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范文

2022-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项新的任务开始之前,有必要去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目标予以细分,让我们提前去做好工作计划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范文1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建设“现代大爱民政”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实施信息化、法治化、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六化”驱动,推动机关党建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和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民生保障托底、社会治理基础、服务国防支持、公共服务支撑“四个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完善救助制度体系。贯彻落实《__省社会救助办法》及我市贯彻意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进特困人员供养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二是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出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意见,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和脱贫攻坚;市、区两级全部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建设,市级核对平台实现与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多层次、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核对机制,开展核对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建立“大救助”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三是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农村低保资金实行补差发放;加强敬老院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全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打造“阳光救助”品牌。四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占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60%以上;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7:1以内;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纳入“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和管理服务转型升级。五是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参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线合一”。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畴。六是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市、区、镇三级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汛期值班制度,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确保灾情及时上报,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采购救灾物资及救灾装备,丰富救灾物资种类,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积极对接省减灾中心,争取成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继续推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配套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养老机构设施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各类优惠奖励政策,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建立养老机构许可“先照后证”制度,积极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旅游等相关产业整合发展。落实“三无”老年人供养制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三是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强化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政策支持。四是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部署,制定出台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以扶贫捐赠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在全市继续开展企业专项基金、定额定向基金、团体慈善微基金、个人微基金等各类基金设立活动。围绕全市扶贫工作大局积极在全市开展助学、助医、助残、扶老、济困等各类救助活动,争取年救助人数达到1万人。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指导文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协商,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保障协商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围绕进一步拓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组织化渠道,探索建立“楼宇自治”“社团自治”等新的形式,创新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载体和方式,进一步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促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扎实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

计划,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开展社区减负增效行动,制定社区自治清单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全面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引导社区组织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为民服务上来;全面推行“四社联动”机制,完善“四社联动”平台,建立健全“四社联动”联席会议、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等制度,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指导莱城区积极开展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验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水平。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三是优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全程工作,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向城乡社区覆盖,提高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四是推进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发展意见,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好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申报工作,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在双拥工作方面,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探索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民融合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做好上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后续工作和省双拥模范城年度考评工作。优抚工作方面,一是做好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实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继续实施优抚对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完成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落实基本医疗待遇,努力探索优抚对象医疗费商业保险补偿机制,解决优抚对象因病返贫问题。健全完善优抚住房保障工作流程,实现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动态消零”。二是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加强市荣军医院、市光荣院服务能力建设,推广“医养结合”模式,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优抚对象轮养申请、审批程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轮养服务水平。完善复退军人精神病防治网络,扩大康复防治覆盖范围。做好孤寡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三是加强烈士纪念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对相关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全面提高保护利用水平。开展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工作,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安置工作方面,一是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二是积极发动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通过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三是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四是适当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8月1日前全面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五是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规范接收安置工作程序,提高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效率。加强军休文化建设,满足军休干部文化生活需求。做好伤病残士兵、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军供站现代化建设,完成军供保障任务。信访工作方面,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继续保持我市在全省民政信访工作的先进位次。

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完善直接登记的程序,开展异地商会、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工作,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二是推行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加快落实“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争取年内基本完成社会组织统一赋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三是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争取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条件。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对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三个同步”要求跟进组建,在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不断扩大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一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活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全民惠民殡葬。深化殡葬改革,健全完善农村红白事理事会,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殡葬服务,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全面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成果。二是继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组织邻界县区签订共建协议书,实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开展界线界桩更换试点工作,结合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地名普查工作,实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工程。完成地名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属性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高质量的国家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文化遗产档案和保护名录,编辑出版地名文化丛书图书,将地名普查成果上报省厅审批。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农村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力度,提升小城镇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确保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督导婚姻登记机关开展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精细化服务能力。规范收养手续,做好收养申请、家庭评估和安置后回访等收养服务。四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依法救助、规范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学习先进地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先进经验,为我市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放在业务工作前面,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抓基层强基础、抓制度促规范,着力提升全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化民政系统廉政建设。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提升民政系统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和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制度机制。按照有关标准配齐配全各项安全设备并保证运转良好,对现有民政设施中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四是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选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健全基层民政服务网络,解决民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充分提炼民政文化,大力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工作者“孺子牛”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开展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加快推进“现代大爱民政”建设。

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范文2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民政科学发展,切实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石作用。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完成西秀敬老院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按照“政府主办、社会经营”的原则,理顺敬老院管理机制,将辖区石山敬老院和新建东山敬老院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规范城乡低保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监督等各个环节。协助市民政局做好2014年低保提标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切实推进低保管理系统建设。

三、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灾害信息员队伍,增加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港社区、镇南社区和水头村的创建工作。

四、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推广天海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社区建设。组织、指导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和做好试点工作,确保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继续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建丰村委会的创建工作。

五、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完成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提供评判依据,推进政社分开。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积极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深化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双拥工作内涵,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升优待水平。积极探索优待抚恤和医疗补助新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条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搞好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加大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工作督导力度,争取实现安置遗留问题100%解决。

八、进一步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执法检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执法水平。加强婚姻文化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改革。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活动。重点做好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继续完善长南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继续推行社区公祭活动,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九、继续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领导小组,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我省“二十条规定”,带头实施民政部“十七条具体措施”和省民政厅“二十一条具体措施”切实改进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把困难群众所需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通过集中学习、政策解读、提问答疑、学员间交流工作经验等方式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目标,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民政局机关、镇街、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民政队伍建设。开展争做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干部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精品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民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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