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论文

2022-04-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作为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审计机关的重视,加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重大作用,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也成为一种必然。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论文 篇1:

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政府绩效问责工具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有利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基于此, 从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的“项目制”着手, 探讨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的逻辑及其绩效评价监督机制, 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作用机理。 本研究认为, 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逻辑起点首先是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以及引领性, 其次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并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路径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治理能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项目制

一、引言

治理, 是指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 对特定的事物加以管理、调整、改造, 使其达到有序状态、符合一定要求的活动和过程[1] , 核心在于解决治理过程中权力、资源等的配置效率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对于国家治理而言, 其治理的对象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以使国家和社会达到一定的理想状态; 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处理和协调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体系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治理的目的是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互协调, 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推动社会持续、全面、均衡发展, 使国家和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 其最终目的是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即所谓“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等问题。 参与和实施治理的全部要素、手段、方式和环境、条件的总和构成了治理体系。

政府财政资金配置水平是政府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二十年来, 政府财政资金的一种特殊配置方式就是以项目方式配置给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2-4] , 从而形成了财政专项资金, 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提升地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公共水平。 在科技、教育、儿童医疗、农村生活条件改善、扶贫等方面做到了有效地投入和覆盖, 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但资金的项目化和专项化也成为了上级部门权力膨胀的主要手段, “跑部钱进”甚至成为个别地方政府或某些部门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 某些领域“项目发包”演变成了“设租寻租”行为[4] , 导致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无效率状态。 作为政府的一种特殊财政手段, 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水平更加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亦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一个难点, 完善治理与监督机制是化解这一难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5] 。 监督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的监督”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证。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基础。 目前, 财政专项资金存在配置权异化、配置效率低等现象,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评价监督, 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公平性, 对提升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效率尤为重要。 但从目前各级政府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来看, 许多绩效审计主要是借鉴西方绩效审计理论, 在实践中模仿西方的做法, 取得的效果并不是很明显。 本文基于中国国家治理特色及中国财政专项资金的特殊性, 探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实践逻辑, 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财政专项资金配置机制及绩效评价

1. 财政专项资金配置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政府为了实施其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地方政府代行一些中央政府职能进行补偿而设立的, 目的在于加强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行为、优化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结构, 引导地方财政资金投向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事业[3] , 因此财政专项资金具有动员性与引领性特征。 财政专项资金脱胎于分税制下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在分税制体系下, 更多的公共服务、科技研发、扶贫等领域需要财政专项资金来提供支持, 所以, 财政专项资金又具有公平性与普惠性特征。

财政专项资金通常是按照项目制进行配置的。 按照其来源渠道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财政预算部门的专项拨款, 即专项转移支付的部分, 由财政系统负责分配管理; 二是部门资金, 即财政预算拨付给中央部委并由各部委负责行使分配权的资金; 三是财政部为一些拥有一定预算分配权的中央部门拨付专项资金, 后者进行二次分配的资金[2,3] 。 三类资金一般首先根据各级发改委、部委或地方政府、厅局等单位设立项目, 这些项目主要是引导或动员地方财力投资, 确保经济增长或社会福利最大化; 其次由财政部根据项目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并配置至相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 最后由相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通过项目直接配置给部门下级单位, 或是直接配置给企业、同级部门使用, 有些专项资金也可以不通过财政部门进行配置。

由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非常复杂, 而多数资金又是依托项目由上向下配置的, 一般实行分级管理[4] , 同时, 随着财权越往上级集中, 上级相关部门越倾向于设置不同项目来配置财政专项资金[2] 。 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过程加强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控制、指导、动员和引领能力, 确保了地方资源配置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 但其受托责任链条较长且复杂, 信息传递的路径亦很复杂。 其优势是: 第一, 强化了国家的控制权, 抑制了在锦标赛制下的地方分權导致项目实施的随意性与重复性。 第二, 强调了项目专门化方向, 务求专款专用、专职专责, 充分反映了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 政府与私人部门等之间的受托责任。 第三, 强化了财政专项资金配置和治理程序技术的规范化, 使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程序更加规范, 抑制了信息不对称行为。 具体表现为通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信息监督, 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合法性。 第四, 强调了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服务于社会经济增长和公共服务等大局, 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在经济增长、公共服务、科技创新、扶贫开发等领域的动员和引领作用, 促进了公共产品的供给, 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普惠效应, 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根本目标, 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实现。

但从二十年来财政专项资金配置历程来看, 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过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数量及专项资金额度有限, 立项竞争激烈, 经费申请程序复杂, 降低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专项资金使用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浪费现象。 由于项目监管链条较长, 信息不对称客观存在, 使得上级部门对地方或企业具体项目信息了解不全面、不深入, 某些地方或企业在申请项目经费时存在有意夸大预算现象, 导致某些专项资金下拨后存在挪用、浪费现象。 三是设租寻租盛行。 由于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公用专项经费不足、部分企业研发资金不充裕等现象, 导致争取项目资金成为地方政府或企业日常中的一项主要工作, 特别是在某些基层政府, 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更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专项资金管理本来是为了专款专用、避免地方财政的挪用和挤占, 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和透明, 但是如果将各种财政资金都列入专项化管理范围, 按照市场化机制进行配置, 反而使拉关系、请客送礼等现象更难杜绝[3] 。 四是加大了上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成本, 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量, 使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更复杂。 对于部分上级部门来说, 几乎每天都会接到项目及经费申请, 可以想象对项目进行核实评估需要较大的人力和财力支持, 由于客观存在的某些原因, 导致上级部门不能详细核实每个项目的具体信息, 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配置出现偏差, 从而使專项资金使用存在无效率现象。

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按照当前我国设计的绩效评价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评价主要是由财政部门主导, 由第三方机构或其他主体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 由于大多数财政专项资金都是由财政部门拨付, 因而存在自己评价自己的嫌疑, 同时, 财政绩效评价的相关法律基础薄弱, 有时第三方机构权威性不够, 影响财政绩效评价报告的可靠性。

本文认为,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角色冲突。 政府绩效评价是对政府的监督与约束, 由财政部门主导评价导致角色错位。 二是体系庞杂。 尤其是指标体系繁杂, 与绩效评价量化要求及“关键指标评价”的要求存在距离。 三是方法问题。 目前绩效评价广泛采用的是调查分析与目标比较法, 其调查的前提是基于项目方提供的各类资料, 走访对象亦是项目方; 评价过程中假设专项资金目标可衡量, 但现实中很多项目目标不好衡量, 譬如社会满意度。 四是监督部门之间的协同问题。 目前各地的做法大体上与绩效审计的功能基本等同, 从而导致部门之间职能重叠。 五是法律依据缺失。 目前绩效评价在国内尚无法律依据, 亦无独立的组织机构及领导体制[6] 。 因而, 为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 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技术工具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不可或缺的监督机制。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促进政府治理的作用机理

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与政府治理目标的内在统一。 所谓绩效审计就是3E审计, 即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其他使用公共资源的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查和评价, 以强化政府公共(资源)责任为目的的审计活动[7] 。 其理论依据是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以及政府绩效评价理论, 旨在评价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抑制国家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绩效审计涉及领域非常广泛,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就是其中之一, 它是基于特殊的财政专项资金支付体制而产生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与政府治理目标的内在统一体现在: 一方面,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客观评价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对于地方政府和部门在经济增长、公共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农村环境等领域发挥动员性、引领性以及普惠性等作用; 另一方面,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果, 以实现政府治理社会目标。 特别是实现中央政府根据地方和部门的经济增长、公共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农村环境等的具体项目需要向下拨付专项资金的社会目标最大化。

2. 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流程, 完善政府治理体系。 从财政部2011年修订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设计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来看, 财政专项资金评价主要从项目资金投入、过程及产出效益等三个阶段展开, 具体设置了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几方面的评价指标, 该指标体系比较系统全面, 可以做到对项目运行及项目专项资金的全面监控。 具体而言: 一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促使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在立项、下拨、使用各个环节的程序规范化、技术化, 促进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过程管理客观、公正。 二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促使地方政府或部门收到中央政府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后, 评价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督促财政专项资金在立项、拨付、使用各环节的合规性、合法性, 促使各类财经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循, 从而抑制设租寻租现象的发生。

3.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运用,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之一, 绩效审计有利于对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有效利用进行监督, 有利于对公共权力的制约, 有利于高效、廉洁政府建设, 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方面, 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向上级政府报告, 同时向社会公告, 使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使用以及绩效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使上级政府能够根据审计结果以及社会反馈的意见, 进一步优化配置财政专项资金, 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同时向下级传导压力, 促使地方政府的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四、政府治理视角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践逻辑框架构建

目前, 作为政府绩效审计其中之一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也是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展开审计的, 但从现实业务来看, 仅仅考虑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否能符合政府绩效评价要求? 特别是我国财政专项资金是一种特殊财政支出, 不同于西方理论所提出的解决“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的工具。 我国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既体现了财政转移支出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又体现了上级特别是中央对地方发展的动员性和引领性, 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反映。 因此,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需要立足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其逻辑起点仅仅考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不够的, 而是需要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出发,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动员性、引领性、普惠性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 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逻辑框架。

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就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出发点。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工具, 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的本质特征, 把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及引领性作为终极目标展开绩效审计, 而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只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初级目标。 在此基础上反映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过程中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 借以揭示财政专项资金在配置、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和使用进行监督, 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关乎审计范围和重点。 按照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审计监督的要求,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必须贯彻于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预算、使用、结项和后续评价的全过程。 针对不同环节以及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的具体情况, 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指标。 除此之外,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还需要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及引领性相关内容。 由于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E”审计内容在诸多文献中均有讨论, 本文重点讨论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及引领性等相关审计内容。

(1)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即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过程公平和财政专项资金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平, 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 在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公平性时重点要考虑的有: 一是其所依托的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合法; 立项程序是否科学、客观、公正。 二是其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否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是否有利于抑制地区间发展差异, 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 财政专项资金的普惠性是指财政专项资金既要考虑普遍性, 又要考虑惠及发展较为落后或不平衡地区。 因而审计时需要重点考虑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以及立项条件是否具备, 特别是那些所谓“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领域,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在特定时期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特定的政策导向, 是否存在多头立项、重复立项的现象。

(2)财政专项资金的动员性和引领性。 财政专项资金的动员性是指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可以动员地方政府资金或其他社会资金跟进投入, 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或重大攻关领域, 需要投入多、周期长的领域, 需要财政专项资金做好前期基础投入, 以带动其他资金跟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平衡发展, 因此在审计时要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后, 其他资金跟进投入的实际规模以及这些资金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满意度。 财政专项资金的引领性是指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对地方经济或某个领域基础研究等发挥的引领作用。 通常表现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配置带动地方某个产业集群发展或某个领域基础研究持续跟进等, 促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或某个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因此, 在審计时需要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配置后对相关领域是否能起到引领作用。

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路径与方法。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路径与方法确定是否科学合理, 直接影响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 从目前各个地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情况来看,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尚无统一的方法和路径。 主要是因为各地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要求存在差异, 但可以从不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找出具有共性的路径与方法。 一般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审计方法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法、分析法、专家咨询以及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具体路径可以从各个项目编制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报告着手, 首先判断该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 以此为起点, 展开调查项目使用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搜集项目资金立项、预算、使用、结项和后续评价的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等, 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咨询专家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发现问题, 分析、评价审计证据, 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与效果性; 与项目单位、当地政府和公民沟通, 判断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和引领性以及社会满意度, 并据此提出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路径如图1所示。

由于财政专项资金依托的具体项目涉及范围非常广泛, 具体项目内容差异非常大, 因此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还需要结合具体项目目标要求, 确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路径与方法, 在此不再一一总结。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 要推进政府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而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制度安排, 这其中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政府绩效问责的工具可以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为实现这一目标,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能简单地以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审计目标, 而是应基于中国特色财政专项资金支付体制, 结合各级地方政府发展和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需求, 以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以及引领性作为绩效审计逻辑起点, 由此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框架, 明确审计内容、审计路径及方法, 据此评价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过程中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抑制财政专项资金配置使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使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在促进地方发展、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促进政府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基于此, 为了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全面推广, 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出发, 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制。 根据地方发展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机制特点, 改进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体系, 补充和完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平性、普惠性、动员性以及引领性等相关评价指标。

二是结合地方发展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机制特点, 尽快研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框架、审计准则以及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指南。 不同目的、不同类别的财政专项资金, 其绩效评价指标应该是不一样的, 如何评价是一个难题。 譬如, 一个重大技术研发和改造项目是关注其经济效益增长还是关注其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以及引领作用, 有时候不太好取舍。 另外,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如何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如何撰写, 目前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模式, 导致在实务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 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严肃性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是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特殊性, 规范完善审计公告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只有做到公开、透明, 才能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公平配置, 使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动员性、普惠性和引领性作用, 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具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同时, 也只有公开、透明, 才能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所以,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必须公告, 建立公告制度, 以促进政府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四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人才培养。 由于财政专项资金依托的项目具有特殊性, 在绩效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到与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而目前绩效审计的从业人员相当一部分仅具有财会专业背景, 对相关的技术、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有关法律法规不熟悉, 不能适应绩效审计需要, 不能满足审计监督需求。 因此, 亟需培养一批既懂审计又能掌握与项目相关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确保財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顺利开展, 更是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质量和效果的保证。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面把握制度与治理的辩证关系[N].经济日报,2019-11-20.

[2] 渠敬东.项目制: 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 J].中国社会科学,2012(5):113 ~ 131.

[3] 周飞舟.财政资金的专项化及其问题——兼论“项目治国”[ J].社会,2012(1):1 ~ 37.

[4] 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 案例的社会学分析[ J].中国社会科学,2011(4):126 ~ 148.

[5] 刘家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审计: 制度保障与实践逻辑[ J].中国社会科学,2015(9):64 ~ 83.

[6] 郑方辉,廖逸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问题[ J].中国行政管理,2015(5):46 ~ 52.

[7] 张立民,赵彩霞.论善治政府治理理念下政府审计职能的变革[ 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17 ~ 183.

作者:黄良杰 崔海红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论文 篇2:

浅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摘要:随着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作为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审计机关的重视,加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重大作用,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也成为一种必然。本文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切入点,结合政府的绩效审计,分析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并给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绩效审计

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经济基础较薄弱,贫困人口较多,消除贫困一直是国家和人民关心的重要问题。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逐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扶贫工作的成败,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及内容

许多国家把绩效审计的目标定位在评价并改善政府项目的运作,为政府和议会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评价以及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管理和政策有关的审计建议。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一直是国际上普遍接受的绩效审计三个要素,政府绩效审计是指公共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对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的3E指标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绩效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建议。其中经济性是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项目要以最低的投入或成本达到既定或最优目标,这是从支出或成本的节约方面来进行评价;效率性是指成本和产出的关系,是达到最佳的投入和产出比例,这是从产出或项目目标达到的对比消耗上来进行评价;效果性是指产出或者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效果是否和预期的效果一致,这是从完成情况的质量上评价。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同时三者也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算术比。经济性主要侧重于成本和投入,注重节约支出;效率性关注成本和产出的关系;效果性是对项目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关注的是实现程度大小。经过几十年来绩效审计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现在国际和国内都有相当部分的最高审计机构或者专家学者认可绩效审计的新5E指标,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和公平性,即在原有的3E指标基础上加入了环境和公平的概念。环境性是指在实施项目或者生产产出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正向的改善环境和负向的破坏环境以及损耗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程度;公平性是指在实施项目或者生产产出过程中要向所有人提供实现美好生活愿望的均等机会,特别是政府服务行为更是要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满足自身发展需求。

具体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应首先确认专项资金规模,根据具体项目内容确定审计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查明扶贫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履行情况,发现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确保政府扶贫政策有效执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包括四个目标:摸清现状、揭示问题、评价效果、提出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一大批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国家对贫困地区发展越来越重视,政府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数额逐年上升。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其支出状况和执行效率,在资金流通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项目绩效审计。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脱贫为出发点,审计扶贫项目,重点关注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和各级部门对扶贫项目的管理情况。二是以贯彻落实为重点,审计各部门执行情况并作出合理科学的评价。三是以扶贫资金走向为主线,梳理扶贫专项资金在各个环节中的使用状况。四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分析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重视程度不够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效率高低影响着扶贫项目的实施结果以及扶贫工作的大局。但现阶段一些审计部门没有重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相应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也没有建立,实施效果亦不尽如人意。从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扶贫资金审计来看,更多的还是财务收支审计,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绩效审计项目开展得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有:目前审计仍是以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为主,更多关注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很少把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项目来安排实施。尽管在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会涉及到绩效,但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的整体分析和科学评价都不够。

(二)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专门性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是指仅调整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为推动我国扶贫开发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要求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就扶贫审计领域而言,在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专门的审计立法,国家审计署通常是依据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和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依据则是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

然而,我国的扶贫资金审计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只有一些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于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实践发挥着规范和指导作用,本文仍将其视为研究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基础。扶贫资金审计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2002年审计署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2004年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两份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各级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我国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对扶贫资金审计权的监督两个方面:在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方面,存在扶贫资金审计范围不够明确、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对扶贫资金审计权的监督方面,存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不明确、扶贫资金审计权缺少权力制约机制等问题。

(三)尚未建立统一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只有经济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维度,而且在实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中,大多数只对其中的经济绩效这一维度进行评价,特别是地区县市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时,指标维度更单一,甚至一些县未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去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或者没有文件、文件不全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同于其他投资项目,不能单纯地从经济绩效这一维度去评价其使用效益,而应该从多个维度去评价,才能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尚未作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操作性的详细条款和规定,在指标体系的评价方面缺乏指导性,在评价内容方面不够科学。由于财政扶贫资金本身产生的经济绩效不大,而更多的是产生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但实际开展工作中却常常侧重于经济绩效的评价,而忽视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等评价,在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中,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普遍都存在评价内容不科学和缺乏整体性问题。

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重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

各级审计机关要认识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作用,强化绩效审计意识。扶贫专项资金是有限的,但其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用监督和报告的形式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提高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和减少腐败的必须措施。应健全绩效审计报告与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此外,应加大对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与结果的公告披露力度,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一定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应该明确指明,从体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国家善治目的。

(二)完善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立法上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比例;二是建立其他类扶贫资金进入政府审计的程序;三是在执行中科学制定扶贫资金审计计划。其次,要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机关进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扶贫资金效益的评估和报告,更为重要的是对扶贫资金效益问题的揭露和预防。要求审计机关履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职责,必须落实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也是审计机关履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明确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还要确定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类型。再次,要明确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从立法上增强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约束性并明确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主体。

(三)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的关键就是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论是前期数据采集,还是后期审计程序执行,都是围绕评价指标体系而展开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审计最基本且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它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评价参考标准,使审计人员能根据实际情况与预期标准之间的差异来进行客观合理评价,使审计信息筛选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杂乱无章变得系统规范。

由于公共财政扶贫体系机构庞大、复杂、分散,社会公众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从事一些大型公共扶贫项目,于是委托政府相关部门代为行使公共权力来管理扶贫工作,此时就产生了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扶贫委托代理关系。为了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在行使代理权力时,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逆向选择或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私自占用、延期滞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而损害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必要建立一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督机制,以加强对扶贫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在建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过程中,要保持绩效评价的严谨与客观,面对具体的绩效审计项目要因地制宜,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遵循可比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等基本原则。可以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建立绩效审计评标体系,四个维度分别是经济维度、效益维度、效果维度、生态维度。每个维度可以设计两到三级指标。如项目绩效审计中,经济维度可以设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经济性、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经济性等二级指标,其下可以设置固定资产使用率、财务费用预算节约率等三级指标来评价经济维度。对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需要因地制宜,但是其本质都应围绕着绩效审计的目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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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鹏杰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论文 篇3:

试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摘 要:西方发达国家早就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纳入政府审计的重点,并有了各自相对完善、稳定的评价体系。与之相比,中国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还相对比较欠缺,亟待完善。本文主要介绍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内涵、特征及其应用现状,在理论研究和国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五E”审计理论与中国当前绩效审计的现状,构建以“五E”为评价内容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关键词: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五E”

一、引言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许多国家将研究重点聚焦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也开始加强对绩效审计的关注。本文首先简述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内涵、特征;然后分析我国评价标准的现状、不足。本文将引入“五E”审计理论,构建以“五E”为评价内容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内涵与特征

(一)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内涵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指在真实性的规定,合法性的条件下,根据专项资金的分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面对其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建议的经济监督活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决定审计的方向,在引导过程中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特征

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应该具备以下特征:第一,客观性。即其本身不受任何主观意见的影响。第二,相关性。即能够反应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第三,可比性。即审计评价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在不同的期间,在绩效审计标准的使用上是一致的。第四,代表性。即能够涵盖专项资金设立的宗旨、特征和目标等各个方面。第五,可理解性。即应明了清晰,能够被各界认同和理解。

三、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现状分析

(一)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现状概述

中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起步较晚,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审计界才真正开始绩效审计方面的探索和试点,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现在为止,还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

(二)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存在诸多不足,具体如下:

第一,我国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对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还缺少法律体系的保证。例如,我国没有法律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接受调查将受到何等法律责任,审计机关在调查取证时通常得不到相关单位的支持,从而也无法进行评价工作。

第二,“三E”标准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不突出。中国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仍然是在专项资金的传统反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经济的专项资金,评价效率和效果不突出,在绩效审计的实际过程往往不被作为审计的重点。

第三,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来源过分单一、不够灵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大多来源于上级政府部门的计划、指导,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兼顾效率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价不足。

四、完善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对策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的标准不能仅考虑量化,而应多元考虑。本文将把 “五E”理论引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完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五E”——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 “五E”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基础五个方面,是扩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范围的不可缺少的内容。

第一,经济性评价标准。经济性指审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在预算的范围内或超过本身带来的效益。经济性评价标准下,其目标和内容是无法简单的用数据来衡量,需要综合考虑其各项指标得出定性的综合标准。

第二,效率性评价标准。效率性是指专项基金的投资成本考核实现利益最大化,保证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对于选择效率性的评价标准,有如下建议:1、专项资金在投入使用的3年之内,该项目的经济产出应高于投入量;2、对于该项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资金后应比投入资金前的产出高20%左右。

第三,效果性评价标准。效果性是指专项资金是否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是否完成了预期的目标。对此有如下建议:1、每个专项资金项目的投入在5年之内应达到预期的效果,并对社会经济有重大贡献;2、专项资金的投入应对专项资金项目,如社会福利、社会问题等,进行改善,改善程度在投入的5年内提高25%左右。

第四,公平性评价标准。公平性是指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和需要,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我国城乡差距比较严重,地区政府在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困难的过程中面临着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巨大差距。对此,应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

第五,环保性评价标准。环保性是指专项资金的使用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对此,有如下建议:1、专项资金投入的项目不得破坏环境;2、在设置专项资金项目时,应尽量远离原始生态环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五E”对完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相对完整的评价出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

五、结束语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是在评价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的过程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步骤,选择完善、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本文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内涵、特征作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现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构建以“五E”为评价内容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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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益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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