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设计艺术美的构成

2022-12-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设计艺术美的构成是将产品造型的意象转化为审美实体的过程, 运用多种要素设计出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产品, 从而达到人与产品间审美关系的和谐, 提高生活质量, 带动社会科技文明的发展, 使人类与日俱增的审美需求达到满足。

设计艺术美并非艺术美、形式美、功能美以及技术美的单一存在, 亦非他们的单一的构成, 而是有机的整合在一起的层级结构, 其构成大致可以分成三个层次:首先是基础的层次, 设计产品的功能是使用者与设计产品间最基础关系, 设计产品要有良好的功能性, 功能既是实用性, 人们对艺术设计的认可往往来自产品功能美的不断完善, 因此功能美是设计美的基本内容;二是关键层次, 艺术设计实现过程中先进的技术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 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提高了设计产品的审美体验;三是核心层次, 设计产品在具有一定功能美、技术美后逐渐进入核心层次———生态美, 其表现为人与物, 物与环境, 物与文化之间的和谐之美。

设计产品的内容与形式和谐的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即为设计艺术美。材料、功能以及结构等要素是艺术设计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而形态、色彩、自然文化、宗教环境等精神要素则是在产品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 实现设计产品与人以及自然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相和谐的重要精神因素。《周礼·考工记》中“天有时, 地有气, 材有美, 工有巧。合此四者, 然后可以为良”[1], 所以要实现设计艺术美的理想状态, 必需要能够将天时、地气、材美、工巧等要素和谐的整合在一起。

一、设计艺术美的基础要素

艺术设计品首先要有一定的功能性, 这是人与设计产品之间的最基本关系, 通过设计品的有用性带来对创造力的认同即是功能美的体现, 诸葛铠先生就曾在《艺术学十讲》中讲过“技术产品的有用性, 就可能有条件的转化为美, 我们称这种美为‘功能美’。”[2]这种美是使用价值与审美态度的结合。设计产品功能美的实现是以材料为基础的, 所以“材料”与“功能”两要素是设计艺术美的构成的基础。

1、材料

材料主要是指用来构成产品结构以及外部特征, 材料具有多样性, 不同的采用往往赋予设计产品不同的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不同的造型材料所具有的各种效果特点, 如形状效果、光感效果、触觉效果以及视觉的效果等, 赋予了设计产品多样化的审美感受及功能。通过运用不同质感以及不同的肌理效果如皮草、棉麻、丝绸、金属、塑料等不同的材质能形成不同设计风格的服饰, 都会产生冷暖、贵贱、厚重、轻快等不同的感受, 从而满足人不同的审美需求。

2、功能

材料是艺术设计产品的必备条件, 功能则产品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是人对产品的根本需求。而产品的这种有用性功效, 在使用过程中跟人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即是我们所说的功能美, 尽管现代审美倾向愈加多元化, 功能美虽然不是设计艺术美中的唯一构的成要素, 却是至关重要的部分, 是艺术设计产品审美的基础条件。

功能作为设计美构成的根本, 它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二、设计艺术美的关键要素

艺术设计品是人的创造力的结果, 技术美作为设计艺术美的构成的要素之一, 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是将材料美以及功能美最大化呈现的关键。技术美是人活动形态的物化, 技术成果人类审美需求的体现, 而审美需求的提高对技术的发展起着推进作用。这种技术美则表现为结构、形式两方面。

1、结构

艺术设计品的结构是科学技术水平和审美需求的综合体现, 即是技术美的体现。设计产品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组合即为产品的结构, 结构一般有三种表现方式:

1) 塑造:将材料通过注塑、雕刻、铸造、制坯等机械方式加工成型, 使设计产品尽可能的呈现出形态多样的造型效果, 从而是产品更加具有生命力, 赋予感性的形象美感。

2) 构筑:以塑造方式为基础, 根据力学的逻辑规律将单一的部件组装成成品。一般呈现为几何造型风格, 具有秩序感和规律性, 常给人理性的逻辑美感。

2、形式

形式, 是设计产品的材料和结构的外在体现, 形式美的实现需要点、线、体、质地等要素, 按照比例尺度、节奏韵律、主从重点等规律有机的组合在一起, 它能够给人直观的审美感受。设计产品的形式美是其内在结构、与表面形式的呈现。艺术设计品美的实现需要以材料为基础, 以良好的工艺结构做支撑。如徐恒醇先说所说:“技术美物化了人的活动形态, 是人类生产的地一种美的形态, 人们从技术成果中看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看到了人的自我创造和自我实现的产品, 看到了人对必然性的超越和支配[3]。”设计产品以人类的劳动、科学技术、加工工艺为根本, 是人的物质、精神需求的产物。技术的先进性赋予设计产品技术美, 设计艺术美的层次因而得以提升。

三、设计艺术美的核心要素

人与设计产品之间的审美关系的核心是和谐与否。设计艺术美的核心层次是生态美, 这种和谐的生态美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与设计品之间的和谐, 而是一种设计产品与人, 与环境、文化之间的和谐关系。

人类为了改善生存条件, 提高生活水平而展开的创造性活动即为艺术设计。在恒久的生产发展实践中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 逐步的满足了人的根本的物质需求, 并且设计新颖、造型别致、功能丰富的设计产品接踵而至。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论中提出, 当人们的基础需要得以满足后, 便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审美需求层次提高的普遍化, 导致人类进行大量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但却忽视了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生态环境开始失衡, 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所以设计产品美的实现必须要建立在与环境相和谐的基础上, 即产品的环保性、可持续性。应使艺术设计产品实现与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宗教环境三者之间相和谐关系, 追求技术进步与审美环境的和谐统一, 实现对设计艺术美的最高追求。

艺术美产生于各种要素所构成的和谐关系中, 设计产品与自然、社会环境相和谐, 设计过程考虑到文化、宗教、习俗的差异, 真正做到人与产品、产品与环境、产品与文化之间的和谐美才能真正称之为美。

参考文献

[1] 《周礼·考工记》战国.

[2] 诸葛铠.《设计艺术学十讲》[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 2009.

[3] 徐恒醇.《设计美学》[M].第1版,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4] 《史记·张丞相列传》西汉司马迁.

[6] 陈望衡.《设计艺术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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