划和建议。

8、与纪检部一起检查大一新生晚自习到勤情况,并及时向学生科和辅导员汇报。

五、纪检部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干部量化管理考核的考评工作,同时做好上报各类评优评奖名单的工作;负责学生会内外活动、会议的考勤工作,期末时对学生会成员做出综合考评。

2、对全院班级、晚自习到勤等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同学日常行为进行管理,帮助同学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我院反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宿管部维护寝室秩序,按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违纪事件及时给予指出、查处和教育,发现重大事件或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值班老师或宿舍管理中心;

6、负责通知我院学生会干部参加各种会议。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外联部工作职责:

1、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为在校贫困生提供爱心捐款和勤工助学的机会;

2、负责大型活动对外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做好学生会对外相关的业务工作;联系和接待兄弟院系及各界人士来访;

4、负责同学们的社会实践等一系列对外活动;

5、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与其它学院做好联谊工作;

6、及时总结实践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向校团委及上级机关汇报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生活部工作职责:

1、为学院各类活动提供场地、用水、药品等方面的后勤保障;

2、及时了解、解决同学生活方面的困难,积极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3、听取学生、老师对院学生会服务以及学生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我院团委;

4、主动关心同学的身心健康,为同学提供一些社区服务工作;

5、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与对我院各寝室进行检查和抽查。

7、负责检查和监督抓好宿舍纪律(如:往楼起哄、赌博、观看不健康影碟及健康问题、留宿异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八、文艺部工作职责:

1、统计管理学院各专业文艺类特长生,负责学院各类文艺节目的筹组与排演;

2、协助团委组织筹办全院性文艺活动;

3、组织举办一年一届的学院迎新文艺晚会;

4、对全院各班级及个人在重大文艺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和有文艺特长的同学进行记录;建立各专业文艺骨干档案;

5、适当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展示学生的风采;

6、组织培养学生干部多样的文艺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干部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体育部工作职责:

1、管理全院体育类特长生,分类别进行归档,并组织开展学院各类体育赛事与活动;

2、采取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形式,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储备体育人才。

3、结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全院学生体育竞赛工作,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

4、负责我院各班级球队的管理,负责我院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的管理与训练;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协助我院做好校运动会的各项准备、管理工作等。

6、协助我院做好学校运动会工作;

7、做好我院各年级学生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培养。

十、宣传部工作职责:

1、组织与学习有关的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

2、帮助引导学生进行自学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收集学生学习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我院反映同学意见;

3、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部以及每次活动的工作宣传和通讯报道等工作;

4、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宣传学生会的形象;配合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5、与办公室及组织部共同定期管理我院网页与学生论坛;

6、紧紧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配合我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网页、学生论坛、海报、微博)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一、素质拓展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我校关于素质拓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素质拓展平台实行全面管理。

2、引导和教育学生自觉地、规范地遵守我校有关素质拓展的各项规定。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加强素质修养。

3、负责素质拓展平台活动申报,及时收集学院相关活动信息。

4、定期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宣传素质拓展相关规章制度。 十

二、心理部工作职责:

1、统计和吸收各班级心理委员,统一负责院系学生心理方面的活动开展。

2、开张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游戏等,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3、力求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真自助能力,增强学生心理保健和求助意识,培养健康人格。

4、宣传“自助助人”理念,使学生在完善自己的同时关爱他人,共同建设团结、友爱、和谐的学院大家庭。

十三、社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传达校领导对社团建设方面的指示。

2、负责做好院社团管理委员会内部人员及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3、应学生社团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

4、负责宣传社管委各项活动的报道工作,及时作好采访及写好报道。

第三章 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

1定期会议:干部例会,每单周星期四中午一点举行。 ○2不定期会议:临时准备会议、干部培训会议、全体成员大会。 ○注:会议通知:主席团

会议考勤:纪检部

会议记录:办公室

会议图片整理:编辑部

2、会议制度:

○1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纪检部负责派发。

2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纪检部,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3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纪检部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 ,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4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一份由纪检○部保存,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5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推迟。

6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7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8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9本制度由纪检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

3、会议请假制度:

1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

2病假(须医院证明) ○3各项假条约均须交纪检部 ○④迟到(15分钟以内,视为事假一次;1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二、组织管理制度

1、干事管理制度:

1每位干事必须经过试用期阶段,参考各部的具体情况作考查。 2学生中任职期满半年以上的干事,享受班长、团支书级学生干部待遇。

3注:各部干事的人数配置如下:

办公室:8, 编辑部:7, 组织部:7, 纪检部:7, 体育部:8, 生活部:11, 文艺部:9, 外联部:7, 宣传部:10, 素质拓展部:11, 社管委:7

2、组织制度:

学生会设立团委副书记2名,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下设部门部长、副部长1-3名、干事若干名,各部的设置依学生会工作职责需要而定。 任职条件:

1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会干部必须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成绩合格;

○3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4在班担任班干部,有一定专长(书法、写作、体育、文娱等)或有突出事迹可优先推荐;

○5有开拓创新意识及较高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产生办法: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采用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推荐,通过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2学生会干部实行试用制、免职制和辞职制。试用期限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工作渎职者,又团委批准后免去或调换其职。正、副部长由学生会正副主席提出,部门干事由正、副部长提出报团委批准后

免去或调换其职。学生会干部个人也可提出辞职。

3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4学生会各职责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主管副主席推荐竞聘或者选举产生,团委审批任免;

5各部门干事由部长、副部长视本部门情况提名,学生会主席签署意见,院团委审批任免;

6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7每年十月中旬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4、选举制度:

制定目的: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制订原则: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纪检部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纪检部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

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和各团支部。

三、奖励制度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表现等各个方面。

奖励方式: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推荐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惩罚制度:

1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2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者视情况轻重,进行劝导,心理疏通,情况及其恶劣者给予开除。

3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纪检部酌情处理。

4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总结并交办公室存档。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按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 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在学期期末由主席团负责填写学生干部考核鉴定表,包括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计入本人档案。

附 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席团请示院领导后决定。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第2篇: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会总章程

第一条: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领导下的全国青年学生的自治组织,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服务于同学,同时做好院党团组织的工作。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学习,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培养共产主义信念。

(3) 做党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纽带和桥梁,在维护党和人们利益的同时,更好的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4) 学生会是一个思想明晰,纪律严明,团结活泼,刻苦学习的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集体。

(5) 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联系和交流,组织各项活动事宜,共同完成学生会工作。

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会

2005年10月10日

第3篇:《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滨州职业学院团委直属的校级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第四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滨州职业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六条:培养在校学生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二级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学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承认本协会章程,经协会纳新,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依法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三)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 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五) 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 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七)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参加、影响他人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 向本协会报告活动情况。

(四) 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需向本协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九条: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或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理事会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本协会将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及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 组织

第二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3名、各部部长1名,副部长1-2名。权利行使机构是协会理事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协会下设:主席团、文秘部、外联部、策划部、宣传部、组织部、心理部、文艺部。

理事会各部门简介: 主席团:总理整个社团的发展工作以及活动的审批工作,统筹决定整个社团的发展方向,对协会负责,主要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协会工作,做好计划安排,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本协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协会全体干部、会员会议,研究本协会的发展方向。下设主席1名,副主席1-3名。 文秘部:负责主席团及各部的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社团活动质量的监督,会员加入的资格审查。管理协会各种文件,通讯录及成员的档案。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及赞助商的联系等,负责与商家协商为协会项目筹集经费,同时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策划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定位与策划方案,负责活动所需场地、经费的申请。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宣传部:负责协会组织的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协助协会内其他各部门开展活动。常用的宣传方式是绘制画板和海报,辅助以横幅传单等。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组织部:负责协助策划,对每次活动进行人力资源调配,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心理部:以沟通、交流、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学生普及推广心理健康知识,使有需要的帮助的同学及时能够得到帮助、危机得到化解。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文艺部:为协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校内大型晚会做演出工作。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社会捐赠;

(二) 政府部门或学校资助; 第二十三条: 财政管理

(一)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配备好财会人员;

(三) 一般开支由主席团审批,大项目开支上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四) 每学期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协会理事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二级院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年3月5日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wfgsxy YoungVolunteersAssociation简称WGDYVA)。本组织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的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上饶工商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六条: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和加强与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面向全校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承认本协会章程,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者,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加入本协会后需缴纳五元个人信息管理费。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依法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五)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 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影响他人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协会报告活动情况。

(四)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需向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九条: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或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理事会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本协会将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及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组织 第二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会长助理若干,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协会各团体会员的第一负责人均为本协会理事,协会第一负责人为本协会理事长。

各部门简介如下: 外联部:

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联系的部门,积极发挥着其作为协会与社会各界、兄弟院校组织的联系作用。把协会的触角伸向社会,在宣传志愿服务的同时,打造着协会志愿服务的“品牌”;在宣传自己的同时,外联部也不断向外拓展,为其他部门创造机会,引导他们的发展。而且也同其他部门一起参与到活动的过程中,一起走在志愿服务的第一线。 组织策划部:

作为校青协职能性部门之一,项目策划部要不仅要丰富完善各种活动项目的策划,还需要每一个成员去开拓更多别具匠心的活动,同时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筛选!在充分把握好整个活动的来龙去脉的前提下,仔细全面的起草一份合理完整的策划书供参考。 宣传部:

主要担负着协会整体形象设计、重大活动宣传、版块设计、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以及采集青年志愿者活动素材并加以整理采写稿件上传至网站,并负责管理新闻稿件。详细工作如下:

1、平时负责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等对校青协进行宣传,同时在协会有活动时进行拍照、写新闻,负责对外宣传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2、定时整理各类新闻资料、。

3、协助各位会长及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协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

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能部门之一,要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管理校青协各类文件、资料

1、有义务制定协会制度(如例会制度、财务制度等);对协会的财务物资进行管理,对每一笔花费都要认真核查,并做好记录;负责值班安排及干部考核;

2、负责各类文书材料和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着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3、办公室要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把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做到认真无泄漏;

(二)负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会长,副会长、各部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总会与分会之间的交流,在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协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监督青协的制度规范,使其不偏离组织,而更能体现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员的组织严密性、规范性;

2、管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部、各社和各院青协的名单,为以后开展大型活动调配人员做好基础;

3、协助各部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各部工作计划、总结制度规范做统一管理,使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真正从“亲历亲为型”转向“服务管理型”;

4、为协会各部门评优评先,校五四评优推荐等审核工作提供帮助,要对部门中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做到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网络宣传部:

是校青协对外宣传的重要部门,负责校青协网页的设计与管理,同时负责及时更新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布全校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公告、倡议书等等。第一时间向校内外及各青协组织通告有关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最新情况。 文体部:

负责组织全校青年志愿者制作别致、精彩的文娱节目,丰富全体青年志愿者的生活。记录统计会员的才艺和体育特长,便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部门或学校资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财政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开支上报学生处审批;

(三)每学期收入情况向理事会报告,上交学生处,并接受其审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协会理事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年

第4篇: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总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

总则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学生

政治性实践类团体。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的常设机构为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常务委员会(简称“政研常委会”)。

章程

第一条性质: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由唐山师范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政治学术性组织。

第二条宗旨: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邓

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构筑我校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引导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第四条会 训: “ 严肃、活泼、奋进、成长 ” 第五条基本任务:

一、组大同学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推进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

二、用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帮助广大青

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用实际行动建设积极、健康、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响应学校号召,积极有力地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四、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广泛地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时代主旋律。 第六条校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 凡是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愿意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认并服从本会章程符合要求者均有资格加入政研会,成为政研会会员。

第二条 凡政研会会员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自愿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唐山师范学院学习、实践、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和榜样,自觉遵守本会章程。

第三条 政研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政研会的有关活动,阅读本会的有关文件。借阅和使用政研会书刊资料,接受本会的培训;

(二)对政研会常委会及其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在政研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会内常委会中的同学或其他会员,向本会揭发、检举本会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常委会成员;

(四)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五)政研会讨论、决定对会员进行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六)会员有权提出退会申请。 第四条 政研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政研会章程; (二)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决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集体利益、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四)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 (六) 唐山师范学院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五条 申请加入政研会的同学采取院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入会时须认真填写《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政研会常委会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章会 员 纪 律

第一条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外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自觉提高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 对会员的会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建议离会和取消会员资格四种。 第三条 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第四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五条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会内处分有:

(一)受到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的会员给予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二)受到校内记过、留校察看的会员给予建议离会的会内处分; (三)受到校内开除学籍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会员所受处分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到会员所在系。 第六条 政研会基本制度有《政会常委会活动细则》、《政研会财经管理细则》、《政研会分会考核评比细则》、《政研会例会及值日值班制度》等。

第三章机 构 设 置

第一条 政研会受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顾问主要由校党委有关领导、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指导教师由校团委教师组成。 第二条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常委会为常设机构,负责事务的总决策,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理论实践部、理论学习部、编辑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具体办事机构。政研会会负责领导、管理、规划、协调全校政研会工作,对本会重大事务具有决定权;有针对性独立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究工作。

第三条 政研会总会设主席一名,主持政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席二名,分别负责各项工作。会内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四条 政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个研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各分会主席组成,负责政研会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政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主持。 第五条 常委会主席的产生,应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经院团委根据推荐材料和相关表现进行提名,由当届常委会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或等于常委会人数的一半才可当选,若不足半数,则应重新推荐人选;副主席、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决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该部负责人选拔,报常委会批准。所有会员均需在秘书处留档备案。 第六条 主席有向常委会会议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常委会会议通过并上报团委批准后方能生效。主席辞职后,由常委会选举推荐一名副主席暂代主席之职,直至再次选举出新任主席为止。

第七条 各部负责人有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 常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兼顾学业和工作时,应主动提出辞职。

第四章活 动 方 式

第一条 政研会采取自学与听讲座、电化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会员对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生动活泼的学习。会员应认真自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认真学习历次党代会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青年运动史,深刻领会党的重要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热情积极地参加邓研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实践,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 政研会的基本活动方式有理论讲座、理论宣讲、理论沙龙;同时,根据需要推出其它特色活动,如话剧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电化教育、剪报展、论文展、书画展等。

第三条 理论讲座旨在帮助全体会员全面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同时为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每学期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政治理论问题举行三至五次专题活动。

第四条 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为会员喜闻乐见、有特色的学术活动。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财务预算

1、各部门在用到有关会内相关开支前,需列明详细财务预算;

2、经费原则上由部门或个人先行垫支,凭发票、收据或其他凭证报账;

3、经费支出超过60元的,可直接向主席及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开“借款登记单”方可在秘书处预支部分活动款,同时附上详细的财务预算;

二、财务报销

1、会内活动开支统一在秘书处报销,每个月的第二周例会结束时为报销时间;

2、票据应为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下可出示盖章收据,否则不予以报销;

3、所有票据背面左上方需注明时间、事由、经手人签字,大额支出需由主席签字;

三、财务监督

1、政研会分管财务的秘书处应在每月末例会时将财务内部公开,并附上本期详细的现金流动表;

2、政研会各职能部门可以对会内财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六章考 核 与 奖 惩

考评范围:具有正式政研会会籍的全体会员

考评时间:每月末开展月度测评;每学期末开展学期测评

考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第一条 政研会总会依照《政研会考核评比细则》按学年对各部门、各分会进行考核评比,实行积分制,评出优秀单位,予以嘉奖。邓研会按学年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会员、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将其先进事迹材料存档并反馈所在系。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会议制度

1、每单周二晚九点在总会办公室召开政研常委会,由校政研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分会主席及总会各部部长。总会秘书部全体人员参加;

2、政研会常委会会议与常委会(扩大)会议双、单周进行,每周一次,轮流召开,具体时间为每周二晚九点。会议内容总结前一段工作,解决政研会现存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其他会议,根据要求,随时组织召开;

4、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如因故无法到会者,需以电话或代请假等方式向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秘书部给予记录。没请假者按缺会处理,开会中途不得离会;

5、例会考勤由秘书处做详细记录,于会议结束时交与主席审核。

二、政邓研会活动考核制度 为使本协会活动更具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活动考核制度,如下: 第八章理事会成员考核制度细则

为规范我院政研会的发展,充分调动政研会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整个政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其向着高层次、高品位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唐山师范学院学院政研会理事考核制度。

考核方法:政研会理事考核与奖励以一学年为单位,每半个学期总结一次。每位考核对象的综合评分为(10分)

细则:(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交情况; 1、学期计划、总结上交及时的(+1分)

2、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内容详实、可行的(+1分) 3、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不交,上交不及时的,内容夸大,谎报的(-2分)

4、目光敏锐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2分) (注: 学期工作不可抗拒原因而需变动的,当及时通报秘书长)

(二):例会出席情况:

1、 准时出席会议,并随带会议记录的(+2分)

2、 能积极对邓研会提出有意义的意见、建议的(+1分)

3、 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的(+1分)

4、 无故缺席(或未派代表出席)、迟到、早退,不作会议记录的(-1分)

5、未提出过建议和意见的(-2分)(注:例会无故缺席者,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将向院团委负责老师反映 ,考虑撤职。)

(三):开展活动情况:

1.部门主要负责人能独立或联合兄弟院系政研会牵头举办讲座、参观、讨论、承办活动的(+2分) 2.学期每次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和预算报告,活动中气氛融洽活跃,活动后有小结或相关报道的(包括:计划、小结、通讯、感想等)(+1分)

3.策划的活动能够走出校外,积极与其他兄弟院校合作,收到较好反映与成果的(+2分) 5.活动形式突破常规,能有创新的,并且收到较好反响的(+2分) 6. 部门半个学期内未主要负责开展一次活动的(-1分) 7.学期活动计划徒有其名,活动没有按计划及时开展的(-1分) 8. 做出损害政研会形象的(-5分)

(四):内外宣传情况:

1.积极主动联系宣传媒体,在校、院等宣传媒体上做好理论或活动宣传工作,加强政研会形象的(+2分) 2.切实有效地把政研会思想精神贯彻传达给会员的(+1分)

(五):综合评定:

1. 学期末,综合评分总分为负者,劝其离职。 2.理事考核实行由邓研会管理,监督,综合评价。其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干部的标准之一。

3.学期末,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者,劝其离职。

三、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本着精干、求实、高效的原则精心设计各项学习活动,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1、本协会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工作有秘书部负责记载。

2、理事会成员应带头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写请假条上交主席,经签字后交组织部备案。

3、理事会成员组织活动之前,要认真制定活动策划,预算开支。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分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做好批评及自我批评。以上均以书面形式上交组织部。

4、理事会成员一学期旷会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5、学期末对积极上进,表现突出的理事会成员予以奖励。

6、为了加强会费开支透明度,组织部将不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

四、考勤奖惩会内考勤将直接影响学期末的评优及向团委推荐优秀人才的资格。

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协会章程,如有违反,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为调动学生参加本协会活动的积极性,本协会将在本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应备条件:本协会会员资格,参加活动次数达90%以上,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等。

唐山师范学院政研会

2012年2月23日

第5篇:合肥市第三中学学生社团总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生社团应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文化为根本宗旨,遵循“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基,为社会文明进步育人”的指导思想,创造性的开展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学生以共同理想、兴趣爱好为动机而自发申请成立的,经过合法程序审批的,以提高学生自身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 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 学生社团归校团委统一协调管理,具体执行的协调管理机构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社联”)。社联坚持“在沟通中了解,在了解中相融,在规范管理中发展”的工作宗旨,秉承“团结、紧张、严肃、认真”的优良工作作风,以“服务、协调、监督、管理”为工作理念,以“诚信、高效、务实、发展”为工作态度,协助校团委全面协调管理我校的学生社团工作,并积极引领学生社团向管理制度化、活动社会化和公益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社团的发起、申请、成立、注册和注销

学生社团的发起

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

(二)有固定的社团名称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三)有一批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骨干;

(四)在校就读生1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合肥三中学生社团章程的各项条款,均可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审批程序

第一条 凡自愿发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者,首先须向合肥三中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 成立申请书

(二) 学生社团章程

(三) 组织机构

(四)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五) 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书

(六)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个人履历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宗旨

(二)学生社团的性质和类别

(三)组织机构

(四)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方式

(五)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八)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九)其它必要事项

第三条 学生社团发起人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学校团委领取《合肥三中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逐项认真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四条 报请成立的学生社团经校团委批准后,将予以公告,学生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申请的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学生社团的注册和注销

第一条 学生社团应在每学年开学后的一个月之内(10月1日之前)到校团委《合肥三中学生社团注册表》完成新学年的注册工作。为了利于学校、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学生社团的情况,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校团委将视情况对该学生社团提出警告直至注销该学生社团。

第二条 学生社团更改名字必须重新登记注册。如果要更改学生社团名称,应视为原学生社团注销,新学生社团要依照章程重新申请成立。

第三条 学生社团因难以维持或其它特别原因,在征得大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向校团委提出解散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后, 将其注销,并予以公告。

第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组织活动的学生社团,校团委将责令解散,并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条 对于严重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社团,校团委有权进行取缔和注销。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人事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负责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高;

(二)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三)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具备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第二条 新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该学生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

第三条 需要更换第一负责人的学生社团应当采取如下选拔方式产生新的第一负责人。具体办法如下:由学生社团理事会(原第一负责人具有重点推荐权利,但必须公开推荐)向校团委推选候选人,经校团委全面考核后从中推举一名,并正式予以任命。

第四条 需要更换第一负责人的学生社团也可采取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新的第一负责人。具体办法如下:由学生社团理事会采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校团委指派专人现场监督,当场投票选举产生,得票最高者当选为第一负责人。

第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换届须严格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学生社团换届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理事会(原第一负责人具有重点推荐权利,但必须公开推荐,接受理事会监督)向校团委推选候选人。

(三)校团委审查批准后,由校团委正式聘任,并正式发榜公布。

(四)学生社团通过民主推举或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理事会的其他学生干部。

(五)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与上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

(六)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在招新大会完成后,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第六条 对于内部管理不善,人事紊乱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提出警告,责令其一周内整改。警告无效者,有权对其进行人事调整,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第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不服从校团委监督管理,校团委将对其进行罢免,并依以上办法产生新的负责人。

第八条 学生社团干部换届须报请校团委,按程序进行,未按正规合法程序进行的换届工作,校团委将不予承认;由前任负责人直接任命,或校团委指派人员现场监督产生的第一负责人,将不予承认,并有权予以撤换。

第九条 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主持本学生社团的全局工作,确保本学生社团的活动工作正常运转,代表本学生社团出席有关工作会议,向上请示、汇报本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四章 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

第一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思想觉悟,陶冶情操,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第二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和校规,如有违犯者,校团委将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 每学期的第一周,各学生社团要讨论确定本学期的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提交活动计划书和工作方案书。 第四条 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紧扣本学生社团的宗旨,以提升会员的技能为出发点,满足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广大会员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要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执行方案,确定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设备、经费和活动主要负责人。同时,须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合肥三中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在得到校团委的审定后,才能正式开展。活动计划经校团委审定后,各学生社团应该认真落实,否则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要租借公用场地、公共教室时,应首先向校团委提交申请书(详细注明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数等),如果未依照以上程序进行,将视为非法活动,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详细记录活动情况,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教训。

第八条 奖惩制度

开展竞争,奖惩分明,每学期末进行期末总评,每年的六月份对各社团进行评比, 评选"优秀社团"给予表彰。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

各学生社团每次活动之前,都要进行活动审批,程序如下:

一、学生社团将活动申请表提前两周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活动预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宗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具体流程、财务预算等)。

二、校团委接到学生社团递交的活动申请后,经研究决定,如果不能审批该活动,则在两日内告知其学生社团活动取消。

三、整个审批过程在七日内完成。

四、如活动需要宣传要提前将宣传材料上交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宣传。

五、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章程,不得做出有违校规校纪的事情。

六、活动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两日内上交校团委。

第6篇:基础学院学生会章程

华东交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前 言

为了促进学院学生会自身的建设,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分工,促进学生会内部

管理

和外联的发展,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由主席团讨论制定,主席团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东交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团委和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在

学生会指导下的群众性服务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是:内炼素质,外立形象,求实创新,服务同学。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 代表和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2. 活跃校园特色文化,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

3. 支持参与学院有关的决策和管理,积极协调学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4. 加强与校内外的各团体、各单位联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学院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 学生会的方针是:

1. 恪守"日新其德,止于至善"的校训;

2. 弘扬"求实、创新"的传统,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 充分发挥固有的优势,开展多文化的校园活动,充分发挥"领头雁"和桥梁的作用。

第二章 成 员

第五条 凡我学院在校的本科、专科学生,有意投身学生会工作,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协助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 2. 有为学生会筹集活动经费的义务; 3. 有维护学生会形象和促进学生会发展的义务; 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

第三章 组织及其职能

第七条:组织机构

1.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每一年改选一次,全院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生会干部竞聘,经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干部名单。由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批通过。

2.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设主席一名,中心主席六名,以上成员组成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若干个部。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干事若干; 3. 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实施新一届学生会工作任务,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学生会的组成人员; 第八条:主席团职能 1. 主席

由学院代表选出,向学院负责。

(1)作出学生会的发展规划,推动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转; (2)进行合理的人员工作调动,协调和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 (3)审核并批准经副主席提名的部长人选;

(4)对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人选进行推荐,经学院通过后任命;

(5)出席或委派主席团成员出席校学生会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加强与校各学院的联系。 2. 中心主席

(1)工作向主席负责; (2)指导所管部门工作;

(3)负责组织并主持所管部门会议; (4)监督所管部门执行活动情况;

(5)学期末针对所管部门工作做学年总结,并提出新学年计划和要求 第九条 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职能 1. 部长 (1).领导本部完成中心布置的工作,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2).对本部门的副部长、部门干事、(正、副)组长、干事进行合理分工,并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3).定期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做好对本部副部长、干事、鉴定、考核、推荐工作。

(4).及时向中心汇报工作。 2.副部长

(1).积极配合部长,认真完成部长布置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部长汇报本部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3).及时向部长汇报自己、部门干事、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对本部干事、的管理、鉴定、考核、推荐工作。

2. 干事

(1)应充分发挥独立自主性、主动性和团体合作性,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同时可提各项合理化建议,根据自己所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2)参加由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积极完成所负责部门的同时,协调加强同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第十条 各部门职能 1. 主席团

(1)负责院学生会自身的建设,制定院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2)负责学生会重大事务,管理条例的讨论决定; (3)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协调运作;

(4)负责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并配合校学生会举办各项活动 2 办公室

(1)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有权要求各部门遵守执行各规章制度,负责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及办公室管理;

(2)记录各项活动情况,部门和成员表现及学生会文件,会议内容,并编入档案;

(3)负责撰写学生会对外请柬,感谢信等工作简讯; (4)协助主席团执行各项奖罚条例; (5)负责物质财务管理。 3. 外联部

(1)、全面参与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为各部门提供外联,资金,策划等方面的支持,努力与各部门之间形成双赢的态势。

(2)、依靠院学生会的支持,以举办具有特色的活动来提高外联部的声誉,向关注外联部的同学展现我们的风采。

(3)、努力改善外联部的形象,争取成为学生会中最有活力、最受同学欢迎的部门,树立基础学院外联部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4. 学习部

(1)举办各类知识性比赛、讲座、辩论、演讲等活动及其他学术性活动,以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

(2)配合教务处实施教学计划,向教务处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意见。

(3)负责抓好本院学生的学习秩序、纪律管理,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术、科研活动: 5. 宣传部

(1)密切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宣传工作,树立学院良好的形象; (2)监督校内宣传管理工作;

(3)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 文艺部

(1)负责学院各项文娱活动的策划组织;

(2)与校内外各学院联合举行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3)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展现自我风采,提升文化品位的平台,丰富学院文化生活,展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7. 生活部

(1)深入学生内部,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2)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安排及管理工作。 8. 体育部

(1)组织学院各项体育比赛活动,激发同学们运动兴趣,以增强同学们的体质; (2)负责对院各类球队的组建,日常训练工作;

(3)联合校内外学院球队举办体育比赛,以增强与兄弟学校的友谊,扩大知名度。 9.创业部

(1)培养大学生创业思想,激发学生创业热情; (2)培养大学生职业素质,面试知识;

(3)促进青年就业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10.保卫部

(1)对广播体操的进行考勤;

(2)检查宿舍安全状况,清除安全隐患; (3)重点考察人员,培养部门接班人; (4)做好宣传“安全防范意识”工作,督促校园文明规范,坚持抵制不文明行为和思想的影响; (5)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11、权益部

(1)从知识上提高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2)为同学们的敲响保护自己的应急反应; (3)完善部门文化建设;

12、科技部

(1)负责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立项管理;

(2)负责各项科技竞赛的开展和含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发; (3)积极加强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

13、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海报的设计,书写等工作;

(2)加强与院学生会宣传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力求做到工作的协调性、统一性; (3)对外宣传学生会,对学生会的重大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14、志协部

(1)本着立足校园,走向社会的原则,服务本院同学,为我校院广大同学提供一个接触社会、锻炼自我、锻炼能力的天地; (2)每学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了解、关心学生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树立更好的工作指标,制定实践活动的具体计划,为以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便捷通道;

(3)做好外联工作负责学院与外界的联系与沟通,起到信息枢纽、桥梁沟通作用,更好地利用社会各界的支持服务于校园活动,从而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条件、创造机会,提高同学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沟通的能力,丰富同学们的生活,营造活跃的学院氛围;

15、网络部

(1)优化学院网络形象,负责对学院网站进行优化建设,及时更新 , 并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网络窗口,加强学院和广大学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2)加强与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合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并宣传各项科技活动; (3)为学院发掘并培养新的网络技术人才,服务于学院 ,为网络部的未来发展储备新生力量;

(4)为广大同学提供科学、正确的的网络使用相关引导工作,并提供多种网络咨询服务;

16、心理拓展部

(1)拓展同学综合素质,培养综合能力;

(2)对学生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进行设计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学生建立成才目标;

(3)引导学生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各种素质拓展活动;

17、心理保健部

(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优化大学生心理; (2)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态,了解同学的心理状况;

(3)开展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心理疾病、消除心理障碍,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心理价值观念;

18、新闻部

(1)负责学生会网页的维护及更新工作;

(2)举办网络大赛,并负责学生会新消息及新闻的上传工作; (3)协助学生会宣传工作;

第四章 工作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活动运作 一 计划工作 1 制订

(1) 活动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经费预算,专项工作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专项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

(2) 由部长将计划上呈主管审核,计划上须具主管审批字样方能生效。 2 审核

(1) 主席或中心主席对所主管部门的计划提出批复意见;

(2) 经费预算金额超过100元的计划须报送团委书记管老师处审批。 3备案

活动开展5日前,须将活动策划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对经费预算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交至学工处处理),该活动的经费方能有效报销。 二 前期工作 1 场地联系工作

(1)活动开展3日前,必须预定好场地;

(2)如有意外要更改时间、地点的,必须在活动开展1日前做好更改的通知工作。 2 宣传工作

(1)包括制作、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或派发传单的工作; (2)宣传物(传单除外)的制作由宣传部完成;

(3)海报、横幅及传单等的张贴、拉挂、派发由本部门自行完成或提请主席团协调。 3 物资购备工作

包括活动内容的用具、奖品或纪念品等的购备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 4 邀请工作

包括请柬(或邀请信)的购买、书写、派发等工作。 三 分工协调工作

活动负责部门必须派专人联系、跟进各专项工作的执行,并向活动总负责人汇报情况。 现场工作 :

1.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的签到,由本部门负责;

2. 场地布置所需物资的管理工作、场地设计及布置工作的执行等,由该活动负责部门安排;

3. 工作人员在暂未有工作任务时或工作完毕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就坐,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可以离场,一律不能擅自离去。 四 后期工作 1. 活动现场清洁,

2. 活动物资的收拾、管理、归还等工作。 五 总结工作

活动后7天内,活动负责部门须将活动总结以及策划,送交办公室备案; 六 报销工作 详见"财务管理制度" 七 其他

(1)活动内容要立足于维护同学利益、丰富同学生活,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2)活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条例》,实际支出不得超预算的10%; (3)活动过程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主观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 日常运作 一 办公室值班

(1)具体情况是:每周下午4:30到6:00,由办公室安排部门的一位副部长以上成员及一位干事,共同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值班。

(2)办公室成员必须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并作好工作反馈、联络工作; (3)如要请假,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并由办公室备案;如要调班,自行协商调整; 二 卫生

(1)办公室卫生由每天值班人员在办公室人员安排下完成; (2)开会部门应负责会后清洁工作。 三 会议

(1)召集及通知;

(2)主席有权召集主席团会议;中心主席有权召集其主管部门会议; (3)跨部门联会由主席团召集,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部长,再转达本部成员。 四 考勤

(1)各级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带备有关文件、笔、笔记本准时出席,并按规定作考勤登记;

(2)部长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须指定人员参加会议; (3)如无故缺席、迟到者,按记录累积扣分;

(4)各级会议均由各级负责人员记录内容、整理备案。 五 内部建设

(1)各部门须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须经部长审批、电子稿一式两份)送交办公室备案;

(2)活动部门的计划、总结,财务预算表、及有关资料的上交办公室。 六 各成员日常要求

(1)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学习,时刻维护学生会形象; (2)一般情况下,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从事私人活动,,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所有成员应多与广大同学接触,了解同学们的要求、困难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为同学们排忧解难;

(4)所有成员应多提出有益于本会的意见及建议。对提出建议的成员将在考评中加分,对提出具有重大作用建议的成员将予以贡献奖;

(5)学生会成员的投诉程序一般须依级上报,特殊情况可向组织部申请后由主席直接处理;

(6)在校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考核后,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因自身原因需退出本会的成员,须由个人提出申请,讲明理由,经主席批准后退会;

注:退会成员须交还一切本会公物,注销其在学生会档案,对外不得继续使用学生会成员身份。

在每学期末,校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送交办公室。 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可借阅档案资料,但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签收,及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五章 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 预算:

1. 各项活动必须单独列出经费预算,并与活动详细计划一并交与团委管老师审批,于活动7日前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备案,各部自行保存原稿; 2. 预算必须详细列出每一项可预计支出,不确切费用需大概估算;

3. 需追加预算的,必须在活动1日前追加预算书,由中心主席(或主任)签名认可后交财务办公室备案,并将追加预算的数额纳入预算总额中;

4. 制订预算时,应认真核算每项费用,遵循节约的原则,学生会固有资产中拥有且够用的物品,需向办公室借用,不得额外购买。(注:在办公室之外打印或复印文件一律不报销) 二 决算:

1. 活动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收齐该项活动的所有发票(包括其他部门的发票),仔细鉴别每笔开支的用途。单据及发票背后需注明活动项目,具体用途,经手人、活动负责人,缺任何一项均不得报销,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 应汇总一项活动所有实际支出,超支10%的活动费用及异常支出自行处理或提交主席处理。

3. 收齐所有单据后,需列出该项活动开支决算表,表上要反映每张单据的会计事项,包 括用途、数量、金额(注意分类列出),经有关负责人签名后连同发票及单据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交办公室报销,自行保存决算表原稿。 第十四条 日常经费报销

1. 日常经费的发票需注明所在部门,用途,经手人及部长,缺一项不得报销; 2. 固定资产添置,额外增补由团委书记管老师审批签名,方可报销;

3. 各部应严格控制日常经费开支,对日常经费支出异常的部门给予警告处理。 第十五条 宣传部经费报销

1. 宣传部每次外购宣传用品均需列入宣传品物料单内; 2. 按规定填写发票;

3. 每周由干事将本部发票收齐,连同宣传品物料清单一起,由中心副主席审批后交给办公室报销。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会部门考评方案 总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其他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擅自篡改或歪曲,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 部门考评按照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式进行。

1 月末小评由办公室根据交上的计划及总结,综合各部门在本月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的有关记录进行评分。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成效。 注:月末总评分=基准分-扣分+主席团评分

2 期末总评根据各部门的月末小评成绩,综合有关情况进行评分。 注:期末总评分=月末小评平均分+附加分;

考评不合格的部门将由主席团审议后对部门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细

基准分(60分,学生会运作方面) 一 日常运作 1值班

(!)值班人员凡有迟到、早退 -1分;无故缺席 -3分; (2)损坏办公室固有财物 -3分 。 2卫生

(1)未按照办公室安排,打扫会议室卫生 -2分; (2)会议后,会议室卫生出现问题 -2分 。 3会议

(1)各级会议中,部长级迟到、早退每人-2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干事迟到、早退每人-1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3)请假者未按要求(于会前或会后2日内)将直属上级签名的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则视为无故缺席

4.各部未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例会签到表交到办公室-3分 二 内部建设

1. 各部门未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送交办公室-3分; 4.以学生会名义从事私人活动者部长每人-3分,干事每人-2分; 5. 不注意形象或有类似行为, 部长每人 -3分,干事每人 -2分 三 活动运作 1.计划工作

(1) 未在活动开展7日前,将活动计划送办公室备案 -3分

(2) 未在活动开展7日前,将活动专项工作计划送各专项工作负责人-3分 (3) 因主观因素,未按有关规定送交宣传部工作预约表,对该部工作造成影响的 -3分

(4) 如遇特殊情况则酌情处理 四 现场工作

(1)工作人员未按专项工作计划中的要求到场的,迟到每人 -1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2)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而擅自离场,每人 -3分 五 后期工作

1. 负责清场的部门未完成工作 -3分

2. 未在活动后7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决算表交给办公室-3分 3. 有关基准分的说明 评比时,各部门都将有80分基准分作为底分。 六 附加分(封顶分10分) 1. 部门月末小评分数连续3次前三名+7分; 2. 连续3次前五名+5分;连续2次前五名+3分; 3. 经主席团评定的对校学生会有突出贡献的部门+1~5分

奖励制度

第一条 月度“优秀成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二)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三)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候选人由部门内部民主选举产生;

(二)候选人准备一份述职报告;

(三)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部长组成;

(四)从二十名候选人中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五名月度优秀成员;

(五)评选出来后在学生会通报表扬,并记入档案,可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2分。

第二条 学期“优秀成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二)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三)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由各部门以25%的比例提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准备学期述职报告,并作公开演讲;

(三)经由主要干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出候选人的40%为学生会学期“优秀成员”;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并记入档案,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第三条 学期“优秀部门”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学生会工作制度;

(二)部门成员间团结一致并积极进取;

(三)能够自觉主动的开展工作;

(四)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五)本部门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出现。

二、评选办法:

(一)由主席团提名部门若干;

(二)部门准备学期工作总结,并作公开演讲;

(三)由主席团审议,并通过两个部门被评为“优秀部门”;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奖状,通报表扬,并与部门每个成员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第四条 学年“先进部门”和“优秀部门”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学生会工作制度;

(二)部门成员间团结一致并积极进取;

(三)能够自觉主动的开展工作;

(四)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五)本部门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出现。

二、评选办法:

(一)由主席团提名部门若干;

(二)部门准备学年工作总结,并作公开演讲;

(三)由主席团审议并通过两个部门被评为学年“先进部门”,其余为学年“优秀部门”;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奖状,通报表扬, 并与部门每个成员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附注:若有累加综合测评分最多不超过1分。

惩罚制度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任何处分者,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有考试作弊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在校园等公共场合下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出现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辱骂,恐吓,诽谤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恶意破坏校园环境,校园基础设施,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违反公共场合秩序如图书馆,大型会议、活动等行为,经证实,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有破坏学生会团结,恶意诽谤、中伤、诋毁学生会名誉者,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有虚报帐目,挪用公款,财物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有恶意破坏学生会公共设施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私自借用学生会物品,造成学生会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私自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为私所用,经证实给予警告处分,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以学生会名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如商业活动),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出现恶意破坏学生会会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可避免的重大思想错误,并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会成员由于工作出现重大错误,造成学生会损失者,进行负责追究。

第二十条 学生会成员对本职工作无故、借故拖延,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开除处分;拒不执行上级命令两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章没有列入的违纪行为,确定给予处分的,可就近条款处理。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