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义务教育论文

2022-04-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美国义务教育改革历程是各级政府、市场、民众共同参与的,即以政府政策为导向、市场竞争为驱动、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发展过程。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美义务教育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中美义务教育论文 篇1:

中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对比分析

【关键词】中美义务教育 学生资助 分析

为了解美国学生助学的政策法律、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提供有益的参考,2013年10月底至11月中上旬,本人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培训团到美国康涅狄格州进行培训,专程访问了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教育部,并深入当地的高中、初中和小学实地了解。通过学习考察,我们对美国的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析。本文通过对美国和中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进行对比分析,希望借此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取长补短,提高我们的整体资助管理水平。

一、中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内容

(一)美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在美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完全是免费,学生不用缴纳学费,就近上学并免费乘坐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提供的校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免费或低价营养餐。课本由学校统一购买,借给学生使用,暑期放假前还给学校,学校再借给下一学年的学生用。

美国的学生营养餐项目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学校午餐计划、早餐计划、专项牛奶计划。学校午餐计划是1946年美国国会设立,由联邦政府出资资助。各州参加该计划的学校从美国农业部接受补助金及免费食品,再由学校和地方托幼机构负责提供能满足特定营养标准的午餐。目前,每份午餐的价格约为2.8美元,根据家庭收入决定学生能否享受免费或低价(26美分)午餐,而且需要预先进行申请。学校早餐计划由联邦政府于1975年出资设立,在公立学校、非盈利性学校和当地儿童看护机构中实施。每份早餐价格约1.3美元左右。根据家庭收入决定学生能否享受免费或低价的早餐,同时需要预先进行申请。专项牛奶计划由联邦政府于1966年出资设立,主要面向未参加学校午餐计划的学生提供维生素A和维生素D强化牛奶。该项计划规定每喝半品脱牛奶给予现金补助,目的在于鼓励牛奶消费。不论家庭收入高低,所有孩子均有资格参加。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以每年通过申请获得免费牛奶。

免费乘坐校车是一种隐性资助。目前,美国每年约有48万辆校车穿梭于各个学区之间,超过2600万学生乘坐校车上学。

除上述统一资助项目外,一些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一些特殊的资助,如学校组织的需要学生缴费参加的校外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费参加。此外,一些社会组织或基金会,也设立一些资助项目,对部分特定高中学生进行资助。

(二)中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在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寄宿生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每年按250天补助。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补助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二、中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对比分析

(一)共同特征

1.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学校参与。美国的营养餐项目是国会设立,联邦政府出资资助,政策设计在国家最高层次,由各州教育机构与学校食品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参与具体管理工作。中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由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负责顶层设计,各省、市、自治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具体落实。

2.免费提供教科书,循环使用。在美国和中国,政府出资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不仅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提高了教科书的使用效率,节省大量造纸材料,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因此,教教书循环使用,在许多国家也形成了制度。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资助。不论是美国的营养餐项目,还是中国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都包含着重要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内容,目的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的经济问题,保证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他们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4.注重学生营养改善。美国和中国政策决策者都充分认识到少年儿童是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营养改善对他们终身发展十分重要,而学校是营养改善的最有效平台。因此,都以学校为着力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寻求最佳的实施效果。

(二)政策差异

1.义务教育制度差异。美国实行十三年义务教育,一般划分为:幼儿园1年,小学1-5年级,中学6-8年级,高中9-12年级。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一般划分为:小学1-6年级,中学7-9年级。中国义务教育比美国义务教育少4年。

2.资助“年龄”差异。美国的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设立时间较早,经过多年政策调整和实践操作,资助项目管理较规范,运作效率较高。中国现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起步较晚,2006年设立,其中农村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11年才设立,与美国1946年设立的学生学校午餐计划相比,相差60多年。

3.资助认定标准差异。在美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比较刚性,有可量化的尺度,如学生学校早餐计划、学校午餐计划,家庭年收入为贫困标准的 130%或以下的学生可以免费享用;家庭年收入在贫困标准的130-185%学生可以享受低价购买;家庭年收入超过贫困标准的185%的学生要全价购买。享受免费或低价午(早)餐的学生人数达在校生人数的一半左右。而在中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目前没有统一标准,各省的资助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学生获得资助的因素较多。如政策确定的资助比例、上级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等。

4.申请审核程序差异。在美国,申请享受免费或低价营养餐等资助,其申请、审核过程比国内资助要复杂,具体流程如下:[学校&]资助说明函、申请表格→[学生家庭&]自愿申请、填表并附家庭收入材料→[学校&]审核,若材料不完整→[学生家庭&]补充材料→[学校&]核实、计算、作出决定→[学生家庭&]。上述流程中,学校若作出拒绝享受资助决定,必须发出书面的拒绝通知书,内容包括拒绝原因、享有的申诉权利、申诉指导意见以及可以继续申请的声明。在中国,资助申请、审核过程相对简化,具体如下:[学校&]公布资助信息→[学生&]自愿申请、填表并附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公示并作出资助决定→[学生&]。

三、美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管理给我们的启示

美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经过多年运行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资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管理科学规范,运作效率高,在许多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在美国,贫困家庭申请资助,其申请材料是学生家庭直接寄送学校,学校资助管理人员审核并作出决定后直接通知学生家长,并将补助经费直接转入学生用餐卡,学生受助信息是保密的。在学生之间,谁都不知道哪个学生享受资助,这样的管理方式既保护个人隐私,又不影响学生自尊心。而在我国,按资助政策规定学生资助评审过程需要公开、透明,认定结果需要进行公示。这对自尊心较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心理负担和压力,甚至导致放弃申请。因此,在学生资助管理中要注意处理好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的矛盾,多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采取容易被他们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用受心去维护贫困学生的尊严,从而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

(二)实现教育精准资助。在美国,任何一位公民、合法居民、拥有社会安全保障卡号的暂住居民、学生等,每年都要在联邦税务部门纳税系统进行申报纳税,提供个人全部收入、收入证明材料以及税前扣除支出证明。不按时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轻者罚款,重则可能坐牢。学校在实施资助时,管理人员除了审核学生家庭提供的收入材料外,可以从税务部门收入登记系统中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应助尽助,做到精准扶持。在中国,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身份的确定,目前主要由学校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学生在校消费等一些有限的证明材料来判定,准确性不够高。而现阶段或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还无法像美国那样具备完善的公民个人收入纳税申报系统,但承担社会管理的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已建立起包括城乡低保人员、社会救济、农村扶贫户、残疾人等人员的管理档案及系统信息,这些资讯是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最有力证明,应从国家层面上整合这些社会扶助政策,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破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题,提高教育资助精准度。

(三)树立依法资助理念。美国义务教育各资助项目,都依托联邦政府完善的法律法规而建立,并经过多年的实践完善,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作为依据,并为资助政策的实施和规范管理提供强有力支撑。如:1946年美国国会通过《全国学校午餐法案》将学生午餐计划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1966年美国通过《儿童营养法》将学校早餐计划和专项牛奶计划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上述法案在实施过程中,联邦政府又制定了多项配套规章制度来规范其运行管理。相对而言,我国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法制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建立一套完整的资助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资助管理工作。

(本文为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委托重点课题《广西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研究》研究成果。)

(责编 黄珍平)

作者:农汉康

中美义务教育论文 篇2:

公平视角下中美义务教育决策体系比较述评*

美国义务教育改革历程是各级政府、市场、民众共同参与的,即以政府政策为导向、市场竞争为驱动、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发展过程。从中美义务教育决策体系的价值理念、方法路径以及制度保障三个层面的比较述评,可以获得有益思考,即在义务教育改革的决策体系中,政府作为国家教育改革的执行主体,应始终坚持实质公平的改革方向;设法广征多方意见和平衡各阶层利益,强调教育资源配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通过立法、诉讼等法律方式保障政策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义务教育决策公平我国在上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本目标。实现“两基”目标后,党和国家将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内涵式和均衡式发展,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对我国义务教育改革作出了明确定位:“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1]在资源有限的现实境况中,平等与效率这两个似乎对立的概念需要均衡发展的政策予以指导和保障。美国联邦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公平的内涵理解和政策干预,以强制性和延续性的教育法案作为公平诉求理念推动的有效保障,始终将促进平等、兼顾质量作为教育公平的双重目标。美国义务教育政策努力实现的是在教育机会、过程、结果的整个过程中相互立体交错的充分性公平。与美国义务教育改革的比较述评,有助于我国在缩小教育差距、实现共同发展等方面获得有益借鉴。

一、决策观念的实施诉求:强调动态演进的公平内涵

义务教育改革是教育公平目标实现的根本路径,其本质是教育平等与教育质量的相互促进和依存。义务教育要均衡式发展就要求政府对教育公平的内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美国义务教育改革经历了联邦政府从追求教育机会均等到提升教育质量,最终追求公平与质量兼顾的一系列改革,反映了政府在不同时期对教育公平内涵的深刻理解。首先,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部分,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在不同时期,美国义务教育改革体现了不同的时代目标、特征及重点。不同时期与地域的教育公平都有其针对性和适切性,绝不是将教育资源进行简单的平均分配。教育公平在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实践摸索大致可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等不同侧重发展取向的公平内涵。对于教育公平内涵的把握需要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结构要素的影响中考察[2]。其次,教育公平发展与经济水平发展并非保持线性关系,需要将学科研究的理性思维放入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对教育公平的必要条件以及在公平实践中的困难和阻碍有充分的认识。联邦政府在追求平等特别是消除种族隔离的过程中遭遇来自于白人、教会等群体的重重阻力,但历经数届领导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不懈努力,共同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因此,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部分,教育公平的内涵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当生产力水平提升至一定程度,教育规模、教育资源得到了足够的发展和保障时,人们的经济、文化以及政治方面的意识才会随之普遍提升。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在经济、教育事业整体上得取瞩目的成就,但仍处于发展不均衡、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人们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生产力矛盾的长期存在,教育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条件不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并未得到全面实现;国家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总体不足,投入比例远远低于世界教育平均水平;庞大的教育人口与稀缺的教育资源在不完善的资源配置与监管机制下引发大量社会不公;经济的失衡发展导致政治、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失衡,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群体间出现巨大的教育发展差距等[3]。因此,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公平问题是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即保障人人依法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重点关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多途径解决择校入学问题。这样的定位当然与美国义务教育的“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充分性教育公平有很大的距离,但这恰恰反映了我国政府对我国当前教育基本情况和教育公平内涵的正确认识,即以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为根本,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进而实现学生在教育质量方面的平等。

二、决策过程的实施模式:注重多元参与的民主决策

要确保颁布的教育政策法规能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促进教育公平,那么法规的制定必须是民主的、多元参与的,应是各方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过程,参与博弈的利益集团会积极干预决策部门使公共政策最大限度去体现集团利益。美国教育法规的颁布宏观上是建立在国会立法、政府行政、司法部门司法这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体制框架中。在这样相互制衡的政治框架下,各类教育团体组织可以有效地影响政府决策的思路和方向,如联邦法院对哥伦比亚和宾夕法尼亚州的残疾人案件判决,引发残疾人代表、特殊教育团体等社会团体的游说,最终促使1973年《康复法案》出台。美国教育政策法规始终将教育公平和质量放在首位,是因为这些法规是社会各个阶层民主参与和博弈的成果,可以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进行有效的平衡,从而确保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4]。同时,政府通过建立教育决策的信息咨询制度、评估督导制度等信息沟通渠道,将高度集中的国家决策权分散到社会各界,使各阶层的民众、机构以及研究团体可以合法地对教育决策进行参与、监督和评估。这不但能充分体现社会各阶层的民意,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保障,更能有效吸纳各方力量对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价,将决策由单一的行政过程转变为各利益主体、行为主体和专业研究人员共同发现、分析、综合的研究过程,提升了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造性。

我国教育政策的制定在过去一直是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技术精英为决策主体,自身无法摆脱城市利益代表者的视角和身份,而代表着广大群体的农民代表却始终在决策中处于“缺席”状态,在政策制定的利益博弈中常常处于边缘地位。由于国家教育政策过多受到少数利益团体的支配与影响,忽视了弱势群体在决策中的话语权,教育公共资源自然被更多地配置到城市,城市的教师资源、经费投入以及办学条件都不断改善,农村则长期处于教育资源短缺状态,这就导致了教育发展出现城乡、区县、学校之间差距过大的失衡现象。因此,政府必须改变以往单一由政府进行教育决策和管理的垄断模式,通过民主的参政议政机制合法保障所有教育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集团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当中,弱化城市利益集团对教育决策的影响,逐渐形成多元参与政策博弈的生态机制。只有当所有教育利益相关者平等地参与到教育决策中,教育政策的实施才能得到积极的响应与参与、广泛的理解与支持。在教育政策实施上,应使各级政府、学校、教师回归本位,即政府作为“裁判员”制定规则,通过调控和激励市场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减少单一管理的越位与缺位,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学校则作为“运动员”,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自主管理。

三、决策结果的实施保障:基于法律效力的制度规范

仅仅把握教育公平的内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无法解决实践中的教育失衡问题,因为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有很多主观性、临时性以及随意性,常常会受到决策者与执行者主观意志的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作为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除了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各方协调,更多是通过立法赋予政策的合法性与权威性,从而保障教育政策的严格执行。联邦政策法案的决策者有国会、总统和法官,每一部成文法案都是采用平权两院制,必须由两院一致投票同意以及总统签署才能生效,如NCLB法案。除成文法案以外,美国法律的另一种基本形式是以法院诉讼案件作为代表的不成文法,即法院在诉讼纠纷中遇到对成文法案内容有争议的地方,会依据特定情况对司法原则进行解释或补充,从而形成广泛适用的法规,如教育财政充分性分配原则[5]。这样,在法治社会下长期形成的对法律权威性、执行性以及稳定性的认识使美国民众对法律具有强烈的敬畏感,当公民与社会团体遭受到教育不公平待遇时,往往是通过诉诸法院的法律途径对教育政策进行干预。因此,美国教育公平发展过程更是一套独特、系统的教育公平法律体系不断自我完善和演进的过程。全面详实的教育政策以立法形式为义务教育改革树立了明确的改革方向,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设置了合理的责任分担。如《国防教育法》明确联邦政府以财政拨款手段对地方教育实行干预;《初等与中等教育法》标志联邦政府教育资助的全面实施;《2000目标:美国教育法》确立美国义务教育公平内涵由教育输入平等转为高标准教育成就平等;《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CLB)与《改革蓝图: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简称《改革蓝图》)更是进一步扩大联邦政府的教育调控作用。

反观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历程,出现教育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义务教育在过去一直缺乏系统、具体的法律保障。虽然我国宪法很早就明确赋予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但是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政策法规,教育平等长期流于形式。国家近年来在教育公平立法方面陆续出台许多重要法规,并不断完善。如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不断将公民教育权保障进行了细化。在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为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当然,我国教育权的立法速度还远远落后于人民群众对于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的高增长需求,教育的立法质量、执行效力、操作效度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有法不依和有法难依的局面时有发生。如农村学校发展常常处于变动的经费投入与管理环境中,使一线教育工作者无法得到持久的资源支持。因此,国家在加快完善义务教育改革法律体系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监督问责等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如,教育部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认识、实施措施、监督评估等进一步作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国家更设立和实施如“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重大计划工程,使义务教育在法律政策上得到均衡保障,在计划工程上推动均衡发展。

四、结语

美国联邦政府在义务教育改革中的各种努力与尝试为我国提供了基本规划思路。首先,推动义务教育改革需要政府根据国情准确把握教育公平内涵并制定有效的政策法规。为满足国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届美国联邦政府都会制定适宜的教育发展计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推动教育公平发展。从艾森豪威尔提出重视数学与科学教育和国防教育计划,到肯尼迪的“新边疆”教育计划;从里根的“新联邦主义”到奥巴马的“力争上游”,这些教育改革都显示了联邦政府追求优质教育平等的决心。其次,联邦政府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通过分权制衡、各司其职,为各项教育改革发展的监督与调控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在政策决策中,美国联邦政府作为国家教育改革的执行主体,总是能设法摒弃多方意见和平衡各阶层利益,强调对社会稀缺资源配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手段来保障政策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最后,详实的教育法案作为法律形式存在的教育政策,为义务教育改革提出了改革方向,明确了教育责任的合理分担,提供了从投入到监督全方位的保障。尽管各项计划、法案的内容和具体措施互有差异,但内在的价值理念和本质目的都是一致和延续的,即消除受教育对象在区域间、群体间的差距,实现高质量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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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2013-11-21.

[2] 贺武华.多维辩证视角下的“教育公平”.新华文摘,2010(21).

[3] 袁振国.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EO/OL].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08-03.

[4] FrederickM.ThePoliticalDynamicsofAmericanEducation.Richmond:McCutchan.Corporation,2009.

[5] 高杭,薛二勇.特殊群体教育公平与补偿性政策.比较教育研究,2010(9).

【责任编辑张茂林】

作者:王瑜

中美义务教育论文 篇3:

宝丰县:义务教育在“县管校聘”中美丽嬗变

“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后,教师争当班主任的多了,主动搞教研的多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我们学校被评为平顶山市文明学校、宝丰县中招先进单位,由后进学校变成了先进学校。”4月12日,谈及“县管校聘”给学校带来的变化,宝丰县第四初级中学校长刘银平自豪地说。

截至2019年年初,宝丰县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171所,中小学在职教师4269名。为解决体制机制不活、隊伍活力不足等教育难题,2019年7月,宝丰县出台了《宝丰县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两步走、三统一、四下放、五完善”的模式,推行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如今,宝丰县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校长竞聘中,56名副校长、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走上校长岗位,占新任校长总数的32.7%,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导向,增强了校长队伍的使命感、危机感,盘活了整个教育。”宝丰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闫建勋向记者介绍。

实施“两步走”规划,让改革稳步推进

第一步,校长竞聘上岗。2019年8月,通过资格审核、理论笔试、面试演说、组织考核等环节,56名学校中层或副校长走上校长岗位,校长交流率在90%以上。“我原来是一名教学专干,‘县管校聘’创新举措,让我走上了中学校长岗位。作为一名农村中学校长,我决心扎根基层,脚踏实地,强力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一所有活力、有特色的学校。”宝丰县观音堂初级中学校长张恩光上任后,制订了学校发展三年规划,决心用实际行动改变全县最偏远山区初中的旧面貌。

第二步,教职工竞聘上岗。结合改革第一步取得的经验,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宝丰县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各学校成立竞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仲裁小组,按照“岗位设置、教师申请、竞聘演讲、综合考评、结果公示”五个流程,实施班主任(学科负责人)、教职工两个层级,全县特聘、校内竞聘、乡镇内跨学校竞聘三个轮次的“两级三轮”竞聘。2020年8月中旬,除辞退1名,辞职1名,全县3689名教职工全部竞聘到合适岗位,竞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县管校聘”改革点燃了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全县涌现出了像马晓萍、聂淑慧、郑少华、刘平等一大批乐教、善教的优秀教师。

创新“三统一”机制,让交流轮岗更顺

宝丰县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在教育系统实施编岗分离,教师编制由编制部门统一核定,教师教学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立,教师编制使用、教学人员调配、教育经费拨付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在教职工竞聘中,宝丰县教师乡镇内交流92人,跨乡镇交流113人,实现了县域教师合理流动,均衡了教师资源。

“把教师编制管理的权限从学校剥离出来,提到县级教育部门,由新成立的教师发展中心对教师余缺进行全县调剂、动态管理,指导学校按岗聘任,教师由‘学校人’变为全县教育系统的‘系统人’。”宝丰县教体局人事股负责人朱晓峰说。

推行“四下放”举措,让学校有用人权

宝丰县探索实施校长职级制,着力扩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自主权,副校长由校长提名聘任,中层管理人员由校长直接聘任,把教师岗位聘任、待遇确定、工作考评、专业发展四项管理权下放给学校。灵活的用人机制、高效的激励机制,激发了办学活力,为学校发展增添了动能。

宝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在“县管校聘”改革中,将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名班主任张永茹从年级主任提拔为副校长,省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班主任李晓云竞聘为年级主任,树立了新风正气,营造了教师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通过竞聘,让关键人出现在关键位置,让合适人出现在合适位置,明确了岗位职责,全校呈现出心齐劲足、比学赶超的新气象。”校长李亚彪谈到竞聘结果时说。

落实“五完善”措施,让制度得到保障

宝丰县出台《宝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聘用、交流、培训、激励五项机制,为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宝丰县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空编情况,将连续任教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事代理教师逐步纳入编制。改革以来,宝丰县通过特岗招聘、人事代理招聘等途径补充教师849名。完善教师聘用机制,县教师发展中心与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与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完善教师交流机制,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以上,须轮岗到其他学校,城区教师每年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实施名优教师领雁和名校长领航行动计划,着力培养省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教师绩效工资的30%部分,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进行发放。

当前,在新任校长的带领下,宝丰县各学校比学赶超、干劲十足。其中,城关镇各学校编程教育实现全覆盖,每个学校都成立了人工智能社团;周庄镇实验小学坚持特色办学,被评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杨庄镇马街小学发挥临近马街书会的天然优势,挖掘民间艺术资源,曲艺、魔术、快板等学生社团有声有色;为民路小学开展阅读教育和“诗化”教育,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中闯出了新路;香山路小学将课后服务和社团活动相结合,机器人社团的学生在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了一等奖。

“县管校聘”改革以来,宝丰县创建国家级特色学校4所、省级5所、市级8所,培养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骨干教师25人、名师6人,市级骨干教师96人、优秀班主任178人、教学能手58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17人、德育先进工作者62人,教育系统呈现出争第一、比贡献、树正气的浓厚氛围,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释放教育活力、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宝丰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朴说。

(本栏责编 桑 涛)

作者:王星飞 王德晓 付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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