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管理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1 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的原因

1.1 建筑垃圾的产生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开始进行大量的建设, 每年施工的建筑达几亿m2, 而且从1990年以来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每5年几乎增加一倍。我国已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也大幅增加, 其中1985年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3亿m2,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1亿m2。由于80年代以前建设的大量房屋质量水平和标准都比较低, 这20多亿m2的建筑大部分将逐步拆除, 所以拆除量很大。

1.2 建筑垃圾的定义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第二条的规定:“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建筑垃圾的来源主要是旧城改造和危房拆除、道路拓宽、新建项目、装修行业等。因为建筑垃圾的时间性、空间性及持久危害性, 所以建筑垃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生态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占用土地, 降低土壤质量、影响空气质量、对水域的污染、破坏市容, 恶化市区环境卫生及安全隐患。

1.3 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可以带来的好处

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有效途径。妥善管理废物, 可避免物料因使用不当或在处理及贮存期间损毁而造成浪费, 有助于降低工程项目的开支, 可节省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开支, 可减少占用堆填区的空间, 工地会更安全, 有助促进工作效率, 提高公司的公众形象。且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 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

2 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情况

2.1 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情况

我国的建筑垃圾管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目前不仅范围有限 (仅限于一些大城市) , 而且现有的管理制度、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够健全, 一些地区的政府或建筑商仍然对建筑垃圾管理认识不足、管理不善, 从而导致乱堆乱弃现象严重。我国现在的施工企业, 对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上几乎没什么认识, 废钢筋的处理办法就是当废品去买, 废桩头、废混凝土、废砂浆就随便填埋。

目前, 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 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 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 同时, 清运与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随着我国对于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 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全国人大于1995年10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 垃圾收费专用环境改善, 要求垃圾的减少和再利用。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年9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构成了我国有关建筑拆除、垃圾处理和产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基本确立了建筑垃圾的收费制度, 但距离再利用和资源化发展还很远, 且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科研投入严重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缺乏保证质量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及管理与执法混淆等诸多问题。

2.2 日本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在日本, 各产业所使用的总资源量中, 建筑产业约占一半, 同时, 在建设过程中要排出大量建筑废弃物, 其总量占各产业排出废弃物总量的20%。此外, 在各产业废弃物非法抛弃量中, 建筑废弃物约占90%。由于经济发展的迅速与资源和土地面积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就着手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等, 以促进建筑废弃物的转化和利用。为建立“资源循环型社会”, 日本建设省提出“在公共工程中, 当工程现场距再资源化设施一定距离范围内时, 不考虑是否经济, 原则上一定要把建筑废弃物运至再资源化设施处, 进行建筑废弃物的重新利用”,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日本对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再生利用非常重视, 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 (1) 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 (2) 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 (3) 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日本在1997年制定的“建设再循环推进计划”中, 提出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率及2000年目标值。在该计划中, 建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的未来目标是零, 即要求将来建设工程实现零排放。

2.3 美国对建筑垃圾的管理

美国政府制定了《超级基金法》, 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 必须自行妥善处理, 不得擅自随意倾卸”。从而在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促使各企业自觉的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正在推广一种“资源保护屋”, 其墙壁是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的, 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是从建筑工地上回收来的, 所用的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 屋面的主要原料是旧的报纸和纸板箱。这种住宅不仅积极利用了废弃的金属、木料、纸板, 而且比较好的解决了住房紧张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此外, 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 可以100%的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 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 而成本可降低1/3, 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 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对已经过预处理的建筑垃圾, 则运往“再资源化处理中心”, 采用焚烧法进行集中处理。

3 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的建议

3.1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一种外部强制力, 也是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影响的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建设尚属起步阶段, 一方面还没有一部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 削弱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法律效力和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在已有的规章、规范文件中, 还缺少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环境控制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中, 对每万平方米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 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 依此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 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样才能真正引起人们对于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的足够重视, 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源头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法律中应体现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等相关的内容。

3.2 政策

有计划地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垃圾资源化作为城市垃圾处理发展的重点, 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 资源化在城市垃圾处理所占比例也不断增加。垃圾能源化, 变废为宝, 正成为发展潮流。因此, 政府应有计划地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 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回收利用事业给予适当扶持, 将因减量化而带来的处理费用的节支回用于再生利用项目, 同时还可适当向建筑单位、建筑商、用户等收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费, 这样既可募集发展再生利用资金, 也可促使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因为垃圾处理是无利或微利的经济活动, 故政府要建立政策支持鼓励体系:

(1) 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免除一切税项, 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

(2) 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为变成鼓励行为;

(3) 政府对从事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 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活动注入资金;

(4) 城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可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合作、政府合股等形式, 鼓励国内外投资经营者参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和经营;

(5) 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垃圾处理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 向社会募集资金, 开辟社会融资渠道, 解决自我资金不足的问题。

3.3 经济手段

利益驱动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应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奖惩措施促进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对建筑垃圾进行收费管理, 我国已经开始实施。但目前由于收费过低, 完全没有起到经济杠杆的作用。如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每吨1~2元;北京市收费标准为:每吨1.5元左右。如此低廉的排污收费标准, 很难激励建筑商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热情。再加上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建筑材料目前的销售价格又较原生材料高, 这使得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很难有销路。因此, 提高建筑垃圾的收取费用.一来可激发建筑商减少排污量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还可将增加收取的费用补贴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上来。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另外对于建筑垃圾的收费, 应采取不同的标准, 如:对分类建筑垃圾, 收取的费用可降低, 而对于未进行分类的混合建筑垃圾则采用高收费, 以鼓励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收集和利用。

3.4 技术手段

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科学研究, 建立健全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与地球上的其他矿物一样, 作为建筑材料中主要材料的水泥、混凝土等的原材料均属不可再生资源, 存在日益短缺的问题, 因而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 就显得更加的重要和有意义。然而如何合理有效利用, 则是首先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因为建筑垃圾与原材料之间, 毕竟存在一定的结构、强度、力学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建议政府投入一定的科研资金, 扶持科研机构或开发商, 加强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项目开发工作, 制定出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使用规范, 以保证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广泛性和合理性。建筑垃圾中也包含一定量的有毒、有害成分, 这一点往往被人们忽略, 如建筑垃圾中的涂料、油漆、化合溶剂、化学黏合剂等, 均为毒性很强的有机化学合成物质, 其对环境的危害不可低估。处理过程中如何避免二次污染、有害成分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及与周围物质的作用过程等, 均应进行相应的机理研究, 以便进行安全处置, 将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4 结论

我国在建筑垃圾利用方面起步较晚, 建筑垃圾的利用数量很少, 回收处理技术较低,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必将受到重视。为促进建筑垃圾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 应加强以下方面的研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有利于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法规;鼓励和资助进行管理、经济、环境、技术等研究, 促进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发展;制定相应的管理、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指导和规范市场的运行。实现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就是将耗费的材料和产生的废料最小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建筑行业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在建筑行业发展的背后却产生着大量的建筑垃圾, 在资源与环保问题更加突出的背景下, 土木建筑工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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