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优选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优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资打假工作方案1

为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严查农资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持农资产品质量形势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抓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整合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遏制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规范农资生产销售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农资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包装标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让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产品,服务农业生产和广大农民群众。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农资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多方面多渠道进行主体责任的宣传,督促农资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区域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签订《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建立完善农资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将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检验报告、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存入企业档案,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二)多措并举,提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性

各相关科室要抓住春播、夏管、秋种等时节,以化肥、农药、农膜为重点产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民生导向和转型导向,找准切入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首先要积极查找案源,通过媒体报道、投诉举报、暗访、监督抽查等渠道,多途径、多方面做好案件线索的搜集梳理,拓宽案源渠道;二是要加强风险识别和研判,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分析整理,强化农资打假工作的敏锐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屡查屡犯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及制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等故意违法行为。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开展抽样检测,重点加大对粮食、经济作物主产区使用农资产品的抽样检测。四是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决不姑息,切实提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性。

(三)深入开展农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根据我县农资生产区域相对集中的情况,各监督室要通过突击检查、暗访摸排、蹲点夜查等方式加大对农资重点区域的打击力度,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完善执法打假证据链。通过约谈农资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给镇(办)政府发稽查建议书和媒体公开等方式加大对农资重点区域的跟踪治理力度。

(四)加强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农资销售环节的定量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流通环节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对于行动中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的意见(试行)》及我局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案件信息。通过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农资诚信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深入做好2016农资打假工作,我局成立了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结合省、市局通知要求,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关注舆情。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发现的性质恶劣的农资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必要时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个案查处,对案情重大、情节严重、疑难复杂的案件,要及时协调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打击。二是加强12365投诉举报系统信息分析利用,关注舆情。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加强案源搜集。三是健全农资打假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注重挖掘和打击行业“潜规则”,通过突击检查方式加大对农资重点区域的跟踪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区域性农资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牵头整治。四是做好案件信息通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本县生产企业的农资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有关地区质监部门;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继续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农资打假宣传报道。做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系列宣传,公布农资打假查办案件及工作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至产品质量监督科。2016年4月7日前报送农资打假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附表1、附表3;12月4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表1、附表3;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随时报送(附表2)。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报送信息工作。

农资打假工作方案2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提升素质、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宗旨,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以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产所需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历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历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积极探索农资产品主推制度,推行农资商店设立“蔬菜用药”专柜和“果树用药”专卖店。

三、工作步骤

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1、宣传发动。各执法单位要积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开展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向农民群众传授农资产品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认真召开农资经营单位(商店)会议,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耕期间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农资咨询服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组织实施。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将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贯穿全年整个过程。根据有关规定对农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检;对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开展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总结。认真做好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分析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1、认真部署组织实施。为加强我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领导,区农委于三月初成立“区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区农委农资打假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作好动员部署,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管职能,认真制定好农资打假方案,并强化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在全区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各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增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和人员素质。

4、加强协调联合监管。农委及各执法单位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合工商、质检、公安执法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执法单位在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5、加强沟通信息反馈各执法单位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对发现或查获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严格按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按时上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动态情况。

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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