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主监督

2023-0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新时期民主监督

新时期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摘要:会计机构和人员凭借经授权的特殊地位与职权依照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称为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资金运动进行监察与督促,确保了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及可比性得到了有利保障,提高了特定主体工作的效益。会计监督是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本文提出了新时期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企业会计监督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新时期 企业会计监督

一、引言

会计监督是会计机构及人员按照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 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运用计算、记录、检查、分析等方法, 使其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的行为。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体系最主要、最直接的监管手段,通过会计反映、审核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有效, 促进并改善了内部经济监督的方式,能够很好的为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供帮助。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会计信息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会计秩序混乱、信息失真、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等问题,已经严重的影响着企业会计监督的机制, 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国家经济利益, 导致企业出现了经营管理混乱的现象,使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及时治理会计监督弱化, 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会计监督弱化的若干问题。首先分析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包括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分为部分会计人员的素质不够高、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等, 外部原因包括社会监督体制不完善及司法体制的不健全等。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会计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 会计监督利用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 正确地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避免其中任何不合法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 会计监督对会计工作本身进行监督, 要求各单位的财会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审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如实提供所有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不得隐匿、拒绝、谎报。强化、改善企业财务监督, 既是改变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弱化现状,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也是切实贯彻《会计法》,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二、企业会计监督现状分析

( 一 )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会计法律、法规在会计监督的执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企业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还不完善,制约了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推进。一方面,我国《会计法》自颁布以来经多次的修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问题,但是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却没有及时跟上,《会计法》实施细则相对不够健全,企业会计准则还处于建设过程中,缺乏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企业内、外会计监督主体不能有效行使其监督职能,致使企业会计监督不力。另一方面,通过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失真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来有效地约束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出现,是建立企业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的主要目标。这就需要在会计监督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及其追究程序。然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法规中,对与会计监督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关联者的追究力度还不够,对其在会计监督中的应该付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明确,非常的不利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强化。

( 二 )会计监督主体监督不力 首先,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监督不力。企业内部会计机构及内部人员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因为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聘任、解聘和决定薪酬,会计工作人员会对会计监督产生错误的理解,认为会计监督是企业负责人来负责,因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其次,企业内部会计主体监督不力也和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目前,我国的会计从业人员虽然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但整体素质没有跟上来, 学历、知识等结构及业务素质方面都较偏低, 职业判断能力、监督意识和法制意识较弱,多数单位会计工作还停留在记账、算账等一些浅层次上面,很难对企业做到有效的会计监督。另外,企业外部的会计监督主体监督也不力。企业外部会计监督主体分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根据《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收、证券监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这些都是《会计法》的执法部门,都有权力对企业财务会计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然而,目前政府各监督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沟通协调差,严重影响到政府对企业会计监督的力度。此外,当前企业会计的社会监督力度也不尽完善,社会对企业会计的监督工作不够重视,也没有相应的具体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 三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差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必须有赖以运行的生存法则, 仅仅依靠法律制度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 在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则发生矛盾的时侯, 必须进行诚信教育, 才能使天平偏向于道德规范。近年来我国的会计队伍逐渐的庞大起来,不再是前些年会计人员奇缺的状态, 解决了会计人员数量的问题, 但也随之出现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都较低,大多数人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 而且有的甚至还是无证上岗。这种背景下必然会出现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淡薄、职业判断能力弱、法制观念、职业风险意识缺乏、自我管制能力不强、惟名是从, 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从而不可避免的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三、企业会计监督强化的策略

( 一 )优化监督体系的内外环境 (1)企业制度环境的优化。现代企业会计监督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监督与激励的博弈过程。经过多次重复博弈的均衡结果,带来会计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加强和提升会计监督的职能。然而,实际中现代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均衡性,在同一份契约里面,各个契约关系人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在利益冲突面前,为了得到更多的自身利益,企业管理者会想尽各种办法提供虚假的报告,其中还有某些契约关系人也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默许或者是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企业制度决定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形式,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决定着不同的会计监督、核算的内容,而且还决定着会计人员提供不同质量的经济信息,由此可见,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更充分地发挥会计监督体系的作用。企业制度环境的优化就是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实施会计监督提供有效地制度保证。 (2)会计职业道德优化。优化会计职业道德意识,就要从培养会计职业界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境界开始。在面对会计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不正当干涉,会计人员要始终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敢于抵制,坚持以法律为行动准则,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会计人员具有很强的信息优势,影响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环节直接决定着会计监督的效率及效果。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其技术环境直接影响着会计监督的强化效果。首先要树立会计职业道德意识,会计职业界要独立、客观、公正。对来自各方面的不正当干涉,会计人员要有勇气抵制,始终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依法规运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公允。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建立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明确各岗位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各自的职责和要求。优化实施会计监督的职业道德环境。其次,只有很好的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才能约束和规范会计行为,并有科学的会计技术环境。想要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具备先进的监督手段和合理的监督程序,才能正确评价及合理分配经营成果,从而来保证会计监督体系的良好运作。提高会计监督的质量,还应充分运用电子化信息技术。再次,还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会计信息真实性,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尽快为会计监督创造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会计工作的目的本身,陷含着一种极为重要的道德可能性价值,所以应将会计工作的目的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底线,将社会性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加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道德观,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通过其职能作用达到监督约束目的。(3)会计技术环境优化。会计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内在的规律。会计通过传递信息报告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及结果,来实现其存在的目的,会计是一种技术手段。形成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可以很好的约束和规范会计行为,要实现这样的会计体系,也应该配备一个科学的会计技术环境,拥有合理的监督程序及先进的监督手段,会计技术环境的得到了优化,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正确评价经营成果和合理分配经济利益,实现会计监督体系的正常运作。新时代的今天,科技迅猛发展,我们认为应该充分利用好电脑、互联网、数据库、多媒体、远程通讯、信息链接等高科技技术和会计技术联合应用,来提高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 二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 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和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运行机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健全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体系的健全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实施,需要建立协调有序的会计监督体系运行机制(包括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新学派人士认为,现代公司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结点。公司制产权分离必然会出现“信息失衡”现象,也就是因为契约关系各方所处不同位置,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当局会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其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情况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而股东、债权人等利益集团相对来讲则处于信息劣势,在契约各方的利益不同时,管理者便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做出一些有利于自己、损害其他利益集团的决策,这就更加剧了经营方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失衡,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信息失衡导致了“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的出现。会计人员及其组织往往会借助这种失衡的信息规律,采取“虚假会计信息”、“隐瞒财务信息”等形式进行造假,丢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利益。同时他们还利用信息优势和契约缺陷,选择一些有助于实现自身效用的会计程序、政策和方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因此,要完善会计监督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第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它的核心系统就是会计控制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要从会计环节入手,并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逐步形成内部控制的网络。为了加大控制的力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应有以下规定:(1)采购与付款业务控制,强调合理规划采购与付款的机构和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控制程序;(2)财务风险控制,要求加强对筹资业务的管理,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3)货币资金控制,强调了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程序、不相容岗位的内部牵制等问题;(4)成本费用控制,建立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系统;(5)实物资产控制,要求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加强入库、领用、保管等环节的控制;(6)销售与收款控制,强化对商品发出以及账款回收的管理系统;(7)工程项目控制,强调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决策的责任制;(8)担保业务控制,要求建立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9)对外投资决策控制,要求加强决策责任制。以上规定中加强资金与存货的内部管理尤为重要。通过各项规章制度来明确、规范各个控制点的责任、权利,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纠正偏离会计目标的行为。第二,科学设置与合理定位内部审计机构。要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先要解决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定位的问题。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其发挥作用的关键是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为了使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单位在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对其定位上,应遵循两方面原则:其一,权威性原则。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其二,独立性原则,它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为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 三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企业会计监督应重点加强外部监督的力度,实施对内部人的监督约束。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会计是多重委托关系的集中表现,会计监督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很多人的利益,只是研究会计人员和经理人员的会计监督成本肯定是不行的。要实现委托目标,就要降低代理成本,而要降低代理成本,克服代理人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委托人必须设置恰当的激励机制,来协调代理人和委托人间的利益关系,并通过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来减轻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其次,规范社会监督机制。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均做到真正的独立、公正,便可以真正超然于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之外,准确作出正确判断,提出意见,对受托于己的客户和社会公众负起真正的责任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审计市场化进程,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正当竞争;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机制,由公司非执行董事和委员会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最后,协调政府监督机制。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价和责任约束机制是指要有一个社会民主评议机制和政府监管人员对其监管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制度安排,建立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价和责任约束机制,解决政府监督中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交叉、重复监督方面的问题。建立这一机制可以有效防止监管人员公权私用,杜绝官僚主义,实现政府监管科学化。政府各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监督、相互协调。部门之间配合好,协同开展会计监督,杜绝重复检查,明确监督重点,转变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治理原则,充分发挥各种专业监督的作用。

( 四 )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首先,要求会计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可以在会计队伍中实施诚信工程、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等多种途径来加强会计人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教育,营造一种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坚定为国理财和为民理财的信念, 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会计工作常处于多方利益的交叉点上, 因此, 要求会计人员要做好天枰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尽快采取有效方案, 综合治理会计秩序, 优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帮助会计人员树立对会计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 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惩罚力度, 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的《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出台了更加严厉惩罚制度, 对于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做假账,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报告、账簿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上述人员外, 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明确突出, 措施严历有效。通过法律的约束, 促使会计人员建立强烈的责任感, 在履行职责中能够做到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 不丧失原则, 不图谋私利。其次,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及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应当刻苦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提高专业技能。会计主管部门及企业单位领导应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对会计工作人员严格考核, 要求逐步提高, 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了, 既可以杜绝因技术原因等造成的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 还可以使其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编制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压力, 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最后,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面临着许多风险,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在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形势下, 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的复杂程度越来越深, 这就决定了会计人员在保持职业规范性和谨慎性的同时, 能用科学的分析方法,从整体的角度, 运用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 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办法, 使会计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下去。

( 五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外部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会计监督的正常进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监督的有利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会计是国际间通用的商业程序,会计在国际间投资、筹资和贸易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制度, 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明确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的权限和执法职责; 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 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的所有负责人给予相应的惩罚;还要强化出台的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 如《证券法》、《经济法》等, 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 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人员也应改变观念, 改进政策水平, 改善工作方法, 全面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基本特点, 为企业强化监督机制贡献一份力量。在此基础上, 还可以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使所有人了解、掌握国家的财经方针、财务法规, 做到知法、守法、执法,进而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的领导同志应带头执行财经法规, 职工群众要自觉维护财经法规。同时, 各级税务、财政、审计部门要将宣传财经法规纳入其日常工作中去,及时、全面地将新出台的会计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向各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有利于会计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协调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形成的一系列关系,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如何使会计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和提升,以实现最大限度地缩小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分歧,实现委托代理关系协调运行,是会计监督完善的关键。《会计法》的修订和实施是一种解决的办法,然而,目前中国的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的会计监督、社会的会计监督的力度还远远不够,还存在着监督体系各方负责人角色不清,职责混乱、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还存在着继续改善的问题。会计监督工作也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它是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它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高监督力度。各个企业要认识到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监督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俞琰:《浅析企业会计监督职能》,《金融经济》2007年第6期。

[2]旁红霞:《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会计监督职能》,《财务与会计》2008年第11期。

( 编辑 聂慧丽 )

作者:王荣

第2篇:新时期舆论监督的走向分析

21世纪以来,我国舆论监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第一,党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不断推进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舆论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第二,媒介技术革新不断拓展舆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网络的开放性与信息的无限性使信息无所不在,舆论监督因此获得了广泛的参与力量和信息来源。第三,“全球化”浪潮正日益推动着中国的信息开放,我国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开放势在必行,这些方方面面的“接轨”与变化也对舆论监督产生着日益明显的积极影响。第四,我国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给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民主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和质的飞跃的重要开端。在这种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社会背景下,舆论监督将日益成为群众共同认可的行使权力、阐明观点、表达意愿、抒发情感的重要方式和主要渠道。

一、舆论监督的规范化走向

1.党和政府对舆论监督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的进程。我国目前对舆论监督的规范更多的是依赖政策,而政策规范往往是法律约束的前奏,因此,我国舆论监督的政策规范实际也是为将来制定相关法律进行准备。可以预测,政府今后对舆论监督的政策调控,将不再以直接颁布政策、通知、宣传规定等形式的硬性控制,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顺应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舆论监督更讲究策略的隐性软控制。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新时期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呼唤着媒体“监测环境”的功能,权利意识日益觉悟的群众也需要通过舆论监督来维护“知情权”和“公共利益”。既然舆论监督有着如此强烈的社会需求和如此重要的社会作用,那么,对其进行严格的硬性控制显然不是正确的做法,而积极充分地发挥其“社会雷达”的作用,引导其推动社会进步才是可行之道。

对此,党和政府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开始采取鼓励、引导的隐性软政策调控舆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广州孙志刚案件的全国曝光到不合理的“收容制度”被取消;从腐败案件一起起被揭开到《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的建立;从突发性事件的及时报道到重大信息及时公开制度的确立,新世纪以来日益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已经显示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舆论监督,正通过与媒体的良性互动,让舆论监督的正效应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其日益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2.媒体的行业自律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力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由于目前尚无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作为舆论监督实践者的新闻媒体,根据实践经验摸索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定,将成为规范舆论监督操作的有效手段。新闻舆论监督属于新闻自由的权利范畴。“新闻自由是新闻舆论监督对权利的要求;自律作为新闻媒介的内在要求,是对义务的承诺,它们都是舆论监督必要的前提条件。没有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就无从谈起;没有新闻自律,舆论监督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①因此,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应加强自律,防止新闻自由权利的滥用。

新闻自律制度的确立,是新闻业的社会管理日趋成熟、完备的标志。相对于政府管制而言,媒体自律具有较多好处。一是自律的成本较低。公民向自律机构投诉,方式灵活,可以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而且不用交任何费用。自律机构采取核实、调查、听证等形式来处理投诉和争议,程序简易,双方都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二是自律的效率较高。自律机构专门处理受众的投诉,可以迅速做出处理和答复。三是专业性较强。自律机构一般设在媒体内部,行业性的自律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审查更为有效。在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媒体舆论监督常常为官司所累的现实情况下,采用媒体自律,制定一些内部的规定,不仅是对规范舆论监督操作的一种积极探索,而且也是媒体规避舆论监督风险,防止自身权利滥用,确保舆论监督正常开展的必要手段。

二、舆论监督多层次化的价值取向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舆论监督的实质是将政府工作及社会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从事国家管理的公民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它既是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犯的“盾牌”,更是监督公共权力、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因此,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公务行为为监督对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

但是,长期以来,舆论监督在实践中发生了价值取向的偏差。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舆论监督研究”课题组,抽取全国9个省(直辖市)作为调查地区,对新闻从业者和广大受众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普遍反映舆论监督对象层次偏低,认为监督报道“不敢碰硬”、“批小不批大”等。有人据此总结舆论监督存在“六多六少”: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报道少,监督普通百姓多;二是拍“苍蝇”(无背景或权轻势小的基层单位和普通工作人员)的报道多,打“老虎”(位高权重者)的少;三是打“死老虎”(司法、行政或纪检监察部门已有处理结果的人或事)的多,打“活老虎”的少;四是监督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报道多,具体个案少;五是不轻不重的报道多,重大事件、重大问题报道少;六是有头无尾或虎头蛇尾的报道多,能坚持到底,弄个水落石出的少。②舆论监督的低层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不满,媒体也在积极地寻求更广泛的监督对象。

不过,纵观新时期舆论监督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舆论监督的发展有着一个逐渐迈向高层的趋势:从最初颇有主观性和战斗色彩的“新闻批评”的说法,到后来客观和中性的“舆论监督”概念的普及;从最初集中于社会风气、伦理道德的“假、丑、恶”批判到后来追求重大信息披露、重大案件曝光和政府决策的民主监督等。所有这一切,都体现了舆论监督已经走出了狭隘的新闻批评,越来越接近其民主、公正、客观的本质要求。舆论监督对象的高层次是今后舆论监督发展的新方向,也是舆论监督正常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舆论监督的层次和社会效应相关。批评某些基层权力机构或下级人员的不正之风,在当地小范围内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则影响不大;而对高层权力机构中的重大“腐败”要案公之于众,就会产生“振聋发聩”的社会效应,对全局性政风转变的促进则会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要促进改革和建设的深入发展,保障国家的繁荣昌盛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体系中的主渠道,其关键在于加强对权力和群众目光相对集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使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政治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为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围绕政治文明建设,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规划,如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到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另外,我们党还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文明建设的创新性举措,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扩大基层民主,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党还从政治文明的维度出发,提出了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这些政治文明建设战略性规划的提出和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无疑为今后我国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可能。其次,公共知识分子队伍的成长壮大为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智力支撑。结合目前中国知识分子现状,笔者认为,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就是那些“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就公众关心的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等热点问题在各种公共媒体和讲坛上发表评论的知识分子”。在信息社会,公共知识分子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信息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播者。知识分子自身的条件,使他们更有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对社会持批判的态度。随着社会的多元化,知识分子会有更多的职业选择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其参与舆论监督的触角更为普遍。随着我国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公共知识分子必将在舆论监督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想也将不断推动舆论监督对象的高层次化。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各个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放的日益扩大,特别伴随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进步,舆论监督的规范将更加依赖法律和自律而逐渐淡化政策控制;舆论监督的价值取向也将触及更为广泛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利。我国的舆论监督既前景广阔又任重道远。

注释

①田大宪:《新闻舆论监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01页。

②郭平保:《新闻监督报道受众不满意的原因》,《当代传播》2008年第4期。

责任编辑:佚 名

作者:周传河

第3篇:新公共服务理论:政治民主与行政民主在新时期的融合

摘要:民主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一条从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从政治民主到行政民主的发展路径,而当代民主的发展又出现了从间接民主到直接民主回归、政治民主和行政民主融合的趋势。民主行政理论首先揭示了这种融合趋势,而作为当代行政学最新发展方向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更体现了这种融合的最新发展。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政治民主;行政民主;民主行政;宪政主义;服务主义

如果说民主发展历程有一条经由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从政治民主到行政民主的演变轨迹的话,那么新公共服务理论作为公共行政理论在当代的最新发展,则处于这种演变过程的后期,它体现出民主在政治与行政领域从分离走向融合的运行趋势,体现出民主由间接民主再度向直接民主的回归走向。本文试图对政治民主、行政民主以及民主行政的产生演变过程进行梳理,并揭示出这种变化规律。

一、从古希腊直接民主到近代代议制民主:政治民主的发展演变

古希腊的民主是一种区别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新的政治生活方式,指的是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城邦所实行的一种直接民主实践。在这种民主实践中,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而每个年满18周岁的雅典公民都可以自由参加露天举行的群众集会,有权在辩论时起立发言,并根据多数决定的原则来确定城邦的有关公共事务。在这种制度下,人民拥有最高权力,没有官僚体制或者文官系统。萨托利曾对此进行了恰当的描述:“民主即人民的统治或权力”①。古希腊直接民主的实践在人类历史上对反对君主专制统治曾起了强大的鼓舞作用,也对近代启蒙思想家起着启迪作用。然而它的有效运作有着极其严格的限制条件,达尔曾研究了这种民主运作的六个必要条件:一是公共的利益必须充分地协调一致;二是公民必须是高度同质性的;三是公民群体必须相当小;四是公民必须能够集会,直接决定法律和制定政策;五是公民参与不局限于集会,也包括积极参与城市的管理;六是城市国家必须是自治的②。在现代大规模民族国家,已经不再具备上述条件,因此它不能推而广之,现代国家只能创造出新的民主形式,比如代议制民主。

西方启蒙思想家发展了平等、自由、天赋人权等思想。以卢梭为代表的人民主权理论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人平等基础上由共同体的所有成员缔结契约而建立全体人民共同拥有主权的民主政治,并认为这种国家是符合自然法的国家形式。洛克、孟德斯鸠、麦迪逊等人,认为民主制度的重要目标是保护个人的自由,使之不受来自国家和社会其他成员的侵犯。边沁强调自由市场的核心价值,主张最小限度的国家,在自由市场中,公民自由竞争、自由参与经济贸易、自由地交换劳动和产品,并能够自由地支配自我和自己的私人财产,而国家在公民通过自由交换追求私人利益时,只是充当仲裁者的角色。

密尔等人强调议会至上的代议制是民主制度的最好形式,认为议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主要工具,议会的代表是连接国家和社会的主要手段,是监督国家政府的主要工具。从公民权利的行使来看,在这种制度下,选举成为最关键的制度安排,一个政党或政治家要获得或者维持政府权力,首要条件是必须在选举中获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这迫使参加选举竞争的政党或政治家对选民的意愿和要求作出反应,并最大限度地予以满足。了解民意,尊重民意,以民意为基础制定政策,就成为政治体制运作的内在要求。当社会所有成员都普遍地、平等地拥有和行使选举权,共同主宰政府权力更迭时,公民的需求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因此,虽然代议制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但它是在现代大规模民族国家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制度安排,而且它可以使民主的本质充分体现出来,是“迄今为止能找到的最好的民主实现形式”③。实际上,代议制民主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周期性的选举可能会导致独裁;少数人的权利以及失败者的权利可能会被忽视甚至被剥夺;对政府当选后的行为,选举不可能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由于选民个体的影响力微乎其微,易使选民产生政治冷漠等等④。由此看来,从选举视角来定义民主,只能是一个最低限度的民主定义,对于民主所蕴含的丰富内容,体现的巨大价值,代议制民主似乎无能为力。

二、从政治民主到行政民主:行政民主的产生与发展

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在政治领域中,人民通过政治选举将权力交给其选出的代议机关,由其代替人民行使权力、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依据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来行政;司法机关则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审查,纠正法律执行中的偏差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而在行政领域中,人民的作用如何发挥,公民的意志如何具体体现,却是一个语焉不详的话题。人们常常理所当然地认为,政治家能够通过有效地控制行政官员从而来间接地实现行政民主。然而,一方面,这种控制有效性假设本身就令人难以信服,随着政府管理事务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就更使人感到信心不足;另一方面,20世纪以来议会大权旁落以及行政权力不断扩张的不争事实,使得以议会至上为基础的代议制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司法控制来看,由于其天然具有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以及其对行政的监督的外部化,使其不可能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施加有效的监督控制。对于公民来说,其本身总是处于行政活动过程中,行政活动对其权利带来增益或者损害,他们对行政行为的感触和理解最为深刻。行政活动是否严格依据法律来实施,是否体现和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公民最有发言权,他们最有可能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来积极参与行政或者消极逃避行政,及时发现并参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如果说对代议制民主的质疑揭开了行政民主理论产生的序幕的话,那么,行政民主在实践中的产生与发展则更体现出行政民主的现实生命力。20世纪以来,在行政实践中,对民主在行政过程中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既反映出了民主发展的逻辑顺序,也为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

(一)行政公开与公民监督

行政公开是指将行政机关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以及行政活动的过程公之于众,为公众所了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为公众监督政府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行政公开的核心价值在于民主、参与及防止腐败,它是公民参与行政过程的第一步。在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相继以法律的形式来确保行政公开,美国1966年的《情报自由法》和1976年的《阳光下的政府法》即是这方面的典型。行政公开包括一般告知和利害关系人之告知,即不仅要求政府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主动公布有关法律依据、行政文件、资料及信息情报,或者依公民的申请及时地提供其所需要的行政信息,还要求政府必须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公开行政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处理决定,要让其充分了解其依据、程序、后果以及救济途径等等,以便利害关系人及时予以监督或者矫正行政偏差,及时寻求救济。

(二)行政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行政参与是行政民主的具体体现和基本保证,决定着行政民主的实质的质量,它贯穿于行政过程的始终,在行政决策和执行中都具有重大的意义。针对20世纪60年代开始并延续至今的新公民参与运动,托马斯教授表示了极大的研究兴趣,在其新著《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中,他对行政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他认为,公民参与是信息时代政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政府和公共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环境和情形。他通过对实践的概括总结,将公民参与的具体途径分为四类:一是以获取信息为目标的公民参与,二是以政策接受性为目标的公民参与,三是以构建政府与公民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为目标的公民参与,四是公民参与新的高级形式,包括申诉教导员和行动中心、共同生产、志愿主义、决策中制度化的公民角色、保护公共利益的结构等⑤。美国的新公民参与运动在行政史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出我们这个时代行政民主的实践特征。

(三)利害关系人的咨询、听证

在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理决定过程中,公民介入行政过程的途径还有利害关系人的咨询和听证。通过咨询,可以使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避免行政机关的主观专断,避免决策偏差。通过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可能影响相对人权利的行政处理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给其以陈述、质证、辩驳的机会,可以使公民的权利得到更为直接、更为有效的实现。

三、政治民主与行政民主的首度融合:民主行政及其宪政主义构架

(一)作为传统公共行政批判者的民主行政理论

民主行政理论是以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进而进行立论的。民主行政理论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两大理论支点进行了批判:一是针对政治与行政二分的观点,指出: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在实际上是缺乏证据的,而且在二战以后,行政在整个政府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越来越明显,对立法、司法领域的侵权也呈愈演愈烈之势,“价值中立”的理念越来越缺乏实践的支撑。二是针对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理论,指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由工业社会过渡到后工业社会,官僚体系固有的保密性、封闭性、等级性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官僚行政显得无从应付,行政效率大大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日益增加。因此,由官僚行政走向民主行政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向。二战后逐渐形成的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之下,如何既保证政府权能的提高,又能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使民主在行政过程中获得实现,便是民主行政理论研究的重点。按照奥斯特罗姆的解释,民主行政是一种把命令权力限制到最低限度而依靠选举、代议以及公共委员会中公开的协商来达成集体决策的行政模式,是以交叠管理和权力分散为特点的关心多样性、可变性和对选民偏好的回应性的行政模式。民主行政理论的主张者提出解决官僚制行政不足的途径便是变单中心的治理为多中心的治理⑥,通过向地方分权、在行政决策中扩大参与、建立竞争性的公共服务机构、协作生产、地方自治等来实现行政管理的效率并满足民主的要求。

(二)民主行政的宪政主义架构

如果说新公共行政理论在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中,仅仅是对其只关心效率和工具理性而忽视平等、公正等价值观念作了深刻有力的挞伐,而未能提出制度性架构的话,那么,民主行政理论则更进一步,在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行政理论的宪政主义架构。这种宪政主义架构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外部关系。通过实行地方自治,吸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等方式,通过建立以公共问题为中心的临时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来实现分散管理等,满足公众的民主需求和参与愿望。另一方面,在政府的不同层级间以及公共组织内部治理空间的多中心的关系。通过建立新型的多中心治理结构,体现出政府内部的权力分散与制约。奥斯特罗姆认为多中心是指为公民提供机会组建多个而不是单个治理当局,每个政府可能会在特定地理区域的权限范围内行使重要的独立权力去制定和实施规则,其目的在于减少投机成本,并遏制搭便车现象,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公共组织内部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包括私人经济部门、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第三部门、公民社会的自治自主管理的秩序或力量,它们分别作为独立的决策主体围绕着认同或共同的公共问题,采取弹性的、灵活的、多样性的集体行动组合,来寻求高绩效的公共问题解决途径。与单中心的治理结构(即政府一元的权威秩序)相比,多中心治理结构中,政府并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在政府之外还存在许多其他机构,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种多样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

四、政治民主与行政民主在新时期的融合: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其服务主义架构

(一)作为新公共管理批判者的新公共服务理论

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针对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困境和60年代兴起的政治运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政府改革运动。其指导思想被称为“新公共管理”,其核心是借鉴工商企业管理原则和技术,优化政府管理,同时,充分调动政府之外的力量,共同开展公共管理,实行合同外包和倡导“企业化政府”是其主要举措。新公共管理承继了管理主义的效率观,对于效率的高度追求是其显著的特征,对于其他价值目标,比如平等、公平、社会公正以及公民权则不太关注。如果说新公共管理还存在些许民主意味的话,则主要体现在其向政府外的分权,以及提高政府对“顾客”的回应和授权。然而新公共管理却未能回答“谁是政府的主人”这一关键问题,在对待民主与效率的关系上仍然坚持“效率优先”,在对市场的推崇中忽略了公民权以及公民的身份和地位。新公共服务理论正是基于此来展开反思和批判的,其重点可概括如下:第一,公共管理的基点不应是管理者内部一厢情愿确定的,而是对民主政治的回应,应当服务于公民,注重授权予公民;第二,新公共服务的核心在于以“公民”而不是“顾客”为中心,在治理体系中公民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公民不再是边缘化或者客体化的,而应该居于中心位置,公民、公民权和公共利益是公共服务的首要关注点;第三,新公共服务不只是对管理主义的一种扬弃,而且是对新公共管理的一种替代性模式,因而效率等价值观应当置于民主、公共利益的框架体系之中。

(二)新公共服务的服务主义构架

服务主义是以服务为公共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的一种与“管理主义”相对而称的思想和观念体系。新公共服务理论正是以这种服务主义为其理论内核的。它主张“服务而不是掌舵”,服务于公民是公共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这种服务不是一种单纯的“提供—接受”的关系,公民在服务过程中的角色既不是如传统公共行政中的“受控制者”和“被规制者”,也不是如新公共管理所强调的政府依靠增加对“顾客”的回应,针对顾客的偏好来确定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法,公民进而成为公共服务的惬意的“接受者”,同样也不是如民主行政理论所设想的依靠在不同的服务提供者之间来行使服务的选择权来满足自己要求的“挑选者”,而是治理过程中的主动参与者和社区的建设者、活动者。服务主义强调公民的中心地位,公民身份本身就是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必要部分,公民参与政府管理活动,使自己的理想、价值和利益得以表达和实现,这是区别于以往任何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要点。从政府角色定位来看,不仅仅要扮演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而且要帮助公民表达并满足他们共同的利益需求,真正做到“公民优先”、公共利益至上。公共管理者的角色应当重新界定为促进者、改革者、利益代理人、公共关系专家、危机管理者、经纪人、分析员、倡导者以及公共利益的道德领袖和服务员⑦。公民、政府、公共管理者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围绕着公民权的实现、公共利益的维护,通过民主对话和协商、共同领导、共同生产等相互协作,共同达到公共服务的目标。

注释:

①[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2页。

② Robert A. Dahl, 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20-21.

③[美]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页。

④ 赵根成:《民主与公共决策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4页。

⑤[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译者前言》第5页。

⑥[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01-102页。

⑦[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131页。

(责任编辑 刘龙伏)

作者:邓念国

第4篇:新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

《2013年中考题》栏目按课标分解(北师大版)

15.新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

一、材料解析题

9.(2013·湖北鄂州·37)(9分)追求民主与法制,反对专制与独裁是世界各国人民的不

懈追求,自人类诞生以来,世界各国人民为追求民主与法制就进行了许多的尝试与努力。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有人认为:英国的“光荣革命”既不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政变,也不是一次以建立“平衡宪法”为归宿的政治妥协,而是议会与国王权力关系史上的决定性转折点。 材料二美国总统威尔逊曾说过:“我们的宪法(1787年宪法),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

材料三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但“文革”期间,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对于推进新时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请回答:

(1)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材料一中议会与国王权力关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2分)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了怎样的政体形式?(2分)

(3)回答材料三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及原则。(2分)并举出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一例。(1分)

(4)依据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趋势,(1分)并谈谈对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启示。(1分)

【答案】(1)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2分)

(2)三权分立(或民主共和政体)。(2分)

(3)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1分)重大成就:1982年新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任答一例)(1分)

(4)趋势:由专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或追求民主与法制,反对专制与独裁)(1分)启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加快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等。(可从不同角度谈启示,言之有理即可)(1分)

第5篇:如何推进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

武江区惠民街道办事处

推进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进一步强调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推进党内民主,关键是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程度,直接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牢固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机制。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地位作用所决定的,是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是党内健康政治生活的前提,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基本制度,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保 1

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首次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这就使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有了明确和权威的依据。二是选择一些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旨在总结以往试点的经验,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为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更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会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三,完善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如何,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常委会向同级的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党内正常的权力归属关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十七大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这就从机制上更好地理顺和规范了全委会和党委会的关系,它要求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了党的执政能力。

第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保证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础上

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采取参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来提名候选人。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强调,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反映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些重要举措,为深化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突破口,促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下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及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更好地理顺了党内权力关系。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权力的

正确行使,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六,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和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为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

第6篇: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然而,民主监督一直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意见》精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高层次的监督,是一种严肃庄重的监督。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是民主监督软弱的思想根源。政协组织要进一步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从巩固国家团结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和有序性,监督范围广,公正性突出。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精神,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大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二、积极运用各种形式,努力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人民政协成立以来,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政协工作的实践来看,民主监督在三项职能中还相对滞后,亟需探索各种形式,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一)发挥政协例会与委员提案的监督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政协的各种例会作为自身履行职能的有效载体,为协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寓于各种例会协商中的民主监督提供了条件。武陵区政协把协商与监督相结合,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每次政协全会、常委会及春节团拜会等均邀请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倾听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武陵区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协全会上,区委、区政府领导当场对委员的发言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落实,会后进行督办。在政协常委会上,经过常委协商通过的建议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递交,然后区委、区政府将办理情况在政协常委会上给予通报。武陵区政协对委员提案办理的过程,也是一种监督过程。还把提案与监督相结合,寓民主监督于提案办理之中,采取会期办理、重点提案督办、跟踪督办等措施,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为了提高提案质量,使监督监到点子上,武陵区政协还要求政协委员在书写提案一个月之前深入调查与研究,使所提提案做到言之有据。另外,武陵区政协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寓民主监督于社情民意之中。

(二)组织委员视察调研,提高民主监督质量

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做到把握得准,关键在于抓好调查研究。每年,武陵区政协抓住改革开放和“四个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协自身优势,把建立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的调研成果,作为民主监督的有力依据。近年来,武陵区政协相继就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三产发展、社区建设、教育强区、农村卫生院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等50多个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与视察,为区委、区政府及有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有价值的意见。如武陵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进行的调研,就教育还存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差距大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部门进行了全面整改,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三)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评议,创新民主监督形式

民主评议制度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形成规范化、经常

化的制度,出台了《武陵区政协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近年来,武陵区政协先后对多个部门开展了面对面的评议。评议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然后正式确定民主评议单位。评议中,既客观公正地肯定被评单位的工作成绩,又中肯负责地指出问题与不足;评议后,及时将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委、区政府。为了使民主评议不走过场,还对被评单位进行不定期跟踪回访。这样,扩大了民主评议的影响力,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议单位认真接受评议意见,并积极整改落实,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实践证明,这种评议形式是创新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在逐步探索的基础上,要不断总结,加以完善。

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实施民主监督的经常形式。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实施民主监督具有经常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对改进部门工作,为百姓说话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武陵区政协每年派出30多名政协委员担任公、法、检、劳动、民政等部门的民主监督员,并颁发了《武陵区政协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由部门给委员发聘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民主监督与其他形式监督相结合,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单纯依靠自身力量,作用势必有限。如果把政协民主监督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结合起来,则能相互取长补短,形成监督合力。武陵区政协在对职能部门进行评议时,还邀请了市民代表列席会议一起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才能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

三、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民主监督合力

人民政协具有党派性和界别性的特点,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渠道畅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发挥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民主监督合力。

(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民主学派的成员是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其中有许多专家学者和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智力优势,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地方的重要决策执行,进行综合性的监督。

(二)充分发挥界别的作用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充分发挥界别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整体水平和监督实效。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发挥界别优势,进一步畅通发挥界别作用的渠道,积极开展政协各界别的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各界别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发挥界别民主监督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界别民主监督的水平和实效。

(三)充分发挥政协各专委会的作用

政协各专委会是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经常性工作机构,承担着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任务。各专委会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精品、量力而行”原则,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有效地实施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加强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单位的协商与沟通,督促其认真办理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

第7篇:浅析新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前进步伐,在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也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在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不断推进,内容不断扩展,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完善,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症结以待破解。本文就新时期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亟待关注的几个症结以及破解策略进行浅析论述,以共商榷。

一、分析研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亟待破解的主要症结,是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课题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范畴,并明确指出,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为工会开展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理论依据。为此,分析研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症结,给现代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1、新时期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滞后,基础理论亟待创新。

“计划经济”时期,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合法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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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这种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认识和定位,在没有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是顺理成章的。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转“市场”,产权制度改革大踏步的迈进,产权明晰了,但是新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基础理论却没有“立”起来,那种不破不立的惯性思维,最终使得新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础理论滞后于实践的发展。

2、新时期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存在认知误区。 一是管理认知误区,认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只是维护职工权利;二是权责认知误区。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审议和管理,决不是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取代企业管理,而只是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的管理;三是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效果的过度夸大或无限缩小,致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因缺乏合理支撑无果而终;四是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主体的认知误区。企业要素的所有者共为主体,既包括生产劳动者,也包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

对产生认知误区的分析:一是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概念不清;二是对“民主”建设的渐进性特征及其功效发挥的相对性和非显性化特点缺乏了解;三是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复杂性认识不够。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层面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难于破题。

一是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滞后,已经是当前阻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发展的瓶颈。《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分别规定了:企业不分所有制都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厂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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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民主管理的主体是职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者是工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三部法都明确规定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组织、实行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但在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及相应的制度设计上,缺少法律制度规范。现行和即将实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交叉,存在着同一事,不同的规定、不同的解释、不同的理解等现象。二是由来已久的“新老三会”如何衔接的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现实中存在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现象。这种现象源于对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调适没有与时俱进,没有从劳资关系入手进行深入的研究,进而在“新老三会”的衔接上缺乏制度规范。

4、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形式制度性设置的逻辑起点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定位。

非公企业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缺乏理论支撑。近年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的人口已占全就业人口绝大多数。虽然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一定进展,也有一些典型和经验,但还有相当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民主权利受侵害、受漠视的现象客观存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表明,法律有空白,政策作补充,似乎是解决实践需求,指导实践的不二选择。而问题是“红头文件”对国字号企业有约束力,对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原来的国企改制为混合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企业,约束乏力。

二、深化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发展的大趋势,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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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潮流,是不可逾越的使命

一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这种权利已经被现代管理理念所吸纳;二是由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三是由职工的“企业重大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决定的;四是由与时俱进的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促使的;五是由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决定的;六是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迫切需要决定的。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业的内在需要和应尽义务,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适用性。

三、探索破解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症结,是企业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永恒主题

1、加快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是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根本保证。

要积极研究分析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最核心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与职权问题,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早日解决目前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

2、始终坚持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使其带动其他制度协调运作。

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程序作保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种形式,让广大职工及其代表能够比较直观真切地体会民主的形式和内容,使民主管理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机制中去,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3、依托有利时机,始终突出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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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念,着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围绕“合作共赢”共建和谐企业。

4、强力推进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力度,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覆盖面。

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讨论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草案的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这对扩大职代会制度建制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迫使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尽快建制。

5、拓宽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努力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效性。

一是要通过民主途径及时、真实地反映职工的意愿,并形成企业与职工的双向互动;二是要通过民主程序维护职工的实质利益,让职工实实在在感受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带来的好处;三是要通过民主监督使职工掌握维护权益的主动权,对企业形成威慑力。

6、建立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民主管理制度不能割裂于现代企业制度而单独存在,必须融入到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框架内,作为一项日常管理制度,才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厂务公开及民主管理涉及到企业的重大决策,热点、难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资、奖金发放,职工疗养、培训,物资采购等各方面的问题。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考核细则、办法及做出各种重大决策时,要坚持缩短党群、干群的距离,增强相互间的沟通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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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会组织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新形式、新内容要与企业发展的目标有机结合;二是要处理好承上启下的关系。参与企业战略方向重大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制订,从根本上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利益和企业利益,实现“双赢”;三是要处理好有为与有位的关系。有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就能更有效的依法维权。有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便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综上所述,梳理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历史发展,我们不难发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并非是主观的“创意”,而是实践的结果。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更不是国有企业所独有。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企业中,尚且可以实行民主管理,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不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我们相信,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管理企业制度,一定能够推动中国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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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新时期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浅析

——盂县政协委员 李永青

进入新世纪,面对开放性、多样性的社会环境和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和渗透,以及改革开放和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伴生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增加和观念、意识的变化,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思想、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通过对民主党派成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看到:民主党派整个队伍呈现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很强的认同感。但是,在充分肯定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政治状况主流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极少数民主党派成员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思想问题。因此,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尤为重要。

一、当前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政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当前部分成员思想政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问题,如对于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缺乏信心,对腐败、社会治安、国企改革、民主进程等问题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观望和等待的态度,或对于一些改革措施还缺乏必要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味地怨天尤人,愤愤不平;二是党派问题,有的成员感染了民主党派只是“花瓶”、“摆设”的错误观点,不能全面客观地看待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对参政党作用的发挥缺乏信心;有的成员受西方民主政治观点的影响,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合理性、优越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甚至产生怀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足,敷衍应付。认为思想建设是软任务,不容易看到成绩,思想教育成果不容易巩固,多变,易反弹;同时思想建设政治性、政策性特强,稍有不慎就会犯错误。所以有的领导同志忽视思想建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干部对待统战宣传思想工作基本上采取了应付的态度。领导布臵就干,不布臵就不干;领导说怎么干我就怎么干,自己不去动脑筋想办法,更谈不上创新;工作上得过且过。

(二)队伍不得力,工作欠方法。许多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不知道从哪里入手,有的干部自身业务太忙,没有时间去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也有少数干部自己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清楚,因此也无法去做别人的工作。此外,缺乏活动经费,无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也是影响思想教育效果的重要原因。根据调查了解,当前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工作在工作方式和方法上存在着“六多六少”的情况:即口号提得多,真抓实干少;形式主义多,实际成效少;普遍教育多,针对方式少;“形势教育”多,日常工作少;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传统方法多,创新手段少。

(三)制度欠规范,落实不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保证。当前,党派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制度建立和贯彻执行方面较弱,还没形成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方面显得较为零星,规范化工作还做得不够,工作起来无章可循的情况时有发生,即便订有有关制度,但执行的情况仍不如人意,没有认真踏实地贯彻执行下去。特别是基层组织,大家都忙于工作,要召集起来统一开展政治

学习相当不易,久而久之造成了思想政治工作不好管、懒得管、没法管的情况。

二、加强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这些情况,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就日益显得重要和迫切。那么,在民主党派进行思想建设的过程中,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成效?我们认为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意识

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要作用是参政议政。要想做到参政方向明,议政水平高,就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正确地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这样,民主党派才能适应我国当前最大的政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才能适应新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要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使成员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敏锐的政治嗅觉,就必须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只有通过不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广大成员努力做到: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本党派的发展史以及与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历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立足于中国国情,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自觉地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才能够适应新形势带来

的新要求,为履行职能保证良好的思想基础。虽然绝大多数骨干成员对党派的历史和章程有较深的了解,老年成员对党派的历史感情较深,大多数基层骨干成员通过阅读党派的内部刊物、网站以及通过参加党派组织的学习活动提高了个人的思想认识水平,对民主党派的相关知识也了解较多。但还是有部分中青年成员由于本职工作繁忙,热情不高,对民主党派知识知之甚少且认识水平不高。要始终把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加强党员理论修养摆在自身建设的首位。通过常规学习制度化、专题学习经常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宣传报道及时化等举措,提高了整个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使其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与实践,取得工作上的效果。

(二)强化参政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政党意识

要建设一个有活力的参政党,就要增强政党意识。有人说民主党派实行的是“明星制”,人才荟萃。这话不无道理。名教授、名作家、名艺术家、名律师、名医生等等。这当然是引以为自豪的,是优势。但这些成员大多专业意识特强,在他们的本行中,是权威,可以一语中的;而在履行参政职能方面往往显得不够。作为民主党派成员,不仅要做名专家,还要做政治家,一个没有政治家的政党,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将无所作为,这样的政党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同样的道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如果不能在参政议政的舞台上显身手,不能为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不出几个有份量的提案或议案,拿不出几篇有质量的调研文章,其参政党的影响与作用就很难显现。一是要提高党派成员对参政党这一组织形式的认识。参政党是政党组织,不是社会组织,是中共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党派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民主党派要从政治上正确地代表自己党派的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从整体上塑造参政党的形象,使之真正成为参与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政治力量;同时各民主党派成员也有责任去塑造和维护自己党派的形象,党派成员参加活动不应仅仅局限于各自的专业领域,还应多关注社会民生,如果不把精力用一部分在参政议政工作上,就拿不出有分量、有价值、有影响的参政议政成果,也就会影响参政党的政治作为。二是要提高基层民主党派领导的政治素质。民主党其政治作为的大小与主要领导的政治素质和热情分不开,因此在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任用上除了充分考虑其业务权威条件外,还应充分考虑其参政议政的素质与热情,同时对民主党派领导干部要多提供政治学习、外出考察的机会,以拓宽其政治视野、增长见识,增强其参政议政履职能力。三是考虑建立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专职办事机构。要建立参政议政调研室之类的机构,政府给予一定的编制。这类机构功能主要是进行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党的方针政策和统战理论的调研,就国家和地方的某些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召开座谈会,培养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其参政议政水平。如果能设立这样的机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的效果将会更好。

( 三)组织形式多样活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

作为一个民主党成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中国民主党派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亲密合作,共同奋斗,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参加了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和发展社

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表明,民主党派一向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识大体、顾大局,与中共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团结合作,谱写了光辉的历史篇章。

我们发现,在发展民主党派成员的过程中对入党对象的人品、业务素质、专业影响很看重,而对其政治素质的考察相对考虑较少。于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出现价值取向多元化,政治信念不够稳定,思想上派生许多困惑,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

(一)党员来自不同的单位,界别多,向心力不够,难于开展工作;

(二)部分党员只醉心于专业,而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对大局认识不够明朗;

(三)有的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重视采纳,参政议政的热情便开始减退,有的甚至产生民主党派是“花瓶”“摆设”的错误观点,慢慢崇拜起西方的民主制、多党制,有的甚至发表不恰当的看法。因此就会存在极少数成员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缺乏大局意识,从而直接影响到党派组织的形象和作用的发挥。 新时期的民主党派强化大局意识是十分必要的。民主党派作为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做到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考虑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大局出发,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选题,结合自身特点和人才优势进行调研,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胸无大局者,不足谋一域”识大局方能谋大事。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只有增强这种大局意识,才能成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参政党,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伟大使命,再创辉煌,写出新的篇章。如何增强民主党派的大局意识呢?除了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史教育外,组织多种形式的活

动也非常重要。一是要发挥党派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组织社会服务活动。充分发扬“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优良传统,倾注真情,传递爱心,一如既往。通过定点支教、送医送药、抗灾救灾、科普文艺等活动,增强党派成员服务社会民生的大局意识。二是要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开展相关专题调研活动。通过扎扎实实的社会专题调研,拓展了党员思考问题的高度与广度。三是要创建平台,拓展党员参政议政活动,除了积极争取党员政治待遇外,创办基层党派内部宣传刊物,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让党员谈学习体会展示才华,倾吐其对党的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识见等,深化其对国家、社会、党派的责任。

21世纪,我国面临着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

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完成这三大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把理论学习与参政议政的实践相结合,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多种形式的实际锻炼相结合,扎扎实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从而为整个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第9篇: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思考

高霖

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是党的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新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刻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这些都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为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指明了方向。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因此,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和纠正公有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是保证我们党不变色、不变质的关键;是关系到党风建设,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败的关键。我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新形势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像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全、监督力度不大等,此外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尚未有效全程监督,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等等,也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 1

须从社会系统观的角度来选择对策路径。首先,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监督意识,要着力克服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要赋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 “ 跑官要官 ” 、 “ 买官卖官 ” 、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 “ 带病提拔 ” 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构建反腐倡廉“防腐墙”。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制度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是要坚持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要按照

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议事规则,充分体现党内重大事项集体领导。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全体党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按照德、能、勤、绩、廉,结合实际,严格实行群众推荐,公示等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责任追究机制,从问题查处上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实行党内监督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在各种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核心环节,是各种监督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根本保证。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抓好领导干部党的宗旨观念、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领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其次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好,要做到用人公正、公开、公平,最终达到任人唯贤,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德才兼备的人手里。再次要严格监督“一把手”。要认真抓好述职评议、廉政档案、民主生活会、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要落实好《条例》规定的“一把手”定期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推荐任用追究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最后要严格执纪,对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首先要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惩处腐败分子、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督。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

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最后要加强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重点工程、重点基金进行审计。同时,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了“逢离必审、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

五、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在实施监督中,一定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从大局和中心工作出发,追求最佳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其破坏性的负面作用,正确发挥其舆论监督的作用。首先要坚持新闻舆论监督的党性原则。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原则。这是新闻传媒的出发点和归宿。确保良好舆论监督效果的原则。准确把握监督的方向、分寸、火候、方式等方面。其次要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公开、公正、信息透明。舆论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新闻单位和采编人员要认真对待,及时发现社会生活中损害国家利益、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事件。最后要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道德和规范建设。作为新闻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既要敢于对各种腐败行为和严重不正之风公开批评,又要认真抓好新闻自律,使舆论监督充分健康开展起来。

六、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长期以来,某些监督者往往自认为是政策、法令的化身,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仿佛监督他人是自己的“专权”。我们的机制、体制的种种弊端往往又疏忽了对这些“监督者”的监督,造成“监督者”缺少监督的“真空”,结果“监督者”落马的事时有所闻,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担忧。所以对监督者而言,接受监督非常重要。接受监督的过程是一个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能力素质的过程。加强监督有两种手段——接受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但外部监督只有通过内部监督制约才能发挥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内部监督制约更直接、更重要、更根本。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

权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要高度重视对自身的监督,既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要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古人云,“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正人先正己,只有管好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法律监督才会更有力、更有效。

总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必须在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优势的基础上,使各方面的监督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协调作战,形成一个系统、严密、立体式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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