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执纪工作总结

2022-04-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乡镇纪委执纪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乡镇纪委执纪工作总结

《当代江西》创新执纪方式 红脸出汗在先—遂川推行乡镇党委纪委常态化约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创新执纪方式

红脸出汗在先

—遂川推行乡镇党委纪委常态化约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之写进条文。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既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也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为此,江西省遂川县创新执纪方式,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以珠田乡和堆子前镇‚一乡一镇‛为试点,推行‚乡镇党委纪委常态化约谈机制‛。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基层推行常态化约谈机制的现实背景,介绍了遂川的具体实践,并对充分发挥这项机制的作用进行了深入思考,真正以‚约谈‛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推行常态化约谈机制的现实背景

一是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责任递减问题。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党委应该担负起主体责任,但不少基层党委认为运用第一种形态是‚纪委一家的事‛,实际约谈中也多推给纪委来做。一些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热衷于开会、表态、签责任书‚三板斧‛,往往嘴上喊得响、落实行动少,个别党组织甚至出现‚撂挑子‛的现象。一些基层纪检干部怕失人缘,怕失选票,抹不开面子,监督乏力,本能第一时间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 1 最有利于开展批评提醒的,往往心知肚明,不愿意指出来,即便要监督提醒,大多为‚蜻蜓点水‛、‚雨过地皮湿‛。推行常态化约谈机制,明晰了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的约谈范围和情形,在执行主体上强调多方参与,是推动基层‚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有效破解‚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责任递减的难题。

二是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内在要求的思路办法不多。破法始于破纪。大量案例表明,对苗头性、倾向性、轻微性问题的干部不早提醒、早处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党员干部就容易‚温水煮青蛙‛,滑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深渊。当前,基层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于如何运用‚第一种形态‛显得无所适从,比如谈话提醒该怎么谈,在谈前、谈后还有哪些工作要做,谈话前的预期效果是什么,谈话实际效果如何,能力不足导致出现了‚本领恐慌‛。导致要么平时发现问题很少提醒,很少过问,等出了问题就是党政纪处理,要么信访件以‚信访了结‛告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警示。推行常态化约谈机制,除了明确‚谁来谈、谈什么‛的问题,还明确了‚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问题,让乡镇在运用约谈机制上有了可遵循、可参照的流程,避免‚约谈‛流于形式,通过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是在提升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上缺乏有力抓手。当下,‚乱作为‛等现象越来越少,‚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值得警惕。一些党员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遇事绕着走,能躲就躲、能推 2 就推,认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而扶贫攻坚、土坯房改造、城区建设等方方面面的‚穿针引线‛工作要靠基层干部来推动,这就要求基层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来调动干部干事的劲头。推行常态化约谈机制,形成了反向激励效应,对于工作消极、混日子的干部,基层可以进行约谈;对于工作离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的,也可以约谈,真正让‚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二、遂川的具体实践

遂川推行乡镇党委纪委常态化约谈机制,从2016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5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试点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通过明晰约谈主体、情形、流程、考核等机制,重点破解‚谁约谈‛‚为何谈‛‚怎么谈‛‚谈之后‛等难题,待进一步成熟和规范后将在县乡两级全面铺开。

一是明晰约谈主体。一是机关党政班子成员及科级后备干部、乡镇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书记主谈,纪委书记陪同;二是村(社区)主任、乡镇基层站所副职由乡镇长主谈,纪委副书记陪同;三是乡镇机关及党组织关系在乡镇的基层站所一般干部、其他村(社区)干部由乡镇纪委书记主谈、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陪同;四是农村普通党员由纪委副书记约谈、村党组织负责人陪同,构建分工明晰,权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约谈类形。细化8类约谈情形,分别为:信访反映中无具体违纪事实,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纠正的; 3 对信访问题了解后为发现违纪事实,但尚不能完全排除存在问题可能性的;对信访问题了解后发现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没有信访反映,但干部群众有负面议论的;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视巡察等工作中,民主测评得分或者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或者岗位廉政风险较高的;管辖范围内出现违纪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由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尚未达到纪律处分的;其他需要组织教育提醒的情形。对约谈情形分红黄蓝‚阶梯性‛处臵:一是对在工作、生活中存在倾向性或潜在性问题的,给予预防提醒式约谈,标记为蓝色;二是对有信访反映,经调查了解未发现违纪事实,但是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可能性的,给予询问警示式约谈,标记为黄色;三是对存在轻微违纪、尚未达到纪律处分的,给予诫勉问责式约谈,标记为红色。

三是规范约谈流程。分‚谈前—谈中-谈后‛三步骤。谈前:由乡镇纪委提出具体意见,填报《乡镇党委纪委常态化约谈呈批表》送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批。向谈话对象下发《谈话通知书》,告知其约谈时间、地点,同时准备好‚一人一套约谈方案、一份约谈提纲、一份问题清单‛。谈中:约谈人开门见山,说明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被约谈人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形成谈话记录,经谈话对象签字确认。谈后:谈话对象15个工作日内就所谈问题形成书面说明材料,由其所在支部负责人签字背书后报乡镇纪委,诫勉问责式约谈情 4 况还须报送至县纪委案管室备案。乡镇纪委建立约谈台账,按‚一人一档‛整理归档并建立个人廉洁档案。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一方面,每月乡镇党委、纪委向县纪委汇报约谈情况以及约谈类型使用比例情况。对提交的问题进行研判,反馈给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组跟踪落实,督查解决;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治理。另一方面,县纪委不定期抽查乡镇约谈台账,对问题跟踪问效,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考核,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用好用活约谈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要扩大约谈广度。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潜藏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约谈仅仅是党委书记抓,往往是有高度欠深度,单凭纪委书记抓,往往是有力度缺广度,要将约谈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形成‚见错即谈、见错就纠‛的工作氛围。同时,约谈对象要实现全覆盖,公职人员(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都应纳入约谈范围。

二要实行分级约谈。在县乡层面上,可实行‚分级约谈机制‛,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综合部门一把手原则上由县委书记主谈,县纪委书记陪同,县委书记也可委托县纪委书记约谈,但主动约谈不低于应约谈的50%;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县长主谈,县纪委副书记陪同;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由对口联系的分管县领导主谈;各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约谈情况以此类 5 推。

三要提升约谈技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考虑被约谈的对象身份、性格特征、阅历和受教育程度,既指明问题,道明建议,又要控制好整个谈话氛围,不把约谈搞成训人,做到这‚两个并举‛,对约谈人提出了高要求。可否在全省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业务技能培训,达到谈有指导、谈有针对、谈有效果。。

四要突出跟踪问效。约谈不能‚一谈了之‛。约谈后,要将约谈情况反馈给被约谈人及其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完成时限,实行问题销号制度,约谈整改措施要及时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约谈人运用约谈程序走过场、搞形式的,应运用后三种形态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对被约谈人在查摆问题过程中隐匿或避重就轻的,严肃问责,可转化成‚第二种形态‛处理,以问责唤醒责任担当。对‚认错、认账、认组织处理‛的轻微违纪干部,加强回访教育,让他们卸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干部群众监督。

第二篇: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狠抓查案执纪工作,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既震慑了腐败分子,又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党风、政风、民风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此比较满意。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我们应该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word.org.cn采取有效措施,将查案执纪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一、查案执纪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1、案源线索少,完成任务难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程序公开透明,财务实行村帐镇记;行政村合并干部职数大幅度减少,农村干部能经手钱物的人数减少,而且数量非常有限;乡镇企业改制到个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些改革举措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因而,案源线索减少,完成查案执纪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

2、人员流动多,调查取证难

现在我们查处的一些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绝大部分是税费改革前的陈案,由于时间推移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当时的党员干部绝大部分已经离职,且流动性较大,即使发现了案源线索,寻找当事人、证人比较困难,加之价值观念取向的转变,一些当事人、证人不愿配合组织调查取证,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3、开会不容易,落实处理难

现在的一个村支部都是由原来的2-3个村合并而成,党员人数多,年龄大,分布地域广,流动性强,讨论处分党员的支部大会很难召开。同时,由于农村党员的文化水平有限、认识层次不高,召开支部大会时,有的党员在支部会上要么闭口不语,要么帮助说情。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够理想。

4、中心任务重,务本工作难

乡镇合并以后,纪委直接办案的工作人员减少了,工作任务却加重了,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办案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而农村中心工作一个接着一个,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难以统筹安排,在时间和精力上矛盾较为突出,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认真学习,加强合作,努力挖掘案源线索

纪检干部要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对条例中涉及的各类错误要烂熟于心并加以灵活运用,以熟知《条例》为基

础,勤于思考,积极思维,扩大搜集线索的视野,时时处处做有心人,眼光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类案件和赌博类案件上,要以纪检干部的独特眼光察看问题,善于发现,敢于联想,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不仅要从信访举报和公安部门获取案源线索,还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合作,注重从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甚至是街谈巷议中去挖掘线索,排查案源。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将监督关口前移

平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检干部要对易于产生腐败的人、事、环节加以研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外出党员干部的信息搜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主动出击,及时调查取证,使查案执纪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教育,统一认识,达到查处的预期效果

根据各村实际,按地理区域划分支部,上设总支部,下设分支部,便于集中召开支部大会。各支部要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党员的党纪党风观念教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党员时,纪检干部、村支部要注重宣传引导,统一党员的思想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使查案执纪工作达到预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4、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查案执纪任务

纪检干部要加强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做好查案执纪工作,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矛盾,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平时要多花时间多花精力,不畏艰难,把查案执纪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并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篇:银行党风廉政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报告

20xx年以来,行纪委在上级纪委和本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省联社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全行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党风廉政间和执纪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抓好工作部署。

年初召开了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xx工作,部署2xx年工作任务。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

年初总行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担当,促进责任落实;

制定20xx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三是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评先相挂钩。

四是强化督查。

结合包片包点工作机制,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案件防控机制

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条线部门各司其职。完善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各负其责,在党委、纪委的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助下协调反腐倡廉和案件防范工作,督促辖内各机构负责人履行对本机构党风廉政责任制主要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挺纪在前,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重点是做好警示教育。20xx年行纪委对xx名提拔为中层管理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同时对因个人信用问题及涉诉涉访的部分员工进行约谈。20xx年xx月xx日,本行案件警示教育培训会在综合办公大楼电教室正式举办,会上重点剖析了两起近年来全省xx银行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分管领导重点强调了全体员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心中深植守法合规文化,同时要求本行各级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代训、以案促改,建立健全案防长效机制,提升了本行金融案防合规管理水平。

20xx年xx月xx日上午,组织全体支部书记、各部室负责人来到xx烈士陵园开展瞻仰悼念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历史陈列馆,时刻铭记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强化了自身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廉洁本色。全行xx家机构主管会计、轮休柜员、客户经理及总部相关人员共计xx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后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合规学习,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坚守底线、履职尽责,争当依法合规好员工。通过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自身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路线,永葆廉洁本色。

四、常抓不懈,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上级主管机关实施细则,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监督问责、强化氛围营造、强化严实举措,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通过经常性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在重大节日前(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及时下发和转发各级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提醒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二)加大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力度。

严格执行《安徽xxxx银行系统高管人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制度,严防执行中的变型走样。加大对违规超标准发放薪酬福利、乱列乱支费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购物卡等顶风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明查暗访、查处追责、通报曝光案例多管齐下,形成常态,保持威慑,确保了全行今年以来违纪案件零发案的成果。

(三)畅通信访渠道。

截至20xx年xx月xx日,接到客户投诉xx起,处理完毕共计xx起,接待来访xx人次,来电xx起,均做到了及时查处,件件有回复,查结和反馈率达94.6%。

(四)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在行党委的正确带领下,全行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做到“婚事新办、仪式从简;

厚养薄葬,丧事从简;喜事小办或者不办;杜绝奢华,办事从俭;正常往来,礼金从少;摈弃低俗,恶俗禁办;主动报备,守纪践诺;示范带动,引领新风;情趣高尚,健康生活”九条具体措施,带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以榜样力量引领新风正气。

(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保障全行稳健运营。

2019年国庆期间,为进一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三个确保”和“五不”的目标,扎实做好本行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强化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xx县信访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xx按信访稳定工作问责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了《xx银行2019年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以总行党委成员及总行各部室、各支行(营业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维稳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以优异的成绩保障了本行国庆期间的信访稳定,全行无一起上访上诉现象出现。

五、惩前毖后,加大对违规人员处罚

截至2019年xx月xx日,全行通过常规审计、专项检查、案件风险排查、夜间查岗等,共处理违规人员xx人次,其中,党纪处分xx人,纪律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通报批评xx人次,对xx家违规机构作出核减绩效处理,累计核减绩效减金额xx万元,罚款xx人,累计罚款xx元

通过对违规人员和违规处理,即对违规人员付出违规成本,有对其他工作人员起到防微杜渐作用。

截至2019年10月底,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全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作风建设得到加强,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四种形态”得到较好运用,问题查处深度与力度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进步提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有不足,与中央、省委的部署和省联社党委及行党委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部分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经营、效益增长,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未到位。二是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学习不深入、本领不高、执纪不严等问题尚存。监督责任未落实到位。三是“四风”整治工作不扎实。全行信访举报量依旧居高不下,“四风”问题存在反弹现象。四是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存在“宽、松、软”情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很好落实。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第四篇:2020年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xx届x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精准聚焦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效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内容、重点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从“四方面”着手,即两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工作。

(一)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各级党委是否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是否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完成遍访任务,是否及时听取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等问题。

3、包联处级领导是否落实下基层督导责任工作,是否完成每月深入一线督导不少于x次,形成工作日志;是否将包联乡镇的未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遍访一遍;是否严格落实包联下基层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陪同的方式到包联地区督导检查、抽查暗访、排查隐患、推动镇村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落实责任。

4、是否有效推进2020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表现是否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是否对脱贫户和边缘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是否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各类扶贫效果。

5、是否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政策、项目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6、是否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注重扶贫效果,是否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开展挂牌督战等问题。

7、是否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主要内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扶贫扶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扶贫改革试验区项目、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抓细抓实抓落地。重点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是否存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8、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问题。

9、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能否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县扶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进一步压实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水利等“三保障”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是否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县扶贫办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方面,①控辍保学监控不到位问题,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医疗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①补助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问题,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面落实等问题;住房方面,鉴定、验收手续要齐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主要解决:①无房户问题,②加固质量不达标问题,③建新不入住、建新不拆旧等问题;饮水安全方面,主要解决:①饮用水水检测质不达标问题,②净水设备发挥效应低问题,③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从长远上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饮水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三)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是否保持派驻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2、是否对非贫困村增派帮扶干部,是否对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岗的乡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3、驻村干部是否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是否保证每周x天x宿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4、是否存在“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5、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有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出工不出力”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对照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政治监督方面,是否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今年头等任务、头等大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xxxxx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行动慢;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抓扶贫工作作风漂浮,不上心、不尽力等问题。

2、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激发群众主动脱贫内生动力方面,是否注重志智双扶,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4、挂牌督战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饮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要求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驻村工作队的在岗、驻村、工作履职,是否存在入户不扎实、“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实不细、弄虚作假等问题。

7、巡视整改问题方面,在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落实问题方面是否存在文件整改、数字整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8、严肃执纪问责方面,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持依规依纪、即收即办、严查快办。

三、监督方式、方法

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县委、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x个层面的监督,采取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

对全县“三类人”,即未脱贫的x户xx人、存在致贫风险的xxx户、xxx名边缘人口和存在返贫风险的xx户、xxx名脱贫人口,县纪委监委实行下沉到户挂牌监督的方式。

第一步:采集数据,建立台账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以上人员基础信息,享受帮扶项目、列出脱贫实施方案、路径、进度等信息,县纪委监委依据信息,落实到每户每人,建立挂牌监督图和台账。

第二步:及时分析,动态研判

每月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挂牌监督涉及人员脱贫工作进度上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采集数据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动态管理。

第三步:重点关注,时时跟进

对于上报信息不准确、脱贫进度不符合实际、长时间脱贫进展无效果的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县纪委监委实施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实行时时跟进,月月监督。

第四步:随机抽查,到户核查

对挂牌监督涉及人员所享受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效果进行不定数、不定期的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直接入户的方式查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扶贫效果、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等问题。

第五步:及时反馈,盯紧效果

对重点关注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月月反馈,时时跟进脱贫进度。对于除重点关注户以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盯紧整改落实工作效果。

(二)“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

2020年“双百活动”主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年”,握指成拳,发挥合力,切实依托“双百活动”打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建立清单,有的放矢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集中的、政策发生变化的各项扶贫领域工作流程印发“双百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手册,重点关注“三类人”扶贫工作进展,注重扶贫实际效果。纪检监察联村干部依据执纪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每月的入村监督工作。

2、直插基层,实地踏查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末端工作法”,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行政村、贫困户,实地踏查,采取谈话了解、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了解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项目实际发挥效果、贫困户对扶贫成效的满意度等问题。同时根据监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落实监督流程,做好对乡镇、行政村层面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上,关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跟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3、建立台账,月月跟进

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每个行政村设立“四必访一跟踪”台账(即贫困户必访、老党员必访、老信访户必访、驻村干部必访、违法违纪党员一跟踪台账),“一竿子插到底”,有针对性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时时跟进必访户,从必访户中了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现问题,实施月月监督。

4、压实责任,注重效果

对于联村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活动办统一汇总,整理。乡镇、行政村一级能够立刻整改的,紧盯整改效果,防止“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乡镇、行政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需县级整体协调的,及时向县委反馈、报告、提醒。

(三)专项督查日常监督

1、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

(1)根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情况,案管室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脱贫攻坚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精准画像”,有的放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2)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x月底到x月底)。

第一步:提前介入,监督前置

与县扶贫办做好基础工作对接,建立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户信息台账。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无房户、新建户、维修加固户的资料上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乡镇、行政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信,从上报环节“挤出水分”,防止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官僚填报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

第二步:实地踏查,过程监督

督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性核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全县上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重点关注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房户、新建户“有房可住”,维修加固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第三步:关注效果,结果监督

采取调查问卷、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工作的实际脱贫效果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乡镇、行政村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第四步:严肃执纪,追责问责

对于“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行政村反馈,紧盯整改情况。对于迟报、乱报、不认真核实、不把握工作进度及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3)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对发现的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4)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专题调研、直奔项目一线、直插项目现场等方式,跟踪了解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情况,紧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1)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全程监督扶贫项目实施、聚焦本地区扶贫重点项目、精准发现本地区扶贫共性问题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整改。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管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盯紧脱贫攻坚中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的方式,针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行业监管部门扶贫工作务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林西纪检监察网、林西廉政微信号上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举报电话,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二)建立督办制度,保障办案质效。对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转办和交办件、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件及典型问题等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线索,建立督办台账,直查快办;依据2019年“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方案,打破原有的各乡镇(街道)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为战,分头办案的模式,聚组连片,建立x个片区,片区长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所在地区的案件办理、案卷质量、进度调度、人员分配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人员配备,分区办案,区内联动,达到人无闲人、案无闲案、全员办案、案结事了。审理部门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处理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处理问责,又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四)治标与治本,统筹推进。把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农村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发现和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等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五)握指成拳,形成专项治理合力。结合开展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清风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股室监督考评工作等专项工作,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各项政策、项目落实,握指成拳,同向发力,推动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第五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内党风建设责任制;②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③勤政廉洁,正确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4)乡工作人员责任:

①正确履职,勤政廉洁。②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

2、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1)制度落实:①法人制;②合同制;③监理制;④招投标制。 (2)程序到位:①申报决策程序;②前期报批程序(基本建设项目要报批“一书两报告”,其他林业项目要报批“一文本一方案”);③竣工验收程序。

(3)资金安全:①基本建设账户开设;②专款专用;③按项目进度拨付;④大额支付审核。

(4)“三项”控制:①设计变更(方案调整)报批;②施工工期延长报批;③工程分包管理;④项目施工经理调整管理。

3、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1)严格按权力清单办事;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3)严格按承诺时限办事;

(4)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

4、“三务”公开(公示)方面 (1)党务(人事)公开(公示):①干部党员身份和岗位情况;②年度发展党员情况;③年度招人(进人)情况;④党纪政纪处理情况;⑤评优评先结果;⑥晋升职称、职级人员名单;⑦中层干部任职;⑧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2)政务公开(公示):①各办公室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③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④行政审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⑤执法办案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⑥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3)财务公开:①年度预决算情况;②财务收支情况;③专项资金收支情况;④“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⑤公务用品采购情况。

(二)村务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①审查村务公开方案;②监督村务全面、真实公开;③督促村务按时公开;④督促村务“点题公开”;⑤受理投诉质疑;⑥落实备案制度。

2、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①村集体资金管理;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③落实行政村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制度。

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①决策立项;②设计与预算;③招投标;④施工管理;⑤资金管理。

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①“五步程序法”决策;②决策执行。

5、村工作人员监督:①勤政廉政情况;②评议考核情况;③遵规守纪情况。

(三) 服务中心监督

1、大干项目。强化各项资源配置,重点抓好绿春湖高山滑雪场、道路拓宽、衢宁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围绕“生态立乡,休闲名乡”战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2、五水共治。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整治,重点推进全乡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竹制品加工企业整治、清洁乡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共建生态家园建设。

3、三改一拆。重点是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罚没等工作,使我乡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

4、加强生态农业、竹制品加工业、休闲服务业等方面服务举措,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第八条

监督执纪程序

(一)组织准备。

1、按自主立项监督。乡纪委年初根据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主立项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研究增加或调整监督执纪项目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内容,经乡党委同意后抓好组织实施和问责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要确定1—2个项目的监督执纪。

2、按指定立项监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立项监督要求开展监督执纪,确保工作时间和精力优先用于上级指定立项监督执纪项目。

3、立项依据。党纪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其他需要立项监督的事项。

4、立项程序。自主立项由乡纪委书记审批,指定立项按指定立项的具体要求办理。

5、制定方案。根据立项和审批情况制定《监督执纪方案》包括监督执纪的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方法措施、要求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向被监督单位和监督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监督检查的通知,也可不发通知直接进行明查暗访。

2.按《监督执纪方案》组织纪检干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视情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有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并做好记录。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监督执纪工作,可视情适时通报监督执纪情况。

4.监督执纪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撰写监督执纪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及产生原因、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问责的意见或建议等。

(三)结果运用。

1.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进行表扬或总结推广。

2.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决定、立案调查或移送司法等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方式

(一)备案监督。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表格、方案、报告、纪要等材料进行备案,以便了解情况。备案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二)检查监督。

1、专项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特 定的、专门的检查。

2、集中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内容, 组织集中检查。

3、经常性检查。对同一项目或内容进行日常性、持续 不断地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涉及的单位或项目,在相对 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

5、跟踪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 目、工程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检 查或重要阶段的检查。

6、明查暗访。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问题,组建明查暗访组,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采取巡查、询问和录音录像等措施开展检查。

(三)列席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工作推进中召开的分析会、听证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重要会议。会前相关办公室要提前通知乡纪委,乡纪委可有选择地派人参加,被派列席会议的纪委成员不具体行使管理权,仅负责了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纪委负责同志汇报。列席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四)信访核查。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核查核实。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监督执纪中可对工作实地和相关所有资料进行检查,并听取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也可暗访,在不通知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实地查看、访问执法(服务)对象和利害关系人、调取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原则上要先立项再实施,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均可作为检查监督的依据。

第三章

问责

第十条

问责的情形

(一)单位问责的情形。

1.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失误或出现较多问题的; 3.违法违规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

4.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 5.内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出现较多的; 6.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二)个人问责的情形。 1.工作失职、渎职的; 2.滥用职权的;

3.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4.影响工作效能的; 5.用人失察失误或违规的;

6.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 7.对相关部门督查的事项或处理决定,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的;

8.舆论披露和群众举报、投诉、控告且情况属实的;

9.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瞒报、缓报、漏报等行为的;

10.乡、村工作人员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群众公认度较低,有损农村干部形象等问题的;

11.违反党纪政纪的; 12.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第十条 问责的方式

(一)单位问责。 1.责令检查; 2.责令整改;

3.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 4.通报批评。

(二)个人问责。 乡工作人员: 1.口头告诫; 2.责令书面检查; 3.责令公开道歉;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停职检查; 7.调整工作岗位; 8.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免职; 11.降职; 12.辞退;

13.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 14.党纪政纪处分。 村工作人员: 1.警示谈话; 2.责令公开检讨; 3.通报批评;

4.停职检查(歇职待岗); 5.责令辞职; 6.免职(罢免); 7.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一条 问责的程序

(一)调查核实。

问责主体发现被问责对象存在应实施问责内容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情况调查核实后,认定发放问责通知书。

(二)问责执行。

1.对单位责令检查、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通报批评的问责,报乡党委会审定后执行。

2.对乡工作人员口头告诫、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问责,村干部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经乡纪委审定后执行。

3.对乡工作人员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和村工作人员停职检查(歇职待岗)、责令辞职、免职(罢免)、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报乡党委审定后执行。

4.对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按相关案件办理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严肃查处监督执纪问责违规行为,切实防止执纪违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篇: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作者:肖培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2日 04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

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归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高度凝练和准确定位。贯彻执行好《条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崇党章,聚焦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这个职责定位,保证纪委履职尽责的正确方向。

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纪委监督本质上是纪律监督。在党的历史上,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的名称职能、产生方式、领导体制多次变化,但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的职责始终没有变,维护党的集中统

一、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使命始终没有变。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高度重视加强党内监督。党的一大党纲只有15条,其中2条规定党内监督,6条明确党的纪律。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这是我们党首次设立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28年,党中央颁布的巡视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监督专门法规。新中国成立后,党不断推进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 1 监督组织制度创新。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组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改为监察委员会,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改革开放后,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党内监督制度逐步完善。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恢复“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专章,明确地方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强化了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1987年中央纪委颁布《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提出了纪律监督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监督制度。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任务。十年磨一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于2003年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形成了包含六类主体、十项制度的党内监督制度框架,使党内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一字之差,突出的是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就从制度层面厘清了党委、纪委在管党治党上承担的职责,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又发挥纪委专门监督作用。这次修订《条例》,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改为“专责机关”,这个“责”就是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的是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凸显的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履行好这个“专责”,各级纪委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监督执纪问责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坚持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

2 本任务,坚定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子判别党员干部的行为,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仅仅六个字却有着丰富的内涵,形成了党内监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链条。

二、把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具体化

总结实践经验,固化改革成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从制定到颁布,历时13年之久;从颁布实施到这次修订,又过去13年,这期间党内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把党内监督摆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深化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纪委监督权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在“常”字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实现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常态化,完善党内监督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党内监督难题正在一道道破解。《条例》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新理念新实践,规范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监督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派驻监督、受理检举控告、开展约谈函询、规范执纪审查、加大通报曝光、强化纪委内部约束等具体制度,为纪委有效履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发挥“探头”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专”就专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委要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负责任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条例》围绕日常监督设计制度,对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

3 关等提出明确要求。派驻机构是党组织设在被监督单位的“哨兵”,必须时刻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信访举报是党员、群众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要认真负责地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分析研判,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督促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干部怎么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上与干部有关的传言、绰号、顺口溜,都是民意的反映。《条例》借鉴我国古代“风闻言事”制度,要求善于从群众反映中捕捉问题线索,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或提醒干部本人,或向党委提出处置建议。选对人、用好人关系事业成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核查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条例》总结最新实践成果,把“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进条文,明确了执纪重点和方式方法。维护纪律贵在日常,谈话提醒、约谈函询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纪委要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课,发现违纪问题就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执纪审查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体现审查的政治性,把握政策和重点,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发挥思想教育功能,让审查对象重温党章,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上反省错误,真心悔过,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体现忠诚。对执政党而言,面对的突出挑战就是要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条例》把责任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要求以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保障。纪委要拿起问责这个利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监督弱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纪委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任务。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融为一体,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纪委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检干部背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重托,“监督”二字考验着政治立场、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要锤炼党性、弘扬正气,始终做到坚定、坚强、坚韧。立场要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决不含糊动摇,同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做坚决的斗争。党性要坚强,始终保持对党章和组织的敬畏,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善于监督,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坚决捍卫党的纪律。品格要坚韧,辩证看待矛盾和问题,始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坚定正确政治方向,韧者持恒、滴水穿石,以坚定的党性原则、顽强的工作作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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