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1

一、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居民住宅区、单位办公区、人员密集区、公众聚集场所、大中专院校单位宿舍区和企业生产作业区、职工住宅区、农村柴草垛、居民楼道及危房棚户区为重点,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责任分工

1、*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各大宾馆、饭店、超市、市场、网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工作,并重点做好市公安局下发的112家区级消防隐患单位的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地区居民楼道、消防通道、职工住宅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以“三建六清”为内容,以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为重点,清理棚户区、自行车棚等重点部位的易燃物品,彻底打通非法挤占的防火通道,坚决清除村屯内存放的柴草垛,防止火烧联营事故的发生。

3、*、太平电业局负责全区各类电业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居民棚户区电线老化问题的检查和治理工作。

4、区土地规划局、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清除阻碍消防通道的私建、乱建棚厦,确保居民住宅区消防通道畅通。

5、区工商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清理各类市场、商场违法经营化学危险品,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越权经营现象,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6、区城建局、*及太平房管处负责对全区危房进行排查和治理工作。

7、区中小企业局负责本系统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危房的检查和治理工作。

8、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特别是实行住宿管理的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治理。

9、*第一、第二供气管理处负责全区供气安全,重点加强对居民区供气管道的安全检查和巡护工作,杜绝发生燃气泄露、爆炸事故。

10、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压力容器、电梯及娱乐场所大型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11、其他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12、*、太平交警大队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交通秩序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对哈同公路、东直路、大新街、景阳街等重要路段加强管制,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检查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20*年10月12日——20*年10月31日,为隐患排查阶段;

第二阶段:20*年11月1日——20*年12月15日,为隐患整改阶段;

第三阶段:20*年12月16日——20*年12月25日,为工作验收总结阶段。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这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副书记)

*(副区长)

成员:由安全办、*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土地规划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经贸局、区发展改革局、*第一与第二燃气管理处,*房管处、太平房管处、*供电局、太平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办,主任由安全办主任*担任。联系电话*(传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检查、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发挥街(镇)、社区(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居民住宅房屋和“六小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千家万户,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查隐患,坚决整改。各单位和各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要突出抓好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牵头,组织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建设、城管、工商、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这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中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有关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这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大检查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五)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检查不认真、整改隐患不彻底导致本地区发生特、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特、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将按《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市消防安全责任及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2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月日至月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物场所;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整治措施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责令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年;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日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个月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视情责令个月至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警告等处罚;

(六)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限期日内迁出;逾期不搬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四、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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