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契税规定

2022-11-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免征契税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不动产免征契税印花税

本报讯(记者 张宪光)为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有关契税、印花税政策。

《通知》规定,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通知》明确,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體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第2篇:新政:医院改制重组占股超50%可免征三年契税

新政既能起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效果,同时从股权方面保护了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地位。

继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获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之后,日前,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医院等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009年新医改推出之初,公立医院改制就并列为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之后,国家和地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文件相继出台。但在公立医院占据医疗市场主体的背景下,公立医院改制甚至改革仍举步维艰。

日前,国务院出台《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但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公立医院擅自扩张的审查惩罚机制,在正式文件中被删除。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曹健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表示,这是在保护公立医院。

与之相呼应,《通知》出台税收利好政策,既能起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效果,同时从股权方面保护了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地位。

第3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5]436号 【发布日期】2005-05-11 【生效日期】2005-05-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5]43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政府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6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4篇: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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