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跨国公司经营变化论文

2022-04-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金融创新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初步总结出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最后,结合金融危机的影响概括出其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及金融创新的启示,并提出了建议。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新时期跨国公司经营变化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新时期跨国公司经营变化论文 篇1:

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分析

摘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新时期我国利用外资的战略目标之一。诸多理论与实证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依赖于两个关键因素的实现:产业关联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本文主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对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的影响因素及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形成中的障碍和对策。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产业结构升级;作用机理

研究表明,一定广度与深度的产业关联是外商直接投资(FDI)创造一种相对比较普遍的产业结构升级带动的前提。然而,现有的研究并未涉及FDI产业关联效应对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对此,本文试图作出解释。

一、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效应对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

当FDI进入东道国的某一产业使该产业的生产活动发生变化时,由于产业间存在通过供给或需求与其他产业部门发生关联,而影响或波及其他产业部门,这种影响或波及效应就是产业间的关联效应。FDI通过产业关联这一机制对东道国的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产生巨大影响。

(一)第一种途径的产业关联效应

通过供给和需求关系,FDI对东道国的产业关联效应包括后向关联效应和前向关联效应。FDI的后向关联效应指跨国公司对其在东道国的上游产业产生的影响,其来源于跨国公司进入对投人中间产品市场规模的影响。在中间产品市场规模扩大、生产采用规模报酬递增技术的情况下,将会出现生产成本下降、价格水平降低。而中间产品的市场规模扩大也会带来中间产品供给商数量的增加,从而提高中间产品的市场竞争程度,致使其价格降低。由于FDI的后向关联效应是由跨国公司进入影响中间产品的需求量而发生作用的,因此也被称为“需求关联效应”。FDI的后向关联效应是建立在上、下游产业之间的一种垂直外部性。FDI的前向关联效应分为两种。与上述后向关联效应相对应,属于垂直外部性的前向关联效应是指跨国公司对其在东道国的下游产业产生的影响。这种前向关联效应是通过改变东道国下游厂商中间产品的获得成本而发生作用的,因此也被称为“成本关联效应”。当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生产下游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时,由于后向关联效应的存在,东道国同类产业的生产厂商也可以从获得多样化且价格较低的中间产品中受益,这种效应也被称为前向关联效应,是一种水平外部性。产业关联效应对东道国产业发展带动的实质,是跨国公司通过产业的前向和后向联系,形成对东道国多部门的需求。如,消费市场生产者增加可能导致对东道国当地生产的投人品的总需求增加(此时后向关联得以形成),从而导致当地企业的生产成本下降,同时也会对跨国公司生产的产品的需求增加(此时前向关联得以产生),进而对东道国的投资、产出和就业带来乘数与加速作用,即产生了所谓的“挤人效应”。然而跨国公司进入并不必然在东道国产生产业关联效应,关键在于本土厂商被跨国公司的替代程度——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之间竞争会产生“挤出效应”,这会抵消由关联效应产生的“挤入效应”及跨国公司对当地厂商生产的中间产品的使用程度。

(二)第二种途径的产业关联效应

在FDI的技术溢出过程中,产业关联效应包括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本地的厂商、销售商等下游企业形成的前向联系效应和与供应商等上游企业发生的后向联系效应。通过前向关联,跨国公司可向下游当地企业提供更先进的投人品、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向经销商传授先进的营销方式,为其开辟销售渠道,等等。通过这些活动,下游企业可从跨国公司得到高质量、高技术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并积极学习、模仿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自身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假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具有本土企业无法替代的供给功能,那么它的进入将成为东道国新技术使用和创新的物质基础。通过后向关联,跨国公司可帮助供应商建立生产设施、寻求新的客户、建立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援助或信息支持;人员培训等。这些活动将促进当地供应商队伍的形成,使当地供应商有可能从跨国公司先进产品、工艺技术或市场知识中通过“干中学”获取溢出效应,有利于东道国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生产工艺的改进,并促进新产品的开发。更重要的是,作为零部件生产供应商的当地企业,还将向国内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或者需要国内其他小企业向其提供零部件,在这一交易过程中,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由国际外溢转化为国内外溢,大大加快了技术外溢的速度,最终通过技术这一核心要素推动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

通过对以上两种途径的分析可知,尽管二者都是FDI的产业关联效应,但二者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却完全不同:第一种途径的产业关联效应的机制来源于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与规模报酬递增情况下,跨国公司进入通过改变中间产品市场需求,从而改变中间产品供给商的数量,改变市场结构,影响中间产品价格指数,并间接影响下游生产商;第二种途径的产业关联效应的机制来源于跨国公司的技术水平在高于东道国生产商的情况下,通过对与之有上下游产业关联的东道困厂商提供各种技术帮助,从而提高东道国生产商的技术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而言,第二种途径的产业关联效应更加重要,尤其是后向关联。

二、FDI产业关联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王夏阳(2001)根据产业关联效应的定义,推导出FDI产业关联效应的计算公式:WFD[=A/[1-R·f(i)]。其中,WFDI为跨国公司投资项目所产生的产业关联效应;A为该产业增加的投资;H为该产业与其他各产业之间的关联度;i为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投资项目的国产化程度,取值范围是[0,1];函数f(i)是一个递增函数,其函数值的变化范围是[o,1]。跨国公司投资的产业关联效应大小取决于A、R、i值的大小。当A一定时,FDI对东道国的产业关联效应取决于产业关联度R和跨国公司投资项目的国产化程度i;当A很大,R也较强时,对东道国正向关联效应的产生与否及大小就取决于i,即跨国公司对当地生产的投人品的需求情况。

根据上述FDI产业关联效应的测度公式,在FDI流量一定的情况下,FDI在东道国的产业关联效应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项目所具有的产业关联度,二是跨国公司对当地生产的投人品的需求情况。对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项目的产业关联度的大小,可通过产业关联系数(最常见的是直接消耗系数和感应度系数)予以衡量。一般来说,外资项目产业关联系数越高,尤其是后向关联效果越明显,同国内企业建立供应关系的可能性就越

大,产业带动效应也就越明显。不仅如此,产业关联系数高的项目,其资本和技术的密集度也高,这样,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因素决定,这些产业卷入国际分工、从事跨国经营的程度也较高。因此,大力吸引FDI进入高关联度的投资项目,不仅为东道国提高FDI的产业关联度提供了潜在的前提条件,而且对东道国加速技术进步和工业化进程也具有重要意义。

即使跨国公司所投入的行业或项目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度,这也仅说明FDI潜在的关联效应是较强的,但能不能产生对东道国企业的现实的关联效应还取决于跨国子公司对国产中间投入品的需求强度,这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是当地供应商的质量、成本、灵活性以及跨国公司选择当地采购的交易成本。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缺少有效率的国内供应商成为建立更多关联的主要障碍,为此,这些国家可能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距离邻近也是实现当地采购的重要考虑因素。作为邻近的供应商可以使采购更灵活,使商谈和控制更容易。如果投入品使用过程中不断地需要服务,邻近的供给者显然更有效率。此外,位置接近可以使见面机会更加频繁,这无疑会更加容易建立供求双方的信任。二是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果东道国的中间产品供应能力比较弱,则仅有可能吸引运输成本较低或对专业化中间产品需求较少的跨国公司前来投资;相反,即使两国相距遥远,对跨国公司来说交通成本较高,但如果东道国具有提供一定程度的多样化中间产品的能力,也能吸引到关联效应创造型的外商直接投资。另外,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其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水平。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较而言,内部产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产业之间关联程度强,因此,跨国公司更容易与东道国企业建立产业关联关系。由此说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投资的跨国公司产生的关联效应也比较大。三是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以寻求效率和创造资产为动机的跨国公司,基于全球经营战略的考虑,一般将在东道国的分公司作为其全球生产体系的一部分,其中间投人品的供应往往更多依赖国外供应商和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因而进口倾向较高,对东道国当地企业的采购程度低。而以寻求市场为动机的跨国公司,因对当地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在短期甚至中期一般会保留原来的当地关联。但随着对当地市场认识的逐步加深,只要东道国内需市场规模巨大、成长性预期确定,跨国公司就会强化这种关联。四是跨国公司的国际战略。跨国公司的国际战略分为多国本土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当跨国公司执行多国本土化战略时,其向东道国转移的供应链最为完整,此时,绝大多数生产活动在当地完成,大部分中间产品需从当地企业采购。因而这种战略能促成跨国公司生产系统与地方企业之间高强度、高频率的产业关联。而在全球化战略实施中,跨国公司将依据各国成本和技术水平的差异来安排不同活动。通常情况下,跨国公司凭借其综合比较优势和协作优势抢占产业中的高附加值、高技术环节,而将低附加值、低技术环节转包给其他企业。在此情况下,中间产品的生产由分布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子公司完成,跨国公司生产系统与地方企业产业关联的强度非常有限。

三、我国FDI产业关联效应形成中的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一批关联系数较高的FDI项目,如汽车、电子、化工、医药等,跨国公司通过与国内企业建立供应关系,带动了我国一些协作企业、配套企业的发展。然而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总体上看,跨国公司与我国本土企业的产业关联不够紧密。导致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关联程度不佳的障碍可概括为三类:一是来自于跨国公司方面的外在因素。外资本地生产体系的封闭性阻碍了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之间的联系。二是本土企业自身因素。本土企业与外部企业能力上的差距所形成的配套能力欠缺阻碍了外资企业向本土企业原材料与零部件的采购。三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间信息的传递、沟通是否及时,政府的相关政策,促进联系的外部环境等,其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主要依赖于政府功能的行使。

外资封闭生产体系的建立往往借助于独资化的投资方式、“两头在外”的生产经营模式和产业链的整体转移。在外资封闭的生产体系中,相当多的外资企业形成产业“壁环”,外资企业成为独立的循环系统,内资企业很难进入其产业链;即使进入也仅位于产业链的价值低端环节,处于被动、有限的配套地位,缺乏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力,难以发展到与外资企业有机合作的协同状态。总之,内外资企业的“二元分割”体系使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缺乏有机联系,难以具备带动上下游产业的产业链作用,也难以通过技术溢出和转移效应促进我国产业的技术进步。

外资封闭生产体系建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防止技术优势的扩散。随着对核心技术重视与控制的加强,跨国公司愈加倾向于采用独资化。独资化的投资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先进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传递或外溢到发展中国家,从而使当地企业无法融人到跨国公司的技术体系中。第二,由于技术与创新水平、交货能力及生产规模方面的制约,本土企业无法迅速满足国际代工的要求。第三,随着生产柔性化对于过程协调的要求的增加,对全球价值链各生产环节的企业之间在研发、设计、生产、装配、交货、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良好协调提出较高要求,而我国本土企业在这些方面能力的欠缺,使外资企业为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往往选择与其他的外资企业维系供应关系,形成完整的外资生产体系。第四,由于共同的社会规范、文化背景、行为准则以及长期的重复交易关系有助于节约生产网络中的交易费用、维系网络关系,因此,跨国公司为获取关系租金更倾向于选择那些原先已经在海外建立了的生产、社会网络。

四、加强我国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产业关联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为提高国內供给商的竞争力和外资本地化创造机会和条件

政府的服务功能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信息服务。当地政府或外资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调研和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生产采用本土配套的潜力、意向和要求,向其提供丰富的信息。二是加强培训。以中小企业或当地供应商为目标的政府培训计划,能加强外国分支机构和国内供应商之间在培训和技术开发方面的相互作用。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优先采购本地中间品的外资企业进行税赋方面的调整和减免,也可采取措施对外资企业的本地化采购进行补贴;在外资企业产品出口时,对其中的国产投入部分给予退税,对当地企业为配套所需的试制费、设备添置费等提供信贷优惠;在拟订进口商品税制时,区别不同商品种类的进口税率,对技术、资金含量高的中间投入品,要适当调高进口税率,以使本地采购的成本优势突现出来。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即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和交通、通讯建设。

(二)提高我国企业的配套能力

与发达国家相比,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是制约我国企业配套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产业核心竞争力包括产业的基础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技术工人素质、企业管理水平等多方面。为此,当地企业要加快技术方面的投资,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加强企业的技术学习与吸收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使产品和生产工艺符合跨国公司的质量要求。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跨国公司要具备采用网上采购的基本条件。

(三)发展中小企业集群,获取集聚效应

发展中小企业集群,不仅可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程度,而且可成为吸引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小企业集群,由于细微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形成与外商投资企业持续的互动关系。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形成中外企业集群对增强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关联度,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先明发展阶段与国际直接投资[M],北京:商务印书>C]~,2000

(责任编辑:晓 轩)

作者:唐艳

新时期跨国公司经营变化论文 篇2: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与金融创新

[摘 要]本文简要介绍了金融创新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初步总结出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最后,结合金融危机的影响概括出其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及金融创新的启示,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金融创新;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

1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复杂性与金融产品创新

1.1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含义及内容

所谓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mpany,MNC)是指在两个或多个国家拥有资产并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国际性企业。跨国公司一般由母公司和设在各国的子公司构成,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准则政府间工作组定义,跨国公司是由一个经济实体构成的工商企业,主要条件包括:第一,跨国公司由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内经营的一组企业组成。第二,这组企业是在资本所有权、合同等建立的共同控制体制下经营的。第三,推行全球战略,分享资源,共担责任。

跨国公司从主体讲也是公司,其财务活动和国内企业一样包括资金筹集、投资和收益分配活动。只不过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大,生产、销售、经营活动范围涉及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其财务活动也比较复杂,主要包括跨国资金的筹集、对外投资、跨国收益分配等跨国财务活动。因此,所谓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就是根据跨国公司财务活动的特点,对其资金筹集、运用、收入分配所进行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的总称。在当今市场环境下,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在跨国公司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1.2 金融创新的特点及其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关系

所谓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务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利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性活动,其核心是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创新。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特点和领域导致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其创新程度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的惊人扩张上,这些工具将信用风险作为一类单独的资产进行转移、对冲并进行活跃的交易,其形式和内容非常复杂并加快了创新的速度。如信用违约互换(CDSs)和担保债务权证(CDOs,以原始证券等现金工具、贷款或资产支持证券、CDSs或CDOs本身等衍生债权为基础)等结构化产品。

由于国际金融业渗入跨国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使其在财务管理中形成财务资金用不同的货币反映,以及汇率变化对财务收支和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复杂性。在当今金融创新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跨国公司必须更加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同时也要更加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因此,熟悉金融环境及适应金融创新,并尽可能地以此来完善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已成为当今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战略。

1.3 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金融创新改变着以往跨国公司所处的财务环境和金融环境,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影响着跨国公司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和流程,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利益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

1.3.1 金融创新优化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

具体来说,金融创新产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

第一,金融创新有利于跨国公司提高资金收益率。跨国公司进行闲散资金管理时,可以直接利用能带来较高收益、风险相对较低且投资期较短的金融工具进行赢利活动,以此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第二,金融创新有利于跨国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金融创新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风险规避工具,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能很好的帮助企业规避因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额外投融资成本,同时其引入和发展有利于企业在不同国家金融市场之间开展投资活动,有利于企业节省管理成本和筹资成本,并且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第三,金融创新有利于跨国公司增强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整体抗风险水平。金融创新产品具有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功能,可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各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对冲和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地规避利率、汇率等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此外,企业更有机会通过这些衍生产品将不利因素转为有利因素,为企业谋求赢利机会。

1.3.2 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风险

金融创新产品是一把“双刃剑”,是重要的风险规避工具,但在实际中往往又会给跨国公司带来很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价格波动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衍生”于基础商品,其价值自然受基础商品价值变动的影响。由于其价格是基础商品价格变动的函数,故可以用来规避、转移风险。然而,也正因为如此,金融衍生工具较传统金融工具对价格变动更为敏感,从而大大增强了风险系数。

(2)信用风险

达成金融衍生工具合约不需要交纳合同的全部金额,参与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金(甚至不用资金调拨)即可进行几十倍金额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由于绝大多数交易没有以现货作为基础,所以极易产生信用风险。在交易金额巨大的今天,若某一方违约,就可能会引发整个市场的履约风险。此外,保证金的杠杆作用把市场风险成倍放大,使微小的基础价格变动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3)运作风险

开发衍生产品的金融工程师把基础商品、利率、汇率、期限、合约规格等予以各种组合、分解、复合出金融衍生产品,其中不乏形式复杂多样、内容艰涩难懂的品种。近年来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灾难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性缺乏深层了解,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运作风险也就在所难免。

2 金融创新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2.1 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是跨国公司进行利率风险管理的常用套期保值工具。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继续,在传统货币互换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互换方式,主要有远期互换、卡特尔互换、可断式互换、可展式互换等。

利用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可以防范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可以调整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效益,还可以降低筹资成本。这些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大大丰富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2.2 外汇期货合约与外汇期权合约

外汇期货合约是以外汇为标的资产的金融期货合约,即买、卖双方签订在未来特定日期、以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标准数量外汇的合约。外汇期权合约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外汇的权利。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期权买方支付权利金后,获得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外汇期货合约与外汇期权合约共同构成了跨国公司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常用的套期保值工具。

2.3 更多融资方式的选择

金融创新不断为跨国公司提供更多融资选择的方式,跨国公司可以选择有利于提升其资金管理水平的方式进行融资。近年来,比较典型的创新融资产品总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浮动利率产品融资。这是针对通货膨胀而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银行长期贷款、浮动股利股票等。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尤其是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企业最好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使债券的利息率随物价的上涨而上涨,保障购买者的利息收入的实际购买力,这样企业的债券融资才得以顺利进行。

(2)认股权证融资。认股权是指以特定价格购买某设定数目股票的选择权。这种债券具有负债及权益的某些特性。认股权证也可以带来额外的资金,其行权价格通常比债券发行日的股票市价高出10%~30%。如果企业业绩发展良好,股价超出其行权价格,则权证持有人行使此项权利,以既定价格购买股票。

(3)可转换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是指一种以企业债券为载体,允许债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价格转换为发行公司或其他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具有规避风险和筹集资本的双重功能,比单纯的避险工具(如期货、期权等)和融资工具(如股票、债券等)更具优势,在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中日益占据重要的地位。目前,可转债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受到各个跨国公司的广泛关注。

3 金融危机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及金融创新的启示

众所周知,利用金融创新优化财务管理是新时期现代跨国企业研究的新课题,有特定的研究领域,并有其发展的客观性。在当今后金融危机时代,研究如何加强金融创新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以及如何有效利用并防范风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1 注重金融创新、熟悉和掌握国际金融工具,有效利用其转嫁经济风险

国际金融市场上一般的股权、债权、票据等融资性金融工具品种繁多,这就必然要求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这些国际金融工具,同时注重开展金融工具创新,以利用其转移风险,并满足跨国经营的需要。

3.2 在适度的范围内运用金融工具

任何一种金融工具在给跨国公司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风险。“安然公司”从事了大量超出公司自身风险、自控范围的交易,所涉及的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它能够处理的能力,导致公司金融产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积重难返,不得不从事更具风险的交易,最终导致破产。因此跨国公司要考虑自身的承载能力,权衡风险与收益,在适度的范围内运用创新金融工具。

3.3 加强风险控制,积极防范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带来便利和收益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因此跨国公司在利用金融创新时,要加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面对当今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大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设置首席风险管理官等专门人员对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使其投融资风险控制在最佳程度。

作者:樊灿宇

新时期跨国公司经营变化论文 篇3:

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探析

雀巢奶粉碘超标、宝洁SK—Ⅱ化妆品涉嫌含腐蚀性成分、哈根达斯冰激凌竟来自黑作坊……当一系列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与这些世界知名品牌相联,人们开始反思,跨国公司并不是高效优质的神话。

一、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分析

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英国亚当·斯密200多年就已进行探索。20世纪60年代后,公司社会责任渐成西方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热点。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与一般公司不同的是,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实体所组成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大型企业之跨国公司,其社会责任不仅只存在于一国境内,而往往涉及母国和东道国。所谓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是指跨国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母国和东道国社会利益的义务。跨国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故社会责任也具有特殊性。表现为:产生的原因具有复杂性;涵盖的内容具有宽泛性;自身的特点具有全球性;规制的方式具有多重性。

二、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一)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现状

总体而言,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令人担忧。一些在母国作为行动楷模的公司,虽然来华后依然宣称奉行本公司严格的社会责任标准,但是实践中却屡屡走样,涉及领域从垄断市场到质量问题,从剥削劳工到污染环境几乎无所不包。典型事例如美国柯达垄断中国感光行业;美国IPhone3G质量问题频发;美国标准公司生产陶瓷严重污染环境;法国达能非法避税;美国朗讯商业贿赂。

(二)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缺失原因分析

1、基于招商引资而过分偏袒跨国公司

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在跨国公司身上表现尤为明显。与此同时,为发展地方经济,不少地方都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甚至引发不正当竞争。在招商引资之后,不少地方对在华跨国公司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却不管不问甚而故意偏袒。

2、监管缺失

东道国受制于传统立法观念的束缚。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本质就在于营利性。公司目标就是一个:最大限度给股东们赚钱。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立法思想也是围绕经济发展的目的而建立的。跨国公司更是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信条。而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放松对跨国公司进行有效监管,致使跨国公司不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

3、法律不完善

第一,目前中国在规制公司不当行为方面虽然有不少规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不少规定过于原则,致使实践操作有相当大的难度。相比而言,美国市场规制法较为完备。如:关于商业贿赂立法有《美国虚假索取法》、《美国不正敛财及不正犯罪组织法》、《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等 。其中,不正敛财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可获三倍赔偿的规定较之中国更为严格。部分在华跨国公司正是基于中国在这一方面的漏洞而大肆逃避社会责任。

第二,除了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不完善之外,工会法的不完善也很突出。资本主导下的全球化使得劳资力量的相对平衡被打破,劳资关系格局受到了前所未有冲击,已超出民族国家范围。政府对调控劳资关系作用削弱。实践中,工会遭到跨国公司和政府双重挤压,权利和地位不断削弱,加之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导致工会运动传统基地不断缩减、组织效率不断下滑,严重影响工会生存。表现有:民主管理,如跨国公司为了追逐最大利润,限制甚至禁止建会;集体谈判,如跨国公司结构复杂,工会难以掌握其实情;民主监督,如跨国公司通过先进的国际联系和信息手段及时化解劳资冲突。甚至重金收买、培植亲信以架空工会。虽然沃尔玛问题的解决促使在华跨国公司工会组建率提高,但是工会发挥作用状况很不平衡:享有法定地位,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开展一些工作,但把握不住重大问题;地位受到挑战,难以开展工作。

第三,我国法律的执行力值得反思。法治遭遇潜规则,执行力就会打折。如有的跨国公司尽管被列入环保部门黑名单,但是还是会因为一两件炒做的社会责任事件而被列为最具中国心的外资公司。

三、强化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建议

(一)对待内外资公司一视同仁

以两税合一为标志,中国开始逐步取消过去特殊历史时期条件之下制定的对待外资的不合理优惠政策,从而保障内外资企业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基于世贸组织的规定还是基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的考虑,新时期外资立法工作应坚持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转变立法观念,调整立法价值取向,逐步实现由“优惠型”或“限制型”向“平等竞争型”的转变。按照平等竞争的市场法则,真正在法律上保障国民待遇制度的正确实施。在此观念指导之下,在华跨国公司再也不是管不得的“超级国民”,对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缺失再也不应偏袒,而应置于世贸规则和我国法律之下。

(二)加强监管

一是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监管体制,解决多部门监管存在的弊端。必须明确监管主体,可由商务部负责引进外资时的审查,各地中院负责纠纷的解决。对于跨国公司不服判决的,可以选择上诉、仲裁或者向商务部申诉。

二是加大对在华跨国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处罚的力度。引进外资时,要根据世贸规则和中国法律,明确在华跨国公司必须切实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从源头上提高准入门槛,提高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的成本。此举虽然可能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放弃来华投资的念头,但是自愿选择承担此项义务的跨国公司更加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跟踪评价,注重实施效果。随着实践发展,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的情况是复杂变化的,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还有缺漏,亟待补充,更昭示了对法律法规的跟踪评价重要性。建议全国制定一些通行标准或程序,以便对已颁布的法规进行检查评价,切实做到法律的与时俱进。

四是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完善法律

1、明确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范围

明礼诚信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科学发展与交纳税款;可持续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公共产品与文化建设;扶贫济困和发展慈善事业;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发展科技和自主知识产权。

2、完善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规范

一是完善公司法。《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但公司尤其是在华跨国公司如何履行社会责任,该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致使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成为一纸空文。鉴此,在将来修改公司法时,建议就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社会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二是完善《工会法》。现行《工会法》第19—26条工会提出意见、调查研究权利,对跨国公司制约作用有限。第42条第2款“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并且还是“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经费在税前列支”。使得跨国公司以本国“生产守则没有规定必须建立工会”为由拒不建会,如沃尔玛。鉴此,国家应视工会为维护本国劳工人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助推长远利益组织,赋予工会更多权利,如工会有权对侵犯本国劳工权益的跨国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引入经济诉讼制度。由于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的影响往往涉及公众利益,可以考虑引入经济诉讼以切实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经济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界定为“当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当事人或者国家授权的组织或机构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起诉时,或虽然是有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当事人但是不完全是为了本人的权益而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起诉。”通过经济诉讼法制建设应对各级政府机关贯用政策代替法律,改变法治遭遇潜规则,执行力严重不足的现状。

(四)借鉴、参考国际法有关规定

主要是借鉴、参考保护劳工权益,环境权及诉讼救济途径等方面内容。目前,保护劳工权益国际法律文件有:国际人权宪章;基本劳工公约;WTO社会条款;软法性文件。环境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主要是通过NGO指引使得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通过政府间机构贷款和保险机制得以加强。诉讼途径救济,传统上属于管辖权问题,主要做法是母公司所在地一般不接受对子公司诉讼。英国上议院还确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

(龚得君,1985年生,重庆人,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作者:龚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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