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危机应对防范十二策之十二“篇终寄语”

2022-05-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本年度重点探讨了应对防范医疗纠纷危机的方略, 把临床活动服从“患者安全”, 制度设计、行为模式都应围绕“患者安全”转作为了主旨, 全文总结如下。

1 防范策略回顾

1.1 维护“患者安全”是防范应对医疗纠纷危机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

我们实施医疗行为的基本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健康。维护医疗安全也并非只是保护医者的行医安全, 它也要求我们保护患者的就医安全。医疗道德规范要求的真诚待患, 严格自律, 廉洁行医, 有效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内容。“真诚待患”, 就是要讲诚信, 讲医德, 想患者所想, 急患者所急。“严格自律”, 就是要约束自我, 加强医德修养, 遵循医学规律, 学习先进知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患者健康服务, 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临床行为, 以执行制度的完善来体现自律;就是要进行医疗行为的风险防范, 增强医护的自我行为约束能力和医事规范约束能力;就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医疗安全的13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手术分级、病历书写与管理、交接班管理、临床用血审核、分级护理、查对等制度) , 注意加强医学生临床实习和试用期毕业生的实践管理, 确保临床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效沟通”, 就是要克服医护的抗拒性适应心理及行为, 讲究沟通技巧, 围绕患者的关注重点, 促进医患和谐, 维护医护和谐;加强社会沟通, 促进社会和谐。

1.2 用平常心看待和处理医疗纠纷危机, 避免过度防范笔者认为:

我们应避免因过度防范医疗纠纷而损及患者的根本利益和医学的发展。一定要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临床行为, 用平常心看待医疗纠纷事件。要认识到, 在目前条件下, 医疗纠纷或危机的发生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多, 既和社会法制化进程加快、人本意识提高等社会法制化进程有关, 也和社会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相关联, 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一般情况下, 经济、社会高度发达时医疗纠纷多采取理性的方式解决, 医疗纠纷危机发生率低。社会、经济环境处在发展慢、储备低向发展快、高积累的转型期, 公共财政分配一时存在的局限性分配不平衡, 加之医疗纠纷处理也伴随着社会和法制的进步以及人本意识的加强, 加快了由无序转为有序的进程。以及受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 诊疗效果不可避免地不能尽如人意。此时患者对于诊疗效果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不切实际的期盼, 以及医务人员的抗拒性适应都可导致医疗纠纷危机的发生。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 虽然医疗纠纷事件好发于儿科 (23.2%) 、产科 (22.1%) 、内科 (18.6%) 、诊所 (11.6%) 、外科 (10.5%) , 但是医疗纠纷的危机事件则以急诊科、手术室、儿科、产科的急诊、危重患者为多见。危机发生的原因多见于医患沟通不良、临床诊断不清、误诊或错治, 以及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并发症、医疗意外所致的突然死亡或严重后遗症。建议大家正确分析医疗危机发生的原因, 用平常心去看待医疗纠纷危机, 克服过度防范心理, 使防范应对医疗纠纷危机常态化。

2 应对策略回顾

2.1 要建立应对医疗纠纷危机的有效机制笔者建议:

应对防范医疗纠纷危机的基本方式应是自律、沟通、守法。建议在严守医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构建医疗纠纷处理长效机制, 改进医疗纠纷危机应急处理程序, 强化和细化执行细则, 做好事前防范。要制定和规范危机应对的投诉受理、逐级报告、警方介入、媒体接待、尸体移送、证据保全及与患方沟通等程序的操作细则。其中, 与患方沟通的程序设计尤为重要, 统计说明26.9%~70%的医疗纠纷危机案例是与服务质量这个医患沟通的难点、患者关注的重点、双方争议的敏感点有关。故强调, 及时、有效的沟通, 比纠纷升级为危机后的应对处理更有效、更快捷。

2.2 建立多个“第三方”参与的医疗纠纷危机处理机制笔者认为:

为避免因医疗纠纷而伤害医学科学发展和破坏医务人员的生存环境, 为了保障就医群众最根本的健康利益, 应对医疗纠纷危机要保持“适应”与“发展”的观点。“适应”, 就是要求医护人员将“一切为了患者安全”作为练内功、强自律的基本内容。“发展”, 则是要求我们应对医疗纠纷危机时注重“方法与效果”的对应性, 充分认识到单靠市场调控弊端屡显, 凭借医护自律也不能完全应对。法律法规作为保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最后底线, 有时也非万能。建立一个能充分体现卫生行业协会职能, 政府、公安、司法适时干预, 第三方积极参与的医疗纠纷危机防范应对体制势在必行。诚然, “第三方”的选择可依据本地区、本医院的具体情况, 选择医事专业机构和其他组织、个人。可以采取医事专业机构“事前参与”, “个案委托”及医疗纠纷管理全委托等务实、灵活的多种处置形式。

2.3 加强临床医事法制教育笔者建议:

改善现行医学教育课程设置, 在医学教育课程中增加临床医学人文法制课程内容。笔者认为, 医德教育应设定具体考评标准, 不可泛泛。强调实施医疗干预时既要注重医学思维, 也要注意融入法理思维。同时认为, 一切医疗危机的防范和应对,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 都应适应维护患者健康安全、维护医者行医安全的需要。

总之, 医疗纠纷危机的应对和防范是一个复杂的课题, 它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 需要建立适合社情的解决机构和建立多方参与的解决机制。同时, 它也需要参与者智商、情商的积极发挥。凡此种种, 草草成文, 意在抛砖引玉和诸君共商榷, 企盼不吝赐教。 (收稿日期: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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